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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建县过程的回忆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31 12:00

1965 年我任湘阴县计委主任。9月的一天,中共湘阴县委书记陈秉芝同志打电话要我到他的办公室去,有要事研究。一走进秉芝同志办公室,他便开门见山地说:湘阴是一个大县,东乡(现汨罗市辖区)是丘陵山区,西乡(现湘阴县辖区)是洞庭湖区,每年总是东乡遭旱灾要抗旱,西乡遭涝灾要防汛,顾了防汛就顾不上抗旱,容易造成工作上的顾此失彼。为了适应东西乡的不同特点,便于指导工作,有利于东西乡的经济建设事业的发展,经省、地委同意,报经国务院批准,将湘阴县分成两个县,将东乡划出去成立汨罗县,现在要着手做分县的准备工作。一是选择汨罗县县城城址,着手县城建设规划工作;二是做好分县的具体方案,如财产分配和干部分配方案等,除干部分配方案由组织部负责办理外,这件事就交给你去办。现在全县正在搞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四清运动),分县的事情既要抓紧做准备,又暂不能公开宣扬,怕影响干部思想情绪,动摇军心,所以还要严格保密。最后,他要我谈具体实施意见。当时我没有任何思想准备,而且感到很突然,感觉到这是一件具有历史意义的大事,任务艰巨而光荣。我沉思了片刻,便说:首先是选择汨罗县城城址,选择的地点主要是白水站、汨罗镇、新市镇三处,选定之后,立即组织队伍进行测量规划工作。为了保密,以搞城镇规划的名义进行;第二是具体财产的分配工作,应本着照顾湘阴老县这边,让汨罗那边奋发图强,自力更生,在一张白纸上去绘新图,当然也不是一点东西不分给汩罗。同时,对一些主要方面,应作出原则的规定,一是财政(包括各部门的经费),我认为应根据年初财政收支预算总额来划分,行政事业经费按两县干部编制划分;专项经费和上级拨款,按项目划分,没有明确项目的或上年结余经费,按汩罗40%、湘阴60%的比例划分;农业税按基层依率计征清册划分;工商各税、企业上交财政利润收入,按年初计划分地区分企业划分;手工业、搬运、帆运三大集体单位,应根据县联社的固定资产和公积金、公益金的总额,按全社的人头数划分。二是工厂,从老县的骨干厂子农机厂、印刷厂、酒厂等三个厂家分一一些技术工人和少量设备就行了。三是机关单位的办公用品和干部职工的家具等原则上应随人带走。以上这些建议在分县正式公开、干部没有宣布之前的时候进行。秉芝同志表示同意我的意见,嘱我抓紧去办,整个研究的时间不到一个小时就结束了(分县时,财产的分配,就是按照上述建议划分的)。

次日我率计委肖云松、陈继犹、李炳坤等同志赴白水、新市、汨罗镇等地对县城选址进行实地考察。历时五天的工作,认为汩罗镇的条件比白水、新市都要好,其特点:一是水、陆交通方便;二有汨罗江较为丰富的水资源,三是地域相对适中,四是有铁路以东的高泉山约五平方公里的比较平坦的荒地,可作城址,基本上不占用耕地;五是县直各单位都有二级机构:如公安、粮食、米厂、供销、商业、外贸、银行、税务、交通、邮电、医疗卫生等单位设在汨罗镇,这是一个很好的基础,这些特点基本上具备了建立县城的有利条件。考察结束后,我立即将这些情况和我们的意见向秉芝同志作了汇报。秉芝同志当即表态同意我们的意见,将汨罗县城定在汨罗镇铁路以东的高泉山。

我们开始进行汩罗县城的勘测规划工作。于1965年10月上旬,由我组织李炳坤、聂良玉同志和湘阴城关镇雇请的4名青年临时工,组成泪罗县城测量规划组。我兼任组长,李炳坤同志任副组长,正式进入高泉山进行县城测量规划工作。当时条件十分艰苦,借用长乐地区供销社石灰厂的4间房子作为办公住宿之地(现在印刷厂处),在石灰厂搭餐,加班加点的进行野外测量工作。为了提高地形图的精确度,采取10米×10米打方格桩测量,用3个月时间就测出规划城区5平方公里比例为二万分之一的、比较精确的地形图。城区近期规划20年内人口达到5万人,30年城区扩展到10平方公里,人口达到lO万人,主街道为井字形,街道宽度为31米。根据这个思路,将机关单位、工商企业、文教卫等部门分别落实规划安排在图纸上,形成了县城规划方案图,于1966年2月中旬制定完毕。

1966年3月1日 ,汨罗县正式设立,挂牌办公。我任中共汨罗县委工交财贸政治部主任。3月上旬,我将县城规划方案图,正式提交由县委书记杨克湘同志主持召开的中共汨罗县委第一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同时成立了县城基建办公室,我兼任基建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领汨罗县城的建设工作。基建办公室的职责和任务是:一是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建设方针政策;二是严格按照县城的建设规划方案落实,负责各单位用地的分配和安排;三是严格监督各单位用地的征用和审批手续;四是对各单位的工程项目统一进行设计,严格控制建筑标准和工程造价;五是组织钢材、木材、水泥等主要建筑材料的分配和安排;六是组织施工队伍的技术培训和工程项目的施工排队,以及基建质量的检查监督;七是直接负责县委、县政府的房屋工程项目的基建工作。

在建县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多快好省”,集中力量打歼灭战,坚持自力更生,勤俭节约的方针,县城建设是比较顺利的,速度也是比较快的。从 1966年3月破土动工,到1967年底大部分单位工程都已完成,县城框架基本形成。县委、县政府的办公楼和宿舍的建设速度更快,于1966年10月1日就交付使用。房屋每平方米造价一般在35元至40元之间,一般工厂厂房每平方米造价也只有50元至60元左右。但是,由于“文化大革命”内乱,对县城规划横加批判,对原来的规划乱加改动,如两条街道的宽度由31米改为20 米,给城市建设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