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白色恐怖笼罩各县

一、国民党湖南当局设立“平浏绥靖处”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7-09 12:00
    红一方面军攻打长沙撤退后,国民党反动派疯狂向平、浏方面反扑。1930年10月,国民党湖南省政府设立“平浏绥靖处”,刘建绪任处长。同时,他们又以平、浏两县名义联络修水、铜鼓、万载、萍乡、醴陵5 县搞所谓“七县联防”,妄想斩尽平江、浏阳的共产党人。“绥靖处”先驻浏阳县城,后迁至平江县城。刘建绪率十五、十六、三十一师等进驻平浏。为配合武装 “清剿”,“绥靖处”首先颁布“十大杀令”,诸如“窝藏共匪者杀无赦”、“袒护共匪者杀无赦”、“宣传赤化者杀无赦”等;还制订《平浏绥靖大纲》等所谓 “法规”;成立平浏铲共义勇队,义勇队分常备、预备、后备三种形式。常备队县设总队部、区队部、乡大队部,大队下设中队、排、班,编制庞大,并配有枪支。
    “绥靖处”重新制定了清查户口和保甲制度,规定居民相邻5户为一甲,设甲长;25户为一闾,设保董。编甲之户互相出具联结,一户发现“匪共”,其他户均应联坐。又重新清查户口,按政治色彩逐人造册,分正册、另册两种,并逐户订立门牌。
平浏绥靖处还挖空心思制定了《平浏两县姓氏族约大纲》,规定设族董。族董须约束族中子弟稽查“匪共”,督促男丁服役铲共义勇队,企图以封建宗法制度来对付共产党和革命群众。
    另外,“绥靖处”还设立碉堡建筑委员会,在平江芦洞、南江、岑江、龙门等13处修筑大型碉堡,形成碉堡群,以控制全县交通要道。
    为从内部瓦解共产党和红军,他们改变原来单纯大烧大杀的政策,特制定《告密细则》、《自首条例》,规定“重赏”、“重用”办法,企图软硬兼施,彻底摧毁平浏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