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改”记忆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31 12:00
年轻时的作者
一九五O年十一月,我的家乡岳阳县新河乡植山村开始了第一期土改。小学毕业后失学在家的我,被工作队干部单格森看中,要我当村的宣传干事。有一晚,郭侯冲屋场的几个贫雇农小组成员,很神秘地将我喊到一户人家,又是喝酒。又是吃面条,最后约定,只要不把那户人家的剥削材料说给村农会听,秋后每人可得谷一箩筐。回家后,我反复琢磨:这事看来虽小,但关系甚大。一户人家剥削收入与总收入的比例,是划分农村阶级的依据,关系到土地改革能否达到预定目标。于是第二天一清早,我把这事向土改干部作了汇报,并立即采取措施,刹住了这股歪风。这不仅使大多数贫雇农积极分子深受教育,也使全村土改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植山村有个恶霸地主侯庆鸿,他既是特务,又是反动党团骨干,还当过伪乡长,欺压人民,鱼肉百姓,无恶不作。一天,全新河乡的斗争大会在八斗坡召开,上台诉苦、斗争的贫苦农民一个接着一个。愤怒的人们强烈要求将侯庆鸿活活打残,或是用梭标捅死。这时,工作队的所有干部全都尽力做群众工作,讲明“有冤一定要伸,有仇一定要报,但政策要讲究,手续要履行”的道理,鼓励大家把所有的苦水全部吐出来,继续开好斗争大会。与此同时,负责指导全乡土改的县委宣传部长李满全,火速赶往数里外的乡政府,打电话向上级请示对侯庆鸿的处理方法。大约一小时后,李部长赶回会场,高兴地告诉所有村干部上级已批准对侯庆鸿处死,但必须于明日上午在新墙相公岭召开宣判大会后才能执行。次日上午,充当当地封建势力的总头目的侯庆鸿伏法了,人民群众无不拍手称快。在回家的路上,我和其他人议论着:表面看起来,我们象欠了侯庆鸿的路头债(指今天又跑了一趟新墙),其实这说明共产党严格执行政策,即使象侯庆鸿这样罪恶昭彰的坏分子,也不能由人随意处死,决不能像国民党反动派那样草菅人命,乱抓滥杀。
植山村的土地改革,和其他村一样,如期胜利结束了。单干部带我出去,要求参加土改支援队的工作。首先在岳阳县城羊叉街的基督教堂内,开了几天扩干会,随即于一九五一年古历正月初四奔赴第五区双港乡辛山村。当我们一进村公所,村干部就热情地接待我们,张罗着办饭备菜。但我们把被包一放,就分头下去“访贫问苦”了。几个小时后,我们又先后来到村公所,只见村干部真的办好一桌酒席,要为我们接风洗尘。他们说,不管怎样,今天还是大年初四,在村部吃餐把饭是名正言顺的。但我们还是婉言谢绝了,拎着被包来到各自物色的贫雇农家里“扎根串联”去了。村部为我们准备的饭菜我们不能吃,村部明亮洁净的房(这是大地主刘其威所建的)我们不能住,我们要和贫苦农民一起吃糠粑、吃红薯;要住在他们风雨不能遮的矮屋子内,睡鸡笼上,柴湾里;还要同他们一起干农活和家务活,目的就是为了使广大劳苦人民相信共产党,跟着共产党闹革命。因为没有经过民主革命建立起来的“村公所”,究竟代表那个阶级的利益,是谁也说不清楚的,因而是不值得信任的。
正当辛山村的土改,进入分配胜利果实的最后阶段时,组长单格森告诉我,在高桥村搞土改的老袁干部犯了错误,被开除回家。工作队决定让你去接手高桥村工作。听到这个消息,我先是一惊,老袁究竟犯了什么错误呀?随即又开始担心,要我一个人去高桥村,我能够搞好那里的工作吗?但是,既然组织决定了,我就得去。第二天,我召开该村贫雇农小组会,详细听他们介绍情况。认为老袁所犯的第一个错误,就是没有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份的决定》,乱划了阶级成份,混淆了阶级阵线,把本不该划为地主富农的人划成了地主、富农;而应该划为地主、富农的人却漏划了。老袁犯的第二个错误,就是违反党的纪律,在斗争大会上,亲自动手打人致伤。此外,老袁还有生活作风不检点等错误。在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针对上述情况,我连续召开各种大小会议,大力宣传党的土改政策,重点宣传中央《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份的决定》,把老袁搞错了的,全部纠正过来,从而大大调动了高桥村贫苦农民的积极性,使该村土改工作,在春耕大忙以前,同样如期胜利结束了。
据我所知,岳阳县第二期土改干部的来源,大致有四个方面。一是南下干部;二是湘北建设学院毕业的;三是县训班培训的;四是从第一期土改中带出来的积极分子,即土改支援队。他们当时,都是没日没夜地工作,没有一分钱,只有每天半斤粮票,也就是说,只有饭吃。但是,从来没有人去计较,也没有听人说一个“苦” 字。相反,他们个个精神饱满,风格高尚。现在回想起来,真令人羡慕,令人钦佩。这也再一次证明了毛泽东同志所说的“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这是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