第一节清末民初时期的岳阳社会

四、封建半封建的农业经济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7-09 12:00

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是一个落后的农业国。生活在岳阳这块土地上的广大农民,还要饱受封建地主阶级的压迫与剥削。土地问题是农民与地主阶级矛盾斗争的焦点。

辛亥革命后,岳阳农村仍旧是封建土地所有制,封建的生产关系占主导地位。地主、官僚、商人、教徒加速对农村土地的兼并和掠夺。占农村人口总数只有6%的豪绅地主,却占有64%的土地;而占人口90%以上的农民,仅占36%的土地。“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在地主豪绅占有的土地中,以“特富大户” 为最多。华容县东山大地主范魁林,占有田庄99座,良田9900多亩。平江县长庆乡黄泥塘大地主李海屏一家占田土2800多亩,山林2万多亩。湘阴县锡安乡康宁垸共有垸田6400亩,大地主贺耀祖、张炳松两家就占有5032亩,占该垸土地的78%。陈熙珊在湘阴、沅江两县拥有良田1万多亩,洲土4万多亩,渔湖3个,房屋30余栋,枪丁百十人,成了远近闻名的“西霸天”。拥有大量土地的地主阶级,凭借封建土地所有制对农民进行残酷剥削。

地租剥削 地主豪绅将大量土地出租给无地农民耕种,收取高额佃租。每出租一亩水田,收入“对半开”;出租一亩旱地,收入“四六”分成。不分年成好坏,减产不减租,荒田不荒租,头年不交租,翌年加50%的月利率计息。农民一旦沦为佃农后,便只能任由地主宰割使唤,如抬轿、砍柴、打鱼、帮厨等等。残酷的地租剥削,使得佃户“一年辛苦一年忙,盼得谷黄手头光”,交完租后便踏上乞讨流亡路。

放高利贷 农民靠地为生,在偿还高额地租后,所剩无几。特别是遇到天灾人祸,不得不向豪绅借贷,或银或谷,有债必有利,利率都是以复利计算,谓之“利滚利”,俗称 “滚绣球”、“驴打滚”。钱利:普遍是月息1角,借1元,一个月计算利息1角,叫做“大加一”。谷利:借陈还新,即青黄不接时的5月份借谷,至出新时的8 月份归还;谷利一般借1石到出新时还1.5石,也有对本对利的,借1石还2石,利率高达100%,一年不还,本利相加,利上加利,越滚越多。还有一种普遍的高利贷,叫“印子钱”。即把本钱和很高的利息加在一起,约定还本付息期限,欠债人分期偿还,每还一期,在折子上盖印为记,简称“印子”。有民谣说:“印子钱,一还三;利加利,年年翻;一年借,十年还;几辈子,还不完。”因此,许多农民倍受逼债之苦,故有“穷人怕过年”的俗语流传。“第一腊八犹自可,第二腊八急于火,第三腊八无处躲”的民谣,便是穷苦农民难过地主逼债关的形象写照。

雇工剥削 许多贫苦农民,不仅没有土地,而且没有其他生产资料,不能做佃耕农时,就只得出卖劳动力,给地主做长工、打短工。一个健壮的长工,一般要负担耕种10多亩田地,一年的工钱仅10石谷左右。地主雇用一名长工,一年可剥削30—50石谷。

逼卖青苗 每到青黄不接之际,农民为度荒,忍痛贱卖青苗,以济燃眉之急。而地主则乘机敲诈,逼迫农民贱价出卖,收割时农民要付出多一倍的谷价还债。

囤谷闭粜 为聚敛财富,地主趁新谷登场,谷价便宜,廉价收谷,收债时则以钱折谷;春夏荒时,谷价上涨,高价出售,收债则以谷折钱,从中牟利。同时收租收债时用大斗进,粜谷时则以小斗出,有的1石谷多进或少出在5斤至10斤之间。

除以上剥削外,有的地方农民还要向地主交租鸡、租鱼以及豆子、芝麻、茶叶等农副产品,要办春酒、新米酒,请地主财东吃喝,以求他们发慈悲,削减租谷。

广大劳动人民不但在政治上受压迫,经济上受剥削,而且在文化上倍受歧视排挤,多数农家子弟因负担不起沉重的学费,被挡在校门之外,读不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