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31 12:00
述职评议工作的回顾
在2001年3月5日召开的临湘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我被大会选举为人大常委会主任。
上任以后,我在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中听得比较多的呼声和要求是希望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行政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使权力的运用置于人大和社会的监督之下,避免权力的专断和滥用,遏制权力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
社会上意见比较强烈的,集中反映在一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人民离心离德、争权争利这两个方面,人民代表和人民群众到人到事,反映了大量的情况:
有的干部高高在上,官儿不大,官气不小,对群众说官话,办事打官腔;有的人把简单的事情搞复杂,把一次能办好的事,硬要分几次办,把本来没有关卡的事,设出几个关卡,让群众东奔西跑,求了这个求那个。
有的管理部门、执收执法单位、执收执法人员耍特权,抖威风,唯我独尊,有的人动不动就和群众摆狠,恶语伤人;有的人找群众要钱要物,心狠手辣,毫不留情。有的群众说,只要有戴大盖帽的人上门,我就胆颤心惊。
有的领导干部把“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奉为信条,把“不捞白不捞”作为铤而走险的壮胆剂。他们中有不少人搞权钱交易,利用管人、管钱、管工程项目的机会,以权谋私。
有的负责干部任职几年,造福不多,造孽不少,有的人心血来潮,头脑发热,决策失误,劳民伤财,后患无穷,群众怨声载道。
有的领导为了自己的政绩和升迁,先是官出数字,再是数字出官,报喜不报忧,唯上不唯实,虚报浮夸,从中渔利。
有的执法者办关系案、人情案,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有的税费征收人员收人情税、关系税,群众看在眼里,疼在心里。由于处事不公,民心不服,民气不顺,埋下的是祸根,引发的是社会矛盾。
有的为官者长年累月不深入实际,不调查情况,不研究问题,而是坐在办公室里搞上传下达,忙碌于文山会海之中。
我把在人大代表中和在社会上听到、看到的这些意见和问题,毫无保留地提到了主任会议和人大常委会议上,通过多次讨论,主任和常委们一致认为,人大的监督权是用来保证国家权力依法正常运转的,人大常委会要充分运用好这个特殊的功能,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监督,防止权力的滥行,加大以法控权的力度。于是,我们选择了述职评议这种有效的监督形式。
市人大常委会经过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充分的酝酿讨论,并报经市委批准,对国家工作人员进行述职评议,主要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临湘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着力解决国家工作人员勤政廉政和依法行政的问题,同时,要求述职评议工作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讲求实效为原则,以促进工作为目的,做到依法、公开、公平、公正。
述职评议的对象是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和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主要是对他们在任期内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审议和评价,对他们工作中出现的失误、缺点和错误进行问责、质询和批评,直至依法启动本人提出辞职或免职、撤职、罢免等处置程序。
2001年,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分别对市计划物价局局长汤干生、市财政局局长刘其良、市农业局局长沈森林、市建设局局长黎自然、市公安局局长曾新韬、市科技局局长何水兵、市林业局局长沈道志、市交通局局长李文秋、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吁笃如、市计生委主任陆述华、市卫生局局长刘承新、市民政局局长李宗荣进行述职评议。
2002年,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第三十次会议上,对市审计局局长李群奎,市教育局局长余斌,市人事局局长刘正兴,市司法局局长汪平方,市工业局局长胥秀全,市文化局局长王干生,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周湘、杨水平、路筱青、杨新元以及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晖、沈北谷、杨立义进行述职评议。
为了使述职评议工作有序开展,见到成效,我们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是宣传发动。在每次进行述职评议前的两个月时间内,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都专题研究,精心制定每次述职评议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日期、职责和要求。召开述职评议动员会议,宣传实施方案,统一参评、受评双方的思想认识。同时,在《临湘报》、临湘电视台、临湘电台等新闻媒体公布述职人员名单,公开述职评议的内容,公告述职评议办公室的电话号码,让广大市民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参评权,使述职评议真正成为“阳光评议”。
二是调查情况。市人大常委会根据确定的述职人员,成立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为主的评议调查工作小组,由市人大常委会正、副主任任组长,并邀请部分本级人大代表参加。评议调查工作小组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领导下,到有关国家机关和基层单位进行调查,全面了解述职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和勤政廉政建设等情况。调查中做到:听取述职人员所在单位多数干部职工的意见;到述职人员下属二级机构走访调查;征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委对述职人员的意见;征求纪检、监察、审计、计生、信访等部门对述职人员的意见;召开市民座谈会,特别是请述职者单位的工作对象、服务对象谈看法,提意见;向市人大代表和乡镇人大主席团发出征求意见函2700多份,征求对述职人员的建议和意见。人大常委会先后组成25个调查组,有115人参与情况调查,通过座谈、走访、随机问话,直接接触 9850多人,查阅3700多份资料,到492个下属机构、民营企业和相关单位调查核实情况。评议调查工作小组通过多角度、多层次地听取和收集对述职人员的意见后,统一研究,确定专人执笔,写出评议调查报告。评议调查报告经评议调查工作小组初审后,报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审定。同时,接受评议的国家工作人员要根据述职评议的要求,写出述职报告,由评议调查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先向所在单位的干部职工进行述职,并由本单位干部职工对其述职的情况,分真实、基本真实、不真实三个档次进行测评。
三是公开评议。召开人大常委会公开进行述职评议。为了增加述职评议的透明度,请市委、市纪委、市委组织部主要领导参加;请市政府正、副市长参加;请市政协主席参加;请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请省级、岳阳市级和本市部分人大代表参加;还通知述职对象单位全体班子成员参加。请报社、电台、电视台的记者作现场新闻报道。
述职评议的程序是:述职人员向会议述职;评议调查工作小组向会议报告调查情况,讲评议整改意见;会议评议发言;评议中提出的重大事项,被评议人员当场作出答复;对述职人员进行测评。参加测评的是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测评票分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三个档次,无记名填写,当场宣布测评结果;述职人员对评议意见和落实整改要求作出表态。测评结果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对述职评议中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反映出来的重大问题,特别是牵涉到其他部门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市人大常委会转交市政府协调处理。
四是督查整改。听取和审议述职报告后,各评议调查工作小组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特邀的有关负责人发表的评议意见和评议调查报告中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综合,形成整改审议意见,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后,将整改意见向述职人员交办,并在新闻媒体上向全社会公开。述职人员收到市人大常委会的整改意见后,必须在15日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书面整改方案。根据述职人员的整改方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跟踪督查,要求述职人员在3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整改结果,同时,将整改结果通过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公开。对整改意见整改不到位的,群众有反映的,责成述职人员限期整改,直至群众满意为止。
在本届述职评议工作中,共反映出25位述职对象及其所在单位和下属单位各方面的问题、群众的意见、建议以及存在的缺点、失误和错误共286条,人大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认真审议后,列出整改意见314条。这些整改意见书面函告述职者本人后,他们都认真地制订整改方案,扎扎实实地逐条整改,并都向人大常委会报送了书面整改结果。人大常委会通过社会民意调查,对述职对象整改的满意率达到93%。由此,说明本届人大常委会开展的述职评议工作是有成效的,对述职者本人有触动,对全社会有影响,对各项工作有促进。
(作者系临湘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