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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南区推行社会治安“三防三治”的回顾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31 12:00

谭煌湘 黄北星

    1984年,岳阳市南区设置后,我俩分别担任南区区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南区政法委办公室副主任。由于南区处于全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从1986年下半年开始,坚持以推行社会治安承包责任制为抓手,针对不同区域、不同行业和各级各类单位的治安状况,积极尝试多种治安防控方式和举措,从而逐步走出了一条以“三元”防范为主体、以“三防三治”为主要形式的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新路子。我们是当年投身这项实践活动的组织者、参与者,时隔20多年,今日回首,记忆犹新。

(一)

    原南区(现岳阳楼区城区)的特定的区位环境,使南区既是观察评判岳阳治安面貌的“窗口”,又是反映全市社会治安状况的“晴雨表”。经过1983~1985 年持续开展的三年“严打”斗争后,全区治安大局趋于平稳,但社会治安仍有不少困扰和隐忧,特别是城区治安防范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着诸多与之不相适应的反差现象。南区总人口仅占全市的4.1%,而发案总量却占全市的25%以上,其中重大案件占30%以上;南区配置的警力只占全市的8.8%,而担负的破案任务却占全市的25%以上;城区社会“百家经营”造成“出了问题找公安,治安不好骂公安,追查责任怪公安”的不公正状况。强调贯彻社会治安治理“打防并举,标本兼治”方针,实际工作中存在重打轻防、标本倒置的现象,大家把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过度依托在“严打”一手上,造成社会防范意识差,控管能力弱,隐患漏洞多,导致治安乱源得不到有效治理。而且在治安管理体制上存在着统一领导、齐抓共管与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反差,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形不成合力,难以发挥整体作战的功能。
    针对城区社会治安工作中存在的这些反差,区委、区政府坚持以正确处理“五个关系”为抓手,逐步理顺全区综合治理工作的思路。一是正确处理打击犯罪、治其已然与预防为主、防范未然的关系,在指导思想上实现“两个转变”,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由以往重打轻防“一手硬”的偏向转变为“综合治理综合抓”,基层派出所的工作由过来的办理户政为重点变为以抓治安防范管理为重点。二是正确处理“条条”与“块块”的关系,建立起“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属地管理责任制和政法工作联席会议制,明确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由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负主责,其辖区内各级所属单位都要接受统一管理,承担治安防范责任,有效发挥“块块” 的协调组织作用。三是正确处理社会“百家经营”与治安齐抓共管的关系,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治安保卫工作责任制,改变以往社会治安由公安部门 “单枪匹马独家管”的孤军作战状况,真正做到“社会治安社会治”。四是正确处理整体防范与区域防范的关系,确立“三元”防范的整体构想,即将全区划分为内部保卫单位、公共复杂场所和居民住宅区三大防控单元。同时,根据每个防控单元的工作重点确定三项主抓事项,层层落实治安承包责任制,形成横包到边、竖包到底的治安防控责任网络。五是正确处理全面防范与重点防范的关系,在加强全区总体防范的同时,推行以“五防”为重点的目标包保体系,即内部单位重点防“患” (治安隐患),公共复杂场所重在防“乱”(突发性公共治安事件),居民住宅区重在防“盗”(入室盗窃),复杂地段重在防“劫”(抢劫抢夺),重点工作对象重在防“漏”(漏管脱管)。

(二)

    按照“三元”防范的总体构想,全区上下广泛发动、整体联动,群策群力,围绕构建以“三防三治”为主要形式的城区治安防范体系进行大胆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内保单位构建自防自治机制,有效增强自防功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看好自家的门,管好自家的人,办好自己的事”的工作要求,全区各内保单位坚持从各自治安防范的现状和特点出发,层层落实承包责任制。全区983个内保单位同所在街道办事处和主管部门分别签订治安承包责任书后,在内部逐级落实治安包保责任,把加强治安防范的任务层层分解、向下延伸,形成层层有人抓、级级有人管的治安工作责任网络。同时,全面加强内部安保力量和投入保障。全区 288个200人以上的内保单位全部建立保卫机构,共配置保卫干部3054人;589个200人以下的内保单位全部建立治保会,并配置专(兼)职治保干部。聘用经济民警和保安、值勤人员751人,加高加固围墙1.8万米,安装铁门铁窗1.42万张,年用于治安防范的经费达134万余元。还对全区1420 处重点部位和重要物资仓库,全面加大安保力度。共发现和整改各种安全隐患和防范漏洞887处,其中重大隐患129处。
    在公共复杂场所构建联防联治机制,有效增强共防功能。针对中心城区公共复杂场所数量多,密度大,呈现人员流量大、聚散快、成分复杂、诱发犯罪因素多,各类刑事案件和治安问题易发、高发,治安防范管理难度大等特点,我们认真落实联防联治。根据当时城区街道分布格局和治安状况,在主要街道的治安复杂路段建立9 个固定值班岗亭,在主要集贸市场建立3个公安值班室,由派出所民警带领治安巡逻队员坚持实行昼夜值班和巡逻守护。在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增设临时执勤点,形成动态巡护与静态守护有机结合的防控格局,不仅增强了对犯罪分子的有形震摄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而且提高了对突发治安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对社会面的防控能力。同时,坚持因情制宜,活化联防方式。即在企业街道毗邻处实行厂街联防联治,在城乡结合部实行村居(委会)联防联治,在复杂区域实行协作联防联治,在偏僻路段实行路段联防联治,在特种行业实行行业联防联治。通过实行五种形式的联防联治,全区共组建各类治安联防队297个,队员2731人,有效地整合了联防区域内、行业内的治安资源,做到资源、信息共享,共保一方平安。城区韩家湾沿湖地带的13个单位共有8个码头、5个露天货场、55栋仓库,占地面积21万平方米。以往治安防范处于“各家自扫门前雪”的孤军作战状态,治安问题如“米筛端水,漏洞百出”,“扑灭南山火,北山又冒烟”,盗抢火灾时有发生,安全系数一直很低。实行区域联防整治后,这里的治安防范改变了孤军作战的被动状况,形成了“一体化”共防格局,治安面貌迅速改观,各类治安问题大幅度下降。
    在居民住宅区构建群防群治机制,有效地增强群防功能。居民住宅区类型各异,人口密集,成分复杂,加之居民防范意识淡薄,治保力量薄弱,防范设施缺位,治安隐患不少,是盗窃案件的高发区。1987年1~7月发生在城区居民住宅区的入室盗窃案多达208起,占同期全区所发入室盗窃案件总数的67.8%。针对这种状况,我们按照不同类型住宅区的自身实际和特点,分别构建起群防群治的防范网络。凡自建居委会型的企事业单位住宅区,由居委会协同所在单位保卫部门,狠抓“四院”(即女工院、青工院、民工院、家属大院)防范管理,形成严密防控的群防网络。对独立型住宅小区,则采取从整体上抓综合防治,从“重口”上抓重点防治,从制度上抓严密防治的措施,形成自保平安的群防网络。对混合型住宅小区,实行由所在地居委会牵头小区内住宅产权单位共担责任、共筹经费、共组力量、协同防范的办法,形成共保平安的群防网络。对纯居民型住宅区,推行“三个结合”(即队伍上的专业与义务相结合,形式上的各家自防与整体群防相结合,报酬上的有偿与无偿相结合)的防范措施,形成“众人共织安全网”的群防网络。

(三)

    全区通过三年持续深入推进“三防三治”,城区社会治安防控面貌明显改观。“三防三治”工作机制不断完善,覆盖面不断拓展,有效挤压了犯罪分子的作案空间,全区发案总量明显下降,社会安全度和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城区1139个治安承包单位中,评为综治先进单位的138个、合格单位的980个。社会治安防控网络更加健全巩固,全区建立4支群防群治队伍,成为严防死守的中坚力量,其中巡逻守护队伍2164人,治保调解队伍2884人,普法帮教队伍1931人,保安专护队伍176人。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秩序明显好转,居民住宅区的治安环境明显改善,城区整体防范功能明显提升。我们开展“三防三治”的经验作法和成效,得到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1988年,在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杯”竞赛中,南区以总分第一的好成绩夺得 “冠军杯”。同年12月,在株洲召开的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我向大会介绍《从城区实际出发探索综合治理的新路子》的经验,赢得与会领导和代表的一致好评。1989年4月,又在中南、西南12个城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理论研讨会上,介绍南区推行“三防三治”的经验作法,成为研讨会的一大“亮点”。两次会后,专程到南区参观访问的各地团队络绎不绝,仅1989年,就有省内外39个大中型城市组团到南区考察学习开展“三防三治”的经验作法。

    (作者谭煌湘系中共岳阳市委政法委原副书记、黄北星系岳阳楼区区委政法委原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