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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救两名被拐卖的幼女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31 12:00


    1980年深秋的一天,两位中年农民走进岳阳县妇联办公室,泪流满面,伤心地诉说着女儿被拐卖的经过,求妇联为他们撑腰作主,救救被拐卖的孩子。两位求救者是岳阳县杨林乡人,同在岳阳城陵矶纸厂打工。他们的女儿刘利12岁、刘云13岁(均系化名),都在小学读书。1979年寒假,刘利、刘云相约到父亲打工的地方玩一趟。她们从荣家湾乘火车到岳阳后,天色已晚,就在车站候车室睡觉,不幸遇到拐骗者,以××工厂招工、入厂每月工资50元,诱骗她们到福建省福清县三山乡偏远的一个穷村庄。刘利窈窕秀丽,被以1500元卖给一个30多岁的男子,刘云瘦弱矮小,被以800元卖给一个28岁的男子。可怜两个从未出过远门、未见过世面的孩子,被强行逼迫来到人生地不熟、交通不便、语言不通的穷乡僻壤。她们身边没有亲人、没有同学和朋友,只有无数双监视的眼睛。她们孤苦无助,哭爹喊娘,整天不吃不喝,却无济于事。更悲惨的是男人们拿着匕首插在床上逼迫她们同房。她们一次次逃跑,一次次被抓回去毒打,直到忍辱屈服,才稍许自由了一点。半年后,她们找机会偷偷给家中写信求救。自从女儿失踪后,两个家庭几乎倾家荡产,他们发动亲朋好友,先后在湖南、湖北各地寻找,就在他们几乎绝望的时候,突然收到女儿的来信,真是喜从天降,就像黑暗中见到光明。但很快他们又犯难了,如何能从那遥远的地方将女儿接回家呢?几经周折,他们终于来到妇女的娘家——县妇联。
    读了小女孩的来信,我们知道那些地方偏僻落后,要接回女孩不容易。经请示县委领导同意,从团县委、县公安局、县法院、县妇联各抽调一名负责人组成解救小组前往解救。解救小组包括两个孩子的父亲和我一共6人,大家克服各种困难,筹足经费,带着介绍信来到福建省福清县,首先通过当地妇联找到福清县委分管政法的副书记,当这位副书记知道要解救的是两名幼女时,明确指示:请县公安局安排一名股长、两名干警、一辆吉普车,带上逮捕证和手铐,坚决把人带回来,谁阻拦就抓谁。我们一行到达三山乡后,该乡正召开村党支部书记会议,当乡党委书记将我们此行的目的任务告诉买女孩那个村的党支部书记时,他极力反对,并说:两个女孩都已成人,她们都是自愿结婚的,而且有一个已怀孕。我们坚持两个都是幼女,是拐卖强迫婚姻,必须带回去。经过一番周旋,我们还是同意了乡党委书记和县公安局同志提出的由女孩自己说了算的建议,村支书这才同意带我们进村。我们进村便看到了宽阔而美丽的大海,隔海相望是台湾省,据说乘小划子往返只需几个小时。当地农民贫富落差极大,富者走私经商,住高楼洋房;穷者捕鱼打工,大都居住茅屋草棚。家境贫穷的男子在本地找不到对象,就找人贩子买,该村从四川等地买进的女孩就有10多个。为安定民心,本地干部一般都对买妻户暗地保护,村民们也互相掩护,干扰解救。为了快刀斩乱麻,速战速决,不把事情搞大,我们要求马上见到女孩子。当村支书带着两个女孩来到我们身边时,她俩立即跪在地上放声大哭,要我们带她俩回家。随后,买女孩的男人来了,男人的父母来了,村民们来了。他们说:女孩是花钱买来的,不能带走,硬要带走就要退钱。我们向他们反复解释:拐卖妇女是违法的,强奸幼女是犯罪行为,他们根本不听。一会儿,村办公室门口便围了200多人。这时,福清县公安局的同志悄悄对我们说:情况不妙,必须马上采取措施,将两个孩子带走。随即他向围观的群众宣布:这两个女孩是外来流窜人员,我们要押回去审问。然后,将两个女孩戴上手铐,推上了吉普车。当吉普车开走时,只见后面还有几十个村民跟着车子追赶。到县城后,福清县公安局的同志对我们说:明天你们不能走,也不要上街,什么时候走由我们来安排。问其究竟,他说:我们把人带来了,村里的人肯定会来县里闹事,要以防相遇带来麻烦。第二天,果然来了几十个人到县公安局闹事,我们呆在旅社未敢出门。第三天,公安局的同志要我们赶紧动身,并把我们送上火车,直到火车徐徐开动时,我们才放下一颗悬着的心。
    两名不幸的幼女,经历了人生中最悲惨的一幕,在各级政府的关心、帮助下,又回到父母亲身边,开始了新的生活。

(作者系岳阳市妇联原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