忆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妇联工作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31 12:00
1950年,我在湘阴县三区(原湘阴县川山坪办事处)工作,5月,领导安排我负责妇女工作,因为那时刚解放,正像《妇女自由歌》里唱的“旧社会好比是黑格洞洞的苦井万丈深,井底下压着咱老百姓,妇女在最低层……”当时重男轻女、男尊女卑的思想非常严重,妇女被人瞧不起。我的生母因生多胎女孩而受歧视被冷落,含恨过早去世。我的养父母因没有儿子,常受讥笑、讽刺,为此,老人经常伤心落泪。我读6年书,也有人说“女子无才便是德,妹仔读书冒得用”。我的四姑娭毑抱着灵牌拜堂,守一辈子“望门寡”。这些使我从小立志要为妇女的解放事业,为争取妇女平等,为妇女同胞争自由而奋斗。1952年,我参加省妇女干部学校学习后,就留在县妇联工作,先后任干事、副主任、主任等职。
那时,县委对妇女工作非常重视,开始由县委组织部部长任纪汉兼任妇委书记,县妇联成立后,配有较强的工作人员,由3人增加到5~9人不等,最多达十几人。 1952年选举产生第一届妇女联合会,南下干部张惠英任妇联主任,副主任有潘若兰、涂运珍、邵雪琴和我。这时,区、乡开始配备强有力的专职女干部,后来配有妇女主任、副主任、干事1~3人。妇联的主要负责同志一般都参加同级党委,区、乡、局的领导班子中强调有女干部参加。50年代,县级及部门女干部有副县长陶熔,法院院长彭宝卿、副院长张律,组织部副部长李敏,文教科副科长戴志贤、栗素芬、盛赋云,人民银行副行长余静、吴懿华,区长彭忆光,副区长王顺芝、颜琨,党委副书记曹渥瑜,长乐镇镇长张矞等,区长彭忆光、模范教师任培定参加赴朝慰问团。
湘阴解放后,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中的地位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1950年颁发了第一部《婚姻法》,废除包办、买卖婚姻。实行婚姻自由,砸碎了捆在妇女身上的一根铁锁链。随后,不少童养媳回娘家了,包办婚姻废了婚约,买卖婚姻退了钱财,婚姻自由了。土地改革中,妇女和男子一样分得了土地,妇女走出家门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开会有发言权,女孩子可以上学读书。政府还严厉惩办了一批残害妇女的犯罪分子,压在妇女头上的封建政权、族权、神权、夫权被推翻了,过着与男人平等的生活。
“时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样,男同志能办到的事情,女同志也能办得到。”当时,妇女干部工作不甘落后,奋发图强,克服重重困难,努力完成各项任务,与男子比高低,看谁的工作好,谁的贡献大。有的同志劳累过度流产了,仍坚守工作岗位;有的挺着大肚子甚至快要临产,还在农村奔忙;有的挑着婴儿与小孩生活用品,带着外婆或娭毑下农村办队,一办就是一两年,从没有人叫苦,工作热情和拼命精神势不可挡。她们冲破男不知内、女不知外的封建阻力,刻苦学习农业生产知识和科学技术,浸种育秧、扶犁掌耙、插田扮禾等各种农活,样样都干,有些妇女干部甚至参加龙舟竞赛,敢去窖上担砖,真可谓“大逆不道”,敢作敢为。妇女干部的身体力行,影响和带动了妇女参加社会活动和农业生产。广大农村妇女走出家门,参加土地改革运动,走农业互助合作化的道路。拿起镰刀、锄头下地干活,挑起箩筐,推着土车送谷粮,无论任何地方、任何工作,都有妇女的一份力量,一份功劳,一份贡献。她们单独组建“三八”农场、茶坊、蚕桑场、综合试验场等,显示了妇女确实是一种伟大的人力资源,妇女能顶“半边天”。
1952年,汤三元被评为全县第一名女劳模,奖了1头大水牛。随后有劳模余三春娭毑、蚕桑姑娘杨京兰等多次出席省劳模大会,各行各业的女劳模、女模范层出不穷。
回顾新中国成立之初的妇女工作,我是亲历亲为、耳闻目睹、深有体会的。广大妇女从此摆脱了几千年来封建枷锁的束缚,争取了与男人平等的地位,彻底翻身,当家作主人。尽管当年有一些“右”的作法,影响和损害了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但想到解放、平等、自由、当家作主的自豪感,我虽苦也甜。
(作者系汨罗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