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编 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建立时期

第七章 过渡时期党的建设与民主政治建设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7-09 12:00

第七章  过渡时期党的建设与民主政治建设

在国民经济恢复任务完成以后,从1953年起,国家进入大规模的对生产资料私有制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和有计划地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时期。各县为了加强党的领导,实现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在省委、地委的领导下,召开了党的代表大会,从思想上、组织上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各级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同时,加强了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第一节 过渡时期党的建设与发展

一、各县召开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

1956 年4月,为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对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事业的领导,组织动员全党保证各个时期各项任务胜利完成,省委根据中央指示给各县(市)委发出《关于召开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指示》,并下发《关于制定县(市)党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与县(市)委员会选举办法的几点意见》和《中共湖南省第一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和选举办法的规定(草案)》等文件。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指示,湘潭地委、常德地委对各县开好党代表大会提出了要求和安排。湘潭地委于 4月24日 ,发出《中共湘潭地委关于积极做好党代表大会准备工作意见》,强调书记亲自动手,做好筹备工作,按照省委关于制定县(市)党代表产生办法,选举县的代表,县委员会和出席省的党代表。并对如何开好党的代表大会提出了具体作法。常德地委也作出《关于召开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几个具体问题的指示》。两地委均要求各县党代表大会在5月底6月初完成。当时,由于正处在插秧紧张阶段,撤区并乡工作也在进行,又要召开党的代表大会,加之各级领导对党代表大会的意义与开法不明确,普遍存在各种不同的认识。湘潭地委在发出《意见》前,于 4月13日 在召开的撤区并乡工作会议上对党代表大会工作进行了一次检查。 5月5日 又在召开县委组织部、农村工作部部长会议上作了专题研究部署,反复强调认真把党代表大会开好,并派出工作组深入各县检查和帮助做好筹备工作。

各县委根据省、地委的指示召开会议,认真学习有关召开党代表大会的文件,统一思想认识后,县委书记亲自动手抓工作报告起草,并抽出一名县委副书记和组织部长专管,成立党代表大会的筹备委员会与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设立办公室,进行大会的筹备工作。4月上旬至5月上旬,各县召开区委书记、组织委员、支部书记会议,通过学习文件、指示,明确认识召开会议的重要性。同时,以县或区为单位对支部教员进行训练,将有关代表大会的文件、资料印发到支部或小组,向全体党员进行一次民主集中制和党员权利与义务的教育。临湘县15个农村党支部根据党员分布情况,把党员划分为多个学习小组,组织党员学习县委印发的“论自我批评”、“民主集中制”、“党员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县委工作报告(草案)等文件,提高党员的思想认识,使党员深刻了解党代表大会的任务和党内的民主原则,严格认真地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为了搞好党代表选举,各县按照党员分布情况和照顾工作需要的原则,将代表名额分配到各基层单位,采取由支委会研究提出代表候选人名单,在酝酿和开展批评以及基本同意候选人的基础上,以小乡(合并前)支部召开支部大会,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参加县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岳阳县栏河支部经过党员反复讨论,一致选举省特等劳动模范罗志兴为出席县党代表大会代表。在党代表大会召开前,各县委对党委工作报告起草工作都很重视, 5月4日 前,各县的工作报告都写出了草稿,并在党委会上作了多次讨论和修改,有的县还将草稿发到下级党的组织展开讨论。有的县召开了部门负责人或支部书记座谈会,倾听各方面意见,充实党委工作报告内容。对县委候选人,按照省委明确的德才标准不搞“资格论”,而是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潜力进行认真挑选,经过县委深入了解和审查,报地委批准后,提交党代表大会选举。在筹备党代表大会期间,各县还通过会议、广播、宣传队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号召全县人民以极大的政治热情投入社会主义改造运动,积极投入社会主义建设,用实际行动迎接党代表大会的顺利召开。

1956年5月19日 6月5日 ,各县分别召开第一次党的代表大会,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1833名,代表 5县20894名党员(含候补党员),还有县党政机关的科局长作为列席代表参加会议。会议主要议程是:(一)检查总结几年来的工作,通过县委工作报告。(二)讨论确定党在一定时期内的工作任务。(三)选举县委第一届委员会和出席省第一次党代表大会的代表。会议听取了县委书记代表前任县委所作的工作报告。在报告中根据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原则,检查、总结解放7年来或互助合作化以来的工作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提出秋前实现高级合作化和发展农业生产的具体规划和措施。与会代表在认真学习中央《关于农业合作化的问题的决议》、《农业合作社示范章程》、《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等文件后,针对县委领导作风等方面的缺点与错误,提出批评与改进的意见,并对自己的缺点与错误进行自我批评,从而,密切了上下级的关系,增强了党内团结。同时,代表们认真讨论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实现农业合作化和超额完成1956年生产计划,争取实现1956年至1962年发展农业生产纲要等奋斗目标,明确了工作、生产的方向,振奋了实现社会主义改造的革命精神。会上审议和通过了县委工作报告,以及有关加强党的建设,发展农业生产,实现社会主义“三大改造”的有关《决议》。按照党章和上级批示,县委向大会主席团提出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与会代表根据大会正式通过的选举办法和主席团提出的名单对候选人逐个酝酿讨论通过后,大会按照无记名投票的办法选举产生各县党的第一届委员会。5县共选出县委委员101名(每县19至23名),候补委员23名(每县4至7名),选举出席省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21名。在各县召开的县委第一届第一次全体委员会上,分别选出县委常委共39名(每县7至9名)、县委正副书记共15名(每县书记1名、副书记2至3名)。

各县召开的党代表大会,由于省、地委的正确指示以及会前作了较充分的准备,会议中心突出,广泛发扬民主,基本达到增强党的团结教育全党推进工作的目的。会议围绕实现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分析形势,部署任务,提出1956年和1956年至1962年以农业生产为中心的社会主义建设奋斗目标,对夺取各县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全面胜利,开始进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具有重要作用。同时,通过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县委第一届委员会,为领导各县的工作提供组织保证。从此,各县人民在党的领导下,积极稳步地完成了社会主义“三大改造”任务,完成和提前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按照八大制定的路线、方针,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时期。

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1953 年12月,省委批转省委组织部《关于农村结合总路线的教育和总结粮食工作进行建党的紧急指示》,湘潭地委、常德地委分别对加强农村建党及发展基层支部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县按照省、地委的指示,结合社会主义“三大改造”,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整顿和建设,在实现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过程中,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

加强基层党支部的组织建设。1953年初,各县要求各级党组织和每个党员把发展新党员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组织任务,培训积极分子、发展新党员。12 月,又要求结合总路线的教育和总结粮食工作进行建党,做到“在巩固的基础上稳步发展,在发展中求得稳固”。加快了农村党的建设,发展了一大批党员。 1954年,全省第二次组织工作会议提出“逐步发展,逐步巩固”的建党方针,并根据各个不同行业提出不同要求。农村在巩固的基础上,注重在互助合作运动中能起带头作用和具有社会主义觉悟的先进模范人物中发展党员,在互助合作化运动中有97%的农村党员参加了互助组、农业社,其中40%的担任了合作社或互助组的正副社(组)长。湘阴县1953年10月到1954年2月,由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先后9批培养建党积极分子2906人。通过教育,提高觉悟,到 1955年,全县党员发展到2773人。其中有643人参加农业生产合作社,309人担任农业社社委,2002人参加互助组,大部分担任互助组长。但是有些地方单位追求数量,存在党员质量不高的问题,致使一些成立的党支部发挥不了领导核心作用。

为了使农村党组织的发展同农业合作化的发展速度相适应。1955年至1956年,各县按照地委发展新党员的计划,转入大规模发展阶段。把发展党员、建立党支部的重点放在农村农业生产合作社,尤其注意放在党员人数少而规模较大的社,挑选党员的主要对象是贫农、下中农中的先进分子。在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运动中,经过农村多次社会改革考验的农业社骨干,在党组织的培养下,先后都加入了党组织。平江县委在全县第一次党代会后,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程,先后4次召开县、乡扩干会布置建党工作,除领导下乡、中心工作检查外,还组织4个检查组到全县分片调研,督促基层做好党建工作。1956年农村发展新党员1095人,其中有土改中成长的积极分子、合作化运动中培养的积极分子,还有担任农业社正副社长、社委、会计和生产小队长等骨干,经过县委分批培训和实际工作的锻炼,保证了建党质量。

随着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深入,迫切要求从组织上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党支部的领导班子。1955年7月,全省第三次组工会议明确“凡7个党员以上者均应建立支委会,按党员多少设委员3至9人”后,在农业社建立党的小组或党支部,在乡设立党支部或党总支。1956年6月撤区并乡后,华容县19个大乡成立19个党总支委员会,城关镇和注市镇成立党委会,党支部366个(其中农村支部322个),党员3360人。在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的同时,各县委注意加强工业、交通、基本建设单位和公私合营企业中发展党员的工作,许多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在县直机关工作的骨干分子都在各级党组织的分期分批培养下,吸收到党组织中来。至1956年12月,5县共建立党委61个,党总支193个,党支部3059个,其中农村支部2517个,工业、商业、交通、文教卫生和机关支部 542个。党员25322人,其中女党员1146人,25岁以下的党员5039人。

加强党员的思想教育。在农村党员发展和基层党支部建立起来后,各县委为了在农业互助合作化运动中,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特别注意加强党员的思想教育工作。1953年,各县委印发《党员读本》,以党课形式向党员进行社会主义和党的基本知识、党员八条标准教育,提高党员政治觉悟。 12月,各县委通过办党员训练班,举行报告会,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联系农村工作和党员的思想实际,深刻领会总路线的意义和精神实质,号召党员结合互助合作化运动和粮食工作,带头参加在农村开展的“农民为什么要走社会主义的道路”等思想讨论,认识国家与农民的关系和农业生产的发展前途,积极走互助合作化道路,为实现总路线而奋斗。当时,有部分党员不愿参加互助组,不愿卖余粮给国家,想放高利贷,《新湖南报》组织开展了向占梅思想大讨论,境内各县组织党员参加讨论。平江县委通过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加讨论,使党的总路线深入人心,党员受到一次活生生的爱国家、爱集体的思想教育。在农村掀起了积极卖余粮、增产节约和发展互助组的高潮。1954年2月,湘潭地委总结推广岳阳县黄秀乡党支部“关心群众生产、生活,认真学习、工作;参加互助合作,领导生产;抓住互助,推动生产”的经验,《建设报》举办“农村党支部怎样领导农业生产”的讨论,湘阴、平江、岳阳、临湘四县委都发出通知、决定,要求农村党支部和党员积极参加讨论,对照黄秀乡的经验,核查本乡互助合作与领导农业生产的情况,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明确党支部在农村工作中的作用,统一党员思想,使农村党支部真正成为领导互助合作和农业生产的核心。岳阳县委布置在全县农村党支部中开展“学习黄秀乡支部的经验”讨论时,有170个农村党支部、330 多个互助组参加学习讨论。之后,许多党员坚定搞好互助合作,增产粮食,支援国家工业化的信心,推动了全县互助合作和农业增产运动。临湘县委通过组织怎样搞好农村党支部领导农业生产问题的讨论,110多个乡党支部根据本地特点,充分挖掘潜力,领导农民开展农业增产运动,全县202个农业社,在党支部的具体领导下,修订高产作物的种植计划,大搞多种经营,全县农业生产掀起新热潮。 1955年6月20日 ,湘潭地委作出在全区普遍推广茶陵党课制经验的决定后,各县委认真挑选培养党支部教员,建立党课制度,妥善安排教学内容。提高党支部的领导水平和党员的思想觉悟。湘阴县委为全县259个农村党支部聘请和指定259个党课教员,并印发《农村党支部教育内容提纲》,规定每月学习1至2次。是年,通过县、区党训班训练乡、社骨干和党员14439人。平江、临湘、岳阳县委学习茶陵经验后,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理论教员,建立党的报告员制度。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及时印发教材、资料发到基层党支部和党员学习,使一些不关心党员学习的基层党组织,以及对不愿参加学习或学习不好的党员不进行批评教育的状况得到好转。1956年四五月间,各县创办了县报,党的宣传教育和阵地教育增强了经常性、制度性、群众性。

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整顿。1954年初,各县按照地委组工会议的要求,认真贯彻全省第二次组工会议精神,对不能形成核心领导的党支部进行了一次整顿。当时根据支部状况分类,有50%左右的农村支部达到一类标准,即能够形成核心领导、推动和发挥群团组织作用,联系群众,完成各项中心任务好。但也有少数缺乏战斗力,形不成领导核心,在群众中威信不高的三类党支部。各县委派出工作组深入到这些党支部,帮助进行思想整顿,有针对性解决支部和骨干的主要问题,提高政治觉悟。同时,注意培养骨干,树立核心,帮助觉悟高、能力强的骨干克服骄傲自满情绪,改进工作作风。对工作积极而能力不强的骨干安排参加党训班,提高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对不胜任的党支部书记,做好思想工作,进行适当调整。通过整顿,健全了支部的集体领导,大多数农村党支部在领导农业合作化运动中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 1955年9月14日 ,湘潭地委通报表扬农业合作化运动涌现出来的一批乡党支部,岳阳、平江、湘阴、临湘4县有11个受到表扬。11月,地委召开组工会议布置结合建社开展整党建党工作。所属4县紧密结合建社整社工作,在县、区、乡三级召开的党员、干部会议上,组织党员学习中央《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和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检查和批判党内存在的各种不良思想倾向,对党支部跟不上合作化运动的发展,看不到农民社会主义积极性的问题,进行思想整顿,克服“右倾”保守思想,提高了党员思想觉悟,许多党员带头入社,一些跟不上的党支部也行动起来,积极领导农村互助合作运动和发展农业生产。

建立高级农业合作社后,各县按照省第三次组工会议精神,对农村基层支部又进行了一次有领导、有计划的整顿和调整。以民主选举的方式,改选支部领导成员,建立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使农村基层党支部得到有序的管理。同时,对一些溃散无力,不能起核心领导作用的;作风恶劣、组织不强的后进支部,坚持严肃慎重、教育提高的方针,既清除坏人,又教育犯错误或思想落后的党员,纯洁组织,增强党的战斗力,健全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使后进支部在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中经受锻炼,得到改进和提高。湘阴县基层党支部经过整顿,47个后进支部有新的起色;833个“思想落后”,“立场不坚定”的党员受到教育,62个不愿入社的党员加入农业社。基层党组织经过整顿,有效地推动了农业合作化高潮。

三、加强统战工作

做好党外人士工作。新中国成立后,各县县委十分重视做好党外人士的安排工作。注意吸收各界进步人士、爱国知识分子参政议政,积极商讨县政和参加经济建设。 1949年七八月,各县建立县人民政府后,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有关规定,先后召开多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商议接管建政后的政治、经济等方面的大事。各县委都注意邀请本县的进步人士参加会议。华容县委在召开第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时,就特邀涂国钦、蒋子辉、吴楚斌等16位民主人士、知识分子、开明士绅参加会议,听取他们对县人民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湘阴县在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上,从有功于湘阴和平解放的进步人士中,选举4人分别担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县人民政府委员。岳阳县人民政府一成立,即特邀15名民主人士、知识分子出席县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共商县政。与此同时,各县委注意做好知识分子安置工作,发挥他们的才智和技能。1949年8月至1950年,临湘县委吸收170多名知识分子参加县直机关单位和区、乡工作。湘阴县安排29名党外知识分子担任政府部门的科、股长,录用36人为技术干部,并在教育、卫生界的知识分子中任命130人为中、小学校长和医院院长。1955年 5月,各县人民政府改为县人民委员会后,各县都有党外人士担任委员。华容县委安排10名无党派人士、知识分子、工商界代表担任县人委会委员,其中有1名为副县长,4名为正副科长。临湘县选举的1531名县、乡镇人民代表中有党外人士988人,占代表总数的64.5%,担任县、乡人民委员331人中有党外人士103人,占人民委员总数的32.3%。1956年9月,中国民主同盟湖南省委员会在岳阳建立直属小组,组长张佑琦是岳阳县一至四届人民代表,一至四届县政协委员。在做好党外人士安排后,各县委注意通过会议、座谈,组织政治、政策学习等方式,倾听党外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克服“只是参加举手、很少发言”的状态。对工作认真但不注意联系群众,工作方法简单的委员,及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使党外人士无论担任何种职务或工作,都能真正发挥其作用。

做好工商联工作。工商联是党领导的由工商界组成的人民团体和民间商会,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是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新中国成立时,5县共有私营工商业者6998人。为加强党对工商业者的领导和联系,1950年至1957年,各县在筹备建立县工商联时,在基层建立了工商联和同业公会,条件成熟时,召开工商联会员代表大会,先后成立县工商联。推选有一定名望的工商界人士担任领导职务。在国民经济恢复和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各县县委认真贯彻党对私营工商者的方针政策,重视发挥他们在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中的积极作用。同时,注意培养教育工商界骨干分子认清形势,明确工商界的方向,靠拢党和政府,积极贯彻国家的法令和政策,爱国守法,以身作则,改善经营,密切联系工商业者,代表他们的合法权益。同时,影响和带动工商界群众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顺利完成各项任务。同时,注重通过他们加强私营工商业者和会员的教育,不断灌输社会主义思想,努力把他们中的绝大多数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充分调动工商业者的积极性,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服务。1950年至1953年,县委通过工商联筹备委员会组织工商业者参加土改、镇反、抗美援朝等社会运动,进行时事、政策教育,宣传《共同纲领》,教育他们反对封建主义、遵守政府法令、划清敌我和合法与非法的界限,激发爱国热情,使他们自觉地站在人民一边,主动减租退押,检举揭发反革命分子和行业恶霸,用实际行动支援抗美援朝斗争。1953年,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公布后,工商界多数人心存疑点和忧虑。各县委结合思想实际,反复进行总路线教育,把前途教育同爱国、守法教育结合起来,使他们认识“爱国守法,积极经营,接受改造,前途光明”。引导他们以积极生产经营的实际行动,接受党的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投入社会主义改造,走公私合营的道路。平江、岳阳、临湘、湘阴4县组织337名公私合营的资方代表参加湘潭地委统战部举办的政治培训,收到明显效果,纷纷表示要跟共产党走社会主义道路。1956年,各县私营工商业者实行行业公私合营,5县共有46户私营工业、4465户私营商行实行公私合营,5661户个体商贩分别组成合作商店、合作小组或代销店。湘阴县在资本家或代理人中,遴选134人担任公私合营企业的经理、厂长和门市部主任。平江县委挑选29名工商业者担任商店经理和副经理,是年,召开了平江县首次全县工商界人士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代表大会,表彰了一批工商业积极分子。

第二节 建立人民民主政治制度

一、各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

新中国成立后,各县人民政府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中央人民政府关于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原则》的有关规定,采取选举、商定、推选、特聘等各种形式,产生以县为主体,包括中共、无党派人士、人民解放军、人民团体、工商界、文化教育界、少数民族、宗教人士以及开明人士等各方面人士在内的代表,组成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1953年1月,中央人民政府举行第二十次会议,正式通过《关于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3月1日 又公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为此,湖南省成立省选举委员会,并颁发了《湖南省普选工作实施计划纲要》。随后,湘潭专区、常德专区都成立选举委员会,下发基层选举工作计划实施大纲。5县按照上级的部署和安排,都成立县选举委员会,召开全县普选工作会议,并培训一批干部下到基层单位宣传指导普选工作。为了使普选工作做得认真、扎实,县选举委员会印发了学习、宣传资料和选民登记表。广大选民十分珍惜这次普选和自己的民主权利,把土地改革视为经济上的大翻身,把基层普选视为政治大翻身。在按乡(镇)或划分的选区进行选民登记时,凡年满18周岁,符合选举条件者,都踊跃地到乡(镇)普选委员会或划分选区进行选民登记,经过乡镇选举委员会进行选民资格审查,出榜公布选民名单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地方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由基层选举委员会召开选民大会,用直接选举的方式,无记名投票选举乡(镇)人民代表。广大选民把投票日当作庄严的节日,投票率超过90%。华容、湘阴、临湘 3县登记选民86.70万人,投票的有82.30万人,占选民的95%。其中湘阴县登记选民有491652人,参加投票选举的有489120人,占选民的 99%。在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上,根据县选举委员会提出的县人民代表候选人,采取间接选举,以举手或投票表决选举产生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经县人民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后,方为正式代表,出席县人民代表大会。所选出的代表中有工人代表、农民代表、知识分子代表、干部代表、解放军代表、民主人士代表和其他代表,代表全县人民履行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

1954年6月26日 7月28日 ,5 县分别在县城召开县第一届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会期4至7天。到会代表共1527人,华容、湘阴还有列席代表64人,会议议程一般3项,即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议和通过有关《决议》;选举第一届县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和出席省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会议期间,与会代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和《关于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报告》,对县人民政府一年来工作给予了肯定,对如何贯彻过渡时期总路线,大力发展互助合作运动,发展农业生产提出建议和意见,大会给予答复或交有关部门办理。经过充分讨论和审议,代表举手通过《政府工作报告》和《关于学习和宣传宪法(草案)》等有关决议。然后按照法律程序,经过代表酝酿,采取大会投票选举的方式,选举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5县选举出席省第一届人民代表33名。湘阴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还发出了《向毛主席致敬电》。

1955 年4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各县人民政府改称县人民委员会。同月,各县召开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湘阴县、岳阳县因抗洪救灾,有部分代表因故没有参加会议,但参加会议代表超过三分之二以上。会议传达贯彻了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一次会议以来的工作情况和今后任务的报告,学习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修正草案》,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选举产生各县人民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县长、副县长)和县人民法院院长。会议通过有关《决议》,号召开展以互助合作为中心的春耕生产运动,争取1955年农业丰收,完成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任务,掀起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新高潮。

5县基层普选工作的成功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标志着人民民主政治制度的加强,扩大了社会主义民主,建立和健全了社会主义法制,有利于更好地动员各县实现党的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保证党和政府的各项决策、任务的贯彻落实,推进了各县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

二、政协岳阳县委员会的成立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1954年,根据政协全国委员会第二届第一次会议通过的《政协章程》关于在市和重点县建立地方委员会的规定,湘潭地委统战部部长杨汉山来岳阳县与县委商定,组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岳阳县委员会。

1955 年,省委批复湘潭地委同意建立政协岳阳县委员会等3个县(市)政协组织机构。湘潭地委随即批准岳阳县委关于建立政协岳阳县委会的报告,并派来以统战部长杨汉山为组长的工作组,进行调研和帮助岳阳县委筹建政协机构。4月,岳阳县委成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岳阳县委员会筹备委员会”。为了做好政协委员的协商工作,岳阳县委按照中央关于加强统一战线的指示和关于地方政协组成人员安排比例的规定,在地委工作组的指导下,县委多次进行研究讨论,县委领导亲自审查和了解情况,对准备安排为政协委员的党外人士,通过座谈会、个别访问,利用社会各界做好工作,在名单草案报请省、地委批准后,由政协筹备委员会协商召开原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扩大会议,讨论和通过政协委员名单,对名单草案中安排不妥的人士作了必要调整。然后,由筹备委员会发出书面通知,聘请中共、党外人士、各人民团体及各族各界代表33名,作为政协岳阳县第一届委员会委员,于 1955年4月20日 至21日,在县人民政府礼堂召开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岳阳县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正式成立政协岳阳县委员会,办公地址设在县城塔前街。

在政协岳阳县委员会一届一次会议上,参加会议的委员中,有中共、人民团体、宗教、民族、起义人员、社会人士等各界人士,其中中共党员7名,占21.2%,非中共党员26名,占78.8%。还邀请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由县人大常务委员会主席李满全主持并致开幕词,县委书记武登荣作政治报告,县长张月桂进行会议总结。会议通过了政协岳阳县委员会第一届第一次全体会议的决议,选举产生政协岳阳县委员会主席1人、副主席2人,常务委员6人。为了开展政协工作,加强与各界人士的联系,推举两名委员驻会办公。1956年6月,在政协岳阳县一届六次常委会上决定,成立政协工作组,下设社会、工商、文教卫生3个工作组。政协岳阳县一届委员会期间,召开了3次全会和19次常委会,分别讨论农业、手工业和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问题,并作出有关决议。对 1955年的肃反运动和粮食统购工作,和1956年的社会主义改造等进行调研、座谈、宣传,推动党的各项中心工作。至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政协岳阳县委员会分别于1958年6月、1960年12月、1964年8月召开二至四届第一次会议,进行换届选举。在中共岳阳县委的领导下,团结各界人士,参政议政,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发挥了政协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作用。

三、加强民族工作

新中国成立之初,岳阳、湘阴、华容、平江以回族为主,还有满族、苗族散居。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时,4县有少数民族人口171人,其中回族113人(岳阳83人,平江11人,华容19人)、苗族55人(湘阴50人,平江4人,岳阳1人)、满族2人(平江、岳阳各1人),平江还有侗族1人。之后,移居境内的少数民族逐渐增加。各县委认真贯彻民族团结、平等政策,消除民族歧视、民族隔阂,注意解决少数民放工作困难、生活贫困等问题,使境内少数民族同胞在政治、经济、文化上和汉族居民处于平等地位。同时,各县委为了搞好民族团结,维护少数民族尊严,保护少数民族利益和他们的风俗习惯,要求有关部门派人深入到少数民族聚居地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教育和引导汉族居民克服大汉族主义的思想和行为,注意关心和维护少数民族的权益。岳阳县回民居住较多,有22户、77人住在县城,县委从维护回民的合法权益和信教习俗出发,修建了一座清真寺,并成立了清真寺委员会。为了进一步解决回民的生活困难,地委统战部领导深入调查研究后,与县委协商,有针对性地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使做回民饮食业、熟食业所需要的油粮等统购物资供应充裕,无业和靠做临时工的青壮年回民,具备就业条件者招进国营地方工厂工作。同时,加强回民聚居地的回、汉居民和基层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政策教育,主动做好民族工作。湘阴、平江、华容等县统战部门对少数民族同胞做到不定期了解情况,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帮助他们发展生产,对其中生活困难者,采取政府救济,当地乡邻帮助的办法给予解决,还对少数民族的子女升学、就业和医治疾病等问题给予了关心和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