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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改”历险记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31 12:00

作者当年照

一九五O年冬,岳阳县根据省委部署,在全县范围内,分两批开展土地改革运动。第一批,每个农村区搞两个小乡(相当于现在村的规模)试点,即一个重点、一个副点。当时,我在县政府秘书室工作,被县委土改办公室(和县委办是一套人马)抽去,安排在以县委副书记、县长罗西芳同志为组长的土改工作检查组,到岳阳县第九区(杨林所地区、土改后划归华容县管辖)从事土改检查工作(实际是去协助工作的)。经过第一批试点工作,一九五一年春节后,全县全面开展土地改革运动,我仍然分在杨林所地区,具体从事一个乡的土改工作。
    岳阳县和平解放后、土地改革之前,县属范围内,残存两股土匪,一股以胡春台、胡坤为首,匿藏在东乡的梅西、西圹、昆山、罗坳一带;曾于一九五0年四月,制造岳阳“四·三”惨案,杀害我区干部、区中队战士十人、农民一人,抢劫步枪二十一枝,手枪六枝及一部分衣被财物。这股土匪经过两个月左右的追剿,被全部消灭。另一股土匪以李高峰为首,匿藏于东洞庭湖的月台、一甲渡口、杨林所一带,混入渔民之中,为害渔民,伺机破坏我各项中心工作。他们对于土改运动,恨之入骨。我在县委土改工作检查组下到杨林所一段时间之后,一次从县里开完会,又去杨林所找当时的第九区区委书记张月桂同志(后任岳阳地委书记、已离休)汇报县里的会议精神。那时,月桂书记正在他的土改重点乡(安祜乡),安排组织斗争地主的有关事宜,我找到他已是下午时刻了,晚饭之后,天黑了好一阵子,正准备汇报,突然枪声四起,由远而近,越来越近。月桂书记判断,一定是土匪围击我们来了。当时在场的还有区民兵中队长罗寅阶同志(区委脱产干部、后为常德市人大主任、离休),三个人立即准备还击和突围。我们分析了当时战斗的地形地貌;那个地方属于湖洲围垦的垸子,野外一坦平阳,没有山林掩护,老百姓的住房,都是稻草盖顶,芦柴为壁,毫无防御抗敌的作用,好在当时田野里还有部分棉杆可以藏身。经过一番分析和商讨,我们采用了三项出击和突围措施:第一,进入可以藏身的田野棉杆之中,观察土匪围攻动向,枪击其指挥者,威慑众匪徒;第二,区民兵中队长罗寅阶同志,系本地人,组织民兵堵截土匪进攻;第三,通知区中队派出武装指战员,跑步来到被围击中心,阻击土匪,然后一举歼灭,同时接护我们三人回区政府继续汇报工作。由于土匪早在我区中队侦察组安插有人(事后才发现),我们的上述三项措施的第三项被其当即转告土匪,于是,土匪围击一阵后,很快逃窜匿藏了。事发之后,区委、区政府及时报告县委土改办公室和县公安局、县武装大队,经过两个多月的侦察,将那些土匪一个个都弄清了,有的还是特务,隐藏区中队侦察组的土匪也被逮捕,在第二批土改中,一次枪毙了六个。
    我从一九五0年冬至一九五一年春从事土改工作,地点都在杨林所地区范围内,在此期间,曾经几次往返岳阳县城(现岳阳市城区)开会。杨林所到岳阳县城,不但路途遥远,而且横跨洞庭湖,当时没有汽车路,回城路径形同弓、弦两线,一是跨湖而走,走在“弦”上,里程少些,每年六、七、八月间,湖水上涨,有风蓬渡船,来往比较方便;九月以后,湖水下落,特别到了冬季和春初,湖水干涸,风蓬渡船停开,必须涉水步行。二是绕湖而行,走在“弓”上,路程远些,二百多华里。两条路我都走过,绕湖走,有时骑马,有时步行,路途复杂,只能轻装上路。我们那次跨湖而往,是春节刚过,去杨林所开展第二批土改乡的工作,同行二十多人,带的物品、文件也多,随行还押着一个判了死刑的伪乡长,所以只有跨湖而往了。走的途径是:先乘风蓬大木船越过湘江,到达君山,湖面已经干涸,大木船不能用了,但是湖里还是有一条3—4米宽,0.5~O.6米深的水沟,空载小型木船可以通过。于是到达君山后,换用小型木船,带足一行人两天吃的大米,蔬菜、油盐什么的,白天人都下水沟推船,让船空载,晚上住到船上,两天工夫,在水沟里行走一百二十多华里。那里气温仍然很冷,冰水刺骨,一天下来,双脚红肿,脚跟麻木,晚上在船上用被子盖着,到半夜还不能发热,等到天亮,双脚刚刚发热,又要下水推船了,每次都是一连两天,好在那时年纪轻,血气方刚,还挺得住,但以后还是落下了风湿关节炎的养身病。
    秘密擒拿湘潭三青团区队长的那天下午,一名武装人员,持县、区公安部门的介绍信和逮捕湘潭地区三青团区队长×××的有关手续,来到我的土改工作乡(隆庆乡),单独找我协助逮捕逃窜的区队长。经过来人介绍,我反复考虑决定先行查清其临时住址及其周围环境。初步了解,其住所为一单独茅舍,一间房子,两公尺高处安有木板楼,睡在上面,吃在地面。他在那里混入一处修积水堤的人群中,白天在那里修积水堤,晚上有时回到他单独的茅舍,有时就在修积水堤的地方住,固定在一户人家,除了出工吃饭就是睡觉。我们先去其单独茅舍,大约晚上十点(那时农村的人们都睡了),发现前门上锁,没有后门,估计屋内无人,当即拔锁入室清查。一看该犯是否藏在室内,锁门是否为其虚设掩护;二是看看屋内是否藏有武器、弹药及其他罪行证据。经过反复清查,没有发现什么。随即访问驻村土改工作队员和贫农小组长,得知该犯近月来没有回过茅舍,在远隔五华里的挖口村,参加了修积水堤的专业队,在那里吃住。这时候我想起了前几个月黄公庙抓逃窜地主扑空的教训,过细地询问了该专业队的有关情况,特别是该犯居所周围环境及有无凶器在手,该犯住户的情况等等。随后出发,前往该犯人修堤住所。这时已经晚上一点多钟了,人们已经熟睡,我们找到该犯住处,查无后门,只有前门和前窗,我们两人把住前面的一门一窗,假装路过借宿的人,轻声叫喊,央求老板开门,给予借宿方便。老板似乎有些疑虑,迟迟不出房门,不开大门,但借着我们手电光亮看见我们两个一个是解放军,一个是土改工作队干部,立即打开房门,去开大门,睡在堂屋里的三青团区队长醒来了,从被窝里爬出来,大门开了,我们冲进堂屋,大声命令:不许动,乱动就开枪打死在这里!武装人员冲锋枪子弹已经上膛!又命令(这是虚张声势):班长和副班长上前捆绑犯人,其他战士守住大门和房门。同时我手里的两个手电直射该犯人双眼,不让看出堂屋的来人,随同的湘潭武装立即上前将该犯扎扎实实地捆绑起来,连夜押到区中队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