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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平江减“负”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31 12:00

    我在平江县农村办公室工作多年,对农民负担耳闻目睹,感受甚多。直至2005年国家正式取消农业税,国家对农民采取多予、少取、放活的政策后,农民负担才真的减轻了。
    1978年,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收入分配方式发生根本性变化,由生产队统一分配过渡到以户分配。农民负担越来越重了。他们说:“头税轻,二税重,集资摊派是个无底洞”,“部门要想富,农民身上找出路。部门出点子,政府开口子,农民交票子”。在中央转发湘乡县减轻农民负担文件下发后,农民迫切要求减轻负担。然而,上面年年喊,下面却感觉不到轻。其原因是:
    直接负担增长过快。1992年,平江全县农民负担村提留(即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和乡镇统筹(即教育费附加、计划生育、优抚、民兵训练、乡村道路建设)共计1284.23万元,占上年人均纯收入的3.84%。比例虽控制在国务院规定的5%限额以内,农民负担却比上年增长8.85%,而农民纯收入只增 5.6%。农民负担比农民纯收入增长高出3.25个百分点。
    擅自收费不商量。在“人民事业人民办”的口号下,个别地方土政策“套红”,向农民集资摊派。有的地方违背农民意愿,按田亩收取禽畜防疫费;有的地方领一对结婚证,除收费之外,还要搭售一本3.6元的《婚姻指南》;有一个乡安装程控电话,也要向中小学生摊派;还有的为了省事,由学校统一代扣学生平安保险费。
    专款不能专用。有一所中学,从教育费附加中列支860元作为工会经费。1992年,县经管科对143个村进行财务清理,共清出各种违纪金额73.4万元。其中,贪污5.9万元,私分多占3.6万元,挪用13.4万元,偷漏税收8.9万元,其他41.6万元,这些都是农民上交款,被中间截流,而进入私人荷包。农民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集资收费加码。有一个乡镇将建设黄金洞电站集资款,由县分配40400元,加码到60790元,下达到村,多收20390元。有的学校,为了解决经费不足,未经批准,开展名目繁多的收费,项目之多,令人吃惊。
    为了顾全大局,体谅国家困难,一些仍处在温饱线的农民,节衣缩食,积极完成各项任务。一时拿不出现金的,便用实物折价抵付,或者卖新茶油完成农业税,甚至从家里称谷抵交勤工俭学费。长期居住在不通车、不通电、不通话的边远村组,他们表示,“完成国家任务无可非议,而建黄金洞水库集资难以完成。”有一位村民公开说:“生猪防疫费,应该是谁打针防疫,谁交钱。”还有的把经批准的集资建校和筹钱维修渡船误解为不合理负担,将情况反映到《湖南电视台》晚间新闻播出。邵阳乡朗溪村部分村民认为,教育收费多,便推荐一名高中毕业生,招收1~2年级学生,办起了“穷孩子学校”。三墩乡中午村一村民拖欠两年上交和农业税,不但拒交,反而用刀刺伤上门催交的乡干部。
    平江是个贫困县,鉴于各地经济基础不同,自然条件有差异。在1993年时,尚有30%的农民人均纯收入在300元左右,处于温饱线上下。为了减轻农民负担,平江县委、县政府坚持“以农为本,以民为本”的思想,把减轻农民负担放在心上,抓在手里,在“减”字上下工夫,使这项工作逐步落到实处,并被评为岳阳市减负工作先进单位。
    1992年9月10日县政府决定,暂停执行整顿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收费,并对因灾减产的乡镇暂缓收取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费,这对农民负担的减轻,起了先导作用。
    1993年8月26日,县政府常务会专门讨论清理收费文件,废止22个,停止9个,修改2个,降低标准7个,强调把减轻农民负担纳入法制轨道,从源头上堵住乱收费。
    同时,部门配合突难点。1993年7月,县人民法院与县减负办合作,由经济庭庭长李昌生带领10人,下到长寿、南江镇,进行减轻农民负担专项服务,开展政策咨询,巡回乡村办案,是年,免费受理各种不合理负担的案件36起,在当地引起较大反响。1994年11月25日,金龙区人民法院对龙门镇农民张志正将劣质早稻种子400公斤卖给张巩奇等11户,造成31亩早稻80%减产,经调查落实,判赔损失8000元,维护了农民利益。1993年8月5日,浊水乡大众村魏床斌等人联名写信上访,反映乡电管站提高用电收费标准,并且停电拿走电器设备,经县减负办与区乡调解无效,又继续向县法院起诉,并写信到国务院。后经市县物价、电力和减负办派人,重新调查,核实的结果是:经乡政府批准的电价与县定电价有差别,照明电乡电管站按0.53元一度收,比县定价每度高 0.137元,共多收3599.99元;加工用电,乡电管站按0.607元一度收,比县定价每度多收0.0156元,共多收1322.66元。经协商,乡电管站退回超收的4921.65元给用电单位和个人;乡电管站扣留的电表箱、电度表、互感器无条件退还魏床斌,使这起长达两年的上访结案。
    为了把减负工作落到实处,县政府加强监管机制,建立健全严格收费管理制度,先后建立收费项目审批制度、资金管理制度、收费文件会签制度等,有效地减轻了农民负担。有些地方还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如栗山区一次清退学校乱收费117580元(勤工俭学费0.6万元,没搭餐收搭餐费1万元,乡集资1.5万元,维修费5.94万元,财产押金0.55万元,防疫费1.7万元,补课费0.6万元,教师培训费0.32万元),受到群众赞扬。事后教师总结乱收费有九大危害,即:违反物价政策,搞乱财经纪律,损害教师形象,败坏学校声誉,滋生腐败漫延,加重群众负担,挫伤群众办学积极性,影响教改深入,拖延“普九”步伐。
    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发展,农民负担有所增加,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并采取一系列措施保护农民利益,减轻农民负担。平江县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政策规定,采取措施,减轻农民负担。一是降低农业税率。平江县农业税1989年与1950年相比较,入库粮食占当年总产量的比例由14.4%降至4.1%;农业税占财政收入由73.8%降至17.6%。1961年10月,为贯彻减轻农民负担决议,农业税率由16%降至10%。到1979年9月,按国家规定,凡人均口粮在200公斤、收入在38元以下的994个生产队,全部免除农业税计71万元,减免粮食2690吨。
    二是下放厂、站。1978年10月1日,平江县委决定,将横槎、江口、大洲滩3个电站分别下放给大桥、双江、河东公社。同年10月12日,经岳阳地委同意,将县非金属矿的铅锌选厂(包括石英粉车间)下放给南江、昌江、三墩、瑚珮4个公社联合经营。武莲石英粉厂下放给三和公社,以支持发展社队企业。
    三是积极扶贫帮困。1987年1月,省委常委、副省长陈邦柱率省政府扶贫工作组,在平江县召开现场办公会议,研究将人均纯收入在200元以下的泉水、大口塅、虹桥、长庆、天岳、浆市、大坪、咏生、恩溪、昌江、三联、谈胥、张市、大洲、瓮江、浯口等16个社镇57063户、260761人定为贫困人口。
    四是推行农村税费改革。平江从2002年4月15日起,取消乡镇统筹费,即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向农民征收的行政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逐步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农业税政策;调整农业特产税政策。改革村提留征收和使用办法。村干部报酬、五保户开支、办公经费,除原由集体经营收入开支的继续保留外,由农民上缴村提留开支的,采用新的农业税附加和农业特产税附加方式收取,其比例为正税的20%。1998年,全县农民负担共 11340万元(农业税2355万元,乡镇统筹3556万元,村提留1768万元,涉及农民行政性收费、基金、集资1157万元,以资代义务工和积累工 799万元,农业特产税209万元,屠宰税611万元,其他收费885万元),税费改革后收入为3632万元,比改革前减少收入7708万元,人均减负 85.43元,减负率为66%;每亩田土减负101.09元,减负率达64%。
    2009年4月26日《岳阳晚报》刊载《新公示的重点涉农收费与补贴政策》明确规定,从2008年起,农民耕种自己的承包地不再向乡、村组织上交任何税费。《农民负担与补贴监督卡》对2009年农民享受的这项补贴也作了公示,补贴标准为:粮食直补,按计税面积每亩13.5元;农资综合补贴,按计税面积 80.6元(追加另行通知);良种补贴,按种植早稻每亩10元,晚稻每亩15元;油菜补贴,按种植面积每亩10元;繁殖母猪补贴,按存栏新繁殖母猪每头 100元;退耕还林补贴,按实际还林面积每亩补粮食150公斤,折币210元,生活补贴每亩20元。通过多年的努力,农民负担逐渐减轻了,奔小康的劲头更足了。

(作者系平江县农办退休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