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星光闪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7-09 12:00
反腐倡廉星光闪
——记湘阴县城乡五年“四清”
历史性对话的启示
1945年7月1~5日,中国民主同盟发起人
毛泽东问黄炎培来延安的感想。
黄答:我生六十多年,耳闻的不说,所亲眼看到的,真所谓“其兴也浡焉”“其亡也忽焉”。一人,一家,一团体,一地方,乃至一国,不少不少单位,都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力。……一部历史,“政怠宦成”的也有,“人亡政息”的也有,“求荣取辱”的也有。总之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中共
毛泽东当即回答:“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显然,毛泽东是自信通过民主监督的方式,来防止“政怠”“政息”,跳出“人亡政息”这个周期率的。
重温这段历史对话,回眸湘阴县五年城乡“四清”(又名“系统社教”),仿佛又见到了那位历史伟人,屹立古城楼台,屈指向来者历数着井冈山时期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和“延安整风”“三反五反”“城乡四清”……。这一切的一切,不都是为了构筑反腐倡廉,跳出周期率?
湘阴县城乡“四清”,虽已远去40多年了,然而那种致力于营造一种反腐倡廉、勤政为民、铲除腐败、非民不可成大气的意境,依然光芒闪烁,启迪后人。
五年“四清”的全过程我都亲身经历了,自始至终在荷花、双丰、濠河3个大队办过点,当过分团办公室主任、分团副团长,回眸起来,有如昨日之事。
回眸的脉络,是按照“四清”进展的顺序展开的。
毛毛雨式的“小四清”
湘阴县“四清”大体经历了毛毛雨式的“小四清”——和风细雨式的“面上四清”——狂风暴雨式的“系统社教”三个阶段。
1962 年9月24~27日,党中央召开八届十中全会。10月下旬,湘阴县委召开县、区、社、部、委、办、局和19级以上干部会,传达毛泽东在1962年8月6日关于阶级、形势、矛盾问题的讲话,提高认识;部署农村全面开展以清理账目、清理仓库、清理财务、清理工分为内容的“小四清”。在城市,开展以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分散主义、反对官僚主义为内容的“五反”,教育干部、党员,廉洁奉公,勤政为民。
“小四清”从1962年10月开始,1963年春耕大忙前结束。先后培训县、区、社、队干部6.39万人。其中生产队以上干部5.16万人,党员1.23万人。与此同时,大队、生产队建立贫下中农协会、小组1.06万个,占总队数的96.7%。“小四清”对事不对人,重在教育人。
和风细雨式的“面上四清”
1963年5月20日,中央《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即《前十条》)下达后,7月1日,湘阴县召开县、区、社、大队、生产队5000余人参加的“五级”干部会。
会后,全县组织2000多名国家干部,深入农村,拉开了群众性“四清”的序幕。
“面上四清”的本意是对干部进行反腐倡廉的正面教育。号召干部“洗手洗澡,主动下楼,轻装上阵,团结对敌”。生产队由群众选出代表,清理工分、账目、仓库、财务,通过清理,向社员群众张榜公布,名曰“晒账”。
“面上四清”从1963年5月上旬开始,到7月底8月上旬基本结束。“面上四清”县里虽然普遍派了工作队、工作组,总算还是和风细雨。但在以“阶级斗争为纲” 的思想指导下,也出现把火药味烧向农村基层干部的苗头:一是把干部中的“四不清”提到了“阶级斗争”“和平演变”的高度;二是出现了对干部“四不清”问题过分夸大与讥讽,说什么基层干部是“雁过拔层毛,大粪过身捞一瓢”。当时,86万人口的湘阴县(包括汨罗市、屈原行政管理区),受教育者约50万人。有4 万多名社、队干部主动放下包袱。共清出多吃多占集体的粮食98.9万公斤,现金50.1万元,劳动工日15.3万个,布票3.8万尺。这就是兴师动众,三个月时间,4万名生产队以上干部,清出来的“四不清”数字。换算起来,不过一二百万元。可见,当时纪律严明,干部廉洁,政风纯朴。
重点解剖“麻雀”
1963 年5月,“面上四清”全面铺开前,由县委副书记杜建华(后任书记)和我率领一个七人组成的工作组,在新泉区凤兰公社荷花大队进行试点。旨在调查研究,弄清农村基层干部中犯“四不清”的面究竟有多大?问题究竟有多严重?干部、农民的思想状况究竟怎么样?以及在一个大队如何开展“四清”?经历近两个月的清查,在80多名大队、生产队干部中,没有发现贪污、挪用公款的,有几人多占了一点工分,张榜公布后,群众也就满意了。
试点结束后,由我执笔写了一篇研究性的总结材料,题目是《荷花大队的“四清”运动》。材料印发全县后,把社会对反腐倡廉的注意力,引向了农村基层干部。这篇材料最大的特点是实事求是地分析了农村基层干部“四不清”的状况,只不过是多吃多占,没有上升到腐败程度;特别是强调对犯有“四不清”的干部,要立足于帮,不搞人人过关;强调在干部、群众中进行爱党、爱国、爱集体和廉洁奉公、艰苦朴素的教育,营造立党为公,一心为民,廉洁自律的良好氛围。
黄柏公社“系统社教”试点
1963 年12月至1964年5月,湘阴县委又根据1963年11月14日《中共中央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即《后10条》)精神,选择在东乡的黄柏公社、湖区的洞庭围公社、城关镇进行“系统社教”试点。在我的记忆中,《后10条》比较宽容一些。
《后 10条》给人的第一个印象是正确对待干部。强调要“依靠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明确工作队的任务是“当参谋”“出主意”,决不包办代替;强调“团结95% 以上的干部”是“团结95%以上的群众”的一个前提条件;强调“坚持教育为主,经济退赔和组织处理要坚持实事求是”,明确提出“要控制处分面”。
参加“系统社教”的干部,保持了土改时那种植根于群众之中的艰苦朴素作风,吃、住、劳动、工作都在群众家里。与农民同吃、同住、同劳动、同学习的县委书记陈秉芝体察基层干部的苦衷和农民们的正确意见,在运动进入第三阶段时,安排一段时间,组织群众对干部进行“三摆一评”,引导群众一分为二看干部,评价干部,鼓励干部。这种办法既鼓舞了干部,又密切了干群关系,加强了干群团结。随后,县委又将黄柏大队坪里屋生产队开展摆好评功活动的做法,批转到全县,湘潭地委又加批语,批转到全地区,对保护基层干部起了很好的作用。
我是双丰大队的工作组长,我与吴哲纯同志(工作组资料员)住在一户叫王老汉的家里。他家里3口人,只有一间住房,一间灶屋。我们只好把一间很小的牛栏房打扫干净,用一张门板开了个二人床,两个人睡在门板上不能翻身,隔壁又是猪栏,在这间牛栏房,我们整整住了近半年。那时,在社员家里吃饭是一天一轮的,每餐付 0.12元餐费和0.3市斤粮票。一分一两也不能少给,少给了,就是“四不清”。
《后10条》给人的第二个印象是,清理的范围比《前10条》扩大了、提高了。《前10条》只限于清工分、清账目、清仓库、清财产,《后10条》提高到了“清政治、清思想、清组织、清经济”。
文件还明确了在整个“系统社教”运动中,要坚持以整顿和建设农村党的基层组织为重点,把社教运动作为一次群众性的整党运动。
《后10条》给人的第三个印象是,突出强调团结95%以上的群众。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把生产搞上去,把群众的温饱问题解决好。
黄柏公社的试点,基本上是按照《后10条》精神搞的,没有什么过头过火的错误做法。5月下旬,县委又要我带领刘少明等7人工作组到濠河区濠河大队搞试点,进一步摸索一个大队“四清”的做法。
1964年9月15日,岳阳地委社会主义教育工作总团正式成立。按照“集中力量打歼灭战”的精神,集中岳阳、华容、临湘、平江、湘阴(汨罗还未分开置县)5个县5200名干部(含政治学徒),下设6个分团,进驻湘阴湖区的5个区、26个公社和所有大队、生产队与部门。
湖区“系统社教”从1964年9月入队,至1965年7月结束,历时10个月。其中经过所谓的“前哨战”“闪电战”“歼灭战”“攻坚战”“扫尾战”等战斗,把农村基层干部陷入“四不清”的重重包围。我和陈秉芝书记见到此情此景,不禁焦急万分。记得当时为此写了一首七言绝句:“惟见车轮战术殊,五千人马战湖区;烽烟漫卷连三月,茅舍灯前抱泪呼。”
第一批“系统社教”“左”的色彩空前。那些极左的做法是断不可取的。一是,一切权利归工作队不可取。工作队一入队,就接管一切,号令一切,包办一切。原有干部则一律“靠边站”,接受审查。二是,对基层干部搞“人人过关”不可取。当时湘阴湖区5个区、26个公社、一个鹤龙湖农场、2个县属镇(白马寺、临资口)、280个大队(居委会)、3100多个生产队,先后当过生产队以上干部的有14494人,列入“四不清”对象的有1.29万人,占89%。其中区、社干部378人,排为三类(问题严重)134人,占35.4%;大队干部1554人,三类657人,占42.2%;生产队干部9770人,三类2863 人,占21%;党员3892人,三类1377人,占35%。部门干部、职工90%以上被列入“四不清”对象。三是,“唯成份论”不可取。四是,逼供讯不可取。运动中先后有54名县、区、社、队干部,承受不了外来的压力,走上了不归之路。其中有两名副县长投水自尽。其惨状,其影响,都是难以言表的。五是,处分面过大、过重不可取。湖区5个区、26个公社和部门,受到各种纪律处分的干部、职工、教员、医生和大队生产队干部,多达2859人,占参加运动人数的 19.7%,其中区、社干部58人,大队生产队干部2642人,参加运动的3892名未任职的党员,受处分的444人,占11.4%;导致人人自危。
湘阴县东乡“系统社教”
1965年8月下旬至9月上旬,临湘、平江、湘阴三县的3000多名工作队员,进驻到湘阴县东乡的8个区(镇)、44个公社、700个大队、7940个生产队,铺开了第二批“系统社教”。
有了中央《廿三条》作指导,有了一批“系统社教”和县级机关单位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第二批“系统社教”,在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和政策的执行方面,都要温和平稳得多。没有一入队就夺权,没有把原有基层干部“一脚踢开”“靠边站”,没有搞“人人过关”,也没有重新清查划分阶级……。
1966年,“五一六”通知下达后,“史无前例”的运动爆发了。一些地方开始出现了过激行为,揪工作队,赶工作队,工作队驾驭不了局势,于9月、10月不宣而撤。
记忆中,历时5年多的“四清”,清理了近10万名干部,经济上,没有一个构成犯罪的,也没有抓一个人。尽最大可能化解矛盾,团结、教育干部。
留有光环在闪烁
湘阴县农村五年“四清”一个显著特点是,在干群心目中筑起了一道反腐倡廉的防腐墙,干群们用血汗铸造了一幅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农村图画,在古朴落后的农村,构筑了一道耀眼光环。在农田基本建设,治山、治水、改土方面,动了大手术。
1963年至1965年,沿湖地区借“社教”东风,先后治理了洋沙湖、三汊港、双河坝、新塘湖、白泥湖等工程。有效消灭了危害人民生命的血吸虫,增加了2573.33公顷耕地。
在一些水利死角的山丘区,完成了一批水利骨干工程。向家洞(中型)水库、燎原水库(小型,后扩建为中型),都是“社教”中建的,还修建了一大批小型塘、坝、路、桥等民心工程。
湖区还打了一场电排大会战,开辟了把电动排灌用于传统农业的先河。尤其是在大规模人工造林方面,湘阴、汨罗两县也是从1964年秋冬“四清”中拉开大干架式的。当时分团提出,在生产建设上,力求做到“社社有重点,队队有工程”。湘阴县东乡(包括今汨罗市境)各公社、大队的林场、茶场,以及猪场、渔场,都是借 “社教”东风建起来的。
1962 年,湘阴全县(含汨罗市)7.88万公顷山林,有林地只有2.46万公顷,活立木蓄积量仅存11.58万立方米,比1957年少64.14%。从1962 年“小四清”起,通过贯彻有关林业政策,落实山林权属,封山育林,和1964年“社教”中组织的大规模造林,到1965年底,有林地发展到3.44万公顷,占林地的43.2%,林业覆盖率的大幅提高,是几十年人工造林的积累,也是农村燃料综合开发(包括沼气、液化气、天然气、电的广泛应用)的结果。
科学种田方面,“社教”中迈出了突破性大步。1965年,湘阴县粮食总产达32023吨,比上年增产3926吨,接近1958年水平,创历史第二个高产年。
有道是,民为本,国为先,廉生威,德兴政,理服人,律固基。权以此作为对“四清”运动中构筑反腐倡廉防腐墙的回眸吧!
(作者系岳阳市人民政府原助理巡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