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岳阳市云溪区历史(1921-2011)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8-11-26 03:35
《中共岳阳市云溪区历史(1921-2011)》
编辑委员会
主 任:陈志莲
副主任:田文静 陶伟军
委 员:黄建文 张善保 蒋雄波 余 炯
朱爱军 杜 宇 陈卫成 熊 雄
顾 问:高东升 施振雄
主 编:陶伟军
副主编:熊 雄 彭庆海 周朝霞
执 笔:李丘山 邓树清
编 审:邓树清
编 务:谢月珍 吴拥军 周俊英 汪芬芳
打 印:熊 丽
序
陈志莲
在“十二五”发展开局之际,《中共岳阳市云溪区历史》(1921~2011)付梓出版了,这是我区党建工作的丰硕成果,也是献给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的一份厚礼。
中国共产党自1921年创立以来,已经走过90年艰辛而辉煌的历程。云溪有着悠久的历史和光荣的革命传统。该书记录的是自1919年五四运动以来,云溪境内广大共产党员和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前赴后继,英勇奋斗,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以及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光辉历程。字里行间,我们感受的是党的光辉,是云溪人的勤劳、智慧和勇敢;我们感悟的是,发展充满艰辛,成绩来之不易,奋斗未有穷时。
该书不但具有较强的史料价值和学术价值,而且是今天进行革命传统和理想信念教育的生动历史教材,是我们推进云溪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资政信史。当前,云溪发展正处于大干“十二五”、勇当排头兵的关键时期,全区人民正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优势优先、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创新创业、转型升级为主线,以民生改善、社会和谐为根本,加快实施“工业立区、物流兴区、城乡统筹、和谐发展”战略,为把云溪建设成为新型工业示范区、现代物流先行区、城乡统筹试验区、环境保护模范区和岳阳经济新增长极而努力奋斗。我衷心希望全区广大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和干部群众认真学习中共党史,尤其是云溪党史,从历史经验中汲取智慧和力量,继承和发扬先辈的革命精神和优良作风,把我们现在的事情做好,把全区未来的工作干好,在富民强区的大道上谱写历史新篇章!
2012年1月
(陈志莲:中共岳阳市云溪区区委书记、中共岳阳市云溪区历史编纂委员会主任)
前 言
为了帮助我们了解中国共产党岳阳市云溪区历史,更加深刻地认识我们伟大、光荣、正确的党,学习革命先辈立党为公、无私奉献的崇高精神,吸取执政理政经验,做到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勇于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为加速云溪小康建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贡献,在区委领导的重视和关心下,我们编纂了这本《中共岳阳市云溪区历史》(1921~2011)。
《中共岳阳市云溪区历史》(1921~2011)分三编共二十四章,集中记载了在党的领导下,云溪区域内党组织创立和发展壮大的历史,及其带领云溪人民走过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及改革开放的光辉历程。全书采用编年体与纪事本末体相结合的编纂方法,观点正确,结构严谨,史料翔实,叙论得当,比较全面系统真实地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岳阳市云溪区的历史,是我们进行社会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的生动教材,也是全区各级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执政水平和领导能力的宝贵借鉴。
岳阳市云溪区原名岳阳市北区,因境内有长炼、岳化两个大企业,1984年5月,上级将云溪区域从原临湘县辖区内划出,成立县级行政区,归属岳阳市直接管辖。云溪区与现临湘市同脉同源。宋淳化五年(公元994年),陆城建王朝县,设置为县治,从公元996年改名临湘县,到民国十九年(公元1930年)迁至长安镇,云溪区陆城镇近千年来一直是临湘县县治,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是中共早期组织革命活动所在地之一。云溪区革命历史源远流长,史实丰富,被上级确定为全国革命老区。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风云激荡,光明与黑暗殊死较量。四运动爆发,马克思主义传入境内。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一批共产党人在境内迅速创建中共地方和基层组织,唤起民众,领导掀起反帝反封建斗争浪潮。尽管斗争一次次失利,革命一次次陷入低谷,他们依然不屈不挠,拼死抗争,演绎了一幕幕英勇悲壮的历史话剧,涌现了李中和、黄淑、李文彩、杨少清、曾楚恒等许多革命烈士,和张林标、王思一等一批革命志士。他们面对敌人的屠刀和枪林弹雨,坚贞不屈,勇往直前,表现了共产党人对崇高理想的执着追求,对党对人民事业无限忠贞,和立党为公、勇于牺牲的高尚情怀,他们是我们当之无愧的榜样,是社会主义道路披荆斩棘的开路先锋,是我们倍加珍惜今天的幸福,奋力开创美好未来的力量源泉。
新中国成立后,告别黑暗,走向光明,党又领导人民踏上继续前进的征程。虽然期间出现过一些错误和曲折,但这些都只是探索中的失误,前进中的曲折。从1949年到1978年短短29年的历程中,一个拥有世界四分之一人口的国家,实现了从新民主主义革命到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历史性转变,在一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国度进行人类有史以来最先进的社会主义社会建设,这是党的事业极其艰巨而又无比伟大的本质所在。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云溪区域内党组织带领人民发扬只争朝夕的精神,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完成了一项项重大基础建设,描绘了一幅幅壮美的画图。面对困难和曲折,他们总是信念坚定,斗志高昂,在曲折中继续前进,在艰难中顽强奋战,既改造客观世界又改造主观世界,为我们留下了宝贵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为今天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树立了“奠基人”的形象。本书所记载的许多这方面的优秀人物先进事迹,群星璀璨,感人至深。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是一个思想解放、变化日新月异的年代。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确定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作出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境内党组织紧跟中央部署,积极引导干部群众冲破以往一些落后传统观念的束缚,实行全面改革,大胆创新,充分依靠群众的智慧和力量,使云溪经济、社会出现前所未有的生机和活力。尤其建区以后,区委坚持从云溪伴厂临城的优势出发,总结提出“发展经济,振兴北区,服务两厂,富裕人民”,和“突出优势优先,兴工强区,和谐崛起”,以及“工业立区,物流兴区,城乡统筹,和谐发展”的工作思路,努力开拓切合云溪实际的发展途经,大力实施护“树”借“荫”、厂地一体、城乡一体,和工业现代化、农业产业化、新型城镇化“三化”战略,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建设,不断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和党风廉政建设,为改革和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使云溪区很快由一个较贫穷的城郊型农业区初步发展成为现代新型工业区。云溪发展的成就既是全区各级党组织集体智慧的结晶,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辛勤汗水的凝结,更是党中央和上级党委正确领导的结果。这些,是本书记载的重点和主要特色,也是足以使我们引以为自豪的亮点。
历史是最好的镜子。云溪改革发展的成果充分证明,只有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努力提高各级党组织的执政水平和领导能力,只有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只有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并根据实际制定科学的发展思路,我们的事业才能不断取得胜利。历史更证明,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没有共产党,也就没云溪人民的解放、幸福生活和美好未好。90年前,云溪积贫积弱,灾难深重,人民生活困苦不堪,90年后,云溪兴旺发达,繁荣昌盛,人民生活幸福祥和。中国共产党是革命、建设、改革事业的领导核心,是实现民族复兴伟大目标的中流砥柱和根本保证,选择了中国共产党,就选择了希望和光明。
“读史使人明智”。现在全区正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宣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区委提出的“四区一极”和“十二五”宏伟蓝图,不断掀起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新高潮。学习这部党史,能够帮助大家更加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坚持党的领导,认真按照区委部署,以百倍的努力、高昂的斗志为加速云溪新型工业化新城区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就是我们为党的事业尽了一份应尽的努力。
目 录
序言………………………………………………………… 1
前言………………………………………………………… 3
第一编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1921.7~1949.7)
第一章 大革命时期云溪党组织的创立 …………3
第一节 五四运动前后云溪社会状况……………………3
一、军阀混战与军阀统治………………………………3
二、封建半封建的农村经济……………………………5
三、近代工业兴起与工人阶级诞生……………………6
第二节 五四运动对云溪社会的影响…………………8
一、声援五四爱国运动 ………………………………8
二、抵制“仇货”运动 ………………………………9
第三节 创建党组织与实现第一次国共合作 ………11
一、创立早期党、团组织 ……………………………11
二、中共临湘地方执委在陆城建立 …………………13
三、实现云溪区域内第一次国共合作 ………………14
四、领导兴起工农运动 ………………………………16
五、发动民众支援北伐 ………………………………24
第四节 为挽救大革命而斗争 …………………… 26
一、国民党反动派血腥屠杀 …………………………26
二、党组织转入地下斗争 ……………………………32
第二章 党组织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34
第一节 基层党组织重建 ……………………………34
第二节 云溪区域内的武装暴动………………………36
第三节 国民党残酷镇压与党组织状况 …………38
第三章 党组织在抗日战争时期…………………………42
第一节 云溪所在地上级党组织恢复重建 …………42
第二节 抗日宣传与救亡运动 ………………………43
第三节 日军在云溪境内的暴行 ……………………47
第四节 云溪军民抗击日寇 …………………………51
第五节 八路军南下抗日途经云溪与云溪迎来抗日胜利 …………………………………………56
第四章 党组织在解放战争时期 ………………………58
第一节 云溪所在地上级党组织重新建立 …………58
第二节 党的外围组织和进步社团的建立…………60
第三节 反对国民党当局的黑暗统治………………61
第四节 解放军进入云溪与云溪人民迎接解放……65
第二编 社会主义建设曲折探索时期
(1949.7~1978.12)
第五章 解放初期建党建政…………………………69
第一节 解放初期云溪政治经济形势 ………………69
第二节 党组织和新生人民政权的建立 ……………72
第三节 党组织建设与整党整风 ……………………75
一、培训新干部 ……………………………………75
二、党员发展与教育 ………………………………76
三、整风整党与开展“三反”运动 …………………78
第六章 巩固人民政权与开展社会改革 ………………81
第一节 巩固新生人民政权 …………………………81
一、筹粮支前 …………………………………………81
二、清剿土匪 …………………………………………83
三、镇压反革命………………………………………84
四、抗美援朝…………………………………………86
第二节 实行土地改革…………………………………88
一、土改准备…………………………………………88
二、土改实施…………………………………………90
三、土改复查…………………………………………92
第三节 稳定经济秩序…………………………………94
一、统一财经制度……………………………………94
二、打击投机倒把与开展“五反”运动……………95
三、发展生产、兴修水利,繁荣经济………………97
第四节 开展社会其他改革…………………………99
一、禁毒、禁赌、禁娼………………………………99
二、实施《婚姻法》…………………………………101
第七章 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103
第一节 学习过渡时期总路线与实行粮食统购统销 …………………………………………103
一、查田定产…………………………………………103
二、学习宣传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104
三、落实粮食统购统销………………………………106
第二节 实施社会主义三大改造……………………108
一、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08
二、对个体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111
三、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113
第三节 实施“一五”计划与发展社会事业…………114
一、制订与实施“一五”计划………………………114
二、发展文化教育事业……………………………115
三、发展卫生血防事业………………………………120
第四节 过渡时期党的建设……………………………122
一、建立乡党委与加强党组织民主政治建设………122
二、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124
第八章 贯彻党的八大精神与开展反右派斗争………126
第一节 学习宣传党的八大精神……………………126
第二节 开展党内整风与反右派斗争 ……………128
一、党内整风运动 …………………………………128
二、反右派斗争 ……………………………………130
第三节 进行农村社会主义教育 …………………132
第九章 “大跃进”与人民公社化运动 …………………136
第一节 “大跃进”运动 ………………………………136
第二节 实行人民公社化 …………………………144
第三节 初步纠正“左”倾错误 ………………………149
第四节 反右倾与继续“跃进” ………………………151
第十章 调整国民经济与各方面关系 ………………154
第一节 三年经济困难与“生产自救” ………………154
一、三年经济困难时期 ………………………………154
二、生产自救 节约度荒 ……………………………156
三、大办农业 大办粮食 ……………………………157
第二节 调整人民公社体制与规模 …………………158
一、实行以生产队为核算单位 ………………………158
二、调整社队规模 …………………………………160
第三节 调整其他方面关系…………………………161
一、调整工商业,压缩城镇人口 ……………………161
二、调整教育卫生事业 ………………………………162
三、甄别平反,调整政治关系 ………………………164
第十一章 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与学“毛著”热潮 ………166
第一节、反对五股“黑风”与开展“四清”“五反”…166
一、反对新的五股“黑风”…………………………166
二、贯彻“双十条”与开展“四清”“五反”…168
第二节 开展“高标准”“四清”运动与贯彻“二十三
条” ……………………………………………172
一、进行“高标准”“四清”试点………………… 172
二、推广“桃园经验”与支援湘阴“社教”…………173
三、学习贯彻“二十三条” … ………………………175
第三节 掀起学“毛著”热潮………………………… 177
第十二章 “文化大革命”全面开展…………………… 182
第一节 “文化大革命”兴起与各级党组织瘫痪… 182
一、贯彻“五一六通知”……………………… 182
二、红卫兵运动…………………………………… 184
三、“造反派”夺权与各级党组织瘫痪…………185
第二节 “三支两军”与各级“革委会”建立……186
一、“全面内战”…………………………………186
二、“三支两军”…………………………………186
三、各级革命委员会建立………………………188
第三节 “斗、批、改”运动………………………189
一、开展“革命大批判”………………………… 189
二、“清理阶级队伍”……………………………190
三、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 …………………192
第四节 整党建党与支援工业落户农村…………194
一、整顿建立各级党的核心组织…………………194
二、各级党组织恢复活动…………………………195
三、支援长炼、岳化落户云溪……………………196
第十三章 “文化大革命”的反复与终结………………201
第一节 批陈、批林与部分纠“左”………………201
一、批陈整风 …………………………………………201
二、批林整风……………………………………203
三、对“左”的错误部分纠正…………………… 204
第二节 全面整顿与反击“右倾”翻案风 ………… 207
一、批林批孔的曲折……………………………… 207
二、进行全面整顿………………………………… 208
三、“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 …………………… 211
第三节 干部群众对“文革”的抵制 ……………… 213
一、坚持“工业学大庆”…………………………… 213
二、坚持“农业学大寨”…………………………… 215
三、干部群众直接抵制“文化大革命”…………… 218
第四节、庆祝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斗争的胜利……… 219
第十四章 两年徘徊到走向历史转折………………… 221
第一节 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 221
第二节 初步拨乱反正…………………………… 224
一、召开各级党代会与恢复群团组织…………… 224
二、澄清思想,调整社会和生产关系……………… 225
第三节 继续开展“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寨”
…………………………………………229
一、深入开展“工业学大庆”群众运动…………… 229
二、广泛开展“普及大寨式社队”群众运动……… 230
第四节 走向历史转折时期……………………… 232
一、开展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 232
二、学习贯彻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 234
第三编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
(1978.12~2011.6)
第十五章 全面拨乱反正与工作重点转移…………… 238
第一节 解放思想与拨乱反正…………………… 238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端正思想路线……… 238
二、平反冤假错案,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241
三、撤销革命委员会,恢复人民政府……………… 243
第二节 实行工作重点转移与调整国民经济…… 244
一、工作重点转移………………………………… 244
二、发展社办企业………………………………… 245
三、发展多种经营………………………………… 246
第三节 农村改革率先推行……………………… 248
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建立与健全………… 248
二、废除人民公社体制…………………………… 250
第十六章 建区初期全面整党与发展商品经济………… 253
第一节 岳阳市北区建立与建区起步工作……253
一、岳阳市北区设立与北区区委、区政府机构设置
…………………………………………… 253
二、北区建设在艰难中起步……………………… 256
第二节 中共岳阳市北区第一次代表大会与全面整
党…………………………………………… 260
一、召开中共岳阳市北区第一次代表大会……… 260
二、开展全面整党………………………………… 262
第三节 发展地方工业……………………………… 266
第四节 发展农村商品经济………………………… 270
第十七章 全面改革经济体制………………………… 276
第一节 贯彻中央《决定》与改革市场流通体制… 276
一、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
……………………………………………276
二、废除统派购制度……………………………… 277
三、加强农村集镇和集市建设…………………… 278
第二节 农村经济部门的改革 ……………………280
一、改革供销社、信用社体制…………………… 280
二、改革物资、商业部门体制…………………… 282
第三节 以工商、国营企业为重点的城市经济体制
改革……………………………………… 283
一、改革区属工商企业体制……………………… 283
二、改革国营工业企业体制……………………… 284
第四节 宏观配套改革…………………………… 286
第五节 治理经济环境 整顿经济秩序………… 291
一、全区经济形势………………………………… 291
二、整治经济环境和经济秩序…………………… 293
第十八章 政治体制改革与精神文明建设…………… 296
第一节 改革政治体制……………………………… 296
一、党政职能分开…………………………………… 296
二、政企分开………………………………………… 297
三、改革干部体制…………………………………… 298
第二节 加强人大、政协和工、青、妇组织建设…… 301
一、建立完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机构………………301
二、建立完善政治协商地方机构与加强统战工作… 302
三、完善发展工、青、妇组织……………………… 305
第三节 党管武装与加强国防教育………………… 307
第四节 加强政法工作与打击刑事犯罪…………… 309
一、建立政法机构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 309
二、普及法律常识教育……………………………… 311
三、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 313
第五节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与召开党的代表大会…315
一、不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315
二、中共岳阳市北区第二次代表大会……………… 319
第六节 开展城乡社会主义教育…………………… 321
第七节 开展反腐倡廉……………………………… 323
第十九章 贯彻落实“十四”大精神,建立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体制……………………………… 327
第一节 制订十年规划与确立市场经济发展战略
……………………………………… 327
一、出台十年规划、“八五”计划与贯彻邓小平
“南方谈话”………………………………… 327
二、“八五”计划调整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
战略的确立…………………………………… 329
三、中共岳阳市北区第三次代表大会………… 331
第二节 加快农村改革,建立市场农业………… 334
一、巩固联产承包责任制……………………… 334
二、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335
三、优化农业产业结构………………………… 336
四、减轻农民负担………………………………… 339
五、开发专业市场………………………………… 341
第三节 加快企业改革,转换经营机制…………… 343
一、区、乡企业产权置换………………………… 343
二、扶持多种经济成分企业共同发展…………… 344
三、国营大企业改制分流………………………… 346
第四节 加快宏观管理体制改革………………… 348
一、加快计划管理体制改革……………………… 348
二、加快统计管理体制改革……………………… 350
三、加快价格管理体制改革……………………… 351
四、加快财税体制改革………………………… 352
五、改革金融管理体制………………………… 354
六、加快流通体制改革…………………………… 355
第五节 加强基础建设,保障可持续发展………… 357
一、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357
二、加强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基础建设……… 361
三、加强卫生、血防和计划生育基础建设………… 364
四、加强电信、电力、广播电视设施建设………… 365
第二十章 “护树借荫”,发展云溪区域经济…………… 368
第一节 确立“护树借荫”发展思路,优化驻区大
厂发展环境……………………………… 368
一、确立“护树借荫”思路……………………… 368
二、爱厂“护树”,优化大厂发展环境…………… 371
第二节 创新厂地协作协调模式,实现厂地发展一
体化………………………………………… 378
第三节、吸纳大厂辐射,发展云溪区域经济……… 383
第四节 “北区”更名“云溪区”与召开党的代表大
会…………………………………………… 389
一、“岳阳市北区”更名为“岳阳市云溪区” …… 389
二、中共云溪区第一次代表大会……………… 390
第二十一章 战胜特大洪灾与抗御“非典”…………… 394
第一节 1996年抗洪救灾……………………… 394
第二节 抗击1998年长江特大洪灾………………… 396
一、百年不遇的特大洪灾………………………… 396
二、抗洪抢险……………………………………… 397
三、灾后防疫和灾后重建………………………… 400
第三节 战胜2002年秋汛…………………………… 401
第四节 灾后反思与堤防建设……………………… 402
第五节 抗击“非典”………………………………… 405
第二十二章 新时期执政党的建设与民主法制建设… 407
第一节 加强新时期党的建设………………… 407
一、加强各级班子建设………………………… 407
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410
三、加强党员思想教育………………………… 413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417
五、中共岳阳市云溪区第二次代表大会……… 419
第二节 机构改革与政务公开…………………… 421
一、改革机构与转变机关作风………………… 421
二、推行公务员制度…………………………… 424
三、政务公开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425
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426
第三节 法制建设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428
一、深入开展普法教育………………………… 428
二、建立执法责任制,推进依法行政………… 430
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432
第二十三章 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云溪……………………………………………… 438
第一节 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与制订小康云溪发展规划………………………………………… 438
一、学习宣传十六大精神…………………… 438
二、制订全面建设小康云溪发展规划……… 439
第二节 推进农业产业化……………………… 441
一、加强重点项目建设……………………… 441
二、创新经营机制…………………………… 444
三、落实惠农政策………………………… 446
第三节 加速工业化进程………………… 449
一、工业立区方针的提出………………… 449
二、创办云溪工业园………………………… 450
三、扩大招商引资…………………………… 452
四、掀起全民自主创业热潮………………… 454
第四节 加快城镇化建设…………………… 456
一、云中路升级改造与城市美化亮化…… 456
二、治理云溪河…………………………… 458
三、加强城区环境卫生治理………………… 459
四、开展文明市民教育活动………………… 460
第五节 改善民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461
第六节 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467
第二十四章 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新型工业化新城区 …………………………………………472
第一节 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突出“优势优先、兴工强区” ………………………………472
一、中共岳阳市云溪区第三次代表大会 …………472
二、坚持科学发展,突出“兴工强区”……………475
第二节 加速建设新型工业化产业基地…………477
一、服务开发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 ………………477
二、拓展提升云溪工业园 …………………………480
三、服务炼化一体化建设 …………………………483
第三节 加快城乡发展一体化 …………………486
一、推进新农村建设 ………………………………486
二、掀起城市建设“五创提质”热潮 ………… 489
三、加速中心城镇和卫星集镇建设 …………… 492
第四节 统筹其他建设,坚持和谐发展 …………… 495
一、整合教育资源 ……………………………… 495
二、建设大交通 ………………………………… 497
三、统筹电力设施建设 ………………………… 500
四、加强环保设施建设 ………………………… 501
五、加强精神文明设施建设 …………………… 503
第五节 坚持科学引领,争创学习型党组织 ………505
一、 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505
二、 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507
三、中共岳阳市云溪第四次代表大会………… 511
附表1: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云溪区域内中共基层组织
及主要负责人一览表(1926.9~1930.12) ……515
附表2:贯彻实施新民主主义建国纲领、恢复国民经济和社会主义制度基本建立时期各区中共区委及区委书记、副书记一览表 …………………………………515
附表3: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全面开始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乡(社、场)党委及党委书记、副书记一览表…516
附表4:“文化大革命”及两年徘徊时期社(镇、场)党委及党委书记、副书记一览表 ………………………517
附表5: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云溪建区前乡(镇、场)党委及党委书记、副书记一览表…519
附录:中共岳阳市北区、云溪区历届区委及区委书记、
副书记及常委名录(1984.5~2011.6)…………520
岳阳市北区、云溪区历届区人大、政府、政协、党组书记、副书记及人民武装部党委书记(政委)名录(1984.5~2011.6) ……………………………523
参考书目………………………………………………525
后记……………………………………………………528
第 一 编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1921.7~1949)
第 一 章
大革命时期云溪党组织的创立
20世纪初,云溪同全国绝大多数地区一样,仍处于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后来五四运动爆发,激起人民反帝反封建斗争热情。随之,马克思列宁主义传入境内,中共地方和基层组织应运而生。并在发展壮大自己的同时,积极协助成立国民党地方党部,实现共产党与国民党在境内的第一次合作,掀起工农运动高潮,发动民众支援北伐。不久,蒋介石篡夺革命领导权,国民党反动派疯狂屠杀共产党人和革命群众,轰轰烈烈的大革命处于危难险恶的境地。
第一节 五四运动前后云溪社会状况
一、军阀混战与军阀统治
1911年,辛亥革命虽然推翻了延续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但没有完成反帝反封建的任务,最终胜利成果被袁世凯窃取,遂后全国进入北洋政府和军阀割锯时期。北洋军阀将湖南作为攻占西南的据点,西南桂系军阀则以湖南为北进基地。岳阳成为南北军阀长期争夺的主要地区。云溪区域作为岳阳长江南岸的北大门,自1917年9月过境粤汉铁路武昌至岳阳段开通,自然成了南北军阀的必争之地。1913年至1926年10多年间,他们先后多次在境内展开激烈的拉锯战。1918年3月11日拂晓,南北两军大决战爆发。北军张敬尧部联合吴佩孚部,以猛烈的火力连攻3昼夜,夺取被南军占领的羊楼峒(现临湘市境内)后,吴以肖耀南第三混成旅为第一追击队,张学颜第五旅为第二追击队,长驱直入,节节逼进。16日,攻下云溪;17日,王承斌第一混成旅攻占陆城。南军虽拼死抵抗,终因兵少势弱而溃散。6月,南军金华衮、卢干城部乘北军骄横嚣张,占据有利地形,又突袭夺取陆城。这些军阀队伍到处奸淫掳掠,抓丁派款,弄得城乡鸡犬不宁、民不安生。
南北军阀政府在境内频繁更迭统治,给人民带来深重灾难。其中,尤以北洋军阀盘踞时间最长,统治最凶残。他们横征暴敛,除征收田赋正供外,还加征军事特捐、亩捐,以及屠宰税、烟酒税、米税、落地税、口捐、猪捐、牛捐、印花税等各种苛捐杂税。其驻扎在城乡的军队也随意设卡抽捐,横加盘剥。1925年,北洋军阀吴佩孚部赵武臣营占据陆城。同年历史罕见大旱,5至9月一百多天很少降雨,庄稼几近颗粒无收。8月间饥疫流行,11月上旬开始结冰,大灾接连不断,灾民外出逃荒者达6万之众。当时,蕨根、野草、树皮,全数掘光剥尽,饥民哭声震天,饿殍满途。赵却不顾人民死活,除强行征集军饷稻谷4000余石(读音同“担”,旧时计量单位,1石稻谷约合120斤),还征收士兵招待费、驻军给养费等。遭受特大灾害的云溪人民已是家徒四壁,无力交纳。赵便指使士兵荷枪实弹,四处逼粮派款、大肆搜刮,交不出者轻则被毒打,重则被送进监牢或者处死。军阀政府的残暴统治,使民不聊生,经济愈加凋蔽。
二、封建半封建的农村经济
在北洋军阀的统治下,云溪农村同其他地区一样,维系的依旧是封建土地所有制。据1950年临湘县土地改革委员会调查,境内土地改革前,占农村总人口不足9%的地主、富农、官僚、商人、教徒,加紧对土地的兼并和掠夺,其土地占有量达到47%以上;而占人口90%以上的农民,仅占不足53%的土地,有的甚至上无片瓦,下无立锥之地。
地主阶级凭借大量土地,对农民进行残酷的剥削。其中最主要的手段,一是地租剥削。地主豪绅将大量土地出租给无地农民耕种,按面积和田土好坏收取高额佃租。一般每出租一亩“肥田”,收入对半开;出租一亩“瘦田”,收入四六分成,丰年加租,灾年减产不减租。二是放高利贷。农民偿还高额地租后所剩无几,不得不向地主豪绅借贷,或谷或银,利率以复利计算,谓之“利滚利”,俗称“驴打滚”。钱利为月息1角,借1元钱一个月计利1角;谷利一般借1石谷到出新谷时,连本带利还1.3石或1.5石谷,有时也以还钱计算。云溪刘山冲大地主张兆良,4月份借两石谷给农民任仲庚,当时谷价每石22元,8月份还谷时每石跌至2.8元。张假装仁慈,不计利息仅以借谷时的价格计算。如以田作抵,每斗(旧时计量单位,1斗田约合0.7亩)田20元。任借谷不满4个月,竟折掉两斗田,还倒欠张4元钱。三是雇工剥削。许多没有土地和生产资料的贫苦农民,只得出卖劳动力,给地主做长工、打短工。一个健壮的长工,一般要负担耕种10多亩田地,一年的工钱仅8至10石谷,有的甚至更少。地主雇用一名长工,一年可剥削30至50石谷。陆城大地主余永初,占田700多亩,雇用长工40余人,一年只给每个长工6担谷。长工稍有怠慢,轻则挨打受骂,重则被赶走,还克扣工钱。四是典押剥削,也称“典当”,为一种借贷形式。即为了取信,借贷人须以房屋、田地或他物(其价值必超过借贷价值)押在贷出者手中,拟定还贷时间和利息。到时如无法还清本利,押物归贷出者所有。这种乘人之危、强取豪掠的行为又叫“关当”。一些贫苦农民苦于青黄不接,不惜将田土、山林、房屋写成契纸,押在地主豪绅手中以取借贷。遇上天灾人祸,无力还贷,只得以押物作抵而致倾家荡产。
除了以上剥削,逢年过节农民尤其是佃民还须办酒席,用轿子把地主绅士接到家里吃喝,谓之“吃课饭”,以求他们发点慈悲再租田再借谷,或暂缓还租还贷。加之天灾频发,血吸虫病肆虐,盗贼蜂起,云溪人民几临绝境。住在长江沿岸、粤汉铁路沿线的人民,更因兵祸连年、性命难保,大批离乡背井、迁徙外逃,到处田荒地废,一片凄凉。
三、近代工业兴起与工人阶级诞生
云溪近代工业兴起,始于19世纪90年代前后。1898年4月,湖南绅士蒋德明、熊希龄等,与湖北绅士吴绵章创办湘鄂善后轮船局,购置一批轮船驶于湘鄂两省,经常在城陵矶港上下客货。不久,设立象骨港(现永济乡境内)及陆城新设塘湾码头,轮船开始泊启云溪。之后,又有湘阴等地先后兴办的开济轮船公司和长湘轮船公司,通航湘江和汉口等地,扩大象骨港和塘湾码头,开辟陆城新港(现陆城镇新港村境内),使职工役夫达到30余人。
1901年,临湘人方旦初首创宝成公司,土法开采桃林铅锌矿。1911年该矿收归省办,由长沙一些资本家集股组成“大丰”公司开采,在矿区营建工棚,成立管理机构,雇用职工610人。经营8年后又由康裕、福利、天益三家公司继办。鼎盛时期年产铅砂420余吨,雇用职工2000余人。陆城、文修桥、路口铺、云溪等地均有青年农民到矿区先作小工,后被雇用为采掘工人和管理人员。桃林铅锌矿业公司的兴起,标志着临湘及云溪地区近代工业兴起和产业工人的正式诞生。
1906年,汉阳冶炼厂在紧邻云溪的城陵矶购置基地,建造栈房,在江边开设“碳码头”,雇用夫役装卸工1500余人。
1915年,岳阳至长沙水路邮运延伸至陆城,在新港设邮运点,有邮运夫役10余人。
1918年,粤汉铁路武汉至长沙段全线开通,云溪老街及路口铺分别设立云溪、路口铺车站,有职工20余人。
随着这些码头和车站的设立,以及后来两车站邮政业务开通,境内铁路、航运装卸、搬运,以及邮政工人、役夫相继出现,云溪产业工人逐步发展到500余人。
境内手工业工人产生较早,行业较为齐全。1910年前后,成规模的手工业作坊已有云溪槠木桥米行、茶埠市茶行,路口铺布市、面坊,文桥白荆桥茶行,陆城桥头篾器行、新港布市等。还有各地的缝纫、旅社、餐馆、铁铺、木业,以及榨油、酿酒、度量衡器等作坊,行业发展到20多个,从业人员600余人。他们同产业工人一起,成为一个新生的阶层。
工人阶级的诞生壮大,为马列主义在云溪的传播和创建大革命时期云溪区域内中共组织奠定阶级基础。
五四运动前后,云溪社会黑暗如磐,动荡不安,人民挣扎在生死线上。近代工业兴起,工人阶级的诞生和壮大,预示着一场新的社会变革正在到来。
第二节 五四运动对云溪社会的影响
一、声援五四爱国运动
1919年5月4日,北京五四运动爆发。这是一场高举科学民主、爱国进步和反帝反封建大旗的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伟大事件,开启了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序幕。
消息传来,境内知识分子和青年学生群情激昂,纷纷组织集会和游行示威,声援北京学生,掀起一浪高过一浪的爱国运动。
当时,作为临湘县治的陆城,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当地的学界、商界更是闻风而动,积极声援。同年7月初,陆城县立高等小学校和两等小学的师生纷纷出动,到街上、码头张贴标语,散发传单,高喊口号,要求“政府和全县人民坚决与日本经济绝交”,“不买日货,不乘日船,不给日本人提供任何物资”。他们发动陆城商界,一起举行声援北京学生爱国运动的游行示威。游行队伍在文庙集结,经北门、西门、南门,再到东门武庙,绕城一周后直指日货外商登岸的新港码头,以示强烈抗议。沿途群众积极响应,纷纷加入游行队伍,队伍之长,达三里多远。
云溪两等小学校的师生也纷纷走上街头,在关帝庙和外国传教士居住的福音堂前集结,高呼“坚决废除不平等条约”、“还我青岛、还我山东”。组织宣传演讲,号召人们“提倡国货,排斥非国货”。在店铺前贴标语,喊口号,高唱自己编的歌谣:“同胞同胞快起来,争国土、排东洋,我中华,要光大”,宣传爱国思想,号召人们抵制日货,声援北京的五四爱国运动。
二、抵制“仇货”运动
1923年3月,日本租借旅顺、大连期满,却拒不归还。中共中央指示各地开展反日斗争。中共湘区委员会领导发起湖南人民收回旅顺大连运动。6月1日,长沙发生“六·一”惨案,日本军舰水兵开枪打死检查日货的群众2人,重伤9人,轻伤数十人。
消息传到云溪,各界仇日反日浪潮进一步高涨。陆城县立第一高级小学发起并联合全县其他几所县立学校,成立 “临湘学生对日经济绝交团”,开展抵制日货运动。5月21日,该校师生在同盟会会员、校长梅子雨的带领下,愤然走上街头,禁止日本仁丹公司在陆城地区张贴广告,与日本人发生冲突,当场烧毁许多日货。随后,又组织学界、商界去新港码头,焚烧日货,在船上抓捕不法日商高山井太郎。不久,湖南省报《新民报》和《湖南大公报》以“临湘县高等小学校长梅子雨带领师生烧毁日货”为题作了报道。
1925年5月,英、日帝国主义在青岛、上海屠杀我国工人、学生,制造震惊中外的青岛惨案和五卅惨案。
6月,消息传到云溪,学界及工商各界群情激愤,迅速掀起反帝斗争高潮。陆城在岳郡联立中学读书的进步学生方星高,回乡组织成立“青沪惨案湖南雪耻会临湘分会”,带领市民、教师、学生清查洋货,声讨英、日帝国主义罪行。陆城新港进步青年、店铺学徒李文彩,毅然带领工商界举行反帝示威游行活动。游行队伍沿途散发传单,高喊“打倒英、日帝国主义”、“打倒卖国媚外的军阀政府”、“废除不平等条约”、“收回海关”等口号。7月,又根据中共湘区委通电,在陆城组织稽察队,到境内各商店、车站、码头检查“仇货”(云溪人民视英、日为仇敌,称英、日货物为“仇货”),只要一经发现“仇货”,立即全部没收,当场销毁。一时形成商家不进“仇货”、群众不买“仇货”,团结一致、共同对敌的局面,给英、日公司以沉重的打击。
在五四运动和长沙、岳阳等地反帝斗争的影响下,发生在境内的以上两次反帝运动,对于唤起民众和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云溪的传播产生积极影响,也为境内早期中共党团组织的建立奠定思想基础。
第三节 创建党组织与实现第一次国共合作
一、 创立早期党团组织
经过五四爱国运动的启蒙教育,和几次反帝斗争的洗礼,云溪人民思想觉悟已有较大提高。加之受俄国十月革命影响,以及黄淑、刘韵清②、李文彩、方星高等一批活跃在
境内外的云溪进步青年,和中共地下党员对于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传播,一种反帝爱国、反抗压迫、追求革命的思想,在一些先进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中迅速孕育成长,境内建立早期党团组织的条件基本成熟。
中共近江区支部建立 1925年底,中共湘区委书记李维汉和国民党湖南临时省党部书记夏曦在长沙组织进步学生开会,号召寒假假期回乡后发展党团组织,开展农民运动。当时已在岳郡联立中学加入中共组织的方星高,响应中共湘区委号召,回乡后在临湘陆城师范校长梅子雨的支持下,于该校学生中秘密发展王国藩、王汉初(陆城人)、付连城、严楚材、敖少仁(陆城人)、李茂琴(文桥人)等,加入中国共产党,成立中共近江区①支部,支部负责人方星高。中共近江区支部是境内第一个地下党组织,也是境内教育界中的第一个党支部。
中共陆城区支部建立 1926年2月,中共湖南区委指派共产党员、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第五期学员李中和(平江人)、共产党员卢紫云(湘潭人),以国民党湖南省党部农民运动特派员身份,到临湘开展农民运动,发展党组织。9月,在陆城塘湾、老街、新港等地发展黄淑、李文彩、李绪芹(陆城塘湾人)、刘谟伯(陆城儒溪人)、李寿荪、赵飞英、李茂琴(此时已于陆城师范毕业,因地下党员组织关系不便转动,另行入党)等7人加入共产党,成立中共陆城区②支部,支
部负责人李中和,支部地址陆城文昌宫。中共陆城区支部是
境内第一个由工农先进分子组成的党组织,也是第一个农村
① 县城陆城城区,辖新设、省塘湾(部分)、白螺新淤洲(1953年上半年划归湖北省监利县管辖)。
② 1925年至1931年,境内分别设立陆城区(简称城区)和云溪区(简称云区)。
基层党支部。
境内早期共青团(即中国共产党主义青年团)组织也在同一时期建立。1926年8月底,境内早期建立的党组织开始在青年中培养和发展一批共青团员。9月,在陆城正式成立共青团临湘县特别支部委员会,选举戴金兰为书记,张心田、姚竹庐为委员,下辖6个基层支部,有团员50余人,其中境内有陆城、云溪两个支部,团员18人。共青团陆城支部和云溪支部是境内最早的共青团组织。共青团组织建立后,又于同年10月在陆城地区的少年儿童中发展儿童团(即共产主义儿童团),有团员30余人,成立临湘县儿童团,戴金兰兼任团长。1927年3月,团长改由张心田兼任。儿童团的主要活动是查禁烟赌,监督土豪劣绅,维护会场秩序等。
早期党团组织的创立,为中共临湘地方组织在境内建立,和推动境内大革命运动奠定基础。
二、中共临湘地方执委在陆城建立
云溪早期党团组织建立后,黄淑、李文彩、方星高等一
方面积极参加组织活动,一方面按照组织安排,以回乡青年
学生和店铺学徒身份,通过借书还书以及进货卖货、结账等机会,频繁与教师、学生和店铺学徒、码头工人接触,秘密宣传马列主义,宣传共产党反帝反封建主张,唤起人们觉醒,积极投身革命斗争,为上级在境内建立地方党组织创造条件。
1927年3月,中共岳阳地方执行委员会派钟堃到陆城,帮助建立中共临湘地方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共临湘地方执委),代号“CCP”,钟堃任书记,方星高、方永忠(又名方凯)、刘昆林、卢紫云、李中和、戴金兰、黄淑任委员,执委机关设县署财产保管处。主要分工:方星高任组织委员,方永忠任宣传委员,刘昆林任军运委员,李中和任农运委员,黄淑任妇运委员。
中共临湘地方执委在境内建立后,即以陆城为中心开展革命活动,一方面积极领导开展工农运动,掀起反帝反封建斗争高潮;一方面继续发展壮大自身队伍。其中委派李中和、黄淑、李文彩等到文桥、路口、云溪等地,利用亲戚、熟人相互串联,发现和培养进步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青年学生,秘密发展共产党员。到1927年5月,中共临湘地方执委分工合作,在所辖地区先后建立8个党支部和1个区委,党员发展到198人。其中1926年11月,云溪境内又建立中共云溪支部,支部书记李长松。包括近江区支部及陆城区支部,此时境内已有党支部3个,党员30余人。中共临湘地方执委建立,为推动境内大革命广泛开展和工农运动高涨发挥重要领导作用。
三、实行云溪区域内第一次国共合作
1923年6月,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代表大会作出与国民党合作,建立革命统一战线的决策。次年1月,帮助和推动孙中山改组中国国民党,承认并允许中国共产党党员和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5年改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以个人名义加入国民党,并在1924年1月召开的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加以确定,实现第一次国共合作。
根据中共中央和中共湖南区委关于“凡国民党有组织的地方,我党党员、团员一并加入,凡国民党无组织的地方,
我党则为之建立”的指示,1926年9月,中共近江区支部、陆城区支部很快帮助吸收一批知识分子加入国民党, 协助国民党建立和发展地方组织,在陆城建立国民党临湘县党部筹备处,国民党党员发展到300余人。同月28日,在陆城召开国民党临湘县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县党部执委会,推举县团防局长詹先甲(又名詹仙侠,陆城人)为常务委员,方星高为组织部长,方凯为宣传部长,李正庭为青年部长,李中和为商民部长。党部设有宣传、组训、财务、秘书等干事,经办《临湘民报》。将陆城、云溪区统一划为二区,建立区党部,在县属机关学校设分部。至此,第一次国共合作在云溪区域内实现。
1927年2月,由于詹先甲参与“左社”①活动,干扰和
破坏国共合作,国民党省党部派刘昆林到陆城改组国民党临湘县党部,召开国民党临湘县第二次代表大会,选举李石峰
① 北伐时期以刘岳峙为首的隐藏在国民党湖南省党部内的一个极右派别,是少数不良分子勾结无聊政客、失意官僚,企图破坏工农运动和革命统一战线的一个秘密组织。1927年2月,“左社”败露后,省党部宣布开除刘等8人出党,湖南省政府通令各县严缉“左社”分子归案究办。刘逃出湖南投靠蒋介石。
(云溪人)、梅继尧、李长松、方志强、谭祖樵、谢钧诠、李国康等人为执行委员,方永忠、敖百川、周家成等为监察委员,加强国共合作。
改组县党部后,国民党在共产党的方针、政策影响下,通过两党共同努力,云溪地区的国民革命运动包括支援北伐、工农运动,和反帝斗争都能沿着正确方向发展。
实现第一次国共合作后,国共两党党组织又与境内共青团和不久建立的各级工会、农民协会及女界联合会等群团组织一起,组成广泛的革命统一战线。
以国共合作为前提的革命统一战线在境内形成,有力地推动了云溪地区工农运动兴起和反帝反封建斗争的深入开展。
四、领导兴起工农运动
境内工人运动兴起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1919年至
1926年上半年。在五四运动的影响和爱国知识分子及青年学生的推动下,部分铁路、邮政、码头工人,以及城镇行业帮会、行会组织中的手工业工人和店铺工徒,开始自发地参加声援五四爱国运动和反“仇货”斗争。如陆城城区一带,就有桥头犁铁工人组织的铁业工人帮会“老君会”,北门木工组织的木业工人帮会“鲁班会”,南门缝纫工人组织的缝纫行会“轩辕会”等帮会、行会,组织所属工徒和新港码头工役一起,先后参加陆城高等小学等学校师生组织的声援五四爱国运动,以及焚烧日货、反“仇货”等反帝斗争。
第二阶段,1926年下半年至1927年5月初。在境内党组织的领导下,各级工会组织相继成立。1926年10月,随着工人阶级队伍发展壮大,临湘县第一次工人代表大会在陆城文昌宫召开,成立临湘县总工会,选举李文彩为总工会主席,卢紫云为副主席,会址设文昌宫。同时,建立17个行业工会,6个区工会,有会员900余人。其中云溪地区有陆城、云溪两个区工会,会员300余人。陆城区工会和云溪区工会是境内最早的工会组织。同月,李文彩等将陆城店铺的店员、工徒和城区原有的行业帮会、行会组织起来,统一成立陆城店员工会,共30余人,主席谢兰林(陆城人)。云溪(区)也成立店员工会,主席丁春林(云溪人),还成立了木业、瓦业、骡帮、缝纫等行业工会。
临湘县总工会成立后,根据斗争需要,于1927年初和陆城区工会一道,在陆城考棚建立工会纠察队,有30余人枪,方凯任队长。这便是境内第一支工人武装。
各级工会建立后,在中共地方和基层组织的领导下,组织工人开展推翻封建地主阶级的斗争,掀起工人运动高潮。主要活动是:1、和农会等建立特别法庭,严惩土豪劣绅和反革命分子。2、和农会共同召开工农代表大会,贯彻落实上级精神。3、严禁鸦片牌赌,维护社会治安。查禁鸦片牌赌,处理办法是:对初犯者说服教育,对重犯者提出警告,对惯犯者则采取罚款、令其抬着吸食鸦片或打牌赌博的工具游行。参加游行的群众不断高呼:“打倒帝国主义”、“打倒土豪劣绅”、“打倒贪官污吏”、“严戒鸦片”、“严禁牌赌”等口号。一段时间内,境内鸦片禁尽,牌赌禁绝。4、学唱革命歌曲。为了活跃工人群众文化生活,宣传革命,陶治情操,工会采取集体教唱或者相互教唱等多种形式,开展学唱革命歌曲活动。如学唱“打倒列强,打倒列强!除军阀,除军阀!国民革命成功,国民革命成功!齐欢唱,齐欢唱”,以及“我本是一农人,数十年苦仇都受尽;我本是一工人,数十年苦仇都受尽;我本是一妇人,数十年苦仇都受尽”,等等。5、调整部分工价,维护工人利益。工会未建立之前,境内不仅各行业工价差别较大,即使同一行业中工价亦有悬殊。工会成立后,及时作出调整部份工价的规定,如将缝纫工价由每天200文①提高到240文,木工工价由每天250文提高到300
文等。6、提倡尊师爱徒,改善师徒关系。工会针对历史遗留下来的“徒弟徒弟,三年受罪”的不良习俗,在各行业中提倡尊师爱徒,改善师徒关系。如陆城店员工会在所属店铺中提倡师傅爱护徒弟、徒弟尊重师傅,制订《尊师爱徒公约》,要求共同遵守。
境内农民运动兴起也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1926年
初至8月下旬,为秘密发动阶段。同年2月,李中和、卢紫云到陆城开展农民运动。李以补皮鞋为掩护,遍游城区,频
① 量词,用于旧时的铜钱。
繁接触贫苦农民,宣传组织起来,同地主阶级作斗争的道理,并成立近江区农民协会,会长刘谟伯,进行减租减息宣传发动。8月21日,北伐军前锋进入境内,李等发动近江区等地的农民协会会员,组成农民军,支援北伐军作战。这一时期农民运动的主要活动是支援北伐军光复临湘、云溪,为公开活动作准备。
第二阶段,1926年8月下旬至1927年5月上旬,为公开活动阶段。1926年8月22日,国民革命军(即北伐军)光复临湘,省特派员李中和、卢紫云同志,由秘密向公开领导全县农民运动。在境内党组织的领导下,建立各级农民协会组织,联合工人、女界等各界人民群众,开展有组织有领导的轰轰烈烈的农村革命运动。9月下旬,近江区农民协会组织5000余人在县衙前东门操场集会,然后在陆城南门游行,公开喊出“打倒土豪劣绅”的口号。10月26日,临湘县农民协会在陆城刘公庙成立,选举李中和为县农民协会委员长,方家富为副委员长,陈振球为秘书。12月,全县9个区83个团全部建立农协组织。1927年3月,农民协会会员发展到6万余人。其中云溪地区有云溪、陆城两个区21个团建立农民协会,会员达1.08万人。陆城区农民协会主席李绪芹。1926年10月,县农民协会成立的同时,临湘县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在陆城武庙召开,成立临湘县女界联合会,选举黄淑为县女界联合会主席。各区、团普遍建立女界联合分会,开展妇女解放运动。12月1日至25日,李中和作为境内及临湘县工农代表,在长沙出席湖南省第一次工农代表大会,在会上作“临湘农运”典型发言。这是境内党组织负责人第一次参加省一级大会,第一次在省一级大会上推介经验。1927年3月,为适应斗争需要,县农民协会和县总工会在陆城武庙召开临湘县第一次工农代表大会,到会代表700余人,会期10天,由李中和,方永忠主持。会上贯彻湖南省第一次工农代表大会精神,学习孙中山制定的“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以及《建国大纲》等文献,审查和研究了工农代表提出的上百条提案,发布《告全县工人农民书》,实行工农大联合。4月1日,中共临湘地方执委在陆城文昌宫开办农民运动讲习所,李中和任所长兼教学工作,刘昆林任总务主任,郑良任教务主任,李正庭任事务主任,方永忠任训育主任,李寿荪任军事教练,有学员80余人,在考棚组织操练。学习内容仿照国民党中央军事政治学校教学科目,即帝国主义,各国革命史略,国民党党史,马克思主义浅谈,经济侵略下的中国,俄国新经济政策,军事训练,调查研究、问题讨论,统计、音乐,以及“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农运领导方法,武装斗争,等等。1927年5月初,中共临湘地方执委和县农民协会在陆城改编县团防武装,成立农民自卫军,有50余人枪,队长李寿荪。农民自卫军为境内第一支农民武装。
此阶段农民运动主要活动:一是建立公法团体联席会议。此前,县、区、乡政府由土豪劣绅贪官污吏把持,工农群众没有说话的权利。农民协会成立后,为了做到“一切权力归农会”,农会、总工会、女界联合会等群众团体负责人与县长(知事)等组成“县公法团体联席行政会议”,县内重大事务的处理,都必须经联席会议讨论决定,联席会议成为县政最高权力机关,县长无权独断专行、擅自为政。基层的团(区、乡)行政权力,也由农民协会掌握,就连夫妻吵架、婆媳不和的事,都得找农会处理。昔日的族长、团总一律靠边站,一切由农民协会说了算。
二是打击土豪劣绅。经济上清算公产,罚款济贫,减租减息。陆城区农民协会在辖区内实行佃租各半的减租减息,即10石谷的租谷由原来的5石谷减到2石半谷。政治上对那些为富不仁,横行乡里、欺压人民的恶霸劣绅,根据他们的罪行轻重、态度好坏,采取不同的惩处方法。1927年3月,李中和、李正庭等在陆城成立审判土豪劣绅特别法庭,主要成员有时任县长蒋甲荣及各公法团体负责人。特别法庭成立后,在陆城召开万人大会,审判和处决源潭区大劣绅王达甫,忠防区通敌卖国、欺压乡民的洋奴陈竹青,桃林区土豪朱宝清等。同时根据国民党湖南省党部的批示,对破坏农民运动的詹先甲执行枪毙,并在全县分四个片向群众广泛宣布其反革命罪行。
三是破除封建制度和陈规陋习。黄淑等人奔走全县各个乡村。每到一地就大讲妇女解放运动的目标是推翻封建主义的压迫和剥削,争取男女平等,争取女子参加政权的合法地位,争取妇女和儿童的特殊利益,和全体人民一道求得翻身和解放。她鼓励农民特别是妇女冲破封建伦理枷锁,领导各女界组织发动妇女开展剪发放足运动。土豪劣绅和封建宗族势力暗中散布谣言,说“巴巴头,万万岁,剪了头发的要枪毙”。放足、剪发是“不要礼教、败坏门风”,等等。针对反动势力的破坏,1927年3月,黄淑等人到源潭区召开一千多人的大会。在会上,她说:“我们贫苦妇女就没有出头之日。我们妇女一双好好的脚为什么要缠得小小的呢?走起路来前躬后仰,半天也走不了二、三十里,这是万恶的封建主义把我们害成的残废。我们有的人认为脚越小越光彩,这是一个天大的笑话!再说头发,我们妇女每天睡半夜起五更,内外工夫忙不赢,还要花很长时间去梳理长长的头发。绕在我们头上的巴巴头就是捆住我们妇女的一根绳索,我们还不应该把它剪掉吗?”她迈开大步,在台上走来走去,说:“你们看,这多方便,不是跟男子汉一样吗?”又拂了拂自已的短发说:“你们看,我这头发,每天起来只需梳两下就行了”。最后,她警告土豪劣绅们:“不许你们造谣诽谤,你们胡说什么‘三从四德’,什么‘败坏门风’,可真正道德败坏、男盗女娼的就是你们这些满口仁义道德的土豪劣绅、地主老财!”会上,她代表县特别法庭宣布该区大劣绅王菊谱及大湖霸、匪首胡兴虎的种种罪行,并当场予以处决,消除了妇女心中的疑虑。妇女们纷纷剪发放足,申请加入农会和女界组织,参加破除封建制度和陈规陋习的斗争。云溪建设青年李圣清,瞒着父亲参加农民协会,带动一批有文化的青年在云溪松山团等地剪发放足,大破陋习,开展反对封建迷信和各种陈规陋习的斗争。
四是举办农民夜校,使农民在文化上翻身。农民协会自编教材,将流传在文桥等地的“打土豪、除劣绅,穷苦农民要翻身”,“吃白饭、住白屋,革命成功享幸福”等民谣编进夜校教材,这样通俗易懂,不仅使农民学到文化,还接受了共产党的政治宣传,提高了思想觉悟。
五是组织信贷,发展乡村经济。给贫困农民发放贷款,扶助他们发展生产,恢复长期遭受战乱而被破坏的农村经济,农民生活有一定提高。
第一次国共合作建立革命统一战线后,云溪地区的农民运动同湖南其他地区一样,迅猛发展,正如毛泽东所说:农民运动“是一切乡村的民主势力起来打翻乡村的封建势力”的“空前的农村大革命”。“孙中山先生致力国民革命40年,所要做的而没有做到的事,农民在几个月内做到了,这是40年乃至上千年未能成就过的奇勋”①。但是,有些地方也出现一些过激的倾向,“擅自捕人游乡,随意罚款打人,以至就地处决,驱逐出境,强迫剪发……禁止榨糖酿酒,禁止坐
轿,禁止穿长衫等等”②,给巩固扩大革命联合战线增加一
① 《毛泽东选集》第四卷《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人民出版社,1991年。
② 《中共岳阳市地方史》第一卷,第106页,中共党史出版社,2000年。
定困难和阻力,也为后来境内的国民党反动派发动反革命事变提供了口实。
五、发动民众支援北伐
1926年7月12日,北伐军攻克长沙后,以唐生智为前敌总指挥,兵分五路,迅速向湘北推进,拟在临湘与吴佩孚部展开会战,打通进军鄂南通道,然后直取武汉。唐还亲率鄂军第八师的一个团随后向云溪推进。在北伐军强大攻势下,吴军各部不能相互救应,分别夺路而逃。据守临湘的吴军见北伐军日益逼近,士气底落、军心动摇。但吴军首领仍企图作困兽之斗。董政国师所属赵武臣营在县城陆城等地布防,吴军在汨水败退后的残部,也奉调从岳阳开赴临湘策应。
为了配合北伐军在临湘作战,李中和、卢紫云、陈振球、方星高等,决心趁吴军慌乱之际,组织发动群众,截堵吴军于临湘歼灭之。他们通过计议,选定当时还尚有点名气的詹先甲为突破口,通过詹又争取县钱粮保管处处长沈凤翔,由
沈牵线一同对县长高继霄进行策反工作,促其弃暗投明,支援北伐,内外夹击歼灭赵武臣营。取得成功后,商定高负责阻击从水路溃逃之敌,李中和负责阻击从陆路溃逃之敌。
1926年8月21日,北伐军前锋进抵云溪。李中和等抓紧时机,发动县城和源区有组织的农民军1000余人,会同高负责的团防队包围赵营。并领导铁路沿线农民,联合云区等区团防约3000余人策应,在云溪、路口、白荆桥及县城沿江一带埋伏。到处树起青天白日旗,以为疑兵之计。当晚发动突然袭击,全歼赵营。随之,李中和率农民军乘胜向铁路沿线追击,高继霄所部沿县城周围埋伏狙击吴佩孚溃军。深夜,一支吴军经长岭、肖家墩向陆城溃退。刚进南门口巷子,走在最前面的一个吴兵,被县府文会计率领的伏兵用梭镖捅死。顿时杀声四起,丧魂落魄的100多名吴军眼见走投无路,全部缴械投降。另一支吴军乘兵船经肖家墩上岸,刚走到距县城两路里远的沙窝,突遭埋伏在大矶头军民的枪弹袭击,慌忙夺路向兵船上跑。兵船开了两炮掉头就逃。其余部分溃军纷纷抢上民船。但人多船小,离岸不远多艘船被踩翻沉没,在急流中,100多名溃军落水丧生。未上船的溃军只好向四面埋伏的军民投降,缴枪500余支。同时,北伐军第三师一部也乘势连夜经云溪向路口铺往北追击。
1926年8月22日拂晓,攻占陆城后,农民军和团防武装旋即直扑铁路沿线,在路口铺至五里牌之间,协助北伐军截堵围歼从岳阳往云溪、路口铺败逃的吴军,致吴军叶开鑫部投诚者2000余人,余荫森部全部缴械。农民军还拆毁铁路两处,阻滞火车3列。其中一列火车倒在五里牌的三叉口(现临湘市境内的最兰坡),车上炸药炸了一天一晚;一列被阻在五里牌何家。吴军纷纷下车向北溃窜,自相挤压踹踏致死10余人。此时,北伐军第三师主力军赶到,缴获枪械弹药、军用品无数,还破坏、断绝敌军电讯及其他交通。这便是有些地方史志上所称的“北伐中的临湘之役”。
随之,北伐军乘胜直驱临湘羊楼司,将吴佩孚部全部逐出云溪及临湘境内,挥师直指湖北。
支援北伐的胜利,鼓舞工农群众的革命斗志,推动了云溪地区大革命发展。
第四节 为挽救大革命而斗争
一、国民党反动派血腥屠杀
党组织发展壮大,支援北伐胜利和工农运动迅猛发展,从根本上动摇北洋军阀政府及封建地主阶级在境内的反动统治,他们不甘心失败,进行猖狂反扑。
1926年9月,詹先甲被选为国民党县党部常务委员。但“詹见县党部李中和、卢紫云、黄淑等共产党员占绝大多数,自已不能随心所欲,深为不满。加之如火如荼的农民运动,不断触及其亲属和同僚的利益,特别是农会收缴各区团防局的枪支,又加之他的拜把兄弟、县城城区团防队队长丁惠和因胡作非为,常受县农会的指责,詹也怀恨在心。因此,他朝思暮想篡夺县党部领导权并采取一系列阴险手段,一方面唆使国民党基层头目组织流氓地痞,在县城游行示威,捣毁县党部,反对农民运动;一方面勾结反动民团武装,枪杀农民姜其志、瞿定康、李垂银,打伤郑永年。激起各群团组织义愤,在县城广贴标语,要求严办惨杀无辜农民的团防局长詹先甲。湖南省党部获悉后将詹解省扣押,并派省党部农运部长刘岳峙来临湘调查处理。刘岳峙是“左社”头子,他来调查处理是假,借机扩展“左社”是真。便与蒋甲荣合谋哄骗上级,使詹得以获释回县。詹回县后即参加“左社”,同蒋相互勾结,更加肆无忌惮地破坏农民运动。后来省党部因詹案委派刘昆林为特派员来临湘,着手重新登记党员,改组县党部。詹竟召集党羽,假借全县党员名义发出宣言,公开反对。蒋也紧密配合,在群众会上声言农民协会是游民,通缉四区农协执委胡伯颜,逼死其妻。还受贿纵匪,将四区农民协会缉捕的惯匪沈型堡(已经高继霄判斩未执行)开释,使其重操旧业,危害人民。尤其严重的是,当他纵匪害民、纵役勒索的罪行遭到北伐军前敌指挥部副官方平斥责,他竟喝令爪牙将方捆绑示众。为了打击蒋、詹二人的反动气焰,临湘县农会和国民党县党部分别呈请省民政厅裁撤蒋甲荣、省党部严惩詹先甲。1927年1月,获准枪毙詹先甲,限制蒋甲荣活动。詹闻讯后逃往武汉,后被追回处死。
“左社”的反动气焰虽然暂时被打下去,但其余孽不甘心失败,四处活动,伺机反扑。处决詹时,丁惠和率领30多人枪,企图抢劫法场。当从白荆桥赶到汪家岭(现陆城镇香铺村范围内,距城五华里)时,闻几声枪响,知詹已被处决,便又回驻羊楼司。并到处打探叛乱军情,准备一有风吹草动就卷土重来。
1927年4月12日,蒋介石在上海发动反革命政变,湘鄂等省的反动军阀也俟机向革命人民开刀。丁惠和等人的反革命活动日益频繁。当得知鄂军夏斗寅定于5月17日在湖北宜昌发动叛变信息后,即与忠防区(现属临湘市)团防局长袁定恒约定,抢先在临湘动手。5月16日送密信给蒋甲荣,告知民团于17日袭击县农会,县衙不要惊谎,准备协助。此信在入城处被县农运讲习所学员截获,当即送交县农会。李中和感到事态严重,忙与中共临湘地方执委研究对策,决定县农会及农运讲习所全体转移云溪。云溪团防局长李冰章与县农会交好,有100多人枪,其子李石峰是县党部执委,又是中共党员,可作后盾。如袁等追至云溪,有李冰章队伍加上农运讲习所的人枪,可击退反动武装进攻。万一不能战胜,也便于向岳阳、长沙转移。李中和便一面令方凯、谢擒虎(县农会负责人)迅速处理文件,一面召集县农会及讲习所全体人员开会,布置紧急转移和隐蔽疏散工作。
1927年5月17日,李中和率领农讲所大部分学员转移云溪。袁、丁等也集中300人枪,从羊楼司(现临湘市境内)出发,兵分三路进攻陆城。第一路由李垂材带领,经五里牌直逼县城,在五里牌用刺刀捅死女界干部赵飞英,并禁止收尸。第二路由丁惠和带领,经聂市(现临湘市境内)、黄家畈进县城。黄淑此时正在源潭、聂市一带走访。丁得知后派人连夜返扑聂市。卡住要道,四处搜捕。黄淑转移不及,藏于私人茶楼。后终被挨户搜出,用绳索捆绑,枪杆毒打。黄大骂不止,被反动团防枪杀于聂市街上。枪杀时,她不断高呼“中国共产党万岁!”杀后还被剖腹割乳房,进行人身侮辱。第三路由方绍儒带兵经杨林贩、路口铺猛扑陆城。进城时和袁定恒、丁惠和合流。袁、丁走在前头。冲锋号一吹,连打三枪。第一枪将15岁的学生姚愚荪打死,第三枪把刚从农会食堂出来的柳正朝打倒(未死)。留守农会看管财产的油印员贺子云(陆城北门人)忙避往东门,方免于难。接着,包围农会和农运讲习所。一阵乱枪后见无反应,丁等知道人走营空,忙率众向云溪追去。边追边放枪,在长岭花子坟打死农协会员曾献彩,在石岩岭又打死两个农民。赶到云溪时,李石峰叛变,与其父李冰章合谋,分兵布阵,将农会及农讲所人员层层包围,李中和不幸被捕。农讲所人员只有向大尧等11人冲出包围,其余均被缴械。钟堃、卢紫云、方凯、方星高、谢擒虎等乘乱冲出,刘昆林、李国廉在长沙开会,免遭劫难。
丁抓捕李中和后,叫嚣要为詹先甲报仇,亲自审讯,逼其招供。李中和奋笔疾书:“宁可站着死,不可跪着生,要我背叛党,等于上青天!”丁气急败坏,指使团丁将李中和打得口吐鲜血。18日,又将他双手串上铁丝,拖着游街,逼他喊“莫学我李中和闹农会造反。”李怒目说:“胡说!”这样反复一句,就被刺一刀,连双耳双手也被割掉,鲜血顺着双腿流淌,在街上走出一条血路。走到街边一个方桌前,李中和朝桌上一倒,竖起双脚高呼:“打倒土豪劣绅!”“打倒团匪!”“中国共产党万岁!”丁急令团丁用刀直刺李胸。李中和惨死后,团丁把他拖到云溪马鞍山,断其双腿,剖腹剜心,令人目不忍睹。
李中和、黄淑等遇害后,几位幸免的中共临湘地方执委和县工会、农会负责人赶往岳阳汇报。未找到组织负责人,转而去长沙。
1927年5月21日,驻扎长沙的国民革命军第三十五军第三十三团团长许克祥在长沙发动反革命政变,疯狂杀害共产党员、国民党左派人士和革命群众。此日的电报代日韵目为“马”字,史称这次反革命政变为“马日事变”。云溪地区反革命事变比长沙提前4天,这次事变被称为临湘的“马日事变”。
“马日事变”后,云溪地区的反动势力在陆城成立“临湘县铲共指导委员会”,派人四处侦缉和发出函捕令,疯狂进行大清乡、大屠杀。少数隐于境内和许多被迫撤离到外省、外县的革命者多数未能幸免于难。云区农运特派员方祖荫及农运骨干谢擒虎、刘谟伯、闾明等相继被害。李文彩、方星高、李绪芹、农讲所管理员张心田等,虽一时逃出,但不久均惨遭杀害。李文彩被捕后,被反动团防打断手脚,用箩筐抬到县衙杀害,并割首悬挂城门外以示慑众。李茂琴被捕后,虽李氏大族族人极力担保,仍被投进大牢,至1930年县治搬迁仍还被戴上脚镣手铐押往长安。李长松被捕后,反动团防为张扬“左社”气焰,虽然声称李与枪毙詹先甲无关,也被湖南省清乡委员会判处徒刑5年,剥夺公权10年。反动团防气焰十分嚣张,每天都要处死十几人。他们“宁可错杀一千,决不放走一个”。凡是境内基层党团组织,和工会、农会、女界联合会成员的家属、亲戚都不放过,连稍有一点嫌疑或者曾参加过减租减息的群众,也要捆绑捉拿甚至杀死。陆城团防队队长艾荣极其残忍,除使用各种酷刑外,还将被害人捆住手脚,装进麻袋,抛入长江陆城寡妇矶急流中,谓之“下汤丸”、“打荷包蛋”,还不准收尸。一次,渔民刘光前矶头捕渔,捞上余玉堂、曾竹林的尸体,被艾等打得死去活来。
面对白色恐怖,许多共产党员临危不惧,大义凛然。除李中和、黄淑等人外,李文彩临刑前怒斥反动派,说“革命不怕死,怕死不革命,为了工农大众的翻身事业,我乐意流尽最后一滴血。不过我要正告你们,你们的所作所为,人民大众是要和你们算账的,你们的日子长不了。”方星高被捕后在狱中坚持斗争,写诗言志:“人生究有几多愁,事到断头便断头。但愿无忘师马列,男儿志在不封侯。”共产党员、县监狱署长钟儒被捕后,决心以死报党,吞食活蜈蚣未死,继之吞鸦片献身,表现了共产党人为了党和人民的事业坚贞不屈、视死如归的崇高气节,和誓将常命进行到底的坚强决心。
但是,也有极个别人经不住严刑拷打。原岳阳湖滨中学党支部委员方仲文(聂市人),在反动派威逼下叛变革命,带领团防挖出“马日事变”后组织决定由其经手掩埋在该校芭蕉树下的岳、临两县地下党员名册。团防按名册捕人,仅1927年6月9日就捕数百人。这一天有40多人在岳阳东门外惨遭杀害。境内地下党员王汉初就是在这次被杀害的。
“马日事变”前后,境内被杀害的共产党员有20余人,工农骨干和革命群众数百人。一时,白色恐怖笼罩整个云溪地域,刚刚形成不久的国共合作统一战线宣告破裂,轰轰烈烈的大革命在腥风血雨中陷于失败。
二、党组织转入地下斗争
“马日事变”后,境内党组织遭到严重破坏。但是,共产党人和革命群众并没有屈服。1927年5月,黄淑被害后,随同前往聂市的中共陆城区支部和陆城女界联合分会几位脱险人员,趁夜色赶回陆城,通知李文彩等人赶快撤离,告诉黄淑家人连夜疏散,并组织人员将黄的尸首抢出,迅速掩埋。李绪芹当晚在中共陆城区支部决定其暂时留下开展地下斗争后,次日拂晓前找到农运骨干闾明等人,要其扮装渔夫快从塘湾往岳阳撤离。并组织隐蔽下来的人员进行分工,掩护中共临湘地方执委成员迅速撤出,保证党组织中幸存人员安全转移。
1927年6月,临湘陆城丁家山的部分共产党员到湖北省监利县的白螺矶,与湘鄂西的党组织取得联系,在白螺矶成立岳临苏维埃①筹备委员会。由张永松(监利人)任主席,
恭慕堂(监利人)任副主席,曾楚恒(陆城丁家山人)任政治委员。下辖岳临游击大队,刘利华(陆城彭家湾人)担任
① 苏维埃,是俄文CoBer的音译词,即工、农、兵代表会议,是俄国无产阶级于1905年革命时期创立的领导群众进行革命斗争的组织形式,是俄国十月革命后权力机关的名称。我国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曾把当时中国共产党在各地建立的红色政权称为苏维埃政权,它所辖的地区简称苏区。
大队长,并有长短枪40余支。1929年上半年,游击队受挫,苏维埃筹备委员会解散,党组织转入地下斗争。
1927年底,贺子文带领讲习所部分隐蔽下来的文职人
员,将农民运动讲习所迁到陆城北门城外,印发传单,宣传
革命,开展秘密活动。
1928年1月,李文彩在“马日事变”后撤到江西苏区又秘密潜回陆城,继续从事工农运动。白天隐身于陆城马鞍山
或肖田湖,晚上出没于塘湾、桥头、香木岭和新港等地,发
动工农骨干,恢复基层党组织和工会、农会,宣传苏区的形势,贯彻党的地下斗争的方针政策。后来因叛徒李石峰告密,被反动派残酷杀害。方星高自云溪突围脱险后,撤到桃林偏僻山区,坚持昼伏夜出,继续辗转于云溪、陆城之间,秘密开展地下活动,后来也因叛徒告密而被捕遇害。
境内党组织的安危引起邻近县党组织的高度关注。“马日事变”后,中共岳阳县地方执委负责人刘士奇派人到陆城,通知各地党组织暂停活动、疏散应变,将党的机密文件和党员名册转移到湖滨双十中学埋藏。随之,境内党组织利用各种方式转入地下斗争,保存实力,为以后党组织发展和斗争积蓄力量。
第 二 章
党组织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大革命失败后,境内各级党组织遭到严重破坏而解体。为加强党的领导,适应斗争需要,邻近地区的党组织遵照中共“八七”会议精神,多次委派党员秘密来到云溪,重建基层党组织,发动农民暴动,动摇国民党反动派在境内的黑暗统治。云溪地区的革命斗争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第一节 基层党组织重建
陆城丁家山党支部建立 1927年6月,曾楚恒等人在白螺矶成立岳临苏维埃筹备委员会和岳临游击大队后,受监利县中共党组织指派,与共产党员黎子明、罗松柏(临湘桃林人)、张永松、刘崇龙等人来陆城丁家山,秘密发展地下党员,重建基层党支部。丁家山所住农民多为沅江、益阳等地人。他们不堪兵荒马乱、连年水旱灾害而离乡背井,其祖籍来源之广,素有“九省一十八县”之说,多数人过着“搭座茅棚山边住,过了今日愁明日”的穷苦生活。加上当地地主恶霸势力残酷剥削、欺压,更加苦不堪言。曾、罗等人到丁家山后,白天以捕鱼为掩护,晚上借名探亲访友,深入这些贫苦农民宣传革命道理,启发阶级觉悟,号召组织起来同当地反动统治势力和地主恶霸作斗争。经过近两年的艰苦努力,到1929年7月,在当地发展党员9名(到1930年9月,党员发展到20名),秘密建立起大革命失败后云溪境内第一个基层党支部——中共陆城丁家山党支部,曾楚恒任书记,隶属中共监利县党组织领导。
云溪天福桥党支部建立 1928冬,隐蔽在临湘团防队伍中的共产党员殷标、廖哲、廖海云与湖北监利县朱河镇中共地下党员张飞舞(化名张嘴巴,黄埔军校毕业生)取得联系,由张率领30多名地下工作者来到云溪一带,开展地下工作,发展一批党员。1930年2月,共产党员杨少清(化名杨清龙)受贺龙派遣,回家乡传播革命火种,壮大党的力量。杨回乡后,蔽于老家云溪上清溪,昼伏夜出,经常深入附近的天福桥(现云溪乡友好村境内)一带,开展秘密工作。天福桥上抵木岭、岩岭,过之则为岳阳五家洞崇山峻岭,下之则顺天福桥港连滨湖、下湖港,通长江,水陆皆宜,乡间要道,日有百人来往,夜有数十灯明。杨少清在天福桥一带访贫问苦,先后发展马炳耀(又名马耀庭,化名马化龙)、翁立龙、张庆龙等6名党员,之后,汇集张飞舞等人1928年冬在此发展的部分党员共9人,成立中共云溪天福桥党支部,杨少清任书记,组织活动地点天福桥,亦属中共监利县党组织领导。
境内基层中共党组织重新建立,为领导农民暴动,推动云溪地区的土地革命战争提供了组织领导保障。
第二节 云溪区域内的武装暴动
1928年底,殷标、廖哲、廖云海在张飞舞等人的支持下,于云区建立以农会为骨干的暴动队,准备发动武装暴动。后因被告发,遭到湖南保安团第一分队和云溪“铲共义勇队”的围剿而未能成功。
1930年5月,云溪双花中共地下党员丁先正受贺龙指派,与丁海兵(共产党员)一道回老家,在云溪等地开展革命活动,参与成立临湘县云山区苏维埃筹备小组工作,发展党员和农民赤卫队员300余人,准备在云溪发动武装暴动。同时邀回曾受贺龙派遣,潜伏在夏斗寅部任连长的本家兄弟丁先柏(共产党员),弄来4支手枪。后被恶霸地主、反动族长丁凤吉密告团防局,丁先正、丁先柏等多名共产党员和农民赤卫队骨干惨遭杀害,此次武装暴动义旗未举亦被扼杀。
云溪天福桥暴动 1930年2月天福桥党支部成立后,杨少清等人汇集张飞舞在云溪发展的农会组织,建立代号为“九龙十八彪”(即27人中有9人的名字中均有“龙”字,另18人中均有“彪”字)的农会骨干队伍,主要成员有马炳耀、翁立龙、张庆龙、刘斌芳、马武陵、马礼山、马礼庭、马德清及李志强、张林标(化名张林彪、原名张四海,云溪团结人)等,准备武装暴动。同年5月,张飞舞、彭国才(化名李鼻子,中共地下党员,黄埔军校毕业生)受上级党组织派遣,来云溪会同杨少清组织武装暴动。领导农会骨干进行串联发动,很快组织起1000多名的农民暴动队伍“红军暴动队”,由杨任暴动队长。同时派人打入附近大云山匪巢弄来12支枪,加上原有1支,共13支枪,为暴动作必要准备。7月7日,暴动队分四路向云溪老街熊坪(现云溪镇云丰村熊坪组)团防队驻地进发。暴动队员臂戴写有“红军暴动队”的红袖章,手持梭镖、锄头等浩荡而进。先头部队手提洋铁桶,边将鞭炮丢进铁桶里面炸,边高喊“冲啊,杀啊”,一时“枪声”呐喊声大作,团防队一片惊恐,暴动队迅速消灭其两个哨兵,攻占其驻地,其余团防队武装纷纷溃逃,暴动取得初步胜利。但不久遭临湘团防武装疯狂镇压而失利。
丁家山暴动 1929年7月陆城丁家山党支部建立后,曾楚恒、罗松柏等人根据中共湘北特委所派周济的意见,将岳临苏维埃筹备委员会改为岳临联乡农协会,并在丁家山发展农协会会员,建立农协组织,准备武装暴动。9月,监利县党组织再次委派张永松、黎子明、刘崇龙等与曾、罗联系,在丁家山正式举行暴动。组织岳临游击大队部分人员和农协会会员300余众,兵分两路,一路围剿地主、团防座探李桂元(又名李柱文),一路攻打恶霸地主及地痞曾三元。暴动队伍所到之处,农民纷纷响应,扛起锄头、钉耙踊跃加入,声势愈来愈大,很快捉拿并处决了地主李桂元,地痞曾三元,结束战斗。此次暴动被当地农民称之为“第二次革命”。不久,也被陆城团防武装镇压。
1928年至1930年,境内一些地方共产党员和工农骨干先后多次筹划或正式举行武装暴动,仅参加暴动后又前往边境各苏区参加红军的就有200余人,为动摇和推翻国民党反动当局及地主阶级在云溪区域内的黑暗统治做出重要贡献。
第三节 国民党残酷镇压与党组织状况
1930年7月,天福桥党支部领导的云溪天福桥暴动取得初步胜利的当晚,临湘县团防局局长喻大道闻讯后,从桃林纠集更多的团防武装和临湘国民党 “铲共义勇队”人员,向云溪“红军暴动队”进行疯狂反扑。赶到云溪街上和天福桥等地见农会骨干就杀,见稍有嫌疑的就抓。暴动队拼死抵抗,终因力量悬殊而被冲散,杨少清、马炳耀等共产党员和
暴动队员数十人惨遭杀害。其中杨少清、张林标带领部分“红
军暴动队”成员奔松杨湖擂鼓台,准备抢渡过长江去洪湖,被“铲共义勇队”队长李新灿带兵赶到。杨未及离岸,便要张等火速过江,自己引开李等,途中被李杀害于芭蕉湖内闸堤边,牺牲时年仅28岁。张林标等部分突围人员后来转移到白螺矶去洪湖参加工农红军,随贺龙部队转战湘、鄂、川、黔地区。其中张林标1930年7月在红军三医院休养连先后任战士、班长、上士;1931年4月在红军第四军医院任保卫干事,加入中国共产党;1933年10月起,在红军第三军任班长,参加举世闻名的二万五千里长征,历尽千辛万苦到达陕北延安,成为境内唯一 一位参加过长征的云溪籍老红军;1939年10月起,随贺龙部队转战华北敌后,任九旅卫生部供销科长,参加南泥湾大生产运动;1941年2月起,随彭德怀部队转战大西北,在红二军补训团任粮秣股长。新中国成立后,张被批准复员回云溪老家;1972年1月病故,葬于临湘县(现为临湘市)烈士公园。当时参加云溪暴动的“红军暴动队”被反动团防冲散后,另有40多名共产党员和暴动骨干突围,自云溪茶埠市及道仁矶老渡口抢渡过江,奔洪湖参加革命。
1930年9月,陆城丁家山暴动胜利后,曾楚恒边继续发展力量,边去洪湖与苏区党组织联系,准备归编红军。同月17日,陆城团防队密探外号邓麻子(陆城老街人)探得曾已外出,即回报艾荣。艾命团防队分队长谢文秀(临湘长塘人)带一排人化装成洪湖游击队,自内湖白泥湖乘船赶到丁家山,谎称和农会一同去陆城打团防队。叫人通知丁家山地下党员和农会骨干集合,趁团防队不备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在蓑衣垅董家对门山上集合后,他便叫党员和农会骨干分开另站一队。曾楚恒弟弟曾宪松见事不妙,急中生智,大喊“我哥哥来了!”谢忙举枪将曾杀害。其余团防武装乱枪齐扫,当场打死丁少海、沈德南等10名共产党员及农会骨干杨南发。后,谢文秀怕曾楚恒带游击队来,将其余共产党员和农会骨干用枪押着,仓皇逃往陆城。途中打死两名赶来集合的农会骨干,在丁家山与新设交界处又杀死4人。一到陆城,艾荣将所抓共产党员及农会骨干20人捆绑,全部丢进寡妇矶长江激流中。
此次未抓到曾楚恒、艾十分恼火,威胁曾家族人:“不交出曾楚恒,满门杀绝”。不久,曾回丁家山,准备杀掉曾与邓麻子串通报信的族人曾昭祥,为烈士报仇,又被曾昭祥密报谢文秀。当晚,谢派黄祖柱(临湘忠防人)带人在丁家山将曾楚恒残酷杀害。
至此,境内武装暴动失败,基层党组织遭到严重破坏而解体。加之1930年6月15日(农历五月十九),经国民党湖南省政府批准,临湘县治由陆城迁往长安,地方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转移。又云溪地理位置特殊,粤汉铁路、长江水道纵贯全境,水陆交通十分便于反动武装调兵“围剿”,镇压革命,境内党组织的秘密发展和党员地下斗争不得不暂时停止。
但是,在中共中央及中共湖南省委的领导下,上级于异常艰难的条件下,在云溪区域周边地区先后不断建立党组织。
1928年,中共中央为统一领导湘鄂赣边的武装斗争,决定建立中共湘鄂赣边特委。2月初,特委机关在岳阳翰林街(今郭亮街)邓家大屋秘密建立,郭亮任书记,领导岳阳、平江、临湘等12个县的党组织。3月下旬,因叛徒告密,郭亮被捕英勇就义,特委机关遭到破坏。1930年8月上旬,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决定,取消湘鄂赣边特委,在平江嘉义丽江成立中共湘北特委,书记李宗白,领导平江、临湘、岳阳、湘阴、修水、铜鼓6个县的党组织。1931年5月,特委改为湘北分委,辖岳阳、湘阴、临湘3个县。不久,由于国民党反动派疯狂“围剿”,湘北分委被迫转入地下活动。同年8月,中共湘鄂赣边特委在湖北通城大港冲泥塘屋成立中共湘北工作委员会(简称湘北工委),书记李湘恒,委员赵琪、邓嫦娥(女)、陈樵、邹天益、朱宪斌、李雄刚等,活动于通城、临湘、岳阳、崇阳4个县。1932年2月,中共湘鄂赣省委决定将湘北工委恢复为湘北特委,与通城县苏维埃政府合并,成立党政合一的中共湘北工作团,书记李湘恒,赵琪、李雄刚、邓嫦娥、陈樵、江崇清为常委。后中共湘北工作团在第五次反“围剿”中失利,被迫转入湘鄂边区,其管辖区域划归中共湘鄂边中心县委。1934年1月,中共湘鄂边中心县委在湖北崇阳殷家冲建立,书记钟期光,领导蒲圻、崇阳、通城、临湘、岳阳等县的党组织。1937年12月,由于湘鄂赣苏区游击战争进入最艰苦阶段,各地党组织被迫转入地下斗争,中央决定重建中共湘鄂赣特委,书记涂正坤,辖平江、岳阳、临湘等13个县,派干部到各地恢复和整顿党的组织,领导开展抗日救亡运动。
第 三 章
党组织在抗日战争时期
1937年“七七”芦沟桥事变,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境内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开展抗日救亡运动,结成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展开持久的抗击日寇暴行的斗争,直到迎来抗日战争的伟大胜利。
第一节 云溪所在地上级党组织恢复重建
1938年1月,为加强党对抗日战争的领导,中共湖南省工作委员会(简称中共湖南省工委)派彭援华(女)到岳阳恢复党组织。12月,成立中共岳阳中心县委,辖岳阳、通城、临湘、湘阴4个县。县委书记彭援华,组织部长杨乐如,宣传部长王养直,妇女部长赵绿吟(女)。年底,岳阳中心县委划归江西省委领导。1939年6月,根据上级指示,为保存干部力量,岳阳中心县委撤退。
9月,岳阳中心县委指派易鹤鸣(临湘人,又名易沐清)回临湘县担任临湘工作团负责人,秘密发展党员。次年2月,岳阳中心县委再派杨乐如、易鹤鸣、李继渊等,到临湘秘密活动。5月,正式成立中共临湘县委,李继渊任书记,易鹤鸣任组织部长,李云霄任宣传部长。9月,李继渊调离,易鹤鸣改任书记,梅重奇任组织部长,李云霄任宣传部长。
1940年春,形势进一步恶化,岳阳中心县委领导成员疏散,党组织活动更加艰难。国民党顽固派临湘县县长王翦波掌握了临湘共产党的地下组织情况,下令捕杀共产党员。次年5月,县委主要成员李继渊、易鹤鸣、梅重奇和党员骨干分子梅继尧、李海燕等先后被害,其余被强令自首,党组织解体。
1945年5月,八路军南下支队派陈德常会同新四军某团政治处主任熊宗存,在湖北嘉鱼县建立中共嘉(鱼)蒲(圻)临(湘)县委(历时5个月)。同时,在岳阳、临湘、通城交界地区建立岳、临、通县委,领导抗日战争后期岳阳、临湘、通城等地的抗日斗争,直至抗日战争胜利。
云溪境内自1930年秋,国民党反动派残酷屠杀,基层党组织遭到严重破坏,到后来1938年云溪沦陷至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日军占据,控制甚严,一直没有恢复重建基层党组织,所有工作和斗争,都在上级或周边地区党组织的领导和影响下开展。
第二节 抗日宣传与救亡运动
“七七”事变后,在中国共产党倡导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旗帜的影响和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云溪境内随之展开抗日宣传活动。1938年上半年,岳阳地下党组织指示周继佶等人,在岳阳城区天岳山十字路口开设街头书店,销售《二万五千里长征》、《长征回忆录》、《毛泽东自传》、《西行漫记》、《大众哲学》、《政治经济学》、《论持久战》、《抗战歌曲》、《抗战文艺》、《抗战戏剧》等进步书刊,以及延安出版的《解放》杂志、武汉出版的中共长江局机关报《新华时报》、《群众周刊》等公开报刊。云溪一些中小学生及私塾、小学教员和有文化的穷苦人,对这些书刊非常喜爱,有的不辞劳苦,步行五、六十里路去岳阳购买。回家后一传十、十传百,争相阅读,相互宣传。同年11月,岳阳沦陷,书店将这些书刊搬到乡下继续经营,购书更加方便。进步书刊的散发、传播,鼓舞了云溪人民的抗日斗志和信心。
1939年秋,共产党员梅继尧、梅重奇等,在临湘以合法身份参加国民党组建的湘鄂边区战区教育工作队,创办抗战刊物《湘北风云》(后改为《湘北边警》),该刊物流传到云溪部分地区,起到积极的宣传作用。次年,临湘县教育局长李紫泥(又名李彩林)与课长杨克文,创办《抗战实录》。李紫泥的亲家是云溪建设人,他常将这些抗日刊物带到亲家家中,分给群众传阅,让群众了解日军的侵略罪行和边区战区的抗日形势,认识到尽管中国大好河山正在遭受日军的疯狂蹂躏,中国人民正在日军的“三光”(即杀光、抢光、烧光)暴行下受苦受难,但是只要团结一致,坚定信心,就一定能打败日本侵略者。
同时,各地纷纷开展抗日救亡运动。“七七”事变后,岳郡联中学生陈德常、李正济、杨信允、李继渊、杨正凡(均为临湘人)等,组织抗日宣传团,在长安、云溪、桃林、白羊田等地宣传共产党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主张,和抗日救亡的道理,动员群众积极投身抗日斗争。1938年1月,在长沙读书的学生王少槐、刘和初(均为临湘人)等,在中共湖南省工委的发动下,受湖南省学生抗日后援会派遣,组建学生寒假服务团,回临湘分小组深入长安、云溪等地进行抗日救亡宣传,动员人民行动起来,参加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云溪、路口、陆城等地群众受到鼓舞,纷纷举行集会游行,愤怒声讨日军侵华罪行。
1938年,陆城爱国青年王思一(又名谢国梁)毅然弃教,历尽艰险,奔赴延安进入抗日军政大学。后来从事八路军政治宣传工作,深入山西抗日游击区,投身艰苦的抗日根据地建设。不久,又有刘正哲(道仁矶滨江人)等青年冒着生命危险,到延安寻求救国道路。云溪三圣坛爱国青年李为荣,兄弟5人有4人参军。他在十九路军蔡廷锴部下任连长,作战非常勇敢,沪淞抗日战役中壮烈牺牲,年仅29岁。云溪罗家汊青年田希圣,参军后在对日作战中转战湘鄂赣3省,参加过长沙会战、长衡会战等大小战役10多次。其中以常德矮子堤、湖北通城等地战斗最为惨烈,他英勇战斗,先后两次负伤。1937年到1945年抗日战争期间,云溪有200多人踊跃参军参战。
工农商学兵各界人士也纷纷组建“抗日后援会”,开展“献金”募捐活动,支援抗日前线。各学校根据省教育部门发布的《湖南省各级学校抗日救国实施细则》要求,宣讲日本帝国主义侵华罪行,激发学生爱国热情。1937年8月,中共中央发出通电,号召全国人民团结起来,抵抗日军侵略,上级党组织也要求各地大力开展抗日宣传,师生的爱国热情更加高涨。陆城高级小学校自编战时教材,利用课堂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如自编的国语课文内容有:大树下面是课堂,用不着高楼和洋房,集体生活就是好,何必奢华上学堂。不管工农兵学商,不管汉满蒙维藏,全国人民团结紧,齐心协力打东洋。要把东洋来打倒,中华民族放光芒。各学校把教唱抗日歌曲作为音乐课教学的主要内容。师生们自已编词谱曲,传唱《救亡歌》:同志们,细听我来讲,我们的东邻舍,有个小东洋,几十年,练兵马,东洋逞霸强,一心要把中国亡……。小学生天天高唱“省了糖果钱,购买飞机支前线。飞机飞满天,打得日本鬼子喊皇天”。学校还组织学生利用寒暑假去城乡张贴抗日标语,在老百姓中教唱抗日救亡歌曲,在民众心中燃起抗日救国火焰。1938年日军侵入陆城时,残忍杀害不给日寇带路的学生丁先英。1941年11月,其母校陆城高级小学隆重集会,为抗日小英雄丁先英举行三周年祭。会上,师生愤怒控诉日军的残暴罪行,高喊“打倒日本帝国主义!”“坚决把日本侵略者赶出中国去!”掀起抗日救亡高潮。
第三节 日军在云溪境内的暴行
1938年10月武汉失守,日本侵略军把魔爪伸向湘北。11月8日占领陆城,9日侵入路口铺、云溪,云溪地区全境沦陷。从此至1945年8月,日军盘踞境内长达7年零3个月之久。云溪为全省沦陷最早、受蹂躏时间最长的地区之一。日军所到之处到处杀人放火,奸淫掳掠,制造一起起骇人听闻的惨案,
陆城惨案 1938年11月8日下午,日本第六师团今村支队先遣部队乘汽艇6艘,从新堤(现湖北省洪湖市境内)溯江而上,由新港侵入陆城,沿途见人就杀,见屋即烧。经南门杀死一老头,过北门打死5人;在桥头乱刀砍死4人,枪杀过路外乡人8人;在汪家岭刺杀5人,打死客商7名;在塘湾残杀船民17人;在丁家山,不满10岁的小学生丁先英拒绝为日军带路,并高呼“打倒日本鬼子”,被日军砍成数块……,这一次日寇共屠杀无辜民众49人。次日,日军再次窜入陆城,将旧县衙署、考棚、盐仓、莼湖书院、民乐园、文庙、乾元宫、刘太尉祠、张范支祠、显公祠、吴家祠等30多座古建筑全部拆毁或烧掉,还烧毁店铺民房270余间。几天之内陆城老街满目灰烬,一片废墟。陆城惨案是日军入侵湘北制造的第一起惨案。
1939年2月,日军第十一军某部以“游击队”的罪名,将120多名途经象骨港的棉商全部活埋。同年7月一天拂晓,日军突然闯进象骨港,当地群众逃避不及,被日军围捕23人,用绳子捆住押到城陵矶码头,除农民田寅生被掳作船夫外,其余均被刺杀在码头上,尸体被抛入长江。田寅生当天在逃跑中也被摔死。1939年9月,一天,盘踞在陆城的日本第十一军某部三木队长等一伙日军,在日伪保安队的带领下,闯入楠梓冲崔声依家。一进屋把所有家什砸得稀烂,粮食全部抢走,将崔和他大儿子崔章清捆绑起来,用枪托打得鲜血直流。然后拉到山上,逼他们交出当游击队员的小儿子,还用刺刀逼着强令挖坑。挖好后,将崔章清推下坑填土活埋。土掩到胸部,崔章清双手乱抓,眼珠暴突,奄奄一息。崔声依见此惨状,呼天撞地。日军一脚将老人踢入坑中,同他儿子一起活埋。
云溪陈家大屋惨案 1940年秋,一天,驻扎在云溪老街一带的日军遭游击队袭击,他们疯狂报复。先在云溪陈家大屋旁将曾昭南、刘竹清两家20多人捆住,用火活活烧死。后将陈家大屋398人押到一处,除2人侥幸逃脱,其余均
被用机枪射杀而死。一时尸首枕藉,鲜血遍地,惨不忍睹。日军还将铁路线两侧及其驻点周围房屋焚烧或拆毁,仅云溪老街及周边就有500余栋房屋被拆除和烧毁。
1942年9月24日,岳阳西塘袁家嘴黎仲南等6人,从白荆桥买盐途经路口铺,被日军怀疑为游击队侦察员,不容分辩将他们抓住,用尽灌开水、烧烙铁、压地杠等酷刑后,逼他们到后山挖坑站入坑内,再用手巾蒙住双眼,用泥土埋至半身,然后用刺刀将他们捅死。住在路口铺一带的日军铁路巡逻队,一发现铁路上或铁路两旁有老百姓,就当做靶子比枪法,无论谁击中都群起拍掌狰笑。从路口金桥、中屋至莲花塘一带,有一天竟如此残杀31人。除此之外,日军还将抓住的老百姓抬起来,像扔石头一样扔到堤坡下,将他们活活摔死,或是纵军犬撕咬、裸体冰冻,活活折磨至死。路口鹊子树李定生,被日军绑在树上纵犬咬死,鲜血淋淋,悲惨至极。南山岳川坳陈长生,被日军脱光衣服,在冰天雪地里活活冻死。
1943年9月,一天清晨,为报复石山路段铁路桥被炸毁,日军在路口方家畈先枪杀南岳方家垅方文清,牌楼三泥湾方家齐,再窜到丁家新屋将刚起床的丁继红一枪打死。随后,又打死丁能干、丁维绪、甘先炳、甘继望、杨其忠等人。仅一个早晨,日军残杀无辜群众8人,放火烧毁民宅一栋。同
年10月,日军在陆城新设建飞机场。先后强占良田1500余亩,拆房屋近千栋,其中机场附近的白家墩、大矶头、刘乾坝、舒家墩、肖家墩、彭家墩、塘湾等处325栋民房,被毁得片瓦无存。还掳去民夫2000多人,用刺刀押解,强迫他们日夜做苦力。有的民夫累倒在工地,日军就用鞭子毒打甚至随意枪杀。陆城青年学生戴冰仙当时在《修机场纪事》的诗中写道:“寇贼修机场,故老横遭殃。良田开广陌,大厦为砾场。苦役连枷锁,插翅难飞翔。力竭不得歇,鞭鞑楚难当。破户搜钱粮,六畜一扫光。路北九乡镇(即当时粤汉铁路临湘段以北的9个乡镇,编者),侧目痛断肠……”。到1945年8月,抗战胜利,日军穷途末路,仍不失凶残本性,将所有有关机场的图表资料统统销毁,片纸不留。还在已竣工的机场内每隔几米掘一大坑,所有设施被彻底破坏。用境内人民血肉建成的机场,仅3天又成为一片废墟。
文桥惨案 1944年3月17日,驻路口铺火车站的一小股日军到文桥一带骚扰,当走到李畈与文桥搭界的土地庙时,遭到埋伏在那里的地方游击队的伏击,其中一日军被打死。次日清晨,日军30多人倾巢出动,带上狼犬突袭文桥、李畈。在寻找日军尸体过程中到处杀人放火。文桥的东街、西街,加上李畈部分居民共190多间房屋被烧成废墟,先后有李延楷、李德新、李茂占等7名无辜群众被残杀,其中李茂占被杀6刀。直到下午5时左右,日军尸体被狼犬找到才暂停烧杀。
1944年秋,一天,云溪乡建设村南冲岭农民李永德在田中收割稻谷,清乡日军掳他扛送东西。走到潘费家山上后,剥下他的衣服,一刀一刀将他杀死,三天后才被家人找到,尸体已是遍身蛆虫。云溪南冲岭20户人户的一个小屋场,在日军几次清乡中,先后有19栋房屋被日军烧毁,1人被活活烧死。附近不足50人的两个屋场被杀死6人,2人掳去当苦力后被杀死在外地。
1945年,一天,日军出动两架飞机,对白荆桥的拱桥、
王家冲、邓家、梅家等地疯狂轰炸,将街道及商店、茶坊、
民房等10多栋房屋炸毁,并炸死8人,炸伤20多人,一时硝烟滚滚,血肉横飞,惨不堪言。
1938年~1945年,日军在境内共杀害无辜群众6700余
人,烧毁房屋3000多栋,掳掠财物无以数计,给云溪人民
带来深重灾难,犯下滔天罪行。
第四节 云溪军民抗击日寇
日军的残暴罪行激起云溪人民的强烈愤慨。在上级及周边党组织的领导和号召下,云溪人民和在云溪地区作战的中国军人一起,同日军展开英勇持久的抗争。
太平桥之战 1939年11月7日,日酋岩崎民男率领五百多人,趁晨雾朦胧,猛扑太平桥。太平桥位于太平乡桃李桥,为一石礅木桥,长20米,高6米,扼武汉至长沙公路咽喉,是南北公路运输的必经之途。为截断日军公路运输,牵制南侵日军,国民党二十军一三三师某团一营营长任怡奉令率部镇守于此。北面是一片低洼的水沼地,南面是大片农田,西面是一座近二百米高的小山。任怡营在当地群众的支持下,在山上修筑了8个工事,1座碉堡,配备了10挺重机枪和多挺轻机枪,火力可直接控制以太平桥为中心、面积约两平方公里的扇形地区。另外在桥南杨梅坳还有国民军一炮兵阵地。来往于这一带的日军用汽车时常遭到截击,以致车毁人亡。日军十分恼火,决心摧垮太平桥国民党守军,保障军运畅通。11月7日这天,日军进攻,国民党守军一营战士早有准备,轻重机枪子弹铺天盖地向日军压去,日军纷纷溃退。驻杨梅坳炮兵阵地也同时向日军接连开炮。岩崎民男见势不妙,抽出指挥刀,冲锋在前,拼死再次迫近中国守军阵地,企图使守军炮兵失去作用。守军见敌兵蜂涌而至,干脆跳出工事,端起机枪,居高临下狠狠扫射。刚爬上半山腰的日军成片倒下,剩下的日军慌忙回窜。岩崎民男见日军伤亡惨重,只好率领残部,横过粤汉铁路经象骨港绕城陵矶,败退岳阳。这次战斗一个半钟头,伤毙日军近300人,缴获轻、重机枪多支,步枪200余条,还有马匹及其他辎重。太平桥之战是抗日战事中湘北会战的第一仗,且首战告捷,打击了日军气焰,鼓舞了境内和湘北军民齐心协力、英勇杀敌的决心和勇气。
同年7月22日晚,国民党第九战区张汉初师又出一奇兵,猛袭云溪火车站日军所驻十三联队,日军毫无准备,仓皇应战,当场被打死打伤150余人。
烟包山伏击战 1940年冬,第九战区副长官杨森部第二十军,驻营临湘八百市一带。部属杨汉令某团毛团长率军前往云溪待机歼敌。毛接到命令后,率部驻扎在云溪、桃李桥、谭家岭等地。此处离敌人据点不远,特别是谭家岭附近的烟包山,地形十分利于中国军队伏击,便派重兵埋伏。埋伏两昼夜未发现敌军。至第三日,日军一辆工具车满载日兵在铁道上由南往北驶来。团部即令某连出击。一声令下,倾刻间敌车被炸毁,敌军30多人全部丧生,同时还缴获枪支50多支及许多军用物品。
1942年9月,一天,日军铁路巡逻队15人,沿铁路巡逻。见沿线两旁树林荆棘砍光,可畅通无阻,便耀武扬威,
一路前进。行至云溪茶港,临湘路北游击队一分队早已埋伏在两旁山边。日寇一进埋伏圈,顿时枪声大作,日寇知已中埋伏,四散奔逃。游击队冲出,端枪穷追猛打。日军除两人侥幸逃脱,其余13人均被打死。驻路口日军警备队得知后,由密缉队、保安队开路反扑茶港,进行搜山,此时游击队早已撤离,日军毫无所获。
云溪民众也自发组织起来,破坏铁路、桥梁、船码头,割断日军电话线,捣坏通讯设备。还把日军清乡的规律摸得一清二楚,经常在日军必经的山谷险地破坏道路,挖成陡坡,使日军常连人带马坠谷而亡。并经常摸走日军军用器材,弄得侵略者防不胜防。有的干脆拿起锄头、刀斧乃至枪械,出
其不意袭击敌军。
1938年11月起,云溪友好人牛强,当时为国民党第九
战区司令长官薛岳秘密组织的“粤汉铁路破坏队”队员,与同乡马志红、丁先吾等人,专炸日军火车头。他们弄来炸药、雷管、电线等,在云溪鹰鹏嘴(现云溪乡坪田村境内)一带设伏。几次日军巡逻队一过,便一人跳下路基埋塞炸药,一人传递信息,一人在山头接通电源。敌军火车一来,迅速启
爆。倾刻间,日军火车头成为一堆废铁。至1940年底,共炸毁日军车头2辆、油车1列,炸毁桥梁1座,致敌铁路运输多次瘫痪。
同年底,云溪桃李人沈三权召集周六生、陈彦初、孙鹤来、李建民等人,成立抗日小分队。至1941年,3年内共击毙日、伪军100余人,活捉41人,缴获各类枪支600余支,小分队发展到500余人,成为一支经常活跃在云溪地区颇有影响力的抗日游击队。1940年5月,一天,日军经太平桥向岳阳进犯,沈只身伏在路旁草丛中,伺机将1名离队小便的日兵卡死。第三天,又乔装给日军送柴伙,混入日军驻扎在云溪桃李桥十里畈的军营。一进厨房,放下柴伙假装帮忙、烧火。日军留他吃晚饭、住宿,邀他第二天同部队一道去岳阳。第二天拂晓,他趁日军集合摸进卧室取走1支手枪,然后迅速走到门口,搬过1挺机枪朝后山跑去。日军哇哇大叫,以为兵士不守纪律,搬枪乱跑。等弄清情况,沈三权早无踪影。同年9月,一天傍晚,细雨濛濛,他和周六生穿上蓑衣戴上斗笠,假装寻找耕牛逼近日军云溪马鞍山的碉堡。见里面无人,便暗中留下等待日军到来。一会,外面传来脚步声,他们拔出手枪,分别站于两旁。日军刚靠近碉堡,两人一齐开火,走在前面的3个日军应声倒地。其余不知底细,慌忙向附近的大碉堡跑去。沈搬起1挺机枪,周提两支长枪,迅速转移。同年10月某天清晨,沈带领一支小分队化装成日军,并请了个“翻译”,自已骑上高头大马,戴副黑眼镜,直闯岳州(即岳阳旧称)北门。走到东茅岭遇上敌人。他拔出双枪,指挥其他人抢占制高点。一声喊“打”,众枪齐射,将一股清乡日军消灭大半,日军仓惶溃逃。沈三权带领游击队抗击日寇的事迹在云溪地区广为流传。
1940年9月,一天傍晚,陆城桥头马义发见盘踞在当地的日军竹叶小队下乡 “打掳”(即清乡)回来,卸枪吃饭,枪都架在门前晒坪里。乘日军不注意,摸走两支步枪,朝后山飞跑。待到日军发觉,马已同附近斑竹坡的抗日游击队员在一起。
1943年春夏之交,一天,两名日军“打掳”回来后,去陆城南正街卢家理发店理发。被陆城抗日游击队分队长刘有恒发现。他忙同另一队员化装跟踪走进理发店,趁日军不注意突然从手中竹蓝底下摸出手枪。“砰”的一声,一日军未及开口已栽倒在地,另一日军见势不妙,慌忙从后门逃出。但后面是死胡同。又一声枪响,此敌寇同样毙命。刘等取走敌军枪支,迅速翻墙而去。
云溪军民英勇抗日,打击了日军的嚣张气焰,鼓舞了境内民众斗志,大家同日寇战斗到底,夺取抗战胜利的信念更加坚定。
第五节 八路军南下抗日途经云溪与
云溪迎来抗日胜利
1944年10月,按照党中央部署,由八路军一二0师三五九旅组成国民革命军第十八集团军独立第一支队(简称“南下支队”)一路南征,深入敌后,建立湘鄂赣粤抗日根据地。
1945年5月初,经中央批准,南下支队在平江成立中共湘鄂赣边区临时委员会、湘鄂赣军区和湘鄂赣行政公署,王震任军区司令员,王首道任边区党委书记兼军区政治委员,张体学任副司令员,王恩茂任副政治委员,聂洪钧任行政公署主任,全面领导平江,浏阳、湘阴、岳阳、临湘、通城、通山、嘉鱼、蒲圻、崇阳、大治、鄂城、阳新及咸宁等县的抗日斗争。
同年3月,南下支队派杨宗胜、吴光远率一支小分队为先头部队,由通城挺进临湘、云溪。经过文白箩筐洞时,遭到王翦波十一支队沈万选部的追击。先头部队开始不予理睬,但顽军继续追逼。先头部队被迫予以还击,俘获顽军百余人枪,经过宣传教育,将人枪放还。王震致函王翦波,希望他以国家民族利益为重,联合一致抗日,在南下支队经过途中不要制造摩擦。王复信曰:“翦,抗日不足,剿匪有余”。同时,还一面加紧在岳阳及云溪边界布防,构筑工事,企图阻止八路军南下抗日;一面在群众中造谣,说南下支队是“黑军”,下令学校停课疏散,闹得不明真相的群众惶惶不安。
为了打击王翦波消极抗日、积极反共的嚣张气焰,5月20日,王震率领南下支队主力,向王老巢大云山发起全面进击。23日黄昏,兵分三路向顽军各个据点发起总攻。西南面部队从路口曹家冲直逼老君庙。经一夜激战,顽军残部被歼灭殆尽。王乘夜逃遁,最后躲到云溪团结黎冲藏匿多日,直至南下支队离开临湘、云溪继续南征,才敢出来。
1945年8月,中央军委致电王震、王首道,同意南下支队返程北上,向新四军第五师靠拢。不久,南下支队又经云溪边界离开湖南进入湖北。在湖南5个月,南下支队途经临湘、云溪、岳阳、平江、湘阴、浏阳、长沙、宁乡、湘潭等19个地区,扩大中国共产党和八路军的影响,打击日军,鼓舞沿途人民的革命斗志,推动地方党组织的恢复和发展,给予当时正处在日军铁蹄蹂躏下的云溪人民极大的希望和鼓舞。
同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云溪同全国各地一样,终于重见天日。境内人民在上级及周边党组织的领导和发起下,纷纷举行游行和集会,城乡到处敲锣打鼓,燃放鞭炮,庆祝抗日最后胜利。
第 四 章
党组织在解放战争时期
抗战胜利后,国民党统治集团为了维护其独裁统治,悍然发动反共、反人民的内战。面对严峻的形势,在中共中央和中共湖南省委的领导下,云溪所在地上级党组织迅速恢复,并加强党的外围组织建设。境内人民在党的领导和党的外围组织的影响下,开展反对国民党黑暗统治的斗争,配合人民解放军南下,迎接云溪解放。
第一节 云溪所在地上级党组织重新建立
1945年9月,中央指示八路军南下支队与新四军江南挺进支队北返,临湘县委随之北上,境内陷入国民党统治区,党组织活动暂时停止。
为加强党对国统区的领导,1946年1月,湖南省工委根据中共中央中原局指示,在湖南恢复和发展党的组织。次年5月,省工委派长沙县工委书记谢介眉(化名薛苍)到湘北恢复和建立地下党组织。8月,在省工委的领导和支持下,中共湘北地区工作委员会(简称湘北工委)建立,谢介眉任书记,张忠廉任组织委员,李林任宣传委员兼管军事。
1948年,湖南省工委决定,将湘北工委与湘东工委合并,组成中共湘东北工作委员会。次年3月,湘东北工作委员会停止活动,恢复湘北工委。7月,湘北工委与人民解放军南下工作团会师后停止活动。
与此同时,中共长沙特支委派张学萃、胡封臣(又名杨青)到岳阳、临湘、云溪活动。不久,在岳阳成立中共长沙特支岳阳小组,归属此前成立的中共岳阳总支。1949年7月初,岳阳总支与长沙特支委合并,改为岳阳中心区工作委员会。7月,人民解放军南下工作队到达岳阳,中共岳阳工委随之撤销。
境内自1945年中共临湘县委随军北上,到1949年7月解放军南下工作团重建中共临湘县委和基层党组织,人民群众反对国民党黑暗统治的斗争,均在中共湘北工委、湘东工委及岳阳工委的领导或党的外围组织的影响下进行。
1949年1月,辽沈、淮海、平津三大战役相继胜利结束。为适应飞快发展的革命形势,迎接全国解放,党中央决定从已经解放的老解放区抽调大批地方干部,组成若干个区(省级区)委、地委、县委,及同级政府随作战大军南下,接管江南城市和广大农村,建立地方党组织。5月,上级决定,随军南下的原晋中区党委和行署改为长沙地委和长沙专署,辖岳阳、临湘、湘阴、平江、华容5县。7月5日,南下湖南省委在汉口召开入湘干部大会,调整确定长沙地委辖岳阳、临湘、湘阴、平江、长沙、湘潭、浏阳、醴陵8县,同时,确定所辖各县党政主要负责人,中共临湘县委书记陈继昌,县长戴之光(后因戴病,由郑醒接任县长)。7月,接管临湘的南下工作队在陈继昌、郑醒的带领下进入临湘长安镇,建立中共临湘县委,境内党的组织建设随之翻开新的一页。
第二节 党的外围组织和进步社团的建立
1946年,湘北工委及岳阳工委等上级党组织在发展壮大自身的同时,遵照湖南省工委的指示,积极领导所属各地建立党的外围组织和进步社团,开展反对国民党统治集团的斗争。
1947年9月,地下党员周蔚成(洪湖人)受洪湖天育武工队党组织派遣,以做裁缝为名,到云溪开展地下工作,结识了云溪友好青年杨本善,向杨宣传蒋介石独裁、卖国、挑起内战,以及共产党反独裁、反内战的革命道理,引导投身革命,反对国民党反动派的黑暗统治。杨在抗日战争时期曾同当地20余名进步青年(即马庭紫、杨树元、吴子云、马伯良、马佩伟、张太孚、丁松森、任正元、丁梓生、毛鹤鸣、毛脱颍、翁天佑、陈杏初、杨道德、王东生、陈世民、官厚叨、陈祖实、卢严雄、汪爱卿、吴楚华等),秘密组织过抗日自卫队。此次,他联络原抗日自卫队成员,在周的领导和
帮助下,成立了“宏兴学术研究社”,经常组织学习进步作家、新闻工作者郭沫若、邹韬奋等人的著作,接受革命思想
薰陶,进行革命宣传。1948年4月28日,根据天育武工队
党组织指示,宏兴学术研究社在云溪新民季坡学校成立临湘人民自卫总队,选举马佩伟为总队长,吴子云为副总队长,成员30余人(此时,杨本善被安排去天育武工队),准备有
组织地开展反对国民党当局独裁统治的斗争。
1948年,为了落实湖南省工委指示,加速统战、策反,迎接解放,中共岳阳工委组织成立岳阳人民解放社,在临湘一些地方及岳阳茨木湾、西塘一带发展成员。到8月中旬,已发展240余人,10月份发展到300余人。解放社的主要任务是:宣传共产党的政策,宣传解放战争的胜利形势,揭露国民党反动派的谣言;组织清算贪官污吏,打击顽固分子,策反国民党县、乡、保政权中的人员和地方武装,争取一切进步力量;参加党组织领导的武装斗争和反借粮斗争;发动并组织群众反征丁、征粮、征税,积极开展护路、护粮、护校运动,迎接解放;组织防匪清匪,加强自卫,维护社会秩序。云溪地区虽然没有单独成立解放社,但境内在岳郡联师、岳郡联中和临湘县国立中学读书的学生,不少参加解放社或参与解放社活动,成为党在境内的又一支外围力量。
第三节 反对国民党当局的黑暗统治
1945年,湖南省政府豁免临湘、云溪本年度田赋,并规定从沦陷至光复期间(即从1938年底日军侵占至1945年8月抗日战争胜利期间),历年旧欠田赋一律不予补征。但是临湘县政府却仍然强行征收本年度田赋6391万元,地价税5万元,“无价粮献谷”360石,用期票“筹借”县级公粮2240石。次年5月,又拉夫抽丁,成立临湘县自卫总队,组建反共武装。云溪境内的贪官污吏也乘机加紧盘剥,强行抓丁派粮,贪污公款,欺压百姓。一些过境或留驻的国民党军队也为所欲为,侵害百姓。云溪人民及部分途径境内的进步武装,不堪忍受国民党反动政府和地方当局的黑暗统治,纷纷进行斗争。
陆城垸民反堤务局贪污的斗争 堤务局早在1933年,因贪污鲸吞赈灾公款和物资,不顾修堤质量,致使临湘县境的长江大堤再次溃决,华洋筹赈会又拨款继续补修。堤务局故伎重演,与当地土劣、包头相勾结,采取游修补缝、砍旧见新等手法敷衍过场,潮水般的钱财又涌进了私人腰包,还规定1934年按每亩1元的标准向垸民摊派堤捐。临江垸民愤怒已极,苗心斋(又名苗光灿,编者)、陆开秀、方如山等人(均为陆城人,编者),联合起来清查堤段工程,联名指控堤务主任葛仑山、工程负责人乔松年。谁料他们早与县里通气,反动枪兵捉拿原告。苗、陆2人逃往汉口,向公务人员监诫委员会及两湖监察使申诉。垸民又向滨湖11县发出“含冤单”,揭露堤务局的罪行。国民党当局鉴于众怒难犯,批示下达临湘,并派员勘察。县长黄瑞云才释放在押的陆迪煊(陆城人,编者)等人,并请人出面调停,查清贪污属实。次年春,苗、陆等人又向湖南省高等法院申诉,葛、乔等人才被撤职。
1946年5月,境内沿江各垸又爆发民众反堤务局贪污救灾款物的斗争。堤务局陆城垸职员黄求之等,大肆贪污受灾垸民救济物资与修堤款。陆城沙窝及新设垸民众纷纷投诉,强烈要求国民党湘鄂两省政府严惩贪污。两地政府以“事出有因,查无实据”而搪塞,垸民更加气愤,直言“要砸烂堤务局”,迫使国民党地方政府不得将黄贬调出境。
云溪乡人民惩治国民党伤兵事件 1947年春末夏初,败窜入湘的国民党军队的一个伤兵医院,占据云溪中心小学。一些轻伤伤兵经常下乡奸淫掳掠、骚扰百姓,引起群众公愤。为了惩治这些胡作非为的伤兵,许多当地群众相互串联发动,在得到国民党云溪乡政府有关人员的默认和不介入的情况下,数百人自发组织起来,手持梭镖、鸟枪,挡在街边通往下乡的主要道口。见一伙伤兵正从乡下抢来一些财物,便一涌而上,抓住其中几个为首者先是据理斥责,后见这些兵痞横蛮无理、动手打人,便一齐喊“打!”。当场将两名首恶者打死,5人打伤,其余伤兵慌忙逃匿,再也不敢为非作歹。
1947年秋开始,杨本善组织的宏兴学术研究社多次在群众中秘密宣传人民解放战争的大好形势,发动群众抗征兵、征粮、征税,反对国民党地方反动政府。杨还借为家乡土地庙写对联,愤笔写下“社会不平等,望公公(指土地公公)主持公道;民众多饿殍,愿婆婆发点婆心(指土地婆婆)”,
揭露、抨击国民党当局的腐朽统治。
1949年4月,人民解放军强渡长江挥师南下之际,国民党云溪乡乡长李砚北等,见国民党大势已去,靠山无望,遂欲占山为王,聚众在建设崔家坳祠堂设香拜把,发展红帮,组织反动武装。一伙人抢劫杀人,闹得民不安生。其把兄弟国民党保长陈金波,抢劫杀害行商于云溪一带的武汉商行一对布贩夫妇。另一把兄弟云溪乡团防队副队长李运生,光天化日之下在戏场杀害无辜青年学生。针对国民党地方势力种种恶行,临湘人民自卫总队一面派人在云溪一带到处张贴标语,宣传革命形势,安抚人心,并严厉警告李砚北等休要杀人越货,残害人民;一面由马佩伟等直接找到地方恶霸势力头子李冰章和临湘红帮头目沈万选,责令规劝部下,不要残害人民,给自已留条后路,不然,人民大众决不饶恕,震慑国民党地方当局和黑暗势力。
在云溪人民奋起反抗国民党黑暗统治的同时,中共党组织积极开展策反工作,促使过境或驻境一些有正义感的国民党所属武装人员纷纷弃暗投明。
1949年3月12日,中共长沙特支岳阳小组委派毛程省,策反驻在境内边界的原国民党一0二军三一四师九四六团三营营长姚凤舞。姚早已不满国民党反动集团的独裁统治,遂带领300多人枪起义。后来遭到王翦波围剿,起义失败。不久,中共长沙特支岳阳小组又与姚联系,鼓励姚于4月21日重举义旗,成立“湘鄂边区民主自卫军”,姚任司令员,李方来任政治委员,并几次打退王翦波部的围攻。6月2日,自卫军到达湖北新堤,被归编中国人民解放军。
1949年6月15日,国民党云溪地区的自卫团、警察大队和特务大队200余人,随原国民党岳阳区保安副司令员李长江(又名李垂林)起义(后起义队伍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湖南军区长沙军分区独立第二支队,支队长李长江),进一步瓦解了国民党的地方政权。
第四节 解放军进入云溪与云溪人民迎接解放
1948年底至1949年初,中国人民解放军取得三大战役决定性胜利,准备渡江作战,解放江南广大地区。中共湖南省工委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加紧争取湖南和平解放。为了迎接解放,境内进步社团和人民群众在所在地上级及周边党组织的领导下,纷纷开展迎接解放的活动。
1949年1月16日晚,根据湖北天育武工队党组织指示:“发展组织,开展活动”,临湘人民自卫总队召开会议,明确具体任务:1、散发传单,宣传党的政策和大好形势;2、动员进步青年参加洪湖襄南公校学习;3、组织境内沿江渡口码头船员,迎接大军渡江;4、调查掌握铁路军运及岳阳、临湘国民党驻军实力和动向。会议决定将宏兴学术研究社改为地下工作组,派人去洪湖学习,其余人员在境内开展活动。会后,组织从洪湖襄南公校争取毛泽东《关于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以及《中洲日报》、《江汉日报》等200余份,在境内散发。同时,还印发传单2000余份。在象骨港、道仁矶、新港码头组织船只100余条,船员及搬运工140余人。筹集鸡蛋等慰问品1万多个(件),在交通要道设立茶水站50余处。选送襄南公校学习30余人。并先后4次赴武汉购买盘尼西林、碘酒等紧缺军用药物150余支(瓶),筹集枪支2条,子弹100多发,送交洪湖游击队,迎接解放大军到来。
1949年6月1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三五五团,在临湘聂市与国民党临湘、云溪地区自卫团骆振湘残部交战,骆部溃逃。12日,该团成立临湘驻军办事处(该团主力部队未进驻临湘县城),发布《告全县人民书》。15日,全县包括云溪地区各界知名人士组成“临湘县人民临时治安委员会”,正、副主任为陈清纯、李克明,委员吴竞、李紫泥、王一中等。7月5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十六军一五九师四七五团解放临湘县城。7月16日,解放军第四野战军十二兵团先遣部队从湖北监利过江,经道仁矶、松阳湖向平江进发,解放境内沿江一带。7月19日,解放军第四野战军第四十六军一五九师四七五团进入路口铺、云溪。
与此同时,上级党组织争取湖南和平解放取得成功,加速了湖南及江南广大地区的解放进程,境内国民党残余顽固势力望风而逃,未发一枪,云溪全境和平解放。
解放军所到之处,群众敲锣打鼓,鸣放鞭炮,夹道欢迎。人民解放军沔阳独立团进驻陆城时,陆城县立公学师生及工商各界数百人走上街头,手持自制的彩旗,高喊口号,迎接解放军到来。“四野”第四十六军部属到达云溪,马佩伟等地下工作组人员以教师身份,组织云溪中心国民小学师生,在云溪街关帝庙前组织演出,举办军民联欢会,庆祝人民翻身解放。云溪地区的历史从此翻开新的篇章。
第 二 编
社会主义建设曲折探索时期
(1949~1978)
第 五 章
解放初期建党建政
1949年7月,中国人民解放军进驻长安镇,宣布云溪所在临湘县全境解放,云溪历史从此揭开新的一页。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境内党组织和人民民主政权迅速建立,并培养干部,发展党员。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步入崭新的发展时期。
第一节 解放初期云溪政治经济形势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人民终于推翻三座大山(即帝国主义、封建主义、资本主义),得以翻身解放。但是解放之初,国民党反动派不甘心失败,妄图利用溃退时留下的一些伤残散兵,和地方上藏匿的的军警、土匪狼狈为奸,互相勾结,进行破坏。仅云溪及云溪所在县域,就有 “湘鄂赣反共救国军”、“反共湘北独立第一大队”等20多股武装匪特。他们经常在云溪和周边地区骚扰破坏,顽固与人民为敌,伺机向共产党和新生的人民政权反扑,夺回他们失去的天堂。境内外社会上的残渣余孽和靠剥削起家的地主、富农,为了维护自己的既得利益,也朝思暮想帝国主义干涉中国内政,盼望爆发第三次世界大战,妄想国民党反动派卷土重来。他们蠢蠢欲动,不断进行破坏和捣乱。1950年10月25日,云溪乡恶霸地主卢美才,纠集其侄子卢盛发等,煽动不明真相的族人500余人,围攻、殴打土改工作队员,派人站岗放哨、封锁消息,欲置他们于死地。后来县大队和区中队赶到,才将这次反革命暴乱平息。同年12月28日晚,桃李乡匪首匡乃成纠集数十名土匪,密谋袭击团结乡乡政府,杀害驻点和值班的区、乡干部,得到群众报信,这些干部才幸免于难。
由于曾经受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的长期黑暗统治,特别是南北军阀混战的破坏,日本侵略军铁蹄蹂躏,国民党政府横征暴敛,云溪区域内到处积贫积弱,满目疮痍。城镇断垣残壁,破败不堪;农村田地荒芜,满目萧疏。加之解放前夕,国民党政府军费耗资巨大,大量发行钞票,致使物价飞涨,人民困苦不堪。1937年可买两头牛的钱,到1948年却买不到1两大米。地主土豪为了恢复被日军洗劫后的财势地位,不惜囤仓估价,高利盘剥。地方贪官污吏借日军修机场和国民党“戡乱建国”策划反共,巧立名目,增捐扩税,大肆抽丁。1945年初,日军为加紧修建新设飞机场,调来伪新五师古鼎新部。古联合国民党临湘县路北办事处主任陈伯勋,在陆城、云溪、文桥一带大肆派粮扩捐、强征民役,一些百姓被勒索得倾家荡产,家破人亡。文桥李子义无力交纳钱粮,被关进牢房,最后倾家荡产才被保出,并不许回家,被强迫日夜在机场做苦工。1948年至1949年5月,国民党在境内共抓丁1400余人。
在农村,作为主要的生产资料——土地,近一半为占人口不足9%的地主、富农所有。地主、富农占有大量土地却不劳或少劳而获,有吃有穿,生活富裕甚至奢侈。中农和其他劳动人民因人多田少,不得不精打细算,辛勤劳动,勉强维持生活。贫农、雇农多数无田无地,终年风里来雨里去,作牛作马,劳动果实却要大部分交给地主、富农,自已所剩无几。当时,境内到处流传这样的民谣:“镰刀挂上壁,家里没饭吃”。遇上天灾人祸,许多农民只能吃野菜、啃树皮,一年四季衣不遮体,食不饱腹,甚至讨米逃荒、卖儿卖女。1948年6月,云溪区域及紧邻地区连降大雨,长江水位达到32.02米,陆城附近的横河堤、百里拐及肖家墩堤段缺口,周围22万亩田土被淹,灾民达7万之众。松杨湖至儒溪滨江一带几成泽国,3万余人屋毁田废,无家可归。
工商业几近于零。仅有的20余家手工作坊,工徒亡散,场地损毁,器具破烂,虽然间或零打碎敲,已是临近倒闭。仅以路口为例,“全街只有三家面坊,主要是制作油面,没有机器面,更无面粉”①。这些手工业和小商小贩,因货币贬值,物价昂贵,购买力极其低下,大多数只得半开半闭,勉强支撑。又如路口,“整个街铺布匹杂货较为全面的仅只福天申、邓永顺等5家商号”,而且大都是经营部分土布等粗糙简单的生活日用品。即使这点极粗劣的东西,也因“钱
不值钱”,大多无人问津。
① 《北区文史资料(第一辑)》,第57页,湘岳文化准字(1992)第17号。
解放初期,云溪敌我斗争形势复杂严峻,经济濒临崩溃。
第二节 党组织和新生人民政权的建立
1949年7月5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十六军第一五九师第四七五团进驻临湘,宣布临湘解放。7月13日,中共湖南省委组建的中共临湘县委及县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进入临湘县长安镇,当天下午,宣布中共临湘县委员会成立,县委书记陈继昌、副书记马壮昆(未到职),县委委员郑醒、张国栋、尚春仁、季青、赵建军(女)。隶属中共长沙地委领导。7月24日,中共临湘县委在县城“一一·九”校召开千余人参加的群众大会,陈继昌作《当年的红军又回来了》的报告,县长郑醒宣布临湘县人民政府正式成立。
五区区委、区公所建立 1949年8月,临湘县委、县人民政府成立后,云溪地区被划为五区。8月8日,中共五区区委和区公所正式成立,区委书记纪文志、副书记陈春树(当时因党组织未公开,正、副书记暂称正、副政委),区长刘耀南、组织委员娄景山、宣传委员崔玉珍,驻地云溪老街关帝庙。区委、区公所配有秘书、财粮助理,通讯员等。五区辖云溪、陆城、文化3个乡29个保244个甲。
五区区委和区公所成立后,按照上级部署,以原地下工作者为骨干,成立工作组,对国民党地方政权进行全面接管。接管中,将起义投诚人员,和积极迎接解放、拥护党和人民政府的有功人员,安排到新生的政权机关工作;规定其他旧职人员,必须积极、诚恳、妥善地同新生政权工作人员办理好交接事宜。到1949年8月底,接管工作基本结束。
与此同时,区委着手建立地方武装。经过严格审查,从原地下工作人员和贫苦农民中挑选20多人,组成区民兵中队,由县武装部门(县大队)配给一定的装备,指导进行训练,使其在区委的领导下,能够更好维护地方社会治安。区民兵中队是解放后,境内党组织所建立和领导的第一支地方武装。随之,共青团组织以及农民协会、妇女等群众组织相继成立。
六区区委、区公所建立 1950年3 月,县委、县政府决定将全县原来5个行政区调整为7个行政区,其中从五区和相邻区划出部分地区设立临湘县六区,成立中共六区委员会和区公所,区委书记杜林森、副书记安宝怀,区长王二合,驻地陆城老街。至此,境内共有五区、六区2个中共基层组织。六区辖新设、陆城2乡及洋山乡部分,水旱耕地面积10.39万亩,人口6184户2.472万人。调整后五区辖八一、南太、路口、望城、黄白、码头、和平、桃李、云溪、团结、建设等11个乡,人口5886户3.038万人。
1950年6月至9月,实行民主建政。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省政府批示,和临湘县委、县政府部署,境内正式废除保甲制度,撤保建乡,改甲为村,乡以下为村,设正、副村长及委员若干,村以下为组,设正、副组长,建立乡村政权。将原来29个保撤销,改建成20个乡,将原244个甲合并部分,全部改为行政村。实行民主建政后,五区辖八一、南太、路口、路灰、望城、黄白、码头、和平、桃李、云溪、团结、建设12个乡(其中路灰现属临湘市)。六区辖新设、洋山、陆城、万普、四合、长义、盛湖、三合8个乡(其中万普、四合、长义、盛湖、三合及洋山部分现属临湘市)。
1952年3月,区划适当调整,五区辖35乡1镇:白荆、荆凤、黄皋、望城、分水、九龙、臣山、文修、码头、荆竹、南岳、省塘、南太、西平、南亭、路口、麻塘、石山、八一、镇龙、延庆、基隆、大禾、郑岭、滨湖、太平、昆山、桃李、郭家、坪田、团结、建设、岩岭、青年、万家、云溪镇(其中麻塘、石山现属临湘市)。六区辖19乡1镇:儒溪、洋山、四合、晓洲、鸭栏、省田、洋溪、万普、万新、盛塘、盛岭、盛湖、塘松、双湖、义和、三洲、新设、棋杆,陆城镇(其中除新设乡、陆城镇及洋山乡部分,其余现属临湘市)。
1953年4月,区划再作调整,五区辖18乡1镇:白荆、黄皋、望城、文修、荆竹、南岳、南太、路口、石山、八一、延庆、基隆、郑岭、滨湖、桃李、团结、岩岭、建设、云溪镇(其中石山现属临湘市)。六区辖11乡:新设、洋山、儒溪、四合、万普、盛塘、盛湖、三合、双湖、长义、洋溪(陆城镇改为县属镇,其中除新设、陆城镇、洋山部分,其余现属临湘市)。
1949年7月到1953年3月,境内先后4次选派代表出
席临湘县一至四届各界人民代表大会,人民群众成为新生政权的主人。
境内党组织和人民政权的建立,标志着云溪区域内彻底推翻压在人民头上的三座大山,结束长达近两千多年来的封建半封建社会的黑暗统治,云溪历史揭开崭新的篇章。从此,云溪人民在党组织的直接领导下,开始建设自已的新生活,建设属于自已的新云溪。
第三节 党组织建设与整党整风
一、培训新干部
云溪解放最初,境内干部仅有南下干部10余人。为适应工作需要,1949年8月下旬,区委选派一批本地青年知识分子、原地下工作人员、党的外围组织及进步组织成员、工农积极分子,到地委创办的湘北建设学院或临湘县地方干部学校培训学习。到9月底,已组织3批20余人参加临湘县干部学校轮训。学习内容主要有《中国共产党》、《党的新区各项政策》、《新民主主义论》、《论联合政府》、《论人民民主专政》和《社会主义》、《社会发展史》等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方面的著作。通过较系统的学习,这些人员政治理论和思想觉悟都有较大提高。回区后,区委大胆使用,不仅有力推动全区工作,缓解了解放初期干部不足的困难,而且对全区干部的学习培训起到示范和促进作用。
除轮流培训外,还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刚参加工作的干部和积极分子学习。如利用传达文件、研究布置工作等各种会议,帮助提高思想和政策水平,通过农会、妇女、民兵等群众组织举办农民夜校,帮助学政治学文化;学校、单位结合形势和党的中心工作办墙报、黑板报、漫画专刊,组织学唱革命歌曲,加强形势教育,帮助陶治革命情操,等等。
对继续留用的国民党政权中旧有人员和学校教师的教育,主要结合刚刚开展的秋征工作,组织听取区委、区政府负责人所作的形势报告,帮助了解全国解放的大好形势,认识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人民军队的强大力量;安排参加贫苦农民的诉苦大会,使之深刻认识旧社会的黑暗腐朽,帮助从旧有的观念中解脱出来;组织同工农干部参加秋征等中心工作,在斗争实践中锻炼提高他们。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这些人员绝大部分思想进步,表现积极,能认真工作。
培训新干部,既提高干部的思想觉悟和工作能力,又壮大了干部队伍,到1952年底,境内干部总数已增加到50余人,为发展党员,加强党组织建设提供了必要条件。
二、党员发展与教育
1949年8月五区成立时,境内除五区区委成员外,仅有1名党员干部。当时由于斗争形势复杂,没有公开发展党员,只是秘密积极稳妥地重点培养,个别发展。1950年4月,根据地、县委指示,坚持严肃、慎重、适当小量发展的方针,结合土地改革和民主改革,开始吸收经过斗争考验的先进工人、贫雇农、机关干部、贫苦知识分子和个别觉悟高的中农入党,并注意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到1951年,除区委成员外,党员由1名增加到14名,建立党支部1个。同年,按照上级积极而又慎重的建党方针,派党员干部对建党对象进行培养教育,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党员发展进度加快。1952年,开始公开发展党员。到同年底,已有党员47名,党支部也发展到2个。47名党员中工农出身的党员45名,占95%以上。这一时期由于发展党员单纯强调阶级出身,只重视培养工农分子入党,党员文化素质偏低,分布欠合理。47名党员中文盲15名,占32%,小学文化程度的占65%,初中文化的仅有2人。文化、教育、卫生等系统没有党员。
在发展党员的同时,区委重视加强党员的思想教育。党支部配有教育员,每月上一次党课,每周过一次组织生活。自1952年起,每年以区为单位举办2至3期党员训练班,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和阶级教育。主要教材是《党章》、《社会发展史》等,还学习刘少奇的《论共产党员的修养》。同时按照全国第一次组织工作会议提出的党员标准八项条件,组织党员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找出差距,制订、落实克服差距的具体规划,以便尽快弥补不足,达到党员应达到的标准。同时,注意在实际工作中锻炼党员。如在土改等重大中心工作中,把党员干部派到工作难度最大、条件最艰苦的地方,让他们摸爬滚打、锻炼成长。五区团结、黄白等地地处偏远,人户居住分散,且时有武装土匪袭击侵扰,社会环境较为复杂。土改时,这些地方大部分都派党员去开展工作,规定党员不完成好任务不回机关,既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又锻炼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工作能力。各区还要求文盲党员必须参加夜校扫盲教育,学好文化知识,尽快脱盲。此外,每年均安排新党员参加县委党训班学习,加强入党后的党纪政纪观念及组织观念教育,提高新党员思想政治觉悟,增强他们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的自觉性,使之在革命和建设中能够更好地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整风整党与开展“三反”运动
新中国成立之初,党便十分重视执政条件下的自身建设,广大党员干部也表现出高度的政治热情和工作积极性。但是由于革命胜利和各项工作节节推进,党内一部分人滋长以功臣自居的骄傲自满情绪和官僚主义、命令主义等不良风气。为此,1950年5月1日,中央作出《关于在全党全军开展整风运动的指示》。次年春,中共中央召开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决定对党的基层组织进行一次普遍的整顿,在全体党员中进行一次关于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八项条件的教育,以及关于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前途的教育。在此基础上,对每个党员进行认真审查与登记,对犯有严重错误和不够党员条件的进行组织处理。
遵照中央指示精神及上级党委安排,1951年5至7月,区委组织党员干部分期分批到地委湘北建设学院学习,开展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次以整风、批判、纠正官僚主义和强迫命令主义为主要内容的整风审干运动。整风的步骤是,学习中央有关文件,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形势教育、政策教育,以及党纪政纪教育;结合个人实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集中检查官僚主义和命令主义作风的表现,揭露批判极少数人贪污腐化问题;对党员进行审查登记,清退犯有严重错误不够条件的党员。对干部,则进行历史审查,清退有历史问题或历史问题不清的干部。这次整风,云溪虽然没有清退党员,但对其中少数犯有工作作风错误的人,开展了批评教育,使党员思想触动较大,政策观念和革命意志有新的增强,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在干部中,则清退了一些历史问题不甚清楚的原起义投诚人员、中原突围和地下武装人员。
1951年12月1日,针对少数党员、干部意志薄弱,经不起资产阶级腐朽没落思想的侵袭,滋生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作风,且有蔓延之势,中央作出《关于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次年8月,中央发出指示,要求各地开展“三反”运动。
1952年8月,根据中央及上级部署,境内全面开展“三反”运动。五、六两区共集中40余人,分两批参加县委举办的整训班,进行轮流整训。整训中,各区区委、区公所主要负责人带头检查自己在思想和工作作风上存在的问题,分析查找出现问题的根源,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办法,请大家评议。干部个个“洗手”、“洗澡”,人人过关,检查自己的问题。还按照上级安排,相互进行检举揭发。通过检举揭发,发现极少人存在贪污问题和较严重的官僚主义作风错误。他们大都承认所犯错误,认识到犯错误的根源和危害,深刻检查后,被分别酌情给予降职处理。另外,六区派驻新设乡开展土地改革的一名党员干部,曾有叛变行为,揭露出来后被开除党籍,撤销职务,交公安机关处理。到1952年底,“三反”运动结束。
“三反”运动是解放后党领导的一场反对资产阶级腐朽没落思想侵蚀的斗争,清除少数干部思想上腐朽落后的东西,挽救部分犯错误的同志,也警示和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这对形成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社会风气起到促进作用。但也有斗争扩大化倾向,将部分起义投诚、中原突围和地下武装人员,以历史不清为由予以清退。后来在甄别平反中得到纠正。
第 六 章
巩固人民政权与开展社会改革
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初,全国解放战争尚未结束,城乡还有顽匪和反革命势力骚扰破坏。而且,美帝国主义发动侵朝战争,危及中国边境,严重威胁新中国的安全。在上级的领导下,境内党组织遵照中央部署,广泛发动群众筹粮支前,清剿土匪,镇压反革命,支援抗美援朝和开展土地改革及社会改革,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为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奠定基础。
第一节 巩固新生人民政权
一、筹粮支前
1949年,全国解放战争仍在继续,解放大军正挥师南下,席卷长江以南广大地区。云溪是自北向南进军的要道之一。为支援人民解放军继续南下,迎接全国解放,遵照上级指示,区委领导全区人民开展轰轰烈烈的筹粮支前运动。从1949年9月开始,到1950年1月,先后筹办稻谷320万公斤,木柴0.7万公斤,马草58万公斤。
为做好粮草筹集工作,区委建立支前指挥所,由区委书记任政委,区长兼任所长,下设民运、供应股。各保均建立生产委员会,负责支前工作。全区召开筹粮工作会议,布置征购任务,明确征集标准和政策。根据县委下派任务,以及陆城、文化、云溪等乡处于湖区、山区、半湖半山区的不同地理位置,分别安排70万斤、150万斤、100万斤的相应征购粮。征购中,反对瞒田瞒产,做到合理落实农民负担,并责成伪职人员如实足额交粮。为了保证贫苦农民生产、生活,还特别公布两条禁令:第一,不准无偿强派民工运送征粮;第二,征粮期间不准借完成征粮任务索要以前的债务。1949年9月2日,区委、区公所负责人带队,将区干部及县委所派80人共百余人组成3个工作队,分别下到各乡包干负责。先召开群众大会和乡保长座谈会,宣传征粮的重要意义和政策办法,再发动贫苦农民组成评议小组,落实田亩产量。将田分为甲乙丙三等,分别以亩产600斤、450斤、300斤计算,按每户每人粮食占有量计征,人平占粮1000斤至2000斤计征10%,占2000至3000斤征20%,占3000至4000斤征50%,占4000斤以上的征70%。由专人负责监督、核对、征收、结清等具体工作。还抽调教员、商民、手工业者和搬运工人协助,保证征粮工作顺利进行。
对于破坏征粮的坏人则严厉打击。1949年9月4日凌晨,云溪乡第四保(现云溪乡坪田、桃李、建军村一带)地主胡寿山赶到区公所,谎称头晚被土匪所抢,将他打伤。区委迅速派人赶往现场,经调查核实胡言有假,目的是逃避征粮。随之,组织召开群众大会,揭露胡的阴谋,打击其破坏活动。其余5个地主受到感召和威慑,纷纷表态愿借征粮食6万余斤。9月5日,据群众反映,留用陆城乡的原伪乡长曾正藩,
在老家基隆山采取多报人口,以及将家人分开立户、划出田地等欺骗手段,减轻征粮负担。区委查实后,召开群众大会,揭露其抗征行为,对其予以公开打击处理,促使原伪职人员纷纷抛弃私念,认真协助征购。
由于公开、公正,政策兑现,尽管当时生活困难,不少人仍勒紧裤带,带头献粮。并自发组织起来,或帮助搬运粮食,或走村串户劝说亲朋好友把粮食节省下来支援前线。在群众的积极支持下,云溪征粮工作提前完成任务,受到县委、县政府表彰。
二、清剿土匪
1950年1月,按照县委“清匪反霸”统一部署,区委成立清匪委员会,领导区中队,会同进驻临湘县的湖南省军区独立一团、湖北省军区独立四团驻境部队,成立联合清匪指挥部,贯彻“军事清剿、政治瓦解与发动群众相结合”的方针,开展清剿土匪工作。
陈家冲围剿土匪 同年春,被称为“千家怨”的五区桃李乡外逃土匪马昌雷、刘海涛、陈金波等,携带武器窜到云溪乡陈家冲骚扰破坏。当地群众秘密到区公所报信。区委负责人当即率领区中队等武装人员迅速赶到,兵分多路,扼守道路,直取匪徒为害之地。马匪等见势不妙,仓皇逃到陈家冲山上躲藏。考虑到匪徒虽然携带武器,但山上没有食物,不可能久藏。为了不造成人员伤亡,又不让土匪漏网,便发动当地及周边农民协会会员、中青年群众等3000余人,手持鸟枪、梭镖、锄头,将山围住,迫使土匪就范。3天后,陈匪趁天黑窜下山钻进叔父家中被堵。在无法出逃的情况下,他表示只要政府不杀头,愿意投降。其余匪徒也纷纷举手缴械。陈家冲剿匪不费一枪一弹取得胜利。
丁家冲追捕土匪 1950年5月初,临湘羊楼司、忠防100多名土匪,在五里乡孔家三渡港秘密纠集后,公然打出“湘鄂赣反共救国军”旗号,由沈万选任总司令,卢福林任司令,袁国平、李垂象任副司令,到处设置联络点、情报站,在通城、蒲圻、临湘、云溪边界进行破坏活动。先后杀害三区龙源村通讯员、四区西山村农协组长等,血洗中拓村农协会。随后,于6月5日由卢福林带领一股土匪窜到路口乡丁家冲。五区区委闻讯后,组织民兵配合县大队和公安人员进行追捕。后来,土匪化整为零,钻进冲内丛林之中。清剿人员将山包围,采取突出重点、先取匪首,然后各个击破的方法,迫使卢福林等9名匪徒携带武器先后投降。之后,县、区又多次组织清剿。在清剿中,袁国平被击毙,沈万选侥幸逃出,1951年2月终被捕获判处死刑。除匪徒孟某遁逃香港外,其余残匪,或被毙或被捕,“湘鄂赣反共救国军”全部覆灭。
1950年~1951年,在境内共捕灭土匪240余人,缴获枪支、手雷400余件,基本肃清匪患。
三、镇压反革命
1949年10月,中央作出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要求全面贯彻“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坚持“首恶者
必办,胁从者不问,立功者受奖”的原则,对罪大恶极的反革命首要分子坚决镇压。1951年2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规定惩治反革命的具体政策和量刑标准。
1950年冬,根据中央指示和上级安排,境内区委利用各种会议,以及组织出黑板报、刷标语、发传单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宣传镇压反革命的目的、意义和政策,发动群众检举揭发反革命分子,积极投入肃反斗争。并组建区人民法庭,发挥人民民主专政的威力,有重点分阶段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
第一阶段:1950年10月至1951年10月,集中打击恶霸、特务、反动党团骨干。侦破一批案子,逮捕一批人犯,处决一批罪大恶极、血债累累的首恶分子。其中有一贯欺压群众、作恶多端,并纵容老婆杀害无辜百姓的原国民党乡长张六级;有杀人不眨眼、血债累累的“铲共义勇队”队长邱玉成、张新灿;有长期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的原国民党保长曾正藩、曾济川、敖中庶;还有联名诬告、企图搞垮乡农协主席,和混进农协反对查封地主财产、纵容地主分子毒打土改干部的特务、反动党团骨干等。
第二阶段:1951年10月至1952年6月,重点打击处理一批隐藏很深的反革命分子和漏网的坏人。原云溪乡乡长、恶霸地主李砚伯,解放之初伪装积极,一度被区公所留用,暗地里却隐瞒残杀无辜、血债累累的历史,并伺机而发,以图国民党反动派卷土重来。肃反中被揭露出来并予以处决,群众无不称快。
第三阶段:1953年3月至8月,集中取缔反动会道门。3月11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出取缔反动会道门布告。境内遵照省政府要求,结合取缔反动会道门,清理农村零散反动组织成员及水上残存的反革命分子。经再次发动群众检举揭发,挖出原国民党少将、一贯道头目张毓南,被人民法庭依法判处死刑。张解放前夕从外地逃回老家云溪乡,秘密发展道徒,进行反革命活动,妄图东山再起。
镇压反革命是新中国成立之初与抗美援朝、土地改革同期开展的三大运动之一。期间境内先后打击处理200余人,除了严惩反动党团骨干、恶霸、汉奸、惯匪、反动会道门头目,还取缔一贯道、同善会、金丹门和红帮、青帮等反动组织,既维护社会安定,保障土地改革和抗美援朝顺利进行,又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民主政权。
四、抗美援朝
1950年6月25日,朝鲜内战爆发,美国干涉朝鲜内政的同时,公然干涉中国内政,把战火烧到中国东北边境。10月8日,中央作出“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战略决策,毛泽东发布入朝作战令。10月17日,中国人民志愿军奔赴朝鲜前线,与朝鲜人民军并肩作战,抗击美国侵略者。
次年4月,境内区委根据上级安排,成立抗美援朝组织领导机构,由区委书记、区长为主要负责人,各人民团体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开展境内抗美援朝工作。6月9日,五、六两区派出200多名代表参加县委在长安城关地区召开的抗美援朝动员大会。会后,根据县委要求,发动青年参军参战,组织群众增产节约,捐款捐物支援前线。各区召开各界人士代表会、党团积极分子会、群众大会,组织宣传队,运用黑板报、墙报、演讲、文艺演出,以及教唱“雄赳赳,气昂昂,跨过鸭绿江……”等歌曲,广泛开展抗美援朝宣传。各乡举行集会示威,发动机关、学校到处张贴标语。数万群众和小学生在全国抗美援朝委员会发起的《保卫世界和平宣言》书上签名。陆城、云溪等地还组织受苦群众联系日军蹂躏的苦难历史,控拆美帝国主义侵略者,教育和激发广大群众积极投身抗美援朝运动。
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激起境内人民高涨的爱国热情。各地迅速掀起增产节约、参军参战、拥军优属、捐钱捐物热潮。农民提出“多出一身汗,多打一担(通“石”)粮,多为抗美援朝献一份力”的口号,劳动热情异常高涨。工商界组织为期3天的义卖活动,将所得资金悉数献出。至1951年底,境内共捐稻谷87.1万公斤,捐款4.32亿元(旧币),参与购献1架“临湘号”飞机。广大青年积极报名参军,出现父送子、妻送郎、兄弟争着上战场的情景。到1951年,报名参军的人数达到1400多名,经审查批准入伍370多名。文桥白光明参军入朝后,先后参加过第五次战役、抗击美军西海岸登陆战役,以及反击美帝国主义1951年的夏季攻势战役,作战英勇,多次立功。云溪乡贺守成入朝后,浴血奋战过天德山、老秃山,参加过粉碎美军细菌战的战斗,所在某部四十七连被志愿军总部命名为“天德山英雄连”,接受过贺龙元帅率领的赴朝慰问团检阅,他个人被授予“战斗英雄”称号。抗美援朝中,境内有19名烈士血洒朝鲜战场,为抗击美帝国主义侵略献出宝贵生命。其余没有批准入伍的青年都积极生产、忘我工作,以实际行动支援抗美援朝。
抗美援朝运动所激发的爱国热情和国际主义精神,激励入朝人员英勇战斗,也成为云溪人民巩固人民政权、推动土地改革和其他改革的强大动力。
第二节 实行土地改革
一、土改准备
1950年4月,按照上级安排,境内各区先从清匪反霸、减租退押入手,动员群众组织起来,对部分态度顽固的地主进行斗争,准备启动土地改革,以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实行土地农民所有,使广大农民从经济上获得翻身解放。
建立农民协会。同月,各区召开农民代表大会,部署减租退押和清理公产工作。选配土改骨干力量,建立农民协会。农民协会入会的条件,主要是没有和少有土地的农民,在筹
粮和清匪反霸斗争中的积极分子。随后,区干部分工负责,帮助境内乡、保建立农民协会,组织土改队伍。
减租退押。根据省人民政府颁布的减租减息实施办法,各区组织群众清算地主所收的押金和地租,令其退给农民。退减的年限限于1949年,不算老账。退减后,租额不得超过土地所产物的37.5%。并将减租退押与反霸斗争结合起来,发动群众对抗拒减租退押的地主进行斗争。1950年5月,一天下午,文桥安垅畈几名农协会成员到白荆桥一姚姓地主家里清算减租减息。姚是大户,家庭人多势众,不仅不肯减,反而把来人扣押起来,鸣鸟枪示威。区、乡干部闻讯后迅速赶到,组织群众对其展开坚决斗争,彻底清算他的财产和剥削罪行,推动减租退押工作。减租退押历时40天,境内共减租谷1.1万余石,打击了地主阶级的气焰,调动了农民积极性,为土改全面实施铺平道路。
宣传政策。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简称《土改法》),随后又颁发《农民协会组织通则》、《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份的决定》等文件,对土改的方针和政策作出明确规定。各区按照县委统一安排,成立土改工作队,组织工作队员和乡、保干部参加县委举办的土改训练班,进行为期一星期的培训,主要学习《土改法》和《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掌握好党的有关方针政策,然后分赴各地开展宣传。工作队下乡后,召开各界代表会、群众会,印发《土改宣传册》,出墙报、黑板报,发动学校教师举办农民夜校,广泛宣传《土改法》等土改政策,激发农民的阶级意识,增进群众的政策知识,为实施土改奠定思想政治基础。
二、土改实施
1950年11月,作为临湘县第一批土改单位,五区正式实施土改。
组织发动,训练骨干。11月18日,五区组织所属各乡乡长、贫协主席、妇女主任、民兵中队长和乡政府秘书参加全县召开的土改动员会,进行思想组织发动。同月,土改工作队驻乡入村,全面开展土改运动。同时,组建区人民法庭,依法制裁在土改中进行破坏的不法地主和其他阶级敌人,为土改提供法律保障。
扎根串连,组织阶级队伍。工作队入村后,深入农户访贫问苦、扎根串连,选择300多户苦大仇深的贫农、雇农作为土改根子,与他们同吃同住同劳动,帮助回忆对比,清地主的剥削史,算自己的苦难账,提升阶级觉悟。在村组成立贫雇农小组。依靠这些土改根子串连发动,一串三、三串九进行动员,不断壮大贫雇农队伍,以团结中农,教育群众。文桥望城乡7户土改根子,通过串联发动,动员456名贫雇农参加乡贫雇农主席团,加强了土改力量。
清算剥削,斗争地主。在组织阶级队伍的基础上,各地有计划有步骤召开贫雇农会、农民协会会员大会和群众大会
清查地主阶级的发家史、剥削史,帮助农民提高阶级觉悟。然后,召开大会,斗争恶霸地主,清算地主的剥削,控诉其横行乡里、欺压群众的种种罪行,迫使低头认罪,听从处理。对罪恶极大的地主,则送人民法庭依法判决。斗争大会声势威严,群情激愤。云溪乡斗争恶霸地主张六级时,街坊空巷,到会2000余人,上台控诉的有20多人。张曾横行乡里、无恶不作。控诉时,有的人一上台抓住他便喊“打”,主持大会的干部制止后才稳住群众愤怒情绪。
划分阶级,分清阵线。在村组先组织群众学习领会党和政府划分阶级成份的政策,联系本村本组实际,进行试划成份讨论。试划时,由村组贫雇农小组按照标准,反复酝酿讨论,逐户予以划分。标准为:地主占有大量土地,不劳而获;富农剥削收入超过其总收入的25%以上;中农自耕自食;贫农无地少地,受地租和其它剥削,生活十分贫穷;雇农以出卖劳力为主;佃农有一定的生产工具和资金,租种地主的土地。讨论后,初步定出各户的阶级成份类别,再召开群众会进行评议。期间,给地主划分成分时允许地主申辩。对故意狡辩、抵触和反对土改的地主,则发动群众面对面地进行说理斗争。对于农民内部的阶级划分,主要是实行自报公议,民主评定的方法。初步划分后,先出第一榜公布,组织群众讨论,提出意见,作合理的调整。然后再分别公布第二、第三榜,广泛征求意见,力求合理合法。最后报区公所批准,出榜确定,正式划定阶级成分。
没收征收,搞好分配。阶级成分划定后,按照《土地法》和相关政策规定,组织没收地主的土地、山林、房屋、耕牛、农具和其它财物,征收富农多占的土地,对地主兼工商业或工商业兼地主的,只没收其农村财产。财产分配,按照优先满足贫雇农要求,巩固农民内部团结,有利发展生产的原则,先照顾贫雇农与军烈属,适当照顾个别少田的中农(下中农),对孤人寡妇及单身汉分一个半到两个人的土地,对经济上有一定保障的工匠适当少分,对地主也分适量的土地、房屋和其它生产资料,给予自食其力的生活出路,保障生存的权利。
1950年冬,六区土改进入实施阶段,步骤和方法大体与五区相同。
三、土改复查
1951年3月,境内土改基本结束。各区组织人员配合县委检查组对土改开展全面检查,评定各乡类别,以便复查。检查的结果是,农民充分发动,地主已彻底打倒,属于一类的乡约占25%;大多数农民发动起来,但地主还没有完全打倒属二类的乡约占58%;农民还没有发动起来,地主气焰还比较嚣张属三类的乡约占17%。
11月至次年2月,根据此前检查结果,境内组织50余名干部和80余名县抽派支援的队员,全面开展土改复查。对于一类型乡,巩固胜利果实,引导农民借助土改胜利的大
好形势,发展生产,同时处理好土改中的遗留问题,如阶级成份个别错划、漏划等等。对二类型乡,进一步发动群众,将没有斗倒的地主斗倒,直到农民彻底翻身解放;对三类型乡,按照土改的步骤和方法,重新扎根串连,组织阶级队伍,镇压破坏土改的地主,把问题彻底解决。
1952年2月,境内土改全面结束。20个乡1.207万余户5.510万人,划定贫雇农9434户3.127万人,占总人口的57%,中农2286户2.135万人,其他户349户2480人。没收、征收地主、富农多占的土地3.131万亩,房屋6134间,耕牛330头,农具折稻谷6194石,粮食1.01万石,其它实物(包括黄金、银子、银元)折谷3.33万石。按政策除留有少量的公田、公屋、公产作为乡村建设之用,其余95%以上的土地、房屋,和全部耕牛、农具、粮食,分给1.1万余户4.077万名贫雇农、中农和其他贫苦农民。其中,贫雇农3.127万人,约占分得胜利果实总人数的77%,中农8648人,其他阶层853人。分得土地3万余亩,其中贫雇农2.7万亩,占分得土地总数的90%,中农3135亩,其他阶层227亩。
土改是境内党组织遵照中央部署,在上级党委的安排下,领导农民对农村生产关系进行的一次重大变革,延续废除几千年的封建地主阶级土地所有制,彻底铲除滋生地主剥削阶级的土壤,实行土地农民所有制。农民成为土地的主人,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土改也为加快农村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奠定了群众基础。
第三节 稳定经济秩序
一、统一财经制度
新中国建立初期,接管的是一个十分贫穷落后的烂摊子。物资奇缺,财政困难,财经制度十分混乱,给新生的人民政权带来严峻考验。为迅速扭转这种被动局面,中央和地方各级党组织及人民政府采取多种措施,稳定经济秩序。其中首先是统一财经制度。
1949年8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临湘县支行成立,宣布人民币为唯一合法货币,单位和个人的一切经济交易,概以人民币为计算标准,同时禁止银元等货币流通。区委组织有关干部,宣传人民币发行的意义和有关规定,动员群众将手里所有旧币包括黄金、银元、金融券、法币等等,到银行兑换人民币。自此,一切旧币退出云溪市场。1951年,中国人民银行云溪、陆城营业所分别建立,境内货币管理进一步加强。
1950年,政务院颁布《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3月,党中央就政务院颁布的“决定”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必须采取一切有效办法,保障“决定”的全面实施。
5月,境内各区区委和区公所制订统一财政收支、统一物资调度、统一资金管理的“三统一”措施,将一切收支按
中央统一制定的项目和标准,纳入国家和省级预算,由临湘县统收统支,执行“无预算不拨款,无决算不报销”的原则。上交收入以农业税为主,后来随着工商业发展,逐步增加工商业税金收入比重。财政支出包括区乡行政费、干部训练费、会议费、完全小学经费,以及卫生防治医疗机构的开支、干部集训与灾荒救济、拥军优抚的开支,和地方性的农业技术推广、畜疫防治、小型水利的开支,以及财务费、其他支出和预备费等。对日常生活生产资料,包括粮食、食油、食盐、布匹、棉花等,由县设置的供销商业等部门集中起来,统一调配,统一供应。
同时,尽量减少市场货币流通,抑制通货膨胀。境内所有财税收入均进入银行营业所,实行现金转账上交。拨给所属机关、企业、单位的经费,亦由银行统一调度。采取少支现金,多用转账支票支付的办法。
落实统一的货币政策和财政“三统一”,境内财政收支平衡,经济状况逐步好转,通货膨胀得到遏制,大米、棉花和其他必须生活物资的供应得到保障,社会经济秩序逐步稳定。
二、打击投机倒把与开展“五反”运动
解放初期,云溪农业欠收,市场供求紧张,主要商品仍掌控在少数奸商手里,他们趁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加上解放前夕,国民党政府滥发纸币,造成物价飞涨。境内曾出现两次涨价风潮:第一次从1949年11月开始,风潮由长沙、岳阳卷来,至1950年初,稻谷、棉花等主要商品零售价较之上年9月份上涨2倍多;第二次从1950年2月至4月,由于严重水灾,春收作物大幅减产,少数不法粮商趁春荒来临之机,大肆哄抬粮价,米价比1949年年底暴涨3倍以上。粮食暴涨带动棉花、布匹、食盐、食油等生活必须品价格猛涨。
1950年1月,区委、区公所根据长沙地委《稳定物价的紧急指示》和临湘县委、县政府安排,组织力量,配合县工商行政部门,对境内各商行进行调查摸底,造册登记,规定其经营范围和商品销售限价,实行政府和群众监督,令其守法经营。对少数乘机哄抬物价的不法商贩,则利用税收和罚款等手段,予以限制和打击,保证物价稳定。同时,协助组建国营日用商品销售部和生产资料、农产品供销部,将主要生产生活物资控制在政府手里,实行平价购销,平抑市价。境内市场物价自1950年5月开始回落,趋于平稳,人民生活物资供求紧张的矛盾初步得到缓解。
1952年1月,中央发出《关于在城市中限期开展大规模的坚决彻底的“五反”斗争的指示》,要求各地依靠工人阶级,团结守法的资产阶级及其他市民,迅速开展清算资产阶级的大规模斗争,坚决反对其行贿、偷税漏税、盗骗国家财产、偷工减料和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简称“五反”,又称反“五毒”)的不法行为。
8月下旬,境内“五反”运动铺开。“五反”运动与同年7月起在党内开展的 “三反”运动紧密结合、互相促进。“三
反”中所揭露出来的少数干部贪污、浪费等行为,同资产阶级不法奸商的行贿腐蚀有着密切的关联。“五反”运动中,各区抽调力量,配合县有关部门在财贸战线开展反贪污斗争,在工商界开展行贿和偷税漏税为主要内容的“五反”运动。组织财贸战线和工商界召开各种会议,宣传“五反”政策,开展进行“五反”意义的大讨论,号召放下包袱,自我检查,主动交待“五毒”行为。随后,组织有一定经营规模的私商到临湘县整训班学习,了解“五反”政策, 自我交代,相互检举揭发。整训结束后,又广泛发动群众深入检举揭发,对有“五毒”行为的私商奸商进行面对面的批判斗争。并集中干部,协助工商部门对米业等重点行业的私商纳税情况进行检查,责令偷税漏税者按要求补交税款。在工商业中建立新的账簿,实行统一发票,统一财会核算。
1952年12月,“五反”运动结束,境内没有发现严重 “五毒”行为,但对广大工商业者,这次运动是一次深刻的守法经营教育。它和“三反”运动一样,是解放后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一场严肃斗争,打退资产阶级的进攻,增强了广大干部自觉抵制资产阶级思想侵蚀和防腐拒变的意识,使党的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传统得以继承和发扬。
三、发展生产、兴修水利,繁荣经济
1950年6月,党的七届三中全会号召发展生产,繁荣城乡经济,把中国逐步由一个贫穷落后的农业国变为先进的工业国。
同年底,境内各区区委发动干部群众,着手发展生产,恢复经济。在云溪、陆城、路口铺等集镇设立国营贸易公司营业部、物资购销点,开展城乡购销业务活动。根据中央 “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方针,鼓励私人资金投入经营购销。调整商业品批零差价,在货源、货款、税收方面对私商予以照顾,支持他们开业。由是,复业者渐多,到1951年5月,境内店铺由解放前的40余家增至80余家,小商小贩由50余户增至100余户。
在农村则设立流民安置点。至1950年底,已接受安置7000余名外流农民回乡。同时组织困难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在永济垸、陆城垸围湖造田,在山区开荒造地,掀起农业大生产运动。当时,到处传唱“开荒,开荒,今年的冬天要食粮;织布,织布,今年的冬天要衣服……”,群众生产积极性不断高涨。
1951年4月,抗美援朝开始,为了以实际行动支援前线,境内树立一批积极生产、支援前线的先进典型,掀起“生产为革命,革命大生产”的竞赛热潮。区委号召大家学先进、当劳模,在冬季农业生产中多积肥,犁好田,准备好种子,坚决夺取农业大丰收。同时发放贷款、贷粮,帮助缺少耕牛、种子的贫雇农购置耕牛,筹备种子。组织群众帮助贫雇农和志愿军等军人家属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发展生产。
1952年3月,党中央、政务院决定启动荆江分洪工程。4月10日,境内组织数百名民工,成军事建制,身背行囊工具,步行400多里赶赴工地,参加工程建设。苦战两个半月,6月20日全部完成任务。12月8日,又组织近千名民工参加治理南洞庭湖,次年3月底完成任务。与此同时,在境内组织群众整修、新建塘坝,整修、新挖堰渠,兴建急需的水利设施。
1953起,国家进入第一个五年计划(以下简称“一五”计划)经济建设时期,开始整修长江堤垸。次年长江大水。7月1日,新设大堤险情告急。六区区委、区公所抽调50多名干部,3600多名抢险队员,50多只船只和临江乡村干部群众1万多人,上堤紧急抢险。同时组织4000余人和100多条船只进入垸内,转移安置灾民1.84万人。干部群众同心协力,排除险情,大堤转危为安。接着,又组织船只和劳力运土上堤,加高加固堤身,保护大堤安全度汛,确保境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生产顺利发展。
解放之初,困难诸多,但在区委的领导下,云溪人民群众焕发出前所未有的积极性,大力发展生产,繁荣经济。1952年,境内粮食和油料总产量比1949年增长80%以上,棉花增长400%,家禽、家畜及水产品均有大幅度增长。
第四节 开展社会其他改革
一、禁毒、禁赌、禁娼
解放初期,境内旧社会遗留下来的贩毒吸毒、聚众赌博、卖淫嫖娼三大祸害,以吸食鸦片、聚众赌博为主。其中尤以赌博为甚,不仅集镇有赌场,乡间每逢红、白大事,惯赌三五相邀,聚众便赌。许多人深受其害,常发生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悲剧。卖淫嫖娼,由于云溪地区无像样的城镇,人员往来流动较少,没有公开的妓院,只有云溪老街、陆城、路口铺等集镇几家旅馆间或有明娼、暗娼卖淫。
1951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发布的《严禁鸦片烟毒的通令》,以及省政府《严禁赌博和变相赌博的命令》,境内开始对吸食鸦片、聚众赌博等社会丑恶现象进行坚决打击。各区成立禁毒禁赌领导小组,抽调区中队组成若干小组,深入街巷及乡村集墟等人口聚散较多的地方,明查暗访,初步查明有几家烟馆、数十名吸食鸦片者,以及几家库存吗啡、粟壳的药房和一些地下赌场。随后,发布布告,以禁赌为重点,发动群众举报,号召贩毒、吸毒及赌博者自首和登记具保,保证不再重操旧业,规定严厉查处顽固要犯。在深入调查摸底和广泛宣传教育、明确政策后,各区集中区中队及部分区、乡干部,先后开展几次禁毒、禁赌专项行动,将所查明的烟馆、赌场,以及有出售吗啡等毒品的药房全部取缔,将吸毒者及赌徒尽数抓获。随后,又将几名长期吸毒者送县戒毒室强制戒毒,余者教育自觉远离毒品。对少数长期诈人钱财的赌棍,依法进行惩处。到1953年底,境内吸食毒品、聚众赌博恶习基本被刹住。
1951年1月及1952年,湖南省公安厅和中南军政委员会分别作出《关于集中处理集训乐女(妓女)的决定》,以及《关于封闭全区妓院和解放妇女的决定》,明令封闭妓院,取缔娼妓,禁止嫖宿卖淫。1951年1月3日开始,境内按照上级要求和部署,组织调查,发动群众检举揭发容留卖淫行为。在摸清底子的基础上,突击查封几家兼营卖淫的旅店,对少数逼良为娼的鸨婆依法进行惩处,教育卖淫的明娼、暗娼自觉改过自新,择偶成家,就业从良,自食其力。对被迫受尽压迫和凌辱的妇女,进行帮助和解救,使他们跳出火坑,获得新生。到1954年,境内卖淫嫖娼活动基本绝迹。
严禁贩毒吸毒、聚众赌博、卖淫嫖娼,是新中国成立后党领导人民消除旧社会遗留下来的丑恶现象,进行社会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境内党组织领导和发动群众,对这些丑恶现象予以坚决查禁,使境内社会风貌发生新的变化。
二、实施《婚姻法》
解放前,云溪人民深受封建礼教的束缚,妇女要“三从四德”、“一女不嫁二夫”,子女婚嫁要听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种包办或者强迫买卖婚姻,造成一些青年男女为逃婚、抗婚离家出走、殉情自杀。封建地主阶级却倚其权势为所欲为,有的妻妾成群,有的随意抛妻弃妾。据1951年土改调查,境内娶妻纳妾、“一夫多妻”的地主50多人,有童养媳210余人,重婚60多对。
1950年4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简称《婚姻法》),这是新中国的第一部法律。《婚姻法》规定:“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主义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利益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
10月,各区组织法庭、妇联、民政等部门20余人,参加临湘县《婚姻法》宣传培训班学习,了解《婚姻法》的主要内容,颁布实施的意义,以及贯彻落实的具体政策和方法。同时,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开展宣传活动。采取出黑板报、墙报、召开干部会、群众会、妇女会等形式,组织学习《婚姻法》,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随后,以乡为单位,由区法庭、妇联、民政等部门组成的工作队协助,逐村调查落实,召开乡村群众大会,当场依法废除包办婚姻和重婚20余对,解除童养媳约定30余人,掀起以“废除童养媳、禁止重婚纳妾”为主要内容的贯彻落实《婚姻法》热潮。
1952年底到1953年初,中央及省、地委发出关于开展贯彻《婚姻法》运动及开展《婚姻法》宣传月活动的指示,各区又成立宣传贯彻《婚姻法》领导小组,召开各界代表会,举办区、乡、村妇女干部培训班,派干部与学校教师深入各地,开办《婚姻法》夜校学习班,演出反映反对包办买卖婚姻和追求婚姻自由的小戏,再一次掀起学习贯彻《婚姻法》热潮,又解除一批童养媳约定,废除一批包办姻婚,实行自由恋爱结婚数十对,杜绝出现新的重婚现象。
《婚姻法》的贯彻实施,是中国几千年来家庭、社会的一项历史性变革,促进境内男女平等、家庭和睦、社会民主,形成新的婚姻风尚。
第 七 章
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
1953年,党中央制定从新民主主义革命向社会主义建设过渡时期的总路线。随之,境内党组织领导掀起学习、贯彻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热潮,开展对农业、手工业和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实施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加强党的建设,发展教育、文化、卫生、血防等社会事业,实现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
第一节 学习过渡时期总路线
与实行粮食统购统销
一、查田定产
1952年7月,全面完成土改复查后,区委遵照省政府《农业税查田定产工作实施纲要》和《查田定产补充规定》,以及地、县委统一部署,集中力量,铺开查田定产,以便进一步摸清耕地底子,查实田亩产量,合理分担农业税。
8月,各区召开会议,就查田定产工作的领导分工,力量组织,时间安排,工作步骤,群众发动等作出部署。规定干部深入农户,像领导土改一样扎根串联,摸清各村、组、农户田土分布情况,发动农民搞好查田定产,避免出现瞒田漏查和定产不合理的现象,
1952年8月底,境内组织区、乡、村干部,抽调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全县举办的查田定产培训班,学习有关政策及丈量计算方法。然后组织工作组和清查测量小组进村入户,先进行思想发动,召开各种会议,讲清为什么要查田定产,怎样查、如何定。再组织群众摸清土地分布情况,开展自查自报。逐垅逐畈、逐丘逐块丈量登记,按土质、水利、光照等自然条件,确定每丘每块的等级,参照常年收成,定出税收标准产量。丈量登记后,在群众中对照核实,避免遗漏。查完初定再张榜公布,让群众对土地定级进行比较和评议,如有不妥,予以更正,再张榜征求意见。对于影响产粮的高墈田、冷浸田,定产时遇有意见难于统一,便组织群众代表实地查看,酌情减少面积或降低定级,以求合情合理,最后三榜定案。
同年10月,查田定产结束,各地以村为单位召开群众大会,颁发由临湘县人民政府签署的土地证书及农业税负担通知单,当场烧毁地主的田地契约,农民有了法律保障的土地权,生产积极性进一步高涨,为落实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统购统销政策打下基础。
二、学习宣传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
1953年6月,党中央制定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主要内容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12月,中央转发中央宣传部编写的《为动员一切力量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关于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
同年11月,湘潭地委(1952年11月,长沙地委改为湘潭地委)发出通知,要求全区各级党委迅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深刻领会总路线的重要意义和精神实质,做好各项工作。
12月,各区迅速开展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宣传活动。发动区乡干部、党团骨干和各群众团体负责人,成立学习组,组织区级报告员和宣传员,设立传授站、读报组,深入城乡组织党员群众开展学习。发动学校教师、民间艺人和业余文艺宣传队,利用出板报、贴标语、办夜校班和文艺演出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使干部群众了解总路线的精神实质,以及党的过渡时期的总任务,做到用实际行动支援国家工业化建设。
同时,展开“克服李四喜思想的大讨论”。李四喜是长沙农民朱中立的代名,土改后分了田地、房屋,有了老婆、孩子,认为革命到头,思想开始消极,不干工作,甚至打算请长工过不劳而获的生活。为教育干部群众,湖南文艺界将其创作编成地方戏剧《李四喜》。此剧在云溪地区演出后产生很大反响。区委及时组织干部群众开展讨论。五区集中区、乡干部和部分贫协委员进行学习,就“是李四喜好还是大家共同富裕好”等专题问题畅所欲言,使干部群众受到深刻教育,认识到不能像李四喜那样,翻身后只顾自己发家致富,要翻身不忘本,积极组织起来,按照过渡时期总路线指引的方向,把我国建成一个繁荣富强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国家,让大家都过上幸福生活。六区通过印发资料,下派干部进村入户,组织贫雇农忆旧社会的苦思新社会的甜,教育群众响应党的号召,开展生产互助,达到共同富裕。
学习宣传中,还组织听取县委组织的“现身说法组”宣传,推介徐正元组织互助组的事迹,让群众从身边的典型中受到教育和启发。徐为五区延庆乡(现云溪镇镇龙村一带)人。土改分得田地,他和几户贫雇农组织起来,成立互助组发展生产,使大家过上好日子。他的事迹使广大群众深受启发和教育,大家加深了对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的理解,表示自愿组织起来,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道路。
三、落实粮食统购统销
1952年,全面完成土地改革后,境内粮食逐年增加。但是随着人口和机关单位增多,粮食销多购少的矛盾日益突出。加上粮食市场仍有不法商贩寻机生乱,粮食形势依然紧张。
1953年10月,中央通过《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的决议》,11月,政务院颁布《关于粮食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及《粮食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决定对粮食实行统购统销,向余粮户有计划地收购粮食,对城镇居民和农村缺粮人口,有计划地供应粮食,严禁私商自由经营粮食,由国家控制粮食市场,实行在中央统一管理下,由中央和地方分工负责的粮食管理体制。
1953年10月12日,区、乡干部参加县委召开的三级干部扩大会及粮食代表会议,会期6天,学习有关政策,明确任务,开始落实粮食统购统销。会后,各区抽调大部分党员、干部深入乡村,层层发动,广泛宣传,动员群众把余粮卖给国家。并分成若干组,进入家家户户,以查田定产所定田亩为基础,逐一核实粮食产量,实行自报公议,出榜公布,将统购任务合理落实到户。公议的标准是:每户按人口每人留足550斤口粮,牛、猪各留取100斤粮食,每亩留足30斤种粮,余下作为定购指标。同时,根据政策规定,灾年减征,丰年卖多余的粮食。
15日起,境内实行粮油(包括油料)统购统销。由政府有关部门对粮油实行统一管理,按国家统一规定的价格和统购任务,向农户收购粮油,对城镇人口实行粮油定量供应。当年,统购粮食746万斤。1954年,遭受特大水灾,粮食减产,核减征购粮96.5万斤。同年9月15日,开始实行棉花统购,棉布定量凭证供应。
1955年,针对少数地方由于缺乏经验,出现征购“过头粮”引起群众不满的现象,中央和国务院发出紧急通知,强调必须在粮食统购统销中,进一步采取定产、定购、定销的“三定”措施,做到有计划地征购和销售粮食。同年4月,境内按“三定”政策,核定定购粮1516万斤(实购1448万斤),定销粮237万斤。7月1日,实行湖南省通用粮票。11月1日起,同时实行全国通用粮票与地方粮票。
实行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统购统销,对于限制私商、稳定粮价、保障城乡人民基本生活和促进国家工业化建设发挥重要作用。但是,由于统得过死,时间较长,基本取消农村自由贸易市场,割断农民和市场的联系,一定程度上制约商品经济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
第二节 实施社会主义三大改造
一、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境内对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经历了互助组、初级农业社和高级农业社三个阶段。
组织农业互助组 1951年5月,土地改革基本结束,五区共产党员、雇农徐正元和8户贫苦农民实行劳力、耕牛、农具协作,开展生产互助,办起临湘县第一个互助组。互助组克服以前个体经济中农具简陋、力量单薄,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差的弱点,显示出一定的优越性,当年夺得粮食亩产高于全村其他农户的好收成。次年,又有4户贫下中农主动加入互助组,生产更红火,获得更大丰收。徐正元互助组被评为临湘县模范互助组,成为境内和全县的一面红旗。徐本人也分别被评为临湘县和湖南省农业劳动模范,出席湖南省农业劳动模范代表大会,被授予临湘县和湖南省农业劳动模范奖章各1枚,成为境内第一个省级劳模。
1951年9月9日,中央召开第一次互助合作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次年3月,省委发出《关于推广劳动互助,加强组织起来的指示》,要求大量发展简单的季节性互助组,有季节性互助组的地方推广常年互助组,各级党委要引导农民自愿组织起来,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1953年4月,各区将徐正元互助组作为样板,组织区、乡、村干部实地参观,请徐正元到各地介绍经验,很快,农业互助组遍地开花。到1954年冬,互助组发展到1400多个,入组农户9200余户,占农户总数的65%以上。
兴办初级农业社 1953年12月,中央作出《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指出逐步实行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应把注意力由互助组转向兴办初级农业社,以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力,这是党在农村中最根本的任务。1954年1月,湘潭地委召开全区互助合作工作会议,提出进一步将农民组织起来,参加各类互助合作,着手兴办初级农业合作社。
遵照上级部署,境内各区组织干部深入乡村,广泛宣传发动,在进一步动员引导农民自愿联合起来,开展生产互助的基础上,号召大家自觉走农业合作社的道路。1954年春,徐正元互助组已吸纳更多农户,实行土地入股,统一经营,按劳分配为主、按股分红为辅的分配方案,在云溪首次办起初级农业合作社。同年7月,徐正元被选为人民代表出席临湘县首届人民代表大会,当选为临湘县人大常委会委员。此次县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议题是:积极发展农业互助合作社,组织灾民生产自救,和做好农村粮食代销工作。境内根据县人大会议精神,推广徐办农业合作社的作法,迅速办起18个初级农业社。并在初级农业社中,推广以“四定”(定人、定任务、定时间、定质量)为主要内容的“小包工”劳动管理方式。这种农业合作社的经营模式和较为先进的管理办法,利于调动生产积极性,利于农业技术改革和农田基本建设。当年,所有农业社均获得较好的收成,农民入社积极性进一步高涨。
建立高级农业社 1955年10月,党的七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对农业合作化问题作出新的规划。省、地委随即召开有关会议,传达贯彻中央决议,强调各地要认清形势,克服“右倾保守思想”,迅速实现农业合作化。
1956年1月,五区徐正元以原有的初级农业社为主体,吸收高粱坡、汪家、徐家等多个初级农业社试办高级农业社,实行土地、耕牛、大型农具等主要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取消土地报酬,实行按劳动记工分,一切经济收入扣除生产费用、国家税收、集体留存,全部按工分分配;粮食等主要农产品,除去上交国家,集体提留种子、饲料外,按人口和工分四六或对半分成。对烈、军属,工人、干部家属和困难户、鳏寡孤独户等“四属户”,分别给予照顾。这种高级农业社在组织农业生产、安排作物栽培、合理利用土地、发展多种经营、推广先进农业技术、组织农田基本建设、抗御自然灾害等诸多方面,都较之初级农业合作社有更大的优越性。高级农业社试办成功后,各区纷纷组织前来参观或请徐正元到各地介绍经验,做到以点带面,在陆城、路口、文修、团结、云溪等乡迅速办起16个高级农业社,入社农户4600多户,占总户数的38%以上。到1956年秋,境内原有初级农业社和高级农业社合并为100个高级社,参社农户1.7万余户,占农户的98%以上。次年,又将高级社调整为112个。
至此,仅用4年多时间,境内基本完成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但是由于兴办较大规模的农业合作社是前人从来没有办过的事业,又无经验可以借鉴,全靠边摸索边发展,难免有不足之处。加之工作过快过粗,高级社过大,分配上出现一些“平均主义”,开始影响农民积极性,影响农业合作化优越性的充分发挥。
二、对个体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解放初期,云溪手工业主要以铁、木、篾、泥瓦、缝纫等为主,均以个体形式在农村或集镇分散经营,从业人数约600多人。
1950年,长沙地委要求各县尽可能组织好手工业生产。临湘县成立手工业联合会,制定手工业联合会章程,引导手工业者逐步实行联营合作生产。
根据上级要求,从1951年开始,境内着手在集镇采取自愿的原则,引导铁业、缝纫业等行业实行小型合作联营。到1952年底,已有一批合作联营的铁业组、木业组和缝纫组。
次年4月,各地广泛动员和组织农村分散的个体手工业者加入农业生产合作社,实行按日记工或额定工价付酬;对于集镇的手工业者,则分行业组成合作小组,实行股份分红或按月付酬,手工业合作组织进一步增加。
1953年11月,中央召开全国手工业生产合作会议,确定对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提出“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次年,按照中央和上级精神,境内各区成立手工业联合分会,以联合分会为组织者,召集手工业者学习中央文件,了解农业合作化的发展形势,进一步动员大家组织起来。云溪乡铁业、木业、缝纫业分别建立红星铁业、集雄木业和云溪缝纫等生产合作社。路口、陆城等地也分别办起各种形式的铁业、木业、缝纫及篾业合作社。从业人员实行工具、设备等生产资料折价入社,劳力统一安排,定额记工,收益除去房租、税收、积累后按劳分配。手工业合作组织由互助小组向合作社方向发展。
1956年,在农业合作化高潮的推动下,手工业合作社进一步发展。年底,在集镇手工业合作社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合并,组成较大规模的农具社、木业社、服装厂、手工业联社,从业人员达到500余人。农村分散的个体手工业从业人员,均加入当地的农业社,实行按日记工或按规定工价付酬。
至此,境内基本实现手工业从个体经营向集体经营的转变。
三、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1949年初,云溪私营工商业主要以铺面私营零售和小摊贩、小挑贩为主,从业者约80余户400余人。
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后,为恢复和繁荣城乡经济,中央和省委要求,保护和发展工商业。云溪在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下,组织工商界联合分会,宣传党的发展工商业的政策,及时发放工商贷款,扶持私营工商业,境内工商业规模逐步扩大,1950年底,从业人数已有100多户600余人。
1953年起,在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推动下,各区区委贯彻中央对资本主义工商业“限制、利用、改造”的方针,结合境内实际,开展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1956年2月底,各区召开私营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动员会,组织区、乡干部和工商组织负责人深入工商户,宣传中央精神,动员响应党的号召,采取入股或赎卖的形式,组建公私合营或参与国家经营的供销、商业合作组织。5月,各地先后有3批共140余户私营工商业者敲锣打鼓,踊跃加入工商合作组织。到年底,私营工商业纳入公私合营、加入合作商店、代购代销店149户,约占总户数的80%,其中实行公私合营定股付息2户,统一核算的代销商店25户,分散的代销店10户,合作商店29户,合作小组38户,经销13户,合作饮食业20户,合作服务业12户。按当时规定,在城区的商业、饮食业、服务业,归口国营专业公司管理,城区以外的集镇、农村,均归口供销社管理,境内除部分商业、饮食业、服务业由国营专业公司管理外,多数归口供销社管理。
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始终贯彻“和平改造”的方针政策,私营工商业者和个体小商小贩较顺利地走上公私合营和合作经济的轨道,壮大社会主义经济实力,整个改造较为成功。但是也有把个体小商贩看着“资方人员”带进改造范围的现象,个别地方甚至把私营商人当作剥削阶级、地主分子看待,一定程度上扩大对立面,影响工商业发展。
第三节 实施“一五”计划与发展社会事业
一、制订与实施“一五”计划
1953年至1957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经济建设时期。随着全国统一计划制度的建立,1954年,根据省、专区编制的“一五”计划,临湘县着手编制《临湘县1953至1957年国民经济计划》,1955年形成“一五”计划草案。
同年,境内区委在县委领导下,积极参与编制临湘县第一个五年计划,直至形成计划草案。“一五”计划的基本任务是:以发展农业为重点,积极稳步地开展社会主义三大改造,以适应国家工业化的需要。计划1957年末全县组织起来的农户达80%,完成和超额完成湘潭专署下达的各项农业生产与商业经营发展指标。
“一五”计划草案形成后,区委、区公所按照计划要求,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积极性,积极稳步地实现对农业、个体手工业、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956年底,境内实现高级农业合作化,入社农户达到98.7%,超额完成“一五”计 划相关指标;个体私营手工业95%以上转变为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私营工商业全部走上公私合营和合作经济的社会主义轨道,均提前1年完成“一五”计划。
1957年,境内粮食总产量比1956年增长13.8%。由于片面执行“以粮为纲”的方针,未顾及全面发展,棉花、油料、茶叶等其他农副产品有所下降,但总的经济形势较好。同年,工农业总产值达到900余万元,为1949年的2倍多,比1952年增长33%;商业形势喜人,人民购买力比1952年增长85%;教育、医卫、文化事业有较大程度发展,小学入学学生比1952年增长80%以上;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有明显改善和提高;社会稳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出现比解放初期更为兴旺的景象。
二、发展文化教育事业
发展文化体育事业。解放前,境内群众文化活动极为单调,仅有演故事、玩龙灯、玩狮子、踩地花鼓、打莲花闹等少量的传统项目,而且只在逢年过节活动几天。1950年底,临湘县组建县文工团,云溪流散在社会上的一些文艺人被吸收加入文工团,经常随团到云溪、路口、文桥、陆城等地演出,配合地方中心工作。1953年起,各区区公所配备文教助理员,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娱活动。云溪、陆城等地的民间小型传统戏班活跃起来,他们忙时生产,闲时相邀,在区、乡政府的指导下,除演出“刘海砍樵”、“磨房产子”及“张子试妻”等有教育意义的传统段子、折子外,还自编自演一些紧密结合党的中心工作的小戏,如《刘半仙算命》、《王老五入社》等,在云溪关帝庙、陆城福音堂等地一演三五天,群众喜闻乐见,争相观看。同时,随着人民解放军和南下工作队的到来,“扭秧歌”、“打腰鼓”等黄土高原的民间歌舞传入境内,从城镇到乡村,无论男女老少都爱扭秧歌、打腰鼓,各乡开始组织临时性的腰鼓队,每逢节庆或大的集会,都要表演热闹一番。各地学校经常组织师生在节假日上街开展文艺宣传演出,如每年国庆节,许多学校几乎都要举办文娱汇演,或是同工农群众和机关干部联欢。
1959年,贯彻党的文艺为工农兵服务,为人民大众服务,和“百花齐放、推陈出新”的文艺方针,对几千年来遗留下来的封建统治阶级文化,和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卖办文化,诸如宣扬天命论、男尊女卑、妇女三从四德等严重毒害人民心灵健康的旧戏,加以认真剔除,由区文教助理员组织教师编排宣传“三大改造”的歌舞,或“三句半”、小“花鼓”,送戏上门,到处演出,丰富文化生活,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促进文化事业健康发展,人民群众不仅在政治上翻身,在精神文化生活上也开始翻身。
同时,群众体育活动在城乡逐步开展起来。1950年6月,针对旧中国遗留下来的学生健康状况不良的现象,毛泽东提出“健康第一,学习第二”的体育教育方针。次年8月,政务院在颁布的《关于改善各级学校学生健康状况的决定》中强调:“增进学生身体健康,乃是保证学生完成学习任务,并培养出有强健体魄的现代青年的重大任务之一”。境内各学校遵照这些要求,把体育教学作为重要教学目标,在各年级开设体育课,在设置传统的体育课教学内容的基础上,增设一些诸如打篮球、乒乓球等新的体育项目。并以区或乡为单位,每年举办一到两次运动会,促进体育教学,开展体育运动。区、乡机关单位工作之余,也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打篮球、拔河比赛等体育活动。农村也以乡或村为单位,组织龙舟队,端午节举行划龙舟比赛,群众体育运动日趋活跃。
发展教育开展扫盲工作。1949年,境内没有中学,仅6所中心国民学校(即高小,其中含私立2所),和82所保国民小学(即初小,含私塾),小学共88所,教员118人,学生2110人。1950年,人民政府接管旧学校,聘请培训教师,并贯彻实施新民主主义建国纲领,推行民主管理学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向工农子弟开门”的办学方向,将高小和部分初小合并为云溪、陆城、路口3所完全小学,其中云溪中心国民小学改为临湘县第十四完全小学,陆城中心国民小学改为临湘县第十五完全小学,路口中心国民小学改为临湘县第十六完全小学。原保办国民小学合并调整后改称小学,原没有小学的村办起初级小学,新增小学20余所、小学生2000余人。1953年,贯彻实施“一五”计划,学校开始整顿、巩固、改造,合并部分学校。到1954年,共有小学81所,其中完全小学3所,初级小学78所,教职工174人,学生4558人。1956年,办白荆完小和云溪团结完小,白荆完小定名为临湘县白荆完全小学,完小由3所增加到5所,初级小学增加到79所,教职工约180人,学生约5000人。
1950年起,逐步改革教育教学内容。到1952年,学校初步落实智育、德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五育并举的方针。1952年,贯彻国家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暂行规程》(草案),各校把培养学生“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的“五爱”教育提到重要地位,提高学生的思想觉悟和道德素质。同时改变旧的教学内容,重新配置课程,注重培养儿童读、写、算的基本能力,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增进学生对社会、生活、自然的认识。1953年开始贯彻毛泽东“身体好、学习好、工作好”的指示,在学生中开展创“三好”活动。1955年2月,各地学校又开始施行教育部颁布的《小学生守则》二十条,体育课试行“劳卫制”,把体育教学与劳动和卫生习惯养成教育结合起来。陆城田山小学,当时还属于1954年遭受特大洪灾后的重灾区。该校教师共产党员付开松(现临湘市江南镇人)克服重重困难,坚持正常教学,试行“劳卫制”成绩突出。9月,他被评为省级优秀教师,进京参加国庆观礼,成为境内第一个参加国庆观礼的人。
1951年,改学期制为学年制,实行秋季招生。次年9月,小学取消“四二”分段,从一年级新生起,实行五年一贯制。1954年2月,根据国务院《关于整顿和改进小学教育的指示》,取消五年一贯制,仍沿用“四二”分段制。同时积极推进教学改革。从1950年开始,学习苏联的教育理论和方法,即凯洛夫的《教育学》和普希金教学方法。但在学习过程中,有脱离自身实际、生吞活剥的教条主义倾向。
1950年起,逐步发展扫盲教育,以适应人民群众政治上翻身后对于文化上的需要。同年4月,根据湖南省文教厅“普遍号召,重点举办”的原则,各区抽调人员,成立教材编写组,举办短期民师训练班,着手在乡村集镇办起各种形式的业余扫盲班,组织农民和街道居民扫盲学文化。同年冬,遵照省政府转发省文教厅《1950年冬学工作的指示》,开展以扫盲为主的冬学运动,实行以民教民、能者为师的原则,教学内容除识字外,还结合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及当时农村中心工作,境内办冬学夜校155所,有1800多人参加冬学扫盲班学习。1951年,冬学转为常年民校,有民校180所(班),学员达成1900人,农民夜校开始迅速发展。到1951年底,有5500人参加冬学扫盲班,为上年的3倍,出现子教父,夫教妻,送教上门,见物识字,流动识字扫盲站等新气象。1952年,云溪设立扫盲机构,群众文化教育事业更加有计划发展。同年10月开始,推广祁建华看图识字,在实物上贴字的“速成识字法”,扫盲教育进一步加快,人民群众开始成为文化的主人。
三、发展卫生血防事业
发展医疗卫生事业。解放前,云溪仅有几家中药铺和少量民间游医,俗称“郎中”。1951年,云溪、陆城相继建立区卫生所,成立区卫生工作者协会。在区委领导下,卫生工作者协会贯彻“面向工农,预防为主,团结中西医,卫生工作与群众运动相结合”的方针,开展群众性的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卫生防疫工作,开展天花、霍乱、伤寒等疫苗预防接种工作,使危害人民健康的严重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
解放前,境内流行最严重的是疟疾,俗称打“摆子”或
“半日里”。当时流传着这样的歌谣:“农民四季种田忙,就怕半日病上床,十有八九都染病,医治冇得好药方。”疟疾病发作,先浑身发冷,再浑身高烧、头痛,持续大半天,且
每天或隔天循环不断。由于缺乏科学知识,人们不知道是疟疾,认为是“半日鬼”附身,要发病便躲到外面去“避鬼”、
“躲半日里”,或者在煮熟的鸡蛋壳上画些避鬼符,吃掉鸡蛋后将蛋壳用布片包裹,抛到岔路口,将“半日鬼”引出境外。1951年开始,区委开展防治疟疾的宣传和防治工作,组织用“阿的平”、“扑疟母星”对病人进行治疗。同时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消灭传染源,疟疾病很快得到控制。到1957年底,境内疟疾病绝迹,达到国家卫生部基本消灭疟疾病的标准。
区卫生工作者协会还采取“自愿申请,政府批准,医生个人集资”的办法,分别建立集体所有制的区联合诊所和私人诊所。1953年,云溪、陆城均创办联合诊所。到1956年,境内医疗机构发展到17个,床位110余张,医疗技术人员57人,中西医同时发展。这些诊所实行“分片包干,地段负责”,为防病治病发挥重要作用,也为后来建立地方性保健机构和医疗机构打下基础。
发展血吸虫病防治事业。血吸虫病俗称大肚子病,是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的又一流行性地方病。解放前,境内京广铁路以北的大片湖区是血吸虫病流行重型疫区,每年死人
数以百计,可谓“千村薜荔人遗矢,万户萧疏鬼唱歌”。血吸虫病上身,如属急性感染,肚子陡然腹水肿起,两年三年便会死人;如慢性感染,则肚子、脾脏慢慢肿大,拖上几年十几年,直至皮包骨头气息奄奄而亡。
解放后,区委高度重视血吸虫病防治工作。1951年,争取湖南省和长沙专员公署及湖南湘雅医学院,分别派专家学者和医疗队前来调查,指导血防工作,认定云溪、陆城等地为“湖沼型血吸虫病”重度流行区。1953年,又争取在云溪下街洗马塘建立血吸虫病防治专门机构血防站,在境内开始有计划防治血吸虫病。1956年3月,在陆城南门设立血吸虫病防治医院,有床位14个,医务人员4名,实行“防治并举”的方针,边查病治病边培训血防技术人员,组织开展查螺灭螺运动。
1956年10月,境内组织血防人员、医务人员和社会青年100余人,从松杨湖北尾堤至陆城新设塘湾沿江自上而下,分段包干,开展查螺运动。历时3个多月,查出钉螺面积6.8万平方米,初步摸清钉螺分布情况,为后来开展群众性大规模灭螺运动提供科学依据。
第四节 过渡时期党的建设
一、建立乡党委与加强党组织民主政治建设
1956年4月,为进一步加强农业合作化的管理和领导,实现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规定的奋斗目标,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全面实行撤区并乡。云溪撤销五区、六区,将五区的白荆、黄皋、望城、文修、荆竹、南岳、南太、路口、石山、八一、基隆、郑岭、滨湖、桃李、团结、岩岭、建设、云溪等18个乡(此时云溪镇已划归滨湖乡),和六区的新设、儒溪、洋山、四合、万普、盛塘、盛湖、三合、双湖、长义、洋溪等11乡及陆城镇合并,建立云溪、路口、文桥、团结、陆城、万普等6个乡和1个镇(陆城镇仍为县属镇,其中万普乡现属临湘市)。撤区并乡后,各乡建立党总支,中共五区、六区区委自然取消。1957年8月,随着农村党支部发展,各乡党总支改为党委建制。
1956年5月底,贯彻实行党的代表大会制度。5月31日至6月3日,中共临湘县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境内各乡共推选代表28名出席大会。这是境内党组织第一次选派党员代表参与召开中共地方党员代表大会。代表们认真听取和审议了县委书记于兴表代表中共临湘县委所作的报告。大家各抒已见,畅所欲言,充分反映广大党员的意愿,充分体现了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还参与作出《全面均衡超额完成1956年生产计划及争取实现1956年至1962年以发展农业为中心全面规划的决议》。会议号召全县共产党员加强组织纪律性,提高战斗力,为实现《1956年至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规定的指标而奋斗。
会后,境内乡党总支组织全体党员,学习贯彻县党代会精神,安排党员、干部包乡包村,组织群众发展生产,进一步促进初级农业社向高级农业社转变。
次年8月,乡党委建立后,根据县委和县纪委(即中共临湘县纪律检查委员会,1950年12月设立)要求,开始成立乡纪委配备纪检委员,执行党的纪律检查,严肃党的纪律,将党组织和党员置于党的纪律约束之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
建立乡党委,实行党员代表大会制度,和设立党组织的纪律检查机构,表明党组织在党内的民主政治建设和健全党内的纪律监督方面有了新的起步,为后来境内加强乡(镇)党组织建设和加强党组织的民主政治建设奠定基础。
二、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
1952年,境内仅有2个机关党支部,没有农村基层党支部。
1953年初,县委要求各级党组织和每个党员把发展新党员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组织任务,要注意培训积极分子,发展新党员。12月,又根据省委批转省委组织部《关于农村结合总路线的教育和总结粮食工作进行建党的紧急指示》,对加强农村建党及发展基层党支部提出具体要求。按照上级部署,境内加快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把发展党员和建立党支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实行包乡包村,确定党员发展对象,进行重点培养,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符合建立支部条件的,抓紧选拔支部书记,建立党支部。到年底党员发展到93名,党支部发展到19个,其中农村党支部17个。
1954年,湖南省第二次组织工作会议提出“逐步发展,逐步巩固”的建党方针,并根据各个不同行业提出不同要求。境内采取通过教育,进一步提高党员觉悟,帮助增强党的观念,引导党支部在各自单位和党的各项工作中发挥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的方法,巩固已经建立起来的党组织。同时,坚持有计划分期分批在经过社会主义改造考验的先进模范中发展党员,并开始注意在机关分战线分系统建立党支部。到1955年底,党员发展到308名,党支部发展到30个。
1956年起,开始加强党课教育,每两个月请县及乡(镇)理论教员给党员和建党对象上一次党课,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党的组织建设,以及党员的权利义务等。并在实际工作中锻炼和提高新党员及建党对象的政治觉悟和工作能力,较好地保证了建党质量,加快了党支部建设。到1957年,已有党员486名,党支部63个(其中机关单位5个),党员总数比1952年增加439名,党支部增加61个,大部分乡(镇)企事业单位建立党组织,农村各村均建立党支部。
第 八 章
贯彻党的八大精神开展反右派斗争
1956年9月,中央召开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加强党的建设。境内党组织领导干部群众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八大精神,掀起社会主义建设热潮。同时,遵照中央精神和省、地、县委部署,在党内开展以反对官僚主义、宗派主义、主观主义为主要内容的整风运动。不久,全面开展大规模的反右派斗争和农村社会主义思想教育运动,导致一些知识分子和干部被错划为“右派分子”,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出现偏差和失误。
第一节 学习宣传党的八大精神
1956年9月15日至27日,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这是党在执政以后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大会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已经基本建立,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不是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资文化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之间的矛盾。党和全国人民当前的主要任务就是集中力量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尽快把我国从落后的农业国变为工业国,实现国家工业化,满足人民的物质文化需要。
1956年9月下旬,境内乡(镇)党总支委员和干部,分别参加临湘县委扩大会、宣传工作会和乡干部大会,以集中学习、集体读报等形式,学习八大政治报告以及中央《关于发展国民经济和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新党章》等一系列文件,深刻领会八大精神,联系本乡(镇)实际展开讨论,提高对形势的认识,增强贯彻八大精神、做好各项工作的自觉性。
会后,各乡(镇)组织宣传队,深入城乡基层,组织党员干部采取上党课、办学习班等形式,深入学习八大文件。组织专题讨论,帮助大家重点明确八大提出的国内主要矛盾的转变和党的主要任务,认识加快经济建设和加强执政党的建设的重大意义。引导党员干部联系个人思想工作实际,回顾检查,提高认识,明确目标,振奋精神。云溪乡党总支组织乡、村党员干部到原延庆乡高级农业合作社,听取该社负责人关于实现农业合作化、发展经济,使群众过上好日子的情况介绍,使大家认识到走农业合作化道路是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的正确途经。陆城乡党总支请乡农具社负责人给党员干部介绍农机具改革的经验,引导大家积极投身工业化建设。路口、团结等乡组织党员干部就如何搞好秋冬生产进行认真讨论,制订生产规划,决心着手眼前,狠抓长远,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文修乡拟订水利冬修规划,发动群众掀起生产新高潮。联系实际学习,广大党员干部思想觉悟不断提高,表示决心按八大精神做好工作,为把我国从落后的农业国变为工业国,实现国家工业化而努力奋斗。
1956年10月17日,湘潭地委印发《关于进一步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的意见》,要求各地在加强党员干部学习的同时,大力开展八大精神的宣传教育。各乡(镇)按照地委要求,组织党员干部进村入户,深入群众,用开群众会、放幻灯、出宣传栏、田间地头读报等形式,进一步大张旗鼓宣传八大精神,使群众目标明了,劲头足了,决心更大了,都积极劳动,奋发图强,尽最大努力发展生产。11月中旬,陆城镇集中一个星期,晚上以居民小组为单位,组织读报纸、学文件,让广大居民了解党的八大对形势的分析和判断,了解八大所提出的主要奋斗目标,调动群众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的积极性,激发大家克服困难、迎难而上的斗志。全镇掀起比思想、比干劲、比完成任务、比工作质量的竞赛热潮,提前1个月完成全年各项生产指标。
第二节 开展党内整风与反右派斗争
一、党内整风运动
1957年4月,根据党的八大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要求,中央决定开展以反对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和主观主义为主要内容的党内整风运动。4月17日,中央发出《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整风运动在全党展开。
9月12日,境内各乡(镇)组织干部参加县委召开的县、乡、社干部扩大会议,听取县委主要负责人的整风动员报告,明确整风的意义、内容、步骤和方法。接着,各乡成立整风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以乡为单位召开动员会,发动干部职工和学校教师帮助共产党整风,号召大家“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敢于发表意见,真心实意帮助搞好党内整风。会上,各乡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检查自己思想和工作方面存在的不足之处,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整风运动顺利开展。
境内党内整风运动从1957年9月上旬全面铺开,到1958年8月基本结束。整个运动大致分为宣传发动、大鸣大放(提意见),组织辩论、分清是非,开展批评、进行整改三个阶段,主要采取分战线的方法进行。各乡分机关、农村、学校、工商几个组,各组由乡党委委员为组长。先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央及上级党委关于整风的文件,召开动员会,再分成若干小组,分别召开座谈会,表明对整风的态度,“不戴帽子,不抓辫子,不打棍子”,欢迎党内外干部群众对县及乡党政负责人提出批评意见。经多次发动,广大党员干部本着帮助共产党整风的原则,大胆发言,对党组织和党政干部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一些批评意见。到1957年10月,各乡共提出意见600余条,主要涉及党的统购统销政策、三大改造、统购统销和部分党政干部作风粗暴等方面的问题。
1958年2月,整风进入大辩论阶段。帮助干部群众辨明是非,以便他们在帮助共产党整风的同时自身受到教育。各乡(镇)按原来大鸣大放阶段分组,将前段所提出的意见综合归纳,分成几个类型,择取各类正反方面的意见,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通过说理辩论,区分哪些是正确的,哪些虽然正确但有夸大其辞的现象,有一定的片面性,哪些是错误的甚至带有明显攻击、反对的意见。通过辩论区分,正确的意见300多条,错误的意见200余条,这一情况反映了广大干部群众拥护党的领导,响应党的号召,真心实意帮助党整风。一些原来对党的政策理解不透导致工作方法简单、作风粗暴的负责干部触动很大,表示诚恳接受意见,认真改进。尤其农业战线、教育战线的负责干部,以往有的深入群众不够,与群众关系不够融洽,有的官僚主义和主观主义作风较为突出,党员群众反映比较强烈,所提此类意见占60%以上。这些战线的有关干部表示一定认真学习,加深对党的方针政策的理解,更好地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
二、反右派斗争
反右派斗争从1957年9月开始,到次年8月结束,基本与党内整风运动同步进行。
1957年9月中旬,在大鸣大放中出现复杂情况:大部分干部群众对党的工作提出善意的批评意见,但也有极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大鸣大放,乘机向党和刚刚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制度发起进攻,把少数干部的工作作风问题归结到党的政策和党的执政能力上。个别出身地主资产阶级家庭的知识分子甚至鼓吹要“大鸣大放大民主”,攻击共产党是“党天下”,要求“轮流坐庄”,轮流执政,从根本上否定党的领导地位,否定无产阶级专政和社会主义制度。
9月下旬,境内乡(镇)干部参加县委召开的县、乡干部会议,会期15天。主要学习中央同年6月作出的《关于组织力量准备反击右派分子的进攻的指示》,以及省、地委的有关精神。会后,又同村干部一道,参加全县三级干部大会,听取有关动员和步骤安排,反右派斗争正式铺开。
反右斗争分大鸣大放、反击右派、整改和思想建设四个阶段。境内教师和工商业、手工业人员近千人投入运动。并分期分批进行:第一批是小学教师,是这次开展反右派斗争的重点群体,第二批是工商、财贸、工交、卫生等单位人员。
12月,全体教师集中到长安统一整训。先学习有关文件,通过大鸣、大放、大辩论,重点揭露和批判部分人的错误思想,然后分四步进行,进入全面反击右派的斗争阶段。第一步准备。组织教师中的积极分子进行训练,帮助增强斗争意识,明确斗争步骤和方法,并将大鸣大放中暴露出来的重点对象、“反动论点”进行综合分类,对积极分子进行分工,让他们作好批驳的准备。第二步公开揭露。利用大字报或者辩论会点名重点对象,披露其主要“反动言论”。第三步批驳斗争。组织辩论会、斗争会,由积极分子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对重点对象和“反动论点”逐人逐条批驳。第四步将重点对象批倒斗倒后,深挖其思想根源和动机目的,令其写出总结交代。批斗阶段,除组织会上发言,还发动写大字报、画漫画,对斗争对象进行揭发和批判。
1958年2月,按照中央1957年7月批转的中央统战部《关于划分左、中、右标准的建议》,和中共八届三中全会制定的《关于划分右派分子的标准》,依据重点对象的“反动言论”和交代材料,划分右派分子,进行组织处理。被划为“右派分子”和查出有其它问题的50多人,约占教师总数的20%左右。将其中大部分集中起来,令其进行劳动改造。1959年9月,按照中央和上级精神,这些“右派分子”除少数摘帽外,绝大部分由所在单位监督进行改造,或由农村管制改为移交公安部门管理,直到1979年才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
机关单位和工商业、手工业人员,除有关协会、联合分会负责人到长安统一开展运动外,其余未参加全县集中反右派斗争,只在当地投入运动,很少有人被划为“右派分子”。
反右派斗争,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社会主义制度产生一定积极作用,但是有较严重的扩大斗争面的倾向,使被错划为“右派分子”的本人及其亲属,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严重影响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影响他们的能力与才智的发挥。
第三节 进行农村社会主义教育
1957年9月,随着党内开展整风运动,农村中少数对当时国家政策不理解,持抵触甚至敌视态度的人,特别是少数地主、富农,乘机散布谣言,反对农业合作化,反对粮食统购统销政策,煽动群众抵触交粮,闹分社退社,出现一股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进攻的歪风。
9月中旬,境内乡、村干部再次参加县委召开的三级干部会议,听取传达省委7月份作出的《在农村普通开展社会主义思想教育运动,批判资本主义思想的决定》。会议对开展农村社会主义思想教育作出部署,号召各级党组织迅速行动起来,发动干部群众“打退资本主义的猖狂进攻,保卫农村社会主义阵地”。农村社会主义思想教育运动拉开序幕。
批判资本主义思想。1957年9月下旬,各地组织干部分组下到合作社,召开党团骨干、贫协积极分子和妇女代表会,学习省委文件及地、县委有关精神,武装骨干队伍。随后,召开群众会,由骨干带头发言,通过回忆对比、现身说法,帮助大家辨明是非,引导对资本主义思想进行批判。云溪、文修乡通过揭露批判后,召开斗争大会,开展对不法地主、富农和其他坏分子的斗争。陆城、路口等乡实行包干负责,在开展对资本主义思想进行批判的同时,上门做工作,稳定少数拿走农具准备退出合作社的农民的情绪,使他们送还农具,继续参加农业合作社。到10月上旬,境内大部分农业合作社召开了批判会,批判斗争不法地主和富农,责令少数曾私分集体粮食的人退还了私分的粮食,教育极少数闹退社的农户又回到合作社,决心继续走农业合作化的道路,使“退社风”得到平息。10月底,境内全部完成国家征购粮。
进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1957年10月中旬,各乡根据县委安排,遵照中央7月份发出的《关于向全体农村人口进行一次大规模的社会主义教育的指示》,以及省委关于以粮食问题为中心,对“农民进行一次社会主义教育,开展一场思想斗争”的要求,铺开社会主义思想教育运动。此阶段至1957年底结束。社会主义思想教育主要围绕三个方面的问题进行:1、粮食统购问题;2、农业合作化问题;3、少数乡、社干部作风简单粗暴问题。各地先发动群众大鸣大放,提出对这些问题的意见,揭露不良现象。然后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分清大是大非,帮助干部群众提高社会主义思想觉悟。陆城乡引导群众回顾1954年遭受洪水,党和政府及时组织救灾,安置灾民,恢复生产,全乡无一人外出讨米逃荒。而解放前遭受洪灾,地主剥削阶级照旧催租催粮,许多灾民无家可归,卖儿卖女,远走异乡。通过对比,干部群众深刻认识到“还是共产党好”,“还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只有走互助合作化的道路才有奔头”。一些旧社会深受地主阶级剥削压迫,以及被洪涝灾害弄得倾家荡产的贫苦农民深有感触,说:“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我们老百姓的翻身解放。我们不能好了伤疤忘了痛,要一心跟共产党走,共产党叫我们干什么就干什么”。文修乡和路口乡发动群众忆苦思甜,对比新旧社会农民地位的变化,教育干部群众坚信党的政策,响应党的号召,拥护粮食统购统销。团结乡、云溪乡的党员干部,在群众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有的检查反省自己在粮食征购问题上的本位主义和右倾保守思想,有的检查自己对待群众方法简单、作风粗暴等问题,都表示今后一定注意工作方法,积极带头,按时完成和超额完成粮食征购任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各乡还对农业合作社进行分类排队,生产形势好、有凝聚力、积极完成各项任务的一类社共87个,占总社数的82%;生产一般,仍有一定稳固性的二类社15个,占10%;人心不齐,征粮任务完成不好的三类社10个,占8%。并派出工作组,对三类社进行整顿,调整部分社的领导班子,帮助完善管理。对二、三类社派出办社干部,长期蹲点,加强合作社建设,巩固农村社会主义阵地。
农村社会主义思想教育运动,进一步提高农民思想觉悟,巩固了社会主义制度。但是没有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不恰当地对待一些提过意见的人,有扩大打击面的倾向,给加速农业合作化进程,巩固农村社会主义阵地造成一些消极影响。
第 九 章
“大跃进”与人民公社化运动
1958年5月,党的八届二中全会制定“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境内掀起“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广大干部群众在党组织领导下,建设社会主义积极性更加高涨,在农业、水利、工交等多方面实现“跃进”。但是由于“五风”严重泛滥,对“左”的错误倾向纠正不力,后来又进行了“反右倾”和继续“跃进”,导致国民经济陷入极度困境。
第一节 “大跃进”运动
农业“大跃进” 第一个五年计划提前完成后,1957年11月26日,省委下达《1956-1957年湖南省农业发展纲要(修正草案)》,号召全省开展生产“大跃进”。12月,中共临湘县委第一届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大会报告《组织农业生产大跃进》,和《1958年全县农业生产规划纲要》。纲要规定,1958年云溪区域粮食生产总产量要达到1.65万吨,比1956年增长75%。1958年6月,省、地、县委贯彻党的八届二中全会精神,要求各地迅速开展“大跃进”。自此,一场轰轰烈烈的农业“大跃进”运动首先在境内掀起。
农业“大跃进”先从农田水利建设“大跃进”开始。1957年10月中旬,临湘县成立永济堤垸围垦指挥部,加固永济堤,围垦从擂鼓台至象骨港的长江南岸永济垸。调集云溪乡、横铺乡(现属临湘市)4000多名劳力,披星戴月,日夜奋战。永济垸南与城陵矶接界,东北到蜈蚣山(现道仁矶境内)与陆城垸相邻,纳芭蕉湖和松杨湖两大水系,集雨面积215平方公里。堤身矮小、单薄,多遭洪水漫顶和白蚁危害,对垸内人民生命财产构成严重威胁。围垦中苦战一个多月,至11月底结束,筑长江防洪堤3400米,围垦面积4.67万亩,扩耕面积8281亩。
次年10月13日,县委又实行大兵团作战,境内各公社共组成3个兵团,在黄盖湖的荒洲湖汊安营扎寨,苦战一个月,筑防洪江堤6000米。同时集中劳力5000余人,赴临湘与蒲圻交界处,参加修建铁山咀排水闸,搬运土方74万立方米,开采石料3400立方米,掘尽陆城老街街道铺路石板及附近石碑、石墩等作建闸材料,当年建成。
围垦永济垸及黄盖湖期间,云溪乡(公社)集中在家男女劳力,兴修黄泥沟及芭蕉湖两处渍堤共约4000余米。1957年10月,路口乡修建曹冲水库。1958年10月,原文修乡兴修烂泥冲水库,库容10万立方米。1957年至1962年农业“大跃进”期间,境内仅修库容10万立方米以上的水库18座,库容总量430万立方米,其中曹冲水库库容200万立方米,设计灌溉面积5000亩。
粮食生产“大跃进” 是农业“大跃进”的主要方面。 1958年1月1日,省委主要负责人发表《鼓足革命干劲,实现1958年农业生产大跃进》的新年献辞,要求全省实现粮食生产“大跃进”。随之境内各乡纷纷作出粮食生产“大跃进”规划和增产措施。云溪乡提出每亩施肥1000担,田地深耕1尺以上,吃过年饭泡禾种,3月底插完田,实现亩产粮食过千斤。一时间,各地党员干部带头,社员男女老少上阵,毁土灶、挖地皮,大搞积肥,同时撤楼板、劈门窗,燃灯把火,田边催秧。按照全县统一规定密植标准,实行按3×4寸、3×3寸间距插秧。
同年夏末,《人民日报》连续发表社论,批判“条件论”,宣传“没有万斤的思想,就没有万斤的收获”,“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7月13日,《新湖南报》报道岳阳县先锋农业社亩产早稻2132公斤。境内各乡到处出现粮食高产放“卫星”现象:甲乡放亩产1500公斤高产“卫星”,乙乡即放亩产2000公斤更高的“卫星”。陆城乡长岭村大众组将周围近30亩田里的稻草拖到一起,堆在一块面积2.4亩的田内,称此田共产稻谷5500公斤,亩产近3000公斤。乡总支书记组织全乡村支部书记及工作组干部到大众召开现场会,使“卫量”越放越高,虚夸之风日甚。
生猪、杂粮生产“大跃进”也是农业“大跃进”的一个重要方面。 1958年12月27日至1959年1月4日,湘潭地委召开第一次公社书记会议,提出1959年全区要实现更大更好更全面的“大跃进”,定出工农业总产值达到30.942亿元,比1958年增长70%的奋斗目标。同时下达粮食亩产925公斤、皮棉亩产500公斤、鸡鸭人均2只的具体指标。会后,境内各公社层层召开会议,传达地委会议精神,拟订具体规划,决心在农业方面实现更大更全面的“跃进”。接着千头猪场、万羽鸡场纷纷上马。
1959年10月,毛泽东发表《关于发展养猪的一封信》。12月,省委召开全省四级干部参加的生猪生产工作会议。随后境内各地根据省、地、县委部署,贯彻以公养为主、公私并举的方针,重点发展公社、大队、生产队养猪,把养猪推向更新高潮,几乎各生产队都建起50头、百头猪场。为了应付检查,公社将大队猪场的猪平调为公社所有,大队将生产队的猪平调为大队所有,生产队将私人的存栏猪平调为生产队所有。
同时,各地大办林场、渔场,大种棉花、红薯,放副业生产和杂粮、经济作物“卫星”。1958年12月,江南公社新设大队在湘潭地委农业部门指令下,采取人工担挖的办法,奋战一冬,于陆城新设田公山和鲇鱼山间的八里湖办起八里湖渔场,总面积1300亩,提出亩产鲜鱼8000斤。该公社新港大队上报亩产皮棉过千斤。江南公社灯塔大队在芝麻试验田里放“卫星”,虚报亩产1220公斤(实际亩产25公斤),大队党支部书记被评为先进,出席全国劳模会。
工交“大跃进” 主要是大炼钢铁。1958年8月,中央作出“为生产一千零七十万吨钢而奋斗”的决议。接着省、地、县各级部署钢铁生产“大跃进”,境内随之掀起大炼钢铁运动。9月3日,各地共组织1000余名青年突击队员,参与临湘县统一规划的大办钢铁运动,在文白公社(现属临湘市)砍伐木材24万多立方米,烧炭30多万担,集中1500名劳力在陆城白马矶、青山咀等地筑土高炉24座,从山上采来矿石,由各公社主管大炼钢铁的党委副书记指挥,日夜煅烧,苦战半年,炼出废铁102吨,次年4月停办。
1959年5月,湘潭地委召开紧急会议,决定组织100万名劳力投入工业生产,坚决完成钢铁生产任务,发射两颗生铁“卫星”,一颗日产5000吨,一颗日产1万吨,把各地群众性大炼钢铁运动推向高潮。境内又参与全县大炼钢铁,投资共28.4万元,另建53座小高炉。公社干部全部下到大队,号召群众开展献铁活动,以保“钢铁元帅升帐”。社员敲破铁锅、鼎锅(做饭的炊具),收集犁铁、秤砣等等,还抽楼板、拆房屋,贡献木材,用于大炼钢铁。同样由于物资、设备、技术所限,仅炼铁223吨,且含硫5%以上,亏损19.4万元。
大办工业是工交“大跃进”的一个重要方面。1958年2月,省委召开工业、交通会议,贯彻中央“依靠群众办工业”的方针,做到“县县办工业,全民动员,苦战三年,实现工业‘大跃进’。”境内各地迅速大办农具厂、机械厂、化肥厂。云溪、路口、陆城等地还将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后的企业合并,组建国营及地方工厂。陆城、云溪等地分别办起油脂厂、机砖厂。到10月底统计,共有大小工厂90多家,从业人员1500余人。各地还大搞技术革新,改良农机具。陆城农具厂将单铧犁改为双铧犁,翻土1尺多深。有些地方还单独或联合起来办采矿场、采石场,先后办有路口白云矿、陆城塘湾采石场、儒溪采石场等多个矿石场。矿石场上班实行“三班倒”,昼夜轮流作业,伤亡事故不断出现,据1959年统计,共伤10余人,死5人,给国家、集体和个人造成严重损失。而且因矿石藏量少,品位低,亏损严重。
交通“大跃进”主要是修筑京广复线。1958年冬,国家发出兴建京广铁道复线的号召(京广铁路纵贯云溪27.8公里)。11月5日,在县委直接领导下,境内迅速组织8000多名劳力投入工程会战。为提前完成任务,劳力一律成军事建制,不分日夜不论雨雪,连续作战。没有机械施工,就用土车推、肩膀扛。还组成若干青年突击队,表决心,开展劳动大竞赛,看谁挑得多、跑得快,评积极分子、“突击手”,实行“火线入党”。经过一个多月苦战,提前完成路基工程,为京广复线全线贯通奠定基础。修建京广复线的同时,各公社、大队组织老弱男女劳力修筑乡间土公路近万米,实现绝大部分大队通“公路”,为后来公路网络化建设发挥一定作用。
社会其他事业“大跃进” 其中主要的有教育“大跃进”。 1958年5月,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召开,拉开教育“大跃进”序幕。同年秋人民公社化运动后,实行“政社合一”体制,全省提出“十天三普及”(即普及初中、小学和幼儿教育),“一营一学校”(即一个大队办一所学校)。到1960年,境内小学由1956年的81所增加到116所。各大队办幼儿园,生产队办托儿所。1958年8月,陆城、文桥、路口、云溪、团结等地,相继办起农业中学。9月,陆城、路口、云溪、白荆完小分别设立初中班。学校贯彻毛泽东提出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贯彻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精神,大搞教学改革,推行高速度、高质量的“双高”课,语文课每节课教一个单元,史地课一节课教10多页书。还自编教材,对现行教材进行“砍、补、换、合”。发动师生走出校门,大炼钢铁,参加农业劳动,支援工农业“大跃进”。同时响应上级号召,国庆节前扫除文盲,做到“田野是战场,树下是课堂,手指当笔画,大地当纸张,书本随身带,休息就扫盲”。各生产队办夜校。各地利用田间地头、工余饭后,采取各种形式开展扫盲活动。到1959年冬,有570多名青壮年脱盲。路口公社扫盲成绩突出,被评为全国扫盲先进单位,公社党委书记李小藩出席全国群英会,成为境内党组织负责人第一个出席全国英模会的人。
还有医疗卫生“大跃进”。1958年9月,各公社办卫生院,大队办卫生所,将原有的区、乡联合诊所和民办诊所合并。卫生院和卫生所的人员不少未进过专业学校和未受过专业培训,又无医疗设施,难以达到防病治病效果。
1958年3月,县委统一部署,境内各乡(镇)成立以乡(镇)长为指挥长的除“四害”(即苍蝇、蚊子、老鼠、麻雀)指挥部,提出“不管天上飞的,还是地上爬的,男女老少上阵,十天结束战斗”的口号,开展突击除“四害”运动。乡(镇)干部分片包干,动员群众,包括小学生,在屋内屋外、田野山冈,到处鸣锣放炮,高声呐喊,见老鼠、麻雀就打,见苍蝇、蚊子就灭。并组织检查评比,对除“四害”做得好的乡(镇)和村组,由县、乡分别授予“四无”单位称号。4月,开展以防治钩虫病为主的“五改”运动,发动群众整修猪栏、牛栏、厕所,将鸡笼搬出屋外,把便桶移出室外。11月下旬,又发动全民除“七害”(即麻雀、老鼠、苍蝇、蚊子、蟑螂、跳蚤、臭虫)。这些群众运动对改善农村卫生环境,普及卫生知识,培养卫生习惯起到一定促进作用,但是停留于形式上,造成人力物力浪费。
此外,还有血防工作“大跃进”。 1958年11月,响应毛泽东“一定要消灭血吸虫病”的号召,围垦永济垸、芭蕉湖,深翻土地掩埋灭螺后,境内以江南公社为主,共组织劳力3000余人,围垦陆城垸,苦战一个半月,筑堤4300米,围垦面积1.2万亩,其中有螺面积7000亩,已灭螺面积6300亩。1957年至1958年,共消灭钉螺面积1.45万亩,基本消灭大面积钉螺区域。1958年10月,参加围垦黄盖湖,围垦湖洲10万亩,其中大部分是钉螺区域,省委书记谭余保两次赴工地视察,称赞是“高速度灭螺的典范”。
1959年,利用冬修水利又先后围垦臣山湖、白泥湖。还对路口枧冲3条共7.6公里主灌渠及支渠,和云溪九龙台港、文桥臣山港等地,或进行大规模药杀灭螺,或裁弯取直、埋旧沟填新土灭螺,灭螺面积进一步扩大。
同年,在云溪老街洗马塘建立云溪血防医院,加强对血吸虫病人的治疗。1958年至1959年,境内治疗早、中期血吸虫病人840余人。血防工作“大跃进”对于消灭血吸虫病传染源,控制血吸虫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取到积极作用。
“大跃进”运动及随之而起的人民公社化运动,是境内党组织响应党中央号召,在上级党委领导下,带领人民群众进行的一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大规模实践活动。由于缺乏经验,对生产力发展水平估计过高,加之“五风”(即浮夸风,“共产”风,瞎指挥风,强迫命令风,干部特殊化风)盛行,出现严重脱离实际,盲目冒进的“左”倾错误倾向,既搞乱人们的思想,又给国民经济造成严重损失。但是,有些工作对后来的发展取到一定积极作用。如大规模兴修水利,其中兴建的许多重大设施,至今对于保证农田排灌,发展农业生产,仍起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第二节 实行人民公社化
实现人民公社化 1958年8月,毛泽东先后视察河北、河南、山东等省,在山东同当地负责人说,“还是办人民公社好,它可以把工、农、兵、商、学合在一起,便于领导。”8月29日,中央作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
人民公社化运动迅速兴起。
9月中旬,境内各乡(镇、社)干部参加县委召开的三级干部会议,学习毛泽东关于“人民公社好”的指示,中央有关建立人民公社的文件,及省、地委有关加快成立人民公社的指示精神,听取县委实现人民公社化的动员报告。会后,各乡(镇)开展大张旗鼓的实现公社化、实现共产主义的宣传发动,利用广播、大字报、黑板报、标语、宣传画、墙壁画、门板报、山冈高坡造字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人民公社的优越性,激发群众快速进入共产主义的热情。一时,“人民公社是桥梁”、“共产主义是天堂”的口号遍及城乡。
1958年9月底,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将原来的6个乡及县属陆城镇、云溪镇(1957年8月建立)和所属112个高级农业社全部合并,成立云溪、路口、江南3个人民公社,其中云溪公社辖滨湖、延庆、建设、临江、团结、岩岭、桃李、八一等8个生产大队;路口公社辖文桥、路口、白荆、石山(现属临湘市)、南太、南岳、望城、荆竹、黄皋等9个生产大队;江南公社(驻地陆城老街)辖江南、盛塘、灯塔、洋溪、四合、滨江、新设、陆城、黄金、钢铁、光明、黄盖等12个生产大队(除滨江、新设、陆城、黄金、钢铁、洋溪一部分,余者现属临湘市)。全部撤销乡、村机构,建立“政社合一”、五位(工、农、兵、学、商)一体的公社管理体制,实行县级领导下的人民公社隶属关系。
大办公共食堂 1958年10月,实现人民公社化后生产大队和作业组的生产范围扩大。为方便生产,境内一些人户居住分散的作业组,便集中男劳力统一食宿,集中女劳力统一开中餐,开始办起“公共食堂”。当时,正逢毛泽东、刘少奇分别视察安徽、河南,赞扬办公共食堂好。省委宣传部发布的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宣传提纲中也明确提出:“公社里逐步办起公共食堂……”。根据中央领导讲话和省委宣传部要求,境内各地很快实现公共食堂化。
公共食堂化的过程大致分为两步,第一步,以作业组为单位,实行餐票制,男女老少凭票在食堂开餐。食堂一般办在住户较多地方较适中的屋场,居住远的统一住宿,住在附近的仍在自己家里住宿,只在公共食堂就餐。第二步,打破作业组的界限,从便于统一管理出发,划分组成食堂的人户,取消所有私人炉灶、厕所、菜土、工具,彻底截断一家一户的生活后路,一改几千年来形成的小家庭生活方式,实行统一居住、统一开餐的“集体化”生活和“军事化”管理,以生产大队为单位,建立营、连、排的军事建制。为巩固这种“集体化”“军事化”的公共食堂,各地发动党员、干部和积极分子拆除私人房屋,砖土和木材分别用作积肥和大炼钢铁。此时,公共食堂规模扩大,不再凭票开餐,社员随到随吃。
办公共食堂,有的地方这样总结:对于挖掘劳动潜力特别是解放妇女劳动力和合理安排生产、促进农副业全面发展起到一定作用,又便于组织开会、学习,省除了家庭事务和筹办燃料用工,一度受到社员欢迎。但是,由于几十甚至上百户一起吃大锅饭,弊端很快暴露出来。先是开餐或是“流水席”,或是挤在一时“乱兵上阵”。“流水席”先吃的是热饭热菜,后吃的是剩饭剩菜甚至是残羹剩汁;挤在一起时又“乱兵上阵”,相互挤拥,半天吃不上饭却又要出工,大家怨声不断。再是公共食堂实行的是供给制,吃饭不要钱,过“共产主义”生活,人人放开肚皮吃,不搞计划用粮、节约用粮,剩饭剩菜都弄去喂猪或者干脆倒掉,造成较大浪费。而且缺乏严格的管理,干部吃小灶、搞特殊化,有的食堂工作人员或和食堂工作人员关系好的社员乱吃乱拿。加之各级虚报浮夸,实际粮食不多,公共食堂好景难长,缺粮断炊渐趋严重。
1959年初,为了巩固公共食堂,各公社接连召开会议,强调计划用粮、节约用粮,普遍采取“按人定量,指标到人,节约归已,超吃不补”的办法,由吃大锅饭改为吃钵子饭,实行基本口粮与基本劳动力相结合,暂时扭转粮食紧缺、管理混乱的局面。但是粮食定量后干部特殊化愈趋严重,自己多吃多占,对社员动辄罚以停餐扣饭,造成干群关系紧张。
1959年起,连续3年严重旱灾,而浮夸风、强迫命令风愈演愈烈,群众生产积极性受到严重挫伤,粮食严重匮乏,男女劳力人均每月口粮不足30斤稻谷,老人和儿童最多不过20斤。为了“保命”和勉强维持公共食堂,又推广“双蒸饭”,将饭蒸过一遍再蒸一遍,尽量提高出饭率。并大搞“瓜菜代”、“野菜代”,许多人因营养不良患上水肿病,出现饿死病死人现象。至1959年下半年,公共食堂已难以为继。
人民公社的组织与分配形式 主要是结构上的“政社合一”,区域管理和所有制上的“一大二公”,以及分配形式上
的“供给制”。
“政社合一”是指各公社都超出单一经济组织的范畴,把工、农、兵、学、商“捆绑”在一起,成了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的综合体。公社所设党委会和管委会既是党的领导机构,又是行政管理机构、生产指挥机构和军事机构(民兵师),集党、政、军、财、文权于一体。而实际管理中,则是从公社到片(几个生产大队合在一起)、到生产大队、到生产队再到作业组,都是大搞“组织军事化、生产战斗化、生活集体化”,实现师、团、营、连、排的军事化建制和军事化管理,以“大兵团作战”的方式组织生产劳动,其他党、政、财、文的职责和职责行为都被削弱和混淆,造成职责不
明,管理混乱。
“一大二公”是指公社的规模大。最小的云溪公社相当于原来8个乡1个镇,1.5万多人,面积约150平方公里,最大的江南公社相当于12个乡1个镇,2.5万多人,面积近300平方公里。公社不仅经营农、林、牧、副、渔各业,还办工厂、学校、卫生院、商店、供销社、粮店等多个行业。社员及生产队、生产大队的劳力、资金、土地和财产、较大型的生产工具(社员实际只留有锄、锨、刀等最基本最简单的工具)甚至房屋,在建公社的过程中都已转为公社,一切财物归公社所有,社员饲养的家禽,原来加入高级农业合作社保留下来的自留地、山林,自营的牲口、果园等等,全部成为公社财产。平时调拨物资,随意平调。将人民公社集体所有制和社员群众私人所有制混淆为全民所有制。
“供给制”是指各公社实行的是供给制和工资制(对被安排在生产大队、生产队办点或“下放”的国家干部实行的是工资制)相结合的分配制度,一切收支由公社统一管理,统一分配,大队、生产队形同虚设。把稍为富裕收入较好的大队和较贫穷收入差的大队硬拉扯平,影响地域发展积极性。江南公社的江南、盛塘、灯塔、四合、黄盖、新设、陆城、钢铁等大队,每年稻谷、棉花等主要作物产量均高于其他大队,分配时却平均供给,既取消地域差别,又取消按劳分配的原则。有的社员说,“收多收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言下之意再不当积极分子。有的地方在实行供给制中,除了包吃、包住,还提出包治病、包养老、包婚丧,甚至还包发衣服和个人生活用品,总之一切包揽。“共产风”造成农村物资日益匮乏,农民生活日益困难,国民经济严重滑坡。
第三节 初步纠正“左”倾错误
1959年7月,中央两次郑州会议后,境内各公社、片、生产大队、生产队主要负责人及作业组长参加县委召开的五级干部会,听取传达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管理体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及毛泽东讲话和省、地委有关文件精神的传达,从理论和政策上认清1958年实现人民公社化以来,由于急于从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从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否定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以及按劳分配的原则,人民公社搞平均主义供给制,没有认识到人民公社仍然是集体所有制,误以为实现人民公社化即是共产主义来临,结果导致出现急于过渡的“左”倾错误。
1959年8月,境内各地层层召开会议,澄清思想,统一认识,明确人民公社的性质,分清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的界限,弄清集体收入与分配制度等问题,把干部思想统一到中央《规定》上来,做好人民公社的整顿、调整和巩固工作,纠正一些“左”的错误倾向。结合整社,挑选、培训积极分子,为整党和党建工作作准备。同时,公社干部包干负责,组织大队干部深入各生产队、作业组、居民点、食堂、工地开展宣传,就如何组织生产、搞好物资分配等问题进行讨论,听取群众意见,帮助干部克服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出现的“五风”现象。江南公社党委负责人深入各大队,召开大队、生产队干部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规定除全县统一安排外,公社一般不再平调劳动力搞大兵团作战,各项生产都由大队、生产队组织安排,公社只作季节性的大体部署和指导,使基层有自主权,生产安排趋于合理,也避免人力、物力浪费。云溪公社召开大队长和大队会计会,初步改进收支决算方案,议定稻谷等主要农作物收入公社提取80%,留下20%由大队安排,克服绝对平均主义,调动干部群众生产积极性。
同时,各地结合纠“左”,进行整党整团整干,从思想和行动上开始遏制和纠正强迫命令风、瞎指挥风、浮夸风和干部特殊化等严重不良倾向。江南公社就原陆城乡长岭村大众组弄虚作假,虚报亩产稻谷近3000公斤(后被省商业厅下放干部揭发)等事,召开党员干部大会,县委派来县委副书记指导整党、整干,对原在长岭村办点的乡干部进行严肃批评教育,使“五风”得到初步纠正。路口公路制订《公共食堂管理办法》,组织群众监厨参与食堂管理,杜绝干部多吃多占。规定干部做到“三不准”,不准扣罚群众饭食,不准随意开会斗争群众,不准打骂群众。各公社党委会、管委会负责人在干部群众会上主动承担少数地方“五风”盛行的领导责任,表示要总结经验教训,加强干部思想教育和政策宣传,严肃党纪政纪,改进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第四节 反“右倾”与继续“跃进”
1959年8月2日至16日,中央在庐山召开党的八届八中全会并通过决议,指出彭德怀、黄克诚、张闻天、周小舟犯有反党、反人民、反社会主义性质的“右倾机会主义路线错误”。同时,向全党发出《关于反对右倾思想的指示》,一场反右倾斗争在全党迅速展开。
9月,境内各地停止纠正“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中所犯的“左”倾错误,准备开展反右倾斗争。9月下旬,各公社党委书记参加县委召开的扩大会议,贯彻中央八届八中全会精神,集中批判主张解散公共食堂的县委农村工作部部长的右倾错误思想。11月,公社、大队干部又参加县委召开的三级干部大会,全面开展对“右倾机会主义分子”的批判。
11月下旬,各公社机关召开会议,发动干部联系实际开展大鸣大放,揭发各种右倾言论和有严重右倾思想倾向的人和事。领导干部带头自我批评,有的检查自己的“小脚女人”思想,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不求进取,没有努力争上游;有的检查自己群众工作没做好,发动不深入,没有真正“把群众的劲头一鼓再鼓”,各项生产任务超额完成不多,农业总产值上升不快。接着,在大队以上干部和中学教师中组织学习中央文件,揭发问题,进一步反“右倾”。
1959年12月,境内反右倾进入重点批判和清除余毒阶段。各地全面开展对“右倾机会主义分子”进行批判。重点是保卫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三面红旗”,检举揭发对“三面红旗”散布的“抵触”言论,对有“严重右倾错误”的重点对象进行批判斗争。整个运动到1960年春结束。
反右倾斗争中,境内被错划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的有17人,均被开除党籍。对140多名有“右倾”思想和言论的干部,进行了批判,限令在工作中认真加以改正。对那些对“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敢于实事求是提出改进意见的同志,认为是右倾保守,被拔“白旗”,划为落后分子。
1960年2月8日至11日,各公社推选代表出席中共临湘县第二次代表大会,听取大会精神,进一步贯彻中央有关指示,批判“右倾机会主义”,批判以富裕中农为代表的“资本主义思想”,继续反右倾、鼓干劲,实现1960年粮食更高产量。会后,各公社调整年度计划,各项生产指标又有新的提高。
10月1日,经湘潭地委批准,从云溪公社划出临江大队,与五尖山农林垦殖场、八里湖渔场组建松杨湖农场。该场根据县委党代会精神,订出当年生产规划,提出:“干群一心志气昂,挥舞银锄去垦荒,挖转万亩荒洲地,粮食棉花堆满仓”,要实现更大“跃进”。同年,路口公社集中全公社劳动,修建林家冲水库,库容12万立方米。1961年,云溪公社从滨湖大队划出麦塝队和渔业队,组织劳力兴建芭蕉湖综合场,又称芭蕉湖渔场。各公社又平调劳力,继续“大跃进”。
反“右倾”运动使党内正常民主生活遭到损害,打乱纠正经济发展中“左”倾错误的进程,助长干部中“五风”错误的继续蔓延。
第 十 章
调整国民经济与各方面关系
“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左”的错误造成国民经济严重困难。为了克服这一困难,境内各级党组织遵照上级指示,大办农业、大办粮食,积极开展救灾度荒。并贯彻中央提出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调整人民公社体制与规模,调整各方面关系,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恢复和发展生产,国民经济呈现出转好的局面。
第一节 三年经济困难与“生产自救”
一、三年经济困难时期
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由于“左”的错误影响,群众生产积极性受到严重挫伤,加上自然灾害不断,国民经济出现严重困难。
1959年,境内120天未降雨水,粮食总产量由上年的2.3万吨减少至2.02万吨。1960年又百日大旱,粮食总产锐减至1. 39万吨,但因“左”倾错误危害的程度有所差别,云溪区域还属于湘潭专区较好的地区。地委号召顾全大局,为国分忧,多作贡献,征购粮由上年的0.4万吨增加到0.6万吨,社员人平口粮由上年的248公斤(稻谷)降到182公斤。1961年再次大旱,早、中稻碰上50多天的“苞里干”,粮食总产又减少到1.08万吨,人均口粮再次降到149.5公斤,每月不足13公斤稻谷。公共食堂只好改蒸“双蒸饭”为分等定量,按16两/斤秤,成人每天9两、8两或7两米,儿童5两,幼儿3两,有时一天吃两餐,均以野菜为主。劳动力不得不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生产,一部分上山下湖挖野菜、捞水草,寻找各种“代食品”维持最低生活。
1959年底,境内开始有人外出钱粮湖农场、岳阳高家坊等地拾稻穗掏红薯,有的甚至远走新疆建设兵团,打工谋生活。至1962年10月,外出人数达到4500余人,占总人口7%以上。
由于口粮标准大幅度降低,营养严重不良,境内“三病”(即水肿、妇女停经、小儿疳积)暴发流行,1961年12月统计,水肿2831人,妇科病3213人,小儿疳积1437人,合计7480人,占总人口的11%左右。次年3月,水肿病人增加到3413人,妇科病人增加到4120人,小儿疳积病人增加到2612人,合计约1.01万人,约占总人口的16%,因“三病”死亡623人,占病人总数的6.2%,人民健康受到严重损害和威胁。
二、生产自救 节约度荒
1960年底,县委号召落实地委关于开展创“五好食堂”运动的指示,要求积极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节约度荒。境内各地投入60%以上的劳力开展自救。路口公社召集各大队、生产队长会议,要求干部带队,迅速组织社员挖葛根、蕨根和湖藕,以代替粮食的不足。实行任务到组到人,超额归已,奖励兑现。全公社8000余人上山下湖,挖湖藕数万斤,葛根、蕨根近万斤,初步缓解困难。云溪公社、江南公社发动社员到各处湖泊捞菱角、掰茭白、挖野藕,广寻代食品,保证每人每天吃到2斤代替食物。各地还推广本县五里公社峡山大队的作法,组织劳力赶在雨后抢种蔬菜4万余亩,收获各类蔬菜60多万担,以菜代粮、粮菜混吃,共度难关。
同年冬,县委明确规定,不集中劳力上水利建设项目,让农民修养生息、生产自救。各地组织社员开垦荒湖、荒山1.5万多亩,还将生产队冬闲的土地部分借给农户耕种。各公社(场)分别以人平0.3、0.4、0.5亩不等的面积,将生产队零星冬闲土地借给社员种荞种菜,开展多种途径的生产自救。1961年2月统计,群众个人耕种面积3万多亩,收获白菜190多万斤,萝卜200多万斤,荞等杂粮50万多斤。
组织生产自救的同时,公社(场)负责人带头深入基层,发动卫生部门下队办点,帮助救治水肿、妇女停经、小儿疳积等病人,在乡村设立临时医疗点,公社(场)卫生院派出专门医师,长驻医疗点治病救人,使病情得到有效控制。
三、大办农业 大办粮食
1960年8月,中央发出《关于全党动手,大办农业、大办粮食的指示》。不久,省委颁发《大办农业大办粮食十大政策》。
中央和省委文件下达后,境内各公社由党委书记挂帅,迅速下派干部,先骨干后一般,先干部后群众,逐条讲解,广泛宣传,掀起大办农业大办粮食热潮。
同年上半年,江南公社发动群众生产自救,从湖北兑换20万斤种子,安排部分遭受干旱,早、中稻没有完成“三包”(包成本、包面积、包产量)任务的大队,开展以秋种为主的“超三包”活动,落实政策,奖励兑现,充分调动社员积极性。同时,公社党委从本地田多人少、劳力土地负担较重的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发展农业生产,做到以粮食为中心,统筹安排作物和品种,适当多种荞、麦等花工少又保收的作物。1961年获得丰收,粮食总产量达到1040万斤,加上社员自留地收获的100多万斤粮食,超过年成最好的1957年。另外,还收获棉花数万担,生猪年末存栏3200多头,农副业总收入13.7万多元,家禽3万余只。完成粮食征购后,出售余粮40多万斤。社员解决了温饱,喜笑颜开,外出人员返回90%,80%的水肿、闭经、疳积病患者不治而愈。
云溪公社、路口公社分别成立湖区、山区开发指挥部,由公社党委书记、副书记挂帅,公社干部包大队,组织没有
完成“三包”任务的大队,划定区域,开垦湖滩丘冈,赶种
秋荞,开展秋冬“创三包”活动。云溪公社在黄泥沟、芭蕉湖开发湖滩4000多亩,种荞1800余亩、冬小麦2200余亩,当年收获秋荞60多万斤,1961年收获小麦110万斤。路口公社开垦青山湖、前湖、后湖湖滩及白荆、黄皋等地丘冈共4700余亩,种荞2500多亩,冬麦2100多亩,先后收获荞麦共220余万斤,超额完成“三包”任务。松杨湖农场开展计划用粮、节约用粮,勤俭过日子的群众性教育,针对7至9月连续干旱,提出“抗旱如救火,保苗如保命”的口号,号召群众奋力抗旱,“火山口上”夺粮。其中六分场出动手提水车20余张,车水灌田40多天,终于战胜干旱。1961年全场粮食总产97万斤,基本做到粮食能够自给。
1960年国家粮食部门在临湘县召开粮食工作现场会。境内大办农业、大办粮食成效明显,有的公社被作为大会参观典型。
第二节 调整人民公社体制与规模
一、实行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
1961年1月,党的八届九中全会决定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提出“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3月,中央颁发《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简称“农业六十条”),要求各地纠正社、队规模偏大,公社对下级管得过多、统得过死的现象,以及民主制度和经营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中央经济调整的“八字方针”和“农业六十条”下达后,境内各地党组织迅速组织学习,认真贯彻执行。并根据省委1961年1月12日发出的《关于改变我省农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规模问题的通知》,以及7月14日批转省农村办《关于农村人民公社经营管理工作的意见》,首先解决人民公社经营管理体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1961年6月起,实行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各公社遵照“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原则,实行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经营管理体制,将劳力、土地、耕牛、农具固定到生产队(简称“四固定”),保证生产队因地制宜、因时种植,决定增产措施和安排农活的权利。取消分配上的供给制,恢复和修订合作化时期的劳动定额制度,实行评工记分、按劳取酬。并于6月一个月内解散所有农村公共食堂,让社员留居公社原来所建立的居民点,或搬回自己尚存的老屋,另起锅灶。还划拨给社员一定数量的自留地和饲料地(约占生产队耕地总面积的5—7%),允许社员饲养少量家禽家畜,适量复垦毛边荒角,栽种瓜果,补充集体经济供养不足部分。同时,对在“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中无偿调用社员和集体的资金、土地、房屋等,进行认真清理,核实损毁,给予一定数量的“平调款”补偿,化解社员怨气,调动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从体制和群众思想上为恢复国民经济打下基础。
二、调整社队规模
1961年8月,着手解决社、队规模偏大的问题。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境内将云溪、路口、江南3个公社及松杨湖农场共29个大队,调整为云溪、路口、文桥、陆城等4个公社1个农场,共68个生产大队526个生产队和5个分场。其中云溪公社辖坪田、桃李、建军、太平、友好、集体、民主、福桥、团结、荷花、新合、南合、清溪、建设、双花、延庆、镇龙、茶港、八一、胜利、云峰、新民、东风、滨湖等24个生产大队,165个生产队;路口公社辖台上、石山、灰山、新合、路峰、路口、新屋、枧冲、排楼、南太、江湖、新华、长岭、南岳、省塘等15个生产大队,115个生产队(其中石山、灰山及路峰部分生产队现属临湘市);新建立的文桥公社辖文桥、小桥、荆竹、和平、望城、臣山、东风、黄皋、白果、华兴、姜畈、分水、金星、白荆等14个生产大队,108个生产队;从江南公社调出原陆城乡所辖地区,建立陆城公社,辖黄金、泗垅、滨江、基隆、长岭、新设、陆城、新港、儒溪、三联、钢铁、泾港、洋溪、杨桥、棋杆等15个生产大队,138个生产队(其中儒溪、洋溪、扬桥、棋杆现属临湘市);松杨湖农场辖临江分场、八里湖渔场、五尖山农林垦殖场、茅岭头分场、松杨湖渔场等5个分场;将云溪镇、路口镇(1959年8月建立,时为县属镇)、陆城镇调整为社属镇,分别归属云溪公社、路口公社、陆城公社管辖。同时调整建立公社党委会、管委会,及大队党支部和管委会,共有公社党委会4个,基层党支部82个,仍实行人民公社“政社合一”的管理体制。
经过调整,公社、大队规模缩小,比较便于行政和经营管理,有利发展生产。
第三节 调整其他方面关系
一、调整工商业,压缩城镇人口
调整工业、手工业 “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中,一些社办镇办工业乘风而起,盲目搭架子铺摊子,与农业争资金、争劳力,影响农业发展。1961年,调整人民公社规模及体制,对此作出必要调整。恢复铁木器制作、缝纫等生产、生活必需的手工业合作社,保留少部分具备办厂条件的小型厂子,关停部分不够办厂条件的社属镇属工厂,合并一批同类厂子,使境内各种名目的厂子由87家减少到33家。调整后精简下来的职工绝大部分返回农村,参加农业生产。
对农村个体手工业者和半农半艺手工业从业人员,在生产队的管理与安排下,允许受社员雇请做工,或自由出售利用工余时间所制作的少量手工业产品,积极为群众生产、生活提供方便。
整顿商业 实行人民公社化时,原合作化时期建立的各类私人、集体、国营商店、门铺,全部并于供销社,供销社成为人民公社供销部,变为全民所有制企业,一切生产、生活资料由供销部统包,供销网点减少,但人员反而增加。加上经营不善,盲目虚购虚销,造成严重浪费。1961年7月,将供销部调整为供销合作社,作为集体企业从全民所有制商贸企业中剥离出来,实行商业、供销分设,以便发挥国营商贸企业在商品流通中的主渠道作用。同时,恢复小商、小贩和集市贸易,允许不属统、派购的产品自由进入集市贸易,活跃市场,保障供给。
压减城镇人口 1961年6月,遵照中央《关于减少城镇人口和压缩城镇销量的九条办法》,以及县委精简(下放)领导小组的部署,对城镇人口进行压缩。实行“坚决压缩,实事求是,妥善安排”的原则,在摸清全民制人员底子的基础上,确定精简压缩对象。然后分别召开企事业单位人口、城镇人口和非农业人口等压缩对象动员会,号召顾全大局,为国家分担困难,自愿下乡参加农业生产。分派各有关单位压减任务,规定只许超额完成,不许减少。云溪公社压缩400余人,路口公社精简300余人,文桥公社压减300余人,陆城公社下放500余人,分别占县委、县政府下达计划的118%、115%、118%、120%。
二、调整教育卫生事业
调整教育事业 1962年,中央颁布全日制中小学《工作条例》,教育部颁布《中学生守则》8条、《小学生守则》8条。1963年6月,境内全面贯彻全日制中小学《工作条例》及中小学生《守则》,明确调整教育事业的重点并认真加以落实。调整的重点是:正确理解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小学《工作条例》和中、小学生《守则》,确保学校以教学为主,纠正“大跃进”运动中随便停课、任意压缩教学时间和教学内容的错误作法。调整后,中、小学教学时间每年不少于9个半月,小学一、二、三年级不设劳动课,四年级以上学生全年参加劳动时间半个月。中学减少出外劳动时间,尽量将劳动时间压缩到假期内,保证教师有充足的时间教学,学生有充沛的精力学习。同时,贯彻中央关于“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实行教育“双轨制”,发展半耕半读教育。共办耕读小学20多所,有耕读教师20余人、学生700多名。坚持“农忙耕田,农闲读书”,只教语算不上副课的原则,实行半日制,开办早晚班,使一大批边远山村儿童、多兄妹儿童得到读书机会,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0%以上。同时,适当合并班级,动员超龄学生返乡务农,压缩附设实践班,调整学校布局,缩小学校规模。1961年,小学由1958年116所压减到109所(含完小)。1962年,撤销团结、白荆完小,完小由5所精简到3所。1963年,撤销云溪、白荆完小附设初中班,保留陆城、路口完小附设初中班,将路口附中定名为临湘县第五中学,陆城附中定名为陆城中学,使师资、物力、财力得到合理利用,保证教学质量。幼儿园、托儿所因生育率低儿童减少,加之家庭式的生活形式得到恢复,儿童无须集体安排人员另行关照,绝大部分下马停办。
调整卫生事业 人民公社化时期,各地联合诊所和民办诊所合并改为公社卫生院,实行自负盈亏的管理办法,隶属县卫生科领导。1961年,将公社卫生院改名为联合诊所,恢复其合作医疗机构的集体所有制(简称合作医疗)性质,其人事权、财权、管理权,由诊所人员集体掌握。并调整乡村医疗网点,精简公社原派驻的部分人员,由大队给合作医疗站配备半农半医的医务人员(后称“赤脚医生”),处理常见性外伤和疾病。业务由公社联合诊所培训管理,经费从大队公益金中筹集。到1970年,境内68个大队和松杨湖农场均办起合作医疗。
三、甄别平反,调整政治关系
1961年6月,中央工作会议提出,要对近几年来批判和处理错了的干部、党员甄别平反,调整党同各方面的政治关系。6月15日,中央发出相关指示。接着,省委作出《关于当前甄别和定案的几个问题的意见》。各地陆续开展甄别平反工作。1962年4月,中央又发出《关于加速进行党员、干部甄别工作的通知》,甄别平反工作正式推开。
6月4日开始,境内各公社遵照中央精神,以及县委《关于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关于加速进行党员、干部甄别平反的意见》,成立由党委副书记为负责人的领导小组,加速甄别平反。甄别平反中,本着“严肃认真、区别对待”,“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的原则,重点纠正1957年以来历次政治运动中对部分干部、党员的错误处分和结论,对被蒙冤戴上“反党分子”、“反党错误”、“反社会主义分子”、“反社会主义错误”、“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右倾错误”、“中右分子”、“中游分子”、“下游分子”、“资本主义分子”及“资本主义错误”等十一种政治帽子的党员、干部,宣布取消其“帽子”。对确实犯有违法违纪、贪污盗窃、打击报复、作风腐败等错误的,根据错误大小、情节轻重,按程序给予必要的处分。
1957年~1961年历次政治运动中,境内基层党员、干部受批判处分300多人,大多数人的问题比较简单,多系一事一错,或一句话说错,当时只被错误批判、处分,多数没有文字结论。通过甄别、弄清情况,采取简便方法予以平反,全部恢复名誉和工作。到1963年甄别平反基本结束,共摘“帽子”207人,恢复工作108人。平反时召开干部群众大会,由公社(场)负责人当众宣布处分是错误或基本错误的,宣讲政策,分清是非,化解矛盾,使这些人消除心中的委屈和怨气,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对49名确实犯有贪污盗窃、打击报复、作风腐化等严重错误的人,给予必要的处分。而且允许他们申辩,摆事实,讲政策,使他们心服口服,吸取教训,受到教育。
第 十 一 章
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与学“毛著”热潮
1962年10月,湖南率先开展以反对所谓“五股黑风”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随之,中央推广湖南的作法,以“四清”、“五反”为重点的“社教”运动在全国铺开。境内党组织在领导开展“社教”运动的同时,顺应正在兴起的全党全民学习毛泽东著作的群众运动,组织掀起学“毛著”热潮,对形成好的社会风气产生一定促进作用。但是,由于意识形态领域愈来愈“左”的偏向,把学习运动与个人崇拜结合起来,造成对社会的不良后果。
第一节 反对五股“黑风”与开展
“ 四清”“五反”
一、反对新的五股“黑风”
1962年9月,党的八届十中全会指出:“在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的整个历史时期,在由资本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的整个历史时期存在着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存在着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
10月,省委扩大会议根据中央对阶级斗争形势的分析和判断,决定在全国率先开展全省范围内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心是反对“五股黑风”。会议认为前段纠“左”反“五风”以后,农村又出现单干风、投机倒把风、偷盗风、赌博风、迷信风等新的五股“黑风”,并且把这些问题上升到两条道路斗争的高度,提出如不迅速解决,将不利于争取国民经济继续好转,不利于引导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
11月,境内组织干部群众听取关于县委对中央八届十中全会和省委扩大会议精神的传达,开展以形势教育、阶级教育、方向教育为中心内容的“社教”运动,以及以维护集体经济为重点的反对五股“黑风”运动。
1963年1月17日至2月27日,生产队长以上的干部参加县委召开的干部训练会议。通过学习讨论和摆事实、谈危害,揭发1962年以来境内“阶级敌人”的破坏活动,列举五股“黑风”的各种表现:一是侵占集体土地,煽动单干。揭露出少数“阶级敌人”妄图单干,侵占集体土地和财产的“罪行”。陆城公社洋溪大队一生产队召开群众会,讨论对作业组试行“三包”(包产、包工、包成本)生产责任制,有个富农说:“不说‘三包’,就是‘四包’也不如‘一包’(土地包给个人种)。”二是“投机倒把,扰乱市场”。揭发出少数四类分子(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坏分子)进行“投机倒把”活动。云溪公社荷花大队有个富农,以2元/100斤价收取劈柴,利用亲戚关系在湖北以6元/100斤卖出,一次牟取暴利800多元。三是宣扬迷信,诈骗钱财。有少数四类分子帮人行礼和做道场、算命、修土地庙。四是偷盗成风,乱砍乱伐。路口公社有个富农,唆使在生产队当保管员的侄儿合伙盗窃集体稻谷。境内有少数人乱砍乱伐,破坏森林。五是聚众赌博,扰乱社会治安。有不少四类分子甚至干部群众参与打牌赌博,有个地主1961年到1963年初多次参与赌博,当了8次“宝官”,骗钱600多元。通过揭发,参加训练的干部提高“阶级斗争”觉悟,增强“阶级斗争”观念,表示坚决反对五股“黑风”。同时,进行自我检查,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在“放包袱”中,有的检查了自已敌我不分的问题,有的检查主张和同情单干的问题,有的检查有投机经商行为,有的检查参与打牌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的问题。
会后,各公社(场)负责人分片包干,组织干部深入大队、生产队,同县委抽派的干部一道,发动群众检举揭发,狠刹五股“黑风”。组织四类分子集中训话,勒令他们交代“罪行”、退赔退款,规定只许老老实实,不许乱说乱动,如若再有煽起五股“黑风”行为,加倍惩处。五股“黑风”得以遏制。陆城公社还与监利县杨林公社共同努力,初步解决两地少数农民到南洋洲(陆城公社境内)割湖草损坏集体庄稼,和偷盗公社船只、耕牛等问题。
二、贯彻“双十条”与开展“四清”“五反”
1963年5月,中央制定《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即“前十条”),提出在全国农村进行以清理账目、清理仓库、清理财物、清理工分等“四清”为主要内容的“社教”运动;在城市开展反对贪污、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分散主义、反对官僚主义的“五反”运动。9月,又制定《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即“后十条”。前、后十条合称“双十条”)。后十条在充分肯定前十条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提出“社教”要“以阶级斗争为纲”。
6月下旬,境内各公社(场)集中国家干部和大队干部,学习贯彻“前十条”,发动群众开展“四清”运动。召开贫下中农代表会和生产队干部会,传达中央和省、地、县委精神,并成立贫下中农委员会,为“四清”组织阶级队伍。
1963年6月29日至7月底,生产队长以上干部800多人轮流参加县委举办的训练班,从上到下集中开始“四清”。具体作法:一手抓教育,一手抓发动群众揭盖子。教育干部提高阶级觉悟,放下包袱,自觉革命,组织“四清”小组到社到队,对 1961年到1963年6月的钱、粮、工分、实物等进行认真清理。参加受训的公社(场)干部80余人,放下“包袱”的70多人;大队干部140余人,放下“包袱”的130人;生产队干部620多人,放下“包袱”的610余人,与清算小组所清理的实际结果基本吻合,没有大的“四不清”问题。少数有这样或那样问题的干部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也都自觉革命,放下“包袱”。有些干部还检查过去对贫下中农关心不够,表示一定站稳阶级立场,要像土改时候一样,坚定地依靠贫下中农,进一步增进同他们的阶级感情。各公社(场)共拿出1万多斤粮食、1000多元现金、300多件棉衣、棉被、农具,帮助贫下中农困难户。
7月初,在生产队长以上干部参加县委举办的训练班的同时,境内各地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前十条”和“四清”的意义,发动群众开展“四清”。陆城公社翻印下发县委编印的宣传提纲1000多份,选定多名社队干部作为宣讲员,分成若干个小组下到各大队,在基层干部和群众中原原本本宣讲“前十条”。文桥公社为迅速使“前十条”与群众见面,干部包干到队,召开群众会、贫下中农会,面对面地进行传达贯彻,很快把中央文件精神传达到各家各户。云溪公社和路口公社举办训练班,训练生产队以上的在家干部。然后让这些干部下队入户,把对中央文件和开展“四清”运动的宣传工作做到千家万户。松杨湖农场乘县直各部门干部轮流下场劳动的机会,请县及科局干部进村入户,挨家挨户进行宣传,使“前十条”精神深入人心。
同时,各地就如何开展“四清”按县委要求作出大致安排:第一步,从组织群众生产生活入手,加强阶级教育;第二步,成立工作队,组织专人开展“四清”,对贪污、挪用、多吃多占的“四不清”干部作经济退赔处理;第三步,处理好公私关系,规划集体生产,巩固和发展集体经济;第四步,加强思想、组织和制度建设,结合处理遗留问题。
这次“四清”运动,教育和挽救一批农村基层干部,广大社员群众也受到教育,生产积极性有新的提高。
1964年1月,根据中央《关于印发和宣传农村社会主义教育问题的两个文件的通知》,境内各地又利用各种宣传途径,集中开展对后十条的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认识到在城镇开展“五反”运动是形势的需要,是落实“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需要,决心扎扎实实将这一运动开展起来。
开展“五反”的单位,主要是农场、城镇商贸、供销系统和企业。这些单位多次召开会议,对照中央文件和上级有关精神,要求干部联系实际检查工作和思想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教育大家放下包袱,轻装上阵。检查前,各单位遵照省委“先搞一段评功摆好”的指示,用20天左右的时间组织干部摆成绩、摆进步、摆经验,调动大家的积极性,造成较宽松的自觉革命氛围。松杨湖农场成立松杨湖农场工会委员会,吸收工会会员参加总场和分场召开的干部会,给干部摆成绩、提意见、讲问题,帮助放下“包袱”、认真整改,促进少数有经济问题的干部作出退赔。商贸和供销系统请老工人帮助清理本单位搞分散主义留下的“小家当”、“小钱柜”,制订增产节约措施,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在系统开展顾全大局的教育,出现了热爱国家、关心集体、勤俭办企业的新气象。
第二节 开展“高标准”“四清”运动
与贯彻“二十三条”
一、进行“高标准”“四清”试点
1964年5月,根据省、地委指示:前段“社教”虽然揭发一些政治经济上的问题,但由于发动群众不充分,“四清”不彻底,没有揭开阶级斗争盖子,县委决定抽调县直单位干部100多人,到文桥公社进行“高标准”“四清”试点工作。
工作队下队以后,第一步,扎根串连,访贫问苦,重新组织阶级队伍,培养贫下中农根子。然后采取“参砂子”的办法,把贫下中农根子安排到“四清”骨干队伍中,改组由社、队干部指定的、专帮干部说话的各级贫下中农组织。第二步,揭盖子,彻底“四清”。工作队撇开公社、大队、生产队干部,分别召开群众大会和贫下中农根子座谈会,发动群众查线索、找问题。组织清查小组,从公社到生产队,再次全面清理账目、仓库、财物和工分,划定“四不清”对象。第三步,公开清算,退赔财物。分别召开公社、大队贫下中农代表会和生产队群众会,对“四不清”对象进行逐人退物退款处理。共退赔粮食3000多公斤,人民币3.1万元,布票1300多尺,退工分6700多分。第四步,对敌斗争,组织处理。对有关人员的阶级成分进行认真清理,澄清专政对象底子,批斗思想反动、有破坏活动的四类分子,给问题较严重的干部戴上“四类分子”帽子,作出组织处理。共戴帽子10余人,其中开除党籍、干籍1人,撤职3人。
1964年9月底,试点工作告一段落,转入组织群众兴修水利,大搞农田基本建设,掀起秋冬生产新高潮,以期积累更多“经验”在面上推广。
这次“高标准”“四清”试点,改进干部工作作风,纠正部分基层干部违纪违法、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倾向,以及少数大队、生产队经营管理混乱的问题,调动了干部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但是由于受“左”的思想影响,把许多人民内部矛盾当成是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是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错误地处理一批基层干部,挫伤了他们的积极性。
二、推广“桃园经验”与支援湘阴“社教”
1964年8月1日,中共岳阳地委建立。8月20日至25日,地委召开所辖平江、岳阳、湘阴、临湘、华容5县县委书记和管面上工作的县委副书记等人参加的会议,推广“桃园经验”,安排部署全面开展“高标准”“社教”运动。
8月中旬,境内公社(场)、大队干部参加县委召开的三级干部会议,听取传达地委会议精神和介绍“桃园经验”。会上,结合上级精神,回顾检查前期“社教”。认为前期集中不少精力,做了一些工作,但由于思想认识不明确,运动不深不透。一是对这次“社教”是一次比土改更深刻、更复杂、更艰巨的伟大革命运动的意义认识不足。二是没有深刻认识到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阶级斗争的形式已不是敌人采取公开破坏的方式,而是变换手法、采取隐蔽的“和平演变”政权的形式。三是对待干部的错误缺点,主要不是用革命的方法进行整顿教育,往往是姑息迁就,结果不少干部革命意志衰退,甚至蜕化变质。四是不敢放手发动群众,束缚了群众手脚。五是对贫下中农政治和经济上并未真正翻身体会不深,等等。会上,听取刘少奇1964年8月在湖南的讲话和王光美介绍“桃园经验”的录音报告。王光美1963年11月受刘少奇指派,到河北抚宁县王庄公社桃园大队开展“四清”调研,总结一套“四清”运动经验,提出要“依靠贫农、下中农”,各级干部要下到最基层“蹲点”,放手发动群众,开展“革命四清”。根据“桃园经验”和全县三级干部会议要求,会上,境内公社(场)党委正、副书记检查了各自思想认识上的不足,表示回去后一定推广“桃园经验”,扎扎实实开展“革命四清”。
1964年8月底,境内推广“桃园经验”,全面开展更大规模的“社教”运动。各地先用一个多月时间,自上而下层层集中训练干部,调整贫下中农组织。然后从以阶级斗争为纲,重新“四清”入手,大搞思想革命,狠抓经济退赔。到12月底统计,包括先行试点的文桥公社在内,又清出一批“四不清”干部。这些干部(包括部分生产队干部)中已退赔的600多人,占应退赔干部总数80%以上;退款5.5万元,占应退款的87%;退粮食1.8万公斤,占应退粮食的90%,其余未退赔的均作出分期分批退赔规划。对于“四不清”问题较严重的干部,充分发动贫下中农,大揭两条道路斗争的盖子,进行严厉的批评和针锋相对的斗争,其中大多数干部放下包袱,主动退赔,积极工作。
9月,根据地、县委部署,各公社(场)共抽调30多名干部组成工作队,赴湘阴县城南区开展系统的“社教”运动。1965年9月,又组织第二批“社教”队员40余人赴该县长仑区开展“社教”。“社教”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组织阶级队伍。明确这次“社教”由工作队领导,把当地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撇到一边。工作队入村后,采用类似土改中访贫问苦、扎根串连的方法,与贫下中农同吃同住同劳动,组织贫下中农阶级队伍,开展反对“四不清”的斗争。第二阶段,贯彻中央“二十三条”,不再按“桃园经验”办事,把,“四清”转到“清政治、清思想、清组织、清经济”上来,部分纠正1964年下半年推广“桃园经验”以来的一些“左”的作法,解放一批农村基层干部,组织群众搞好生产,促进经济发展。
1966年8月,湘阴“社教”队撤销,境内未再继续开展 “社教”运动,开始全面转入“文化大革命”。
三、学习贯彻“二十三条”
1964年12月至1965年1月,中央政治局讨论制定《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简称“二十三条”)。“二十三条”纠正1964年“四清”运动以来某些“左”的倾向,强调看待干部要一分为二,肯定干部多数是好的或比较好的,要尽快解脱他们,逐步实行群众、干部、工作队“三结合”;“四清”要走群众路线,不搞神秘化,不搞人海战术,要落实在发展生产上,要把增产作为搞好“社教”的标准之一。
1965年1月下旬,境内各公社(场)按照省、地、县委有关会议要求,及时将中央文件精神传达到基层,组织宣讲,使文件精神很快与群众见面。随之,召开各种会议,利用墙报、黑板报、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宣传“二十三条”,教育干部群众要正确估价干部队伍,要看到干部中大多数是好的和比较好的,对犯有错误的干部不能“一棍子打死”,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对那些有轻微“四不清”问题或有问题但交代好的干部,要尽早将他们解放出来。同时,要求干部要相信党、相信群众、相信自己。通过大张旗鼓的宣传贯彻,广大干部群众思想明确,生产劲头更足了,都说:“‘二十三条’为贫下中农撑腰,为犯错误的干部指明方向,为没有犯错误的干部敲了警钟”。
1965年2月6日至16日,公社(场)、大队干部参加县委召开的三级干部会议,进一步学习“二十三条”,澄清思想,提高觉悟。之后在境内迅速掀起两个高潮。一是广大基层干部以“二十三条”为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端正思想,放下包袱,轻装上阵,掀起争做“四好”(交待好、退赔好、工作好、生产好)干部的高潮。到2月底,又有100多人主动退赔,共退款7000多元,退粮食1600公斤,退工分1.12万分,基本退清1964年推广“桃园经验”进行“高标准”“四清”中清出的经济问题。二是干部放开手脚,大胆领导,带领群众掀起生产高潮。陆城公社党委带领群众兴建陆城变电站,安装主变压2台、容量5000KVA,架设输电线路,解决部分农田排灌问题。松杨湖农场继1964年10月修筑擂鼓台分场1700米灌渠后,1965年冬又大搞田园化建设,平整土地1万多亩,实现田成方、渠成网。各公社(场)党委重视科学种田,发动群众,首次推广“农垦58”水稻矮杆品种取得成功,粮食生产获得大丰收。1965年,境内工农业总值1550万元,其中工业总产值30万元,农业总产值1520万元,粮食总产量3.2万吨,比国民经济调整后收成最好的1962年增长19%,实现不向生产队购过头粮的目的,较好地落实党中央“藏粮于民”的号召。
但是,“二十三条”片面强调这次运动的性质是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斗争,是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指出“这次运动的重点是整党内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这一错误方针为后来“文化大革命”把斗争矛头指向党的各级领导提供了理论依据。
第三节 掀起学“毛著”热潮
推广汨罗经验学哲学。1960年,省委召开广播大会,号召全省广大干部群众学习毛泽东著作。1月18日,湘潭地委在湘阴县汨罗公社举办理论教员训练班,组织现场参观,推介汨罗公社学“毛著”学哲学的经验。
次年5月,境内各公社(场)机关向汩罗学习,开始结合学习和工作学哲学。
1966年5月,在全民学“毛著”掀起热潮以后,省委组织省、地、县、区、公社主要负责人和部分生产大队、生产队干部,到广东学习开展学 “毛著”的经验,同时推介汩罗学哲学的作法。自此,境内在学“毛著”的同时,掀起学哲学热潮。学习的主要内容是:《矛盾论》、《实践论》等哲学著作,弄清什么叫矛盾,如何区分矛盾的主要方面与矛盾的次要方面,如何看待矛盾的对立统一和矛盾的相互转化,以及一分为二等基本哲学观点,了解内因与外因及主观与客观等哲学常识。学习的主要方法是:联系工作、生产实际,运用辨证唯物主义的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如在工作和生产中学会抓主要矛盾,在遇到困难和问题时注重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化不利因素为有利因素,千方百计克服困难解决问题。学习的形式是:培训学习与现场学习、集体学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各大队党支部设立宣教委员,生产队设立学习辅导员,开办政治夜校,利用晚上或雨天时间组织干部群众学习。同时也规定一些具体的内容,让干部社员在家里自学。
1966年起,在全民学“毛著”热潮中,田边地头、工厂车间,每到休息时间人们到处学哲学、讲哲学:“牵牛要牵牛鼻子”,“十个指头弹钢琴”、“一把钥匙开一把锁”、“不能头发胡子一把抓”、“不要抓了芝麻丢了西瓜”、“人的因素是第一位的”、“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作用”,等等,成为干部群众的口头语言。
学哲学改变人们的思维观念和思维方法,对于解放思想、发展经济和正确处理党群干群关系发挥一定积极作用。
干部、积极分子带头学“毛著”。1962年党的八届十中全会后,为适应国民经济调整,正确处理好经济建设与各方面的关系,境内公社(场)、大队干部多次参加县委举办的干部轮训班和报告会,结合形势、政策学习,学习毛泽东《论十大关系》、《我们的经济政策》、《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等著作,逐步树立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发展农业和发展工业及其他社会各项事业相互促进的思想,既为全面调整国民
经济奠定思想基础,又取到学习毛泽东著作的示范作用。
1963年,省委作出关于组织全党学习经典著作的决定,县委成立理论学习小组,公社(场)、大队干部通过上理论课和自学,加强对毛泽东《整顿党的作风》、《反对自由主义》、《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等著作的学习,接受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优良传统教育,有针对性地解决单位中党的建设和党的生活中存在的问题,注重贯彻民主集中制,增进党内团结,密切党群关系。
次年3月,省委发出《关于组织全党重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决定》,县委作出相应《决定》,并以县委理论学习小组为基础,成立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培训公社(场)毛泽东思想学习辅导员。境内各公社(场)党组织结合“四清”、“五反”,除参加县委组织的轮训学习外,开始定期组织大队以上干部培训,系统学习《整顿党的作风》、《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以及《矛盾论》、《实践论》、《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等毛泽东著作,教育干部积极投入“社教”运动,自觉放下包袱,开动机器,做到“‘四清’、生产两不误”。
此后至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各地逐步掀起干部带头学“毛著”热潮。公社(场)党委成员做到“三带头”:带头学原著,带头写心得,带头用毛泽东思想作指导解决实际问题。各公社(场)机关办学习专栏,每期办专栏党委成员带头写学习心得体会。公社(场)干部坚持每月集中学习两次,一次1天或半天,雷打不动。同时,每月组织大队干部集中学习1到2天,也是雷打不动,不受任何干扰,保证干部走在学“毛著”热潮的前头。
并且注意培养和发现干部群众中的先进典型,评比“学习毛主席著作积极分子”,总结他们的学习经验,组织报告会、经验交流会,让他们到各地介绍经验,带动全社会掀起学“毛著”热潮。
全民学“毛著”。1962年至1965年,中央及各级党委开始把活学活用毛泽东著作摆在高于一切、先于一切、大于一切的位置,强调人人都要背诵《为人民服务》、《愚公移山》、《纪念白求恩》这三篇文章(统称“老三篇”),提出要用毛泽东思想改造一切,要向雷锋、焦裕禄学习,活学活用毛主
席著作。由此掀起全民学“毛著”热潮。
全民学“毛著”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对促进社会风气好转,社会治安改观取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在学习热潮持续高涨后,受单纯突出政治及“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影响,出现形式主义、实用主义、教条主义,以及简单化、绝对化的倾向,造成社会封闭、人们思想僵化的严重后果。
第 十 二 章
“文化大革命”全面开展
1966年5月,毛泽东亲自发动和领导的“文化大革命”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境内掀起红卫兵“造反”运动,党政机关受到冲击,各级党组织瘫痪,“造反派”全面夺权并开始“全面内战”。在部队“三支两军”和各级革命委员会建立后,基层党组织得到恢复。但随后又开展大规模的“斗、批、改”和“三查一清”、“一打三反”等群众性运动,使阶级斗争扩大化,经济建设受到严重影响。
第一节 “文化大革命”兴起
与各级党组织瘫痪
一、贯彻“五一六通知”
1966年5月16日,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按照会前毛泽东决定,通过《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通知》(简称“五一六通知”),号令全党高举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旗帜,彻底揭露反党反社会主义学术权威的资产阶级反动立场,批判学术界、教育界、新闻界、文艺界、出版界的资产阶级反动思想,夺取文化领域中的领导权。6月1日,《人民日报》发表《横扫一切牛鬼蛇神》的社论,“文化大革命”在全国兴起。
1966年6月,境内公社(场)党组织遵照上级指示,集中学习“五一六通知”,部署开展“文化大革命”。成立“文化大革命”领导小组,抽调干部组成工作组,配合县委派出的工作组进驻所属中学、教育组,一场轰轰烈烈的“文化大革命”首先在教育界展开。各中学张贴大字报,召开批判北京市邓拓、吴晗、廖沫沙“三家村”的批判会,并上挂下联,抓“小邓拓”和“黑帮分子”。月底,部分学校成立红卫兵、红小兵等“造反派”组织,批判资产阶级走资派及学校的“反动学术权威”,一些学校行政人员和教师被戴上“走资派”和“反动学术权威”的高帽子,受到各种不同形式的批斗。
7月,全体教师集中到县城整训一个月,开展揭发批判,实行人人过关。不少人或因是学校行政,或因是教学骨干,或因家庭出身地主、富农、资本家,或因此前在历次政治运动中被戴上“右派分子”、“坏分子”等帽子被揪斗,其中少数人还被开除回家,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或送劳动改造。
8月8日,党的八届十一中全会作出《关于开展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简称“十六条”)。“十六条”指出,前段各级党委派出的工作组“实际是站在资产阶级立场上,反对无产阶级革命”,决定撤销工作组。
9月底,贯彻省委主要负责人的“九二四”报告精神,开展对“造反派”的反击。
10月,根据教育部指示,各学校不再举行期考和毕业考试,开始停课闹革命。
二、红卫兵运动
1966年8月18日,毛泽东首次在天安门接见百万群众和红卫兵,表示坚决支持红卫兵的“造反”行动。随之,红卫兵运动在全国蜂起。
同月下旬,境内学校均建立红小兵、红卫兵组织,有大部分教师和学生参加。红卫兵臂戴红袖章,肩挎“毛主席语录”袋,高唱“造反有理”歌,揪斗学校负责人和教师,冲击公社(场)机关,很快引起社会混乱。
红卫兵以大破“四旧”(即“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为名,到处张贴标语,举行集会,高喊“向封资修开火”、“向旧世界宣战”、“横扫一切牛鬼蛇神”的口号,大肆收抄古典书籍,砸文物古迹。一些学校和个人珍藏的古典书籍、古典文化工艺品、古文书档案、地方剧团的古式服装等,概被收缴焚毁。其中陆城文庙(学宫)仅存的正宫大成殿被拆毁,云溪的观音堂及各处的祠堂、牌位、石墓石碑等古建筑和历史文物被砸烂,所有宗教场所受到冲击,一些以地名或掌故起名留传已久的大队、学校名称被取消,冠之以带有政治色彩的称谓。“文化大革命”变成“大革文化的命”,对民间和社会传承文化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
1966年9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通知,要求各地组织大中学校革命学生或教职工代表到北京参观“文化大革命”运动。10月,境内学校组织50名红卫兵,由县文教科一名副科长带队赴京参观,同各地涌向北京的红卫兵一起在天安门广场受到毛泽东等中央领导接见。
10月,红卫兵开始在全国大串联。境内红卫兵三五相邀,或到韶山、湘潭、长沙等地参观毛泽东故居和毛泽东学习生活过的地方,或赴浏阳、井冈山观看秋收起义和红色根据地旧址。各公社(场)也在交通要道设立接待站,接待境外来串联的红卫兵。直到11月底中央发出通知结束串联,才撤销接待站,停止大串联。
三、“造反派”夺权与各级党组织瘫痪
1966年下半年,境内机关、工厂、农村开展“文化大革命”,纷纷建立各种名目的“造反派”组织。一时间工厂停工,机关无人上班,农民进城串联。“炮打司令部”、“造反有理”、揭批“走资派”的声浪遍及城乡,大字报铺天盖地,文化大革命变成一场大规模的政治运动。
1966年10月,在林彪“踢开党委闹革命”的口号鼓动下, “造反派”组织冲击党政机关,到处张贴大字报,指名道姓批判单位党政负责人。陆城公社党委贯彻省委同年9月15日的通知精神,“坚守岗位”“挺起腰杆”,组织群众抓紧秋季生产。“造反派”组织说是执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揪斗党委书记谭福先。一时间境内约有一半以上的公社(场)、大队、生产队干部被围攻批斗,少数的甚至被殴打。
1967年1月下旬,在上海“一月革命”风暴的影响下,各公社(场)党政负责人和大队干部、生产队长多数又被批斗,并被当成执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黑干将”,勒令靠边站。机关被“造反派”占领,各级党组织陷入瘫痪状态。
第二节 “三支两军”与各级“革委会”建立
一、“全面内战”
1967年春夏之交,部队介入地方“文化大革命”,地、县相继成立以部队负责人为主的生产领导小组。境内公社(场)及各系统开始组建相应的领导机构,成员主要是单位部分负责人和部分“造反派”组织头头。一些没有参与领导机构的“造反派”组织则联合起来,反对这种“两结合”的领导班子,两派围绕解放干部问题争吵不休,派性斗争不断升级,“造反派”之间的武斗频频发生。
“全面内战”期间,境内发生多起较大规模的武斗,造成9人死亡。直到同年9月5日,中央发布收枪命令,要求各“造反派”组织联合起来,武斗才逐步刹住。
“全面内战”造成人人自危的严重混乱局面,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
二、“三支两军”
1967年1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和中央“文革”小组下发《关于人民解放军支持革命左派群众的决定》,人民解放军开始实行“三支两军”(即支持“左派”,支持工业生产,支持农业生产,实行军管,进行军训)。2月,中国人民解放军临湘县人民武装部成立“支左”领导小组,奉命执行“三支两军”,介入地方“文化大革命”。
1967年8月,县“支左”领导小组和“三支两军”的解放军在云溪、路口、文桥、陆城等地宣传毛泽东“要文斗,不要武斗”的指示,以及中央《七三》布告,动员“造反派”实行革命的“大联合”。当时正是林彪、江青一伙煽动的无政府主义和极“左”思潮到处泛滥,境内 “造反派”组织之间严重对立。支左领导小组和“三支两军”的解放军不顾个人安危,到两派中反复做工作,筹划“大联合”。同时,帮助公社(场)组建抓革命、促生产的临时班子,代行被冲击后业已瘫痪的公社(场)党政机构,努力支撑和稳定已经混乱的局面。
9月5日,中央军委发布命令,集中收缴“造反派”组织中的枪支弹药。县“支左”领导小组和“三支两军”的解放军出动宣传车,在境内城乡广泛宣传中央军委命令。各公社(场)武装部门干部积极配合,协助解放军收缴枪支弹药。
11月,一个班的解放军战士到松杨湖农场“支左”。多次召开“造反派”头头会,宣传革命“大联合”的重要意义,劝诫要以大局为重,“求大同,存小异”,“联合起来一致对敌”,把斗争矛头指向“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并发动群众,收缴枪支弹药。到12月底,境内共收缴枪支70余件,“造反派”之间的全面内战终于结束。“三支两军”促使各“造反派”实行“大联合”,为建立各级暂行工作机构革命委员会铺平道路。
三、各级革命委员会建立
1968年2月25日,岳阳地区革命委员会成立。5月,临湘县成立“革委会”。接着,境内各公社(场)、大队及其他单位系统先后建立“革委会”或革命领导小组,暂行本单位、本系统的党政职权。
各级各单位“革委会”或革命领导小组的组成基本按照协商的原则,成员中已解放出来的单位负责人,大联合后的“造反派”组织代表,在群众中有一定影响和威信的工、农、兵(武装部干部、民兵)代表各占一定的比例,这种组成形式简称“三结合”。其中,公社(场)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大多数仍为原来县委任命的人选,只有极个别的由县“革委会”党的核心领导小组作适当调整,但党组织并没有恢复。“革委会”主任有的是由单位原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有的是由在群众中有一定影响和威信的干部代表担任。大队“革委会”主任绝大多数为贫协主席兼任。
“革委会”或革命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全面落实毛主席最新指示,开展革命大批判;开展“三查一清”(即查国民党黑线,查叛徒,查走资派,清理阶级队伍),打击一小撮阶级敌人;完成整党、精简机构等各项任务;“抓革命,促生产,促工作,促战备”。但是,由于“革委会”是“文化大革命”的产物,实际工作中仍然执行“左”的路线。
第三节 “斗、批、改”运动
一、开展“革命大批判”
1968年,按照毛泽东“要斗私批修”的指示和上级“革委会”的要求,境内各项工作“一切以大批判开路”,并且把开展“革命大批判”做为“斗、批、改”(斗争走资派,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改革一切不合理的规章)的首要任务,持续紧抓不放。
1968年3至4月,按照省“革委会”筹备领导小组及地、县“革委会”部署,境内“革委会”、革命领导小组发动群众上挂下联,开展批判省“造反派”组织的斗争,揭露其破坏“大联合”、企图搞垮各级“革委会”的阴谋,教育争取受蒙蔽群众,团结大多数,促进“大联合”和“三结合”进程。
7月,省“革委会”下发《关于掀起大揭发、大批判湖南党内最大走资派高潮的通知》。境内各地按照地、县“革委会”相应《通知》,上串下联,掀起层层揭发批判湖南党内最大的“走资派”,及本地本单位的“走资派”。
党的八届十二中全会公报发表,指出刘少奇等人是党内最大的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各地又层层召开批斗会,大批刘少奇在本地区本单位的“代理人”,继续掀起批斗本单位“走资派”的高潮。
此后至1971年林彪反党集团败露,大批判更加频繁更加广泛。批判刘少奇的“三和一少”、“三自一包”、“四大自由”及地主资产阶级的人性论。批产量责任制、“定权发证”等。工交系统批所谓生产第一、物质刺激、爬行主义、洋奴哲学。教育系统受江青策划出台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纪要》
“两个估计”①的影响,大破师道尊严,大批“臭老九”,大批所谓分数挂帅、读书做官论,等等。卫生系统批所谓技术第一,专家治院、外行领导内行。农村从公社到大队到生产队,批所谓“三自一包”、“四大自由”,等等。
这场持续多年的“革命大批判”,大搞无限上纲,颠倒黑白,混淆是非,搅乱人们的思想,影响工作和生产,对思想、经济等各个领域造成严重危害。
二、“清理阶级队伍”
1968年5月20日,中央下达有关《通知》,要求各地有步骤有领导地开展“三查一清”。
7月,中央下发毛泽东批发的《“七三”布告》和《“七二四”布告》,要求各地深入开展“三查一清”。接着,省“革委会”和省驻军支左领导小组决定,9月至11月分三个阶段,进一步清理阶级队伍。
9月初,境内公社(场)按照省、地、县“革委会”安
① 即解放17年来“毛主席的无产阶级教育路线基本上没有得到贯彻执行”,“资产阶级专了无产阶级的政”;大多数教师和解放后培养的大批学生“世界观基本上是资产阶级的”,“是资产阶级知识分子”。
排,抽人同县“革委会”组成的工人、贫下中农宣传队,下到基层发动群众,掀起以“三查一清”为中心的清理阶级队
伍的群众运动高潮。连续几次从干部、职工、教师和农民中
揪出一批所谓走资派、国民党残渣余孽、坏分子、阶级异已分子、蜕化变质分子、现行反革命分子。其中,“走资派”和执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干部,除个别确有多吃多占、经济手续不清或贪污等问题,绝大部分人的罪名都是强加的。另外少数人的政治历史问题,在解放初期早已作出结论,这次又把他们重新揪出来戴高帽子批斗,又造成一批冤假错案,株连不少家属子女。
1970年初,中央先后发出《关于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的通知》、《关于反对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的通知》和《反对铺张浪费的通知》(简称“一打三反”),给清理阶级队伍注入新的内容和新的推动力。
1970年2月,境内掀起一场声势浩大的“一打三反”运动。虽然查处一批经济案件,收缴一批赃物,但由于“左”的影响,错整了一批好人。
次年6月,又在城镇机关开展清查“五一六”反革命集团运动,多名并无劣迹的“造反派”组织成员被拘押捆打,逼迫交待“反革命罪行”。
1973年9月,各公社(场)组织工作队,结合“一打三反”,对农村社队按“三分之一”分期分批开展“斗、批、改”,又错伤一些好人。据1974年底统计,整个清理阶级队伍中,境内被揪斗的共有600余人,属于人民内部矛盾的500余人,占80%以上,由于乱批乱斗,造成非正常死亡13人。
三、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
精简机构、下放干部 遵照毛泽东“精兵简政”、创办“五·七干校”、干部下放劳动等指示,1968年7月,境内划出松杨湖农场六分场二队、四队、五队和新建4个生产队1082亩土地,建立临湘县“五·七”干校。11月,县委、县人委(即县人民政府)等机关的“走资派”、“保皇派”和地主、富农家庭出身的干部250人,由“造反派”押送到该干校开荒造田,进行劳动改造和“斗、批、改”。其中,绝大部分人受到不应有的批判和迫害。1969年秋,干部开始大批下放农村劳动,境内数百名干部、教师、医务人员,和文艺工作者、城镇居民、经营合作组织成员、集镇小厂工人被下放农村“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同时下放的还有 200多名省公、检、法等政法部门干部和地、县干部。这批干部和职工后来绝大部分返回原单位,极少数一直留在境内,有的还担任负责干部或走上重要工作岗位,为云溪的发展和建设作出贡献。8月,按照“科局砍掉,公司取消,政企合一,同类合并”的精简机构原则,县属松杨湖机砖厂、陆城油脂厂,各粮站、商业、供销、邮政等,划归公社管辖。
贫下中农管理学校 1969年,境内组织近百人组成贫下中农管理学校委员会(简称“贫管会”),进驻学校领导“斗、批、改”,管理学校办学方向,担任阶级斗争教育课和生产技术课教学。并将在外地教书的小学教师招回原籍任教,取消原工资待遇,同社员一样实行计工付酬。次年,纠正这一做法,恢复其公办编制,交回教育部门统一管理。
“教育革命” 1968年2月,中央下发关于坚决执行毛主席论教育革命的《通知》,境内各类学校迅速掀起学习、宣传《毛主席论教育革命》的群众运动,把 “斗、批、改”作为首要任务,从多个方面开展教育“革命”。其中最主要的是随着全国废除高考制度,中、小学毕业生实行“四个面向”,到基层去,到农村去。同年10月,中、小学年制合并为“九年一贯制”,小学5年,中学4年,(其中初、高中阶段各2年)。1970年,小学改秋季始业为春、秋季均始业,中学改为春季始业。教学内容均以毛泽东语录、阶级斗争理论为主,并大办工厂、农场,进行军训,开展“学工、学农、学军”活动。
知识青年上山下乡 1968年12月,毛泽东发出“知识青年到农村去”的指示。接着,境内先后有近百名在外地读书的初、高中学生“社来社去”,回乡“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有数百名长沙、湘潭、株洲等城市的知识青年来插队落户。有长炼、岳化500余名初、高中毕业生,入居陆城公社滨江、基隆、黄金大队“知识青年居住点”,边劳动边接受再教育。直到1981年,这些城镇知识青年才全部回城。知识青年通过接触社会和实际生产、生活,磨炼意志,增长才干。但是驱使大批往、应届青年学生上山下乡,浪费国家资金、资源,影响青年正常成长,妨碍人才培养,是一种得不偿失的实践。
建立合作医疗制度 1968年起,境内医疗卫生系统打乱以前国民经济调整后规模适度的格局,建立合作医疗制度,实行“公社有卫生院,大队有合作医疗站,生产队有卫生室”。医务人员多数是从贫下中农中选拔出来的“赤脚医生”,采取“自种、自采、自制、自用中草药”的方法,实行“土医、土法、土药”治病,对缓解农村缺医少药起到一定作用。但这种片面强调规模一哄而起的作法,挫伤群众办合作医疗的积极性,对后来推广新的合作医疗带来负面影响。
第四节 整党建党与支援工业落户农村
一、整顿建立各级党的核心组织
1967年,针对各级党组织处于瘫痪状态,党员停止组织生活,中央先后发出《关于已经成立革命委员会的单位恢复党的组织生活的批示》,和《关于整顿、恢复重建党的组织的意见和问题》等文件。1968年元旦,“两报一刊”(即《人民日报》、《红旗》杂志、《解放军报》)联合发表毛泽东的“五十字”建党方针:“党组织应是无产阶级先进分子所组成,应能领导无产阶级和革命群众对于阶级敌人进行战斗的朝气蓬勃的先锋队组织”。
1968年5月,境内各地组织宣传队,深入大队、生产队分别召开群众会、党员会,宣传中央文件和“五十字”建党方针,并遵照中央文件精神和“五十字”建党方针,以及后来省“革委会”整党建党工作会议要求,分五个步骤,开始整顿和建立各级党的核心组织。五个步骤是:大学习大批判,结合清理阶级队伍,恢复党的组织生活,发展新党员和建立健全党的各级领导班子。
在整党中,要求每个党员用毛泽东的建党思想,彻底批判刘少奇的“修正主义建党路线”;结合自己的思想实际,运用“继续革命”的理论“斗私批修”,“在灵魂深处闹革命”。各级党组织按照毛泽东的指示:“每一个支部都要重新在群众里头整顿,要经过群众,不仅几个党员,要有党外的群众参加会议,加以评论”,实行开门整党。同时,“吐故纳新”,注意把“造反派”中的优秀分子吸收入党。
1969年5月,经过一段时间思想和组织上的整顿,境内各公社(场)“革委会”党的核心领导小组成立。随后,各大队、企事业单位、学校党的核心组织相继建立。
但是,由于把“对阶级敌人进行战斗”,和对以刘少奇为代表的“资产阶级司令部”及其在各地的“代理人”的斗争作为建党的唯一标准,各级党的核心组织不敢抓生产、抓工作。而且还有不少敢于坚持真理、讲真话、实事求事、埋头苦干的好党员,被扣上资产阶级“代理人”的帽子,无法站出来工作,党组织的无产阶级先锋队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能得到应有的发挥。
二、各级党组织恢复活动
1971年1月18日至23日,境内各公社(场)及路口镇(1970年7月划为县属镇),指派党员代表参加中共临湘县第三次代表大会。大会选举产生中共临湘县第三届委员会,选举董志文,孙玉珍、梁林祥、彭光勤、邝生友、李元香、张守珍(女)等7人组成常务委员会,书记董志文、副书记孙玉珍、梁林祥。这次党代会召开,标志着由于“文化大革命”“造反派”夺权而瘫痪将近4年后的云溪所在地上级党组织恢复正常活动,这对于巩固和加强党的领导,推动各项事业的发展有深远的意义。但是,由于大会是在“文化大革命”动乱尚未平息的特定历史条件下召开的,对“文化大革命”作出错误的肯定。会议通过的“报告”和“决议”提出要以党的九大修改的《党章》为纲,夺取“文化大革命”的新胜利,导致后来前进道路上出现新的曲折。
同年1月至4月,云溪公社、路口公社、文桥公社、陆城公社、路口镇和松杨湖农场先后召开党代会,重新选举产生公社(镇、场)党委会。至此,境内各公社(镇、场)党委全面恢复。随之各大队(居委会、分场)、企事业单位、学校党支部得到恢复,95%以上的党员恢复组织生活,出现较为安定团结的新的政治局面。
各级党组织恢复活动,原“革委会”、革命领导小组党的核心组织随之自行撤销。
同时,按照毛泽东提出的“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指示,公社(镇、场)党委和各基层党支部迅速实行一元化领导,各级“革委会”、革命领导小组都在本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履行职能。
三、支援长炼、岳化落户云溪
1967年前后,党中央和国务院号召,要大力开展有关备战的“三线”建设。湖南属于“三线”建设省份。
1965年至1971年,境内党政机构积极响应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号召,“抓革命,促战备”,发动干部群众支援“三线”工业落户境内。
支援长岭炼油厂落户云溪 长岭炼油厂(原代号6501工程,即现中国石化集团长岭炼化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长炼)。1965年1月25日,经中央批准中国石油工业部的报告,同意其在长江南岸的湖南省建设一座炼油厂。经有关专家、学者反复勘察比较,并考虑当时的国际环境及“三线”建设的要求,最后确定厂址选择在路口公社及文桥公社的结合部长岭大队。此地位于京广铁路与长江水道之间,交通运输方便且又比较隐蔽。厂名定为“石油工业部长岭炼油厂”。又因这项工程是1965年1月由中央决定兴建,所以当时被称作“6501”工程或“6501工厂”。该厂初始设计原油加工能力为250万吨/年,催化剂生产为6000吨/年。1967年3月,石油工业部决定除建设一套微球催化剂装置外,还增加氢和铂两套炼油装置,以及以研究炼油催化剂为主的研究所。1968年5月,国家计划委员会及建设委员会两单位的军管会联合发文,批准长岭炼油厂的“建厂任务书”,决定炼油厂为燃料型,规模为年加工原油能力250万吨,并始建常减压、催裂化、延迟焦化、铂重整等生产装置。1969年初,长炼正式开始建厂,1970年初开展生产装置安装大会战。至1971年5月7日建成投产,首次试车成功。
为支援长炼落户,1965年5月26日,湖南省人委(即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函通知临湘县人委会:“6501第一期工程用地较急,可以尽量在多利用荒山荒土,不占或少占耕田的原则下,边施工、边办理征用手续。”从1965年8月至1970年6月,境内先后8次给长炼征用文桥、路口两个公社7个生产队的土地2219.06亩(其中水田350亩,茶园170亩,旱地210亩,社员个人自留地35亩,宅其地11亩,其余14430.6亩均为荒山荒土或有林坡地,耕地面积仅占用地总面积的35.1%)。文桥公社小桥大队的陈家冲、王李家冲、小贝桥、新屋,路口公社长岭大队的乔家西头等5个自然村(屋场),共115户村民在限定时间内整体迁出作业区。相关公社、大队、生产队都有专门班子实施征地、拆迁、移民,实行一条龙服务,基本上都是边办手续边建设,从未因土地交割不及时而延误施工进程。同时,为支援长炼修建油港处(即原油码头),1966年3月,在陆城公社陆城大队沙窝等地征地200多亩。长炼及油港处作业区周边和长炼至油港处近10公里道路沿线,数千群众参与施工建设,保证了长炼各有关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支援岳阳石油化工总厂落户云溪 岳阳石油化工总厂(原代号2348工程指挥部,即现中国石化集团巴陵石化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岳化)。1969年8月7日,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报请中央军委向国务院提交报告,为改善部队被服、装备的耐穿耐用性能,减轻战士负荷,建议利用炼油厂的炼厂气及石油芳烃为主要原料,筹建一个为国防服务的石油化工企业。1969年9月7日,该报告得到周恩来批准,并作为国防“三线”建设的重点项目,由总后勤部抓紧组织实施。总后党委根据这一批示,立即组建2348工程指挥部,指挥部设云溪。按照分散、隐蔽的原则,将厂址选在云溪火车站南侧,离长岭炼油厂不足10公里的云溪公社所属五星大队的八条山沟。与此同时,国家化学工业部将中南化工筹建处移交给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管理。从1969年冬季开始,大批工程兵部队、复员转业军人、下放知识青年,以及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共3万余人,从全国各地汇集云溪五星大队的山沟参与工程建设(高峰时期达6万人)。整个指挥系统采用军队编制系列,工程建设进展迅速,半年时间完成涤纶抽丝装置主体工程。同时还完成5300米的外供水管线路铺设及万吨清水沉淀池工程,架设了从城陵矶至施工现场14.8公里的11万伏高压线路。该厂原设计建设“三纶两脂三橡胶”装置,即锦纶、涤纶、腈纶,环氧树脂、改性聚本稀树脂,以及顺丁橡胶、丁腈橡胶、异戍橡胶生产装置,分两期组织建设(其中腈纶工程因工艺技术和环境保护问题于1974年下马,丁腈橡胶工程因基建计划调整于1974年停建,异戍橡胶工程因工艺技术不成熟也未实施)。1971年5月,涤纶抽丝和锦纶抽丝投料试生产取得成功。
岳化选址后,1969年12月10日,湖南省革委会生产指挥组行文,批准第一期工程征用土地1847.27亩。但到1970年夏,根据临湘县“革委会”实地测量,实际用地已达2595亩,且基本上只量了耕地(其中水田1454.9亩,茶园471亩,旱地544亩,耕地面积占整个用地面积95%以上) 。对已超过的面积,为核减农民上交任务,云溪公社组织有关大队、生产队补办了征地手续,但仍只限于耕地。至于已经占用的荒土、林地,在“一切为了战备”、“支援‘三线’建设”等口号下,均未办理征用手续。征地涉及该公社五星大队的青龙、马垅、叶家、金刘冲、杨家冲、甘冲、四屋、卢石桥、姜家、青年、联合、白竹坡等12个生产队31个屋场,217户975人。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整体迁出原居住地。在时间紧迫、群众困难较大的情况下,为既要解决好“给工程腾地”的急需,又要满足广大拆迁户“离土不离乡”的要求,除指挥部给每个迁建户所拆房屋每平方米23元的包干补偿费外,其它动员、拆迁、安置、还建等大量工作,概由所在公社、大队、生产队的党员、干部包屋场包住户组织实施。217户迁建村民,除集中组建一个“新建队”,其余均分散安置在周边屋场。后来为满足岳化不断扩大的需要,不少迁建户又进行第二次拆迁。1970年,在陆城公社滨江大队又征地200多亩,支援岳化修建彭家湾取水车间。同年2月,该公社发动近万名劳力,帮助修建从云溪八一桥至彭家湾长江边的公路,实行大队生产队层层划段包干,苦战一个多月,修路10多里,保证水取水车间如期建成,投入使用。
支援长炼、岳化落户境内,以及后来支援始建于1956年紧邻区境的岳阳电厂二期工程在松杨湖征地扩建,为提升云溪区域地缘优势,改变境内传统经济结构,和后来云溪区划并逐步发展成为岳阳市现代化的工业新区奠定基础。但是由于当时“左”的错误路线影响,工程上马过快过急,在征地、拆迁等方面给后来处理厂地历史遗留问题造成较大困难。
第 十 三 章
“文化大革命”的反复与终结
党的九届二中全会后,特别是1971年“九一三”事件林彪反党集团彻底败露后,境内各级党组织遵照中央部署,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组织开展批陈、批林整风,部分纠正“左”的倾向,各项工作呈现新的转机。但是由于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干扰,开展“批林批孔”,错误地“批邓、反击右倾案风”,全面整顿以来刚刚出现的好势头又遭到破坏,广大人民群众进行了不同形式的抵制。1976年党中央一举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篡党夺权的阴谋,长达10年的“文化大革命”才终于结束。
第一节 批陈、批林与部分纠“左”
一、批陈整风
1970年8月23日,在庐山党的九届二中全会上,林彪、陈伯达反党集团在设立国家主席和鼓吹“天才论”等问题上抢先发难,毛泽东察觉后严厉指出,陈(伯达)“唯恐天下不乱”。同年11月6日,中央发出《关于传达陈伯达反党问题的指示》,部署在全党开展批陈整风运动,检举揭发和批判陈伯达的反党罪行。
1971年5月28日至7月9日,境内公社(镇、场)党员负责干部分两批参加县委召开的会议,听取传达中央领导的批示精神,开展批陈整风。按照中央部署和上级安排,参加会议的党员负责干部以公社(镇、场)为单位,组织传达贯彻中央精神,学习毛泽东《我的一点意见》,批判陈迫达的“天才论”、“唯生产力论”、“阶级斗争熄灭论”等反党言论,开展批陈整风运动。会上,乡(镇、场)党委负责人联系自己的思想、工作实际,作指导性发言。有的谈了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不够,政治敏感性不强,对大是大非问题一时难以辨别清楚的问题;有的检查了路线斗争觉悟不高,斗争勇气不足,没有做到路线斗争、阶级斗争“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的“错误思想和行动”;还有的回顾了自以为“文化大革命”以来一直站在“正确”路线一边,没有出现什么错误,产生骄傲情绪,听不进群众批评意见的“不当作法”,都表示要在批陈整风运动中认真加以改进。
会后,各地按照中央关于“重点在批陈,其次是整风”的精神,以党支部为单位,联系支部和党员个人实际,学习贯彻中央文件,批判陈伯达的反党言论,开展批陈整风。广大党员结合批陈开展自我批评,表示坚决捍卫党中央和以毛主席为首的无产阶级革命司令部,坚定不移地按照无产阶级革命路线指引的方向,把“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坚决肃清陈伯达错误思想的影响。许多支部增强了班子团结,密切了上下关系,对路线斗争和“阶级斗争”的敏感性有新的增强。
随后,各地各单位又以各种形式在群众中开展批陈整风,进行坚持无产阶级革命路线的教育。到1971年9月,批陈整风告一段落。
二、批林整风
1971年9月13日,林彪策划反革命武装政变未遂,叛国外逃机毁人亡,使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感到极大震惊,为了最大限度地消除和减少这一严重事件所造成的恶劣影响,中央采取自上而下逐级传达公布、层层统一思想的做法,将林彪叛党叛国事件向全国普遍传达,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党内外干部群众学习中央《关于林彪叛国出逃的通知》,以及毛泽东在8月中旬至9月12日去南方各地巡视的《谈话纪要》。
10月14日,境内公社党委书记出(列)席县委扩大会议,听取中央文件精神传达。10月18日,大队一级党支部书参加县委分片召开的大会,听取传达中央文件精神,了解林彪集团纂党夺权的反革命事件。1972年1月5日至16日,公社党委书记出(列)席县委三届二次全会,听取传达中央《关于粉碎林彪集团反革命政变斗争》的三批材料,及毛泽东南巡时的《谈话纪要》,培训骨干,为春节后全面展开批林整风做准备。
批林整风分为两个时段。第一段从1972年2月中旬起,公社(镇、场)及大队(居委会、分场)骨干深入生产队、街道,以屋场、里巷为单位,组织群众原原本本学习中央有关文件,以及《毛主席在外地巡视期间同沿途各地负责同志的谈话纪要》,重点揭露批判林彪反党集团反革命纲领《“571工程”纪要》。边学习边联系“文化大革命”以来林彪的言行进行讨论批判,使干部群众认识到林彪及其死党借革命之名,行反革命之实的真实面目,激发对林彪集团祸国殃民罪行的极大愤怒,领会与林彪集团进行斗争的性质和意义。
第二段从1972年9月初开始,公社(镇、场)培训大队(居委会、分场)干部,然后由公社(镇、场)干部分片负责,带领大队(居委会、分场)干部深入群众,传达中央批林整风的10个文件,学习中央24、25号文件精神,联系本地本单位实际系统揭批林彪反革命路线及其在各方面的表现,彻底肃清其流毒和影响。参加听取传达和揭批的干部群众近9万人,占到总人口的80%以上。
通过联系实际学习、批判,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认清林彪集团“打着红旗反红旗”的反革命本质,表示要以毛泽东提出的“三要三不要”(即“要搞马克思主义,不要搞修正主义;要团结,不要分裂;要光明正义,不要搞阴谋诡计”)的指示为纲,“紧密团结在以毛主席为首的党中央周围”,“紧跟毛主席的伟大战略部署”,“抓革命,促生产”,“夺取‘文化大革命’的全面胜利”。
三、对“左”的错误部分纠正
批陈、批林整风促进境内对“左”的错误的部分纠正。
解放一批负责干部。1971年前后,根据毛泽东“干部要解放”的指示和上级党委的要求,境内各地检查了在“斗、批、改”运动中受“左”的错误影响,开展以深挖“黑三线”(即叛徒、特务和中共地下党的外围组织解放社成员)为中心的“清队”工作,错批错斗了一批负责干部。澄清事实后,解放一批负责干部。原下放松杨湖“五·七”干部的县级机关干部也被陆续调回机关。同时,还从基层选拔一些德才兼备的干部充实领导机构。先后有陆城公社新港大队党支部书记沈道华被增补为县“革委会”常委,文桥公社臣山大队党支部书记易旺林被调任临湘县坦渡公社党委书记,增补为岳阳地区“革委会”委员。
平反部分冤假错案。1974年12月,落实省、地委指示,对“文化大革命”以来进行清洗、法办、开除的干部、教师、职工进行复查,对被处理出队的人,通过调查核实,除维持部分原议外,收回一大部分人,并安排工作。对在“一打三反”运动中受到迫害的群众进行部分平反。云溪公社一农民曾说过一句“打倒林彪”的话,当时被戴上“现行反革命分子”的帽子到处批斗。开展批林整风以后,大队党支部召开群众大会,当场给他平反,恢复名誉。
落实农村部分经济政策。1971年12月,中央下发有关落实农村经济政策的82号文件。境内根据这一文件精神,在农村重点落实两个方面的政策:一是发展粮食生产,增加农民收入。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逐步增加集体积累,使农民在增加生产中逐步增加个人收入,改变以往“增产不增收”的状况。1971年春,陆城公社组织全镇1万多劳力,采取包片开垦、包片栽植、利益分成的方法,开发黄沙咀林场900多亩。次年,组织兴建洋溪湖渔场,总面积4300亩。1973年初,发动群众兴建新港机埠,排灌面积6000余亩,解决新港垸内水旱之忧。各地在发展生产中,都重视发展直接关系到增加农民收入的粮食生产,到1974年底,境内农村人年均口粮达到550斤稻谷,比1969年增加100多斤,30%以上的生产队仓库有了余粮。二是纠正“农业学大寨”运动中“割资本主义尾巴”,收回农民自留地的错误作法,在保证集体经济占绝对优势的前提下,允许社员拥有人平不超过0.15亩的自留地和经营适当的家庭副业,自留地划定后不随意变动。1971年,境内有17个大队57个生产队被定为县委“三分之一”试点队,县直机关和公社干部蹲点办队,组织社员发展生产,增加集体经济收入,适当搞好家庭副业,密切干群关系。
推动卫生血防工作。平反部分冤假错案使一批卫生人员陆续回到单位,社属医疗机构力量得到充实,开始组织医疗队下乡,和大队(分场)“赤脚医生”一道防病治病,提高农村医疗水平。同时,组织群众查螺灭螺,推动血防工作发展。1971年9月,松杨湖农场党委正、副书记上阵,组织700余人先用矿渣扑杀大面积钉螺。接着,又组织对有钉螺的耕地进行翻耕改造。同年起,文桥公社连续几年组织劳力,在青山湖围湖修堤,消灭钉螺,使沿湖5个大队血吸虫病基本得到根治。其中臣山大队还采取药物喷杀,挖沟渠掩埋等多种方法灭螺。1974年9月23日至29日,省委在临湘县召开全省血防工作会议,宣布临湘县已基本消灭血吸虫病。会上,松杨湖农场党委负责人介绍了《紧密结合生产,坚持反复斗争》的灭螺经验。省委书记于明涛还率全体与会人员到文桥公社臣山大队参观,当场表扬大队支部书记沈维春,说他(灭螺)工作干得好。
第二节 全面整顿与反击“右倾”翻案风
一、批林批孔的曲折
1974年1月18日,中央转发江青根据毛泽东指示选编的《林彪与孔孟之道》(材料之一),即中央一号文件,批林批孔运动在全国展开。
2月1日至3日,境内长炼、岳化党委主要负责人参加地委召开的会议,学习中央1号文件,听取省委有关批林批孔的部署。2月6日,又参加地委召开的有关会议,学习毛泽东有关批林批孔的文章和指示,以及中央1、2、3号文件及《人民日报》的文章和社论。
2月18日,公社(镇、场)党委负责干部参加县委召开的批林批孔会议。3月,境内批林批孔运动全面铺开。公社(镇、场)以大队(居委会、分场)为单位,工厂以车间、班组为单位,学习中央文件,传达省、地、县委会议精神,组织干部群众以毛泽东思想为武器,集中抓住林彪“克已复礼”的反动纲领,联系本地区本单位的阶级斗争现实,狠批林彪修正主义路线的极右实质,反击否定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右倾思潮”。
此次批林批孔,实际是江青反革命集团大搞“影射史学”,鼓动大批“周公”(影射周恩来)、“宰相”,把一些对《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纪要》持有不同观点的教师说成是厚古薄今,低估甚至否定教育“革命”成果,把退掉部分学农、学工基地、恢复统考等,说成是搞“智力第一”、“分数挂帅”,一些学校又出现教师不敢教、学生不敢学的局面。
7月,各地按照《人民日报》的旨意,批判晋剧《三上桃峰》对抗“文化大革命”。学校掀起批判湖南湘剧《园丁之歌》的高潮,该剧曾被江青等人“一棍子打死”。还结合开展“评法批儒”,批《论语》、批《三字经》、批《千字文》运动。组织师生学习1973年江青等人授意《北京日报》抛出的《一个学生的来信和日记摘抄》,鼓动学生学习北京“小英雄”黄帅,做“头上长角、身上长刺”的“革命闯将”。学习《人民日报》发表的《一份发人深省的答卷》,煽动学生学“白卷英雄”张铁生,勇于批判“修正主义教育路线的回潮和复辟”。
批林批孔使刚刚趋于好转的局面又再度陷入混乱。
二、进行全面整顿
1975年开始,重新出来工作的邓小平在毛泽东支持下,力排江青等人的干扰,领导全国开展以恢复和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为中心的全面整顿。
整顿各级班子 同年3月18至20日,境内公社(镇、场)党委书记参加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学习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毛泽东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论述,学习中央(75)号文件,听取省委三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地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的传达,提高对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认识,准备整顿好各级党组织班子。会后,各公社(镇、场)及长炼、岳化党委首先实行开门整风。公社(镇、场)召开党委扩大会,邀请所属大队(居委会、分场)及下属单位支部书记、党员代表参加,一同学理论,学中央有关文件,批判资本主义倾向和资产阶级派性,揭露矛盾,开展交心通气,以增进班子团结。到8月份,原来少数公社(镇、场)党委班子中存在的软、懒、散现象得到克服。同年10月底,在县委工作队的帮助和指导下,经过继续学习、整顿,公社(镇、场)党委班子都能团结战斗,敢于带领群众“促革命、抓生产”。
10月起,各地按照县委安排,组织大队(居委会、分场)党组织班子进行为期10天的集中整顿,采取半天整风半天劳动,或白天劳动晚上整风的办法,重点解决班子成员“怕担担子怕挨整”的思想,正确处理“抓革命、促生产”的关系。请老党员、贫下中农代表帮助提意见和建议。通过一段时间的整顿,有80%以上的村级党支部较好地解决了这些问题。少数问题解决不够的支部,通过县、社(镇、场)工作队员个别谈心,召开“派性冤家交心言欢会”,以及通过政治夜校广泛开展讲路线、讲党性、讲大局、讲团结、讲纪律的“五讲”活动,到1976年1月,也都基本克服“软、散、怕”的现象。
整顿中,长炼党委还制定《约法八章》,以加强党委干部的思想革命化建设。其内容是:不凭经验办事,不利用职权搞特殊化,不做有害于团结的事,不搞违反党的政策的事,不做官当老爷,不能光说不干,不能脱离生产劳动,不能骄傲自满。整顿后,党委班子更加团结一心,带领全厂大搞技术改造、革新挖潜,1975年全厂原油加工能力由1971年的250万吨扩大到350万吨,催化剂生产能力增大40%。
整顿工业企业 1975年3月,中央下发9号文件,省委召开电话广播大会,开展工业企业整顿。境内原县属及县属以上企业党组织从揭发批判资产阶级派性入手,增强“一班人”的团结,抓好车间、班组干部职工的理论学习,开展“讲团结,守纪律,出满勤,争高产”的教育,企业产值、产量、利润等各项指标都有回升。同年,陆城油脂厂月平均产量比1974年提高28.7%。松杨湖砖厂最高季度产红砖11.3万块,比上一年最高季产砖量提高31.4%,创建厂历史最高纪录。岳化响应省、地委号召,在大战红五月的活动中,1至5月产值如期完成计划进度。长炼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毛泽东“要把经济搞上去”的指示,在全厂开展“学理论,抓路线,拼命学大庆,跑步赶兰州”的群众运动,全面完成1975年八大生产指标。
整顿农业 各地纠正在农业上重形式主义轻基础设施建设,重传统耕种轻科技推广的错误作法,抓住1975年是“四五”计划最后一年的关键时机,发动干部社员向“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发展,向“水、肥、土、种、密、工、管、保”全面进军。从同年10月开始,在县委统一部署下,兴建治湖撇洪工程。共组织劳力2万余众,一个冬春完成云溪、路口、文桥、陆城至冶湖撇洪渠土建工程,开挖曾家汊至鸭栏总干渠(底宽55米),3.85公里,西干渠(茶港至曾家汊)20.1公里,开挖支渠20条80.05公里。之后又投入专业队伍施工,至1980年5月,建成排水闸、节制闸、公路机耕桥、渠下排水涵管共169处,电动灌溉机埠12处,装机16台2480千瓦,每年能撇走陆城大垸近50平方公里约1亿立方米地表积水,使境内9.1万多亩农田不受渍涝。同年及次年,云溪、陆城等公社首次派人去广西黎塘、海南种制杂交稻种,为后来各地推广杂交稻,提高境内水稻单位面积产量发挥示范作用。
三、“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
1975年冬,全面整顿使国民经济刚刚出现好转的局面,毛泽东和中央又下发23、24号文件,传达经毛泽东审阅批准的《打招呼的讲话要点》,批判邓小平否定文化大革命的一系列言论,要求各级党委必须狠抓路线斗争这个纲,坚决反击“右倾翻案风”。1976年2月24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批判邓小平提出的以毛泽东“三项指示”为纲①的“修
① 毛泽东的三项指示“学习理论,反修防修;要安定团结;要把国民经济搞上去”。邓小平说:“这三条指示互相联系是个整体,不能丢掉任何一条。这是我们这一时期工作的纲”。
正主义路线”,发动全国开展“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
4月上旬,省、地、县委根据中央要求,多次召开会议,重点讨论如何开展“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与此同时,境内公社(镇、场)、厂矿党委书记多次参加上级会议,学习毛泽东的指示和中央文件,明确“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的指导思想和要求。但是由于“文化大革命”以来政治运动一个接一个,干部群众对此产生厌烦情绪,这场“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并未真正有计划有步骤地铺开。
1976年4月4日,北京天安广场发生悼念周恩来总理,反对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大规模群众运动。中央和毛泽东把这次被江青反革命集团歪曲混淆了的“天安门事件”与“批邓”联系起来,于4月7日通过《关于华国锋同志任中共中央第一副主席、国务院总理的决定》,和《关于撤销邓小平党内外一切职务的决定》,进一步发动“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
同年7月至8月,经再次发动,境内各地各厂矿才陆续开展“反击右倾翻案风”。主要内容大致两个方面:其一,各级党组织反复传达省、地委要求,强调此次运动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要坚持党性,遵守纪律,不许结帮派、拉
山头、搞宗派;反复重申不准串连,不准成立战斗队,不准停课、停产,不准冲击和破坏交通运输。其二,利用晚上或工余时间,以生产队、班组为单位,批判邓小平的“三项指
示为纲,的修正主义路线”。
1976年9月9日,毛泽东与世长辞,境内各地各单位设灵堂、献花圈,播放哀乐,干部日夜轮班守灵。18日上午,各地召开追悼大会。自此,“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自行停止。开展这次“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由于没有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响应和支持,从发动到终止,始终“雷声大,雨点小”、“搞形式多,实际开展少”,并未达到“上面”的预期效果。
第三节 干部群众对“文革”的抵制
一、坚持“工业学大庆”
“文化大革命”一系列的错误和极“左”思潮泛滥,严重扰乱社会主义建设,致使广大干部群众的不满情绪日益高涨,要求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的愿望愈来愈强烈。在境内各地各单位的党组织领导下,广大干部群众坚持“抓革命,促生产”,用实际行动抵制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干扰破坏,努力恢复陷入停滞状态的国民经济,尽力维护来之不易的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1964年,毛泽东发出“工业学大庆”的号召。随后,境
内县属工业企业在县委和属地党组织领导下,排除“左”的干扰,迅速掀起“厂学大庆,人学王进喜”运动,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努力发展工业。陆城油脂厂党支部书记、厂长杨汉珊(现陆城镇人),带领干部职工自已动手,大胆革新,改木榨榨油为机械化生产,产油量成倍增加。1966年至1968年,该厂连续3年被评为临湘县工业学大庆先进单位。1969年9月,杨被推荐去北京参加国庆观礼。
长炼、岳化等中央企业落户境内后,企业党委顶着林彪、江青反党集团一次次干扰破坏,带领干部职工不断掀起“工业学大庆”热潮。1965年,长炼建厂初期,林彪一伙反对用大庆会战的方式快速建设炼油装置。该厂在老红军、厂党委书记古德勤等“一班人”的带领下,顶住压力,动员全厂干部职工发扬大庆人人拉肩扛的精神,靠一锹一锹挖,一担一担挑组织大会战,拿下土方工程。以大庆人“三老四严’(即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和严肃的态度,严密的组织,严格的要求,严明的纪律)的作风为厂风,用严细的工作弥补设备和安装技术的不足,确保1971年‘五.七’联运投产”。此后,又顶住重重压力,党委班子不怕打成“右派”、“走资派”,高举“鞍钢宪法”大旗,按国家计划大干快上,总产值由1971年1.68亿元攀升到1973年的4.73亿元。1974年“批林批孔”运动中,排除“四人帮”(即江青反革命集团四名主要成员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等)及其在湖南的帮派分子的干扰,抵制社会上反对‘管卡压’的造反之风,坚持开展岗位责任制大检查。有人到厂区贴大字报,把督促生产的巡回检查牌丢进污水沟。党委仍坚持制度,狠抓企业管理不放松,形成一套独具长炼特色的企业管理经验。省长孙国治称赞长炼是“全省唯一没有停止一天生产的企业”。1976年“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江青反革命集团及湖南的帮派分子唐忠富一伙,又诬蔑长炼是“唯生产力论的典型”。党委针锋相对,领导全厂掀起高速度、高质量、高水平的生产热潮,提前54天完成全年原油加工计划,实现“一个提前、四个突破、六个实现、七个创新、八项经济指标”满堂红的奋斗目标。1971年至1976年,全厂共完成工业总产值26.49亿元,为国家积累资金8.2亿元。岳化自1969年建厂开始,在厂党委的领导下,坚持排除“左”的干扰,顶住各种压力,全厂发扬大庆人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精神,在极其简陋艰苦的条件下,边建设边生产边改造。1970年10月,该厂当时国内第一套以石油芳烃生产纤维原料到纺丝的装置,很快投料试车,年生产能力达2000吨。1971年5月,通过多次革新,第二条生产线接着投产,当年生产绦纶丝5000吨。同年,设计能力为年产3000吨的锦纶丝第一套装置投产,当年生产锦纶丝2400吨。1972年,主要用于生产环氧树脂的双酚A装置和同步建设的环已酮与已丙酰氨装置投产。至1974年,绦纶、锦纶、环氧树指合成材料及烧碱、丙稀、环氧氯丙烷等装置陆续投产,共完成建设投资3.86亿元。全厂在同“左”的错误和极“左”思潮的抗争中,不断拓展生产,发展工业。
二、坚持“农业学大寨”
1964年2月,毛泽东发出“农业学大寨”的号召。周恩来将大寨精神高度概括为“政治挂帅,思想领先的原则;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爱国家爱集体的共产主义风格”三条基本经验。自此全国农村掀起“农业学大寨”热潮。境内公社(场)党委根据地,县委部署,组织群众开展“远学大寨、近学毛田(属岳阳县)”的比学赶帮超群众运动。同年冬,云溪公社发动劳力苦战一冬,兴修清溪水库,库容250万立方米,灌溉面积5000亩以上。1964年至1965年,松杨湖农场组织劳力,采取裁湾拓宽,扫障疏通的办法,整修杨树港干渠3200米,疏浚全场主要排灌水系。1965年11月,路口公社兴修枧冲水库,库容120万立方米,设计灌溉面积2500亩。
1969年,各公社(镇、场)党的核心组织顶住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左”的错误路线干扰,先后四次组织大队(居委会、分场)以上干部共130多人去大寨参观学习。回来后召开学大寨动员会、经验交流会和流动现场会。用石灰到处嵌写“农业学大寨”的标语,广泛发动群众战天斗地,治山治水,发展农业生产。同年冬至次年春,陆城公社钢铁大队在党支部书记周生瑞等一班人带领下,奋战一个冬春,围湖筑堤改造烂泥汊,造田300多亩。1970年,全大队粮食总产比1969年增长43%以上,获得从未有过的大丰收。1973年冬,陆城公社调动1万多劳力,由党委委员分段负责,修筑新长渍堤4500多米,保证新设垸内1.5万亩田地不受渍涝。同年至次年冬,该公社基隆大队闾家队70多名男女劳力自已设计,自已测量,自已施工,开挖隧洞350多米,开盘山渠1500多米,架设机埠引来湖水,保证全队70多亩山峣田早晚两季大旱无忧。并挖山造田造地,扩大耕种面积。1975年,全队粮食总产比1973年增长40%以上。1964年至1976年前后,特别是“文化大革命”期间,境内各级党组织不怕受冲击,不怕挨批斗,坚持带领群众改天换地,兴修水利,发展农业生产。共修建库容10万立方米以上的水库11座,库容总量480万立方米;新修整修重要排灌渠道1.35万米;建桥涵隧洞23处,总长1.11万米;架机埠建电排14个,装机总量647千瓦;兴修加高江堤、渍堤22多万米,并新修了一大批山塘水坝和简易公路,基本改变一些重要的生产条件,使农业生产有历史性发展。其中还有不少单位被县委、地委甚至省委评为“农业学寨”先进单位。
文桥公社除了大搞农田基本建设,还发动群众开荒造林,封山育林。公社建有白竹山中心林场。在公社林场带动下,各大队办起林场,规模几百亩上千亩不等。农村用电也由一个大队发展到全公社13个大队和95%以上的生产队。实现户户通广播,绝大部分生产队通沙石公路。公社还办有白云矿、猪场、农机站。多数大队实现“五有”:有林场、茶场、猪场、渔场、农副产品加工厂,有的大队还有拖拉机。1971年,全公社粮食生产跨《纲要》(即“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规定的亩产800斤),1977年亩产达到1100斤,总产由1968年的1094万斤增加到1925万斤;完成国家征购和“三超”粮由1968年的323万斤增加到580万斤;集体储粮(含国库代集体保管原粮)476万斤,生产队留足一套半种子(即每亩留足45个种谷)外,社员人平口粮600斤以上。该公社学大寨的典型事迹先后被《新华通讯》、《湖南日报》和地、县各级推介,省“革委会”先后3次授予文桥公社“先进单位”称号,地“革委会”授予其“农业学大寨先进单位”、“生猪生产红旗单位”等称号,并奖励拖拉机一台。地、县多次在文桥召开现场会。该公社党委书记几次出席全省农业学大寨经验交流会,并作典型发言。其臣山、华兴大队被评为县、地、省级先进,大队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出席全省农业学大寨会议,中共临湘县委发文,号召全县学臣山大队党支部和华兴大队党支部书记杨旺生,杨还被评为省劳动模范。
三、干部群众抵制“文化大革命”
1974年9月,江青反革命集团大搞“批林批孔”。境内多数干部认为批陈、批林搞了几年,家喻户晓,林彪反党集团的罪行已经人人知晓,林彪成了一只死老虎,再批也是反反复复“炒现饭”。加上要批孔,思想上更不理解。孔子一
直被尊称为中国历史上的“圣人”,很受人敬重。就算他是封建思想和守旧派的总代表,解放20多年了,再搬出来动员全国开展大批判,算历史老账,实在是劳民伤财。因此尽管层层发动,反复贯彻上面的精神,不少干部仍是口头上应付,思想上不通,行动上抵制,存在难理解、难发动、难带头、难领导,和怕乱、怕错、怕挨整、怕影响生产的思想,形成“批林批孔”上面抓得凶,中间放得松,下边冒(地方方言,“没有”的意思)发动的局面。多数生产队只在安排生产时作一下简单传达,很少认真开过批判会。1976年,“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多数干部见全面整顿,形势刚刚好转,却又要翻过来倒过去,走回头路,造成新的混乱,更加有抵触情绪。一些大队、生产队干脆不传达,不组织学习、不开会。有时上面逼着要汇报,只单凭嘴巴空说,敷衍应付。
对于“文化大革命”中日益盛行的形式主义、个人崇拜、繁琐哲学等“左”的一套,群众的不满情绪也日渐增长。有的私下抵触,有的公开反对。云溪公社建设大队谢家冲生产队李元志,对林彪搞的那套向毛主席早请示晚汇报,敬祝毛主席万寿无疆等形式主义不满。一天,全队集合早请示,喊完“敬祝毛主席万寿无疆”,他对身边群众说,“扁担一翘,打倒林彪”,表示反对林彪和江青反革命集团。
第四节 庆祝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斗争的胜利
1976年10月6日,中央一举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结束“文化大革命”。消息传来,群众一片欢腾。
21日晚,中央关于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的通知正式公布,境内从城镇到农村,从厂矿到学校,人们纷纷举行集会游行,高举红旗、横幅,敲锣打鼓,燃放鞭炮,高呼打倒“四人帮”、“坚决拥护党中央的英明决策”等口号。集镇街巷、乡村队组、厂矿班组,人们奔走相告,庆祝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斗争的伟大胜利。一时间,商店鞭炮卖空,红纸、红布销尽。
23日,各公社(镇、场)及长炼、岳化分别召开庆祝大会。单位党委主要负责人发表讲话,传达中央关于华国锋任中央主席和中央军委主席,以及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两个《决定》的主要精神,号召广大干部群众紧跟党中央的部署,坚决同江青反革命集团斗争到底,彻底揭露和批判其反革命罪行。会后,举行盛大游行。
1976年11月,各公社(镇、场)及厂矿党组织根据上级要求,又多次组织干部群众集会,拥护党中央胜利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声讨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罪行。
“文化大革命”是党为了防止修正主义的和平演变而发动的一场大规模的政治运动。但是在“左”的错误思想指导下,酿成了的一场空前内乱,给党和国家以及人民群众造成巨大损失和灾难。党中央最终粉碎林彪和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挽救了党,挽救了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结束了从1966年5月到1976年10月长达10年的内乱局面。
第 十 四 章
从两年徘徊到走向历史转折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结束“文化大革命”后,境内各级党组织紧跟中央部署,带领人民群众深入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罪行,召开党代会,加强各级党组织班子建设,实现初步拨乱反正,许多方面取得初步成效。但是,由于受“两个凡是”方针①的影响,仍然坚持“以阶级斗争为纲”,对“文化大革命”和多年来的“左”的错误路线及其恶劣影响未能认真清理,继续推行“大批促大干”的错误做法。直到开展真理标准的大讨论,开始从理论路线上拨乱反正,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走向历史性的伟大转折。
第一节 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按照中央和上级党委部署,境内分三个阶段,开展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纂党夺权的罪行控
诉声讨江青反革命集团妄图篡党夺权罪行阶段。1976年12月中旬,各公社(镇、场)组织广大干部和群众,传达中央
① 1977年8月,党的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强调:“凡是毛主席作出的决策,我们都要坚决拥护;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都要始终不渝地遵循。”
关于江青反革命集团篡党夺权的罪行材料之一,结合江青反革命集团推行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搞乱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揭批其反党、乱军、祸国殃民的反革命两面派的本质。干部群众在发言中,重点控诉江青反革命集团煽动群众斗群众,冲击党政机关,迫害党员干部和群众,扰乱工作、生产正常秩序的罪行。长炼、岳化党委组织干部职工,集中揭露江青反革命集团及其在湖南的帮派分子诬蔑和干扰工厂大干社会主义,努力实现各项生产指标的罪恶行径,使广大干部职工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江青反革命集团篡党夺权的本质。
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罪恶历史阶段。1977年3月底开始,各地各单位结合中央下发的“王、张、江、姚”罪证材料之二,层层召开党委会、下属单位党组织干部会、职工群众会,集中揭露江青、张春桥等人掩盖自己的罪恶历史,打着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旗号,进行反党反人民活动的面目。农村、城镇利用田间地头,政治夜校等阵地,厂矿利用黑板报、专栏、广播等形式,将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罪恶史分列成专题,一个一个专题地进行剖析,深入揭批,使干部群众认清其搞反革命复辟的深刻的阶级根源和历史根源,更加激发大家进一步同江青反革命集团斗争到底的决心。
肃清江青反革命集团反动理论流毒和影响阶段。1977年8月,中央37号文件和“王、张、江、姚”反党集团罪行材料之三下发。各单位总结一、二阶段对江青反革命集团进行清算的经验和做法,联系“文化大革命”以来的实际,有重点有针对性地揭批其反动理论在本地区本单位散布后带来的恶劣影响。农村着重揭批其“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搞按劳分配是扩大资产阶级法权”、“要大割资本主义尾巴”等;工厂企业重点批判抓生产是“唯生产力论”、抓经营管理是搞“管、卡、压”、坚持合理的规章制度是“搞资本主义”的“复辟、回潮”等缪论;党政机关集中肃清“踢开党委闹革命”、向“资产阶级”“全面夺权”思想理论的恶劣影响;文化教育战线集中揭批江青一伙散布的“知识分子是臭老九”、“知识越多越反动”、抓教育是“智育第一,走白专道路”的谬论。通过深入揭批,广大干部群众振奋精神,转变思想,促进各项事业恢复和发展。
1977年12月,遵照中央指示及省委部署,各地各单位开始“清查同江青一伙有牵连的人和事”,继续批判江青反革命集团,打击阶级敌人的破坏,打击贪污盗窃、投机倒把和各种资本主义非法活动(简称“一批两打”)。先武装骨干,再发动群众,开展大检举、大揭发、大“清查”。通过清查,境内虽然没有发现和江青反革命集团及其在湖南的帮派分子有牵连的人,但也揭露出少数贪污盗窃和投机倒把的犯罪分子,给予了打击处理,清算资金3万多元。同时,各单位狠抓劳动、财务等各项管理,恢复健全被江青反革命集团扰乱的各种规章制度,促进落实党的政策,使各项工作出现全面好转的局面。
1978年9月,各地敲锣打鼓迎接“英明领袖华主席标准像”,文化、宣传部门组织撰写文章,创作文艺作品,歌颂华国锋,又出现搞个人崇拜的不正常现象。
第二节 初步拨乱反正
一、召开各级党代会与恢复群团组织
1977年10月,遵照县委部署,陆城公社在境内率先召开党代会,选举产生中共陆城公社第三届委员会。次年10月,中共文桥公社召开党代会,选举产生中共文桥公社第三届委员会。接着,云溪公社、路口镇、路口公社、松杨湖农场及云溪镇相继召开党代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党委会。
同时,各地组织专门班子,通过考察,按照党章要求召开党员大会,对所属大队(居委会、分场)及学校和驻境县属单位的所有党支部进行换届改选,调整、充实班子,共调整、充实128个党支部,使党的基层组织更加纯洁,更具战斗力。
1978年10月14日、19日和11月13日,境内各公社(镇、场)的妇女代表、共青团员代表和工人代表,先后分别出席临湘县第六次妇女代表大会、第十次共青团代表大会、工会第八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临湘县第六届妇联执行委员会、共青团临湘县第十届委员会、临湘县第八届工会委员会。随后,境内公社(镇、场)及大队(居委会、分场)和生产队的妇女、共青团组织相继恢复。学校恢复共青团组织和工会。驻境工矿企业的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均同时得到恢复和加强。
12月17日至19日,各公社(镇、场)推选的党员代表出席中共临湘县第四次代表大会。
各级党代会召开,农村基层党支部换届调整和各群团组织的恢复重建,表明“文化大革命”瘫痪了10年的党组织的正常生活和党的群团工作得以恢复,开始全面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
二、澄清思想,调整社会和生产关系
1977年底,境内各地各单位开始全面清理历史遗留问题,把在“文化大革命”中被严重扰乱的思想、社会关系和生产关系调整过来,实现初步拨乱反正。
从思想理论上澄清是非。1978年下半年,长炼、岳化党委成员和理论工作者参加地委举办的党员训练和业务理论骨干学习班,学习毛泽东的《矛盾论》、《实践论》、《论人民民主专政》及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和有关马列著作,揭露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极“左”路线及其在各方面的表现,剖析其实质和根源,把颠倒了的思想理论和路线是非重新颠倒过来。9月起,公社(镇、场)党委书记在地委党校集中学习40天,联系思想实际,进一步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认清其反革命面目及危害,医治“内伤”,澄清是非界限,端正思想。接着,各地利用党校,分期分批举办培训班,轮训大队(居委会、分场)以上干部和直属机关党员,结合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极“左”路线在本单位的表现和危害,学政治学理论,帮助党员干部提高辨别能力,端正思想认识。同月,长炼在陆城鱼梁山麓创办党校,请省、地委党校教员上课,轮训全厂科级以上干部。通过培训学习,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文化大革命”中林彪、江青两个反党集团制造和推行极“左”理论,其目的就是企图从根本上推翻共产党的领导,达到他们篡党夺权的目的。
重视科技,促进工农业发展。1977年,各公社(镇、场)明确一名党委副书记分抓科技教育,配备专门的科技人员,推广农业科学技术。同年起,又多次组织大队、分场干部到海南岛、湛江等地种植杂交稻种,大面积推广杂交水稻,境内杂交水稻种植面积逐步发展到4万多亩,占水稻总面积40%以上,平均亩产431.5公斤,比常规晚稻每亩增产143公斤。1978年3月,全国科技大会召开,长炼代表在大会上发言。年底,该厂建立一支以800多名大中专毕业生为骨干的科技队伍,大搞科技革新,革新成果468项,其中有19项达到国内先进水平,7项技术经济指标在全国同类企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岳化因工艺技术等问题1974年停建的顺丁橡胶工程再次上马。厂党委分三个阶段组织技术攻关会战,年底投入试生产成功。其环已酮装置实施10项重大技术改造和100
多项技术改进,达到安、稳、长、满生产,产品一举为全厂夺得第一块国家银质奖牌。
全面恢复学校正常秩序。1972年起,周恩来根据毛泽东指示,着手解决由于林彪、江青等破坏造成的教育混乱局面,对教育进行整顿。境内各学校开始重视基础知识教学,小学课程由只设政治、算术、革命歌曲、体育、劳动,改为开设语文、算术、政治、常识、体育、音乐等。中学课程作较大调整,除政治、数学、语文外,增设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等基础知识课程,师资力量增强,教育质量开始上升。期间,虽然1974年批林批孔,1976年初“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几番干扰破坏,但由于广大师生努力,仍不断出现向好局面。1976年9月,中小学由春、秋季始业统一改为秋季始业,并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重要日程。1978年11月,小学取消“红小兵”组织,恢复少先队,中学取消“红卫兵”组织。中小学分别试行教育部颁布的《中学生守则(试行)草案》和《小学生守则(试行)草案》。至此,被“文化大革命”扰乱的教育秩序得到较全面恢复。
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在“文化大革命”中,知识分子被划入资产阶级,教师被污蔑为“臭老九”,成为改造、专政的对象。1978年起,各级党委把落实知识分子政策作为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抓纲治国”、拨乱反正的重要工作。县委成立专门班子,境内各公社(镇、场)党委指派专人协助,对科教文卫战线出队人员进行复查复审,基本澄清底子,开始落实有关政策。到12月,仅教育战线出队的77名教师全部归队,给其中不能工作的4名教师办理退休手续,由子女顶职。另外,录用一批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到牵连甚至受迫害过的有真才实学的回乡知识青年,充实民办教师队伍,调动广大知识分子的积极性。
恢复高考制度。“文化大革命”中,取消高等院校招生制度,实行不考试的“推荐”工农兵上大学制,埋没优秀人才,也给利用职权“走后门”的人开了方便之门。1977年9月,国家恢复高考制度,“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自愿报名,统一考试,地、市初选,学校录取,省、市、自治区批准”的办法,并规定要注意从66届至68届高中毕业生中招生,录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下限为整个录取人数的20%左右。11月底,公社(镇、场)及厂矿党委贯彻上级有关精神,指定党委中负责教育工作的成员和教育系统负责人,按照临湘县招生委员会的安排,具体负责恢复高考制度的工作。12月16日至18日,境内1000多名考生参加考试,按1:25的比例入围,录取83人。至1978年,连续两年采取此种招生办法。恢复高考制度,境内有更多的高中毕业生考入大学,深造成为国家有用人材。
推进卫生、计划生育工作。1978年4月,贯彻中央爱卫会议精神,提出“三年以内见成效,八年以内上《纲要》”的奋斗目标,境内爱国卫生运动开始步入正轨。工厂和城镇发动职工和居民,消灭厂区街道卫生“死角”。公社(镇、场)驻地建立环卫队伍,坚持长年打扫,维护街道环境卫生,使城镇卫生面貌发生改观。长炼、岳化加强环卫队伍建设,开展环卫宣传,设立卫生流动监督岗,培养干部职工良好卫生习惯。厂地党委还把计划生育工作重新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利用各种会议和广播、横标、板报等形式,加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力度,贯彻国家“晚、稀、少”的计划生育政策,要求做到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严格控制二胎,坚决杜绝多胎。1978年,首先在已婚干部职工夫妇中落实节育措施,节育率70%以上。接着,将节育对象扩大到农村多孩育龄夫妇中,实行节育5000余对,节育率20%以上。同时,提高公社(镇、场)卫生部门计划生育服务水平,同年,松杨湖农场医院在境内农村医院中首次成功施行男性结扎绝育手术。
第三节 继续开展“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寨”
一、深入开展“工业学大庆”群众运动
1976年以前,境内县属及驻境厂矿企业顶住林彪、江青
反革命集团的干扰破坏,坚持“工业学大庆”,基本稳住了工业发展的势头。1975年5月,地委在长炼召开“工业学大庆”现场会,向全区工交战线提出“学大庆,赶长炼,努力
创办大庆式企业”的战斗口号。
1976年,各公社(镇、场)响应地委号召,克服资金、技术、场地等多方面困难,又兴办一批农资加工和砖瓦、砂石等建材企业,并严格按照大庆人“三老四严”的要求,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力争多生产,多生产好产品。长炼党委也提出“苦战一年,实现大庆式企业”的奋斗目标,带领全厂干部职工掀起争创大庆式企业新高潮。同年10月,党中央一举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结束“文化大革命”,工交系统开展更加广泛深入的“工业学大庆”群众运动。1977年1
月,省委在长沙召全省工业学大庆会议,长炼在会上介绍经验,并被评为“工业学大庆红旗单位”。4月,全国“工业学大庆”会议在北京召开,长炼作为先进单位派代表参加,在会上介绍经验,并被命名为全国“大庆式企业”。之后该厂大搞革新改造,到1978年,催化剂和石油生产品种由1975年前的12种增加到27种,特别是钼镍磷催化剂、铁钼催化剂生产,填补了国家石化工业空白。同年,境内各地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工业三十条”,“工业大学大庆”掀起新一轮热潮。继长炼被命名为“大庆式企业”后,岳化也被省委、省“革委会”授予“大庆式红旗企业” 称号。
但是,由于“左”的错误影响未得到认真清理,在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两年内,依然把大庆经验与阶级斗争联系在一起,且将其绝对化、形式化,妨碍企业自身的创造性发
展,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二、广泛开展“普及大寨式社队”群众运动
1975年9月,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在山西省昔阳县召开,提出“全党动员,大力农业,普及大寨县”。
10月,境内公社(镇、场)及大队(居委会、分场)党组织和行政负责人出席县委召开的干部扩大会议,听取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精神传达报告。随后,各地召开群众大会、贫下中农会,举办党员学习班,组织骨干和宣传队,到屋场、田间进行宣传发动,掀起“书记动手,全党大办农业”,普及大寨县、大寨公社、大寨大队的热潮。到处围湖造田、劈山造地,大兴水利,发展多种生产。1977年 9月,云溪公社为解决双花港(又名太平港)下游双花、清溪等13个大队1万多亩农田的旱涝保收问题,由公社一名党委副书记、“革委会”副主任具体负责,组织4000余劳力,带上土筐及板车,人拉肩扛,修建双花水库。至次年4月,完成187米大坝基础填实及涵洞开挖。该库至1979年建成,完成枢纽工程及灌溉工程。坝高40米,干渠长1.75万米,容量776万立方米,为境内最大的水库。文桥公社、陆城公社及松杨湖农场,也纷纷调动劳力,围湖筑坝,改农田,建渔场,办猪场,办林场。同年冬,在县委统一安排下,各公社继1974年冬开挖宽50米、长1500米的新田大河,建成新设电排闸之后,又出动劳力2万余人,在白泥湖围湖沿岸分公社划段分片,筑坝修堤,围湖造田近万亩。1978年4月,地委发出《关于开展大寨式公社(分场)竞赛验收活动的通知》。12月,按照该“通知”规定,经验收,继文桥公社1976年被省、地、县委评为“学大寨先进单位”后,又有松杨湖农场、陆城公社等单位被地、县委命名为“大寨式先进单位”。
1980年,按照中央“农业学大寨”不再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加以推行的指示精神,境内群众性学大寨”运动自行结束。
持续多年的大规模“农业学大寨”运动,培养干部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为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起到重要作用。云溪公社修建的双花水库,不仅一直是该地区农田灌溉的重要设施,而且后来通过升级改造,成为整个云溪镇地区数万居民生产生活用水之源。但是,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左”的路线和单纯追求粮食生产,把社队多种经营当作“走资本主义道路”围堵的思想指导下,既混淆人民内部矛盾、扩大打击面,又妨碍农业全面发展。同时,大规摸造田造地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破坏。陆城莼湖曾是临湘县县城区域内的“十景”之一,水阔千亩,盛夏碧荷连天,红花照日;清夜水月辉映,一片空明,素有“莼湖夜月”之美称。开展学大寨运动,沿湖各大队一齐上阵,围湖造田,牺牲大面积资源丰富的水域换取单纯粮食增产,得不偿失。
第四节 走向历史转折时期
一、开展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
1978年5月11日,《光明日报》发表特约评论员文章:《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12日,《人民日报》加以转载。文章从根本上否定“两个凡是”,旗帜鲜明地指出,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只能是社会实践,而不是什么“本本”或者以往的“经验”和做法。
文章发表后,境内一些干部群众和教师自发地展开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但是,由于“两个凡是”是当时中央坚持和推行的工作方针,担心进行批评怕出现新的“混乱”,各地党委采取徘徊观望态度,没有组织开展讨论,清理“左”的思想影响的工作仍然停滞不前,影响了全面拨乱反正。
10月14日,《湖南日报》报道涟源地委中心组召开会议,组织县(市)、厂矿党委书记学习讨论真理标准问题。随后,岳阳地委召开有关会议“打招呼”,要求各级党委中心组要积极组织学习讨论,领导干部要走在前面,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参加讨论。根据省报引导和地委有关要求,境内各地党委开始由领导干部到一般负责干部,由党员到一般干部,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真理标准问题的学习和讨论。一些地方结合“两个凡是”束缚思想解放,造成工作开展缓慢甚至被动局面的现实状况,组织认真学习毛泽东《实践论》,联系实际动脑筋,敞开思想谈认识,使大家逐步认识到只有坚持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也只有坚持这一标准,才能打破条条框框,才能有所发现,有所创造,有所前进,认为坚持这一标准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发表,提出必须敢于破除精神枷锁,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境内各地各单位开始利用各种会议和党校、夜校,广泛组织干部群众结合学习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开展检验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
这次学习讨论,和次年按照省、地、县委部署,对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开展的“补课”活动,广大干部群众解放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懂得过去之所以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左右摇摆,关键是没有把握好真理的标准。如在阶级斗争问题上主观臆断、捕风捉影,乱批乱斗,大搞扩大化;在搞经济建设上,不按实际情况办事,不量力而行;在农业生产上,不按客观规律去办,片面强调“以粮为纲”,忽视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在处理集体与个人利益上,把社员的正当家庭副业当成“资本主义尾巴”割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等等,都是没有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受“左”的错误思想影响,给社会和生产力的发展造成严重障碍。表示在今后的工作、生产中,要敢于坚持真理,转变观念、明辨是非,要打破个人崇拜和“两个凡是”的思想禁锢,摆脱习惯势力和形而上学、唯心主义的影响,为落实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全面拨乱反正,实现历史性转折打好基础。
二、学习贯彻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
1978年12月18日至22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隆重召开。大会冲破长期以来“左”的思想束缚,坚决否定“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政治指导思想,确立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理论指导方针,作出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重新确定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这次大会的召开,标志结束粉碎“四人帮”以来两年徘徊前进的局面,开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代。
24日,省委发出关于认真学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以下简称《公报》的通知,地、县委也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全区、全县各级党组织要集中精力,尽快把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传达到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中去,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紧接着,境内各公社(镇、场)层层召开会议,原原本本向党员、基层干部和群众传达贯彻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精神。贯彻的重点是,强调要深刻领会《公报》提出的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把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传达贯彻中,还结合学习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对实行按劳分配,扩大生产队自主权,允许社员从事正当的家庭副业,走农、副、工相结合的道路等几个重大政策性问题,提出落实的具体方案,并着手实施。松杨湖农场制订全场农、副、工发展规划,成立新建商品基地渔池工程指挥部,组织开发菱泊湖,计划建渔池320亩。同时,成立电排建设工程指挥部,改、扩建象骨港电力排灌站,实行农、副、工全面发展。
《公报》还传达了一个重要信息,就是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可以“生活先好起来”。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生活先好起来”,就必然产生极大的示范力量,影响左邻右舍,带动其他地区、其他单位的人们向他们学习。学习中,广大干部群众对此表示非常拥护。认为过去人民公社吃大锅饭,不劳动的人吃基本口粮,还不出钱,亏欠集体,造成“养懒汉”,影响大家的积极性。现在允许勤劳的人收入先多一些,“生活先好起来”,是催人勤劳致富的一项好政策。
长炼、岳化等企业党委也层层召开会议,迅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领会《公报》精神,把广大干部职工的注意力和积极性引导到生产建设的轨道上来。同时,在厂区到处张挂“实行工作重心转移,一心一意搞建设”的巨幅横标,着手彻底纠正“文化大革命”以来一些“左”的错误倾向,改革政治思想工作和企业管理模式,为正在到来的社会重大变革做好必要准备。
第 三 编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
(1978~2011)
第 十 五 章
全面拨乱反正与工作重点转移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境内各级党组织紧跟中央部署,解放思想,排除“左”的干扰,全面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实现工作重点转移,调整经济结构,在农村率先推行改革,开启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新时期。
第一节 解放思想与拨乱反正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端正思想路线
1979年上半年,在党中央停止执行“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政治路线,实现工作重点转移后,境内开始全面拨乱反正,政治、经济形势迅速日趋好转。但是,有少部分人曲解“解放思想,拨乱反正”,任意夸大党的错误,否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搞资产阶级自由化。一些地方出现乱伐集体林木、蚕食集体土地现象;还有少数人甚至认为要重新回到私有制时期,为争土地界线纠纷不断,乃至发生群众性械斗。为排除这些干扰,各地党组织采取一系列措施。
加强理论教育。1979年3月,中央提出解放思想要“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四项基本原则。3月22日,各公社(镇、场)党委根据县委安排,分两个层次对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四项基本原则”的教育。一是集中大队(居委会、分场)以上干部在公社(镇、场)党校学习,重点解决如何解放思想的问题。二是利用政治夜校组织群众学习“四项基本原则”,领会其精神实质,辨清解放思想与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关系。通过学习,广大干部群众端正了思想,认识到解放思想决不能动摇社会主义事业,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搞得更好。
1981年8月13日,各公社(镇、场)党委书记参加县委召开的党员负责干部会议,学习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的精神和中央作出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会后,各地组织干部群众认真学习《决议》,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本地区政治、经济和社会事业所取得的成就,以及人民生活发生的新变化,使干部群众认识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毛泽东思想的不可动摇的历史地位,正确了解和评价建国32年来共产党的是非功过,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排除各种错误思潮的干扰,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狠刹乱伐集体林木的歪风邪气。1978年底至1979年初,云溪公社建设、团结、清溪等大队,少数社员砍伐邻近白石园林场、岳阳五家洞林场林木,并与护林员和林场职工发生冲突。与此同时,文桥公社荆竹、和平等大队也出现部分群众盗伐邻近的荆竹山国营林场林木现象。为了狠刹这股歪风,两地公社党委组织工作队进村入户,到这些地方召开群众会,个别走访,加强教育,组织收缴盗伐的树木。同时配合县公安部门,查处为首人员,依法维护国家利益。
坚决制止蚕食集体土地现象。1979年初,路口公社前湖、后湖和陆城公社白泥湖周边大队出现少数干部社员私占湖田围堰养鱼现象。其中,前、后湖被侵占50多亩,白泥湖被侵占80多亩。为制止这一现象,两地公社党委组织翻印《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派出工作组,分别由公社党委委员带队,下到这些大队将资料发给群众,组织学习宣传,教育干部群众顾全集体利益,不要做损公肥私的事情。并多次召开部分大队、生产队干部会,动员带头退还侵占的土地,带头维护集体经济。经过半个多月努力,全部收回被蚕食的土地。
调处重大纠纷,理顺群众思想情绪。1983年1月起,各公社(镇、场)按照上级规定,将每月15日定为信访接待日,安排专门接待室,负责干部坚持接待来信来访,调处重大矛盾纠纷,理顺各方面关系和群众思想情绪。到6月份,共接待来信来访100多人(次),调处重大矛盾纠纷20多起。3月上旬,陆城公社基隆大队闾家队与邻近的云溪公社胜利大队李家大屋队因山林权属发生纠纷。闾家队抢先砍伐有争议林地上的树木130多根,李家大屋队出动劳力40多人欲抢回已砍倒的树木。两公社党委负责人闻讯后,迅速组织力量,配合县信访科通过调查核实,多次分别召开两队群众会,反复讲解国家有关政策,解决好了这一重大矛盾纠纷。
二、平反冤假错案,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1978年12月起,境内党组织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坚决平反假案、纠正错案、昭雪冤案”的决定,把平反冤假错案、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作为拨乱反正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落实。公社(镇、场)成立专门班子,抽调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分为两个时段,一是从1978年12月至1984年4月,在县委落实政策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二是1984年4月至1988年底云溪建区以后,在区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区委成立落实政策办公室,专门负责全区平反冤假错案和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落实“四个时期”的干部政策。对“整风反右”、“反右倾”、“四清”、“文化大革命”四次运动中的各类有冤假错、疑问的案件,进行全面清查核实,按有关政策作出处理。对 “反右派”时被错划的49名“右派分子”,“反右倾”中1名被错划的“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全部予以纠正。对“文化大革命”时期180名被划为“反党反社会主义分子”、“现行反革命分子”、“打、砸、抢分子”,通过反复核查,对其中85人确属冤假错案的给予纠正,对证据确凿的95名打、砸、抢、抄和大搞武斗或幕后操纵者,以及个别确属投机、蜕化变质的坏人,维持原议不变。另外,“四个时期”被受到党纪处分的172名党员,复查核实成案86人、未成案86人,对成案中属于错误处分的12人改变处分,恢复党籍,安排工作;对原处理证据事实属实、处理恰当的74人,维护原议不变。对出队干部、教员、医务人员及工人共136人,通过查实,纠正108人,其中收回安置工作88人,办理离退休手续10人,退职1人,死亡抚恤9人;对因证据确凿不属错案的27人,维持原议不变;对另1人属于可处理可不处理又没有文字成案的,作出给予生活出路处理。其中,对收回安置的,除安置外还补发工资。对下放的集体医务人员,也予以重新安置。
“右派”摘帽改正工作。对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已作出所谓摘帽处理的57名“右派分子”,采取增调力量、上下配合的办法,全部复查,重新改正,召开单位群众大会,宣布摘除“右派分子”帽子。
落实起义投诚、中原突围和地方武装人员政策。对在历次政治运动中错误处理的82名起义投诚人员,1名地下武装人员,14名其他人员和5名中原突围人员,全部予以纠正,由民政部门定期给予适当生活补贴。
为地、富分子摘帽及其子女定成份。1979年2月,贯彻中央《关于地主、富农分子摘帽问题和地主、富农子女成份问题的决定》,通过认真调查考察,发动群众评审,由政法部门宣布,为地主分子、富农分子摘掉帽子,同时,为其子女重新定成份,一律做为人民公社社员对待。
三、撤销革命委员会,恢复人民政府
1980年9月底,境内首次实行直接选举县、社两级人民代表。各公社(镇、场)成立选举专门班子,抽调干部,以生产大队(居委会、分场)为单位召开群众会,宣传直接选举充分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意义,讲解选举办法,做好选民登记。经过半年努力,由选民直接选出县及公社(镇、场)人民代表,分别出席临湘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和出席所在公社(镇、场)有关人民代表大会。
10月,云溪公社召开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云溪公社第五届管理委员会,撤销云溪公社革命委员会。文桥公社召开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文桥公社第四届管理委员会,撤销文桥公社革命委员会。陆城公社召开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陆城公社第四届管理委员会,撤销陆城公社革命委员会。12月,路口公社召开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路口公社第五届管理委员会,撤销路口公社革命委员会。路口镇召开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路口镇第三届管理委员会,撤销路口镇革命委员会。云溪镇召开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云溪镇第二届管理委员会,撤销云溪镇革命委员会。随后,各大队革命委员会改称大队管理委员会。各级管理委员会成立后,恢复行使“文化大革命”以前同级政权的职责。
12月18日至24日,境内公社(镇、场)的县人民代表出席临湘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将县级权力机关分设,选举产生临湘县人大常务委员会和临湘县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同时选举临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临湘县革命委员会予以取消,地方县级国家权力机关走上正常运转轨道。
第二节 实行工作重点转移与调整国民经济
一、工作重点转移
1979年2月2日至15日,境内公社(镇、场)及大队(居委会、分场)干部参加县委召开的三级干部会议,听取县委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建设上来的部署,着手工作重点转移。
同年,根据县委要求,境内公社(镇、场)党委多次召开会议,联系本地区本单位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以后两年来的工作实际,要求大家必须彻底改变由于长期受“左”的影响而出现左右摇摆,前进缓慢的被动局面,坚决按照党中央的部署和要求,把精力和时间集中到搞建设搞工作中来。各地重点提出四条措施:一是各级党组织把过去以主要精力抓政治运动、抓阶级斗争,迅速转移到集中精力搞好经济建设上来;二是各级党政负责人把过去脱离实际搞形式主义搞空头政治,转移到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开展调查研究,为地方为群众办实事上来;三是将过去党组织包办代替的领导方法,改变为党政分工负责,充分让地方行政及各大队、生产队干部放开手脚,大胆抓生产抓经济管理;四是克服过去领导的强迫命令、一言堂作风,发扬民主,坚持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作风。
同时,逐级传达学习邓小平、李先念等领导在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就如何对地方经济实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统一思想。各地联系本地实际,认识到在经济工作方面,主要是存在两个比例严重失调的问题,其一是经济结构单一,地方工业仅占国民经济的3.8%;其二是农业结构单一,林、牧、副、渔等多种经营不足20%,严重制约农业和地方经济发展。统一认识后,各地重点开始调整经济结构。
二、发展社办企业
云溪地区除驻有长炼、岳化两个国营大中型企业,还紧邻岳阳电厂及岳阳城区。实行工作重点转移,这些企业及城区的加快发展,为境内社办企业的起步和发展提供了机遇。
1980年前后,各地根据这些企业和岳阳城区发展需要,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先后办起一批集体砖、瓦、砂石等建材企业。其中规模较大的有:1977年10月,云溪公社接管原县属1970年创办的滨湖机砖厂(又称三搭桥砖厂)。1978年,公社党委指派一名党委委员专门负责,组织20多名专业人员,并从外地请来师傅,在原机砖厂的基础上,又办起机瓦厂,年产值共达到150万元。1979年,陆城公社在新设大队境内兴办陆城红砖厂,占地80亩,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1980年10月,松杨湖农场接管本场一个体户经营的砂石场,办起集体砂石企业。该砂石场位于象骨港流入长江处,水路方便,砂石畅销,效益可观。1982年9月,该场又在长形咀兴建1座24门轮窑。1984年,在该处建起机瓦车间,将原松杨湖砖厂改扩建为松杨湖砖瓦厂。
各地党组织还充分发挥大队(居委会、分场)及生产队的积极性,利用本地大厂资源,因陋就简,上马小作坊式的小型集体企业。1983年底统计,境内年产值10万元左右的小型建材化工、化纤企业已有342家(含部分私营企业),工业总产值937.4万元,占整个经济的16.7%,比1979年增长12.9%。
三、发展多种经营
云溪地处幕阜山向江汉平原过渡地带,属半丘陵、半湖泊地区,地势自东南向西北倾斜,地理复杂多样,丘陵、山地、平原、湖沼兼而有之。各地根据这些特点,在发展多种经营、调整农业结构中,因地制宜,各取其利。
发展养猪业。1978年前后,各地发展粮食生产的同时,注重发展生猪养殖业。文桥公社在继续大力发展集体养猪的同时,鼓励社员私人养猪,实行公养私养并举、两条腿走路。公社、大队成立养殖业领导小组,公社、大队两级书记为第一负责人,副书记为组长,具体负责以发展养猪为主的多种经营。还按政策拨给私人养猪饲料地,合理分配生猪派购任务,鼓励开垦适量的丘冈地,表彰多养猪和多完成生猪派购任务的先进户,促进群众放心发展私人养猪业。1977年,全公社1.5万人,发展生猪2.49万头,人均1.66头,亩均1.5头,出栏5779头,总产值186.75万元,比1968年增加5倍。1978年,在此基础上又有新的发展。
发展养鱼业。1980年前后,各地利用境内湖泊港汊,加快渔业生产,先后建起一批社属队属渔场。1975年底,陆城公社在滨江、泗垅大队范围内建立社属枫桥湖渔场。该渔场兼管邻近鲁家湖,面积数千亩。1983年起,为便于管理,将此渔场承包给个人经营,公社只收取承包款。1982年,云溪公社从东风大队划出黄泥沟湖汊,建立黄泥沟渔场。该渔场东接东风大队茅斯垅生产队,南靠滨湖大队王德冲、白杨坡等生产队,西接松杨湖农场凌泊湖,南连其横风汊横堤,水阔数千亩。一批渔场兴建,既合理利用了水面,又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农业单靠粮食生产独撑的局面。
发展林业。1978年左右,云溪公社集中全社劳力,由公社党委一名负责人带领,采取划片包干的方法,层层包到大队、生产队开垦,奋战一个冬春,建起鹰坡咀林场,植树1400多亩。与此同时,各地利山丘坡冈,创办一批社属、队属或几个大队共同所有的林场。到1983年底,境内林地面积由2137公顷增加到694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3%。植树造林为各地建起“绿色银行”,既改变了农业经济结构,又给山区田土较少的群众开辟了一条长期可靠的经济来源。
第三节 农村改革率先推行
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建立与健全
境内早期的农村改革从1980年1月起,到1986年底结束,主要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中心,以发展商品经济为导向的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的改革。整个改革分为三个阶段。
建立“双包”生产责任制。1978年至1979年,农村逐步建立专业承包、联产计酬等生产责任制。1980年,中央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通知》。随后一些生产队开始试行包产到户、包工到户。同年1月30日,生产大队(分场)党支部书记参加县委召开的大队党支部书记会议,进一步学习中央有关发展农业的文件。会后,各公社书记挂帅,大抓以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经营管理改革。组织人员深入生产队调查研究,剖析各类生产责任承包制实施状况,反复权衡对比,证明“双包”到户是克服集体生产诸多弊端、治穷致富的有效途径。各地遂召开党政会议,统一思想,普遍着手推行“双包”生产责任制。至11月,通过党政负责人分工包片,层层召开大队、生产队干部会,广泛宣传、推介、发动,境内生产队基本建立起以“双包”责任制为主的农业生产责任制。
全面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1980年11月24日至12月1日,公社及大队干部出席县委召开的三级干部会议,学习领会中央关于在农村试行以联产承包为主要内容的多种形式责任制的文件精神,认识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迫切性,明确转变工作作风与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的关系,做好巩固、发展集体经济,加强、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工作,坚决夺取来年农业大丰收。
1981年2月到3月,根据全县三级干部会议精神,各地全面试行家庭联产承包生产责任制。第一阶段从2月底到3月上旬。各级负责干部深入调查研究,在实践中肃清“左”的影响,统一思想认识;第二阶段到3月中旬,负责干部下队办点,摸索经验,层层培训骨干,分期分批铺开工作;第三阶段到3月下旬,帮助已经落实田亩和责任到劳、到户的生产队解决好具体问题,签订合同。经过一个多月努力,80%以上的生产队建立起各种形式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并与承包户签订了责任制合同书。
同年9月20日至23日,公社(镇、场)部分脱产干部、农村党支部书记参加县委召开的会议,着重研究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并开展经验交流和讨论。年底,境内农村普遍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土地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土地集体所有制不变,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经营,产品和收入除完成国家任务和集体提留外,全部归承包户所有,生产队不再实行劳动记工评分。
扩大承包范围和延长承包期。1984年9月,云溪建区后,区委召开全区第一次三级干部会,贯彻中央关于扩大农村生产承包责任制的承包范围和延长承包期的文件精神,围绕“放开、调整、搞活”的方针,部署扩大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范围和延长承包期工作。决定在文桥乡进行试点,为全面做好延长土地承包期工作积累经验。10月,延长土地承包期工作在全区铺开。1986年元月,区委、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务院《关于一九八六年农村工作部署》,就扩大土地承包范围延长承包期,完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制定四条措施:一是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中央政策,进一步做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完善工作;二是认真落实山林、水域承包责任制,处理好延长土地承包期的遗留问题;三是各级政府部门通力合作,扎实做好农村扩大土地承包范围和延长承包期的各项组织、指导和服务工作;四是教育引导农民充分利用土地承包范围扩大和承包期延长的契机,合理配置劳力结构,搞好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同年底,全区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范围全部由田、地扩大到山林、水域,承包期由原定的3年延长到15年,即从原定1984年初延长至1995年底,并全部签订承包合同书。
二、废除人民公社体制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建立与完善,直接动摇了人民公社“一大二公”、“政社合一”和“以政代企”的畸形体制。
根据形势发展需要,1982年4月至1984年3月,各地抓紧进行乡(镇、场)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分别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按照党章规定选举产生新一届党委会。同时,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在1983年底,对境内行政区划作小范围调整。调整后,陆城镇、社合一,统称陆城公社,辖1个居委会,16个生产大队及陆城农科站,148个生产队。云溪公社辖18个生产大队,242个生产队。路口公社辖14个生产大队,137个生产队。文桥公社辖14个生产大队,160个生产队。路口镇辖1个居委会,2个生产大队,18个生产队。云溪镇在1970年7月路口镇改为县属镇后,由云溪公社管辖改为云溪办事处,归属路口镇管理,1975年4月,又从路口镇剔出增设为县属镇,此次调整辖1个居委会,2个生产大队,20个生产队。松杨湖农场辖7个分场。这次调整为废除人民公社体制做了必要的准备。
1984年3月,各公社(镇、场)根据中央、国务院和省、地、县委部署,开始改革农村人民公社“政社合一”的体制,实行改社建政。一是将公社党委改为乡党委;二是将“政社合一”体制中的政权职能分离出来,建立乡人民政府;三是把生产大队改为行政村,建立村民委员会;四是将正、副乡(镇、场)长等行政干部由上级委任改为由乡(镇、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推行干部聘用制。自此各公社(镇、场)管理委员会随之自行撤销,按1983年底调整后的社(镇、场)管辖区域,成立乡(镇、场)人民政府或行政管理部门,包括云溪镇、云溪乡、路口镇、路口乡、文桥乡、陆城乡人民政府和松杨湖农场行政管理部门。同年,各乡(镇、场)分别召开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云溪建区后将此届人民代表大会定为乡(镇、场)首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乡(镇、场)人民政府正、副乡(镇、场)长。随后,各生产大队和生产队改建为行政村和组,建立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至此,境内废除了长达26年的农村人民公社体制。
第 十 六 章
建区初期全面整党与发展商品经济
1984年5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报请国务院批准,在云溪设立岳阳市北区。北区区委建立后,遵照省、市委部署,认真贯彻党的十二大精神,带领全区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努力做好建区起步工作,并借助区位优势,发展地方工业和农村商品经济。境内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步入新的发展时期。
第一节 岳阳市北区建立与建区起步工作
一、岳阳市北区设立与北区
区委、区政府机构设置
岳阳市北区的设立 云溪区域地处岳阳市北郊,长江南岸、洞庭湖出口处,与湖北省监利、洪湖等地隔江相望。京广铁路及107国道贯穿全境,水陆交通方便,区位优势突出。加上境内有长炼、岳化两大中央直属企业,是整个华南地区重要的石油化工生产基地,有着较为广阔的发展前景。1984年岳阳市升格为地级市以后,为适应改革开放迅速发展的形势,拓展城市区域,增强城市发展后劲,经报请湖南省人民政府及国务院批准,将原属解放初期临湘县五区范围及驻在这一地区的长炼、岳化两厂厂区划归岳阳市管辖,成立岳阳市北区(后更名为云溪区)。下辖云溪、文桥、陆城3个乡,云溪、路口2个镇,路口乡的路口、南山、牌楼、江湖、枧冲、南太、南岳、省塘、新华9个村,新合村的李家、沈家、马形、驼鹤4个村民小组,松杨湖农场,总面积406.82平方公里,总人口138399人(含两厂44705人),耕地116288亩(其中水田75144亩,旱地33944亩,其余为建筑物地基等)。
1984年4月16日,岳阳市委书记李朗秋、市长陈邦柱等,在岳阳炮台山市委招待所接见并确定从临湘调往北区工作参与北区筹建的处级干部黎洪涛、何济民、施振雄、彭汉涛等人,传达国务院(1984)58号文件及省人民政府(1984)12号文件,宣布对临湘县区划进行调整,在云溪成立岳阳市北区。23日,市委、市政府领导再次约见已确定调往北区工作的负责干部及所属乡、镇、场党政主要负责人,进一步阐述成立岳阳市北区的重要意义及北区的发展前景,安排部署建区前后的各项工作。4月24日,所有已明确调往北区工作的59名干部全部到岳化招待所报到,筹备召开北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5月2日,市委、市人大确定北区区委班子名单及人大、一府两院候选人建议名单。区委书记高东升,区委副书记黎洪涛、龙文杰。区委委员(未设常委)何济民、杨汉希、胡成元、周忽报。5月3日至6日,岳阳市北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选举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北区人民政府区长,以及人民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自此岳阳市北区正式成立。
区委、政府机构设置 1984年6月,市委、市政府联合下文批复:
北区区委设置以下工作机构: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
区政府设置以下工作机构:办公室、计划委员会、经济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劳动人事科、民政科、公安分局、司法科、财政科、税务分局、工商行政管理分局、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科、农林局、水电农机局、文化教育科、卫生科、计划生育委员会。
设立不列入政府工作部门的企事业管理机构:工矿贸易公司、物资公司、供销合作联社、肉食中心站、粮油公司、蔬菜公司(对外加挂蔬菜局牌子)、畜牧水产工作站、广播电视站。
按照党章、宪法和有关规定设置的机构: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会、团委、妇联、法院、检察院。
属于双重领导,以市有关部门为主管单位设置的机构:邮电分局、工商银行云溪办事处。
同月,根据市编制委员会文件,成立北区信访科。8月,将司法科改为司法局。9月,成立区编制委员会,归口组织部管理,同时,将劳动人事科、文化教育科、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科分别改为局,畜牧水产工作站对外加挂畜牧水产局牌子。
北区区委、区政府成立后,各级党政机构迅速到位。同时建立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和区政府党组,成立区机关党委,各部、委、办、局设立党支部(后改为党总支或党组)。因区划变动和人员异动,各乡(镇、场)及村党组织和行政机构不健全的,进行重新组建和调整,其他各行业系统各级机构抓紧建立和健全,党政工作迅速正常运转。
云溪建区,既适应了岳阳市兴工拓城的需要,也为云溪地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创造难得机遇。
二、北区建设在艰难中起步
建区之初,困难诸多,突出问题有三点:一是区址问题。1984年筹建北区时,市委、市政府决定北区区址设云溪镇。当时云溪镇面积仅1.52平方公里,一条1000余米长、3米多宽的曲折老街,两边屋舍多为清末民初的木质结构,低矮破旧不堪。解放后新建几处商店、供销社,铺面低矮窄小,未成规模。其余山丘坡地,沟壑纵横,连机关临时办公、生活场地都无法解决。二是经费短缺。北区虽为县级区却无县级财政,税收全部上交,属报账单位。新建的岳阳市(1976年11月组建)自身经费紧张,仅下拨10万元作为筹建北区的开办费。三是矛盾纠纷多。区划变动正值初夏农忙季节,诸多关系一时难以理顺。农民急需的化肥、种子、农药等,正常供应渠道不再通畅,只能花高价自行购买,群众意见大。加之区划边界较为粗疏,两边群众为争山、争林、争水纠纷不断,有时甚至聚众械斗,造成人身伤害和死人事件,严重困扰新区启动工作。
为迅速做好各项起步工作,区委、区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克服困难。
加强政治思想工作。1984年6月起,针对少部分调入北区工作的干部有畏难情绪,思想发生动摇的情况,区委采取开展谈心交心活动的办法,由区级干部找科级干部谈,科级干部找一般干部职工谈,帮助提高对建区的认识,增强克服困难的信心,形成团结一心共克时艰的氛围。次年12月,召开全区思想政治工作会议,村以上300多名干部参加,从各战线推选11名成绩较突出的思想政治工作者作典型发言,介绍加强思想教育、鼓励干部群众克服困难做好工作的经验。区委号召全区干部群众向他们学习,艰苦奋斗,迎难而上。强调:“有困难才能考验我们的意志和能力。我们来北区不是图名利,而是要尽快把北区的各项工作搞上去,让北区人民尽快富起来。”“北区好比一片待开发的荒地,我们是拓荒的耕牛,我们这一届政府即使干不出大的成绩,也要为后来的同志创造一个好的环境,为他们大干快上减少困难。”多种形式的思想教育,鼓舞干部群众士气,增强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决心。
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机关没有办公、生活场地,先临时借用。1984年5月初,先借用岳化招待所召开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和机关干部大会。随后,又借用路口乡一栋三层的小楼房作区委、人大、政府的办公场所和政府机关食堂。其他部门的干部职工均借住在周围群众家里,吃饭往返跑五、六里。所借房间白天当办公室,晚上桌子一拼铺盖一铺又作宿舍。从区级负责人到一般干部职工,吃在一起,住在一起,干在一起。群众戏称区政府为“游击政府”,说区干部“像战争年代的干部”,作风简朴,不怕困难。区委号召干部,要节约每一张纸、每一度电、每一滴水、每一分钱,把有限的经费用到最需要的地方。办公用品限量配备,统一发放。机关仅有长炼、岳化支援的一台吉普车和一台小货车,以备公事急用,机关干部下乡一般都是步行,路途远的骑单车,尽量少坐公共汽车少开支。
关心群众,做好各方面工作。1984年5月15日,区委、区人大、区政府挂牌办公,集中抓好三件事:一是针对部分群众对原来享受的计划物资一时供应困难,流露出的抱怨情绪,层层召开会议,宣传组建北区拓展岳阳市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宣传北区的发展前景和当前的对策。同时组织农林、水电、畜牧水产、粮油、蔬菜、物资、供销等部门,向省、市争取,疏通供应渠道,保证各种农资正常供应,尽量满足群众生产所需。二是针对边界纠纷不断,群众生产、生活不够安定的情况,成立协调办公室,组成专题调查组深入有争议、有纠纷的村组,了解情况,做好工作。召开区域边界地区的乡(镇)、村主要负责人会,要求主动到临湘会同有关部门协商,做好边界细划工作。并教育群众做到“三不”,不争、不闹、不斗,相信党和政府一定能够实事求是处理好边界问题。对治湖、洋溪湖、荆竹山林场、白石园林场及路口火车站等矛盾纠纷多发地区边界问题,请市有关部门出面协调,包干到区直部门做工作,化解矛盾,有效解决这些地区的边界纠纷。三是针对部分干部群众法制观念淡薄,凭感情办事、盲目蛮干的情况,以“一五”普法为契机,层层举办法制学习班,重点抓副科以上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并明确区级负责人分工,各负其责,跑临湘做协调工作,跑两厂请求支援,跑省、市汇报工作,疏通渠道,使各项工作步入有序发展轨道。
统筹规划,抓紧区政建设。1984年5月,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再三强调,“一定要在云溪选块地理条件较好、花钱又少的地方,着手规划区政建设”。次年初,区委、区人大、区政府三家成员多次现场勘察,请来省、市规划部门的专家共同选址,先后多次召开座谈会,反复商讨、比较、论证,最后决定将区政机关建在云溪老街西北面丘壑纵横的马鞍山一带,尽量不占用耕地,给子孙后代留下更多的良田。对马鞍山一带不搞基地整体平整,只依山就势、因势造形,将云溪镇建成风景优美的山城区府。自此,区政建设正式启动。因资金短缺,采取分步实施的办法。第一步,多渠道筹措资金,先建区机关办公楼、宿舍楼,以及必需的配套设施;第二步,争取上级拨款及社会资助,打通区政府到火车站的通道,新修一条长300米宽28米的站前路(后改称云中路);第三步,将老街后面的107国道(1991年在云溪镇西北面新修107国道后,改称老107国道)由7米拓宽到22米,保证过境车辆畅通。1986年5月,区政府办公楼、家属楼竣工,其中办公楼1幢1800平方米,家属楼7幢共7000平方米,区机关有了办公、生活场所。6月28日,区机关从路口迁至云溪。接着,启动站前路及107国道拓宽改造工程及区政府招待所修建工程。一些市属、区直单位的办公楼、住宿楼建设工程也陆续上马。到1988年底,区政建设初具规模。在区委的领导下,艰难的建区起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第二节 中共岳阳市北区第一次代表
大会与全面整党
一、召开中共岳阳市北区第一次代表大会
1985年4月23日至24日,中共岳阳市北区第一次代表大会在路口召开。参加会议的正式代表130名,请假5名,实到125名。共组成10个代表团,代表全区2678名党员。
会议主要议程四项:一是龙文杰致开幕词;二是听取和审议高东升代表区委所作的《在中国共产党岳阳市北区第一次代表大会上的工作报告》;二是听取和审议杨汉希所作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端正党风、严肃党纪,保证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四是选举产生中共岳阳市北区第一届委员会及出席中共岳阳市第一次代表大会的代表。朱佳舜致闭幕词。
大会从五个方面回顾了建区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成绩和不足之处:一是圆满完成了区划调整,配备组建了各级领导班子,使全区工作迅速打开局面;二是积极推行各种联产承包责任制,调整农村产业结构,进一步完善生产责任制,使全区经济得到较快发展;三是区委把为城市服务、为长炼和岳化两厂服务作为全区工作基本点,广泛开展爱厂护厂教育,密切了厂地关系;四是重视知识、尊重人才,推广了先进科学技术,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快速发展;五是组织广大党员学习整党文件,进行党性、党纪、党风教育,党的组织和作风得到初步整顿,党员的精神面貌有了明显改观,同时还认真清理了“文化大革命”中的“三种人”①,党的组织进一步纯洁,全区各战线各行业的工作有了良好开端。不足之处主要是接受两厂辐射、发展地方工业企业成效还不够明显。
大会提出下届区委后三年工作的总任务和总目标是: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搞好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使全区各项工作迅速步入全面发展新历程。
大会强调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要通过整党,重点解决党组织建设中目前存在的一些较突出的问题。一要按
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四化”原则,进一
步调整各级领导班子;二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切实改进领导
① 搞打砸抢抄、造反起家、帮派思想严重的三种人。
作风和工作方法;三要领导带头纠正、抵制不正之风;四要加强团结,提高各级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会议作出《中国共产党岳阳市北区第一次代表大会关于区委工作报告的决议》和《中国共产党岳阳市北区第一次代表大会关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中共岳阳市北区第一届委员会,选出区委委员17名,区委候补委员3名。
4月25日下午,中共岳阳市北区第一届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区委常委9名:高东升、龙文杰、朱佳舜、杨汉希、胡成元、陈铁山、张宝堂、刘孝纯(女)、邓建勋。区委书记:高东升,区委副书记:龙文杰、朱佳舜。同时选举产生中共岳阳市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5名,杨汉希任书记,傅海晏任副书记。还选举产生出席中共岳阳市第一次代表大会的代表14名。
二、开展全面整党
1985年4月25日,根据全区第一次党代会安排部署,区委组织正科级以上党员负责干部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整顿党的决定》,和省、市委有关文件,着手全面整党。
5月27日到28日,区委召开整党工作会议,联系党员队伍和基层党组织现实状况,决定通过整党着重解决四个方面的问题。当时党员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存在以下一些问题:少数农村党支部存在软弱涣散现象,少部分党员负责干部因为建区起步艰难,产生畏难、厌倦情绪;有的思想禁锢,对改革发展信心不足,工作打不开局面;有的因为大环境影响,开始利用手中的权力为亲属、子女招工、招干、农转非谋取便利;有的利用职务之便,营建私房等等。着重解决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思想教育,从根本上提高党员思想素质;进一步端正工作指导思想,开创全区改革和经济建设新局面;纠正不正之风,实现党风较大好转;加强各级班子建设,解决软弱涣散问题。成立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宣传部长任副组长的整党指导小组,全面负责此次整党工作。明确整党工作坚持区委集中领导,以正面教育为主,不搞运动、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和风细雨,以理服人。
整党从6月份开始,按照市委布置,基本按区、乡、村三个层次铺开,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党员重新组织登记。其中包括组织学习、开展对照检查、整改和组织登记。6月3日,第一批参加整党的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含区、乡两级)集中到陆城镇学习,由区委书记作动员报告, 5位区委常委每人上一堂辅导课,辅导课的内容分别是:克服“左”的影响和守旧观念,从思想禁锢中解放出来;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纯洁党性,坚决纠正不正之风;严肃党的纪律,党员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党的组织和基本知识等。通过学习提高思想后,每个参训人员从五个方面作自查准备:一查是否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改革有无怀疑观望态度;二查共产主义信念是否动摇,有无信仰危机;三查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牢不牢,有无个人利益至上、搞以权谋私和不正之风;四查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强不强,有无不负责任的官僚主义;五查是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无对自己要求不严,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的思想和表现。9月12日至14日,区委召开扩大会议,全体区委委员、候补委员,区人大、区政府班子成员,区直机关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和乡(镇、场)党委书记参加。区委副书记(区长)代表区委常委会就区委工作作集体对照检查发言。然后,各单位组织党员干部自查和整改。要求参训人员就个人和单位分别制订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及规章制度,并一一加以落实。随之,各地参照以上作法,加强党员思想教育,开展自查自纠。最后,进行党员组织登记,由区指导小组把关,对经过评议一致认为符合条件的党员重新填表登记,经上一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确认为党员;对少数有问题的党员,视情况分别处理,或给予处分,或缓期登记或不予登记。
此阶段至1987年1月结束,参加整党的单位322个,各级党组织205个,党员2884名(其中预备党员142名)。处理不予登记9名,缓登16名,取消预备党员资格2名,暂不登记29名,其余2828名党员全部登记。整顿中收回滥发的奖金2.8万元,清退违规安置的亲属子女12人,对村级财务进行清理,查出贪污、挪用、拖欠公款55万元,收回46万元。
第二阶段,农村基层党员评议。1985年8月,针对前段整党后村级党组织中仍存在的一些软弱涣散现象,区委决定在村级党组织中开展评议党员活动,先派工作队在云溪乡试点。作法是:严格党员教育管理,调整不称职的支部负责人,制定“正党风创先争优”的规划措施,开展党员争先创优活动,放宽党员队伍的“出口”关,对那些在前段整党中未作处理而又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不合格党员,通过广泛评议,深入的思想教育和严格的组织手续,清退出党;对犯有错误但经过教育认识较好又有改正决心的,给予必要的党纪处分。全乡637名党员经过民主评议,被清理出党25名(其中开除12名,劝退2名,自行脱党5名,申请退党4名,取消预备党员资格2名),占党员总数3.9%;另有24名党员分别受到警告以上的不同处分。这次试点,市委组织部充分予以肯定,在全市推介,中央组织部的《组工通讯》也发布了消息。随后,全区将此作法推开,至1988年4月,全面完成农村基层党员评议。
结合整党,加强党员发展和基层党组织建设。1985年初,全区有党员2656名,党支部174个,总支3个,党委8个,到1987年底,党员发展到3193名,党支部212个,总支7个,党委8个。
这次云溪建区以来的第一次全面整党,“使广大党员普遍受到了一次较系统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提高了思想政治素质,工作热情再次高涨起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力进一步加强,尤其是较好地清除了历史遗留下来的“左”的影响,为加快改革和经济发展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提供了可靠的组织领导保障。
第三节 发展地方工业
发展区直企业 1985年,区直企业仅有松杨湖平瓦厂、
陆城油脂加工厂。为发展地方工业,区委号召各有关单位千方百计,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办企业。全区由分管副区长主抓,经委承办。部门各自负责,大项目由区级干部牵头协调。交通、物资、商贸等每个单位至少上一到两个企业。各有关单位纷纷响应。同年,卫生部门根据境内驻有长炼、岳化几家大医院和数家地方医院,却无医药公司的现状,安排共产党员、路口镇卫生院院长彭晓阳负责筹建区医药公司。在白手起家的情况下,仅用3年时间,使公司拥有固定资产50多万元,不仅满足了境内医药需求,还新建了1640平方米的路口医药大楼和云溪镇云中路医药门市部,添置了一辆加长货车,公司员工增加到20多人,销售额和利税年增长率分别达到32.5%和28.7%。彭先后受到市、区政府记功表彰,1989年4月,被评为省劳动模范,出席同年的全省劳动模范表彰大会。1985年,区交通局瞄准地域优势,拟上马道仁矶至湖北省监利县白螺镇长江汽车轮渡项目。区委即决定由一名区委委员和一名副区长牵头,向市交通局反复汇报,争取开办费。1986年2月上旬,区交通局负责人带领一班人冒风顶雨,搬上被窝行李到滨江村彭家湾安营扎寨。苦战一个星期,完成100多米长、30余米宽的港基扫障任务。接着,请岳化修建公司支援作业机械,一天奋战10多个小时,提前两个多月完成土方工程。6月1日,码头竣工正式通航,建成全区第一个交通企业。1986年,区物资公司靠“提篮小卖”式的经营,在头年赢利4000多元后,又凭一块牌子、一枚公章、一本营业执照和一份税务登记证,上马废旧物资回收分公司,回收长炼、岳化及桃矿的废旧物资。中途遇到个别地方同行的阻拦。公司负责人带上公司一班人,到省物资厅根据国家物资部文件精神据理力争,终于赢得回收以上三厂矿废旧物资资格,办起回收分公司,当年回收废旧物资2060吨。次年扩大规模,在株洲及湖北鄂城设立收购点,创产值110余万元。区委将医药公司、交通局、物资公司及同样依靠区位优势大办企业的路口乡树为典型,在全区推介。区直各有关单位学典型,上项目,到1987年底,先后办起万锭纺织厂、汽车改装厂、茶厂、劳保用品厂、加捻厂、建材厂、防腐公司等一批区办企业。
1986年9月上旬,区委召开区委常委扩大会议,落实市委领导指示,专门研究发展地方工业。会上,根据区委书记程胜恩的提议,初步制定“发展经济,振兴北区,服务两厂,富裕人民”的工作方针。提出发展地方工业,要充分借助区位优势,挖掘本地资源,瞄准大厂做文章,利用大厂技术、原料上马化工企业;利用大厂发展需要,上马建筑建材和交通运输企业;利用大厂生活需求,上马餐饮、商贸及娱乐产业。随之,在全区掀起兴工、强农、活商热潮。
发展乡镇企业 1985年初,中央把发展乡镇企业列入国
家第七个五年计划,强调要“积极扶持,全面规划,正确引导,加强管理”。此时,境内乡镇企业年产值1103.4万元,但工业企业产值仅有164.9万元。要发展一无技术,二无资金。为解决这些难题,区委实行区级干部包乡镇,想方设法扶持上企业。并召开“问计会”,邀请长炼、岳化两厂80多位处级以上干部和科技人员参加,请他们当高参、出高招,支援发展乡镇等地方工业。
1985年底,路口乡拟上马年产2万吨水泥厂。长炼、岳化两厂科技人员建议上4.4万吨的大厂,投资400万元,只需增加100万元,产量却翻1倍多。区委采纳这一合理建议,同该乡党政负责人一起摸家底、算细账,将其新建的厂办公楼和用作建厂的70亩地皮折价作为投入资本,争取贷款100万元。随后,向长炼借款73万元,向岳阳洞庭氮肥厂借款25万元,发动机关干部集资8万元,招工筹资30万元。并请岳化设计院帮助设计,请岳阳水泥厂、岳化热电厂支援安装,以节省开支。次年,建成投产。随之,该乡又利用长炼技术和长炼油罐车站设在新合村的有利条件,办起北区联营化工厂,将停靠在站台上的罐车内残剩油渣炼成炉用油等新的产品,销往江西、湖北及本省一些地方,年创产值400多万元。
与此同时,陆城乡请长炼科技人员献计献策,将原油脂加工厂扩建成油脂化工厂,新上油脂浸出加工设备,日加工量由50吨扩大到75吨。与湖北洪湖市螺山镇联手,共集资110万元,兴建儒溪至螺山、洪湖汽车轮渡所。同时新上石墨厂,与岳化环氧树脂厂联合兴办陆城化工厂。文桥乡依靠长炼技术力量,将青山油毡厂改建成青山油剂厂,新上油剂化工项目,办起塑钢建材厂。云溪乡借助岳化优势,新上岳阳市新型耐火材料厂、编织袋厂、绸厂、砖瓦厂。云溪镇新上化工厂、加捻厂、工业用呢厂。松杨湖农场新上松常联营电子仪表厂、元钉厂、象骨明胶厂及第二砖瓦厂。
这些企业办起来后,又采取由小到大“滚雪球”的方式,衍生许多附属企业。路口水泥厂围绕水泥主打产品衍生采石场、石灰厂、水泥构件厂、水泥纸袋厂、运输队、装卸队等一批企业,其作法在1986年11月12日被《人民日报》报道推介。
到1987年底,全区区、乡企业共发展到871家,年产值4200余万元,比1985年初增加4倍多。
发展村办企业和私营企业 1986年,国家全面改革开放,但是由于一些人受“文化大革命”“左”的影响,担心发展私营企业 “是不是搞社会主义?算不算政绩?”区委主要负责人带领区直有关部门及乡(镇、场)党政负责人到浙江、温州考察,开阔眼界,解放思想。回来后召开区、乡、村三级干部大会,提出“放开手脚,大办区、乡、村、个体企业,实行‘四个轮子’一齐转,上下联动谋发展。”要求每个村至少办1家企业,上3至5家私营企业。会上还表彰10户典型,作为发展私营企业的示范户。规定各级干部下基层、抓重点,“扶、帮、带”。区级干部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把发展村级企业和私营企业作为考验干部的硬指示,转变作风的真实绩。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带头重点帮扶。同年,陆城镇基隆村闾长清请岳化工程师指导,雇请劳力兴办道仁矶溶剂化工厂,但道路不通限止了发展。区委主要负责人同分管副区长和陆城镇负责人商量,帮助修建5华里简易公路,为其发展创造了条件。两年后,该厂发展成为拥有300多万元固定资产的较大私营企业。
1986年统计,全区共有村级企业和私营企业200家。次年底,迅速发展到3500余家,总产值2600万元。区、乡、村、个体企业产值占全区经济总量的37.4%,比1985年初增长20%左右。尤其是个体工商经济有了较好的起步,为后来建立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探索了经验,奠定了基础,也为聚集多方面力量发展云溪经济开辟了广阔的途径。
第四节 发展农村商品经济
1984年,中央接连出台一系列关于加强农业的文件,要求适时将农民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焕发出来的热情转向商品生产发展轨道,努力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化,由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转化。
同年6月,区委召开会议,研究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发展集体农业,引导农民调整种植结构,发展农村商品经济。1985年4月,北区第一次党代会又将发展农村商品经济作为本届区委今后3年的工作重点之一,提上重要工作日程,认真组织实施。
综合开发山水田土 由科委、农业、林业、蔬菜等相关部门牵头,通过在重点地区办点及区级干部在面上包点的办法,引导各地因地制宜,综合开发山水田土。首先在云溪、路口两镇组织开辟蔬菜生产基地,在文桥等地进行水果、玉米栽种试点。1984年底,全区蔬菜面积扩大到1224亩,水果、玉米等新的经济作物面积发展到1387亩。1985年4月,从路口乡、陆城乡划出部分村组,成立白泥湖渔场,开发利用白泥湖5000多亩水面,探讨湖泊养鱼新路子。12月17日,又召集相关村负责人联席会,并在此后不久争取世界银行贷款100万元,省直部门专项资金72万元,受益乡镇筹资60万元,筹建青山湖1200亩精养鱼池。1986年,鱼池建成投苗。由此带动各地掀起低田、湖汊建鱼池和旧鱼池改造升级热潮。当年,共移动土石方130万方,建标准鱼池0.3万亩,旧池改造升级0.4万亩,全区乡、村精养鱼池由建区时的3个发展到18个,面积由0.3万亩扩大到0.7万亩,田土和水面开发利用取得初步进展。
1986年9月下旬,区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就进一步发展农村商品经济进行专题研究,形成“稳定粮棉油,主攻种、养、加,发展瓜、果、菜,开发丘冈地”的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思路,制定《岳阳市北区发展农村商品经济的规划及相关奖励措施》,由此掀起发展农村商品经济的热潮。
在耕地种植方面,1987年全区统一调减10%的水稻种植面积,先后在岳化、长炼附近的云溪镇、路口镇、文桥乡等乡镇扩建一线蔬菜基地1560亩,在云溪乡、陆城镇扩建二线蔬菜基地900亩,全区蔬菜面积由1200多亩拓展到3600多亩。并实行科学栽培,做到品种多样化,既满足市场特别是大厂生活需求,又提高种植业的商品含量。同时,在路口、文桥、陆城等地建立西瓜基地2万亩,推广具有品牌效应的“曹峰牌”、“陆逊牌”、“文桥牌”等优良品种,亩产西瓜2000公斤,年产4万吨。在丘冈开发方面,提出“三年消灭荒山”,种植中药材,大搞植树造林。开发文桥山地,栽培吴萸子等中药材3000亩。1989年,陆城镇由党委正、副书记(镇长)包干负责,分别组织大田(原黄金大队)、基隆、丁山、滨江、泗垅等村联合开发梅花湾林场,组织洋溪等村兴建金鸡林场,组织香铺(原三联大队)、陆城等村开辟团山林场,共造经济林3000多亩。同年,云溪乡由分管农业的副乡长具体负责,发动全乡劳力,采取划片包干的方式,在团结村天井坡一带兴建斗笠山林场,造林1100多亩。随后又在桃李村开发十尖牌林场,植树近千亩。其他乡(镇)或种植中药材,或开发林场,有的乡村还联合开发或单独经营,大搞开荒造林,使丘冈地带得到较好的开发利用。在水面养殖方面,全区水面养殖继续扩大面积,并逐步实行科学养殖和推广特种养殖。1986年冬,路口乡组织南岳、省塘、牌楼、南太、新华等村,由一名党委委员和一名副乡长带队,分地段分土方围堤筑坝,兴建后湖渔场,面积2400亩,发展大面积水面养鱼。1989年,又与城陵矶粮库合伙经营,建成城路养殖场,实行小池精养。同年,云溪乡成立“芭蕉湖资源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北区和岳阳市郊区两地沿湖渔民,集资合股开发芭蕉湖,经营5000多亩水面。1990年,产鲜鱼30万斤,产值60多万元。全区还由科委牵头,兴建青山湖、后湖鱼苗孵化池,建立湖泊和鱼池常规鱼自繁、自育、自养一条龙生产体系。在白泥湖渔场进行河蟹试养,投蟹苗30万只,开启大湖鱼类及特种水产混养的新格局。1989年统计,全区鲜鱼总产3660吨,比建区时1984年增长7.3倍,特种水产总值从零起步猛增到360万元。水产养殖带动其他养殖业发展。1989年底,全区生猪出栏比1984年增长1.5倍,家禽增长5.2倍。同时,农产品加工业随之崛起,加工企业由25家发展到138家,增长4.5倍。并继续稳定粮食生产,建立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在文桥、路口、陆城等地开辟吨粮田基地1.5万多亩,涌现124户吨粮种植重点户,粮食种植开始向种粮大户和种粮能手集中,形成集约型商品经济。
扶持重点户、专业户 区委、区政府注重贯彻两条腿走路的方针,既在大规模综合开发中发展集体和私营经济,又从多方面对种、养重点户、专业户进行重点扶持。陆城镇新港村李层喜自1981年全面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根据本地种棉传统和自已承包土地较多且又肥沃的有利条件,种棉数十亩。但由于技术、品种更新不够,产量不理想。后来在区、镇农业科技部门指导下,更换品种,推广种棉新技术,产量迅速提高,很快发展成种棉重点户,她本人也被评为市、区种棉模范。路口乡南岳大队吴桃英利用住在后湖渔场边水草丰茂的有利条件,发展养猪业。在区有关部门帮助和支持下,建猪舍1200多平方米,年出栏生猪近千头,成为市、区养猪专业户,她本人还被推选为市人大代表。
区委、区政府重视对重点户、专业户的扶持,得到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1986年9月10日,国务院副总理李鹏(后任国务院总理)视察岳阳电厂扩建工程后,在省委书记毛致用及市委书记储波等省、市委领导陪同下,兴致勃勃地参观松杨湖农场养猪专业户闾四喜的养猪场。闾四喜汇报他在区委、区政府的支持和引导下,引进外贸良种猪饲养,上年出栏外贸猪148头。李鹏笑着说,各级党组织和政府就是要为重点户和专业户的发展做好服务工作,为发展商品经济服好务。他还勉励闾继续努力,不断总结经验,在自已致富的同时,积极带动周围的群众致富。
1987年,区政府从十分有限的财政中拨专款30万元,鼓励养猪专业户和养鱼专业户探索“渔场养猪”的新模式。并牵线搭桥,帮助城路水产养殖场贷款100万元,建猪舍2340平方米,年末出栏生猪1270头,新增产值18.42万元。区委从这些重点户、专业户中挑选10户,作为全区发展农村商品经济的示范户,予以表彰,大力推介。将他们的发展路子归纳为家庭工商户、开发性农业户和庭院经济户三大类型,号召全区农户根据各自优势,因地制宜选准类型和项目,大力发展商品经济,使专业户、重点户不断增加。
一批重点户和专业户发展起来后,区委、区政府又召开流动现场会、“传经会”,请他们介绍经验,进一步引导更多的农户向规模型商品经济发展。1988年统计,全区涌现家庭工商户3500多家,开发性农业户300多家,庭院经济户2400多家,总产值2700万元,占全区农业总收入的65%。
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改变了农民传统的农业观念,促进了农业科技推广和普及,积累了发展规模农业的经验,为后来发展市场农业打下了基础。
第 十 七 章
全面改革经济体制
1984年,中央作出《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区委及境内各级党组织遵照省、市委要求,认真贯彻中央文件精神,废除统派购制度,发展小集镇和小集市,改革农村经济各部门体制,深化农村改革;积极实施以工商企业、国营工业企业为中心的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宏观配套改革,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推动经济体制改革顺利进行。
第一节 贯彻中央《决定》与改革市场流通体制
一、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
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作出《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改革的基本任务是: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增强企业活力,建立自觉运用价值规律的计划体制和合理的价格体系,实行政企职责分开,建立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进一步扩大经济技术交流。
11月,区委召开区委、区人大、区政府三家负责人专题会议,学习中央《决定》,部署在全区开展学习贯彻《决定》工作。要求各地采取办学习班、开座谈会、组织专题讨论等多种形式,组织干部群众认真学习《决定》精神,明确改革目的和任务,加深对经济体制改革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会议要求由区人大牵头,组成调查组,分赴各地开展调查,依据本地实际,调研改革的重点和急需解决的主要问题,探讨改革的步骤和方法。
1985年1月,全区召开区直部、委、办、局负责人及乡(镇、场)党政负责人会,进一步学习中央《决定》,传达全省三级干部会议精神。会议根据区人大的调研报告,决定先从改革农村市场流通体制和机制入手,全面铺开经济体制改革。
二、废除统派购制度
1985年1月,全区取消生猪派购任务,保护和调动农民生产积极。取消派购任务后,所有生猪进入市场销售,价格放开,由市场调节决定其高低。对出栏生猪多的养猪专业户,实行奖励政策和适当的保护价补助政策。
3月,根据中央同年的1号文件关于取消农产品派购任务的精神,决定除对粮、棉、油取消统购实行合同定购外,对其他农产品一律实行市场收购,政府不再进行统购派购。自此,农副产品销售不再受计划经济的单一流通渠道限制,实行多渠道的直接流通;其生产也不再受指令性的约束,由农民根据市场需求灵活安排。对粮食、棉花、油料实行合同定购,由粮食、供销部门在种植前先与农民签订定购合同。定购的粮食,按国家规定的“倒三七”即三成按原统购价,七成按原超购价收购,完成定购以外的粮食,可以自由上市,其价格由市场调节,若市场价低于原统购价,由国家按原统购价敞开收购,保护农民利益和种粮积极性。定购的棉花、食油按四六比例计价,即四成按原统购价,六成按原超购价收购,完成定购以外的,允许农民自由上市,随行就市决定其价格。自此,实行30多年的农产品统派购制度基本取消,取而代之的是合同定购和市场销售并行的“双轨制”。将农业经济引向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轨道,促进传统农业逐步向商品化、现代化转变。
同年,全区还对工业产品除部分农药、化肥、水泥等,保留一定的收购任务外,余者均实行自由上市,由市场调节产销和价格,给予企业经营者安排生产经营的自主权,促进区、乡、村企业和私营企业发展。
三、加强农村集镇和集市建设
实行“双轨制”以后,大量工、农业产品开始涌向市场,对农村乡镇和集市的发展提出迫切要求。1985年4月26日,区委一届二次会议决定,把乡村集镇和集市建设纳入经济发展重要议程,由政府负责,组织民政、建设、规划、商业、供销等部门全面规划,分步实施。
1985年4月,将路口乡的省塘村、陆城乡的大田村以及新设村的部分生产队划出,与白泥湖一起组建白泥湖渔场,在粟米咀设立场部,建立一定规模的湖区小集镇,带动沿湖偏僻地区乡村集市贸易。
次年5月,改陆城乡为陆城镇,将所属新港村划出部分增设新港居委会,使该镇居委会由1个增加到2个,扩增城镇人口,拉动地方消费,促进商贸发展。
1987年1月,撤销路口乡合归路口镇,扩大路口镇范围,增设金桥、长炼居委会,在金桥和长炼八字门设立商店、供销社,建设金桥、八字门街道,形成新的集市。
4月,拓宽云溪老街,拉直云溪至岳化和岳阳的107国道,疏通下街集市主要交通。同时,支持云溪镇上街居委会等单位启动建设郭坳集市,使云溪区府所在地集市由1个增加到2个,成为全区城乡商贸交流中心。
各乡(镇、场)及有关部门也纷纷开辟或拓展原有的小墟,建成一定规模的集市。1986年12月,云溪镇云峰村投资30万元,建棚区1200平方米,门面25间,固定摊位30个,在云溪下街107国道边建成下街集市(又名云峰集市)。1989年,该镇上街居委会与有关部门联营,投资数十万元在云溪上街107国道旁兴建郭坳集市,建棚区1300多平方米,门面30多间,固定摊位近50个。1987年9月,陆城镇采取政府、集体和个人相结合的筹资方式,修建陆城南门至供电站中街,两旁开辟农副产品小集市,发展商贸业。该镇基隆大队基隆铺上距道仁矶码头3公里,与湖北白螺矶镇一江之隔,为湘鄂边境货贸集散地之一。1985年6月交通局新建道仁矶长江汽车轮渡所以后,该地过往车辆陡增。区供销社遂扩大供销点,建立基隆供销分社,信用联社设立信用社点,此地很快成为湘鄂、厂地地域物资交汇集市。1987年,文桥镇在全区开通文桥至临湘排贝公路后,加大对白荆桥建设,该地很快成为乡间较大的集市。
与此同时,云溪乡先后建立棉花咀、郭家咀等集市,松杨湖农场兴建象骨港集市。
1985年至1990年,全区通过建镇扩镇及区、乡、部门联动,建乡村小镇(场)3个,小集市14个,搞活了市场流通和农村经济。
第二节 农村经济部门的改革
一、改革供销社、信用社体制
供销社体制改革 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使供销社、信用社及商业、物资等有关农村各经济部门受到冲击,其中首先受到冲击的是处于农村流通领域前沿阵地的供销系统。1984年5月18日,北区成立供销合作联社,下辖云溪、路口、文桥、陆城、松杨湖6个基层社。6月,将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农副废旧公司合并,成立供销综合公司等6个下属公司。10月11日,召开全区供销社首届社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首届理事会、监事会。同时成立供销系统改制领导小组,组织各基层社召开社员大会,民主选举基层社理事会、监事会,配备理事会、监事会主任、副主任、支部书记。主任、副主任主管业务,支部书记主管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支部及员工队伍建设,实行政企职责分开。并在系统下属企业中坚持区划后由官办回到民办、全民改为集体的体制。随后,根据上级关于进一步“松绑”、“放权”的精神,对外则调整购销政策,逐步取消计划供应,实行城乡开通,废除封闭式经营,打破条块分割、地区封锁、独家经营的格局,形成多种经济成份、多种流通体系。对内一是放权,二是改制。给基层供销社和企业经营自主权,改干部任命制为选举制,改职工统配制为合同制,改吃“大锅饭”为经济责任承包制,实行权、责、利相结合,工资与经济效益挂钩的新的分配制度。将原有的11个单位细划为58个核算单位,实行利润任务到店,超利分成,促进员工放开手脚、灵活购销,把供销社办成农村商品经济综合服务部门。
信用社体制改革 1984年6月,境内原有的农村信用社脱离临湘县有关部门管辖,成为独立的法人机构。为贯彻中央《决定》有关精神和中国农业银行、省农行的有关改革实施《意见》,信用社着手从三个方面改革:一是扩大网点,方便农民。先后分设云溪、路口、文桥、陆城等4个分社31个网点,覆盖全区城乡。二是自主经营,服务民间借贷。各分社、网点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业务、财务收支计划及贷款审批服从上级的前提下,其余由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信贷改为常放常收,打破过去“春放冬不贷”的惯例;贷款利率紧贴市场,对不同行业、项目采取不同利率,发挥利率调整经济的杠杆作用。三是打破“大锅饭”,实行责、权、利相结合的分配原则,以人定岗,以岗定权,以权定责,超收分成,调动员工灵活理财、主动服务经济建设的积极性。
二、改革物资、商业部门体制
物资流通体制改革 1986年,北区物资公司加挂“北区物资局”牌子,设金属材料、机电、煤炭、轻化、金属回收、木材等6个公司,物资局机关只负责协调、疏通物资流通渠道,购销由各公司具体负责。各公司又实行权、责、利相结合和工资与经济效益挂钩的分配制度。并在全区率先推行合同用工制,打破以往统分统配的“铁饭碗”,所有员工向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实行责职和权利对等的原则,调动员工积极性。不久,区政府将物资局列为政府组阁局,使之完全成为服务性管理机构,不再直接参与下属公司的经营活动,保证企业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
商业体制改革 1988年11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北区组建商业局,撤销原来分工不名、职责不清的云溪、路口、综合零售3家商店及百纺交电批发部,成立百货纺织品综合经营公司、副食品公司、废品回收利用公司、五交化公司、肉食水产公司、路口工矿贸易公司、商业物资供销公司、友谊华侨公司(属日用品供销类)等9个直属公司,使收购、供销职责分明,服务门类和服务职责更趋具体,避免多头无绪的现象。接着,实现政企分开,所有权和经营权适当分离。各公司实行经理负责制,大的公司建立党支部,小的公司几家成立联合支部,支部书记主要抓员工队伍建设,业务以经理为主。改变统收统支的国营企业经营方式,扩大公司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使之增强自我改造、自我发展和服务商品经济的能力。
1990年,商业系统开始实行一业为主、多业经营,批发企业可搞零售,零售企业可搞批发,打破城乡经营界限,扩大跨行业经营范围,增强商业经营活力,提升市场竞争力,使商业部门开始迈向市场经济轨道。
第三节 以工商、国营企业为重点的
城市经济体制改革
一、改革区属工商企业体制
1987年,根据中央和省委出台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区委、区政府在对区属工商企业实行政企职责分开,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利税分流、财政包干、自负盈亏的基础上,又重点推行四项改革:一是扩大企业自主权。在机构设置、劳动人事、生产经营、资金使用、产品开发、横向联合等方面扩大企业的自主权,逐步克服过去行政主管部门集权过多、统得过死、政企不分的弊端。二是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强化厂长、经理在企业中的中心地位和管理职能,对厂长、经理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任期目标管理制和任期终结审计制,并在少数企业中试行厂长、经理招标承包和资产抵押承包,引入竞争机制,使责、权、利统一落实到承包者身上。三是改革企业内部管理体制。实行全员综合承包,并开始形成按岗定人、按人定责、按绩付酬的管理体系。改革工资制度,试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浮动工资制,个人的工资、奖金“上不封顶,下不保底”,使职工个人的经济利益与企业经营、生产好坏直接挂钩。四是改革封闭式的经营方式。打破地区、行业和所有制的界限,实行外引内联,发展多种形式的横向联合。
1988年2月16日,区委组织对区属工商企业体制改革进行调研,召开区委常委扩大会,吸纳部分企业负责人参加,重点研究完善经营承包责任制以后,如何进一步扩大企业在人、财、物管理上的自主权。会议作出《关于继续深化企业改革的决定》,对企业进行一系列改革:一是改革干部管理制度,改企业负责干部任命制为民主选举制,改终身制为任期制,改管理干部因人设事为干部自由组合;二是建立层层承包责任制,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特点,政府对企业,企业对车间、班组,车间、班组对个人,层层建立多形式多层次的经济承包责任制;三是改革经营管理制度,完善生产经营、劳动定额、财务统计、标准计量、科技档案等方面管理制度,使企业管理有章可循。
在上述改革的推动下,区属工商企业单一的公有制经济格局被打破,多种经济成分企业快速发展,企业的活力不断增强。
二、改革国营工业企业体制
在区办工商企业改革的同时,长炼、岳化等国营工业企业遵照中央精神及中国石化总公司部署,实施一系列改革。
政企分设,“松绑”放权。1983年,长炼改名为“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长岭炼油厂”,由石油工业部下放给湖南省管辖,改为重新归属中国石化总公司管辖,并首先实行厂长负责制,成为全国石化部门推行厂长负责制的9个试点单位之一。实行厂长负责以后,厂党委不再具体管理生产、经营等业务方面的工作,由厂长分抓,改变了以往一切由党委包揽的局面。
扩权承包,发展横向联合。1986年,长炼开始推行经济责任承包,总厂将经济指标分解到各分厂,在完成产品任务的前提下,允许各分厂利用自己的优势,拓展相关生产和经营,使分厂在安排生产、经营上有一定的自主权和灵活性。并与8省55个单位建立经济协作关系,拓展生产、科技攻关和经营领域。
合并重组,理顺管理。岳化在1971年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企业部管辖,1975年移交湖南省管理后,1983年又回归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管理。1988年8月,岳化与长炼、洞庭氮肥厂联合组成巴陵石油化工公司。并根据需要,将原有的23个职责错杂的管理机构实行合并和重组,设置为20个职责分明的单位,理顺管理关系。
实施行为细则,加强岗位管理。1989年下半年,长炼在全厂职工中开展行为规范教育,发动职工制订岗位基本行为规范和具体的实施细则,改革传统的岗位管理办法,将职工落实岗位行为规范和细则情况,与评定个人奖金直接挂钩,形成绩效挂钩的现代管理模式。
1991年3月14日,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在省、市领导人储波、谢培清、欧阳松、汤志雄、黄甲喜等陪同下,深入长炼考察。考察期间,江总书记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十三届七中全会精神,千方百计搞活大中型企业,实现政治、经济和社会的持续稳定发展,并题写“长岭炼油化工厂”厂名。之后,长炼及其他驻境各大中型企业认真贯彻江泽民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开展更深入的改革。
第四节 宏观配套改革
改革物价体制 全区物价改革从1985年开始,重点是实现三个突破:一是突破单一价格框框。凡属指令性计划产品的价格,一律执行国家统一定价,超产的产品,价格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可以上下浮动。其他农副产品和小商品,全部实行市场调节,允许牌价、议价、自由价或协商定价。二是突破靠行政手段控制物价的框框。物价部门对部分产品价
格管理下放权力,对季节性销售的工业品和农副产品,允许经营部门实行“浮动价格”,允许“季节差价”。三是突破订价权高度集中的框框,扩大企业订价权。对部分商品价格除
规定上下浮动幅度外,具体价格制订由企业自己掌握。对冷、背、吊、滞商品的削价,企业有权自行决定。
经过改革,粮、棉、油实行合同定价,完成合同定购后,超产的产品价格由市场调节,生猪和其它农产品价格全部放开。工业生产资料实行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并存的“双轨制”
价格。1987年起,全区实现以市场调节为主体的价格目标。
改革财政体制 1985年1月,市政府将北区财政管理由“收入全额上交、支出封顶”的纯收、支两条线的体制,调整为“收入上缴、超收分成、支出包干”,确定年支出基数为161.85万元,此体制延续到1987年底。1988年,市政府对北区财政改为“定收定支,收支挂钩,超收分成,一定三年”的管理体制。当年确定收入基数为415.85万元,在基数内市、区按3:7分成,超出基数,市区按2:8分成。此体制延续至1993年底。
1985年,区委、区政府决定对乡(镇)财政实行“定收定支,收支包干,收入上缴,超收分成,短收分担,一年一定”的体制。1989年,各乡(镇)设立财政所,又改为“定收定支,收支挂钩,超收分成,一定两年”。这一体制延续至1997年底。
改革计划体制 1985年9月起,根据中央“要有步骤地适当缩小指令性计划的范围,适当扩大指导性计划的范围”的精神,对计划体制进行改革。计划工作编制从以前注重年度计划的制订,转移到中、长期规划的调研、分析、编制上来;从注重综合计划、项目管理等日常工作,转移到勤调研、出思路、议大事、抓重点、搞协调、强服务上来;从过去统包统管,转移到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上来,使计划工作对区委、区政府起参谋作用,对下起服务作用,对左右起协调作用。在具体的生产计划管理上,改变过去统得过多过死的现象,逐步缩小指定性计划,扩大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范围,促进全区由农业型、高积累型转向工农商并重、积累与消费协调,做到国家、集体(企业)、个人兼顾,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改革税务体制 1984年10月起,税务部门进行利改税和工商税制全面改革,即对国营企业全面征收国营企业所得税,对部分盈利多的大中型企业加征国营企业调节税,税后利润由企业自由支配,使之不再吃国家的“大锅饭”,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同时,将原工商税按性质分解为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盐税4个税种。将原工商所得税改为集体企业的所得税。通过此次改革形成的税制体系,以产品、增值、营业等流转税和各项所得税为主体,配以其它税种,从多方面、多环节、多层次,充分发挥税收筹集资金、调节经济、促进生产的重要作用。
改革金融体制 1985年,境内主要金融机构有:中国工商银行云溪办事处,中国工商银行长岭分理处(1989年1月升格为工商银行长岭办事处),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云溪办事处(1988年升格为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岳阳云溪支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长岭办事处(1988年升格为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岳阳长岭支行),以及北区信用联社等。1985年1月1日起,这些银行被授权开始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对辖区各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行使具体的领导、管理、协调、监督和稽核职能。在以市人民银行为中心的领导下,各专业银行自主经营,协调配合,形成较完整的金融体系,在筹资、融资等方面,为境内国营大厂和全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提供全程服务和有力保障。
改革教育管理体制 1986年3月,区委召开教育工作会议,研究贯彻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决定高中、初中、小学分别由区、乡(镇)、村办,实行“三级办学,两级管理”,区、乡两级分别以区教育局、乡(镇)教育组为管理职能单位,除人头经费、办公费由区统一安排,校舍、校具、教学设备等费用分别由各级负责。同时,教育局开始在云溪中学、路口中学、陆城教育组分别进行民主选举校长、全员聘任制试点,着手改中学校长、乡(镇、场)教育组长等任命制为民主推选制和聘任制。同年下半年,路口中学实行由校长聘任班主任,班主任聘任科任教师,各班实行班主任负责制。陆城镇教育组在所辖小学聘任校长,校长聘任科任教师。云溪中学试行民主选举校长。
改革卫生、血防体制 1984年10月,全区实行因地制宜、多层次多形式的办医方针,在健全全民所有制医疗卫生机构的同时,积极发展集体、个体医疗点。次年,已有城镇个体医疗诊所20家,农村个体医务室38个。同时改革医卫管理机制和用人制度,实行院长负责制和专业技术人员引进、聘任制;医院实行“独立核算,定额补助,自负盈亏,民主管理,按劳分配”的分配制度。1984年5月,北区建立后,区委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加强血防工作的精神,于1990年6月,将北区血吸虫病防治办公室从卫生局分离出来,升格为正科级单位,由区政府主管。同时,在全区掀起“防治血吸虫病”再送“瘟神”的群众运动热潮,重新开展查螺灭螺工作,使全区基本查不到成片钉螺,血吸虫病感染人数下降到总人数的2.3%,急性血吸虫病感染,也得到有效控制,在湖南省组织的基本消灭血吸虫病摘帽达标活动中,北区被增补为基本消灭血吸虫病先进单位。血防战线上,许多干部职工为防治血吸虫病作出了应有的贡献。1986年12月,北区血防站站长李映芝,被评为全国血防先进个人。
改革科技体制 1985年6月,贯彻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在科技体制改革方面实施“四个结合”:一是科技机制建设与企业生产相结合。11月,划出青山湖1000亩水面,建立“岳阳市北区特种水产综合养殖场”,加挂“岳阳市北区特种水产综合养殖研究所”牌子,由科委直接管辖,开展综合养殖和科学研究工作。1986年7月,科委设立科技服务部。至此,一个集科学技术管理、研究和开展科技服务于一体的科技体制正式形成。二是科技计划编制与项目研究相结合。1984年至1990年,全区科研立项143项,其中国家计划1项、省级4项、市级21项、区级117项;获得科技成果奖17项,其中省、部级奖11项,地、市级奖6项。粮油公司职工李昆明承担的“香菇菌丝体营养添加剂系列食品研究”,达到国内同类先进水平,产品在全国食品博览会上获奖。陆城镇宏发石墨厂生产的产品,在湖南省新科技产品交易会上荣获金奖,其主导产品CH浮头列管式、YKA圆型快孔式、矩型板块式等,技术水平属国内领先水平。三是科技队伍建设与科技交流相结合。1985年,全区建立区级科协团体1个,乡(镇)级科协组织4个,专业技术学会(协会)5个,民间科学技术研究会10个,各类科技团体有会员450多人。同年5月,这些科技团体组团参加“全国首届科技成果交易会”,引进“浸出油厂尾气回收”等5项技术。1986年8月至同年底,由科委牵头,组织这些团体先后举办信息发布会6次,发布信息8000多条、实用技术24项,组织参加各类技术及产品交易会、展览会11次,参展技术及产品25个。四是推广高新技术与提高经济效益相结合。1987年,白泥湖“大中水面鱼类养殖技术开发项目”列入国家“星火计划”,经过两年开发,建立矮围600亩,半精养大湖8000亩,实施围栏养殖、河蟹流放、大湖投苗和投料等养殖技术,次年,完成产值52万元,利润30.06万元,分别比1985年增长3.5倍和6倍多,1988年12月,通过国家科委星火办检查验收。其后,又有浅水湖泊立体工程综合开发、双花水库引水改造工程、皂化黑油开发利用和大中水面开发等多个项目列入省、市“星火计划”,实施后均获得较好经济效益。
第五节 治理经济环境 整顿经济秩序
一、全区经济形势
1984年10月起,经济、政治体制开始全面改革,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同年,全区社会总产值5267万元,其中工业产值1261万元,农业产值2773万元;1987年,社会总产值增加到1.01亿元,比1984年增长91%,到1988年,社会总产值达到1.13亿元,比1984年增长114%,其中工业产值上升到5562万元,比1984年增长近30%;农业产值增加到3296万元,比1984年增长34%,尤其经济结构发生较大变化。1986年底,全区区乡企业由1985年247个增加到608个,产值由1103.4万元增加到4293万元。而且城镇、交通、电力、文教、卫生等方面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均有较快发展。1984年至1988年,各乡(镇、场)修通简易通村通组公路,道仁矶抵湖北白螺、儒溪至螺山长江汽车轮渡建成通航,境内长江大堤标准化建设初步达标,110千伏电站建成投产,区人民医院、文化馆等社会公共设施建成投入使用。随着经济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也有较大提高。1984年全区全民、集体职工人平年工资收入1200元(长炼、岳化略高),到1990年已超过2400元,比1984年增加1倍,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984年347元增长到1988年的578元。
但是,由于发展过快,管理工作一时难以跟上,出现经济秩序中的新动荡。一是流通体制混乱,且没有深入进行物价改革,造成部分农副产品价格上涨过快;二是部分干部对改革开放理解认识出现偏差,利用行政事业经费经商办企业,倒卖重要生产资料和紧俏物资;三是少数单位截留国家财政收入,使国有资金流入单位小金库和个人腰包;四是偷税现象较严重,纳税人与收税者之间存在一定的“人情税”、“关系税”现象;五是金融部门“人情贷”、“关系贷”及一些放贷不当的现象较为突出,出现呆账坏账多、贷款收回难的情况;六是少数行业特别是个体屠宰商垄断市场和价格,采取短斤少两、注水等手段坑害养猪户,影响养猪户发展生猪生产的积极性;七是部分行业和单位为加快发展,巧立名目乱集资、乱摊派、乱罚款(又称“三乱”),加重群众特别是农民的负担,挫伤了群众积极性,严重阻碍了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整治经济环境和经济秩序
1988年9月,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提出“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针对全区经济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区委遵照中央精神,采取一系列措施,整治经济环境和经济秩序。
压缩固定资产投入和基建规模。1988年底,区委、区政府成立资产结算小组,对全区行政单位和企事业单位动产和不动产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对全部在建和备建项目摸底造册,并严格规定:凡计划外的在建工程一律下马停建,把资金和材料集中到必建项目上;凡备建的项目必须报区委、区政府批准,统一纳入财政预算范围。全区下马一批项目,压缩一批备建项目。
压缩社会集团购买力和其他公费开支。1989年6月,成立以区长为组长的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领导小组,由财政局长兼任“控购办”主任。规定凡行政事业单位添置小车、配置装备等大宗办公用品,必须经“控购办”批准,经费纳入财政管理。同时,区委下发《关于严格控制公费考察、旅游的规定》,大力压缩公费开支。
治理“三乱”,减轻农民负担。1985年,区委、区政府对相关单位的收费情况组织检查和清理,查处一些不合理收费现象,使加重农民负担现象有所收敛。1987年起,农村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交通道路、集镇建设加快,少数地方在“人民事业人民办”的错误思想支配下,加重农民负担的现象又有反弹。为继续做好减负工作,全区成立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农民负担的监督和管理。由区人大作出《关于治理农村“三乱”,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决议》,实行农民负担定项限额,坚持常年检查,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并查处一批加重农民负担案件,使“三乱”得到有效制止。
整顿市场价格,治理“行霸地霸”。1986年前后,北区新建,机构设置正在健全,部分行业的管理一时难以跟上,一些地方“行霸地霸”势力乘虚而入,欺行霸市,抬高或压低物价,造成市场混乱。1988年3月,区委发出《整顿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哄抬物价、欺行霸市的通知》,组织工商、税务、城管、公安等部门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治理行动,查处哄抬物价行为,处理一批欺行霸市团伙。并从工商、公安抽调专人,组织生猪屠宰市场监理小组,长驻屠宰点,稳定肉类食品等市场秩序。
打击经济犯罪。针对改革、开放、搞活后,一些不法分子铤而走险、不择手段进行经济犯罪,党中央、国务院及时作出《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1985年5月,遵照中央和国务院文件精神,以及省、市委安排部署,区委决定由纪委牵头,成立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办公室,与公安部门联合作战,惩治经济犯罪。至1989年底,共查处经济犯罪案件15起,其中5000元以上案件5起,共计金额7.3万元,追回6.58万元,惩处8人,其中判刑2人,撤销职务5人。
发展生产,增加市场供给。生猪是境内一项拳头产品,产值仅次于粮食生产。为发展生猪生产,保证市场供应,稳定物价,1989年5月,区委决定由区政协牵头,从区委办、农经委、畜牧水产局等单位抽调人员,开展为期半个月的生猪生产调查。6月13日,召开专门会议,根据调查情况研究制订发展生猪生产的四项具体措施,拿出一定资金和粮食扶持养猪户;解决好饲料运输供应问题;加强防疫工作;由工商局负责,配合市场整治,加强对个体屠宰商的职业道德教育,拟订肉食市场管理办法,控制少数屠商继续利用非法手段坑害养猪户和侵害消费者利益。并成立以专管副区长为主任的生猪养殖基金会,扶持家庭困难的猪农发展养猪业,调动农民养猪积极性。1990年,全区生猪出栏3.4万头,比1986年翻两番。
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是区委在领导经济建设中旨在保障经济健康发展的重大举措,取得阶段性成果。但随着改革不断深入,这次治理整顿中,一些深层次问题没能彻底解决,特别是没有跟上国内、国际经济发展的形势,后来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些反弹。
第 十 八 章
政治体制改革与精神文明建设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区委把政治体制改革和精神文明建设摆到突出位置,实施党政职能分开、政企分开,改革干部制度,建立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机构和政治协商机
构,加强国防教育,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法工作,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在城乡开展社会主义教育,反腐倡廉,同时促进经济体制改革向深层次发展。
第一节 改革政治体制
一、党政职能分开
1987年10月,根据党的十三大关于县(区)以上地方党委主要职责的规定和省、市委的统一部署,区委决定实施以党政职能分开为主要内容的政治体制改革。成立以区委书记任组长、主管组织人事的副书记任副组长的政治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实施党政分开、下放权力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同月下旬,按照《意见》实施改革:一是划清党委与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各社会组织的关系,以加强党的领导。二是调整区委分工,不再设立不在政府任职但又分管政府工作的专职副书记、常委;三是将区委宣传部协管的文体局、卫生局、计生局,以及区委办兼管的档案局等,划归政府管理;三是撤销如“产业结构调整领导小组”等一些临时性政务机构,移交政府部门重新组建,区委负责人在这些临时机构中担负的职务,自1987年11月起,调整为由政府有关负责人担任。
实行党政职能分开以后,区委从繁琐的事务圈子中解脱出来,把主要精力放在抓大政方针、重大决策和党的自身建设上,增强总揽经济全局的能力,改善党对政府和其他部门工作的宏观领导;加强区、乡两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建设和对广大党员干部的教育及检查监督,使党的肌体朝着更加健康的方向发展。
同时,建立议党、议政、议军、党政通气、决策反馈制度,以及区委、人大、政府、政协(以下简称“四大家”)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就党的建设、施政方略征求意见和建议,定期召开各界人士和知识分子代表参加的重大决策听证会、求贤问计会,促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二、政企分开
1986年,区委对政企分开作过一些尝试,主要是对政府管理的区直部分企业给予一些自主经营、自我发展的空间,但未对所有企业放权,也没有将政府与企业进行实质性的分离,在人、财、物上仍然存在许多统得过死、管得过多的现象。随着以党政职能分工为主要内容的政治体制改革实施,政企分开正式全面实行。
1987年12月初,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上,区委、区政府明确提出,政府职能开始转变,将经济部门和区直企业的管理权全部下放到有关科、局、办和企业,不再干涉其经营决策,由各系统各企业自行主张。
政企分开后,政府的职责主要是通过发挥计划、统计、物价等经济杠杆部门的作用,对经济部门和企业实行宏观调控;协调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对企业提供法律、政策、资金、人才等方面的支撑和服务,帮助解决其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促进健康、快速发展。
接着,商业、物资部门的13个公司再次精简行政管理人员,着手将商业局、物资局、二轻局、粮食局转变为经济实体,逐步成立相应的总公司,使之从行政事务中逐步摆脱出来,朝着企业管理模式方向发展。
三、改革干部制度
加强干部队伍“四化”建设。1986年初,遵照党的十二大提出的加强干部队伍“四化”建设的要求,区委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干部队伍“四化”建设:一是启用党内外年轻知识分子,加强各级班子建设。1984年建区之初,区级班子尽量吸收长炼、岳化两厂年轻知识分子,对班子的年龄和知识结构作必要调整。但是科局、乡(镇)级班子成员中知识分子、专业技术人才仍相对偏少,年龄偏大。为此,自1986年起,一方面继续从两厂党内外年轻知识分子中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到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担任或兼任职务,一方面将具备条件落实政策后的党外知识分子收回,将其中一部分安排到科局及乡(镇)班子中,使区级班子成员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比例由12%上升到25%,平均年龄由45.8岁下降到43.2岁,科局、乡(镇)班子中大专以上文化的比例由11%上升到31%,平均年龄也由44.7岁下降到42.1岁。二是选拔、引进本地及外地人才,建设专业化干部队伍。1985年11月,依据省有关部门文件精神,将符合条件的乡(镇)广播员、农技员、水利员、畜牧兽医、卫生院医生转户口、转粮食关系,录用为正式干部或职工。次年,录用一批社会闲散科技人员和五大(即电大、函大、职大、业大、夜大)毕业生到企事业单位任职,从优秀集体干部中录用一批专业技术人员到乡(镇)领头办企业,从外地引进一部分工程技术骨干到乡(镇)企业挂职,使基层干部队伍更加知识化、专业化。三是组织培训和自学考试,提高干部队伍文化专业素质。1986年起,先后选拔29名干部到外地培训,时间均在一年以上(其中送上海农业大学3人,武汉建材学院7人,湖南大学土木系19人);送省、市有关短期培训班培训198人。1986年11月,挂牌成立区农业广播学校,开办农学、农经、畜牧、水产、林果、乡企管理及会计专业,采取广播、电视、录音、录像、函授和面授等形式,帮助在职干部提高文化专业知识,到1988年先后有250多名学员毕业,成为相关战线的业务骨干。同时,对全区年龄40岁以下,文化程度初中以下的“两下”干部进行全面摸底,组织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多种形式的学习,到1990年,全区200余名“两下”干部全部达到高中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实行招聘制和职称评定。1988年初,开始对干部实行招聘制,首先在乡镇试点。当年招聘乡镇国家干部12名,聘任乡(镇)财政集体干部15名。随后在国土、城建、水利、交通、广播文化、畜牧水产以及劳动服务公司等区直或区直部门所属单位的工人中聘用一批干部,由用人单位先与受聘人员签订为期5年的合同,称职者继续聘用。此后,根据中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工作暂行条例》,通过组织推荐、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决定任用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共青团区委副书记等区直单位副科级干部。至1990年,共招聘副科以上干部13名,相当于副科级企事业单位干部27名。
1988年,首次在部分企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成立工程、农业副业、会计、经济、教师等6个系列的职称评定委员会,对10个职务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职务评聘。至1989年底,评定高级职称9人,中级职称191人,初级职称837人。
在改革干部制度的同时,注意关心离退休老干部。1988年4月28日,区委成立退离休干部办公室(2002年4月机构改革中,改为老干局,属常设机构),负责贯彻上级有关离退休老干部政策,落实其待遇,关心其生活,组织老干部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活动。
第二节 加强人大、政协和工、青、妇组织建设
一、建立完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机构
1984年5月3日至6日,根据全国五届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简称《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区委着手筹备召开区第一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先将区、乡(镇、场)人民代表由等额选举改为差额选举,由广大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区一届人大代表111人,其中有地方、长炼、岳化的工人、农民、干部、知识分子、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他们具有广泛的代表性。1984年5月3日至6日,区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在岳化招待所召开,到会代表109人。会议采取差额选举和无计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区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何济民被选为人大常委会主任,施振雄、彭汉涛、易明(女)被选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龙文杰为区人民政府区长,李棠九、郑刚、隋湘岳为副区长。选举乔新潮为区人民法院院长,盛仕炎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区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由常务委员会代行其部分职权。
区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任期3年,期间召开3次代表大会,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区财政预算报告,听取和审议区国民经济计划报告,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和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听取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报告。至1992年,每届人民代表大会均任期3年,每年召开一次代表大会。1992年12月中旬,区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起,每届任期5年,每年召开一次代表大会。
人民代表大会机构的建立和区人大常委会的选举产生,改变了地方权力机关和执行机关合一的状况,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更好地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
为适应人大工作发展需要,人大办事机构设置也不断得到加强。1985年,除办公室外,增设联络科、法制科。1989年3月,增设财政经济科及教科文卫科。1998年机构改革中,改为工作委员会,分别改为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等工作委员会。
1987年1月起,贯彻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的《地方组织法》,在乡(镇、场)陆续选举产生人大主席团及专职主席。至2001年,7个乡(镇)(2001年12月松杨湖农场改为永济乡)均选举产生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和副主席,在驻区大厂设立人大联络员,全区形成人大联系网络,密切了人大常委会与人民代表、人民群众的联系,人大工作能更好地反映人民的意愿,人大代表能更好地履行法律赋予的依法监督和当家作主的权力。
二、建立完善政协地方机构与加强统战工作
建立完善政协机构 1986年11月27日,区委向市委呈送《关于要求成立政协岳阳市北区委员会的请示报告》,获准同意后,先后多次召开会议,为筹备召开政协第一次会议做准备。1987年2月26日至3月3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岳阳市北区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云溪举行,标志着北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民主监督机构正式建立。出席大会的有来自全区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民团体、文教卫生、科学技术、宗教界等17个界、别的委员42名。大会选举产生政协岳阳市北区第一届委员会,主席暂未定,彭汉涛、彭振华、傅海晏、尹乐生、黄石权、汪瑞谨(女)、张炎元被选为副主席。全体委员列席区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听取和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报告。会后,设立政协内设机构办公室及学习委员会,和文史资料、对台侨务、文卫科技、经济工商4个工作组。政协区一届委员会任期3年,期间每年召开全体委员会一次。1990年2月下旬,召开政协区第二届一次全会,黎洪涛被选为主席。1992年12月下旬,举行政协区第三届一次全会起,每届任期5年,每年召开全体委员会一次。从第二届起,政协内设机构不断完善,陆续设置办公室、提案法制群团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委员会。
2001年,区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政协工作的意见》,设立7个乡镇的政协工委和长炼、岳化联络组共9个下属机构。
政协地方机构建立完善后,在区委的领导和支持下,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发展、社会稳定和民主政治建设做出大量工作,取得引人瞩目的成绩。
加强各项统战工作 北区建区初期,统战工作由区委宣传部兼管,无专门工作机构。1987年4月16日,根据市编委有关文件精神,正式成立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统战部长由彭振华兼任。1995年6月,区委统战部与宣传部合并,更名为区委宣传统战部。1996年9月,统战部从宣传部分出,再次单独设置。为加强新时期统战工作,遵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决定》,区委将统战工作“四个纳入”①落到实处,分别于2001年4月、2005年9月,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统战工作的决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并于2002年将统战部长由区政协副主席兼任改为由区委常委担任,在7个乡(镇)党委中配备专职统战委员。同时,认真落实党的统战政策,按政策查证落实知识分子申诉案件,查证落实“四个时期”中原突围人员,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冤假错案,对被挤占、拆毁的宗教房产进行清查,给予适当赔偿。积极开展港澳台工作,1991年12月2日,设立中共岳阳市北区委员会对台办公室,对外加挂岳阳市北区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牌子。1992年5月,成立岳阳市北区人民政府侨务办
① 将统战工作纳入各级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考核内容,将统战理论、政策纳入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学习内容,将统战工作纳入新闻、宣传工作内容。
公室,加大与“三胞“及其亲属联系,帮助”三胞“解决回乡定居、办企业所遇到的难题。注重抓好党外干部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先后出台一系列有关做好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文件,为党外德才兼备的人才提供施展才华的舞台。同
时,努力做好民主党派工作,先后成立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
会岳阳云溪区支部、九三学社岳阳市云溪区支部等民主党派组织。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实行宗教信仰自由,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做好工商业联合会工作,建立区、乡工商联组织。区委还在各个时期及时向党外各界人士通报工作情况,广泛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重大工作决策前同各界人士充分协商,有效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统战部门认真落实党的有关政策,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凝聚党外各方力量,共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做出大量贡献。
三、完善发展工、青、妇组织
区委把完善和发展工、青、妇群团组织,发挥其作用,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
完善发展工会组织 1984年建区前境内有基层工会28个,会员1180余人。1984年6月,根据市委文件批复,设置岳阳市北区总工会。区委委任专人负责筹建并主持工会工作。7月,召开全区第一次工会工作会议,动员各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建立工会组织。1987年5月,岳阳市北区总工会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出席代表113人,代表98个基层工会3800名会员。会议选举丁旦生任区总工会副主席(主席未定),主持全面工作。1989年7月,设立区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1991年7月,召开岳阳市北区总工会第二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区总工会经济审查委员会。此后,总工会一般每5年召开一次代表大会。 同时,全区7个乡镇和38个成规模的企业相继建立基层工会。到2001年,基层工会由1987年的98个逐步发展到161个,会员由3800人发展到1.12万人,并有100个基层工会建立合格的“职工之家”。
完善发展共青团组织 1984年,境内基层团总支4个、团支部52个,共青团员1236人。1985年7月,共青团岳阳市北区委员会成立。1986年1月,召开全区第一次团代会,出席代表110名。大会选举共青团北区委员会委员12名、常委6名,选举肖云生为团区委书记。此后,团区委基本5年召开一次代表大会。到1986年,团组织发展到有9个基层团委,4个团总支,140个团支部,共有团员3047名,比建区时基层团委增加9个,团支部增加88个,团员增加1811名。1996年初,基层团委发展到32个,团支部(总支)发展到198个,团员增加到5618名。
完善发展妇联组织 1984年,成立岳阳市北区妇女联合会。1987年3月8日,召开岳阳市北区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到会代表120人。大会选举区第一届妇女联合会委员,选举刘孝纯为区妇联主任,欧继锋为副主任(后来妇联主任改称主席)。此后,基本每5年召开一次全区妇女代表大会。
在区委的领导和重视下,区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群团组织在自身不断完善和发展的同时,充分履行自身的职责,团结广大工人、青年、妇女,发挥其积极性,为加速全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挥重要作用。
第三节 党管武装与加强国防教育
1984年6月4日,根据湖南省军区司字(1984)21号文件通知,成立岳阳市北区人民武装部,归属岳阳市人民武装部管辖,瞿林文任部长,邓建勋任政委。1986年3月,根据中央办公厅5号文件精神,人武部划归地方建制,区委主要负责人兼任人武部第一政委。1996年,武装部又收归军队建制,实行军队和地方双重领导、双向兼职。其中一名主要负责人进区委常委班子,另一名主要负责人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一名副部长或政工科长进政协常委。区委建立“议军”制度、党政军联席会议制度、国防教育和国防动员会议例会制度。区委常委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研讨人民武装工作的会议,每年“八一”或“十一”前,定期组织党政负责干部参加实弹射击等军事活动。区委书记每年定期到人武部现场办公两次以上,听取工作汇报,解决武装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每年建军节,区委均组织慰问人武部、武警中队、消防大队官兵。
区委还注意加强民兵预备役(基干民兵)队伍建设。到1990年,全区民兵预备役人员发展到2000人,地方及长炼、岳化均建立民兵连,每年定期由人武部组织训练。这些预备役人员成为地方与企业发展生产和维护治安的主力军。长炼“铁梅女子民兵班”各项工作表现突出,在1991年3月江泽民考察长炼时,受到接见。
1988年,为落实党的十三大“应当加强国防教育,提高人民的国防观念”的精神,全区成立国防教育委员会,各乡(镇、场)、长炼、岳化及中学分别建立相应机构,组织开展以爱国主义为主线、以国防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国防教育。建立国防教育基地,将每年8月定为全区国防教育月,开展广泛的国防知识教育。1988年到1990年,全区多次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开展国防知识竞赛,参赛率均100%,成绩均在85分以上,其中满分率35%。还举办国防教育骨干培训班、报告会、讲演会。1990年,全区4000多名民兵参加岳阳市国防教育委员会、岳阳军分区政治部举办的“壮我国防,卫我中华”演讲比赛,获二等奖。同时,深入开展“四个进入”活动,即国防教育进入各级地方党委中心组,进入学生课堂,进入各种传播媒体,进入各个社区。区委中心组每年至少集体学习一次国防知识,或集体听取一次国防形势报告;各中学按每学期3至5课时的规定,将国防教育列入课表,请乡(镇、场)武装部长给学生讲授国防知识。将国防教育及军事训练作为高一新生入学第一课,每年请区武装部门给高一新生上国防教育课,进行为期10天的军训。广播电视部门每年“八一”前后举办国防教育专题节目;各社区每年建军节组织开展城区厂矿国防教育文娱活动,与人武部、武警中队、消防大队官兵联欢,增进军民友谊,增强“国无防不立,民无兵不安”的意识,以及“居安思危”、“富国强兵”的国防观念。
第四节 加强政法工作与打击刑事犯罪
一、建立政法机构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
设立北区政法委员会。1984年7月,岳阳市编委以(1984)71号文件通知,设立岳阳市北区政法委员会,负责人职务称谓实行“主任”制(1987年5月政法委主任改称“书记”)。当时由于北区刚成立,人员编制紧,政法委主任由人大常委会主任临时兼任,政法委机关只配一名专职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政法委委员由公、检、法、司、人武部“五长”担任。1984年10月,公安分局局长张宝堂增补为区委委员后兼任政法委主任。1989年中央下达关于加强政法工作的《决定》后,为贯彻中央文件精神,区委成立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由兼任政法委书记的区委副书记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政法委,机关编制增至7人。1992年开始,区委一直分工由一名常委任政法委书记,专管政法工作,结束了8年“代管、兼管”格局。1992年,全区政法队伍由建区时81人发展到340人,基层单位由8个发展到108个。随着改革深入发展和社会主义法制不断健全,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检察权,公安机关全面履行侦查、预审、治安管理等职责,通过以乡镇为单位设立公安派出所,人民法院以片为单位设立基层人民法庭,把大量治安、民事案件解决在基层。司法行政部门全面管理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及公证、律师等司法行政事务,随后还负责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管理,其延伸设置到村的调解委员会把大量的民事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自此,覆盖全区的调解、侦查、预审、案件起诉、审判等政法机构日臻完善。区委政法委员会贯彻上级党委对政法工作的指示和统一部署,协调公、检、法、司之间的工作关系,组织政法单位讨论研究重大疑难或有分歧的案件,指导、协调、督促对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使全区政法工作不断加强。
政法队伍建设。区委采取多种措施不断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如在政法系统开展各类争先创优活动和集中整顿,要求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的监督评议,提高政法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防止和整治司法腐败,保障文明司法、公正司法。1991年10月12日至11月20日,区委组织全区政法干部开展为期一个多月的集中教育整顿,区委书记在动员会上讲话,要求“广大政法干警一定要牢记党的宗旨,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和毛泽东思想武装头脑,克服特权思想和不良习气,当好党和人民以及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忠诚卫士。”整顿分学习教育、对照自查、整章建制、调查处理验收四个阶段。期间先后组织上辅导课,清查近3年来的违法违纪问题,写自查总结材料,对群众意见较大、问题较突出的干警进行重点帮助教育,健全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并表彰20名先进个人,纪律处分3人,内部交流换岗10人,清离出队3人。此后,除加强经常性教育整顿,还重申公安部及最高检察院、法院出台的“公安人员八大纪律十项注意”、“检察人员八要八不准”、“人民法院干警六条纪律”,贯彻落实“法官法”、“检察官法”、“人民警察条例”、“律师法”、“公证条例”等。结合开展评选“最佳干警”和“安全杯竞赛”等活动,促进政法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政法队伍整体形象不断完善。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政治协理员乔新林在患有恶性肿瘤的情况下,仍坚持一边服药一边工作。1998年11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干部”称号和“特级劳模”勋章,享受省级劳模待遇。2000年底,区人民法院被全国最高人民法院授予2000年度“人民满意的法院”称号。陆城镇党委委员兼陆城司法所所长丁晓刚,积极开展普法宣传,认真抓司法调解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使全镇民事纠纷发生率不断下降,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分别达到100%和98%。2001年6月,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湖南省人民满意的公仆”称号,享受省级劳模待遇。
二、普及法律常识教育
1984年11月底,遵照中央同年下发的第8号第9号两个文件精神,加快国家的民主法制建设,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根据建区之初,由于有些关系一时难以理顺,部分群众法制观念淡薄,一些矛盾纠纷不断出现,少数干部又不能很好地依法办事,造成有些工作被动,区委决定在全区开展普及法律常识教育。先由区人大举办科级以上干部法律知识培训班,以学习现行《宪法》为主,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成立由一名区委副书记任组长,一名人大副主任和一名政府副区长任副组长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采取分类指导、取得经验后再全面铺开的办法。首先在路口乡新合村、文桥乡望城村、路口镇和松杨湖农场有关“企业之家”举办《宪法》常识讲座。1985年2月8日至11日,全区举办第一期科级干部法律常识学习班,结合推广点上经验,准备全面启动普法教育。
1985年4月,根据中央宣传部、国家司法部的“一五普法”规划,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体公民中普及法律常识的《决定》,区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作出关于用五年时间在全区公民中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在全区正式启动普法教育。
同年5月底,举办第二期干部法律常识学习班,学习内容除《宪法》外,增加《森林法》、《婚姻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并将试点单位由4个扩大到16个,在试点单位举办法律常识学习班,培训骨干和法制宣传员。全区订购《法律选编》、《讲课提纲》、《法律知识问答》2.13万册,编印有关资料5300多份,做到村(居)委会(分场)以上干部人手一册,村民法律课本入户率80%。12月中旬,组织副科以上干部进行法律常识闭卷考试,广大干部对《宪法》有了一定的了解。同时,试点工作取得更多经验。
1986年1月9日,全区举办第三期科级干部法律知识学习班,主要学习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一五普法”的《通知》和《决议》,做到以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文件精神为指导,把普法教育同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此次学习班标志全区“一五普法”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随之,区直单位和乡(镇、场)迅速掀起全民学法热潮。学习的内容是十法一条例:《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婚姻法》、《继承法》、《森林法》、《兵役法》、《水法》、《经济合同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全区做到年初有规划,有安排,年内有检查,年终有评比。每学习一个法律考试一次,通报一次。并成立督查组,分片巡回督查。区委常委会先后多次集体听取督查汇报,树先进,促后进,推动普法教育平衡发展。至1990年6月,除完成“一五普法”任务,还超前组织学习了《村(居)委会组织法》、《环境保护法》、《湖南省水产管理条例》等一些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同月,迎接全省“一五普法”验收、“二五普法”实施,全区组织7000多人参加省普法领导小组举办的“三湘普法杯”法律知识竞赛,参赛人数为省下达任务的12倍,占全区普法对象的13.5%。后来经验收,全区参加普法统考6.055万人,合格率95.96%,被评为全省“一五普法”先进单位。
普及法律常识教育,增进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是区委落实中央总结“文化大革命”历史教训,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重大举措,是由单靠政策办事逐步过渡到既靠政策办事又要依法办事,由人治过渡到法治的一次历史性转变。
三、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
1988年3月,针对境内入室盗窃严重,盗窃耕牛和工业器材不断,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案件频发的治安状况,区委决定根据中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严打”的精神,在全区开展为期3年(后来延长1年)的“严打”斗争。由政法委制定方案,采取集中打击和专项斗争相结合的方式,结合普法教育、精神文明建设,综合部署,具体组织实施。
进行集中打击处理。1988年4月至1992年,集中政法各部门人力、物力,多次进行集中打击处理,破获一批大案,摧毁一批犯罪团伙,查处一批治安案件,依法打击处理一批犯罪分子和违法犯罪人员。如1991年8月9日,在岳化召开集中打击处理大会,执行死刑3人,判刑18人,逮捕32人,劳教13人。会后集中近30台车辆,沿岳化、云溪镇、路口镇、长炼等地开展宣传,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沿途近2万群众深受教育。
开展专项打击行动。“严打”期间,在大厂周边、城乡结合部、公路铁路沿线及长江沿岸等治安重点地区,先后组织开展“三打一查”(即打击入室盗窃、打击盗窃耕牛、盗窃工业器材,查禁聚众赌博)、“夏季行动”、“秋季攻势”和“水网行动”等多项专项打击行动。1992年6月至7月,在云溪镇、路口镇、道仁矶镇等地开展“三打一查”专项行动,共破大案27起,打击处理一批罪犯和违法犯罪人员。
从重从快打击的同时,贯彻宽严相济的方针,先后对4名犯罪性质严重但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人员,公开宣布分别作出判处减刑、缓刑和当场释放的处理。
把“严打”和法制教育结合起来。1984年,与长炼相邻的文桥乡部分地区,少数群众因为法制观念淡薄,偷盗长炼工业器材和建筑材料,极少数人甚至因为性质严重被判处徒刑。1988年5月起,结合“严打”集中组织在全乡开展法制教育,采取上法制课,印发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到村到组宣传,让违法犯罪人员现身说法等多种途径,增强群众法制观念,避免和减少违法犯罪。至次年底,全乡未发生一起刑事案件,广大群众自觉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一些曾偷盗过长炼器材的人主动交出折合人民币共计3.7万元的赃物,既保护了大厂利益,又促进了一方治安好转。
此后,区委始终把加强政法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重要环节,坚持一手抓“严打”,一手抓教育,不断改观社会治安状况,保障改革开放和各项事业稳步有序发展。
第五节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与召开
党的代表大会
一、不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加强精神文明教育。1984年5月,区委号召干部群众艰苦奋斗,勤奋节俭,乐做“拓荒牛”,甘当“铺路石”,尽快把云溪建成岳阳市美好城区。之后,随着形势发展,精神文明教育内容不断拓展。
1986年9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区委针对改革开放以来,境内出现的一些不正之风,如少数群众思富心切却不诚实劳动,牺牲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偷盗国家、集体和他人财物;极少数党员干部见新区建设艰难,产生畏难情绪,个别党员、干部“拜金主义”露头,趁改革开放钻营取巧,谋求一已之私,决定进一步加强党的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教育,发扬云溪人民诚实勤劳的传统美德。同年12月29日,区委大力提倡发扬“开拓求索,先忧后乐,脚踏实地,艰苦创业”的北区精神。同时选取一些克己奉公、勤俭办事、艰苦创业的干部和勤劳致富的典型户子,利用召开全区党员干部大会,和广播、简报等形式进行推介,号召向他们学习,使广大干部群众受到一次精神洗礼和心灵净化。
同时根据中共北区第二次代表大会的部署,制订了《岳阳市北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七五”期间实施规划》,成立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统筹安排和具体实施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发动群众,结合各地各单位实际,制订和落实文明公约,进一步加强1984年以来倡导的“五讲四美”(即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和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教育。一时间,从家庭到单位,从农村到厂矿,人们广泛参与、热情议订,制定“家规家训”、“乡规民约”、“街道公约”、“厂规厂约”、“单位守则”等各种文明公约。人们行为举止尽力照约定办事:尊老爱幼、邻里和睦、团结互助、卫生整洁、遵纪守规,文明风气蔚然形成。云溪乡八一村由上而下、由下而上发动村民反复讨论,把制订文明公约作为开展“五讲四美”教育的过程,制订出《村规民约》十二章92款,内容涵盖家庭生活、待人接物、环境卫生、土地耕作、禽畜饲养、计划生育、完成上交、爱厂护路、遵纪守法等多个方面,让村民互相约束,共同遵守。此后该村多年无大的纠纷,无违反计划生育,无拖欠上交,无偷盗工业、铁路器材,无违法犯罪,形成了好的社会风气。
1990年起,区委又把“三热爱”(即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教育摆在重要位置,先后开展多次较大规模的宣传教育活动。先是组织区直及长炼、岳化有关部门,广泛开展“五个一”的宣传。即组成一支法制宣传小分队,深入村组巡回讲课,教育群众遵纪守法;组建一支文艺宣传“轻骑队”,进村到组演出,用群众喜闻乐见、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制作一套大型的宣传板报,下组进屋场巡回展出,用改革开放以来本地的丰硕成果对群众进行形势教育;在广播、电视台开辟一个“情理法”专栏,剖析本地发生的一些典型案件,请司法人员和法律工作者以案释法,加强法制教育;编印一本《云溪市民读本》,印发5万余册,加强文明守规教育。接着,区委批转宣传部等5个单位《关于组织开展教唱歌颂祖国、歌颂社会主义、歌颂共产党等革命歌曲群众活动的意见》。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革命歌曲唱遍城乡。继之,又在文桥镇华兴村开展“三爱日”示范教育活动。该村重视精神文明教育,爱国家、爱集体、爱家园蔚然成风。全村上交款一天之内如数交清。区委组织召开相关现场会,大力推介,号召向华兴村学习,在全区掀起“三热爱”教育活动高潮。此次活动被《湖南日报》报道后,省委书记杨正午在全省地市州委书记会上全文宣读新闻稿,予以高度赞扬。该村很快成为岳阳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的现场和典型。
开展“双文明”竞赛活动。由宣传部、政法委及总工会、团委、妇联等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组成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各系统“双文明”建设达标条件,翻印下发。年中对各地各单位进行初查,年底考核评比,对做得好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差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各级按照区委要求,按达标条件广泛开展“双文明单位”、“双文明村组”、“安全文明社区”、“爱岗敬业标兵”、“十佳青年”、“文明少年”、“巾帼模范”等各种“双文明”竞赛活动,掀起“做文明公民、创文明单位、建文明城区、树文明新风”的热潮,涌现一批“双文明”先进典型。其中北区先后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双文明建设先进县(市)区”称号,命名为全省首批“双文明建设先进县(市)区”(首批命名10个县、区)。全区开展的“五好家庭”竞赛活动,被评为全省“十佳道德实践活动”,并被中央文明办以简报形式向全国推介。区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松杨湖农场、检察院、农业局、国税分局、地税分局、云溪镇南街居委会、路口镇新合村、文桥镇华兴村等20多个单位先后被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授予“双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或“文明标兵单位”称号。
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成果,为提升全区市民整体素质,为21世纪安全文明城区的创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中共岳阳市北区第二次代表大会
1988年6月8日至10日,中共岳阳市北区第二次代表大会在云溪区政府招待所召开。参加会议的正式代表199名,请假8名,实到191名,代表全区3093名党员。
会议主要议程三项:一是听取和审议第一届区委工作报告;二是听取和审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三是选举产生中共岳阳市北区第二届委员会。
邓协清代表第一届区委向大会作题为《用十三大精神做北区的文章 把改革建设推向前进》的工作报告。报告指出,在党的十二大、十三大精神指引下,第一届区委按照北区第一次党代会的决策,全面开展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大力加强“两个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使一个白手起家、面临诸多困难和矛盾的北区,走上正常发展轨道。三年来,全区社会总产值由1984年建区时的5267万元,上升到1987年的1.01亿元,增长91%;工农业总产值由4034万元,上升到7810万元;首次实现工业产值超过农业产值。198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508元,比1984年增加178元;城乡居民储蓄存款由人均160元增加到398元,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在总结成绩的同时,也指出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差距,例如“左”的积习和思想僵化仍然束缚一些同志的头脑;政治思想工作还比较薄弱,党风和社会风气也还有不少问题,必须清醒地正视差距,努力加以克服。
大会提出第二届区委今后三年总的工作方针和任务是:用十三大精神做北区文章,继续加强“两个文明”建设,坚决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进一步落实“发展经济,振兴北区,服务两厂,富裕人民”的工作方针,做到放权、放宽、放开,积极参与岳阳经济内循环,靠拢岳阳,依托两厂,充分利用长江水道、京广铁路、107国道的交通优势连接四方,逐步发展外向型经济。今后三年经济发展的总目标是:社会总产值达2亿元,工业总产值突破1亿元,力争在现在的基础上翻一番;农民人平纯收入达700元,每年递增50元以上。大会指出,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必须从北区的实际出发,坚持“城乡一体,全面规划,优化结构,系统开发”,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大办工业企业;建立一支购销大军,以商促工,以商促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通讯条件,完成铁路跨线桥和农民街建设,近快改变云溪城镇面貌。
会议再次明确,为了适应党的领导方式和活动方式的转变,今后不再设立在政府任职而又分管政府工作的专职书记、常委,撤销与政府部门重叠对口的机构,真正实行党政职能分开。
大会强调要加强各级党组织建设和班子建设,严肃教育和处理犯有错误的干部,罢免只说空话、不干实事、德能平庸的干部,做到能者上,庸者下。建立党支部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党风监督制度,健全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以及党员定期汇报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大会作出《中国共产党岳阳市北区第二次代表大会关于第一届区委工作报告的决议》,和《中国共产党岳阳市北区第二次代表大会关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中共岳阳市北区第二届委员会,选出区委委员21名、区委候补委员2名。
6月11日,中共岳阳市北区第二届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出区委常委8名:邓协清、朱佳舜、佘梅初、陈铁山、易癸已、段华、聂庆保、湛建军。区委书记:邓协清,区委副书记:朱佳舜、易癸已。同时选举产生中共岳阳市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选出委员8名,佘梅初任书记,张永清任副书记。
第六节 开展城乡社会主义思想教育
1989年7月,中央发出《关于加强宣传、思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都要十分重视和大力加强对宣传、思想工作的领导,坚决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真正让社会主义思想占领意识形态阵地。随之,省委作出《关于在农村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的决定》。
次年1月起,遵照中央和省委要求,区委决定先在全区农村开展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活动。成立以区委书记任组长的农村“社教”领导小组,明确这次 “社教”的指导思想:以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为重点,紧密联系当前群众思想和农村工作实际,深入进行形势教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教育、党的现行方针政策教育和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法制教育。主要任务:用社会主义思想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打击歪风邪气,净化农村社会风气;巩固完善农村经营承包责任制,发展壮大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决抵制和肃清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各种影响。同时结合扶贫工作,把提高群众的社会主义思想觉悟和关心群众的物质利益结合起来,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2月16日,区、乡“社教”工作队第一批队员入村。12月26日又组织第二批工作队入村。工作队入村后着重办三件事,一是引导农民寻求一条致富路,帮助基层找到一条适合发展的路子;二是培养一批威信高、思想好、有经济头脑的致富带头人,符合条件的要吸收入党,带出一个好班子,留下一支永不离村的“社教”工作队;三是干出一番业绩,为基层扎扎实实办好几件看得见、摸得着的事。到1991年9月底,农村“社教”告一段落,取得初步成效。全区开辟高效农业基地6000多亩,发展村组及私人企业200多个,整修水坝17座、渠道8700多米,修建村、组公路31条6800多米,修缮、修建村部、学校27个,上形势教育、法制教育课700多堂,培养致富带头人200余人,发展党员103名,整顿农村党支部24个,广大农民的社会主义思想觉悟普遍提高,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两个文明”建设不断向前推进。
1991年10月,成立城市“社教”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聘请退线的区委、人大、政协原主要负责人为督查员,督导城区及区直部门的“社教”工作。各乡(镇、场)、区直各战线均建立相应的工作班子,确定专人负责。
城市社教分两批进行:第一批,28个区直部门及基层试点单位共500余人参加,从1991年10月起至1992年5月止;第二批,93个科局及所属基层企事业单位(包括中学和乡镇机关),共1300余人参加,从1992年5月开始至1993年1月结束。具体步骤:思想发动,专题教育,集中整改,整章建制。经过一年零三个月的努力,城市“社教”收效明显。一是干部职工对改革开放的认识进一步加深,自觉参与意识明显增强。二是加强基层班子建设,调整部分班子成员,解决了一些班子中存在的问题,整改党支部13个,发展党员58人,并加强基层工、青、妇群团组织建设。三是改革力度加大,一些基层企业改革内部管理,开始扭亏为盈。四是干部职工思想更加纯洁,行业风气明显好转,“拜金主义”、“部门主义”不良倾向得到纠正。五是一些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得以解决,查处一批违纪违法案件,追回“三乱”等违纪金额2.13万元,既伸张了正气,又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第七节 开展反腐倡廉
建立完善纪检监察工作机构。“文革”内乱期间,党的纪检监察工作被中断,党的纪律遭到严重破坏,党纪检查和教育处于无人管理状态。1985年4月,中共岳阳市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成立,由一名区委常委兼任纪委书记,并实行常务委员会议制度,正式成为地方党委的纪律检查机构。1987年12月,全区7个乡(镇、场)和15个区直单位建立纪律检查组,配备专门的纪检干部,初步建立纪检工作网络,纪检工作得以恢复。次年7月,设立区监察局,与区纪委合署办公,监察局长由纪委副书记兼任。1990年4月,各乡(镇、场)、区直各单位建立基层纪检组织和监察组织,配备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至此,纪检监察工作机构全面建立恢复并得到完善。此后,根据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反腐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纪委牵头,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反腐败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区委重视围绕党的各个不同时期的中心工作,抓住带倾向性问题开展反腐倡廉教育。1986年下半年,结合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在全区副科以上党员干部中开展“正党风,作表率”竞赛活动,要求党员干部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作表率;在发扬高尚情操和保持优良传统上作表率;在狠刹不正之风、杜绝以权谋私、清除党内腐败现象上作表率;在遵守党的纪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上作表率。规定每年“七一”前检查评比一次,奖优罚劣。同年,表彰先进党支部25个、副科以上干部25名。这一活动被当年的《湖南党纪党风》杂志报道推介。同时要求区级干部带头廉洁自律,自觉清理红包礼金、清理配偶及子女从业问题,清理“三子”(机子、车子、房子)费用管理问题。1988年,区委下文规定:严禁党员、干部打牌赌博,严禁巧立名目请客受礼,严禁公费旅游和严格规范外出考察学习等,均取得好的教育约束效果。
查处案件。1984年至1990年,共立案查处党员干部打牌赌博、道德败坏和受贿、贪污、挪用公款,以及扰乱经济秩序等违纪案件61起,涉案党员69人,其中处理开除党籍25人,严重警告29人,警告15人。
纠正不正之风。1986年至1989年4月,接连组织开展“清房”专项活动。由纪委牵头,抽调区直机关干部组成“清房”小组,对全区7名处级干部和47名科级干部营建私房进行清查,由有关单位对114名一般干部违规建房作出处理。共补交各种应交而未交税费20多万元,超面积建房罚款4万多元。对处级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建房,除全部作退赔处理外,还对其中问题较大的少数负责干部给予党纪处分。
1989年7月,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近期做几件群众关心的事的决定》,要求各地着重抓好清理整顿公司,制止高干子女经商,取消对领导人员少数食品的“特供”,严格按规定配车等群众密切关注的问题,进一步清理党政干部违纪违法营建私房,和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住房的问题。
10月,区委作出规定:凡属挂靠党政机关的公司,一律脱钩,不得再行挂靠;对于挂名和在公司兼职,或参与公司经营的党政干部,一律退出公司,不得再行挂名、兼职和参与经营,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从公司获取任何报酬和礼品。要求先各单位自查自纠,再全区组织专门力量,逐个清查核实,作出处理。共清理公司55家,其中撤销17家,保留38家,刹住党政机关办经济实体、党政干部参与经商的不正之风。次年10月31日,按照市政府有关文件,清理公有住房廉价私购问题和公费购置私人使用的通讯工具,共处理补交廉价私购公房差价款6.1216万元,折价处理移动电话168台,住宅电话347台,BP机306台,收缴移动电话23部,BP机6台,折价总金额44万多元。不久,又由纪委、监察局印发《关于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摊派的通告》,对10家区办企业、乡镇企业实行挂牌保护,禁止有关部门乱收费,既保护了企业合法权益,又遏止了不正之风。
第 十 九 章
贯彻“十四大”精神,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1992年秋,党的“十四大”提出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战略。区委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大”精神,把主要精力集中到领导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上,优化农业产业结构,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加快宏观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可持续发展。
第一节 制订十年规划与确立市场经济发展
战略
一、出台十年规划、“八五”计划
与贯彻邓小平“南方谈话”
1991年6月10日,区委举行二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确立“八五”期间及以后十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随后区政府根据区委意见,着手制订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
次年3月17日,区人大三届三次会议召开。会前,各代表团首先传达学习邓小平视察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发表的“南方谈话”。“谈话”要点是:以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的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简称“三个有利于”)为标准,解决好社会制度姓“资”还是姓“社”的问题,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快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谈话”为本次代表大会审议区政府制订的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指明了方向。
“规划”和“计划”的总体构想是: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以改革总揽全局,在巩固农业的基础上,利用两厂优势发展区、乡、村及个体私营企业和外向型经济,继续推进各项改革,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新发展。许多代表认为这个方案总体框架可以,但是计划经济统得过死的现象仍然难以彻底改变,阻碍了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1992年3月下旬,区委接连召开各种会议,组织干部学习“南方谈话”,决定在全区开展一场解放思想、加快发展的大讨论。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坚持以“谈话”为指针,加快推进改革,扩大开放,解决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问题;继续稳定农村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健全社会服务体系,突出搞好经营方式、销售渠道、产品销售和产品价格“四个放活”,实行商业企业改革,建立以市场经济为制约机制的经营模式;加快流通体制改革,健全农村商品流通体系;开展招商引资,建设开发小区,加快外向型经济发展;转变政府工作职能,按照小政府、大服务的思路,抓好经济大开发。
接着,各乡(镇、场)以村(居委会、分场)为单位,组织组长以上干部学习“谈话”精神。学习中,重点围绕转换经营机制、完善承包责任制畅所欲言,各抒己见。通过学习讨论,大家认识到,“谈话”不仅对当前的改革开放和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而且对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着深远的历史意义,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奠定了思想理论基础。
二、“八五”计划调整与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发展战略的确立
1992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在北京隆重召开。大会明确提出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战略。
1992年11月12日至15日,区委召开中共岳阳市北区第三次代表大会。大会号召全区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进一步学习贯彻“南方谈话”精神以及党的“十四大”精神,加大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步伐。大会重点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速云溪经济发展的战略。
会后,区委根据党的十四大精神,“围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抓紧制订总体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相应的体制改革和政策调整”,以及中共北区第三次党代会的部署,着手对“八五”计划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进行调整。明确提出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加快改革步伐,促进区域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对“八五”计划主要作四个方面的调整:第一是调整主要经济指标。到1995年全区国民生产总值(即社会生产总量)达到5.5亿元,年均递增14%,分别比原计划增加1.5亿元和3个百分点;工农业总产值达到5.2亿元,年均增长20%,比原计划分别增加1.2亿元和6个百分点,其中农业产值达到1.7亿元,年均增长11%,农民人平纯收入达到1000元以上,年均增长16%,工业总产值达到3.5亿元,年增长25%。第二是调整经济结构,充分发挥区位优势,构建“厂地一体”化体系,大力发展工业企业和区域经济。第三是调整发展思路,实现“四个转变”,即思维方式上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工作方式上由行政指令向指导、服务型转变;资源配置上由计划调节向市场调节转变;所有制结构由单一公有制向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形式并存的结构模式转变。第四是调整实施步骤,首先加快经济体制改革,由商业、供销系统抓紧试行“国有民营经济体制”,取得经验后迅速推广;实行招商引资,着手筹建道仁矶经济开发区;精简机构,鼓励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停薪留职创办经济实体。同时,建议区政府对十年规划作必要调整,并着手制订“九五”计划。
“八五”计划的调整,是区委在党的十四大精神指引下解放思想,敢闯敢试、勇于探索的结果。自此,云溪开始迈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快车道。
三、中共岳阳市北区第三次代表大会
1992年11月12日至15日,中国共产党岳阳市北区第三次代表大会在云溪文化娱乐中心召开。参加会议的正式代表205名,请假2名,实到203名,代表全区3404名党员。
这次代表大会,是在深入学习贯彻邓小平“南方谈话”和党的“十四大”精神,改革和建设出现新的形势下召开的。
大会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云溪经济发展。
大会主要议程三项:一是听取和审议第二届区委工作报告;二是听取和审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三是选举产
生中共岳阳市北区第三届委员会。
邓协清代表第二届区委向大会作题为《认真落实党的十四大精神,夺取我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更大胜利》的报告。报告充分肯定第二届区委四年来所做的工作。指出从1988年至1991年,全区国民生产总值由1.13亿元上升到2.25亿元,增长108%;工农业总产值由8858万元上升到1.85亿元,增长208%。两个文明建设取得较突出的成绩。一是经济建设方面,农业产业结构出现新格局;城镇设施建设逐步到位,经济环境不断改善;城乡人民收入增长,一大批靠勤劳致富的万元户脱颖而出;财贸体制改革全面推进,财政收入年年创新;国合商贸部门逐步实现用工、分配、价格、经营“四放开”,使全区商贸销售额稳步上升。二是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城乡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成效显著,干部群众社会主义思想觉悟明显提高;党的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健康发展,社会安定有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得到落实,保障了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更好地进行。同时,也指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主要是改革开放的步伐还不够快,内引外联不够活跃,企业内部改革还不完善,效益不够理想;少数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还不够强,党风廉政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大会确定从1992年起今后5年总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四大”精神为指针,进一步解放思想,继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实现北区经济跨越式发展。奋斗目标是国民生产总值达到5.5亿元,年均递增14%;工农业总产值达到5.2亿元,年均增长20%;农民人平纯收入达到1000元以上,年增长16%。主要工作任务是:一是加大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步伐。全面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确保工业企业上台阶;引导农民面向市场,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发挥优势,加速发展第三产业;统筹规划,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基本国策,实现计划生育规范化管理。二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落实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制度,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法律监督和政协委员的民主监督作用;精简机构,转变职能,实现政府职能向“统筹规划,掌握政策,信息引导,组织协调,提供服务和检查监督”的方向转变,达到“小政府,大服务”的目的。三是以大开放促大发展。广泛宣传区位优势、资源优势,以及北区发展经济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筑巢引凤,招商引资。大胆选拔和启用人才,以人才促创新、促发展;努力抓好市场开发区、工业项目开发区和房地产开发区的建设,全力推进北区经济大发展。
大会强调,要不断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要对党员进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理论的教育,统一全区党员的思想认识;要严格党的纪律,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切实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始终保持党的核心领导地位,
大会作出《中国共产党岳阳市北区第三次代表大会关于第二届区委工作报告的决议》,和《中国共产党岳阳市北区第三次代表大会关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大会以无计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中共岳阳市北区第三届委员会,选出区委委员24名,区委候补委员2名。
11月14日,中共岳阳市北区第三届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区委常委10名:邓协清、文建国、陈奇达、刘衍华、聂庆保、刘孝纯(女)、孙山青、沈六生、刘祖赐、刘传汉。区委书记:邓协清,区委副书记:文建国、陈奇达、刘衍华。同时,选举产生中共岳阳市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选出委员13名,常务委员5名,孙山青任书记,欧继峰、吕大良任副书记。
第二节 加快农村改革,建立市场农业
一、巩固联产承包责任制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农民对土地的需求发生了新的变化。第一轮承包期行将结束,一部分人担心还能包多久,希望有更充足的土地;另一部分人则由于外出经商、打工或者办企业,出现土地撂荒现象。据此,1994年至1995年初,区委根据中央及省、市文件精神,着手实施农村土地第二轮承包。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从1996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止。经过3年努力,到1998年,全区续签土地各项承包合同1.9万余份。
在实施延包工作中,区四大家班子成员分头深入各乡(镇、场)指导,从区直有关单位抽调干部进村帮助具体操作。区、乡(镇、场)成立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制,完善土地承包合同,建立承包合同档案。合同主体部分规定承包内容、期限、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附件部分明确每年度的生产计划、上交任务等。这次延长土地承包,农民吃下了“定心丸”,更加注重对土地的投入,生产积极性愈加高涨。
在延包合同中,还引进市场机制,明确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可以转让、转包、入股、出租,促进土地使用权正常有序流转。之后,农村土地租赁、转包经营、反租、倒包、入股经营、联合开发等多种经营方式逐步形成,耕地开始向种田能手集中,农业和农户经营开始朝着规模经营方向发展。1993年8月30日,陆城镇在全区率先推行“两田制”,保证人均0.5亩口粮田,剩余田地由生产组收归集体,再统一承包给种粮大户,其余劳力转向其他生产。到1998年,全区农村从事工业、建筑、运输、商业及饮食服务业等非农业的劳力,占总劳力的68%,比1995年增长19%,同时涌现粮食和经济作物种植大户160余户。
二、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1994年10月,区委结合巩固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针对部分村组住户分散,公益设施滞后,或地处偏远,集体经济发展缓慢的现状,决定以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通知》及省、市委有关精神为契机,将建设整顿农村党支部与扶贫开发结合起来(简称“建整扶贫”),用3年时间(后来延长1年),分3批对34个相对贫困村进行集体经济扶持与开发。采取由区级干部挂点,从区直单位派出干部组成工作组驻村办点的办法,实行乡(镇、场)、区直派出单位和驻村工作组“三位一体”的连环责任制。各乡(镇、场)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确定专人到布点村配合工作组开展工作。各派出单位把扶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安排一名主要负责人抓,从资金、物资、科技信息等方面给予支持,做到“队员当代表,单位作后盾”;工作组帮助村、组选准路子、确立项目、组织实施,力争驻点村的村级集体经济纯收入超万元。
第一批从1994年秋开始,到次年10月结束。建整扶贫中,区委主要负责人带头进村入户,共谋发展。区委书记多次到挂点村走访干部群众,组织有关单位召开联席会,落实扶持资金。各派出单位按照全区“田里抓高效,山上抓再造,栏里抓发展,水中抓提高,道路抓畅通,科技作依靠”的思路,因地制宜帮助选项目谋发展。蔬菜局请来市有关系统的技师,推广反季节蔬菜种植,当年帮助云溪乡上清溪村开辟反季节蔬菜基地120亩,年底增收2.5万元。国土局、司法局和环保局等单位争取省丘冈开发项目,帮助文桥乡分水村开辟集体葡萄种植基地150亩。通过建整扶贫,首批8个村村级集体经济纯收入1万元以上的达到7个,其中2万元以上的2个。
1995年11月,第二批工作组开始进村,1997年初再派第三批工作组。经过4年努力,到1998年,34个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均达到1万元以上,其中2万元以上的17个,有2个村达到4万元以上。
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促进公益事业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34个村有21个村新建学校和村部,28个村修建简易组级公路,19个村修整塘坝41处,修筑渠道1.2万米。
三、优化农业产业结构
20世纪九十年代末,云溪区委、区政府开始着力建立市场农业,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中间经历一段曲折的过程。
1996年9月初,区委主要负责人去福建招商引资,了解到福清市6年发展鳗鱼养殖场上百家。回区后提请区委,组织区、乡(镇、场)和区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先后去福清考察。然后召开招商引资发展养鳗专题会,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引来外地多家养鳗业主来区合作养鳗。不到半年,全区引进资金4750万元,先后办起陆城、路口、云溪乡、交通局等4家养鳗场,总投资7800万元,预计年产商品鳗1200吨。其中,外地业主投资主要以投放鳗苗折价。投苗后,由他们管理养殖、产品营销。加上鳗场初建,水质、气温等基本条件难以达标,各项管理不健全,到1999年,鳗鱼场全部关闭,全区总计亏损1600多万元。
在开发水产养殖的同时,养鸡业快速发展。1997年底,畜牧局技术推广站按照区委对有关区直单位深入村组,帮助和指导农民进一步搞好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在云溪乡推广岳阳正大公司“公司十农户”一条龙养鸡模式,首批养鸡2000羽以上的养鸡户达138户,均获得了好的效益。1999年,区委将此模式在全区推广,并由室内养殖发展到山地养殖,涌现出一批年出笼肉鸡300万羽、山地土鸡40万羽的养鸡村。
同时,发展养鹿业。1998年初,全区发展养鹿600多头。后来,由于提供有关服务的公司内部管理问题,以及资金、技术、销售等多方面原因,致使养鹿户蒙受较大损失,留下一些历史遗留问题。
2000年2月,根据市委主要领导指示,全区成立万亩中药材基地建设指挥部,先在道仁矶镇丁山材、泗垅村连片建成千亩中药材示范基地,带动全区种中药村。不久,扩大面积,指定种中药材3万亩,品种达30多个,境内南至岳阳、北至临湘,主要交通干线左右两侧500米以内不见稻禾,机关干部多数忙于种中药材。同样由于技术、市场、信息及土质、气候等因素影响,到2002年,产品未打开市场,除玉竹等个别品种少有销路,绝大部分被犁掉烂在土里,中药材种植户蒙受重大损失。
养鳗、养鸡、养鹿及种中药材等几次产业结构调整,是区委建立市场农业的一次大胆尝试,对于进一步解放干部群众思想起到一定促进作用。但是,由于当时仍处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时期,政府习惯了按行政手段指挥生产,农民也习惯了按政府计划发展生产,加之受资金、技术、市场信息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导致养鳗、养鹿和种中药材失误。这些失误主要是对市场经济认识不足和缺乏市场经验所导致的决策失误,行政指令约束农民自主经营,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2001年起,区委开始总结经验教训,不再向农民下达指令性生产计划。同时出台一系列政策,引导农民以市场为导向,因地制宜,自主经营。并以简报形式转发区老年科学科技协会的调研材料,强调要“更新传统农业观,赋予农民自主权,突出特色上精品”。推介云溪乡引导农民发展养鸡、养蛙、养猪和农产品加工业的经验,号召各级党组织和行政部门都要认真研究市场经济规律,引导农民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结合实际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全区还因地制宜调减水稻种植面积15%,其中调减早稻面积23.6%,扩大瓜菜等高效经济作物种植面积,发展养猪、养鱼等养殖业,全区形成4万亩瓜菜、5万亩养殖水面两大基地。很快涌现出一批年出栏生猪2万头以上的村,年销售优质瓜果、蔬菜几百万斤的乡镇,涌现一批产品获得国家或省农博会金奖、银奖和专利证书。当年,农民人均增收216元。省、市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现场会先后在云溪召开。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乔石、副委员长彭佩云,原全国政协副主席毛致用,以及杨正午、省长张云川、省委副书记胡彪、省政协主席王克英等,先后到北区考察。
四、减轻农民负担
农民负担过重是影响农民积极性,影响市场农业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1981年起,实施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集体三级分配为包干上交,农民负担由间接变为直接,一些部门和单位为加快发展,开始向农民进行集资和摊派,农民负担不断加重。为此区委、区政府组织对相关部门单位的收费情况进行了检查和清理,查处了一些不合理的收费现象,乱收费、乱摊派行为有所收敛。到1990年,全区乡村统筹提留占人平年收入的2.8%,比1981年和1985年分别减少三个百分点和两个百分点。
1990年底,区委成立减轻农民负担领导小组,实行农民负担定项定额制度,对农民上交的项目和标准作出明确规定。同时坚持常年检查,及时查处加重农民负担案件,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1991年起,区政府把减轻农民负担摆到更加重要位置。同年3月上旬,提出《关于治理农村“三乱”,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议案》,22日至25日,北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又将其形成《决议》,进一步加大制止“三乱”,减轻农民负担的力度。
12月,国务院发布《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简称《条例》)后,区委、区政府召开部门单位和乡(镇、场)主要负责人会议,组织专题学习,要求各地广泛宣传,使《条例》家喻户晓,让农民群众监督政府和部门单位按《条例》办事,抵制乱收费、乱摊派。会后,各地召开生产组长以上干部会议,贯彻《条例》精神,将《条例》主要精神印成宣传单分发给农户,使农民明白《条例》精神,对部门落实《条例》,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起到了很好的督促作用。
1995年,全区推行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将各种负担项目、标准制成卡片形式,发给农户,农民上交时“照单吃面”,凡卡上没有规定的坚决抵制,杜绝“三乱”。同时充分发挥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作用。同年10月,区人大组织省、市、区人大代表分组对乡(镇、场)进行专门考察,深入32个村47个组,对落实负担卡情况作全面了解。随后召开乡(镇、场)党政成员、站所长及区直和驻区单位干部讲评会,进一步促进减负工作。2001年,农民负担人均87.5元,比全市平均水平低8个百分点,人均负担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20个,比1996年和1999年分别减少9个和4个。
五、开发专业市场
1992年前,境内无上规模的农业专业市场。同年3月,区委、区政府支持云溪镇在岳化厂区的镇龙村三联组开发岳化新市场。通过拍卖土地使用权招商引资1450万元,征地1.3万余平方米。市场分为门店区和摊位区两大板块,建摊位350个,门店50余间,由经商户按规划自行建房。为加快招商引资,报请省工商部门将市场纳入培植税源商业网点,减免经商户3年营业税和工商费,引进商户78家,农业银行、粮店、工商所等服务管理部门也欣然入驻。1994年5月,工程竣工,形成以经营农副产品为主,兼营小百货、餐饮、服装等集专业和综合于一体的规模型市场。
1992年6月,区委、区政府决定建立道仁矶市场开发区,加速与长江对岸白螺矶、监利等地的边境农产品贸易。由区政协一位副主席兼开发管理委员会主任。次年7月,完成规划编制,征用第一期用地110亩,架设输电线路2.1公里,埋设自来水管500余米,新修公路550米。8月,又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从陆城镇划出大田、基隆、泗垅、滨江、丁山等村,从路口镇划出新华、省塘村的部分组,与白泥湖渔场合并,建立道仁矶镇,加快该市场建设。至1995年,市场扩展到1平方公里,入住商户200余家,形成批发兼营零售农副产品及水产品的专业市场。
1994年初,陆城镇新建陆城菜市场,面积1200平方米。
1998年3月起,商业局先后投资200万元,建成四通市场。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棚区3500平方米,露天市场1500平方米,建成摊位60个,铺面150个,入住商户50余户,成为云溪镇城区最大的肉食、禽类、蔬菜等农副产品专业市场。同年起,云溪镇镇龙村汪家组以辖区原马路市场为基础,先后投入220万元,建成汪家市场。到2008年,棚区扩大到6000多平方米,露天市场5000多平方米,市场门面76个,棚区固定摊位256个,成为云溪区当时最大的农副产品专业市场。1999年8月,文桥撤乡建镇,打通长炼厂北大门,招商引资1300万元,于北干道以北征地16.8亩,兴建和平大市场。共有门店265个,成为长炼、文桥地区以经营农产品为主的最大市场。2000年初,云溪镇洗马路居委会投入64万元,在居委会属地建成洗马路市场。同年12月投入使用。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棚区面积1300平方米,铺面21间,摊位80个,成为云溪镇西城区主要的农产品专业市场。
1992年至2000年,全区先后建立主营农产品专业市场9个,促进了市场农业发展,搞活了城乡流通。
第三节 加快企业改革,转换经营机制
一、区、乡企业产权置换
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后,区直企业和乡镇企业光靠集体经营的单一模式已不能适应发展需要。1996年9月,区委决定首先从改革区、乡企业所有制开始,按照股份制企业改造操作程序,先在云溪镇岳阳市工业用呢厂进行股份制改造试点,将该厂由镇政府投资经营,改造为由集体、私人集资入股经营。历时15天取得成功。随后在该镇召开现场会,区四大家主要负责人,区政府主管副区长,各乡(镇、场)党委书记、乡(镇、场)长和主管乡镇企业的副乡(镇、场)长参加,推介工业用呢厂股份制改造的经验。会后,路口水泥厂、文桥青山油剂厂、陆城宏发石墨设备厂等一批年产值500万元以上的乡镇骨干企业,以及一大批年产值50万元的乡镇企业先后进行了股份制改造。余下未进行改造的,不久也根据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自身实际,或嫁接于其他企业实行出让经营,或租赁以后实行私有民营,或拍卖实行转让经营,或破产转向经营,或组建集团实行集约经营。
1998年3月11日至19日,区委,区政府出台《关于加强产权交易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大力发展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的意见》。4月29日召开财贸、财政、工商、国土、房产、国税、地税、乡企、司法、规划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产权交易专题会,形成《云溪区企业产权改革工作会议纪要》,成立由区长任组长的产权交易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进行企业所有制改革和产权剥离、交易等工作。1998年4月5日,第一批30家实行产权制度改革的企业名单在《岳阳晚报》上公布。4月17日,第二批23家产权改革的企业名单在《湖南日报》上公布。期间,有2个省的13个单位,先后与云溪区产权交易中心进行企业产权交易联系。5月19日,商业局肉食公司与中国保险总公司云溪人寿保险公司第一笔产权交易成功,由中保云溪人寿保险公司收购肉食公司有关产权,交易额170万元。
此次产权置换,全区有10家区、乡企业实行拍卖,72家企业实行租赁,204家企业实行私营。不久,最后一家区直企业岳阳市新型墙体材料厂(即原松杨湖平瓦厂),以560万元资本整体实行卖断和搬迁,并引进投资3亿元的岳阳中天石化有限公司注册兴业。至此,区直及乡镇企业完成了所有制改革,实现了产权置换。
二、扶持多种经济成分企业共同发展
区、乡企业产权置换期间,区委、区政府注重促进多种经济成分企业共同发展,巩固改革成果。
发展股份制企业 1992年,区委、区政府提出,乡镇企业可以集资办股份制企业。1993年,进一步明确把发展股份制企业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项重要工作,发出《关于区级领导挂办乡镇股份制企业的通知》,明确区级干部分别挂办22家乡镇骨干股份制企业。1997年11月15日,又下文对股份制企业的合法权益、税收优惠及文明建设等十个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保障股份制企业健康发展。到2000年,乡镇股份制企业由247个增加到908个,年产值由1880.6万元上升至4293万元。
发展合作制企业 云溪合作制企业组建于1993年,当时仅有2家,总资金40.6万元,其中乡村集体合作基金24万元,企业内部职工合作基金10.5万元,社会个人合作基金6.1万元,年产值409万元,实现利税81.8万元。1998年进入发展高潮期,合作制企业发展到292家,共计资金1.34亿元,其中国家资金1447万元,集体资金5133万元,法人资金1580万元,社会个人资金3764万元,外商资金1445万元,年创总产值6.57亿元,实现利税6752万元。
发展个体私营企业 1998年10月,区委下发《关于区级领导挂办私营企业的通知》,区级负责人挂办乡镇股份制企业的同时,挂办重点私营企业,帮助解决发展中的难题。次年2月8日,再次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决定》,明确每个区级干部带头扶持一个产值过100万元、税收过10万元的私营企业,力争2到3年内再发展1000家私营企业。并由区财政每年划拨300万元专项资金,建立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基金,用于扶持私营企业发展。1999年底,又对年纳税在1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主进行奖励,在全区三级干部会上给他们披戴大红花,予以大张旗鼓的表彰。由此进一步促进私营企业的发展。到2000年,个体私营企业已发展到4198家,年创产值4.74亿元,企业个数占全区企业总数的67.7%,所创产值占全区总产值的55.3%,交税10万元以上的有7家,交税5到10万元的有6家。
发展“三资企业” 云溪区首批“三资企业”创建于1995年。同年,区政府引进叶剑平创办宝琼皮革厂及岳龙化工厂。陆城镇引进香港商人李红、王沛添创办港陆饲料公司、福建老板创办特力有限公司,当年共实现投资148.1万元。到1997年,岳阳市乡镇企业局通报全市外经外贸工作情况,云溪区有外资企业5家,总投资1870万元,完成产值2396万元,实现利税111万元,出口创汇850万元。1998年,区委、区政府帮助松杨湖农场引进岳阳永茂渔牧有限公司。该公司为全市第一家台资动物养殖公司,建于松杨湖茅岭头,占地70亩,由台湾12个股东投资1500万元组成,主要生产、供应优良瘦肉型商品猪。到2000年10月,岳阳市乡镇企业局再次通报,云溪区外资企业增加到6家,总投资3370万元,完成产值4884万元,实现利税677万元,直接出口创汇2223万元。
三、国营大企业改制分流
1993年底至1994年,长炼、岳化从巴陵公司分离出来,重新恢复建制并取得法人资格后,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决定,在内部管理及经营机制上进行重大调整。
1993年底,长岭制订《长岭炼油化工总厂转换经营机制、深化内部改革总体方案》,把10个二级厂、单位从总厂剥离出来,“放鸟出笼、分灶吃饭”,实行单独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同时扩大外联企业,加快第三产业发展,稳步推行股份制。新建股份制企业“岳阳兴长公司”,1997年6月25日在深圳挂牌上市,进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管理模式的有效探索。
岳化重新取得法人资格后,与巴陵石化的下属公司鹰山石化和洞庭氮肥厂的上市部分分开运作。对内部经营、管理机制进行一系列重大改革。首先是恢复所属各工厂的法人地位,把经营自立权交还给工厂,较好地发挥公司和下属企业两级的积极性,形成 “活力在基层,服务在机关,关键在领导”的运行机制。1994年到1995年,岳化共兴建多种经济成分的实体70多个,分流干部、职工4000余人,不仅增加了企业创收的增收点,也为母体企业减轻了负担,提高了市场竞争力。同时,进一步改革管理模式,建立内部运作市场化的管理机制。其中包括干部竞聘上岗、能上能下,员工优化组合、能进能出,职工薪酬与市场劳动力靠拢,奖励技术创新,销售大包干,以及适应市场的退出等一系列措施。实现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重大突破,进一步激发了企业的活力,一举扭转了自1992年以来连年亏损的困难局面。
第四节 加快宏观管理体制改革
一、加快计划管理体制改革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计划管理部门进一步改变以往统得过死的现象。
编制调整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计划。主要通过编制总体规划、中长期发展计划、五年计划,以及重大行业发展计划,对各部门加强宏观调控。1992年,“八五”计划经过调整后,由于市场经济的拉动,到1995年,全区实际完成国民生产总值5.94亿元,比原计划超额0.44亿元;完成工农业总产值5.64亿元,比原计划超额0.4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500元,比原计划超额500元。据此发展速度,区委建议对“九五”计划再作调整,重点调整产业结构和发展第三产业。调整后,经1996年3月7日区人大四届五次会议讨论通过,以后付诸实施,到2000年实际实现国民生产总值10.7亿元,又比原计划超额2.3亿元,财政收入达到0.983亿元,年均增长9.5%,比原计划增加两个百分点;工农业总产值7.28亿元,比原计划超额1.5亿元;尤其第三产业发展空间扩展,发展到3.42亿元,比原计划超额0.9亿元;三项产业结构比例由30:33:37调整到11:49:40。在计划的宏观指导和调控下,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有序推进。
改革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做好前期服务工作。1990年前,所有建设项目上报市主管部门审批,1990年以后,基本建设计划管理权限逐步分解:老企业扩建改造的固定资产纳入技术改造计划,由区经济计划委员会统一管理;国营企业和部分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由各级财政拨款改为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计划部门只列入基建和技改计划;原由市计委审批的地方自筹基建,投资5万元以下的其审批权下放到区审批,投资5万元以上的项目转上级审批。尤其加强重点建设项目的前期服务,如做好前期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列入年度计划等。同时,对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和列入计划的程序作一系列改革:先提出编制研究报告,力求项目的可行性,使项目投资环境向适应市场经济方向转变;简化程序,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开工报告,三步变作一步审批;减少项目投资评审环节,取消行政评审,须经技术部门评审的,交由有资格的中介机构评审;项目投入走上市场化,由计划部门配合有关单位制订优惠政策,改善投资环境,使投资项目得到保护,吸引和推动投资项目发展。
资源配置由计划分配向市场调节转变。1992年,原计划管理的人、财、物等资源配置,由计划分配向市场调节转换。“人”的方面:农转非,1997年以后,计划部门终止下达“农转非”指标,农村人口进城落户由市场调节安排。大中专毕业生分配,1999年以后,市计委不再下达分配指标,进入人才市场由市场调节。“财、物”方面:1993年起,不再实行指令性计划管理,由市场调节供应。如1993年以前,学校布局由计委作计划,1993年后,根据生源逐步调整学校布局,不再由计划部门管理。
二、加快统计管理体制改革
统计部门主要从宏观上把握社会、经济总体趋势,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统计调查。1990年和2000年,分别进行第四次、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为此后人口管理、人才资源开发利用和人口增长控制提供科学依据。1993年、1995年、1997年,分别开展第三产业普查、基本单位普查、第一次农业普查,摸清区情,掌握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状况,为区委、区政府对农业结构和产业调整宏观决策提供依据。
社会经济统计。对农业、工业、商业、劳动工资、物资、综合、其它等七个方面,进行多个项目统计,如每年工农业生产、商贸购销、市场经济发展状况、劳动工资管理、物资消费库存总量、国民收入消费水平,以及自然资源环境、人口、文化、教育、卫生、财政、金融、邮电、司法、民政等,以便对这些情况有全面、明晰的了解。
统计服务与监督。主要从咨询服务、资料整理、统计分析、执法与检查、统计监督与评估等五个方面开展工作。如资料整理,重点归纳汇总上报年度资料,汇编年鉴,以便各行业查询需要。又如统计分析,每年撰写相关专题论文,为各级了解社会现状、经济发展趋势和指导部署工作提供方便。
三、加快价格管理体制改革
1992年,进一步改革价格管理体制,形成国营价格与市场调节价格并存的价格管理体制,建立物价监督机制,维护市场正常经济秩序。
农产品购销价格管理。1992年10月,全区粮食经营全面放开,农民定购粮实行“经济合同制”,价格由国家统一制定,余粮上市价格由市场调整。1993年,放开食油购销价格,对农村取消油料收购计划,由农民自产自销,价格由市场调控。2000年前后,毛猪、棉花价格由市场控制,毛猪每公斤6元左右,棉花每公斤6元到9元之内。
主要消费品和服务行业的价格管理。对流通领域的批发、零售进行差率控制,实行最高限制价。如对粮食、油料、猪肉、禽蛋、砂糖、学生作业本等,实行价差控制;对学杂费、自来水费、公共汽车票价等,严格最高限制价。
价格补贴。1992年4月,提高粮食统销价格,对职工进行粮差补贴。同年11月,根据省人民政府规定,粮票粮证停止使用。1994年,煤炭销售价格全面放开,从此,各项价格补贴取消。
价格认证。1994年起,开展多样化的价格评估和信息联络服务,至2000年,先后为多个单位和个人的产品价格进行评估,解答价格信息咨询。
行政事业和服务性收费管理。1989年起,设立物价管理股,负责工农业产品成本审查、审核,以及非商品性收费管理和行政、企事业单位定价资格发证工作。对不合法收费项目予以取缔,对收费过高的降低收费标准,对不应发收费许可证的吊销收费许可证,监督有收费行为的单位亮证收费。
物价监督检查。1988至2001年,共受理价格矛盾1020起,回复1020起,查处制止一些擅自提高物价行为。1990年2月起,根据国家关于商品和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通过送签上门、临店指导,全区98%的商品和服务业实行明码标价。
四、加快财税体制改革
加快财政体制改革 1994年起,岳阳市对北区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开始推行零基预算,将收入划分为五大块,确定地方固定收入基数为1563万元,超基数以外的部分,市、区按4:6分成;上划中央增值税以1994年确定的目标任务数1410万元为基数,基数以内,市返还区1111万元,超基数以外,市、区按1:0.1结算,此体制延续至2001年底。
1998年,区对乡镇实行新的财政管理制度:划分收支范围,核定收支基数,分级总额包干,增额按比例上缴,短收自负,收入全额上解,拨款收支挂钩,时间一定3年。此体制沿用至2002年。1998年3月16日,区政府根据省、市关于“财政两项改革”精神,下发《关于对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实行综合财政预算的决定》,全区财政“两项改革”全面铺开,当年区内109家行政事业单位共缴入财政专户预算外收入327万元,实行综合财政预算资金1610万元,安排支出1556万元,政府调节资金达110万元。同年12月21日,区政府以文件形式,明确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不久,区委、区政府下文明确区财政局职能配置,划入三项职能:原由区审计局承担指导和管理的社会审计职能;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公积金管理职能(2003年由市政府上收直管);原由区政府农村经营管理科承担的农村财务管理职能。取消两项职能:不再安排和发放财政周转金;不再开展每年一次的财政税收物价大检查。转变三项职能:强化财务监管措施,负责会计委派和集中核算制度试点工作;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政策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工资统发制度。
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充分调动了各级政府培植财源、精心理财的积极性,财税部门加强税收征管力度。1994年至2001年,区级财政收入每年以千万元的速度增长,从1993年的2960万元增长到2001年的1.13亿元,首次突破亿元大关,年均增长18.36%约1205万元。
加快税务体制改革 1994年,税务部门实行分税制,按税种划分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三大块。同年9、10月,分别设立区国税三分局和区地税分局。国税分局征收中央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地税局征收地方税。同时改革流转税。此前,流转税主要有4个税种,即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工商统一税。改革后,内资企业适用征收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外资企业适用征收工商统一税。在生产和流通环节上普遍征收增值税,在此基础上选择少数高档消费品再征收消费税。
五、改革金融管理体制
改善金融服务,促进经济发展。1996年,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云溪农村信用联社与农业银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次年,该联社累计发放农业贷款2761万元,主要支持以“米袋子”、“菜篮子”为主的农业综合开发,帮助形成“农、林、牧”三大支柱产业,促进农村经济市场化、产业化、规模化。2001年,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当年发放小额信用贷款证9125个,发放支农贷款5877万元。
强化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1998年5月起,农业发展银行云溪支行对粮棉油收购资金实行封闭管理,对企业按照“以销定贷,以效定贷”的原则提供资金,防止政策性信贷资金流失。次年起,云溪信用联社出台《信贷管理实施细则》,严格执行有效担保抵押制度,基本杜绝贷款“垒大户”现象。1999年,加强恶意逃避债务的企业贷款利息清收,对跨区放贷1200笔金额2600万元,本着认账认还的原则,全部进行属地划转,共划转收回贷款本息157万元,新补担保手续910万元。
清理关闭农村“合作基金会”,整肃农村金融秩序。1999年4月8日,区委、区政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对农村“合作基金会”进行停业清理整顿。成立清理领导小组,组织对农村基金会和云溪信用联社联合营业部的5490万元存款和4099万元贷款进行认真清理,对多名干部职工实行停职、停止工作、停发工资,限期归还欠款。至7月初,共收回各项贷款本金2841万元,收回利息390万元,补办有效担保抵押手续22笔,金额302万元,由政府注入资金和等额剥离363万元。到7月31日止,基金会总资产3723万元,总负债3708万元,全部以资大于债报请上级批准后,将农村基金会和联合营业部整体并入或收购归于云溪信用联社。
六、加快流通体制改革
加快商业体制改革 1990年起,商业体制经历新一轮改革。分为三个阶级:第一阶段,1990年各商业企业打破经营界限,扩大跨行业经营范围;第二阶段,1994年试行商场柜组租赁承包责任制,率先在百货纺织品公司、五交化公司选择6个柜组试点,将柜组原有商品转让给承包责任人自主经营。承包后,柜组场地、设施和承包人员与国营商业单位的隶属关系不变,国家税金等仍由所在企业统一上交,承包人每年向主管企业交纳一定的租赁管理费,既调动租赁承包者的积极性,又减少企业费用开支。1995年,将这一作法推开,商业局105个经营柜组全部实行租赁承包责任制;第三阶段,1997年,区委、区政府作出《关于进一步深化商业系统改革的决定》,实行企业改制、资产变现(折算现金)、人员分流、工龄卖断,解除企业与政府、职工与企业的依附关系,使企业和职工全面走向市场,实行国营企业民营化。采取整体部署、分步实施的办法,先从下岗职工开始,再是在岗人员;先从一般职工开始,再是行管人员;先从二级公司开始,再是总公司。做到先现金支付,后实物相抵;先自愿分流、卖断,后强制解除依附关系。在“两个置换”(商场变卖产权、职工卖断工龄)的过程中,对可供处置的商场、机械设备、配套设施、库存物资,会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清查财产、评估资产、介定产权,企业主管部门同意出售转让的,作出售转让处理。卖断职工工龄补偿的安置标准是:企业有支付能力的,以实际工龄为标准,每年按企业改制前一年度省统计局发布的全省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补偿一个月;工龄以本人档案工龄为准。至2003年,共置换职工身份313人,占职工总数的80%。
加快供销体制改革 一是改革“一主两辅”经营体制。1994年起,供销系统改革各级供销社及农资公司是农资经营主渠道,乡(镇、场)农业“三站”(农业科技服务站、农资供应站、农机站)及生产企业自销是农资经营辅助渠道的经营体制。到1998年,农业“三站”、化肥等农资生产企业均可以向服务经营型转变。自此农资公司、基层供销社和生产企业竞相开展送化肥下乡、送科技下乡、送信息下乡“三下乡”活动。二是清收股金,化解兑付风险。1995年5月28日,供销联社股金服务部成立,当年吸收社员股金132万元。1996年,增设路口、文桥服务部。通过内部集资入股、外部入股分红的融资方式,为供销系统筹措资金、开拓经营、壮大实力。但由于经验不足、管理不善带来一些问题。1998年7月13日,国务院发布《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提出三年之内彻底解决股金问题。12月6日,供销社成立股金清收领导小组,制订“紧急清收,及时兑付,自力更生,确保稳定”的总体方案,开始全面清理。次年6月,动员全系统行管人员筹集资金140万元,平稳渡过股金兑付高峰。并将清收任务落实到行管人员,划分范围,规定对象,责任到人。到2001年10月,共收回逾期股金借款960万元,兑付本息1100万元,安全化解兑付风险,实现股金问题三年平稳过渡,“不欠股民本息,不向财政借款,不卖企业资产”的目标。
深化物资体制改革 1992年9月,区委、区政府决定在不撤消物资局的前提下,成立“北区物资总公司”,物资局由单纯的企业管理型走向经营管理型。1996年12月,又将物资局成建制转为物资集团总公司。1997年,物资经营领域全面放开,物资集团总公司连年亏损,区委、区政府决定成立清产核资工作组,对物资系统进行清产核资,整体破产还债。按有关法律程序,宣告破产,实施资产处理,人员安置,债权清偿。至此完成物资流通系统体制改革。
第五节 加强基础建设,保障可持续发展
一、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1993年4月初,区委根据中共北区第三次代表大会的决策部署,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召集四大家及财政、计划、规划、城建和各乡(镇、场)主要负责人会议,研究加强城镇建设问题。成立以主管副区长为组长,财政、规划、城建等单位负责人为副组长的城建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按“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总体构想,全面规划,分步施行。
区址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1986年区机关入驻云溪镇后,云溪镇城镇建设加快,至1992年,老107过街国道拓宽,云中路初具规模。1993年区委城镇建设会议后,建设速度进一步加速。到2001年,该镇京广铁路以西基本形成以区机关所在地的马鞍山、朱家坡为中心的6平方公里城区,城区向西以洗马路为轴线拓展,向东以岳化刘家冲居民新村为拓展中心,共建大小街道13条,总长9公里,总面积15万平方米。其中云溪路南北向,宽22米,长1681米;云中路东西向,宽43米,长280米;新埠路东西向,宽20米,长1410米;云中西路东西向,宽40米,长950米;洗马路南北向,宽32米,长541米;文苑路南北向,宽20米,长410米。可谓街道纵横,四通八达。其中,以铁路跨线桥(又称云溪大桥)建设为最大工程。
1999年,启动云溪大桥建设。此前,云溪镇西城区建设加快,但城区被京广铁路一分为二的局面并未改变,给厂地往来、行人车辆过往造成诸多不便,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经济的发展。为进一步加快区址城镇建设,同年7月1日,区委、区政府决定,组建岳阳市云溪区铁路跨线桥管理委员会,和岳阳市云溪区铁路跨线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将云溪大桥建设列入区委、区政府重要工作日程。设计该桥西起云中路,东接岳化路,全长520米宽20米,分幅4车道,两边各3米人行道,横跨云溪火车站和京广铁路8股道、2个站台,主跨57.5米,预算投资4130万元。由于涉及部门单位及群众利益多,尤其需征得铁道部门同意。为此筹建人员奔广州、跑长沙、到岳阳,先后协商30多次,签订协议、会议纪要20多份,争取铁路部门和省市有关部门重视。同年12月3日,云溪大桥建设进行公开招标。同时工程管委会及公司负责人多次向有关领导汇报,争取调整资金来源和拨付渠道,确保计划资金全部按时到位。2000年10月底完成桥梁浇筑、墩柱浇筑、盖梁浇筑等先期工程。2001年8月底,大桥全面竣工。全国政协副主席陈锦华题写“云溪大桥”桥名。12月8日,举行通车典礼。云溪大桥建成,是云溪区城镇建设史上的一次跨越,将云溪镇东西两片城区及云溪地方与岳化厂区更加直接连接起来,为实现厂地一体化增强了发展后劲。
小城镇建设 1998年,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指出:“发展小城镇,是带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大战略”。根据中央精神和云溪过去的实践,区委强调,发展小城镇要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要求,多渠道投入,做到高规划、高标准,使之成为周围农村商品集散中心、社会服务中心和信息传播中心。
1993年起,陆城城镇建设加快。陆城锁长江,控湘北,与湖北监利县、洪湖县隔江相望。这座始建于宋淳化五年(994年),有着近千年历史的古镇,鼎盛时期,作为宋、元、明、清和民国历代县衙,曾历934年县治,有9条正街、13条巷里,7大茶商、4大盐商,镇东紧伴肖田湖,曾经有过“日有千人拱手,夜有万盏明灯”的辉煌。李白、张九龄、袁中道等历史文化名人先后览胜赋诗。1930年临湘县治外迁至1984年北区成立,期间50多年,由于日军洗劫,再加上后来“大跃进”、“文化大革命”时期被破坏,许多古建筑及景观已荡然无存。云溪区划后,该镇逐步发展。1993年起进一步加快建设步伐,本着保护老城、开拓新区的发展思路,到1996年,城区面积已有4平方公里,其中新拓面积1.4平方公里,抢修100米古城墙,挂牌保护残存的古建民居,申报省级“历史文化名镇”。程控电话、移动电话基站、多路微波广播电视、变电站、自来水站、医院、学校、敬老院等基础设施日臻完备。至永济、岳阳、长炼、路口、江南、临湘等地日中巴30台(次),为陆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道仁矶城镇建设,自1993年从陆城镇划出单独建镇后,到1994年7月,镇办公楼及住宿楼竣工,公安派出所、水陆派出所、汽车站、国土所、粮站、工商所、竹木检查站、动物检疫站、敬老院等单位办公、住宿用房相继落成,形成以码头进出口为中心,顺沿江大道和道云路3条主街。到1998年,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基本完备。辟有至云溪、松杨湖、陆城3条客运线,经道仁矶轮渡,日往返岳阳、宜昌、荆州、监利、潜江、长沙、广州、深圳等地,过境客货车数以百计,成为有面积1.2平方公里、常居及暂住人口1500余人的新兴边界小镇。
1996年3月,松杨湖农场成立象骨港街道管理委员会,加强松杨湖象骨港城镇建设。到1998年,以其间三角坪为中心,建成永济东、南、西、北路4条主衢,形成方圆1.3平方公里的小镇。至岳阳、陆城、云溪的长江路、云松路贯穿其中,与107国道、岳阳进港路连为一体。设有至岳阳市内公共汽车终点站和至云溪客运始发站,日客流量1000人次以上。街道管委会设16个居民小组,有个体商业户206家,常住人口1700余人,工商业7家,有液化汽站、象骨港码头、变电站、电信大楼,中小学、幼儿园自成体系,成为社会服务设施齐全的新兴小镇。
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后,云溪7个乡(镇、场)的小城镇建设,除云溪镇镇址、云溪乡乡址在区址建设范围内,其余的基础设施建设或新建或完善。路口镇自1992年至1994年,以镇址所在地“三角坪”为中心,东西南北建成四向4条宽20米、共计长8000米的主街,中学、小学、敬老院、电影院等一应俱全,1994年,该镇被评为湖南省“百强镇”。文桥镇自1995年至2000年累计筹资4000万元,拓宽镇址文修桥过街公路,新建通街公路桥,改造临街樟树港,拓宽文排路、望江路、蓝田路3条主公路,完善自来水设施,街区延伸到春来岭,并建成北干道春来岭农民街。2007年7月被市政府授予“明星乡镇”称号。
二、加强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基础建设
教育基础设施建设 区委、区政府把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放在优先位置。1992年至1995年,全区73所中小学基本消灭危房,通过扩建、改建、重建,校舍面积达到10.35万平方米,比1989年增加3.16万平方米,中学和小学中心校仪电室、实验室、图书室等教学设施不断完善。1992年,有3所中学教学仪器设备达到国家教育部颁布的二类标准,6所中心小学达到部颁一类标准。1995年省、市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验收,所有中、小学内部教学设施全部达标。
1994年,对云溪区第一中学开始整体搬迁重建。该中学为全区唯一一所全日制高级中学,自1984年建区至1991年,在原临湘五中的基础上,又投资250多万元新建礼堂、食堂、办公楼、教工宿舍、教学大楼、图书室、语音室和实验室,新建面积7000平方米。但是由于紧邻路口水泥厂及路口城镇和长炼厂区,粉尘和噪音影响教学环境和师生健康。1994年4月,区委组织四大家负责人多次考察,决定将其整体搬迁到云溪镇城郊云溪乡胜利村。并成立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为组长的搬迁重建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搬迁重建工作。经过一年多努力,1996年8月,新校舍落成竣工。8月18日,一中整体搬迁至新校舍。新校舍占地面积183亩,建筑面积26.4万平方米,一期工程投入2400万元。此后又投入5000万元续建科技楼、学生公寓楼、学生生活服务大楼,投入2000多万元更新、添置教学设施,教学实验装配达到省级一类标准。2000年和2001年,分别被市政府、市教育局授予岳阳市“一类学校”、“教学改革实验(示范)学校”称号。2001年6月8日,副省长唐之享视察后亲笔题词:“湘北名校,育人摇篮” 。
科技基层网络建设 1997年11月5日,区委常委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作出决定,实施“科教兴区”战略,成立区科技工作领导小组,构建区、乡、村、农户(企业主)四级科技网络。会议通过《云溪区1996-2000科技发展规划》,自此科技网络建设加快。到2000年底,先后投资、引资1273万元,建乡(镇、场)科技站7个,扶植科技示范28户,创建特种养殖、种植科研所3个。有陆城镇香铺村、路口镇江湖村、云溪镇镇龙村被评为“湖南省星火科技示范村”。1999年,云溪区被国家科技部授予“全国科技工作先进县(区)”称号。
文化基层基础建设 1992年6月,投资380万元建设区电影院,分主楼及影剧院两大部分,建筑总面积4680平方米,影剧院设挑台式放映层和梯形影院,可容纳观众700余人。1999年,又投资47万元将主楼部分建成集文化、娱乐于一体的“文萃娱乐城”,设舞厅、卡拉0K厅,以及琴、棋、书、画各类培训班。各乡(镇、场)建立文化站、图书室、电影放映队。松杨湖农场和云溪乡建设村还建有花鼓剧团和民间艺术演出队,逐步形成区、乡、村群众文化网络队伍。
体育基层基础建设 1995年至2000年,先后投资210万元,公安、检察、法院、地税局均新建了高标准篮球场,区政府机关建有体育活动室和门球场。全区有10多个单位有篮球队,30多个单位有门球队。加强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到1995年底,全区中小学体育器材齐全,各中学建有250米环形跑道运动场,乡镇中心小学有60米标准跑道运动场,云溪区第一中学有400米跑道的标准田径场。1998年经省检查验收团逐项检查验收,全区中小学体育场地、设施均已达标。
三、加强卫生、血防和计划生育基础建设
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1990年,投资110万元建立区妇幼保健医院,医院房屋面积430平方米。1995年,投资600万元修建区人民医院门诊楼,建筑面积1578平方米。到2002年,该院已装备500max光机、奥林巴斯电子胃镜、酶标仪、体外碎石机、螺旋CT机、全自动生化仪分析机等10多种现化医疗设施。1997年扩建区中医院,扩建面积5180平方米,新增门诊部、住院部等9个科室部门。同年,妇幼保健医院新增床位,配套彩超、激光治疗仪、红外线乳腺检查仪、母婴监护仪等基础设施,该院固定资产达到282万元,经世界卫生组织、世界儿童基金会验收,被授予“爱婴医院”称号。同时,不断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设施建设。2002年10月,卫生局防疫站剔出防疫监督职能,改称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专门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和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卫生评介及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并投资238万元,改建装修办公楼,添置疫情处理车、原子吸收光谱仪等20台器械。还不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设施和机构建设。至2002年底,除区址云溪镇外,全区重建了文桥、云溪乡卫生院。各乡(镇)卫生院更新了设备,增加了病床,提高了医疗服务水平。并必备设施齐全,基本做到一村有一个卫生室,保障了人民基本医疗。
血防机构和设施建设 1990年,贯彻落实中央加强血防工作精神,将原血防站从卫生系统划出单立。1996年,将血防站改制成区血防医院,人员由建区时11人增加到28人,新建、扩建医疗楼群和办公楼,新增建筑面积1100多平方米。2002年,将血防预防从血防医院分离出来,成立血防预防站,将血防医院改为血吸虫病专科医院,设床位34个,增设医疗点2个。
计生工作基层基础设施建设 1995年,在投资30万元建立计生服务站后,又投资69万元新建计生大楼,建筑面积762平方米,作为计生委(后改称“计生局”)和计生服务站工作场地。还将计生委定为行政单位,由财政全额拨款;计生服务站定为事业单位,由财政差额拨款(后改为财政全额拨款),投入110万元添置基本设施。各乡(镇、场)均设立计生服务所,配备一定的事业编制,计生服务设施基本配套。
四、加强电信、电力、广播电视设施建设
电信基础设施建设 1993年起,电信部门加大投入,组建三大通信网络:一是程控电话交换网。同年初投入1100余万元,引进德国E103-2000门程控交换设备,自此全区告别磁石电话机(俗称“摇把子”)。至1995年电话号码由6位升到7位,容量扩大到114万门。二是立体通信网。1993年6月,投资500万元开通无线寻呼台,次年实现无线寻呼人工与自动兼容,并与全省联网。1995年6月,再次投入900万元引进瑞典爱立信公司900MHZ蜂窝式模拟移动电话,并不断扩容改造,形成全区有线和无线交叉覆盖立体通信网。三是邮政通信网。1995年起,实施全市“7118”通信工程和“179”电话大行动,至2001年底,初步建成18个通信网络,主要有:光缆同步传输网,宽带交换网,智能通信网,超大规模数字传输网,大容量多功能程控电话网,多媒体综合信息网,国际国内因特网,远程教育网,电子商务网,超大规模数据通信网,7号信令网,数字同步网,监视监听代网等。上述三大电信网络的形成,为各行各业进入信息时代提供重要条件。
电力设施改造 1990年以前,云溪城乡电网由国家电网和长炼、岳化转供电网构成,电网混乱,供需矛盾大,制约了地方和大厂的发展。1990年至1995年,电力部门先后投资3380万元,将长炼、岳化转供电网移接到国家电网,实行一网覆盖,统一调度。1998年起,启动城乡电网改造,2002年底完成一、二期改造工程。其中改造10千伏线路7条52.9千米,新建改造400伏线路489.2千米,新建改造22伏线路371.5千米,新建改造公变台区251个,国家安全、廉价电网电力覆盖全区城乡。
广播电视网络建设 1989年5月,区政府投资10多万元试行广播电视共线传输,配齐有线电视站前端设备,建立地面卫星接收塔。1990年开始扩展,到1991年8月,共架设干线4400米,安装用户1000户。1995年4月,投资15万多元,更新有线电视前端,电视节目由原来7套增加到15套。1997年5月,投入200多万元,新建一座高125米的发射塔,添置多路微波设备,向全区用户发射8套多路微波加密电视节目,覆盖率达80%。全区5个乡(镇、场)建有有线电视前端,2个乡镇由区台直接覆盖。至2002年,实行有线电视联网,并投资400万元对有线电视网络设施进行翻新改造,实现有线电视数字化加密传输。网改后,节目由15套增加到35套,保证人民群众及时了解国内外重大时政和经济社会信息,为市场经济建设提供了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保障。
第二十章
“护树借荫”,发展云溪区域经济
20世纪90年代前后,为加速云溪发展,实现上级“拓城强市”的战略目标,区委提出“护树借荫”支持大企业发展,依托大企业振兴云溪区域经济的发展思路。并根据这一思路,不断优化大企业发展环境,创新厂地协作协调模式,吸纳大企业辐射,实现“厂地一体”,共同繁荣,为云溪跨越式发展奠定基础。
第一节 确立“护树借荫”发展思路
优化驻区大厂发展环境
一、确立“护树借荫”思路
“护树借荫”的发展思路,是区委根据云溪因厂设区所具有的特殊地缘优势,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系列实践中,经过不断探索和总结而提出来的。
1984年建区初期,长炼、岳化两厂厂区脱离临湘县属地管理,原有的计划物资供应渠道一时衔接不上,生活物资供应基本上要从外地购进。生活成本提高,造成干部职工情绪不够稳定。同时,由于区划甫定,地方和大厂许多关系一时难以理顺。两厂周边一些村组居民,有的借口大厂侵权、污染等问题,拦车堵路,个别的甚至向大企业敲诈勒索。尤其是少数不法分子,趁机捣乱,穿墙打洞,偷摸盗窃,造成厂区及其周边地区治安秩序较为混乱,刑事案件频频发生,影响大企业和地方发展。
面对这些情况,1985年4月,区委在中共岳阳市北区第一次代表大会上提出,要把为城市服务,为长炼、岳化等驻区大企业服务作为全区工作的基本点,既要大力发展生产,保证驻区大企业的生活物资供应,又要广泛开展爱厂护厂教育,优化大企业发展环境,促进厂地经济共同繁荣。
1986年,北区作为岳阳市一个城区,城市经济体制改革随之启动。但是北区作为岳阳市的一个工业区,除了仅有区划时临湘县移交的松杨湖平瓦厂、陆城油脂加工厂,其他有一定规模的工业企业几近于零。区委在同年9月召开的区委常委扩大会议上,再次强调,既要进一步优化大企业发展环境,又要充分挖掘和利用大企业资源,在为大企业服务中做好地方发展文章。
1987年8月8日,区委召开全区党员负责干部大会,研究如何依托大企业发展商品经济,并将区委常委会议初步议定的“发展经济,振兴北区,服务两厂,富裕人民”的经济工作方针提交会议讨论。会议认为,这一方针既切合北区实际,又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把握服务两厂与发展北区经济的辨证关系,是指导本地依托大厂资源,做好地方发展文章的正确方针。
1988年6月8日至10日,区委在中共岳阳市北区第二次代表大会上,正式把“发展经济,振兴北区,服务两厂,富裕人民”,作为全区一段时期内发展经济的工作方针,强调要在这一方针指导下,广泛发动各方面力量,努力做好服务大厂和发展地方经济的工作。自此,在这一方针指引下,全区在竭力服务两厂中,同时也赢得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到1995年底,全区依托大厂的原料和市场发展起来的骨干建筑\建材和化工企业近80家,社会总产值达5.94亿元,比建区初期1988年的1.13亿元增长4.25倍。特别是在企业转换机制、走向市场后,通过服务大企业,开展挂靠联营、嫁接改造、借资源借人才新建、改造的企业就达43家。
1996年1月29日,区委、区政府根据1988年以来,在上述方针指导下所积累的实践经验和取得的成果,以及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在市委主持召开的厂地协作会上作题为《护树借荫、互惠互利,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厂地关系》的发言,把“服务两厂,富裕人民”形象化为“护树借荫”,更是把“护树借荫”支持大厂发展,提升到振兴整个云溪区域经济的战略高度来认识,明确指出,巩固和发展厂地关系,实现互惠互利,既是发展云溪区域经济的主要途径,又是体现云溪发展地域经济特色的重要之举。
1996年3月30日,《人民日报》以哥俩好为题,在头版头条的位置刊登文章,推介云溪服务大企业,发展地方经济,实行厂地协调协作共建“双文明”的作法。并随同发表题为《“护大树”与“借绿荫”》的评论员文章,肯定和推介区委“护树借荫”的正确思路。文章指出“岳阳地方(即岳阳市北区,编者)的远见在于,出力护大树之余,更以发展生产力的目光,重新认识重新审视背靠大树这样一种特殊的地缘优势,护好了大树,也借来了绿荫,这种建立在新的经济关系之上的新型工农关系,带来了企地双方互利互惠与共同繁荣,更为地方经济的发展拓宽了一条新的道路。”
1997年10月26日至28日,区委在中共云溪区第一次代表大会上,根据过来经验和《人民日报》的肯定、推介,进一步提出“固本强基,壮大异军,护树借荫,攀龙引凤”的经济工作方针,更加明确和突出 “护树借荫”,发展地方及云溪区域经济的工作思路,指出“护树借荫”既是促进大厂和地方共同繁荣,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唯一正确道路,又是实现市委云溪划区以便拓城强市战略目标的有效途径。并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认真加以贯彻实施。
“护树借荫”发展思路的确定,为发展云溪区域经济拓宽了一条切合云溪实际的新的道路。
二、爱厂“护树”,优化大厂发展环境
加强爱厂“护树”教育。1984年起,针对长炼、岳化等大厂周边一些村民存在“靠厂吃厂”的思想,以及少部分村民以种种借口,侵害大厂利益的违法现象,区委以实施“一五普法”为契机,广泛开展农村普法教育,使群众认识到妨碍大厂正常生产,是侵害大厂利益,是违法行为,问题严重的会受到法律制裁。并结合开展爱厂护厂教育,发动大厂周边乡村、村组自下而上制订《爱厂护厂公约》,规定在爱厂护厂中做到“十不准”,即不准拦车,不准堵路,不准偷摸盗窃工业器材,不准进厂上访闹事,不准擅自开启大厂水管阀门放水,不准私拉乱接大厂电路电源,不准损坏大厂有关设施、标志,不准在大厂作业区尤其是油罐区周边燃放鞭炮、引火烧荒,不准在厂区内打架斗殴、寻衅滋事,不准强拉硬要大厂工程业务。并将“公约”纳入乡村《村民自治章程》,在村民自治中让群众自已教育自已,自已管理自已,做到互相监督,共同遵守,使妨碍大厂正常生产和侵害大厂利益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1992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厂区之间、工农之间的关系发生许多新的变化:一是大厂对地方的支援,不可能再象计划经济体制下依靠行政手段直接给予地方,二是过去周边乡镇利用大厂的边角余料兴办集体企业,获得可观的经济效益,大厂走向市场后,为了减轻自身压力,安置改制分流人员,主要工业下脚料都用于自身兴办集体企业,不少乡镇企业将面临“找米下锅”而歇业倒闭的境地。同时,在当时新的财政体制下,大厂兴办的集体企业税收不纳入区级财税征管,一定程度上减少区级税源。三是企业的产品价格全部放开后,过去大厂承诺给群众的一些实惠和差价补贴难以兑现,有的群众觉得有损自已既得利益,借口闹事上访,使厂地、工农之间出现新的矛盾。而且,调处这些矛盾难度增大,牵涉各级党政负责人相当大的一部分精力,部分干部群众开始对爱厂护厂,依托大厂发展地方经济的工作思路产生疑虑。针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区委在全区范围内层层开展“算大账、看前景、变思路、抓教育”新的爱厂“护树”教育。所谓“算大账”,就是算长炼、岳化落户以来云溪地区所发生的变化,使干部群众认识到,如果没有大厂落户与发展,云溪就不可能有今天的繁荣,人民群众就不可能有今天较高的生活水平。仅从1992年到1996年,全区厂地合作兴办各种经济成分企业就有183家,实现产值1.83亿元。全区700多家各类企业中,有半数是依托和借助大厂优势办起来的,总产值占全区企业产值的64%。所谓“看前景”,就是要看到驻区大厂的发展,必将对云溪经济、社会发展带来长期的积极效应。特别是“九五”期间,岳化扩建、长炼技改与迁建,华能二期工程首次向境内延伸,这三大工程总投资135亿元人民币。云溪作为这些大厂拓展的腹地,这些投资将有相当一部分会通过消费市场、劳务市场、建筑市场、土地收益及财政税收等途径,融汇到云溪经济建设各个领域,不仅会增强地方经济实力,也将为乡村企业、个体私营经济和第三产业的发展提供广阔的舞台。所谓“变思路”,就是思想观念要与时俱进。在厂地互动关系上,要彻底摆脱计划经济模式中形成的“等、靠、要”思想;在思维和行为方式上,要实现三个转变:即从要求大厂捐钱让利,转变到争取参股、合伙经营上;从单纯要求大厂提供原料,转变到原料、产品相互供求、市场对接上;从要求技术人员上门指导,转变到体制转换,科技合作开发、捆绑经营,以市场为导向,不断拓宽协作领域上。所谓“抓教育”,就是要把区委“护树借荫”的发展思路,进一步贯彻落实到群众的思想和行动中去。多层次的宣传教育,使大家消除了疑虑,更加坚定支持大企业发展,依托大企业振兴地方和云溪区域经济的信心。许多干部群众说,“只有水土适宜,才能绿树成荫;只有绿树成荫,才好安居兴业。”
落实爱厂“护树”措施。1、履行属地服务职责。①发挥农口系统职能,帮助大企业解决蔬菜等农副产品就近供应问题。1984年底,结合农业综合开发,区委、区政府首先在靠近岳化、长炼的云溪、路口两镇开辟蔬菜基地1200余亩,由农林局和蔬菜局挂点,大力发展蔬菜生产,满足大企业生活急需。1986年,又在云溪镇、路口镇、文桥乡等地扩建一线蔬菜基地1500多亩,在云溪乡、陆城镇等邻近大企业周边的乡镇扩建二线蔬菜基地900亩。并不断翻新品种,实行科学种植,使蔬菜生产有更大发展,改变了“工人吃菜从外拉”的被动局面。同时,加快养殖业发展,保证大厂肉食、禽类、蛋类等其他农副产品供应。②发挥地方公安部门职能,帮助解决家属子女城镇户口问题。上世纪80至90年代,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招工招干对象,必须具备城镇商品粮户籍。长炼、岳化建厂时间不长,复员转业人员和外地调进老职工多,不少人的配偶子女还是农村户口(这种家庭户口状况称做“半边户”)。厂领导想照顾这些困难户往往因为户口问题爱莫能助。区公安局户籍部门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尽力为两厂多争取一些“农转非”指标,多解决一些两厂职工家属子女的城镇户口,以便他们中有更多的人具备招工招干先决条件。从1984年至2000年17年间,先后为两厂 “半边户”解决城镇商品粮户口8652人,在一定程度上为厂领导减轻了压力,为一部分职工解除了后顾之忧。③发挥乡镇、规划、国土等单位职能,为大厂征地、拆迁提供便利。大厂上项目需要土地,区委、区政府都根据厂方需求,安排有关乡镇和规划、国土等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服务小组,从规划、征地、审批,到拆迁、补偿、移民、还建安置等多个方面,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1984年至2005年底,先后为长炼、岳化、华能以及泰格林纸集团提供土地8000余亩,移民安置610余户,无一宗土地因延迟交付而影响大厂施工。即使预留备征用地,也尽量为大厂着想。1995年,区国土分局在松杨湖擂鼓台地域,为华能预留二期工程扩建厂房用地600亩,由于控制得力,三年内群众未在此地添一砖一瓦一树,仅此一项,华能节省拆迁补偿费约100多万元。④充分发挥驻区大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作用,尽力解决大厂干部职工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云溪到2007年有驻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分别占全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总数的20%和14%。区委要求各有关方面认真办理这些代表、委员的提案、批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大厂干部职工所关心的问题。1998年,驻岳化人大代表要求解决岳化铁路桥地段交通堵塞及云溪叉街垃圾堆放问题。区交通及环保部门认真负责,使问题得到圆满解决。2007年,岳化社区几位人大代表提出解决厂内“面的车”随意涨价、16路公交车拒载老人等问题。区政府即邀请这些代表到市、区有关部门一起商量研究,使这些关系两厂员工切身利益的诉求得到较好解决。2、不断改善大厂周边治安环境,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上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初开展“严打”斗争期间,由政法委多次组织相关专项打击行动。90年代后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又发动企业周边乡村与大企业有关方面开展治安联防联治,还由政法部门联合相关单位,在厂地周边开展经常性的专项治理,确保大企业周边社会稳定,治安秩序不断好转。3、支持大企业解决困扰发展的历史遗留问题。上世纪70年代,长炼、岳化建厂初期,为了保证工程顺利实施,在土地征收、移民迁建等工作中,与周边群众订有优价甚至无偿转供水、电、气的书面协议或口头承诺。后来,随着时间推移,出现体制转型、人口增长、设备老化等诸多因素,这些书面协议或口头承诺,成了制约两厂发展的重大包袱。如转供电问题,从1971年开始,岳化向周边群众转供生产生活用电。后来,这些使用岳化转供电的乡镇未纳入国家农网改造,导致电费太高,用电质量差。岳化转供电价是0.5元/度,到组到户的电价一般0.8元/度,高的达1.5元/度,个别偏远村组甚至达到3元/度。而且线损、变损大,供电明显不足,部分乡镇变压器抄表到户的用电数只有变压器输出电量的40%,损耗60%,造成群众意见大,电费收不上来。而厂方供电单位不交钱就断电,经常引发厂地矛盾纠纷。甚至出现少数人为了偷电,违规乱搭乱牵,用电事故时有发生,严重威胁大厂及群众生产生活安全。1999年5月,厂里提出规范水、电、气管理。但是部分村民以当时土地、房屋均被平价征收,现在不应再收取或者增加水、电、气费用为由,不同意整改。为支持大厂解决这些历史遗留问题,区委、区政府组成专门班子,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后,同两厂召开办公会议,在尽量照顾群众利益的前提下,支持大厂把这些问题解决好。2001年1月,区政府下发《关于认真做好大厂转供水、电整治的通知》。这一举措牵涉到大企业周边6个乡镇25个行政村(居委会)121个村(居)民小组,共9772户近4.3万人的切身利益,工作难度大。区委安排区级干部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包村包组,宣传水、电、气整改意义及方法步骤和相关政策。同年3月,针对少数群众仍不理解不配合,区政府又发布《关于整治大厂周边水电的通告》,进一步讲清道理,教育群众,同时依法提出强制性要求。各有关乡镇积极配合,共投入资金229.2万元,用于帮助改造水管3.328万米,安装入户水表9200多个,实现了“分户装表,按表计费“的总要求。2002年5月至8月,这些乡镇水电经营公司分别与两厂供排水厂签订用水收费管理合同,使这一延续了近30年之久的老大难问题终于得到圆满解决。此项改造,岳化每年可节约用水550万吨,节省资金275万元。在解决转供水问题的同时,区委、区政府争取省、市电力部门支持,将两厂转供电优先纳入省、市第二期农网改造,使大厂周边群众用电彻底与两厂脱钩。长炼、岳化对周边群众平价供气,是在建厂征地过程中,因柴山被征用而作出的书面承诺。过去很长一段时间,石油液化气价格一直未变。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原油价格与国际接轨,液化气价随之攀升。若再以优价供应,将给企业造成亏损。仅以岳化为例,每年对周边群众所供液化气的价差亏损总额达80多万元。市场变化迫使两厂不得不更改原有的承诺。为妥善解决这一问题,2004年初,区委组成由区委副书记、政府分管副区长为正、副组长的气价调整领导小组。经过半年多时间的宣传教育和细致工作,与两厂反复协商,同年10月,达成了厂地双方都能接受的调价协议。同时,还按国务院关于加强对液化气瓶管理的通知精神,对这些居民的自备钢瓶实行产权置换,改由两厂液化气公司统一编号管理,不仅减轻了企业经济负担,也保证了居民用气和两厂生产生活安全。
第二节 创新厂地协作协调模式
实现厂地发展一体化
完善厂地协作协调机制 1984年6月,区委专门设立区厂协调办公室,负责协调化解厂地矛盾纠纷。1988年,区委在提出“发展经济,振兴北区,服务两厂,富裕人民”的经济工作方针时,强调为两厂服务加强协调协作,是实现厂地共同繁荣的重要途经。进入上世纪9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厂地关系随之发生深刻变化。为适应这种变化,1992年5月26日,调整区厂协调办公室,成立厂区关系协调办公室和经济技术协作委员会(后改称局),以便更好地开拓厂地协作领域。1996年2月,区委下发《关于改善投资环境,推动厂区协作的决定》,以文件形式进一步强调厂区协作、共同发展。1999年12月30日,区委、区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厂区协调协作的若干规定》,明确有关做好厂区协调协作的政策措施。2001年初,撤销经济技术协作局和厂区协调办公室,成立厂地协作协调长炼局和岳化局,将其办公室直接搬进两厂厂区驻点办公。并在文件中将原来的“协调协作”改为“协作协调”,把厂地经济技术协作、共同发展,提到密切厂地关系的首要位置。与此同时,各乡镇也设立相应的办公室,配备专人负责厂地协作协调。长炼、岳化两局的主要职责是:①全权代表区委、区政府协调处理驻区及邻区大厂与地方部门及乡镇村和居民的矛盾纠纷;②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厂地一体化”发展战略,规范协作协调工作程序,执行“大厂准入”(进入大厂检查、收费、罚款必须经过区驻厂协作协调局审查把关,并报请相关领导批准)的手续办理,确保厂地社会大局稳定;③宣传区委、区政府关于厂地协作的优惠政策,广泛征求、收集厂地各级的意见和建议,传递厂地高层信息,为厂地协作出谋划策;④建立健全厂地经济技术协作网络,为乡镇企业及民营企业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⑤围绕区财源建设目标,加大对驻区大厂中集体企业的服务力度,培植新兴主体财源。长炼局负责长炼周边的路口镇、文桥镇、陆城镇的厂地经济技术协作和厂地矛盾纠纷调处,岳化局负责岳化及华能周边的云溪乡、云溪镇、道仁矶镇及松杨湖农场的厂地经济技术协作和厂地矛盾纠纷调处。全区还成立由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任副组长的服务大厂工作领导小组,健全落实厂地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有关厂地发展问题。乡镇亦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健全落实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厂地协作协调网络机制,不断探索厂地协作协调新模式。
创新厂地协作协调模式。1996年3月30日的《人民日报》在《哥俩好》的报道中,对云溪同长炼厂地协调协作模式大体作了三个方面的概括和记述:1、“精神文明共建”。1992年起,区委及长炼党委把厂地精神文明共建纳入所属单位双文明建设目标管理,实行年中检查,年未考评,奖优罚劣,促进厂地双方共同搞好精神文明建设。“长炼人主动走出厂门,进村入户问寒问暖;一些农民生活困难,发动职工捐钱捐物;少数村组燃料紧缺,厂部调拨焦炭、液化气。厂里一年一度的爱民月,已成为全体职工的盛大节日。3年来,长炼为地方捐款投资数以千万计,并安排了2000多名农村剩余劳力”。岳阳市北区也“以乡镇党校为课堂,长年坚持教育干部群众爱厂护厂,文明守法。同时在征地、供应等方面上门服务,有求必应。密切的交往,培养了彼此间的真诚友谊”。每年春节前后,厂地宣传、文化部门相互邀请,共同举办大型联欢晚会。“长炼的文艺队、时装表演队等,过去养在深闺”,自此“常常主动下乡;地方有了好的花鼓戏,也不忘‘老大哥’,一出《镇长吃的农村粮》在长炼连演3场,座无虚席。”“每逢天旱,长炼3万职工和家属甘愿忍受停水之苦,也要打开阀门保证老乡抗旱所需;每遇洪灾,长炼人更是全力支持。1995年6至7月间,周边乡镇连遭山洪袭击,长炼职工捐款10万元,2000多名志愿者与村民一道抢修危堤,连续奋战3昼夜”。1997年5月,区委组织厂地联手开展精神文明教育,双方有关单位组成文娱宣传队,举办大型宣传板报展,进厂入村宣传演出、办巡逻展览,把文明共建推向高潮。2、“社会治安联防”。各有关乡(镇)落实厂地治安联防联席会议制度,每年至少与长炼有关部门召开两次联席会,分析治安形势,研究解决治安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长炼生产区内油罐成片,管网交织,被称之为‘坐落在火山上的工厂’。为此工厂筑了一道6公里长的围墙。过去,少数村民翻墙打洞,严重威胁企业生产和生活安全。如今感情融洽了,乡(镇)政府主动制订了《爱厂护厂公约》,要求各乡村一把手总负责,看好自已的门,管好自已的人,办好自已的事,并推出护林、护墙、防火、防盗联防承包方案,成立专职巡逻队”。“目前,厂区周边长年活跃着13支护厂巡逻队,哪儿围墙坏了,不用‘厂里人’多操心,乡亲们及时予以修补,哪儿出现安全隐患,也不用‘老大哥’动手处置;年复一年,乡亲们都仔细清除围墙边缘防火区的杂木蔓草,动人的故事也常发生在围墙边。新合村百余户人家紧挨围墙,特殊的地缘条件”,使该村少数人一度经常盗窃企业物资。“如今,山水未变人已变,3年来这里没有发生过一起治安事件,这个村连年被评为岳阳市北区爱厂护厂先进集体。1994年4月,村头不慎发生山火,年近六旬的老党员陈久林及时报告长炼,并率村民奋勇灭火,确保了油罐安全。治安联防,带来了良好的社会秩序。长炼一年一度的设备大修及各项工程施工期间,从前因治安人手少,盗窃案发案率比平常高出一倍以上,而今,只需厂方捎个口信,地方联防队员便日夜值班;平时,工农之间产生纠纷,双方协调人员马上就会赶来调解处理”。“共建联防以来,厂地间各类纠纷大幅度下降,1995年仅发生了3起,都及时妥善地得到了解决”。3、“互利产业合办”。“岳阳市北区境内拥有多家实力雄厚的大中型企业,长炼只是其中之一。近年来,地方充分利用这一优势,响亮地提出‘护大树,借绿荫’,即全力服务大厂,为其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在此基础上寻求经济合作机会,加速自身发展,携手同步繁荣。这一思路博得企业喝彩。长炼仅利用‘三废’(废油、废料、废渣)做原料,支持周边乡镇兴办再生厂,一年就为地方创造了400多万元的利税”。“互利互惠,已成为厂地合作的基本模式,以开发房产著称的联办企业‘北长公司’,为‘长炼’解决职工住房紧张问题找到了一条好路子,也使地方土地、劳力、建材等丰富资源发挥了效益。3年来,这家联办企业已开发3幢住宅楼,每年创利税500多万元,并带动了一批相关企业的发展。企业强大的辐射功能,不仅有力地推动了地方乡镇企业上规模创效益,也给岳阳市北区经济注入了生机活力,连续3年来,该区保持了20%以上的经济增长速度,农民脱贫致富步伐明显加快,1995年,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达1500余元”。1996年以后,厂地协作进一步加快,到2000年,在“互利产业合办”中,仅长炼、岳化两个厂区协作协调局,共完成厂地协作项目297个,总投资12.1亿元,为区财政每年增税利400多万元。文桥镇管件厂按照捆绑发展、“互利产业合办”的思路,与长炼建安公司合作新上铸造车间,年产值近1000万元。除了《人民日报》概括的以上3点外,还有一点,即:重点建设互助。自1998年至2003年,全区先后支持大厂建设重点工程11项。2001年,长炼因厂区至老107国道连接线路段经常道路不畅,影响往返岳阳的通勤车辆通行和职工上下班,提出新修连接线。连接线全长4.07公里,路宽最少的12米,宽的达到21米。为支助大厂建设,同年2月,区委成立专门工程指挥部,由区人大一名副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到2004年12月,新连接线如期竣工通车,且比原计划节省资金65万元。长炼、岳化等企业也对地方重点工程建设给予大力支持,多次在资金、技术、设备等方面尽力予以帮助。
第三节 吸纳大企业辐射,发展云溪区域经济
上世纪90年代未,驻区国有大中型企业深化改革改制,开始将所属集体企业从大企业母体企业中剥离出来,实行放鸟返林,让其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自行发展,并精简部分员工,让母体企业轻装上阵,快速前进。区委、区政府审时度势,瞄准这一难得的“借荫”机遇,决心采取各种有力措施,把从大企业母体企业中剥离出来的集体企业,或有资金、技术、项目的下岗人员,吸纳到大企业周边落户实行再就业,以发展云溪区域经济。一是督促驻厂协作协调机构进一步做好厂地协作协调工作,主动上门,抢抓信息,提供优质服务,为这些企业在境内落户和大企业下岗人员就近再就业牵线搭桥,排忧解难。二是本着“不求所有,但求所在”的发展理念,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为这些企业落户和下岗人员再就业创造宽松的投资环境。1999年12月31日,在市委主要领导支持下,区委、区政府召开有驻区大厂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厂区经济协作座谈会,举行项目签约仪式。会后根据座谈纪要,整理印发了《关于推进厂区协调协作的若干规定》《规定》除提出每年年终由区委、区政府邀请驻区大厂主要负责人参加厂地联席会议,研究、总结一年来厂区协调协作工作外,还对如何维护大厂生产生活秩序,以及制止“三乱”行为作了“进厂准入”的硬性规定。尤其就厂区协作形式、优惠及奖励政策以及挂牌保护等,作了具体界定。2003年1月,区政府发出《关于对巴陵石化公司改制企业注册落户地方的承诺函》,承诺“对来云溪区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巴陵石化改制企业,区人民政府一律加挂‘重点保护企业’匾牌。未经区人民政府办公会研究同意,相关职能部门和行政执法单位不得进入改制企业进行检查、收费和处罚。”“同意将巴陵石化公司原使用的划拨土地继续拨给到云溪区注册纳税的改制企业使用。”“巴陵石化改制企业愿意到云溪区注册纳税的,区人民政府同意免费为该企业办理一切相关手续。”“对新来云溪区注册纳税的巴陵石化改制企业,将严格实行手续代办制、检查准入制、收费优惠制和服务承诺制,坚决做到只服务不收费,只纠错不罚款。充分尊重企业自主权。地方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决不干预和参与云溪注册纳税的巴陵石化改制企业的一切经济活动。给予注册纳税企业以招商企业同等的优惠政策。凡省、市、区原有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区人民政府对巴陵石化改制企业将用足用够,并使之享受区工业园的优惠政策。”“对巴陵石化改制企业到地方注册纳税的大户实行特别的奖励政策。”2005年4月5日,又作出《关于对驻区大厂新上项目及改制企业入区实行优惠政策的决定》,进一步扩大优惠范围和对象。《决定》从税费缴纳、项目奖励、优质服务等3个方面作出许多优惠性的具体规定及承诺。其中税费优惠方面的规定:1、驻区大厂在厂区规划范围内兴办的企业,在大厂周边征地兴办的企业,和在云溪工业园注册纳税的改制企业,均视为云溪工业园企业,除享受减免三年所得税政策外,可享受省级开发区各项优惠政策及云溪工业园有关税费及土地的优惠政策。2、驻区大厂兴办企业或改制企业,凡承诺在本区注册纳税的,对其筹建、兴建或改制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本级行政性收费,按最低限额实行总包干。优质服务方面的承诺:1、手续代办。对驻区大厂新上项目和改制企业在本区注册纳税的,其兴建或改建过程中各项审批手续由区人民政府明确专人代办,限期办妥。2、全程服务。从项目签约之日起,明确一名区级领导牵头,成立专门班子,对项目筹建、兴建直到建成投产提供全程跟踪服务。3、检查准入。政府各部门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办事,坚持依法行政。除特殊情况外,进入区新办及改制企业检查,必须经区优化发展环境办公室批准,否则不得随意进入企业检查、收费。及时扎实的协作协调和一系列优惠政策,吸纳一大批大厂改制企业和下岗分流人员在区内就近落户创业。
2003年下半年,巴陵石化公司决定将化纤厂改制,整体从母体企业中剥离出来,由“国企”改姓“民企”。该厂是一个有近2000名职工、30年生产经营历史的老厂,改制前每年亏损1亿多元。一段时间装置停机,产品积压,职工歇业待岗。区委、区政府了解这一信息后,立即致函巴陵石化公司化纤厂及其所属改制企业,表示愿意以最优惠的政策欢迎被剥离的企业到云溪落户。改制后的岳阳巴陵石化化工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即原巴陵石化公司化纤厂)在接到区政府的《承诺函》后,深为当地政府的诚心所感动,经过慎重考虑,决定投资2300万元在云溪注册落户(企业创办在岳化厂区范围内),并于2004年3月18日正式挂牌运作。公司传承国有企业先进的管理经验,积极探索民营企业的管理方法,不断改革,搞活全盘,创办多个经济实体,增加企业增收点,企业经营决策较快地适应了市场。经过3年多努力,生产各类产品12万吨,销售收入由2004年的4亿元增长到2006年的8亿元,成功创造了“巴陵牌”聚已内酰胺和锦纶短丝两大名牌产品。其中粗旦、细旦锦纶短丝被多家出口型企业定点选作原料,长丝产品进入高档市场。初步开
发增强、阻燃、合金及填充四大系列尼龙工程塑料的多个品种、牌号。截止2007年,公司已有固定资产1.6亿元,年创产值9.35亿元,上交国、地两税1110万元。
2004年以来,像岳阳巴陵石化化工化纤有限责任公司这样在厂区内落户的大厂改制或新上企业,共有75家,其中在岳化厂区内落户、新上的有58家,在长炼厂区内的有17家。另外,还有一批从大厂分离出来的集体(合伙)企业,或下岗人员独资领办的民营企业,分散在大厂周边各个乡镇,而且其中不乏投资上百万元的企业。2003年,岳化下岗职工李德长、谭焕新合伙投资130万元,在云溪镇南街居委会创办长城塑料厂,专门生产爆竹中的响器,产品畅销浏阳、澧陵等地,年纳税达30万元。还有长炼下岗职工文峰投资120万元,在永济乡长炼农场创办驼鸟养殖场,岳化下岗职工余志良投资200万元,在云溪工业园创办以生产环氧树脂
助剂为主打产品的中展贸易公司,等等。
“护大树借绿荫”,既促进了厂地双赢,又促进了云溪区域经济发展。2003年10月22日,新华通讯社《每日电讯报》在《云溪区借中央企业兴办地方经济》的报道中,对此作了相关报道:“本着互惠互利原则,云溪区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与大厂协作的优惠政策,用招商引资办法与大厂协作。几家大厂也改变了过去宁愿增大成本,舍近求远的无奈做法。将地方企业办成了自已的原料车间,既扶持了地方企业,又方便了自已,双方受益。在厂地优势互补中协作项目不断扩展。地方政府先后投入资金3520万元从大厂引进各类人才271人,‘星期天工程师’63人,利用大厂人才、技术对地方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完成了技改项目36个,联合开发新产品81个。文桥乡青山油剂厂借来大厂科技嫁衣包装软黄金—黄化钛青钴,产品拓展到西安、黑龙江、北京等地方市场。今年上半年就创产值492万元。从大厂引进的‘市十佳技改能手’张冠球带领技术人员大胆革新苯乙醇工艺流程,使云溪化工厂起死回生。今年上半年全区工业企业完成产值18.6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2%,税收相应增加20%。”据统计,自1988年正式确定和实施“护树借荫”发展思路,到2008年,云溪区生产总值达36.9亿元,比1988年的1.13亿元增长33.5倍,财政总收入为3.27亿元,比1988年的736.6万元增长44.3倍。长炼的销售收入达到172.2亿元,比1988年的59.76亿元增长了3.35倍。岳化不含税的销售已达145.8亿元,比1998(1998年前亏损较大)年增长9.2倍。上交税金达成13.7亿元,是1998年的11.6倍。2008年,云溪区及长炼、岳化生产、销售总值共达354.9亿元,
比1988年大幅增长。2009年年底,岳阳市市长黄兰香在云溪区考察时说:“云溪地区仅两个中央企业对国家的财税贡献占了全市的半壁江山”。“护树借荫”发展思路的确立和实施,为云溪的发展开拓了一条切合实际的新路子,既有效促进了厂地合作,又有效促进了区域经济振兴,对云溪区跨越式发展和岳阳市拓城强市产生积极重要的影响。
第四节“北区”更名“云溪区”与召开
党的代表大会
一、“岳阳市北区”更名为“岳阳市云溪区”
1995年2月24日,区委及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根据国务院有关区划命名法规,拟在原行政区域不变的前提下,将“岳阳市北区”更名为“岳阳市云溪区”,并以文件形式呈报湖南省人民政府。次年4月12日,省政府下文同意更名。接着,市委办公室发文通知:从1996年4月30日起,启用“中共岳阳市云溪区委员会”印章,原“中共岳阳市北区委员会”印章作废。“北区”更名为“云溪区”。此时,由于多次调整隶属行政区划,云溪区域总面积约398平方公里,人口16.32万人,其中居住城镇的7.56万人,居住农村的8.76万人。
区名变更后,确定云溪区区委、区政府系统机构设置。
区委系统机构设置为7个单位:区委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统战部与宣传部合并,1996年6月,又从宣传部分出单设)、区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区委政法委员会、区委老干部办公室、机要科。
区政府系统机构设置为19个单位:政府办公室、经济贸易科学技术委员会、计划统计物价局、财政局、民政局、司法局、教育局、劳动人事局、建设局、审计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卫生局、计划生育委员会、监察局、公安分局、农业局、林业局、水电农机局、交通局。
区政府工作机构4个:乡镇企业局、粮食局、环境资源保护局、蔬菜局。
改为和保留事业单位5个:畜牧水产局、老干局、档案局、房地产管理局、机关行政事务管理中心。
企业管理型的单位4个:商业局、物资局、轻重工业局、供销合作联社。
“北区”更名“云溪区”,既是区委遵照国家有关法规准确界定区划命名,又是传承云溪自秦汉时期开通通粤驿道,明天顺五年(1461年)设云溪驿以来的悠久历史,以增强区域命名深厚文化底蕴的重要举措,对于扩大云溪区域知名度,发展云溪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具有积极的现实影响和深远的历史影响。
二、中共云溪区第一次代表大会
1997年10月26日至28日,中共岳阳市云溪区第一次代表大会在云溪文化娱乐中心召开。参加会议的正式代表218名,因病请假2名,实到216名,代表全区4065名党员。
大会主要议程三项:一是听取和审议北区第三届区委工作报告;二是听取和审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三是选举产生中共岳阳市云溪区第一届委员会。
这次大会的主题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团结全区广大干部群众,乘风鼓劲,继往开来,在世纪之交把我区“两个文明”建设推向新的发展阶段。
大会听取了区委书记司马德坤代表中央北区第三届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报告的题目是:《乘风鼓劲,继往开来,把富强民主文明的云溪推向新世纪》。报告回顾总结了上届区委五年来工作的主要成绩:全区上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出色完成了“八五计划”。从1992年到1996年,全区完成社会总产值年均增长46%,其中工农业总产值年均增长33%,1996年工业总产值达6.4亿元,农业总产值达1.42亿元,财政收入每年净增1000万元,达到6000万元,国民经济保持了持速、快速、健康发展。农业坚持贯彻“稳定粮棉、主攻养殖、发展蔬菜、开发丘冈”的结构调整思路,粮食生产保持了稳定,万亩蔬菜、万亩瓜果、万亩楠竹基地逐步配套,一个面向市场的城郊型农业格局进一步得到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集中办了几件大事:水利方面完成了长江大堤标准化建设和双花水库供水工程,新建了象骨港电排,提高了全区抗灾保安能力,交通方面完成了长江路、文排路、道云路、云平路的改造升级工程。城镇建设新设了道仁矶镇,云溪、路口两镇跨入全省经济百强镇行列。文卫设施方面新建了云溪一中;区人民医院、血防医院、中医院的门诊楼先后建成并投入使用,电视多路微波工程已进入调式阶段。改革开放整体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均取得了明显进步。不足之处是农业产业化步伐不快,结构调整不尽合理,主体财源、自有财源基础还比较薄弱,干部队伍中的消极腐败现象在社会上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大会经过充分讨论,确定今后五年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坚持和完善“固本强农、壮大异军、护树借荫、攀龙引凤”的经济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强同驻区大厂的协调协作,大力发展云溪区域经济,积极推进两个根本性转变,以“团结拼搏,负重开始,埋头实干,争创一流”的云溪精神为动力,坚持两个文明一齐抓,确保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把富强民主文明的云溪区推向21世纪。主要目标是:到2002年,社会总产值达到20亿元,工农业总产值达到9.3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000元,财政收入1.3亿元。五年内,乡镇企业总产值年均增长25%以上,全区人民生活更加富裕,各项社会事业都有新的发展和提高。
大会强调,要进一步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和党的建设,为实现跨世纪目标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和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要切实运用邓小平理论,统一全区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要进一步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充分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深入开展反腐倡廉,严明纪律,防微杜渐,更好地保持党的纯洁性,确保党的建设和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有更大的发展和成效。
会议认为中共岳阳市北区第三届委员会较好地完成了上次党代会提出的主要任务,较全面完成了“八五”计划,并为“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实施起好步,开好头。
大会作出《中国共产党岳阳市云溪区第一次代表大会关于北区第三届区委工作报告的决议》,和《中国共产党岳阳市云溪区第一次代表大会关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大会采取无计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中共岳阳市云溪区第一届委员会,选出区委委员25名,区委候补委员3名。
10月27日下午,中共岳阳市云溪区第一届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区委常委11名:司马德坤、刘衍华、王石生、蔡绍忠、孙山青、沈六生、刘祖赐、刘传汉、骆岳梨、胡金炎、方归农。区委书记:司马德坤,区委副书记:刘衍华、王石生、蔡绍忠。同时,选举产生中共岳阳市云溪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选出委员13名,常务委员5名,骆岳梨任书记,吕大良任副书记。
第二十一章
战胜特大洪灾与抗御“非典”
上世纪90年代末和本世纪初,接连几场历史罕见的特大洪涝灾害和一场 “非典”疫情突然袭来。在严峻的形势下,区委遵照中央和省、市委指示精神,迅速组织广大干部群众抢险救灾,狠抓灾后重建,高标准加强堤防建设,夺取抗洪救灾和抗御“非典”的全面胜利,确保改革开放顺利进行和各项事业快速发展。
第一节 1996年抗洪救灾
云溪处于洞庭湖注入长江入口处城陵矶以下至儒溪石矶头之间,长江大堤纵贯全境,蜿蜒西南至西北边界,全长27.28公里。永济、新设、新港诸垸中,永济垸堤段属于国家一级堤防工程,护卫着境内10.14万亩耕地、4.98万亩养殖水面和16.32万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及长炼、岳化、华能电厂、岳阳纸业集团等大中型国有企业正常运转,和京广铁路、107国道的安全运行,是云溪区境西南部抵御长江水患的唯一屏障。解放前,该段江堤矮小、脆弱,每遇江水暴涨,堤决岸崩,洪水泛滥,人为鱼鳖。解放后尤其是云溪建区以后,各级党委高度重视堤防建设,年年组织加修,再未发生溃堤现象。长江接连几次特大洪水,区委、区政府迅速组织抗洪抢险,确保大堤安然无恙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996年6、7两个月间,境内累计降雨量832毫米,长江新港超警界水位(32米)28天。7月14日至22日连降暴雨,雨量达446毫米,22日上午10时许,水位猛涨到34.12米,超过危险水位(33米)1.2米,比历史最高的1954年的水位高出0.74米。垸内,贯串4个乡镇全长20.1公里的撇洪渠水位也超过危险水位1.4米,为历史最高。云溪乡上清溪、下清溪、双花、团结等村及文桥乡荆竹、和平、文桥等多个村山洪暴发。一时之间,内涝外患,农作物成灾7.1万亩,绝收3.6万亩,3.8万亩鱼池被淹,28口山塘决口,两个内湖堤坝决口,41个机埠、4000米渠道被毁,108处公路、电力及通讯设施损坏,341家企业遭受损失,倒塌房屋1360间,损坏房屋380间,死亡牲畜1100头,共计损失3.2亿元,其中农业损失1.8亿元。
为迅速战胜洪灾,降低灾害损失,区委在已经成立防汛抗旱组织机构的基础上,又紧急召集四大家主要负责人,成立抗洪抢险临时指挥部,区委书记任政委,区长任指挥长,迅速组织抗洪抢险。区级负责人除1人留守值班以外,其余全部驻点抗洪一线。区直机关170多名干部职工分4批先后奔赴大堤,日夜防守。长炼、岳化出动民兵应急分队1000多人(次)、车辆400多台(次)。全区共动用编织袋5万余条、砂卵石5000多吨,投入劳力2.6万人(次),耗资100多万元,经过60个昼夜奋战,终于取得初步胜利。
7月19日中午,长江大堤塘湾段塘湾闸突然穿孔,江水灌射垸内,水柱高达10多米,情况十分危急。负责该段抗洪抢险的区抗洪抢险指挥部及水利局负责人,得到消息后赶紧放下饭碗,火速组织干部群众打木桩、填砂袋,奋力抢险。现场木材砂袋不够,新设村塘湾组老党员黄泽民将自己做棺木的木材搬来,组里的妇女从家里抱来20多床棉絮。干群齐心协力,奋战4个多小时终于控制险情。
抗洪抢险刚一结束,区委、区政府又立即组织群众转入生产救灾。从区直机关抽调160多名干部下村到组,指导帮助群众生产自救。从财政拨出20万元专款购买“倒栽春”和玉米种子,发动群众秋种秋播。民政部门发放救灾款物折合人民币158万余元,其中用于灾民建房35万元,解决灾民吃饭问题30万元,给灾民治病15万元,转移安置灾民9万元,提供衣被等物39万元,用于恢复水毁工程30万元。市直及驻区单位党组织也发动干部职工捐款13.3万元。灾区生产、生活秩序迅速恢复。
第二节 抗击1998年长江特大洪灾
一、百年不遇的特大洪灾
1998年夏秋之际,长江流域遭遇特大洪水。从6月27日进入防汛水位31米(以下均以新港水位为标准),到9月18日水位退到31米以下,历时84天,其中警界水位维持78天。并且洪峰接踵而至。从7月6日第一次洪峰开始,先后出现8次34米以上洪峰。8月20日,洪峰高达34.95米,比1996年和1954年最高水位分别高出0.83米和1.57米。此次洪水持续时间之长、洪峰之多、水位之高均属百年不遇,对大堤构成极为严重的威胁。境内江堤先后出现险情742次,其中大的险情57次。加之6月至9月连续降雨,累计降雨量达948毫米,4座水库超警戒水位,芭蕉湖、松杨湖、白泥湖、洋溪湖均超过保证水位,撇洪渠水位一度高达31.81米,超过保证水位2.31米,不得不两次向白泥湖、洋溪湖泄洪。内涝外患,致使农作物受灾7.5万亩,稻谷绝收7742亩,淹灭鱼池1.07万亩,倒塌房屋495间,损坏房屋1385间,全倒150户。25.7公里高压电路受损,倒杆369根,26台共1310千伏安变压器损坏,42处共4200米公路被毁,全区8.3万人受灾,特重灾民1.8万人,死亡2人,死亡家禽1.4万只,直接经济损失4.3亿元,其中农业损失2.5亿元,企业损失1.4亿元。
二、抗洪抢险
为战胜特大洪灾,夺取垸内垸外两个战场抗洪胜利,区委紧急动员各方力量,迅速组织抗洪抢险。全区各级各单位党组织积极响应,紧急发动。到9月中旬,总投工95.7万个,出动车辆9740台(次),装载机械1500台(次),大小船只1150艘(次)。投入编织袋58万条,砂卵石5.5万吨,块石2.9万吨,木材240立方米,汽、柴油160吨。处理堤防险情768处,其中大险57处,打抱围32处,彩条布护堤47.2万米,抢修子堤21.1公里,开挖导浸沟5950余米,耗资3169.99万元。由于抢险及时,措施得力,终于实现上级提出的“不垮一堤、不溃一垸”的目标。
果断处险。8月8日上午,永济垸5十4700处同时被洪水击穿3个蚁穴,管涌骤然加大,且伴有大量泥沙,如不火速采取有力措施,后果不堪设想。在劳力、器材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区委决定3处蚁穴同时处理。区、乡干部分处包干、带头下水,党员、民兵组成突击队,搬砂石,填新土,打木桩,经过20多个小时激战,除填实全部蚁穴外,还在堤外打起50多米长的大抱围,封死3处进水管涌。省委书记王茂林赶来督战,见险情被及时处置,连连称赞:“这下我就放心了”。
超前防范。8月18日8时,城陵矶水位达到35.80米。区委分析,据以往经验,届时新港水位将达到34.90米,遂决定按34.90米水位设防。当即紧急组织劳力,奋战一昼夜,搬运土石2000余方,加固加高子堤1000多米。20日21时,新港水位果然陡涨到34.95米。由于超前预防,避免了洪峰漫堤的危险。
协同作战,奋力拼搏。自7月初至9月中旬两个多月,区直及乡(镇、场)机关企事业单位3000多名干部职工吃住在堤上,日夜轮流坚守。长炼、岳化出动干部、民兵2000多人,昼夜奋斗。省武警部队直属二大队株洲支队298名官兵,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十一集团军一二三师炮团四营333名官兵,共出征72次,投入兵力9500人(次)、车辆330台(次),抢修子堤12.5公里,抢运土石方2200立方米,抢卸砂卵石1.4万吨,参与处理险情18次,确保5次特大洪峰顺利过境。区委统战部、工商联发动党外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三胞”及其亲属和宗教界人士,捐集资金48万元、物资300多件。平江革命老区20名退伍军人自发组织前来请战。平江县政府派人特意送来有关物资。深圳招商石化有限公司董事长一行5人,千里迢迢送来10万元救灾款。许多干部群众忘我奋战,顽强拼搏,甚至不惜献出宝贵生命。长江堤委会职工李四平跳进2米多深的洞穴中堵漏,被垮土压埋,经紧急抢救才得以脱险。区科委主任唐露尧单位人手少,带头在大堤上坚守71天,被省科委、国家科技部分别授予“98抗洪先进个人”和“全国科技界抗洪先进个人”称号。统战部副部长、工商联会长瞿河清长期坚守堤防,并及时发动工商界等方面人士支援抗洪抢险,分别被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评为“抗洪抢险先进个人”。7月29日,长炼供排水厂工人、共青团员、民兵抢险应急分队队员罗巍,完成道仁矶芦苇场抢卸防汛物资任务后,转战新的战场。途中公路损毁,车辆颠簸厉害,货车护栏一处裂痕严重,情势危急。他不顾个人安危,叫队友避开,自己临危排险。途中突遇车子剧烈颠簸,扶栏断裂,被甩出车外致重伤,当晚牺牲,年仅24岁。不久,岳阳军分区作出“向罗巍同志学习”的决定。9月21日,区委、区政府作出表彰决定,表彰1998年防汛抗洪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共表彰14个部门单位,两个民兵连(长炼、岳化民兵连),以及215名先进个人,号召全区干部群众学习他们团结奋战、英勇拼搏的抗洪精神。
三、灾后防疫和灾后重建
1998年8月6日,区委下发《关于切实做好霍乱防治和救灾防病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切实加强领导,落实防治工作责任制;要根据防治工作需要,适当安排经费,保证药物及时到位,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卫生部门,按照《云溪区救灾防病预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有关单位迅速动员,全力投入灾后防疫。卫生防疫部门迅速组织力量,对灾区饮用水源、厕所、生活区进行消毒,发放预防药物。至10月底,累计投入工作日3140个,发放预防药品组织服药1.74万人(次),水井消毒1770口,厕所消毒147个,治疗病人4.06万人(次)。血防系统对感染急性血吸虫病患者,当即收院治疗。还组织开展查螺灭螺,对凡有钉螺繁衍的渠道、水沟,均采取开新沟、埋旧沟的方法,对钉螺进行埋杀。由于措施得力,全区灾后无一暴发性传染病例,个别地方的急性血吸虫病情也得到及时控制,实现大灾之年无大疫。
9月22日,区委又下发《关于抽派干部驻村开展生产自救工作的通知》,从区、乡两级抽调300多名干部下到22个重灾村,与市下派干部一道,从9月下旬至次年1月底,驻村苦干100多天。下村干部按照区委要求,做到“一增三好”,即帮助农民增产增收,开辟好生产自救门路,安排好群众生活,恢复好水毁工程。到1998年底,灾区基本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同年,教育局争取省教育厅将道仁矶中学列为灾区重建重点学校,援助重建经费100万元。次年4月,市教育局在道仁矶中学召开灾区学校重建工程现场会,对该校高标准重建工程教学楼的施工建设给予充分肯定。
第三节 战胜2002年秋汛
2002年1月至8月,境内累计降雨量1916.8毫米,比正常年份同期多降600毫米。其中7月22日凌晨后4个小时陡降293毫米,降雨量之大为岳阳市之最。由于雨量大,降雨时间集中,造成山洪暴发,江湖水位陡涨4米。双花供水工程的泵站淹水3米深,被迫停止对云溪镇城区供水13个小时。云溪镇林丰化工有限公司车间进水2米多深,部分原料和半成品被冲走,金属锂冲倒后发生爆炸,损失40多万元。云丰村民营企业小康酱菜厂产品和原料全部浸水,损失70多万元。路口镇路口市场淹水1米多深,市场被迫关闭。全区100个机埠、300多台电机、1000多家街道门店被淹。尤其京广铁路路口南太村邓家地段2处塌方,垮蹋泥石200多立方米,损坏路基3处,铁路运输被迫中断3个多小时。7月2日,垸外长江新港水位第一次突破防汛水位,回落后,8月24日又涨至33.79米,超过危险水位0.79米;撇洪渠水位高达30.33米,白泥湖水位30.5米。秋汛持续20余天。
7月22日凌晨,区委紧急动员劳力3000多人,分长江大堤和撇洪渠两个战场抢险救灾。由乡级领导包段负责,乡镇包段防守,加固堤防。对水库和较大的塘坝派人轮流值班,日夜守护。同时组织人员对730多户重灾户、倒房户、绝收户一一上门排查核实,核定直接经济损失2658万元,其中农业损失1568万元。
灾情引起国家有关部门和省、市委高度重视。2002年7月22日,省委副书记胡彪来区指导抗洪救灾。8月25日,国家民政部、省民政厅、市民政局领导前来察看灾情,指导救灾和灾民转移安置工作。期间,区民政局还收到单位和个人捐款20.7万元、衣物457件,保证了此次秋汛抗灾取得胜利。
9月上旬,汛情缓解。全区实行区级干部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组,发展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共扩大秋种面积1.2万亩。并采取政府资助、发动群众自筹等办法,多方筹集资金,帮助灾民修建损毁房屋103间。还安排有关部门疏通销售渠道,帮助受灾企业和门店处理可用产品,挽回经济损失50万元。
第四节 灾后反思与堤防建设
防汛抢险,投入了大量的钱、材、物,影响区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1996年以来,特别是1998年抗击特大洪灾,内外堤段险象环生,岌岌可危,虽然最后战胜洪魔,却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而且云溪区域内长江大堤堤段长,内垸多,地势总体平缓偏低,近400平方公里的地域中居民16万多人,人口密集度较高。并且京广复线、107国道纵贯全境,为国家南北交通大动脉的重要途经地点,又驻有几家国营大中型企业,一旦堤防出现问题,将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通过几次洪涝灾害过后的反思,区委认识到要彻底战胜洪患,扭转这一被动局面,必须建设高标准堤防。
1998年10月,区委、区政府决定,遵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要求,将境内长江大堤建成“久安工程”,按1998年实际发生的洪峰水位设计,加高加固干堤:堤顶加高2.0米,宽12米;堤顶以下3.5至4米处设内平台,宽6至10米;内脚设高于地面1.0至1.5米、宽30至50米的压脚平台;内外坡比分别为1:3.5和1:3.0;内外分别在100米和50米范围内设护堤带。按照这一标准,加固加高的的永济垸堤高37.8米,陆城垸堤高37.3米(以上均以吴淞水系为标准),由水利农机局成立项目管理站,负责整个工程的施工管理。
同月,一期工程5公里长的标准化长江大堤建设首先在永济垸动工。市委书记张昌平和市长周昌贡带领300多名市直机关干部前来参加劳动。到次年夏,初步完成境内大堤加高加固工程。接着,建设高标准附设工程。
护岸工程。云溪区所在的长江段,自20世纪50年代中叶起,主泓逐渐南移,南岸江岸出现岸崩。到20世纪末,岸崩日益加剧,涉及堤段长23.9公里,其中尤以北尾、新设、塘湾3处共7600米最为严重。1983年至1993年,陆续抛石固脚,十年间共抛石2932方。1996年加大治理岸崩力度,区委、区政府成立护岸指挥部,具体组织实施治岸工程。1999年进一步加大力度,投入2746万元资金,完成土石方3.2万方,护岸2900米,塘湾、北尾两处岸崩严重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护坡及除蚁穴工程。境内长江干堤外面迎风当浪堤段8802米,其中永济垸2466米,陆城垸6336米。从20世纪80年代起,开始采用块石或混凝土块护坡加固堤身。到1983年,已护坡2509米。1998至2002年,进一步加快护坡进度,提升护坡质量,全部铺砌混凝土块,4年共护坡1.63万米,完成投资1858.3万元。除完成所有拍浪当风堤段的护坡工程外,还对大部分回水处的堤段作了护坡处理。与此同时,区江堤管理委员会加强大堤探蚁和防蚁穴溃堤工作。经过多年探索,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探蚁和除蚁灾经验,基本消除境内江堤蚁患。该管理委员会职工郑松柏在大堤探蚁和防蚁穴溃堤中作出特殊重大贡献,多次受到中央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和市、区表彰。1991年12月,经区人民政府推荐,郑松柏被评为省劳动模范,并于次年“五.一”前夕,出席湖南省劳动模范表彰大会。
防浪林工程。1998年至1999年,在大堤外完善和新建防浪林带11.9公里,总面积2061亩,栽植杨柳21.44万株。加上此前所造林带,境内所有堤段外滩每到汛期绿柳成荫,既是一道有效的防浪屏障,又是一带悦目的绿色风景。
1999年7月25日上午,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前来松杨湖农场永济垸大堤检查防汛和堤防建设工作。陪同的有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长张左己、水利部长汪恕诚、国家计委副主任汪春正、中央财办副主任段应碧、国务院研究室副主任魏礼群,以及杨正午、省长储波和张昌平、周昌贡等。在象骨电排大堤上,他发表了重要讲话,要求有关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做好防汛工作,要把标准化长江大堤建设好。2002年6月8日上午,朱镕基再次前来永济垸长江大堤检查防汛和标准化长江大堤建设。陪同的有杨正午、省长张云川,省委秘书长谢康生及市委书记余来山、市长罗碧升等省市领导。在该垸长炼农场所在的长江大堤堤段下车后,朱镕基见按照国家一级堤防标准加固的长江干堤,堤身厚实,平台饱满,以及已经建好的高标准堤防附设工程,高兴地称赞说:“湖南的大堤修得好”。
2002年,区委、区政府又根据上级有关堤防建设的要求,开展平垸行洪和移民建镇工作,将居住在垸内堤边的所有住户内移1公里。共争取国家投资700万元,移民建房451户。到2003年1月25日,移民喜迁新居,平垸行洪和移民建镇工作全面结束。
长江标准化大堤建成,境内堤防更加坚固,云溪人民从此结束江堤防汛抢险的艰难历史,可以一心一意搞建设谋发展。
第五节 抗击“非典”
2003年初,广东省暴发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简称“非典”)。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迅速行动,组织抗击“非典”。
4月18日,区委、区政府召开专门会议,传达贯彻市委、市政府“非典”防治工作会议精神,成立防治“非典”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抗击“非典”。并要求各地各单位搞好宣传,发动群众按有关要求切实加强预防工作。4月20日,全区建立区、乡、村三级卫生防疫体系和信息网络,抽调近百名干部到农村开展预防宣传,随时掌握疫情。卫生系统、疾控中心建立疫情每日零报告制度,在云溪镇城区多家医院及各乡村医疗机构设立发热门诊部门,在火车站、汽车站、道仁矶码头建立留验站,强化疫情检查。各地出黑板报、墙报,开辟宣传栏,广泛宣传“非典”防治知识。电视台坚持播放 “非典”防治教育节目,提高群众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4月23日至5月7日全国“非典”流行期间,区防治“非典”领导小组办公在第一线,吃住在第一线。各乡镇及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各机关、团体、企业实行封闭半封闭式管理,加强出入人员登记,对办公楼和住宅区每天进行喷药消毒。禁止人员跨省外出,对广州等地的来人包括务工人员回乡,均严格跟踪管理,了解是否是可疑性病例,或有病毒潜伏在身,一旦发现,立即上报,隔离治疗。
全区防治“非典”共投入资金100万元,其中区财政投入45万元。购置呼吸机、传真机、防“非典”专用车,以及各类消毒和杀菌药品、防护品等。
8月,全区防治“非典”取得阶段性成果,实现控制无“非典”病疫的目标,并及时排查和解除可疑性病例5例,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得到有效保障。
第 二 十 二 章
新时期执政党的建设与民主法制建设
进入全面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区委更加注重加强执政党的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坚持开展党性教育和实施党建工程,加强各级班子和农村基层党组织及党风廉政建设,精简机构,实行政务公开,实施依法治区,强化依法行政,继续开展普法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可靠保障。
第一节 加强新时期党的建设
一、加强各级班子建设
20世纪90年代以来,区委更加注重对负责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清除蜕化变质分子,提高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努力造就一批跨世纪领导人才。
清除班子中的蜕化变质分子。1992年8月至1993年6月,原北区区委副书记、区长文建国“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先后4次收受本区下属部门和企业及有关人员贿赂人民币19400元,美元200元,12克重金戒指一枚,共计折合人民
币21956.59元。”①事情披露后,区委不搞保护主义不护短,按原则配合市委清查,分别作出决定开除其党籍和行政公职。北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后来,市纪委就文犯罪事实和深刻教训发出《通报》,区委组织区级干部认真学习《通报》精神,警示大家吸取深刻教训,严格自律。与此同时,还支持上级有关部门对另外两名有经济问题的区委、区政府班子成员进行清查,作出相应处理。1992年至2005年,先后查处和清除有较为严重经济问题等方面错误的副处以上负责干部4人,正科以上单位主要负责人11人。
加强班子考察考核。1998年6月,在已经出台科级以上干部《岗位责任》及《任期目标管理方案》的基础上,又制订《关于做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察、考核工作的意见》,规定考察考核后,认定为“一类”班子和“优秀”负责干部的,分别给予具备本年度参加“三强班子”、“五好领导干部”②评选资格,连续三年定为“优秀”的领导干部晋升一级工资;被定为“三类”班子的一把手和“不称职领导干部”,视其情况分别采取诫免、免职等组织措施,连续两年定为“三类”班子的一把手或定为“不称职的领导干部”,予以免职,将考察考核结果作为衡量班子好与差和选拔、任
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考察、考核从1998年开始,坚持
① 《必须坚决抵制拜金主义的侵蚀》。《岳阳晚报》1994年9月13日头版。
② “三强”班子,即凝聚力强,号召力强,战斗力强。“五好”领导干部,即政治思想好,务实创新好,团结协作好,联系群众好,廉洁自律好。
每年进行一次。2002年12月3日至20日,组织对全区7个乡镇的班子和81名乡镇负责干部进行年度考核,对区直44个正科级单位、9个副科级单位的班子、218名负责干部,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年度考察。考察考核采取先期预告、民主测评和推荐、个别座谈了解、综合分析四个步骤进行,历时18天,有2168人参加民主测评和推荐,560人参加座谈,还听取分管区级负责人和执纪执法部门意见。考察考核后,择优选拔19名干部,警告、免职处分4名干部,调整15个科局及乡镇班子,对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起到一定促进作用。
严格负责干部的管理监督。2000年3月起,连续出台《关于印发加强干部管理和监督工作有关制度的通知》、《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试行)、《推荐干部连带责任制》、《干部考察责任追究制》、《干部不良行为举报制》等文件。同年7月,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规章》颁发后,又按照中央有关要求,出台《干部考察预告制》、《干部离任审计制》(含任期经济审计和编制审计)、《干部诫免制》、《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关于加强组工干部自身建设的规定》等一系列有关负责干部管理监督的规章。2002年8月8日,成立由主管区委副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先后组织对蔬菜副食品局、农委、经贸委、乡镇企业局、招商合作局、劳动服务公司、经营管理科、财贸办、教育局、农业局、司法局、畜牧水产局等13个委、办、局、科及所属站、所、公司的第一责任人任期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对加强各级班子建设起到好的监督作用。同时建立组织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交流信息,落实管理监督责任;聘请党内兼职组织委员,建立监督网络;发挥电视、广播等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宣传负责干部的政绩,表彰先进典型,披露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形成严格监督、公正评价负责干部的社会舆论氛围,把对负责干部的管理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1994年至2003年,区委先后实施一系列党建工程,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先导工程” 1994年4月,在农村党支部中,实施以“学习《邓小平文选》第三卷、学习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学习科技文化业务知识,带头勇闯市场、带头出色工作、带头发扬新风尚”(简称“三学三带”)为基本内容的党员先导工程。将农村勇于改革、带领农民勤劳致富的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收集编成《三学三带风范录》,组织全区农村党员学先进赶先进。次年2月,在农村党员中开展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章》的学习活动。把先导工程引向深入。11月,在农村党组织中开展“双学”知识竞赛,获得省委组织部授予的组织奖,市委“双学”领导小组以《北区注重“三性”抓“双学”》为题,转发北区开展“双学”活动的经验。1997年3月,云溪区作为全省十个“双学先进单位”之一,代表岳阳市接受中组部“双学”活动检查。
“先锋工程” 1996年5月,实施以“领导班子创先进,领导干部作表率,共产党员当模范”为主题的农村“党建先锋工程”,结合市委1993年部署的“争创三强班子争做五好干部”活动,加强农村各级党组织建设。印发《“三强班子”、“五好干部”考评标准》,组织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按照《标准》开展争创活动,并每年开展一次考核评比。1997年6月28日,区委下发《关于表彰“三强班子”、“五好干部”、模范共产党员的决定》,授予陆城镇党委、文桥乡党委、云溪乡党委等12个党组织为“三强班子”,表彰12名“五好领导干部”、41名“模范共产党员”。其中路口镇新合村党支部书记李美政,带领支部一班人组织群众先后发展村办企业6个,年创利税150多万元,使全村200多名农业劳力成为新一代农村工人,实现全村人均年产值8000元的高效益。同时积极利用发展经济的成果,为全村农户免费安装了自来水设施和有线电视设备,修通通组水泥公路,购买车辆免费接送村里的小学生上学读书。1997年,李美政被区委评为“五好领导干部”。2003年,荣获岳阳市“十佳党支部书记”、“实践‘三个代表’标兵”称号,2005年12月,被评为省农业劳动模范,次年5月,出席全省劳动模范表彰大会。
“堡垒工程” 2001年,借助村(居、分场)党支部换届,在农村基层党支部中开展为支部选能人、强龙头的“堡垒工程”。采取“两推一选”(即组织推荐与党员民主推荐相结合,由党员民主选举)的方式产生村(居、分场)党支部。“两推一选”后,村(居、分场)党支部成员平均年龄39.5岁,比2000年支部班子平均年龄下降5.4岁;文化程度普遍提高,74名村(居、分场)党支部书记中专以上文化程度9人,高中文化程度48人。并公开招考选派6名优秀中专毕业生下村任职,分流18名乡镇干部到村任支部主职。2002年4月,将新当选的村支书送到汩罗大荆实用技术培训基地进行为期一周的培训。各乡镇党委也纷纷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组织村(居)支委到山东寿光等地观摩学习,或请专家集中授课,促进支部成员提高实用技术水平和带富能力,涌现一批致富带富“双强”型党支部。
“骨干工程” 2001年至2002年,推行村、支两委交叉兼职,适当减少村干部职数:1500人以上的村村干部职数不超过5人;1500人以下的村不超过4人,任职年龄最大不超过50岁。共精简村、支两委干部48人,精简17%。并由村、支两委干部兼任生产组长和联合生产小组组长,又精简136人。2004年,开展“三培三带”活动,提出“把50名以上的农村优秀致富能手培养成共产党员,把500名以上的农村共产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把100名共产党员致富能手培养成村干部或村级后备干部”。通过实施这一工程,发展一批党员,培养一批党员致富能手和一批村级后备力量。
“保障工程” 2001年,区委下文对农村党支部书记的误工补贴,实行区、乡镇、村三级统筹,村主任误工补贴实行乡镇、村两级统筹。2003年上半年,实行所有村干部误工补贴乡镇统筹。统筹资金由乡镇财政补贴一部分,转移支付经费拿出一部分,农业税返还提留一部分。发放标准按照“限额保底、略有档次、奖优罚劣”的原则。统筹后,村干部人均每年有4000至7000元收入,一些条件较好的村还实行村干部养老保险。实施“保障工程”,为村干部排忧解难,加强了村级组织建设,有利于推动各项工作。涌现出一批先进村,先进村级党组织。2002年,云溪镇镇龙村、永济乡擂鼓台村被评为全市“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教先进单位;路口镇新合村、云溪乡友好村、云溪镇云峰村、文桥镇黄皋村等村党支部,分别被评为省、市“五个好”党支部。
结合实施党建工程,按照《党章》有关规定和要求,积极发展党员和基层党组织。到2002年底,全区共有基层党组织287个,党员5094名。
三、加强党员思想教育
1999年9月,中央提出《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当时思想政治工作正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我国正处在改革的攻坚阶段和发展的关键时期,社会情况发生了复杂而深刻的变化,经济成分及经济利益多样化、社会生活方式多样化和社会组织形式多样化日趋明显,一些地方“一手硬、一手软”(指抓经济工作手段硬,抓思想政治工作手段软)的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一些领导干部埋头业务工作,不注意研究社会思想政治动向;一些基层党组织处于软弱涣散状态,在思想教育方面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思想政治工作也存在着不适应社会生活变化、职责不到位、针对性不强,以及方法手段滞后的问题;同时,西方敌对势力通过各种途径,加紧进行思想和文化渗透。针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中央要求各级各地党组织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努力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工作、宣传工作和群众工作,为实现跨世纪的宏伟目标提供有力保证。遵照中央部署和省、市委安排,从1999年下半年起,到2003年,区委先后组织开展了几次较大规模的党员思想教育活动。
“四个观念”教育 1999年8月至10月,在乡(镇、场)及区直、市直驻区单位的干部和农村党支部书记中,开展增强政治组织观念、群众观念、政策法制观念、勤政廉政观念的“四个观念”教育。由区级干部挂点乡(镇、场)任教育指导组组长,抽派区直部门干部组成指导小组,经集中培训后驻乡(镇、场)具体指导。并结合在区级干部中开展“个十百千”活动,即每人写1篇有深度的调查报告,解决10个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步行100里路接触1000名群众;在乡(镇、场)干部中实施“民心温暖”工程;在区直及驻区单位干部中开展“下村入户”活动。通过这一教育活动,乡(镇、场)及区直和驻区单位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更加突出,党员思想觉悟有了新的提高。
“三讲”教育 2000年初,中央连续召开全国电话会议,和 “三讲”(即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教育工作会议,部署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开展“三讲”教育。“三讲”教育是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从严治党,切实解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的有效途径,是一场不搞政治运动而以整风方式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有益探索,是对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进行马克思主义思想教育的一次新的实践,也是党为迎接新世纪进行的重要的思想准备和组织准备。为紧跟中央部署,加强新时期执政党的建设,同年2月至5月,区委组织四大家班子和区直单位负责干部,集中开展 “三讲”教育。整个活动分思想发动、学习提高,自我剖析、听取意见,交流思想、开展批评,认真整改、巩固提高四个阶段。成立由区委书记任组长的“三讲”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市委派出巡视组驻点指导。2000年2月28日,召开全区机关党员干部“三讲”教育动员大会,会上邀请离退休老同志作革命传统教育报告,实行开门教育。会后,请来市委党校讲师团的老师讲课,组织观看影视《先进人物事迹介绍》和《反腐倡廉警示录》,用正、反典型教育党员干部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带头树立立党为公、勤政为民的良好风气。在进行自我剖析、开展批评阶段,区委常委班子带头找问题,带头写个人剖析材料。同时采取个别谈话、征求意见、进行民主评议等多种途径,收集意见,帮助各级班子整改。全区共收集意见200多条,其中属于区级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60多条。然后组织制订整改方案,认真加以整改。其中,在学习教育阶段已经改进的有150多条,区级班子成员中改进的有40多条。这一教育活动,使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有了新的提高,班子凝聚力进一步增强,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一些不良倾向得到纠正。
“三个代表”教育 2000年2月,中共中央提出“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即“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2001年初,区委决定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区党员干部中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地开展“三个代表”教育活动。同年,在乡(镇、场)、区直单位分两批进行,次年,深入到村一级。活动分为安排部署、思想发动,学习培训、武装思想,对照检查、自我剖析,建章建制、整改提高,巩固成果、开展“回头看”5个阶段。区委中心学习组先集中学习,帮助区级干部从理论上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质、核心和重大意义等诸多重大而深刻的内涵。2001年5月17日,召开区直及驻区部门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各单位班子成员、股所室负责人700余人参加。次年2月8日,又召开乡镇 “三个代表”学教活动动员会,请办点的市委、市人大领导讲话,向与会干部阐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深刻内涵。8月7日,全区举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讨论交流会,四大家主要负责人、乡镇党委书记、全体办点干部参加。会上,评选出35篇优秀理论文章,选送13篇参加全市评比。通过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认识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指引全党全国人民实现新世纪新阶段发展目标和宏伟蓝图的根本指针,其核心是坚持党的先进性,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代表和维护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大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找问题查危害,认真加以解决,进一步夯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基础。
此外,还加强农村党员远程教育。2003年9月,投资18万元完成7个乡镇A级站和7个村级站点的教室建设,培训182名电脑操作和管理人员,为利用现代化手段加强农村党员思想教育进行有益的尝试。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1995年,区委成立以区委书记任组长、主管副书记及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的廉洁自律领导小组,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当年抽调专门力量,编发《党纪党风条规手册》4000本,基本做到党员干部人手一册,作为党员干部加强自我修养、永葆清正廉明的行动指南。此后,历次大的理论学习和党建活动,都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必修课,组织党员干部反复学习这些条规。2000年起,实施新任党员负责干部任前谈话和培训教育制度,对勤政、廉政工作欠佳的党员负责干部进行诫免谈话,教育保持共产党员大公无私、清正廉明的本色。2000年至2005年,区纪委书记同下级党政负责干部谈话91人(次)、诫免谈话9人(次),同新任党员负责干部任前谈话58人(次)。2002年起,重点开展党员干部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纪委、省纪委有关文件,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现场教育。如2005年3月2日,组织副科级以上干部80余人,到岳阳监狱参观腐败问题罪犯改造现场,听取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多种途径的党风廉政教育,使党员干部思想上筑起防腐拒变的屏障。
1990年至2000年,全区(包括长炼、岳化)共查处正科以上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打牌赌博、道德败坏、受贿贪污挪用、渎职侵权、玩忽职守等影响较大的违纪违法案件140起,开除党籍30人。2001年至2005年查处各类严重违纪违法案件100起,其中开除党籍7人,开除公职2人,留党察看11人,严重警告43人,行政开除留用3人,撤销党内外职务11人,行政降级8人。
另外,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一是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000年起,由区级干部带头实行“一岗双责”制,即负责干部既对自己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又对主管部门和联系乡(镇、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各乡(镇、场)区直各单位班子成员也按照责任分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年终按责任内容进行严格考核,并实行一票否决制。2005年,通过考核取消6个单位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对15名失职渎职的党员负责干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二是实行“收支两条线”。将所有执收执罚单位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不定期开展收支两条线专项大检查。2002年至2006年,共查处“小金库”10个,收缴违纪金额33.2万元。三是加强对公共采购的监督管理。2002年7月,成立云溪区政府采购中心,实行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和具体操作相分离。并依法对国土市场工程建设招投标、下岗职工解困资金、再就业资金、住房公积金和平垸行洪移民拆迁工程等加强监督管理,查出违纪金额400多万元,挽回经济损失680多万元,追缴违纪金额15万元,发现违纪线索11条,立案7起,查处违纪党员干部12人。四是建立会计核算中心,严格重点资金管理。2005年9月21日,区委下发《关于印发岳阳市云溪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集中核算实施办法的通知》,将区直行政事业单位的所有收支,以及区办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资金,全部纳入会计核算中心核算,实行统一开户、分户核算、集中管理,做到一厅式办公、程序化操作、电算化计帐,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发生。
五、中共岳阳市云溪区第二次代表大会
2002年11月6日至8日,中国共产党岳阳市云溪区第二次代表大会在云溪文化娱乐中心召开。参加会议的正式代表228名,因事因病请假2名,实到226名,代表全区5055名党员。
大会主要议程三项:一是听取和审议云溪区第一届区委工作报告;二是听取和审议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三是选举产生中共岳阳市云溪区第二届委员会。
区委书记刘衍华代表中共云溪区第一届委员会向大会作《坚持与时俱进、加快发展步伐,为建设富强、文明、秀美的工业城区而奋斗》的工作报告,纪委书记骆岳梨代表区纪委作《坚持“从严治党”方针,服务全区工作大局,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报告,区长段方金致闭幕词。大会指出:上届区委在过去五年的工作中,各项改革稳步推进,市场体系逐步完善;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取得新的进展,党的建设全面推进,党群关系明显好转;经济建设取得显著成绩。从1997年到2001年,国民生产总值首次突破10亿元大关,达10.8亿元,年递增14%;财政收入首次突破亿元,达1.13亿元,年递增17.2%。第二、三产业在生产总值中分别增长43.4%和35.4%;工业已成为区域经济的主体,总产值年均递增30.1%,规模工业企业发展到30家;厂地协作领域拓宽,招商引资好戏连台。2001年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首次突破3000元,达3316元;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实现翻番,达到6680元。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指出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如经济结构性矛盾较突出,城乡就业压力大,财政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领导方法和干部工作作风还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大会提出今后五年即“十五”规划的发展目标和战略部署。总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继续强化工业主导地位,实施用工业化整合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的“三化”战略;坚持两个文明一齐抓,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努力开创我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坚持“兴工强区、厂地一体、拓路扩城、富民添美”的工作思路,实现云溪经济发展大跨越。大会结合云溪实际,明确提出“工业立区”的方针,确立到2020年把云溪区建设成为富强、文明、秀美的新型工业城区。
大会强调,要继续大力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六大”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不断增强奋发有为、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执行中央1996年4月颁发的《地方党委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重德才,凭实绩用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从严治党、反腐倡廉,进一步转变党风和工作作风,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全力营造文明诚信、政通人和的社会政治局面。
大会作出《中国共产党岳阳市云溪区第二次代表大会关于云溪区第一届区委工作报告的决议》,和《中国共产党岳阳市云溪区第二次代表大会关于区纪律检查委员工作报告的决议》。
大会选举产生中共岳阳市云溪区第二届委员会,选出区委委员29名,区委候补委员4名。
11月8日上午,中共岳阳市云溪区第二届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区委常委13名:刘衍华、段方金、肖自力、秧励、沈六生、骆岳梨、方归农、文春芳、余和平、肖云生(女)、聂金华、涂亚明、邓春初。区委书记:刘衍华,区委副书记:段方金、肖自力、秧励、沈六生、骆岳梨。同时,选举产生中共岳阳市云溪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选出委员14名,常务委员6名,骆岳梨任书记,王树槐任副书记。
第二节 机构改革与政务公开
一、改革机构与转变机关作风
机构改革 云溪区机构改革分为四个时期:一是1984年建区时期,二是1995年进行的改革,三是2002年为适应国家加入世贸组织新形势对机构设置的调整,四是2005年全面实行政企、政事、政社分开,对机构的适度调整和职能整合。其中最主要的是1995年和2002年度实行的机构改革。
1995年4月,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区委、区政府出台《关于区直党政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关于区直机构改革中人员分流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确保区直机构改革顺利进行的有关纪律规定》等文件,将区直36个行政机构精简为27个,精简29%,编制从378名精减到229名,精简37.8%。对区直行政事业单位的富余人员采取分流措施:选派青年干部下村任职;鼓励机关人员创办或承办企业;对行政事业单位男满57周岁、女满52周岁的干部职工实行内部离岗;将专业经济管理部门转为经济实体,人员成建制转体;将部分行政机构改为事业机构,实行政事分家。1996年至2001年,又出台《关于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干部调动有关事项的规定》、《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与综合财政预算挂钩管理的办法》等系列文件,严格改革后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防止机构繁杂、人员雍肿现象反弹。
2002年重点改革乡镇机构。乡镇党政内设机构由5个减为4个,精简20%,核定人员由172名减少到129名,精简25%;领导职数由93名减至73名,精简21%;站所负责人由72名减至42名,精简41.3%;工作人员由293名减至156名,精简46.7%。
转变机关作风 区委把转变机关作风作为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内容纳入历次党性教育和党建工程,坚持常抓不懈。2002年3月,开展干部下基层活动,号召干部进村入户,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各单位召开会议,作出具体计划。教育局、水利局、供销联社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带队下到联系点,制订结构调整方案和扶贫帮困工作目标、奖惩措施、考核细则,机关干部向农户和局党组签订结构调整和扶贫帮困责任状。云溪乡、文桥镇、陆城镇等乡镇开展义务劳动日活动,机关干部每周到产业结构调整示范基地参加一天劳动。全区干部共为群众办实事200多件,捐款130多万元,支持调整种植面积近7万亩,占总面积80%,兴办示范园(基地)85个,支助建立12个农业产品流通公司和8个销售贩运车队,在大中型城市设立销售网点18个,帮助农民“跑市场,拉订单”,建立市场农业。
2005年,区委、区政府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中,要求干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作风”,坚持“下基层制度”,“进村入户、联村包户”,在全区开展“访民情、解民忧、帮民富”及“民情走访月”活动,要求干部走出机关,下到基层为群众送政策、送信息、送技术,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各乡镇、单位纷纷行动。云溪镇开展党员干部“拿出一份热心,献出一份爱心,赢得一份真心”活动,建立“强弱结对互助卡”。文桥镇在民情走访月活动中,帮助26户困难群众制订增收计划,筹资40多万元,启动5个村的村组公路改造,为病残群众捐款6800元,办实事、好事50多件。该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将全镇最贫困的12户农户作为自己的走访对象,怀揣民情日记本和《民情走访登记表》,带头下村组、进农户。陆城镇组织机关干部筹资50万元用于村组基础设施建设,为困难群众捐款1.5万元。并在干部中开展“六个一”活动,即读一本书、提一条建议、帮一户困难户、联系一户示范户、争一笔资金、办一件实事。云溪镇党委发动干部解决贫困学生的学费问题,保证全镇中小学生入学率100%,安排一批特困户劳力就业,妥善解决土地征收纠纷等多个遗留问题。“民情走访月”活动中,全区走访农户3万多户(次),同特困户结对子462对,筹资400多万元,整修乡村公路36条、山塘水库12座,为困难群众捐款16万元,机关作风有实实在在的转变。
二、推行公务员制度
云溪区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从1992年开始,到2005年基本结束,历时13年,大体分三步:宣传贯彻《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推行公务员制度和过渡公务员;宣传《国家公务员法》,依法对公务员进行规范化管理。正式启动在1995年。同年,成立由区委分管副书记任组长,区委组织部长、政府常务副区长任副组长的“推公过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机关事业单位568名在岗在编在职干部参加为期3天的培训学习和考试,组织156名“以工代干”人员参加录用考试,基本完成“推公过渡”准备工作。但是市编委仅下达238个行政编制,与当时全区在职在岗干部人数相差较大,征得市里同意暂缓“推公过渡”。
2003年3月,重新启动该项工作。因2002年机构改革,机关事业单位重新进行“三定”(即定编制、定机构、定岗位),干部人数减少,加之市里考虑到云溪实际,将部分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纳入公务员管理范围,使用事业单位全额拨款编的干部职工也可过渡(录用)为国家公务员,“推公过渡”工作条件成熟。遂分两步走:申报审批“推公过渡”单位;批准实行公务员管理单位申报,审批过渡(录用)公务员。10月10日,全区确定95个实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随后,开展公务员过渡申报资格审查和审批录用工作。至2005年9月,基本完成“推公过渡”。全区第一批正式过渡(录用)为国家公务员836人,其中属于行政单位不需按参照或录用程序正常过渡597人。
同年,《国家公务员法》颁布,全区宣传贯彻《国家公务员法》,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并严格规范公务员年度考核和兑现考核结果,加强公务员培训,不断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提高公务员思想素质及行政能力。
三、政务公开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推行政务公开 2005年7月,建立云溪区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内设办公室,行政效能监察室,行政审批(办证)中心,会计核算中心,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中心和产权交易中心(拍卖公司)等。政府工作部门派员进驻中心,负责行政审批和政务办理、政务咨询、政务管理等,做到政务集中办理,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五公开”。区直各单位均按照政策、政务、财务 “三位一体”的模式,建立固定的“政务公开栏”,定期公开政务。
2006年4月,区委下文要求按照区直单位“三位一体”的模式,各乡镇、厂矿、学校均于同年底建立“政务公开栏”,推行政务公开。
改革行政审批制度 主要精简行政审批项目,简化办事程序和严格控制巧立名目乱收费。2005年和2006年,区委、区政府先后两次组织对《行政许可法》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保留行政审批项目161项(不含市直驻区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项目),减少56项,减幅为36%,并发文予以公布。同时推行首问责任制、限时服务制及特殊延时服务制和承诺服务制,督促司法及行政执法单位公正司法、依法行政,对少数违规操作的单位严格依法查处。2006年至2008年,共查处违法违规行为151起,减轻企业及群众负担1374.1万元,全区依法行政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1996年起,全区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逐步完善村(居)民自治制度,修订《村(居)民自治章程》,建立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村(居)民自治机制。到2008年,全面步入依法自治、民主管理轨道。
依法换届选举村(居)委会。《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试行以来,至2008年全区依法进行四次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在换届选举中,逐步完善民主选举制度。1999年,先在15个村(居)委会进行差额选举试点。2002年起,改变过去以行政首长意志为主的等额和分步选举,普遍实行主要以选民意愿为主的“直接、平等、差额、无记名”“海选”村(居)委会干部。村(居)委会每3年换届,届内村(居)委会干部变动,依法通过召开村民大会决定。在换届选举中,严格依法依规办事。2002年4月,对一名原村主任违法结帮拉票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作出党内警告处分,宣布选举结果无效,重新组织“海选”。
依法开展村民自治。1999年起,结合换届工作,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通过民主选举成立村民代表大会、村民议事会等民主议事机构。这些机构的组成人员随同村(居)委会换届,每3年由村民重新选举。村(居)委会凡有重要建设、集体经济发展等重大事项,必须由村、支两委和村民议事机构共同决定。村(居)委会定期开展“村民议事日”活动,特殊情况“议事日”灵活安排,使村民代表大会和议事会的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作用得到较好发挥。同时严格财务季清年审制度。村(居)委会依其大小,成立3至5人的理财小组,每季度清查一次财务,年底全面审核,并定期将清查和审核的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保证民主理财、依法治村落到实处。
2000年起,开展“村民自治示范村”评选活动,由司法、民政等部门依法制定详细考评细则,每年年初召开动员大会,年中组织观摩学习,年底按细则评比。同年评出18个“村民自治示范村”,促进村民自治不断规范化。
第三节 法制建设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一、深入开展普法教育
20世纪80年代后期“一五”普法后,1990年至2010年,又接连开展“二五普法”、“三五普法”、“四五普法”、“五五普法”。全区及各乡镇建立“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每一轮普法,区委、区政府均下文批转全区《普法规划》,区人大均作出相关《决议》。
在“二五普法”“三五普法”、“四五普法”“五五普法”中,普及的内容除了继续学习《宪法》外,主要按照上级规定,结合各个时期社会、经济发展特点和本地实际,学习国家新颁布的重要法律法规。如“三五普法”重点普及《行政处罚法》、《水利法》、《土地法》、《森林法》和《治安处罚条例》等。普及对象除面向全民外,各个时期也各有侧重。如“四五普法”重点是干部、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青少年。采取的方法,除了加强领导、完善网络、落实经费强化保障外,主要是坚持“三个突出”,即突出负责干部带头,突出重点对象学习,突出重点内容普及。突出负责干部带头:区委中心学习组建立专题学法制度,仅“四五普法”共集中学习12次。此外,还不定期组织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知识讲座。2003年,请市普法讲师团专门讲授《宪法》修正案、《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等。突出重点对象学习:对副科以上干部,每年组织集中培训两次,每次不少于5天。如2005年,共办副科以上干部法律知识培训班4场(次),培训人数400多人(次)。“五五普法”中,还在全市首家推行副科以上干部年度学法考前培训制度,2006年至2010年,共举办科级以上干部考前培训班5次。对司法、行政执法人员除集中培训外,还采取定内容、定时间、定目标的办法,要求各单位集中组织学习每年不少于12天,年终法律知识参考合格率均须达到100%,优秀率达到95%以上。对青少年,一是将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教学内容,坚持常年教学;二是各校聘请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定期给学生上法制课;三是利用讲座、竞赛、现身说法、文艺表演等形式,进行生动的法制教育。全区成立由区人大分管副主任任团长的法制教育讲师团,每年到各中学和乡镇中心小学巡回宣讲法律。司法部门和教育部门多次联合组织中学和小学高年级学生举行法律知识抢答赛。文化部门深入校园,开展巡回演出,使学生在喜闻乐见的文艺宣传中学到法律知识。
为了把普法教育落到实处,切实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知识水平,使之做到学法、懂法、依法行事,区委还要求有关部门按上级规定,建立健全普法督促机制。主要措施是:将普法教育纳入全区“双文明目标管理考核实施细则”,每年以占总分8%的比例对各单位和乡镇进行考核评比,各地各单位以同样方式对下属单位进行考核;将普法教育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层层签订普法责任状;举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发放干部职工“普法手册”,将考试成绩登记在册、上网公布;落实普法督查制度,区人大成立普法依法治理督查团,采取走访、问卷调查、抽样考试等形式进行常年督查,将督查结果予以通报。如“四五普法”,组织督查13次,表扬18个单位,批评4个单位。5、落实干部法律素质考察制度和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全区普法资格任职到位率99.3%,其中党政干部到位率100%。将法律知识考试成绩作为评议、考核、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较健全的督促机制促进了全区普法教育。“二五普法”、“三五普法”和“四五普法”云溪均被评为全省“普法先进单位”,2011年2月,云溪区“五五普法”被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授予“2006年~2010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县(市、区)”称号。
二、建立执法责任制,推进依法行政
区委注重推进依法行政。1995年作出《关于加强依法治区的决定》,强调行政执法单位要严格依法行政。并在区政府设立由13人组成的依法行政、民主决策专家咨询组。区直及驻区各行政执法单位和乡(镇、场)分别制订依法行政《规划》和《方案》,把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作为行政执政手段的重大转变和核心内容,加以具体规划,促进行业、地方、基层走上依法管理的法制轨道。
1998年4月起,为更好地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区委、区政府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每年与行政执法单位和乡(镇、场)签订执法责任状。行政执法单位和乡(镇、场)又将其层层分解,与下属单位签订相应的责任状。2000年,推行执法首问责任制,明确行政执法单位一把手和乡(镇、场)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单位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配套出台问责制和错案追究、赔偿制度,规范各行政执法单位和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同时,加强人大、政协对政府行政执法部门的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2002年9月,区人大组织60多位省、市、区人大代表对行政执法单位(包括一些单位的二级机构)和7个乡镇进行为期两个月的视察,之后召开近700人参加的依法行政评议会,在肯定成绩的同时,重点披露少数单位少数执法人员的执法违法行为,在全区引起较强烈反响。1995年至2010年,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60多次,重点督查80多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区政协组织有关考察40多次,重点考察50多部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
区委认真落实中央“依法治国”方略,开展依法治区,促进依法行政。重点开展基层、行业、地方及专项等四大依法治理。采取的方法主要是开展创建活动。基层依法治理开展“民主自治示范村”争创活动,行业依法治理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创建活动,地方依法治理开展“运用法律手段管理政务模范乡镇”评选活动,专项依法治理开展“依法构建和谐社会”竞赛活动。全区制定各项依法治理的具体实施细则,发到区直、驻区单位和乡镇,让其参照并创造性地开展争创活动,年中抽查,年底按《细则》考评。2003年,交通局按全区下发的《细则》,建立《交通行业依法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制度》,把法制建设、文明执法、执法监督等细分为14项,层层签订责任状,规范交通执法。地税局聘请执法行为特邀监督员,督促工作人员依法办事,先后追究8人执法过错责任。检察院以控告申诉部门为主要窗口,对来信来访及突发应急事件及时接待,妥善处理,2001年至2005年共接待来信来访200人次,处理突发事件5起,对13起民事纠纷和18个老上访户依法做好息诉工作,2004年,该院被省高检授予“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依法治区既为依法行政创造了较好的社会法治环境,又促进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1993年起,区委结合云溪实际,贯彻中央《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加强对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方面的综合治理,为全区经济及各项社会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营造好的社会环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方法和主要目标是: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依靠社会各方面力量,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通过打击,预防、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诸方面的工作,对社会治安进行综合治理,实现从根本上预防和惩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安定和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区委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指导思想,按照“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方针,和“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简称“综治委”),由区委主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任综治委主任,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副主任,下设办公室(又称“综治办”),在乡(镇场)建立综治办,在金融、财政、物资等重要部门设立内保机构,使综合治理机构不断健全。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稳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在各级层层签订《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状》,严格实行“一票否决权制”,把维护稳定和综合治理社会治安落到实处。
继续贯彻严打方针。1993年至2010年,多次开展集中打击和各种专项斗争,政法机关仅打击处理涉恶团伙29个163人。2006年9月至11月,由政法委组织包括长炼、岳化公安在内的政法各部门力量,开展打击以街头“两抢”(抢劫和抢夺财物)为重点的“秋季风暴”行动,对厂、地公安部门制定命案必破责任制和重奖制度,限期侦破4起命案,有力打击严重刑事犯罪。
加强重点地区的治安治理。1993年起,采取文明共建和重点整治的方法,对厂地、路(公路、铁路)地、城乡结合部及边界等重点地区的治安进行重点治理。文明共建:由地方综合治理机构组织力量,分别与有关方面的综合治理机构,开展厂地、路地、警民、邻里四个文明共建活动(简称“四个共建”),实行联手治理社会治安。如厂地共建,由当地乡(镇、场)综治办组织治安联防队伍,与辖区内或相邻的大厂综治机构及其治安联防组织联合起来,共同对厂地结合部的治安隐患进行排查、控制犯罪,调处矛盾纠纷,不断改善结合部位的治安状况。实施四个共建的作法,1995年5月被《湖南法制报》报道。开展重点整治:1993年,路口、长炼一段时间内刑事案件频发,治安秩序较为混乱。公安、交警及工商、交通、文化等部门共组织20多人,自3月31日起,开展对该地区进行为期50天的集中整治。分5个步骤进行:宣传发动,清查录像放映点,清查违章车辆,清查餐馆、旅店及废旧金属收购行业等,整顿集贸市场。在集中整治中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56起,打掉犯罪团伙3个,涉案成员22名,其中两个带黑社会性质的流氓团伙“斧头帮”、“十三太保”纠集不到20天即被摧毁,抓获犯罪嫌疑人62名,为国家、集体和私人挽回经济损失12万元。此后,先后多次整治学校周边、厂地结合部、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的治安秩序,均收到好的效果。
开展纠纷大排查大调解。1994年起,针对改革改制不断深入,社会“阵痛”中各类矛盾日益凸显,区委把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放在突出位置,确立“大排查大调解,抓稳定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和社会热点问题。成立以区委书记任组长、区长任副组长的“大排查大调解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即“维稳办”),对全区政治稳定负总责,分片划分责任区,明确区级干部为片负责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乡(镇、场)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落实所属辖单位、村(居)委会负责人的责任,形成区、乡、村三级大排查大调解责任体系。每季度由区维稳办牵头,组织排查一次重大矛盾纠纷和社会热点问题,制定《当前热点问题交办表》,限令相关职能部门解决。建立矛盾纠纷分级化解制和重大信访案件区级干部包干负责制,各乡镇建立由分管政法副书记负责,以司法所为主、有关职能站所参加的调解中心,村(居)委会建立调解委员会,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对重大信访案件实行“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方法(又称“五个一”模式),形成定时间、定责任、包案件、包解决的责任制。1995年至2010年,共化解重大信访案件426起,其中群体性纠纷217起,群体性上访案件209起。在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中,许多区级干部、单位负责人及政法干部和乡村有关责任人尽职尽责,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工作,为维护一方平安作出了积极贡献。路口镇新合村治安、调解主任沈爱良,组织村民小组调解信息员定期排查村里的矛盾纠纷,按照分级调处的规定,对属于村里调处的纠纷及时进行调处,对必须要乡镇调处的,及时上报,积极协助做好调处工作。全村自1993年至2010年,未发生一起重大矛盾纠纷,1999年,他被国家司法部授予“基层优秀调解员”称号。
取缔非法邪教组织。1996年取缔“会道门”邪教组织,教育转化一批受骗受害者。1999年起,重点打击 “法轮功”、“门徒会”。全区成立“610办”,具体负责组织打击和取缔邪恶组织专项斗争。云溪有两个“法轮功”辅导站,涉及3个乡镇5个单位及长炼、岳化部分单位,“法轮功”练习者126人,其中重点对象28人。取缔中,依法查缴“法轮功”违禁品3批347件,其中书籍189册、资料136份、音像磁带22盒。经过教育,绝大部分练习者醒悟并停止练功,与“法轮功”彻底决裂。对7名屡教不改者,判刑2人,刑事拘留5人。对其他21名重点对象,采取一名单位负责人,一名治安干部、一名直系亲属“三包一”的方式,严格控制,做好教育转化工作。2006年,排查“门徒会”非法活动聚会点29处,成员183人,通过集中整治和教育,查禁了聚会点,所有成员脱离该邪教组织。
治安防范队伍及设施建设。乡镇、街道建立5至8人的长年巡逻队,加强集镇街道夜间巡逻。靠近铁路的乡镇,建立常年护路队,由乡镇落实好护路人员的报酬,保证终年轮流昼夜值班巡逻,维护铁路运输安全畅通。各机关、厂矿加强门卫建设,落实门卫制度,坚持“看好自己的门”。在治安复杂地段建立治安值勤室、治安岗亭,加强治安防控,随时处理突发事件。2008年,调整云溪镇城区治安联防队,从复员军人中挑选一批人组成专业巡逻队,与其签订为期5年的用工合同,帮助解决“三金”(即社会养老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使其安心工作。区财政还拨款50万元添置服装和装备,组织昼夜轮班巡逻。同时投入400万元,在云溪镇主要街道和公共复杂场所安装电子监控眼。长炼、岳化也投入大量资金,在生产装置和生产小区建立电子监控系统,形成覆盖城乡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治安防范网络。
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全区成立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乡镇、街道建立帮教工作站。各工作站向区签订“三包”(即包帮助安置、包考察教育、包思想转化)责任状。2005年起,开展“两奔一促”(即奔新生、奔富裕,促和谐)主题帮教活动。同年,介绍137名帮教对象参加职业技术培训,使每人至少掌握一门以上实用技术,并为其提供政策、资金帮助,支持从事个体经营和正当生产,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全区建立过渡性安置基地,解决一批 “三无”(即无家庭、无生产资料、无生产技能)刑释解教人员就业问题。各帮教组织健全“四必谈”、“五必访”①制度,及时做好帮教对象的思想转化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2010年,全区重新犯罪率比2002年下降95%,确保了社会持续稳定。
① “四必谈”指在帮教对象思想波动、工作不顺意、身体有病、家庭出现变故时,帮教组织必须及时找其谈心,给予心理疏导和精神鼓励;“五必访”指在帮教对象刚被安置未到岗、家里遇有婚丧大事、重大节日、有劣迹、被确定为重点对象时,必须上门走访,发现问题给予及时正确的引导。
第 二 十 三 章
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云溪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确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部署。同年12月,省委、省政府制订《湖南省全面小康社会规划纲要草案》,提出要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湖南,加快推进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区委认真贯彻十六大精神,遵照省委要求,组织制订小康云溪发展规划,加快“三化”建设步伐,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保证小康云溪建设取得良好开局。
第一节 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与制订
小康云溪发展规划
一、学习宣传十六大精神
2002年11月8日,党的十六大隆重召开,大会确立在本世纪头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部署。
18日,区委召开常委会议,学习十六大《公报》,决定在全区掀起学习宣传党的十六大精神热潮,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小康社会建设。会议对全区学习宣传十六大精神作出部署。
2003年1月20日,全区召开区、乡、村三级干部大会。会上,区委发出《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的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把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要通过学习宣传,把干部群众的思想、行动统一到十六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十六大提出的目标任务上来。
3月25日,区委宣传部编印《十六大精神学习资料》5000册,分发基层党支部,并随同下发相关《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要以此为教材,利用多种形式,组织干部群众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十六大精神。区委组织部、宣传部举办科级干部培训班,请市、区党校教师向参加学习的区直及驻区单位科级干部宣讲十六大精神,使他们在学习上先行一步,以便组织和带领干部群众开展更加广泛深入的学习。
4月,区委组织宣讲团,深入乡(镇)举行十六大精神报告会,参加学习的村(居)委会以上干部2500多人。会后,各村(居)委会召开群众大会,重点宣传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战略。各单位也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深入贯彻十六大精神。广播电视部门开辟专题节目,文化部门组织有关文娱演出,学校把十六大精神作为政治课教学内容向学生宣讲,全区掀起学习十六大精神热潮。
二、制订全面建设小康云溪发展规划
在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中,区委结合云溪实际,提出全面建设小康云溪总体思路和奋斗目标。总的思路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全面建设小康云溪为目标,以经济结构调整为重点,以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为动力,着力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全面提高经济效益和综合经济实力,把云溪建设成为富强文明秀美的新型工业城区。总的目标是:到2020年,全区实现国民生产总值50亿元,经济结构一、二、三产业比例调整为8:32:60;城镇化水平达到60%,城镇登记失业率下降到4%,初中毕业升学率98%,每千人有医生5人,科技进步对经济贡献率6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万元,农民年人均纯收入1.2万元,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①降低到30%,人均居住面积达到35平方米,电话、移动电话普及率85%;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52%,污水处理率95%,无公害垃圾处理率100%,集中式饮水水源处理率100%,公众安全感指数90%,人口预期寿命75岁,成人识字率90%,森林覆盖率45%。
2003年4月6日,区政府召开二届二次全体会议,就区委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云溪总体思路进行专门研究,着手制
订小康云溪发展规划。到2004年初,区、乡均制订全面建
设小康社会发展规划。
① 即食品支出总额占个人消费支出总额的比重。恩格尔系数越大,表明生活越贫困;生活越富裕,则恩格尔系数越小。
第二节 推进农业产业化
一、加强重点项目建设
2002年,云溪区国民生产总值12.57亿元,经济结构第二、三产业在生产总量中分别占45.6%和36.4%,农业人口从建区时10万人减少到9万人,但是农业区的区辖经济属性并没有变(含大厂,则在整体上表现为工业区),农业还相对滞后。根据小康云溪发展规划的总体思路,区委、区政府决定进一步加大农村工作力度。同年10月,区委下发《关于在全区农村广泛开展“三千党员亮身份、八百党员创红旗,带领群众奔小康”活动的通知》,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迅速行动起来,在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中发挥示范作用。2004年初,印发中央关于加强“三农”(即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的1号文件,以及增收计划表2万多份,组织干部同农民共商发展大计,以实施重点项目为主要着力点,加速推进农业产业化。
实施土地整理项目。全区规划首批整理云溪乡清溪河两侧团结、友好、建军等村被泥沙淤积的土地。2003年3月,该项目获得国土资源部批准立项。2005年动工,次年完成。共整理土地5000亩,新增有效耕地面积240亩,改造低产田3500亩。2007年3月,启动新一轮土地整理,整理陆城镇新设村和道仁矶镇柳田村洪涝损毁土地。项目竣工后新增耕地130亩,完善沟、渠、路等配套设施。2008年至2011年5月,又分4个批次,先后整理路口镇、道仁矶镇、云溪乡、陆城镇及文桥镇部分土地共5763.10亩,新增耕地面积188.10亩。其中有的地方还配套水利设施,整理田间道路,既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又为土地集中使用创造条件。
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农业综合开发是党和国家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但2003年因政策调整全国只批准8个县区,要争取难度相当大。在区委、区政府的支持下,农业部门终于在 2004年1月争取国家批准立项,进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库,并可连续10年获得项目资金3000多万元。该项目当年在云溪乡友好、团结、青石等村实施,完成中低产田改造7000亩,加固小型水库1座、拦河坝2座,新建排灌站3座,开挖渠道16.8公里,衬砌沟渠14.72公里,修理小型堰坝7座,完成土壤改良3000亩,兴修机耕道4.76公里。此后至2010年,先后在路口镇、文桥镇、陆城镇、道仁矶镇及永济乡部分村实施,共改造中低产田2.13万亩,改良土壤1.19万亩,还完善水利灌溉设施,推广一批良种,培训一批农业技术人员,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仅2010年,新增灌溉面积1000亩,改善排涝面积2800亩,扩大粮食种植面积400亩,农产品优质率达95%,其中水稻优质率达100%,一定程度上更新了农民种植观念,提高了科技种植水平。
结合实施以上项目,2003年,全区适度调整种植面积,种蔬菜5400多亩,种西瓜2.3万亩,种甜瓜4000亩,种湘莲5000亩,种杂交水稻8.1万亩。次年,压缩低产经济作物面积,扩大水稻种植面积2.58万亩,推进了粮食、蔬菜、瓜果及湘莲等产业化生产。
实施德援和退耕还林工程。德援工程即中德两国合作造林工程,争取项目完成造林和改山育林年度规划,开始受益即可报账提款。云溪区自1988年付储实施,至2005年共完成投资500万元,新造林和改山育林4.95万亩。2006年起,加大工作力度。到2010年,共完成投资735万元,新造林和改山育林6.48万亩。全区退耕还林从2003年开始。到2006年分3个批次实施,完成投资891.25万元,退耕地造林7000亩,还进行大面积荒山造林和封山育林。至2010年,已发展速生用材林1.7万亩,经济林1036亩,全区森林覆盖率比2006年净增3.2%,达到36.48%,培植了一批绿色生态产业。
2005年至2010年,全区农业系统共争取项目292个,完成投资4706万元。这些项目实施后不仅发展了种植业,还促进了其他产业发展。2006年4月,粮食局、财政局和农业发展银行等单位,支持云溪大米厂实施年5万吨大米生产线技术改造工程,组建岳阳市惠鑫米业有限公司,争取贷款896万元。工程当年竣工,年加工大米能力达到3万吨,加工毛糠油2000吨,公司拥有有效仓储3万吨,粮食生产基地5万亩,成为岳阳市粮食加工“龙头企业”。2006年,生产的主导产品“惠鑫”牌系列大米获岳阳市名牌产品称号;2008年,生产的“惠鑫香米”通过国家绿色食品中心认证;2009年,该产品获得在湖南举办的中国中部国际农博会金奖;2010年,公司被评为湖南省“首批放心粮油加工示范企业”,其“惠鑫”商标获得湖南省著名商标称号。
二、创新经营机制
2003年3月20日,区委、区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养殖业发展的决定》,制定扶植养殖业发展的7条具体政策,其中包括建立专项养殖基金;减免新建草食动物养殖基地的征地(山)税费,缓征“由粮转牧”的农业税,对引进良种禽畜和名特水产品予以适当补贴,以及通过人工授精改良品种,验收合格的予以奖励,等等。《决定》还要求在乡村办联系点的部门单位,要不断创新经营机制,大力培养有影响的养殖示范户,推进养殖业发展。
建立养殖协会。全区第一个养殖协会为路口镇新华村的新华养殖协会,成立于2001年。同年,畜牧水产局根据区委、区政府安排,派干部驻点新华村,帮助成立养殖协会。同年7月18日,新华养殖协会正式挂牌。协会设信息联络部、技术服务部、物质采购部、市场营销部,对入会会员建立台帐,实行微机化管理,严禁使用违禁药品,推行无公害化养猪。2003年,全村出栏生猪2万头,产值1600多万元,获利300余万元,人均增收1200元。全国兽药总站站长徐百万、省畜牧水产局局长曹英华参观后誉之为“新华现象”。2004年,区委、区政府推广该养殖协会的作法,要求银信部门在养殖协会担保的前提下提供信贷支持,鼓励个体养殖户组织起来,成立养殖协会。到2005年,全区养殖协会发展到8个,其中生猪养殖协会有会员356户,发展生猪37.6万头,出栏25万头,创产值2.62亿元。
组建养殖联合体。2003年4月初,遵照区委要求,农业系统派干部到云溪乡东风村陈冬初家,与其分析市场,探索新的养鸡运作机制。陈冬初为全区最早的养鸡专业户,曾带领全村120户农户按照“公司十农户”的模式养殖肉鸡。后来由于市场和运作上的原因公司终止合同,全村100多栋鸡舍被迫闲置。他在下派干部的鼓励和帮助下,迅速建起全区第一个联户养殖、捆绑发展、共御风险的养鸡联合体,首批16户联合养鸡。联合体设立风险金,实行统一购苗、统一防疫、统一供料、统一养殖、统一销售,并改良品种,做到“订单”销售、视销而养,当年户平获利1.5万元。到2005年,该村联合体养鸡户由本村扩展到周边乡村,发展到220户,年出笼肉鸡300多万羽,创产值5000多万元,成为全省第三大肉鸡生产基地,被市委副书记高克勤誉为“湘北养鸡第一村”。2005年,全区推广东风村联合体的养殖经营模式,到2006年,已有各种养殖联合体23个,其中养鸡户发展到420户,养鸡650万只、出笼580万只,比2004年分别增长15.5%和16%。
创建统分结合模式。2003年,道仁矶镇“沙湾村河蟹养殖协会”成立,自此云溪区统分结合养殖河蟹的经营模式正式形成。此前,白泥湖养殖河蟹单靠上海崇明宝岛蟹业公司与道仁矶镇白泥湖养殖公司合伙经营。2003年5月,白泥湖周边村民在区、镇办点干部指导下,实行在自家承包的池塘、小湖汊分散养殖,统一指导、统一管理的养蟹新体制,创建了由大湖统养、小水面分养的统分结合养蟹模式。为了使这种模式更加完善, 2007年,区委、区政府将白泥湖大湖中华绒鳖蟹养殖基地扩建项目纳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报请上级批准立项。2008年,又以同样途经争取资金1297万元,再扩大养蟹基地12000亩,项目建成后,年均增收1200万元。同时采取三条措施扶持养蟹户:规定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准向养蟹户乱收一分钱;成立渔政联合执法队,发挥渔政维护养殖秩序的职能作用;从技术、信息、信贷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服务,使养蟹户得到快速发展。到2005年底,河蟹养殖户发展到170多户,产河蟹0.64万吨,产值780多万元。
2003年5月起,全区还创新多种经营机制,发展养肉牛养山羊,到2005年,全区养肉牛0.35万头,养羊0.4万头,比2003年分别增长23%、19%,形成生猪、肉鸡、河蟹、草食动物四大支柱养殖产业齐头并进局面。
三、落实惠农政策
2001年,云溪工业开始稳步上升,总产值达到3.2亿元,占国民生产总值30.1%,财政收入首次突破亿元大关,达到1.13亿元,工业反哺农业的条件基本成熟。同年4月16日,区委召开全区农村税费改革会议,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出台《岳阳市云溪区农村税费改革实施方案》,铺开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乡统筹,取消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行为的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和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及义务工制度,降低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及其税率,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2002年,全区农村税费由上年的699.06万元减少到442.6万元,减幅36.7%,农民人平
负担由87.5元降低到55.3元,减少32.2元,比全市平均水平低14个百分点。
2004年4月16日,区委召开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会,明确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各地农村税费改革和减轻农民负担第一责任人,与之签订相关责任书:不超标准收取农民上交,农民承担的农业税税率不超过4%,附加不超过正税的20%;取消农业特产税;实行“一事一议”筹资,共用生产费严格按政策规定收取;不乱集资乱收费乱罚款和搭车收费,所有面向农民的收费都必须公示,乡、村公路建设不向农民集资,“两工”不强行以资代劳,筹资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强行收取农民上交,不动用警力、警械或组织上交“小分队”、“工作队”,不到农民家中强行拉粮食、牵牲口、搬家具,不发生行凶打人、非法抓人和关押人事件;不采取卡、压等不正当手段收取上交或强制向农民提供经营性服务,不利用子女入学、外出务工、结婚登记、计划生育等办理正常手续卡逼农民上交,保证税费改革和减轻农民负担等惠农政策落实到位。
同年,全区落实国务院“三补一降一取消”政策,对农民实行粮食直接补贴、水稻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再次降低农业税税率,取消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全区落实良种补贴105.1万元,粮食直补73.04万元,农业税再次降到252万元,降幅43%,人均平负担仅24.3元,比2001年减少53.1元,比2002年又减少31元,并发放“三农直补卡”,所有补贴由农民到统一指定的银行凭卡直接领取,避免任何形式的截留和抵扣。
2005年1月,按照国家政策全区取消农业税,废除延续了2600多年的“皇粮国税”制度,云溪农民从此实现种粮不交税的美好愿望。同年,全区发放良种补贴113万元,粮食直补90.9万元,农机具购置补贴15万元。
2005年春季,全区启动“两免一补”工作,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免课本费、学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成立由主管副区长任组长,财政局、教育局为成员单位的“两免一补”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成立相应机构,将上级有关预算分解到所属学校、班级。当年中小学免课本费7376人(次)共减免33.23万元,免学杂费235人(次)共减免2.31万元,补助家庭困难的寄宿生120人(次)共6000元。2007年起,全区实现义务教育阶段课本费、学杂费全免制,继续对困难家庭寄宿生实行生活补助。落实一系列惠农政策,激发了农民推进农业产业化,加速小康云溪建设的积极性。
第三节 加速工业化进程
一、工业立区方针的提出
云溪因厂设区,厂地相依。工业立区,在建区初期区委基本明确这一思路。但是作为振兴云溪的一项指导方针,它的最终提出,经历了一段曲折过程。
1985年至1988年,区委确定爱厂护厂、依托大厂发展地方经济思路的过程中,多次提出,要充分挖掘和利用大厂资源,做好发展地方工业的文章。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到1991年,全区工业总产值由1988年的5562万元增长到1亿元,增长79.7%,工业产值在国民经济总量中的比重明显增大。1992年,在中共北区第三次代表大会上,区委进一步提出 “要全面转换企业经营机构,确保工业企业上台阶”。“从1992年到1997年,工业总产值力争达到3亿元,年均增25%,比国民生产总值年均递增14%,高出11个百分点”,强调工业在全区经济工作中的主导地位。
后来,由于市场冲击,区乡企业发展艰难,加之全市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不断“升温”,受大环境影响, 1997年,在中共云溪区第一次代表大会上,区委提出 “固本强基”,把发展农业摆到全区经济工作的首要地位。并在水产品结构调整失误后,又全力以赴种中药材,使刚刚形成的创办工业园,利用工业园招商引资发展工业的构想遭到搁浅。
2002年,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全区民营经济迅速崛起,第二、三产业在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分别达到43.4%和35.4%,工业成为经济工作的主战场,以年均30.1%的速度快速增长。同时,全区16万人口由于城镇化进程加快,农业人口已不足8万人。区委根据省、市委“三化”战略部署,结合云溪实际和依托大厂的特殊区情,在中共云溪区第二次代表大会上,再次强调要强化工业主导地位,用工业化整合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第一次明确提出工业立区的方针。
此后到2011年6月,历届区委一直坚持这一方针,并且不断丰富其内涵,先后提出“优势优先,兴工强区”,和“工业立区,物流兴区,城乡统筹,和谐发展”,使全区工业进入快速发展时期。
以工业立区方针的提出,为云溪区快速发展探索出一条符合实际符合改革开放发展形势需要的宽广途径。
二、创办云溪工业园
2000年5月,为落实市委“工业立市”的战略部署,和针对云溪工业企业不断增加,却无可供工业集约发展园区的现状,区委拟定创办工业园,加快区域工业发展。2001年6月,区人民政府向长炼、岳化两厂发出《关于征求对厂地共建云溪化工工业园区的构想意见的函》,得到两厂领导重视和支持,正式决定创建工业园。但到2001年底,为服从全市统一开展的大规模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这一决定被暂时搁置。
2003年2月,遵照省、市委推进工业化进程的要求,区委再次组织四大家负责人集体决策,工业园建设又提上工作日程。这次会议决定,由区政府组成专门班子,开展规划、选址、申报立项等筹备工作。项目定位以发展精细化工产业和加工工业为主,将工业园建成“对接石化基地,承接沿海产业的工业洼地”。选址以近临岳化、云溪镇西城区和邻近长炼的胜利村为中心地带,沿107国道及长江沿岸发展。规划总面积13平方公里,分城区片和沿江片两大区域,实行“一次性规划,分期开发”,近期开发1000亩,中期开发5000亩,远期开发1.5万亩。同年7月8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云溪工业园列入省级开发区系列,成为全市继平江县伍市工业园后,第二个正式获得批准的县、区辖省级工业园。
2003年7月10日,区委、区政府成立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工业园的建设和管理。要求有关部门和乡(镇)积极配合,大力支持管委会工作。8月12日,工业园建设正式开工。到2004年4月,共投入2700多万元,完成城区片一期500亩土地开发,实现水、电、路和地面“三通一平”,成功引进15个招商项目,达到园区建设快、企业入园早、运行成效好的目的。
2005年6月,聘请驻区大厂老领导、化工专家组成全市第一个工业园专家咨询组,以便实现 “特色立园、科技兴园”的设想。8月,区委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副区长多次到省有关部门汇报,终于争取云溪工业园被省科技厅定为全省唯一一家“精细化工产业基地”并授牌,初步实现 “建设精细化工产业集约地”的目标,使工业园在科技品位上迈上新的台阶。
2006年5月12日,启动“管委会开发公司”的运作模式,成立工业园开发公司。开发公司作为管委会的经济实体,为工业园的开发主体,受管委会(出资人)委托,负责工业园开发和建设,严格实行“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实体经营”的公司化市场运作程序,加快园区发展。同时争取省开发银行贷款3000万元,市财政调度资金1亿元。到2006年底,共完成投资5000多万元,初步实现整体开发规划。并根据需要,将工业园区面积扩大到16平方公里,新开发项目用地1060亩,延伸主干道1000米,启动2万平方米标准化厂房建设,在全市率先建立企业孵化中心,帮助暂时缺乏厂房等基础设施的困难企业先发展生产,很快入驻实施项目58个,当年创产值10亿元,创税2700万元。
云溪工业园是区委根据云溪实际,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产物。其创办和发展对全区“三化”建设产生重大推进作用。
三、扩大招商引资
云溪区招商引资始于上世纪90年代,扩大规模在2001年以后。2001年9月20日,区委、区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收费行为的通知》,为招商引进企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同时,区、乡组织招商小分队,先后参加厦门中国投资贸易洽谈等多次招商活动。
2003年,区委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的若干规定》,以及《关于对招商引资和厂地协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单位和个人实行奖励的通知》,对改善投资环境,和规范招商引资行为作出政策性规定。6月29日,由区长带领乡镇党委书记,及工商联、招商局等单位负责人,到厦门、福州及温州等地引进多个项目。
2005年4月21日,区委、区政府印发《岳阳市云溪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规定凡引进固定资产投资100万元以上项目并在本区进行工商登记和注册纳税的,给予提供信息和其他有功人员按到位资金3%的奖励;投资1000万元的,奖励4%。凡引进上市公司和世界五百强企业的资金建设工业项目,对有功人员按到位固定资产投资的5%给予奖励。引进非工业项目投资建成投产后,按头年缴税形成的地方可用财力的6%给予奖励。对争取或促进驻区大厂改制企业到本区注册纳税的有功人员,按头年纳税形成的地方财力的13%给予奖励(其中8%奖给企业法人,5%奖给有功人员)。本区民营企业主和其他在本区办企业者,争取到国家投资项目和资金的,酌情给予奖励。乡镇、街道办事处引进项目落户工业园的,头五年从项目创税形成的可用财力中拿出20%给予奖励。2005年4月,在工业园举行大厂项目推介暨项目签约仪式。10月,在云溪宾馆举办精细化工产业基地授牌和项目签约仪式。这些奖励办法和招商活动,有效调动了干部群众招商引资的积极性,扩大了招商。到2005年底,全区共引进招商项目162个,项目总投资22.8亿元,其中有道达尔招商石化,永茂渔牧,泰亨源纺织,尤特尔生化,长科化工,普拉玛科技颜料中间体生产等企业,都是投资规模较大,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
2006年,组织参加“广洽会”、“龙舟节”、“珠洽会”,先后重点包装招商项目200多个,接待客商2000多人次。1至2月,全区新上500万元以上招商项目23个,总投资7亿元。4月20至26日,区委书记带队,组织发改局、云溪工业园管委会等单位负责人赴广东、浙江、江苏和上海等地上门招商。7月27日,区委、区政府召开全区经济工作讲评会,对上半年招商引资工作进行总结讲评,提出招商引资新的目标和措施。9月,全区组织参加“中博会”,签约引进项目8个,签约资金6亿元。
2007年,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责任,把10亿元内资和1500万美元外资的招商任务层层分解到单位负责人,实现严格的调度能报制度和奖罚制度,全年完成招商项目55个,协议投资17.8亿元,到位资金2.2亿元,比2006年增加招商项目24个,新增协议引资近5亿元。
此后至2011年6月,随着云溪工业园不断拓展提升,以工业园为主要平台的招商引资,规模不断扩大,质量不断提升。
四、掀起全民自主创业热潮
2002年起,随着国营大企业改制深入,小康云溪建设全面铺开,工业园区建设启动,云溪区迎来全民自主创业热潮。
本土企业再次崛起。2002年,区委、区政府加大发展本地个体私营企业的力度,建立私营经济发展基金,由区财政每年拨专款300万元,奖励规模大、发展快的私营企业,充分调动本地能人创办企业的积极性。到2003年,本地年纳税2万元以上的私营企业由1999年的984家增加到1301家,从业人数由9800人增加到1.53万人。同年起,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启动“规模企业”、“重点企业”、“龙头企业”(分别指年产值过50万元、1000万元、5000万元的企业)评价工程,激励创业者把企业做大做强。2005年,本土企业中达到“重点企业”标准的有41家。到2007年,全区新增本土个体工商户696家,民营经济上缴税收占全区财政收入的30%。云溪镇共产党员丁维青,1998年自筹资金20多万元,建厂房2000平方米,办起岳阳市云溪区小康酱菜厂,2001年4月,经区政府推荐,被评为湖南省劳动模范,同时出席全省劳动模范表彰大会。2003年起,她根据区委启动的企业评价工程要求,向更大更强的目标迈进,到2009年,厂房扩大到3000多平方米,拥有固定资金300多万元,年创利税20多万元,所生产的“金利达”酱菜系列产品,远销湖北、江西、广东、广西、河南、北京等省、市,其中“金利达”酸豆角和小公干鱼连续多次获得湖南省农博会金奖。
招商引资企业择木而栖。2003年7月,区委、区政府作出《关于工业园建设和发展的决定》,明确规定对招商引进入驻工业园区企业,实行“统一管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一站式优质服务,和一系列优惠政策:一是按其规模实行供地浮动价,凡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下的,按土地成本价供地,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按土地成本价85%的标准供地;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按土地成本价的30-50%下浮价供地;5000万元以上的,按下浮土地成本价50-80%供地;用地100亩以上的企业,可分期付款。其中首先入园、固定资产投资200万元的两个项目,可按每亩1-2万元最优价供地,用地期限可达70年。二是对凡来园区带项目创业的高级人才、留学生,免费提供办公、生活设施,对创效巨大的科技人员给予至少300万元以下奖励。三是对头三年创税100至300万元的企业按形成本级财政额的15%奖励,创税300至500万元的按20%奖励,创税500万元以上的按25%奖励。四是实施园区无费区封闭式管理,凡入园企业,除缴纳工商登记费及污水等“三废”处理成本费,其他各部门的收费一律全免。诸多优惠政策引来一批批“金凤凰”择木而栖。仅2003年就有31个总投资3.6亿元的项目入驻云溪工业园。其中投资1000万元、年产值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8家。同年12月26日开工的上市公司湖北新华水泥厂所属新华岳阳水泥有限公司,设计项目为年产200万吨高标号水泥,总投资2.5亿元,年产值过5亿元,年税超过5000万元,为当时全区引进的第一个最大项目。
以上两类企业,加上驻区大厂改制分流中在区内就近落户的企业,这三类企业形成鼎足而立、竞相发展的势头,共同掀起云溪区全民自主创业热潮,加速了全区工业化进程。
第四节 加快城镇化建设
一、云中路升级改造与城市美化亮化
按照岳阳市2000年编制的总体规划,云溪区区址云溪镇城区定位为岳阳市云溪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全市石油化工工业基地。规划面积2.5平方公里,布局为“三带”、“三片”、“一中心”。“三带”:107国道、京广铁路和云溪河两侧各30至50米宽的绿化带;“三片”京广铁路以东石油化工工业区及配套的生活区,京广铁路与107国道间行政办公和生活居住区, 107国道以西原材料加工区;一“中心”:火车站两侧商贸金融中心。
2001年,区委遵照省委第八次党代会提出的“三化”战略部署,把扩展、改造云溪镇城区和创建文明卫生城市作为推进城镇化建设的重要举措,着手云中路的升级改造。当时,经上世纪90年代不断拓展,特别是云溪大桥建成通车,云中路及云中西路成为贯通云溪镇城区连接岳化和107国道的主干道。但是由于该路多为建区初期因山势而造,坡陡弯大,两旁建筑比较粗糙,影响交通顺畅和市容美观。2001年4月,区委决定启动云中路改造升级,填削街道路面,改造水电管网,立体装饰沿街建筑,改造装修区政府办公楼,亮化美化城市。由区财政投入1000多万元,单位自筹部分资金,统一规划,全面实施。至同年底,路基基本削平拉直并全部硬化,所有人行道铺砌彩砖,临街建筑及区政府办公大楼装饰一新。
2005年,再次投资1000万元,在云溪大桥南北两侧各修一条宽约40米长约150米,用花岗石铺地的步行街,拓宽、拉直云中路主干道,全部采用SBS材料铺面,两侧设花卉绿化带,做到四季花香,终年长绿。
同时,以云中路改造升级带动云溪镇城区改造工作。到2005年底, 16条主、支干道路面全部硬化,安装高标准路灯,两侧人行道彩砖铺地,绿化街道总长7.4万米。加上机关院内设花园草坪,绿化总面积67万平方米,云溪镇城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42.24平方米。2006年,区政府机关大院被市政府授予“园林式单位”称号。
二、治理云溪河
云溪河流经岳化、云溪镇、云溪乡,注入松杨湖,横贯云溪镇城区中、东、西片,全长12.7公里,面积19.53平方公里,原为云溪镇城区及沿河两岸居民生产、生活用水的一条主要河道。但是自上世纪70年代岳化在上游建厂,及后来云溪建区城区居民日增,河道渐塞,污染日盛,既影响市容,又影响市民身心健康。
2003年10月18日,区委、区政府作出《关于治理云溪河的决定》。同年,该项目纳入长江、洞庭湖生态环境治理范围,获得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正式批准立项,总投资1.48亿元,当年到位资金600万元,成为云溪建区以来由本区单独申报并正式纳入国家计划的第一个大项目。2005年4月,又被省建设厅定为省建重点工程。
2004年初,区政府成立云河治理公司,实行国家投资、企业化运作模式。5月2日,云河治理公司与湖南正清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开发整治云溪河协议,由正清公司先投资4860万元进行河道治理,以后所需资金再由正清公司凭云河治理公司提供的手续,向国家及省、市争取政策性投放。7月,第一标段238米河道整治工程正式启动。2007年,又改造河道1000余米,建桥2座。
治理云溪河,原规划包括河道清污、疏浚、河岸整修,以及修建云溪镇城区居民生活污水处理厂等几个项目。2008年,因云溪工业园拓展提升,急需修建工业污水处理厂。为合理规划和提高污水处理厂功效,区委、区政府决定统一建一个较大的污水处理厂,将城区生活污水与工业园工业污水一并处理,便将云河治理公司并入工业园,由工业园统筹规划,修建污水处理厂,云溪河治理中的其他工程交建设局实施。2009年至2011年5月,建设局完成投资399万元,建桥2座,修整河岸505米,新建两岸人行道、栏杆及生活污水箱涵,使城区生活污水沿其直接流入污水处理厂,既有效解决云溪河污染问题,又便于居民出行,美化了云溪镇城区市容。
三、加强城区环境卫生治理
加强环境保护。2002年,全区贯彻国家《环境保护法》,环保部门建立环保执法机构,坚持执法宣传与依法治理相结合,先后开展多项环保主题教育活动。按照《环境影响评估法》,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把牢涉污项目建设环保第一审批权。2003年至2005年,共否决4家污染严重的企业落户境内。开展“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检查企业380多家(次),清理整顿企业90余家(次),限期拆除、关停一批污染严重的企业,处理多起污染事故。2005年,全区成立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大对排污企业的整治力度,又拆除、关停一批云溪镇城区周边乡村的小化工企业。
治理脏乱差。2003年,区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城市市容市貌管理的通知》,对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提出具体要求。同年起,云溪镇城区由城管执法部门牵头,每年组织开展几次集中整治城市脏、乱、差行动。到2007年,通过整治,共制止违章建筑及有碍市容市貌不良行为138起,拆除违章建筑及乱搭乱建103处。各乡镇普遍建立街道环境卫生责任制,居委会与居民户签订门前“三包”(即包维护门前绿化、卫生、整洁)公约,实行公共环境,共同维护。全区形成区、镇、居委会三级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体系。各地坚持开展“卫生季”、“卫生月”、“卫生周”评比活动,对卫生差有卫生死角的单位、门户,实行曝光亮相,限期整改。同时加强垃圾处理场、垃圾池、公厕及垃圾运输工具等设施建设和添置,坚持对垃圾的清扫和处理。
2003年前,云溪城区没有垃圾中转站,所收垃圾一般堆放在临时垃圾场,既影响市容,又污染环境。同年,区财政投资30多万元,在新埠路熊坪段建立垃圾中转站,结束云溪城区垃圾临街堆放的历史,有效改观市容市貌。
四、开展文明市民教育活动
云溪建区时间短,群众市民意识较为淡漠。区委把加强群众教育,争做文明市民、提升城市品位,作为加快城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坚持常抓不懈。
2001年,宣传部牵头,编印《岳阳市云溪区市民读本》2万余册,发给城乡居民户。《读本》内容涵盖社会道德,文明生活方式,正常人际关系,日常礼仪,社交礼仪等有关文明市民应具素质的多个方面,收集了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岳阳市民行为道德规范》、《岳阳市民“十不”》等重要内容。各地各单位利用大小会议对《读本》反复宣传。宣传、文化、教育部门组织巡回宣讲团到基层宣讲,在乡村集镇及城区交通要道设置大型广告宣传栏、宣传牌,编排演出相关文艺节目,举办演讲比赛、知识抢答赛。广播电视台开辟专题节目。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使群众的市民意识和市民素质有了新的提高。
2002年,重点实施文明城市灵魂塑造工程。组织城管队上街上市引导和督促市民遵守城市公共秩序,养成文明卫生习惯。全区发动村(居)民委员会制订市民行为规范,将其纳入《村民公约》或《村(居)民自治章程》,让市民相互督促,共同遵守。
2003年,在全区开展“文明道德市民”评选活动。分宣传发动、组织践行、民主评定三个步骤,历时两年多。2005年10月,评选出16名“文明道德市民”典范,他们中有农民、工人、教师、基层干部、人民警察、退离休干部、企业家,既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又有突出的典型性。区委要求有关部门将他们的事迹收集整理、编印成册,向全区发放,通过广泛宣传,形成争做文明市民的浓厚氛围。
第五节 改善民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实施再就业工程。云溪区实施再就业始于上世纪90年代末。1998年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全区将下岗职工纳入区再就业中心台账,进行托管。2000年,启动再就业培训,帮助下岗失业人员作好再就业的职能技术准备。2003年,实行对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再就业优惠证”制度:下岗失业人员自行从事个体经营或自主创业,凭此证享受减免相关税费的优惠,并降低再就业门槛,让更多的人能享受优惠。当年,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485人。2004年,各乡镇建立劳动保障服务站,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就业信息,做好相关指导、协调、服务工作。同年4月,全区实施以“4050人员”(即女性40岁,男性50岁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为重点的再就业工程,对“4050人员”实行由单位腾岗援助安置,共安置“4050人员”321人,完成市下达任务的104%。2005年9月,开展援助“零就业”家庭(即无一人就业的家庭)专项行动,全区108户“零就业”家庭中有90人通过援助得以重新上岗。2008年,全区新增城镇就业人员2600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500人。2009年起,建立区人力资源市场,各乡镇建立就业服务平台,举办经常性的劳务交流,推荐再就业。对“零就业”家庭坚持动态清“零”,保证不出现一个“零就业”家庭。到2010年底,全区城镇再就业1.26万人次,比2005年净增6000人次,其中“零就业”家庭和“4050”人员就业460余名。
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云溪启动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始于上世纪90年代末。1999年,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区委、区政府决定,对城镇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000元的困难居民家庭,视情况提供每户每月最低不少于20元、最高120元的最低生活保障费,当年提供保障对象7382人,发放保障金100.04万元。2004年起,逐年扩大保障面,增加保障金额。2005年,制订《云溪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将提供给每户每月的保障费提高到最低不少于30元,最高可达150元的标准,提供保障对象1.87万人,发放保障金269万元。并实行“三审三榜”的审批原则,即需要提供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户写出申请,所在居委会初审、出榜公布,然后报所在乡镇民政办审查、再出榜公布,最后上报区民政局审批,乡镇民政办将审批结果出榜予以公示,保证照顾确实需要救助的家庭。到2011年5月,保障对象人均月保障金达到180元,保障对象达到2.06万人。
2005年12月,云溪区作为全市推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试点单位,正式实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同月,区政府出台《云溪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给予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50元的农村困难户,每户每月提供至少不低10元的生活保障费,具体标准分10元、15元、20元和25元四个标段,审批程序参照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办法,实行“三审三榜”定案。当年保障对象9850人,发放保障金20万元。2007年起,减少标段,提高补助标准,设三个标段,标准分别为20元、30元和40元。此后逐年扩大保障对象,增加保障金额。2011年起,实行城乡低保评定听证制度,保证保障金额公平合理发放,到5月份,农村低保保障对象2.13万人,发放保障金116.4万元。
落实社会保险制度。1、落实养老保险制度。云溪区行政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自上世纪80年代末实行,到2005年进入全面完善时期。同年,参保单位增加到190个,比1989年增加74个,涵盖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二级机构,参保人数6488人,比1989年增加4123人,其中离退休人员1789人。2、落实城镇医疗保险制度。2001年6月,区政府出台《岳阳市云溪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及配套文件,实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制度,同年,落实参保单位117个,参保3563人。2002年,全区首次降低入院起付费(又叫门槛费,即住院医疗费中由个人支付的费用)50元,将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个人的最高限额由2.6万元上调到2.9万元,调动单位和个人参保积极性。到2004年,参保单位增到143个,参保人数达到4127人。3、落实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制度。2005年,启动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当年生育保险参保4086人,工伤保险参保单位37个988人。4、落实失业保险制度。从2008年起,将失业保险覆盖范围由此前仅限于国有企业扩大到所有企事业单位,其中包括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社会团体职工。以上五项社会保险,从2009年起,区委、区政府不断加大财政投入,扩大基金征缴,保证保障金及时足额发放,到2010年,参保人数共8.2万人(次),年度基金征缴6629万元,发放各项保障金4200.6万元,做到社保基金安全稳定运行,企业退休人员连续7年来每年人均月增养老待遇119元,使全区实行公务员制度后,国家有关提高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福利待遇的政策得到较好落实。
试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2004年7月1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以及省、市相关指导意见,区委、区政府出台《岳阳市云溪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率先在全市启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办法》规定,对被征地的农牧工作城镇职工对待,从交纳养老保险之年起,逐年按全省职工工资平均数比例依次交纳15年的养老保险金后,可获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养老保险金的交纳,头6年由区财政补贴60%,后9年再全部由个人负担。全区首先在永济乡试点,至2011年6月,参保人数达1800余人,占试点单位被征地农民总人数60%以上。并着手在全区实行这一新的社会保险制度,使被征地农民有长期可靠的基本生活来源。
加强农村福利院建设。2004年至2010年,全区除了对原陆城、道仁矶福利院进行维修改造、增添设施外,又先后投资1393万元,新建了云溪乡东风村、新铺村和文桥镇、路口镇及区中心等5个福利院,做到平均每个乡镇建有标准化福利院,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率达到52%,位居全省第一。其中投资760万元建于2009年的区中心福利院,占地8.75亩,建筑面积5350平方米,住房117套。每个房间有标准的卫生间、盥洗室,有宽带网线、有线电视线、电话线路及床头呼叫系统。设有娱乐室、阅览室,有门球场、健身器材等活动设施,成为供养对象安度晚年的舒适场所。
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07年,云溪区推行农村合作医疗,实行在政府组织、引导、支持下,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同年2月17日,区委、区政府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岳阳市云溪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强调“全面推进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保护农民身体健康,缓解广大农民因病至贫、因病返贫的现象,是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目标,促进经济和社会进步的重要举措”。成立全区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要求广泛动员农民自愿参加。4月1日,正式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当年,参与人数7.578万人,参与率94.72%,居全市第一。2008年起,不断降低住院门槛费,提高报销比例和单病种报销范围,提高住院补偿封项线,实行对五保户基本医疗费用全免政策,对参加了合作医疗的白血病儿童患者,追加补助住院医疗费用,提高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到2011年上半年,全区农业人口参加合作医疗8.41万人,参加率达到100%。
加速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加快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是区委落实国家有关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政策的一项重要惠民举措。云溪区2008年实施以来,到2010年底,建廉租房120套,面积5820平方米;建经济适用房350套,面积3.72万平方米。共发放低保无房户以及低收入无房户租房补贴700余户,资金68.98万元,基本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难问题。
2011年6月底,云溪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正式纳入全国县(区)试点范畴,养老保险覆盖全区市民。
一系列保障体系建设,加快了小康云溪发展步伐。2008年,全区国民生产总值由2002年的12.57亿元增长到36.9亿元,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3.9万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到16.04亿元。
第六节 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2004年11月,中央颁发《关于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意见》,要求各级党组织抓住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条主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在广大党员中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便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
遵照中央部署及省、市委安排,2005年2月,区委在全区党员中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整个活动分两批三个阶段。区直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为第一批,城市基层和乡镇机关为第二批。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学习动员,重点抓思想发动;第二阶段分析评议,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活动,撰写个人党性分析材料,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第三阶段整改提高,突出抓制订整改方案,认真整改,向群众公布整改情况。每个阶段结束,各单位要在区巡回检查组的具体指导下进行“回头看”,开展督导测评,经督促检查符合要求的及时报批转入下一阶段,召开本单位党员和干部职工大会,进行总结和转段动员。对多数群众不满意的单位,责令及时予以补课。区委对整个教育活动订出四项制度,提出三项具体要求。四项制度:一是领导责任制。规定各级党委(党组)要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先进性教育活动全面负责,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干部联系点制度。区四大家党员负责干部每人联系一个区直单位,进行具体指导,把联系点办成示范点,发挥以点带面的作用。三是督导制度。按照逐级负责原则,区委向各单位派出督导组,加强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督促和检查。四是群众监督评议制度。规定各单位要将先进性教育活动有关情况及时向群众公布,广泛征求和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吸收群众参与,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三项具体要求:(一)抓好学习。通过学习,使广大党员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做到坚持理想信念,坚定不移地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而奋斗。(二)解决问题。各单位要紧密联系实际,找准问题,认真整改,严肃纪律,建立长效机制。(三)发扬民主。一方面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认真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广开言路,真诚纳谏,引导群众对党员干部和党员提出批评意见。特别是查找问题和开展整改,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突出问题找准,把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使先进性教育活动真正收到实效。各地各单位按照区委部署和要求,在区委督导组和巡回检查组的具体指导下,发动党员和群众,认真抓学习,深入找问题,扎实抓整改。到2005年底,全部按要求结束先进性教育活动。
此次活动历时近一年,全区87个单位、287个基层党组织、5274名党员参加。主要特点和收效:一是突出发展主题。2005年,区委、区政府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和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全年完成招商引资19亿元,完成城镇建设投资1000多万元,75%的通村公路实现硬化,90%的通组公路沙石化,完成民营投资6000万元,安排就业400多人。二是突出和谐主题。在农村和特困企业中开展区、乡(单位)、村“三级联创”、“民情走访月”等活动。云溪镇开展“厂地和谐共建、班子和衷共济、干群和善如亲、社区和乐互助、邻里和睦相处、家庭和气生财”的“六和新城镇”创建活动,涌现一批和谐创造先进党支部和模范共产党员。云溪乡开展“我与农民结对子、我为农民办实事”活动,86名乡、村党员干部同158户困难户结对子,帮助排忧解难,发展生产。全区党员干部下基层、入企业、进农户、结对帮扶751户,为困难群众捐款31.8万元,处理各类问题320个,调解矛盾180起,为群众办实事800多件,帮助困难户筹措生产资金1000多万元。三是突出宗旨意识。各级党组织把提高党员、干部为民办实事的自觉性作为整改工作的重点。陆城镇在党员中开展“永葆先进性、争做四模范”活动,党员争做扶贫帮困模范,增收节支模范,遵纪守法模范和增强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的模范。道仁矶镇开展培养党员干部全局、进取、勤俭、廉洁和团结“五种意识”活动。路口镇开展“共产党员大家评”,将党员的评议权交给群众,促进党员转变工作作风。文桥镇开展“诚信干部”评比活动,对干部在群众中的诚信度每月评比一次,评比结果张榜公布。全区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党员思想有新的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树立得更牢固,工作作风更扎实。
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区委进一步加强以党风廉政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干部作风建设。2005年2月19日,区委、区政府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要求党员干部要“坚持党性原则,确保政令畅通;端正学风会风,提高工作水平;强化民本意识,密切联系群众;坚持依法行政,用制度管事管人;坚持务实求真,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厉行节约俭朴,制止奢侈浪费;自律自省自警,严格约束自已”,强调“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标准来约束自已,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面提升执政能力”,“加强廉政勤政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2005年3月,区纪委编辑印发《云溪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读本》1000余册,作为领导干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读本。2007年6月,组织正科级以上党政主要负责干部到建新农场现场听取党风廉政教育课,区委书记肖自力带队,他告诫大家:“我区各级党政干部要常修为官之德,常弃非分之想,常记亲人之嘱,常惧法纪之威,常思监督之益”,为党员负责干部廉洁自律、防腐拒变再敲警钟。2010年1月28日,中纪委发布《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为更好落实《准则》要求,区委严格实行“三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和“两述三
谈话”①等制度,在全省率先实行科局纪检组长由区纪委派
① 即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单位人事、财政和基建工作。单位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来源和使用,实行集体决策。各级党政负责干部每年向上级和单位干部职工报告一次。履职情况,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区纪委书记同下级党政负责干部谈话,找有违纪违规干部谈话,同新任党员负责干部任前谈话,教育干部自警自律,严格要求自已。
驻制,以及在乡镇党委专设纪委副书记,并坚持有案必查,
查必彻底。2006年至2010年,共立案查处违纪案件97起,
处分154人,进一步完善了预防与惩治结合的反腐体系,促
使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长久实效,提高党组织执政能力和水平,保证小康云溪建设能够健康快速推进。履职情况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履职和廉政建设方面做理较差的,由上级党党和纪检部门对其进行廉政谈话、纪委负责人谈话和诫勉谈话,帮助认真改正。
第二十四章
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新型
工业化新城区
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提出“坚持科学发展,建设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省、市委即时修定小康规划。遵照十七大精神及省、市委部署,区委及时调整小康云溪发展规划,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产业基地建设,加快城乡发展一体化,统筹其他建设,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保证云溪新型工业化新城区建设取得新的突破,加速实现小康云溪奋斗目标。
第一节 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
突出“优势优先、兴工强区”
一、中共岳阳市云溪区第三次代表大会
2006年6月18日至20日,中国共产党岳阳市云溪区第三次代表大会在云溪宾馆召开。参加会议的正式代表235名,代表全区5056名共产党员(其中预备党员97人)。列席大会的党外人士7人,各方面负责干部72人。长炼、岳化及华能岳阳电厂党委主要负责人作为特邀佳宾出席大会开幕式。
大会主要议程三项:一是听取和审议宋爱华代表云溪区第二届区委所作的工作报告;二是听取和审议文春芳代表纪律检查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三是选举产生中共岳阳市云溪区第三届委员会,以及选举出席中共岳阳市第五次代表大会的代表。
大会首先听取上届区委的工作报告,报告的题目是《同心谋崛起、协力促和谐,为建设富强文明秀美的新云溪而努力奋斗》。报告在回顾总结上届区委工作的主要成绩时指出:一是经济总量快速增长,到2005年,全区国民经济生产总量达到19.84亿元,三年年均递增16.4%,完成财政总收入1.65亿元,三年年均增长16.3%。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三个一号文件,确保各项补助政策落实到位,取消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全面开展新农村建设,农民人均纯收入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4372元和9198元。二是工业园区建设开始形成特色。从2003年开园到2006年上半年,共引进项目58个,总投资18亿元,其中中天化工、新华水泥、长科实业、亚王康丽等6个项目投资均在亿元以上。2005年完成工业产值3.5亿元,实现税收2000万元。三是重点工程强力推进。高质量完成40多个重点工程和云溪分区规划修编。四是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都取得了较好成效。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形成了坚强合力。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是:少数党员干部执政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有不同程度存在;经济增长方式和结构性、素质性问题未能较好解决;人才资源、环境压力和可持续发展任务较为艰巨;就业和农民增收难度大,部分群众生活仍然比较困难,精神文明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大会重点部署今后五年全面建设小康云溪的主要工作,提出制订和实施“十一五”计划。总的指导思想: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旗帜,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突出优势优先、兴工强区、和谐崛起,更加注重以人为本,做到统筹兼顾、改革创新和协调发展,努力实现云溪新的跨越。基本思路:盯住长三角(即长江三角洲)、珠三角(即珠江三角洲)、环洞庭湖“三个经济圈”,把云溪发展纳入全国乃至全球大视野;切实围绕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基础性工作,规划云溪大动作;牢牢把握区位优势、产业优势、人才优势,促进云溪大发展;重点抓住循环经济、临港经济、农村经济,实现云溪大积蓄;突出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达到云溪社会大和谐。奋斗目标:到2010年,全区生产总值达到40亿元,年均增长14.8%;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50亿元,年均增长20%;财政总收入达到3.3亿元,年均增长16%,万元GDP(即国民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0%以上;三次产业结构比例为12:48:40,城镇化比率达到66%,力争尽快进入全省经济强县市区,以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先进县市区行列;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大会强调要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加强思想建设,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广大党员头脑;加强民主制度建设,增强党的团结和活力;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用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大会作出《中国共产党岳阳市云溪区第三次代表大会关于二届区委工作报告的决议》,和《中国共产党岳阳市云溪区第三次代表大会关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选举产生中共岳阳市云溪区第三届委员会,选出区委委员35名,区委候补委员6名。选举出席中共岳阳市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15名。
6月20日上午,中共岳阳市云溪区第三届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区委常委13名:宋爱华(女)、肖自力、骆岳梨、文春芳、方归农、肖云生(女)、聂金华、李运帷、陈辉、曾建国、黄建文、许雄、陶伟军。区委书记:宋爱华(女),区委副书记:肖自力、骆岳梨。同时选举产生中共岳阳市云溪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选出委员15名,常务委员7名。文春芳任书记,王树槐、张永辉任副书记。
二、坚持科学发展,突出“兴工强区”
2007年底,党的十七大召开,大会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提出新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遵照省、市委部署, 2008年1月,区委召开四大家负责人会,组织学习党的十七大《公报》,领会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涵,以及对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与会者回顾了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云溪在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中所经历的曲折,认识到要振兴云溪、谋求发展,必须结合本地实际,扬长避短,统筹兼顾、科学发展。会议确立“工业立区,物流兴区,城乡统筹,和谐发展”,以及“建设石化工业新区、港口物流新区和城乡和谐新区”云溪科学发展的指导思想。建议区政府对全面建设小康云溪发展规划从三个方面作出调整。
一是充分利用本地国营大企业改制分流的难得机遇,和水陆交通便捷的有利条件,做到优势优先,加快工业兴区。在原规划提出的发展新型工业中,重点突出全面改造提升现有化工工业、机械工业、纺织工业、建材工业、食品工业等五大地方支柱产业,把云溪区建设成为岳阳市新型工业化新城区。在原规划加速对外开放中,增加和突出拓展和提升云溪工业园,充分利用各种形式,继续扩大利用外资,培植财源、税源。并把招商引资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技术素质、推进产业升级结合起来,将投资重点引向基础设施、基础产业、高新技术产业,鼓励外商投资农产品加工业,扩大外资进入第三产业范围。同时,引导生产要素,开发大厂上、下游产品,支持鼓励全民自主创业,将大厂部分产品转化为新能源、新型材,延伸产业链,形成地方工业群。
二是针对全区农村人均不到2亩耕地的实际,调整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思路,改变单纯在种植面积上做文章的狭隘观念,把调整结构扩大到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上来,把农业生产、加工、流通作为一个完整体系,重点依托龙头企业、涉农龙头公司和一批农产品加工骨干企业,发展农产品加工、储藏、保鲜、运销产业。通过公司加农户、企业联基地、市场联生产,重点壮大肉制品、水产品、蔬菜、优质大米和林木等产业,实现风险小、效益高符合本地实际的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三是针对云溪建区迟,各项基础设施相对薄弱,强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交通和教育、文化、体育设施建设,重点兴建云溪至岳阳中心城区主干道、铁桃公路,扩建云松路、长江路,配套完善环区路、环厂路,全面接通村、组公路,构建大交通格局。整合教育资源,实现学校布局合理化、条件标准化。盘活现有资源,新建多功能文化艺术活动中心,办好广场文化,加速发展群众性体育文化事业,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
第二节 加速建设新型工业化产业基地
一、服务开发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
2006年5月,市委决定在云溪区永济乡擂鼓台地域沿长江一带开发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以下简称临港新区),建设区域性航运中心和现代物流基地,加快岳阳发展。明确先由云溪区负责开发。区委及时抓住这一发展机遇,迅速成立临港新区工程建设协调指挥部,积极承担港区建设主体任务。
临港新区由中国交通建筑集团总公司、岳阳泰格林纸集团和岳阳市政府合资兴建。规划面积23.6平方公里,分公共配套服务区、港口航运物流区、港口配套加工区、建材化工产业区、精细化工产业区5大区域,计划投资16亿元。不久,省政府将其列为全省重点建设项目,定位以精细化工、加工制造产业为主导,承接沿海产业转移,延伸产业链,培育规模型产业基地,形成临港工业新城。计划分三期建设,第一期从2006年至2009年,建成公共配套服务区和港口航运物流区。
2007年5月18日,第一期工程正式开工。全区选派专门力量,深入相关村组做好拆迁工作。同年底,完成征地600亩,新建还建小区住房17栋380套,移民拆迁93户。
2008年4月,区委、区政府下发《关于举全区之力加快推进临港新区建设的决定》,发动群众大力支援省、市这一重点建设。7月30日,成立以一名区委副书记任主任的临港新区开发建设临时管委会。同年底,公共配套服务区及港口航运物流区主要工程基本竣工。招商引进恒阳化工物流储运公司投资5亿元兴业,既解决区内部分就业问题,又带动沿江一带经济发展。
2009年,市委提出临港新区建设“三年建骨架,五年出成果,十年成规模”的总体要求。遵照市委指示,区委抽调力量,组成若干专门机构,确保临港新区规划编制、征地拆迁、银行融资、基础设施建设等基础性工作全面启动。同年底,完成港区控详规划及产业发展规划等专项规划修编,形成基本覆盖港区的规划体系。完成投资6000万元,建成“一纵两横”交通骨干网络。全年融资到位资金2.6亿元,新引进项目3个,完成征地拆迁2100多亩。
2009年冬,市委、市政府成立临港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建设责任主体任务由云溪区移交临港新区管委会。区委坚持“港兴区兴,港强区强”的发展理念,紧扣“参谋、服务、协调、督办”的新职能,继续加大服务力度。2010年5月31日,出台《关于服务岳阳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建设发展意见》,形成服务港区建设的一系列工作制度。同年6月,组建临港新区云溪区工作部,规定其职责:负责港区范围内有关社会事务的管理和协调;负责港区范围内有关禁违拆违、征地拆迁和还建工作的协调与落实;统一指挥和调度云溪区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服务港区的有关工作;负责港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努力做好云溪区职责范围内的服务工作。
2010年,临港产业新区规划面积由13平方公里扩大到69平方公里,涵盖永济乡全境及云溪乡部分村组,云溪区服务工作量增大。但是,各项工作快速推进。到同年底,仅征地拆迁完成3000亩交基腾地任务,确保了16个项目顺利进场施工。同时,区委、区政府把妥善安置失地农民作为优化港区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最优先、最重大的工作来抓,先后组织出台《临港产业新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试行办法》、《危房预征办法》等一系列补偿和优惠政策,依法维护群众权益,尽量使拆迁工作做到满足群众心愿,为临港新区营造好的发展环境。
二、拓展提升云溪工业园
2006年11月,中共湖南省第九次代表大会提出实施新型工业化带动战略,即把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作为加快富民强省的第一推动力,进而带动新型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遵照省委部署,按照全区调整小康发展规划的思路,区委决定拓展提升云溪工业园,将其建设成为云溪区新型工业化产业基地,以带动城乡发展。
建设新型支柱产业链 2007年,云溪工业园进入全面发展时期,通过广泛招商,基本形成工六大支柱产业①。2008年,继续从扩大拓商入手,同时提高入园标准,要求入园企业“上规模、新产业、低排放”,以建设新型支柱产业链。在招商中,更新方式,除了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还实行“以商招商、网络招商”,使招商引资不断取得新的
成果。同年,按照新的招商标准和通过以商招商,首次引进“世界五百强企业”石化催化剂长炼分公司在园区投资11.8
① 即催化剂新材料、高分子聚合物、生物医学化工、环保溶剂、颜料染料中间体和炼油气体加工六大支柱产业。
亿元兴建催化剂新基地。不久,又按同样标准,通过网络招商和以商招商,引进上市公司东方雨虹投资7.8亿元,在园区新上东方雨虹防水材料及防水卷材料项目。2009年,进一
步完善园区规范化管理和服务体系。区委以区编委名义,下发《云溪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人事编制管理办法》,明确对管
委会实行全员聘任制,除管委会主职由区委考察任命外,其他班子成员由区委考察后聘任,工作人员则按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区在编在岗干部公开招聘,确实需要的专业人员,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以增强园区管理活力和竞争力。明确管委会以下设置综合科、规划建设科、协作协调科,与区招商局、工业园建设开发公司、云河公司实行四块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综合科负责政策宣传,后勤接待及园区党组织和社区建设;规划建设科负责编制园区发展总体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土地开发报批及工程管理验收;协作协调科负责园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以及园区建设用地监督和协调工程建设矛盾。招商局负责为入园企业提供咨询服务,组织招商洽谈,议订入园协议,代办有关入园手续和协调落实对入园企业的优惠政策;建设开发公司负责土地开发利用,工程建设实施;云河公司负责工业污水处理厂和园区污水管网建设。各机构分工协作,为园区发展提供全方位服务。还成立安全环境保护工作站及兴园公司,加强园区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监促管理力度。建立园区财政所,实行乡镇一级财政体制;健全项目评审准入制度,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以及工程支付结算制度,使工业园职能更完善,管理更严密,投资环境更优越。
2009年,云溪工业园被列为全省重点培育的产值“千亿园区”(全省仅10个工业园被列入)。同年10月,被省政府、省发改委授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岳阳精细化工产业园”称号。2010年,被评为“湖南十大最具投资价值产业园区”,和“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基地”。
2009年起,区委加快云溪工业园扩园和配套设施建设。到2010年底,除已开发3平方公里外,还有7000多亩已批备用土地,和已签订协议的待征土地。污水处理厂、天然气、危冷固体废旧物堆存场,以及消防站、综合信息服务中心建成投入使用。投资2000万元的管委会综合服务大楼建成投入服务。完成电力双回路及中石化催化剂专供电设施建设,主次干道再次拉通延伸2公里,完成蒸气管线架设,完善供水、通讯、有线电视、宽带网等其他公共设施配套,为引进新型工业产业,建设支柱产业链奠定基础。到2011年6月,共引进企业117家,其中规模企业52家,项目总投资60多亿元。这些产业纵向成链,横向成群,集群发展,形成了工业催化剂新材料、高分子材料加工、生物医药化工、环保溶剂、中间体生产及炼厂气体加工六大支柱产业链,产生良好效益。2010年,完成工业总产值55.5亿元,创利税17亿元;2011年上半年完成产值28亿元。
创建云溪工业园长炼石化专业园 2008年1月,根据
长炼改革分流企业延伸拓展需要,区委决定创办长炼工业园。规划园区位于文桥镇小桥村与和平村交界处,同长炼仅一河港之隔,总面积3平方公里,分两期开发。2009年2月28日,区政府与长炼签订合作共建框架协议。3月,正式启动园区建设。同年8月,成立长炼工业园管委会,下设综合协调部,规划建设部,招商引资部及开发建设公司。
2011年6月,一期工程完成拆迁任务,“三通一平”全部到位,结束项目用地平整工作,其中部分用地交付使用;二期工程启动,基本结束征地手续办理及规划放线、青苗清点工作。签订入园项目协议6个,总投资9.2亿元。其中凯美特公司尾气回收项目投资1.9亿元,已开工建设。另有7个项目正在对接洽谈,概算总投资100亿元以上。
2011年上半年,区委、区政府决定将长炼工业园改为云溪工业园长炼分园,定位为石化专业园区。云溪工业园长炼石化专业园创建,丰富了云溪工业园新型工业化产业化基地内涵,进一步提升了云溪工业园品位,推进了云溪新型工业化基地建设。
三、服务炼化一体化建设
服务长炼、岳化炼化一体化建设。“炼化一体化”是长炼炼化油加工改扩建项目和岳化“五改七建一配套”①化工
①“五改七建一配套”改造项目,其中五改:将现有年产7万吨的环已酮装置改造到年产10万吨,将现有年产15万吨的锂系化合物装置改造到年产20万吨,将现有年产1万吨的SEBS装置改造到年产2万吨,将现有年产7万吨的离子膜烧碱装置改造到年产10万吨,将现有年产14万吨已内酰胺装置改造到年产20万吨。七建:新建年产15万吨苯乙稀装置,新建年产15万吨锂系聚合物柔性装置,新建年产25万吨丁辛醇装置,新建年产15万吨环氧树脂装置,新建年产12万吨双酚A装置,新建年产20万吨已内酰胺装置,新建年产1万吨E-已内脂装置。一配套:配套完善公用设施。
改扩建项目的合称。长炼炼化油加工改扩建项目,主要是将年加工500万吨原油装置改造、扩建到年加工原油1100万
吨,该项目计划2009年动工,同年竣工,投资35亿元。另外,还改造、扩建或新建硫磺回收装置,粗苯加氢装置,顺酐装置,氢化铅装置,醋酸脂装置,甲乙酮装置,异丙醇装置,催化油浆制沥青装置等,这些项目共投资46.95亿元,2009年开工,2012年基本竣工。整个项目建成后,新增年销售收入179.27亿元,年创税新增27.85亿元,相当于“再造一个长炼”。岳化“五改七建一配套”化工改扩建项目预计总投资78亿元,2009年开工,2012年建成投产,年均可新增销售收入200亿元以上,新增税收15亿元。以上炼化一体化项目为中石化和湖南省合作项目,属国家“十二五”计划期间石化行业重点工程。另外,“十二五”期间,长炼地域还有4家公司计划新上或改扩建10个炼化项目①,预计共投资51.1亿,到2011年6月,项目建设均已签约,有的已经开工。这些项目建成,年销售收入可达108.6亿元,年创税14.6亿元左右。炼化一体化和长炼地域另外十个项目实施,将大幅提升作为中南地区较具影响力的石油化工产业
① 即长炼分公司年产10万吨的环氧丙烷项目,长岭炼化公司年产5万吨的碳酸二甲脂项目和5.5万吨的1.4丁二醇项目、年产16万吨的丙烯酸和20万吨的丙稀酸脂项目、10万吨的丁二醇甲醚项目;长岭兴长集团年产2万吨的高纯氧化铅项目、年产4万吨的顺酐项目;湖南中则化工集团的2万吨催四及PO/PBA项目和10万吨的XXAC项目。
集群地—云溪区在中南乃至全国的社会影响。这些项目建设中,许多超高超重的大型设备运输及土地征收等,都需要地方做好协调服务工作。仅岳化“五改七建一配套”工程,就需用地1741亩,除利用部分闲置土地外,还需新征土地1169亩。
2009年,省政府召开会议,作出《关于岳阳地区炼化一体化项目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要求各有关地区尽力做好协调服务工作,保证项目顺利竣工。遵照省委、省政府指示精神,为服务这一重点项目,加速云溪区域新型工业化产业基地建设,区委以“开展大服务,协调大项目,促进大发展”为指导,以“厂方满意”为目标,动员各有关方面整体联动,攻坚克难,创造性地开展协调服务工作。长炼炼化油加工改造扩建主体工程2009年竣工,到2011年6月,其它工程也部分竣工。岳化“五改土建一配套”工程2009年8月开工,到2011年6月,已完成征地交付使用590多亩,协调完成管网改造工程,解决一批遗留问题,保证了工程顺利推进,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充分肯定。
服务炼化一体化公路建设。炼化一体化公路是炼化一体化项目中重要的交通配套工程。项目建成,对于推动云溪地区炼油化工一体化,促进区域经济振兴,改善两厂周边交通状况,和拉动内需有着相当重要的作用。该路起于云溪乡建设村黄金坳,止于文桥镇荆竹村,再接临鸭公路,全长31.934
公里,途经4个乡镇14个村59个组。预算投资总额1.9亿元,建设工期为24个月(自开工之日起)。工程应征土地
888.71亩,拆迁房屋135户, 2010年9月28日正式开工。同年起,区委、区政府成立炼化一体化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注册成立练达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实行政府负责、市场化运作。到2011年6月,已完成投资600多万元,路基工程开通80%。
第三节 加快城乡发展一体化
一、推进新农村建设
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明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
2006年1月,遵照省、市分期分批开展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工程部署,全区确定云溪乡胜利村、云溪镇镇龙村、陆城镇新设村、路口镇新华村、文桥镇和平村、道仁矶镇柳田村、永济乡擂鼓台村等7个村为首批示范村,其中胜利村为市级示范村,并与擂鼓台村同为区级样板村。均安排联点区级干部和联点单位。首批示范村建设从2006年起至2008年,以后每3年轮流安排一批,规划到2020年将全区58个自然村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
22日,区委、区政府出台《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强调新农村建设,重点是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农民,倡导新生活,创建村级管理新机制(又称“四新”),主要方法是发挥示范(样板)村的引导作用,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建新农村。3月24日,全区召开新农村建设动员大会,明确“十一五”期间全区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和目标。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正确把握“两个趋向”①的转换规律,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方向,建立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城乡联动和区域协调发展机制,全面推进农村各项事业,促进传统农民向专业农民和新市民转变,加快农村全面小康和现代化建设。总体目标:到2010年,实现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城乡一体化有较为坚实的经济社会基础,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全区新农村建设正式启动。
2006年9月28日,区委、区政府召开督战会,通报示范(样板)村工作进展情况,强调联点负责人、单位及各乡镇必须限时完成目标任务。到同年底,7市示范(样板)村,有两个村完成新村建设规划编制。共筹集资金236.85万元,完成村组公路硬化50.33公里,新建机埠1座,新辟渠道6000米,新建劳务队1个,新建和完善一批学校、卫生室及电力、闭路电视设施。
2007年,突出推进农业产业化,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
① 胡锦涛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提出:纵观一些工业化国家的发展历程,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但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
设志愿者行动”。在市、区联点单位帮助下,7个示范(样板)村新增养殖户90户,组建施工等各种专业队9个,新办彩砖厂1家、批发超市1家,转移富余劳动力700人,培训农业技术人员1200人。全区以示范(样板)村为引导,筹措资金108.91万元,新建养鸡协会5个,增加各类养殖大户77户,增加水面养殖珍珠1000亩、网箱养鳝200箱,发展钓鱼休闲农庄25家,培训、转移富余劳动力2000多人,完善一大批教育、文化、交通等重要基础设施。一些私营企业者也解囊相助。文桥镇荆竹村私营企业者罗贤桂自筹资金35万元,支援新农村建设。
2008年,首批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工程结束,全市考核排类分A、B、C三类,云溪区胜利村进入A类,有5个村进入B类,仅1个村属C类。
2009年,启动第二批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工程,全区又安排示范村7个:云溪乡胜利村、桃李村,路口镇新建村,文桥镇分水村,陆城镇新港村,道仁矶镇丁山村,永济乡杨树港村。其中丁山村为市、区样板村。同年起,结合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和城市建设“五创提质”①工作,新农村建设主要以开展农村“清洁家园”行动为重点,推进其他建设。区委制定相关实施方案和考评细则,组织印发倡议书,利用各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共建农村“清洁家园”浓厚氛
①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全国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国家绿化模范城市,创建国家交通管理模范城市,创建国家社会治安模范城市,提升城市质量。
围。采取按时段、定任务,组织督查,印发通报,召开汇报会、讲评会,以及派村支书到外地学习,和加大财政投入等措施,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到2011年上半年,通过开展“清洁家园”行动,基本完成新农村人畜安全饮水工程,实现公共交通村村通、硬化公路组组通和数字电视户户通,改善农村生态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同时农业产业化有较大发展。仅2011年1至6月,全区粮食油料生产总产值达到2430万元,与2010年同比增加10.5%;出栏生猪16.1万头,出栏牛、羊各0.11万头,出笼肉鸡282.03万羽,名特优种水产品生产面积扩大到367万亩。龙虾养殖、网箱养鳝和珍珠养殖成为水面养殖新亮点,建成多个钓鱼休闲业基地,涌现一批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掀起城市建设“五创提质”热潮
2010年5月,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云溪区开展城市建设“五创提质”活动。按照市委城镇面貌“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的要求,全区确定到2012年,实现城镇管理水平大幅提高,城镇环境明显改善,城镇设施和功能显著增强,城镇品位和魅力初步显现,群众幸福指数明显提升的奋斗目标。成立由区委书记任政委、区长任组长、区委副书记等多名区级负责人任副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岳阳市云溪区认真开展城乡“五创提质”工作实现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目标实施方案》,以及有关《考核评比实
施方案》,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五创联动,标本兼治,城乡统筹,全民行动的原则,做到统一思路,明确目标,强化责任,突出重点,奖罚兑现,多管齐下,扎实开展“五创提质”工作。
各地各单位党组织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把“五创提质”作为科学发展的基础工程,城市建设的素质工程,和改善民生的民心工程,全力以赴,狠抓落实。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主要负责人带头抓,保证单位三分之一的人在家保运转,三分之一的人抓重点工程和外出跑项目,三分之一的人上街值勤。各地各单位层层召开动员会,利用各种形式大张旗鼓宣传发动。开辟广播电视专题节目,组织举行“告别陋习,争做文明市民”万人签字仪式,开展“激情云溪大家唱”大型文化广场活动,印发《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学习读本》,举行市民文明知识测试,利用《通告》、广告、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区委书记、区长发表致全体市民的公开信,号召大家携起手来,共同建设文明、秀美、舒适、和谐家园,营造“五创提质”、建设文明城市的浓厚氛围。
全区把开展“五创提质”列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对重大创建项目实行区委常委、副区长分工负责制,按照一个项目、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套措施的办法,一包到底,全程负责。区级负责人又将项目建设落实到单位和单位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局面。全区综合开展文明礼仪普及行动,文明交通礼让行动,文明生态共建行动,文明秩序养成行动,文明服务提质行动。实行文明劝导员制度,组织劝导员包路段街道值勤劝导,督导单位、店主落实门前管理责任,劝导市民遵守公共秩序,维护城市整洁卫生。同时加大财政投入,保障重点工程建设。健全定期研究、定期调度、定期考评讲评机制,保证“五创提质”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全区自2010年上半年到2011年6月底,云溪广场、污水处理厂等一大批重大设施建成投入使用,完成云溪镇城区步行街、四通市场等多处重点地段和场所的维修整治,实施云中路沿街立面装修改造和美化亮化工程,启动一批环境保护、城市绿化、交通设施等方面的重点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乡镇集镇基础配套设施。减少了重点部位卫生死角,城镇市容市貌明显改善,脏、乱、差、堵现象逐步消除。农村部分乡村形成垃圾“户投、组集、村收、乡运”清运模式,城乡环境卫生状况有新的改观。持续开展的“道德评议进农家”、文化广场等创建活动,丰富了群众生活,得到中宣部及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的肯定,被中央电视台在2011年4月1日晚第七频道专题播出。涌现永济乡、国税局等一批国家和省级文明单位。全区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安全感不断增强。
开展城市建设“五创提质”活动,是区委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之举,办了一些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实事,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推动了云溪城市化建设。
三、加速中心城镇和卫星集镇建设
2010年8月,省委在省委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建设“四化两型”①社会发展战略,其中强调要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同年秋,岳阳市修编2010年至2020年城市建设规划,其中云溪区到2020年城镇建设总体规划是:加速云溪镇城南新区开发和工业园拓园,推动云溪城区对接岳阳中心城区和临港新区发展,建设好道仁矶边贸镇和永济新镇,加快文桥镇、路口镇与长炼融合,推进陆城古镇旅游开发,形成中心城镇引领示范,卫星集镇梯次跟进的城镇化发展格局。按照省委部署和市修编规划,区委决定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城市建设“五创提质”活动,把加速中心城镇和卫星集镇建设作为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重要举措,认真加以实施。
开发城南新区 2010年秋,区委多次组织四大家负责人研究并现场察看,决定开发云溪镇城南新区,扩大云溪镇城区容量,提升其质量和品位。规划城南新区建于云溪镇主城区东南面,和岳化安居园西南面,西接随岳高速公路连接线,南连炼化路荷花路段。总面4600多亩,按照高水平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招商,高效能服务的发展理念,规划城南新区分六大功能区域:行政办公区,新建文化广播电视局、
① 推进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信息化,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云溪乡政府等机关单位办公综合楼;商业金融区,新建城南新区商业中心,形成一条商业街;教育医疗卫生服务区,新建云峰小学,云溪区综合医院,云溪新汽车站;物流中心区,为云溪镇城区提供大容量、快速货物配送服务;生态新居区;建设花园式高档住宅区、别墅区、安置小区;城市公园区,新建公共广场及休息休闲区,增加城市绿地,提高环境质量。计划分两期实施,一期开发刘坡、杨冲、开泰三条主次干道,以及生态新居区、商业金融区;二期开展其他功能区。
2011年1月,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批准区人民政府建设城南新区的议案。2011年1月21日,城南新区建设各项前期工作启动。同年5月20日,城南新区建设指挥部召开征地拆迁动员大会,启动一期工程建设。一期工程主体工程三路拉通预计投资1.3亿元,用地600多亩,需拆迁房屋95栋。到6月底,基本办完征地手续,启动部分路段土石方外运等工程。
与此同时,加强云溪镇原有主城区建设。2011年6月,启动107国道与云港路互通工程;完成八一路规划设计、项目报批资料准备,征地拆迁前期调查工作;完成胜利西路建材专业市场红线划分,确定该路延伸段与107国道平交方案;启动小街小巷提质改造和路灯配套改造;开始天然气入户调查工作;完成云溪长途客运站建设征地手续办理;公安指挥中心竣工投入使用;电力调度大楼和军地联合指挥综合大楼建设完工;土地储备中心、法院审判庭、会计培训中心,以及人力资源市场和文化广电艺术中心等建设项目开始实施。
乡镇中心城镇和卫星集镇建设 在云溪城关镇发展引领下,各乡镇按照区委、区政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政策引导,逐步到位,分批实施,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及突出拉通“断头路”,美化主干道,推进小街小巷和城乡、厂地结合部改造,配套供水、供电、供气、环卫等公共设施,增强综合服务功能的总体要求,大力推进本地区中心城镇和卫星集镇建设。2010年至2011年上半年,永济乡启动象骨港、三角坪十字街道拓宽等工程,配合临港新区实施还建小区美化、亮化工程,使小区成为新的卫星集镇。云溪乡完成胜利村村部、郭家组、棉花组等卫星集镇改造升级,启动滨湖、新铺、荷花村和107国道拓宽移民还建小区建设,开始对一些村的村部进行改造。路口镇完成三角坪街道延伸、路面硬化,完成部分下水道改造清淤工作,亮化了长炼路,启动金桔路、107国道连接线部分路段路灯改造。文桥镇完成文桥街道延伸和路面硬化,改造部分下水道,新装一批路灯,新建一批垃圾池,完成一批街道绿化工程。陆城镇、道仁矶镇均按规划要求,完成中心城镇和一批卫星集镇的扩展、改造工程。其中陆城镇还完成马鞍山蓄水池建设,其街区及周边村组居民开始饮用自来水。
第四节 统筹其他建设,坚持和谐发展
一、整合教育资源
整合城乡教育资源是区委继云溪第一中学搬迁后,实施科教兴区的又一重大举措。规划从2006到2011年,用5年时间调整城乡学校布局,改善学校基础设施,创造高标准的办学条件。整个工作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整合云溪城关镇教育资源,第二部分,改善全区中小学办学条件。
2006年,云溪镇有两所小学和两所初级中学,但没有一所学校达到市级示范学校标准。同年4月29日,根据区委年初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区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决定撤销育红中学,以云溪中学校舍为基础建立一所市级示范性初级中学,仍称“云溪中学”;撤销云溪乡机关小学,以育红中学为基础,建立一所市级示范性小学,改名 “云溪小学”。另外,以云溪镇中心小学校为基础,新建一个区中心幼儿园(后称“云溪快乐起跑线”)。
同年6月8日,云溪小学“明德教学楼”破土动工。2007年9月1日,云溪乡机关小学合并到云溪小学,育红中学初中一、二年级合并到云溪中学,云溪镇城区教育资源整合初步实现。
2008年1月25日,按照国家有关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区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学校危房改造问题。会议认为,优势优先,加快发展,必须确保教育优先发展,必须把改造学校危房摆在突出位置,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决定成立由区长负总责的城乡教育资源整合工作指挥部,将面上危房改造一并纳入教育资源整合。调整部分常委的联系点,要求办点常委下到乡镇督促制订、落实学校危房改造规划。各乡镇成立相应指挥部,由党委书记任指挥长,乡镇长任副指挥长,
2008年7月14日,区委常委扩大会议再次强调,整合城乡教育资源和改造学校危房,要一抓到底,毫不动摇。要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不搞花架子,严格执行工程建设质量终身责任制。要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加强工程建设廉政监督。要厉行节约,紧缩行政开支,集中财力办教育。
到2010年10月中旬,历时4年,累计投资4000万元,先后完成云溪中学第一、二教学楼,综合楼,学生宿舍楼、食堂,艺体馆,运动场,及云溪小学教学楼,风雨活动室,运动场等30多项主体工程及配套工程,全部完成云溪镇城区教育资源整合,初步实现创市级示范学校目标。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到2011年6月,全区共投5255万元,先后完成或基本完成八一小学、陆城中学等20多所学校新建改造工程,实施项目50多个,新建维修校舍及配套建筑5万多平方米。同时根据国家校安工程规划,区委决定再用4年时间,再投入1亿元,把全区学校建成标准化的合格学校。
二、建设大交通
2005年以前,云溪境内铁路路段加上长炼、岳化支线,共36.78公里;过境省道、国道路段两条共30.753公里。同年起,区委、区政府在组织支援国家重点工程建设的同时,积极发展区域交通事业。
服务武广铁路建设。国家“十一五”重点工程武汉至广州客运专线,过境长19.2公里,加上输变电路,涉及3个乡镇25个村,规划征地600亩,拆迁104户,2005年7月动工。同年4月,区委成立工程协调设指挥部,逐级宣传发动,规定时间做好征地拆迁工作。7月,工程正式启动,又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快工程进展:(1)给予规定时间内拆迁的居民户资金奖励;(2)帮助地基有困难的拆迁户平整地基;(3)给予拆迁户“三通一平”补助款;(4)给拆迁户架设照明专线;(5)对村组道路损毁进行补偿;(6)对个别“钉子户”由区、乡、村干部包干负责,限期做通工作。到2008年底,完成红线内征地拆迁任务。2009年12月26日,武广高速客运专线全线竣工通车。
新建云港路和107国道与云港路互通工程。2005年底为打通云溪工业园和长炼、岳化进出临港新区货物通道,达到“拓城(云溪镇城区)、扩园(云溪工业园)、通港、连市”的目的,区委组织四大家负责人集体选址,并多次向省有关部门争取,启动通港路(后改称云港路)建设,将项目纳入即将启动的省重点工程铁桃路预算笼子,延伸其与云溪镇城区连接线。规划东起云溪镇云中西路与107国道立交处,西到永济乡杨树港与市进港路相接,再直达即将开工的临港产业新区,全长6.42公里,设计路宽33.5米,总投资1.1亿元。分两期实施,一期完成2.1公里路基施工。2008年底,一期工程基本完成。2009年10月启动二期工程。到2010年11月,二期工程竣工,全线通车。
2010年5月28日,云溪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作出决定,批准区政府关于建设107国道与云港路互通工程的议案。该工程包括107国道云溪镇城区段拓宽和互通式立交改造两项工程。107国道拓宽工程主要是把南抵云溪河大桥,北至道云路桥的107国道云溪镇城区路段拓宽至40米,按双向六车道设计。整个工程概算总投资6000万元,建设周期一年。2011年初动工,2月,完成征地拆迁工作。6月底,已完成立交工程部分桩柱浇注,以及50%的路基工程。
云港路及107国道与云港路互通工程建设,使云溪镇城区交通干线形成“三纵四横”①格局,既改善云溪镇城区和长炼、岳化及云溪工业园进出临港新区的交通条件,提升了云溪镇城区整体形象,又推动了市、区一体化进程。
加速过境省、市公路建设。2007年8月,启动铁桃公路建设。该路西起临湘市黄盖湖铁山咀,东至该市桃林镇,全长95.095公里,总投资4.05亿元,属省“十一五”计划重
① 三纵,指云溪镇城区内的云中路、新埠路、胜利路三条东西向主干道;四横,指云溪路、文苑路、洗马路、107国道拓宽路段四条南北向干道。
点工程。其中境内路段42.598公里,由省道201经陆城镇、道仁矶镇、永济乡,以及省道301经云溪乡、云溪镇、永济乡两段组成。计划整个工程2010年3月建成通车。与铁桃路同时开工的还有省属临(临湘市城关镇)鸭(临湘市鸭栏)公路,市属连接岳阳城区和临港新区的进港公路,两路境内路段分别为5.9公里和1.7公里。以上三条公路在境内共征
地1461亩,拆迁房屋175栋393万平方米,以及其他建筑
设施。
8月28日,铁桃公路开工后,区工程指挥部及相关乡镇遵照区委要求,包乡镇、分片划块深入调查走访,排查各类矛盾纠纷。将任务分解到乡镇、村组,落实到人头,加快解决实际问题。到2008年底,完成拆迁任务,拉通路基。同时,实现进港路部分地段半幅通车,保证了临鸭公路顺利开工。到2010年3月,以上省、市公路均建成通车。这3条公路特别是铁桃公路建成,连通了云溪与湖北通城、江西修水的交通线,沟通了与京珠高速公路的交通,对接了通乡通村公路,对于完善云溪区域交通网格,加快货物流动,推动云溪文化旅游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服务随岳高速公路建设与开通随岳高速公路连接线。随岳高速公路是国家中西部地区与东南沿海发达地区交通往来的便捷通道,其云溪区道仁矶大鼓山至岳阳昆山湖南段,为省“五纵十横”公路网中北端共线段,境内主线14.68公里,经道仁矶、云溪乡、云溪镇3个乡镇10个村46个组,加上该路横跨长江的荆岳大桥,共征地2112亩,拆迁150户。2008年4月20日,区委成立相关协调指挥机构,发动各有关乡镇大力协助施工建设。同时,抓住这一难得机遇,反复同业主协商,争取再从云溪镇洗马南路增开一条连接线,接通随岳公路及其设在境内的服务区,打通云溪镇城区南大门,搞活城乡经济,解决部分就业问题。同年底,项目获得批准,增加境内路段4.37公里,途经之处新增1个居委会和3个村,增加投资7000万元。2011年6月底,随岳高速公路云溪段,以及该路云溪镇城区连接线均进入工程扫尾阶段(荆岳大桥已于2010年9月底竣工通车)。
至此,境内新增过境铁路1条,路段总长增加到50.98公里,新增过境省道及高速公路4条,路段总长增加69.25公里,加上2006年至2010年“十一五”期间区内完成的330公里乡村公路,每平方公里①有铁路0.13公里,公路1.1公里,这些铁路公路与过境长江水道组成水陆相连的湘北地区区域交通枢纽,成为云溪新型工业化新城区建设的重要支撑。
三、统筹电力设施建设
云溪区作为岳阳一个正在快速兴起的新型工业化城区,对电力的需求迅速增加。为做到和谐发展,区委、区政府争取省、市电力部门支持,统筹加快区内电力设施建设。
① 云溪区经多次区划调整,到2011年上半年,总面积396.2平方公里。
2007年6月,电力部门完成长炼、岳化转供电解除改造工程。总投资3100万元,新建10KV线路56.22公里,装变压器77台,总容量1.031万KVA,新增用户6986户。
2008年,开展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完成路口镇、永济乡部分村组电气化改造工程,新建供电区台9个,总容量1240KVA。
2009年8月,完成220KV依江变电站(位于道仁矶镇大
田村洪家垅组范围内)建设,保证云溪工业园区和境内国营大厂,以及武广高速铁路云溪段有充足的电力能源。同时新建4条220KV线路,和11条110KV线路走廊。投资2224.63
万元,完成云溪镇城区部分线路及低压台区改造,完成云溪
乡、文桥镇、陆城镇部分村农网改造升级。
2009年9月至2011年6月,110KV路口变电站、松阳湖变电站、永济变电站先后建成投产,完成云溪工业园长炼分园变电站立项批准建设工作。基本完成依江变电站至长炼、路口、云溪,以及云溪工业园和临港产业新区线路走廊建设。同时,完成部分农网改造后的线路升级整治,使全区全面完成城网、农网改造后,又实施一大批城网、农网改造升级工程。
四、加强环保设施建设
无公害垃圾处理场建设 2003年,云溪区开始申报生活垃圾无公害化处理场建设项目。此前,区内城市及长炼、岳化生活垃圾分别由各地就近露天堆放,未进行无公害化处理,既影响人们健康又污染环境。经过多年努力,2009年3月,该项目被列入《湖南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方案》,并作为岳阳市年度重点建设工程。选址在道仁矶镇大田村樟树组罗家坳,计划投资1.27亿元,库容量200万立方米,使用年限共30年,日处理垃圾能力100吨, 2011年12月建成投入使用。处理垃圾工艺分为卫生填埋和综合处理两种,其中一期工程为卫生填埋工程,使用年限8年;二期为综合处理工程,使用年限22年。2011年3月,工程正式动工。到同年6月底,有关报批手续全部办理,完成库区清表、清基工作,施工便道、锚固平台及副坝工程进入施工阶段。
污水处理厂建设 2008年7月14日,区委常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全省“十一五”计划有关县级以上城市建设污水处理厂的精神,决定在云溪乡东风村与新铺村交界处兴建云溪污水处理厂,实行岳化与云溪工业园工业污水和云溪镇城区生活污水合并处理。项目总投资约1.85亿元,采取招商引资和争取国家立项、市场运作的方式实施。9月11日,该项目被列入湖南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不久,通过招商引来广州华浩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投资7849万元兴建,其余资金由区财政筹措。规划日均处理污水4万吨,分两期实施。一期工程建成后,日均处理污水2万吨,其中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各1万吨。同年10月前,完成报批立项前期准备工作。10月,启动土建工程,至12月工程基本结束。二期工程铺设管网,总长46公里。2009年3月1日开工。2010年7月23日,主要管网工程基本完工,厂区提水房等主体工程结束,通过调试,正式投入使用。
云溪污水处理厂兴建,使云溪镇城区厂、地工业污水和城区生活污水得到处理,有效控制城区水源和大气污染,使生态环境得到较好保护。
同时,加强环保执法,消除污染源,严肃查处违法排污事件。2006年至2011年6月,限期拆除污染严重企业15家,关停落后小化工企业11家。2007年4月13日凌晨,一名个体槽车业主在岳化厂区违规排放工业废液,造成云溪镇城区一带空气被严重污染。区委、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认真调查,严肃处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五、加强精神文明设施建设
随着物质文明不断增长,人民群众对精神文明的需求有新的提高,区委、区政府决定抓紧精神文明设施建设。
多功能文体活动中心建设 2003年10月,区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在云溪一中校区修建一座多功能文体活动中心。建筑设计为三层,总面积2000平方米,第一层为艺体室,第二层为休息室和音乐、体育、艺术学习室,第三层为木质地板蓝球场。整个项目分两期进行,第一期主体工程2006年底以前完成,第二期用8到10个月的时间全面装修,总投资1200万元。2006年5月4日正式动工,2007年8月,整个工程如期竣工,结束云溪城区无大型室内文体活动场所的历史。
云溪广场及配套建设 2006年初,区委把建设云溪广场作为该年区委、区政府十大重点工程之一。3月2日,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项目规划及实施工作,决定将区政府机关桔园、竹山以及附近的马鞍山、原区液化汽站一并纳入建设范围,总面积6.1万平方米。设计广场中心区面积为2.3万平方米,以区政第二办公楼(2005年10月开工,2007年2月建成)为轴线,南北长约200米,东西宽约80米。整个工程分三步实施:第一步完成广场中心区建设,第二步完善东区配套设施,第三步完成西区马鞍山森林公园建设。第一步工程2006年开工,2009年5月,完成广场中心区地面铺贴、景观绿化等主体工程,总投资560万元。
2011年6月,基本完成云溪广场配套建设。该工程配合中心广场、分六个区域功能进行设计:一区为生态停车场;二区为健身活动场所,新建硅PU羽毛球场两个、蓝球场一个;三区为绿化区;四区为交通区;五区为苗圃园地;六区为公园游览区。整个工程投入600万元。
老干文体活动中心建设 2006年,为解决退离休人员无适宜的文化体育活动和休闲场所问题,区委、区政府决定在区政第一办公楼东侧修建1栋老年人活动中心。该工程2006年秋动工,2007年秋建成,投入近200万元,建筑面积近2000平方米,分四个楼层,内设健身房、棋牌娱乐室、报刊阅览室、舞厅、兵乓球室等,办有老年大学,成立“云溪诗联协会”、“夕阳红老年腰鼓队”、门球队等多个老年文体活动组织。
2010年,完善老年人文体活动中心配套设施,在其东侧新建两个室内门球场。同年初动工,10月建成。投入50万元,建筑面积约800平方米,结束全区无室内门球场历史。
第五节 坚持科学引领,争创学习型党组织
一、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2009年3月到2010年2月底,区委遵照中央和省、市委部署,在全区分两个批次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一批参学单位是区直单位及所属党组织,从2009年3月开始;第二批是乡镇党委及农村党支部,从2009年9月开始,两个批次到2010年2月底基本结束活动。云溪区是黄兰香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联系点。全区按照区委要求,本着“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富民强区新跨越”的总要求,分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进行。
学习调研阶段,各参学单位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和《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全区印发《科学发展观学习实用手册》,编印《科学发展观新歌谣》、“三字经”、顺口溜。组织党员干部观看新编大型历史故事剧《今上岳阳楼》,学习滕子京、范仲淹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情怀。组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开展“红色旅游”,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开展“一人一题”大调研。组织进行“五访五问”,访老干部、老党员,问发展良策;访小康户、产业户,问致富经验;访上访户、意见户,问事情原委;访困难户、低保户,问衣食冷暖;访失地少地群众、流动党员家属,问就业现状。开展“三带三上”活动,带着问题下去调研,形成科学发展思路上来;带着问题下去探讨,找到破解难题的办法上来;带着真情下去访问,集中民意民智上来。组织“金点子”问计征文比赛,把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有效结合起来。
分析检查中,各单位坚持做到:1、征求意见的形式多样化。通过设意见箱,发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开通热线电话、上门走访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批评建议。仅第二个批次中,就收集意见890多条。2、征求意见范围具有广泛性。把征求意见对象向下级单位延伸,向服务对象延伸,向党外群众延伸。3、征求意见内容具有准确性。重点征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意见,了解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及领导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尤其注重收集改革与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带头写分析检查报告,并将检查报告在一定范围内公开,邀请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对分析检查报告进行评议,看问题找得准不准。
整改落实阶段,各单位针对检查分析出来的问题,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将整改措施、要达到的目标具体化。逐一明确整改单位责任人,实行限时办结制,协作联动制,整改销号制,责任追究制,健全规章制度。
通过开展扎实有效的学习实践活动,广大党员干部受到深刻教育,解决了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的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执行市委“有错无为问责”和“不换状态就换人”的规定,对61名工作“不在状态”中的干部,进行了问责处理。对少数软涣散的农村党支部进行集中整改,理顺了一些党组织的隶属关系,使基层党组织建设得到加强。采取党政部门联“软村”,政法部门联“乱村”,经济部门联“穷村”的形式,治理了一批相对后进村。
二、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2009年9月,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伟大工程。2010年3月,省委作出《关于推进全省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随后,市委作出相应部署。同年5月,区委召开专门会议,对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进行具体安排。
活动中,区委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作为建设学习型政党的基础工程来抓,作为加速云溪新型工业化新城区建设、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的保障工程来抓。注意通过加强学习,提升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理性思辨能力,科学决策能力,创新创造能力,持续竞争能力。为了保证达到预期效果,重点采取五条措施:1、抓“龙头”带动。区委中心学习组每年围绕改革发展主题,集中学习6次共12天。如2011年1月至6月,围绕新时期群众工作等专题集中学习4次8天。学习中,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带头讲党课,撰写理论文章,其中所撰写的《做好群众工作,助力和谐崛起》,以及《建设“四区一极”,打造幸福云溪》等文章先后在省、市刊物发表,被红网、市理论学习网推介。科局、乡镇都有中心学习组。区委明确各科局、乡镇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全年带头领学和讲课不少于2次。2、抓制度保障。建立党员干部培训和专题调研及学习讲评考察等规章制度,按制度定期考评,将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考评结果与单位评先结合起来。各级财政还安排专项经费,保证有序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3、抓载体推动。规定每个党员干部做到“四个一”,即读好一本书,讲好一堂课,写好一篇研究文章,解决好一个突出问题。区党校开设干部成长读书班。电视台开设“市民大课堂”,以及“云溪市民文明大课堂”等专题节目。还开展征文活动,组织参加全省“党在我心中”知识竞赛,组织党员到革命纪念地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等等。这些学习形式和载体有些得到上级肯定,如“云溪市民文明大课堂”被市委作为学习品牌向省委推荐。4、抓基层宣讲。全区建立理论人才库,成立理论宣讲团、五老(即老干部、老党员、老专家、老教师、老典型)报告团,组织巡回宣讲马克思主义建党理论,以及中央领导有关科学发展观的论述等。还向基层推荐、印发《建设学习型党组织读本》、《理论知识热点》等书籍、简报,开展“点题式”讲座、“订单式”送理论活动,帮助基层党组织抓好学习。5、抓成果转化。区委定期下达学习调研课题,由四大家班子成员领题带头调研,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难点热点问题,促进全区各项事业快速发展。如2011年初,下达40个专项课题,通过学习研究,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使理论在实践中结出丰硕的果实。仅解决就业问题,全区2011年上半年新增就业人数690多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提高了各级党组织科学决策、科学解决改革发展难题的能力。
党员创先争优活动 2010年4月开始,遵照中央部署和省、市委安排,区委在全区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激发党组织和党员的生机活力。区委下发《云溪区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促进党群共建创先争优的指导意见》,明确争优创优活动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为总体目标,要求各级党组织和每名党员重点围绕职能职责、岗位工作,办好一件看得见、摸得着、群众关注的实事。活动主要分为宣传发动,明确目标;践行承诺,民主评议;整改提高,创新创优等几个步骤。重点开展争当“五种标兵”和“六项活动”。五种标兵:在农村党组织中开展争当“致富标兵”活动,在社区党组织中开展争当“和谐标兵”活动,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开展争当“创业标兵”活动,在机关和窗口服务单位党组织中开展争当“服务标兵”活动,在文化、卫生、体育等单位和中小学党组织中开展争当“敬业标兵”活动。六项活动:党性教育活动,亮牌示范活动,岗位奉献活动,服务群众活动,民情日记活动,党建创新活动。
各基层党组织根据这一总体目标、步骤和内容,紧密结合实际,将活动进一步细化,设计出具有自身特色的活动。全区采取分类指导、示范创建的方法,由区级负责人办联系点,坚持现场推进,工作讲评,下基层督查,保证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际效果。一是将创先争优活动与推动经济发展紧密结合。2011年1至6月,全区完成国民生产总值45.93亿元,与2010年同比增长16%;城镇固定资产投资37.38亿元,同比增长38%;完成工业生产总值27亿元,同比增长49%;完成财政总收入3.99亿元,占全年任务的57.64%,同比增长26.33%。二是将创先争优活动与“五创提质”紧密结合。先后开展党员示范街建设,“红旗清扫大行动”,以及党员示范劝导员评比活动,促进群众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市民素质有了新的提高。三是将创先争优活动与区、乡、村党组织换届紧密结合。到2011年6月,区、乡、村三级换届工作顺利结束。四是将创先争优活动与加强新时期群众工作紧密结合。活动中,党员干部深入村组农户、田间地头走访群众1.2万多人次,排查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接待群众来电来访3600多人次。然后分轻重缓急,依次落实到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认真解决,为群众排忧解难。全区筹措资金300多万元,为群众办实事难事2100多件。五是将创先争优活动与庆祝建党90周年活动紧密结合。借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契机,2011年“七一”前,区委常委和全区各级党组织普遍开展走访慰问党员活动,慰问党员干部600多人,发放慰问金15万多元,为308名党龄在50年以上的老党员佩戴建党90周年纪念章。全区举办“展风采、颂党恩、促和谐”红歌大赛,讴歌党的丰功伟绩,凝聚群众思想力量,宣传党的光辉历史和不朽功绩。召开庆祝大会,表彰30个先进基层党组织,50名优秀共产党员和20名先进群众工作者,遴选32个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特别感人事迹,汇编成《云溪风采》,印发5800余册给全区党员。六是将创先争优活动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2011年上半年,全区举办一期非公有制企业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指导工商管理部门成立个体劳动私营企业者协会党总支部。全区发展新党员134名,使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到2011年6月,全区共有党的基层组织331个,党员5980名,党的基层组织比1985年建区初期增加146个,党员增加3284名,比2002年党的基层组织增加44个,党员增加716名。云溪区域的党组织,在云溪区域内的伟大革命和建设事业中不断成长壮大。
三、中共岳阳市云溪区第四次代表大会
2011年6月16日至18日,中共岳阳市云溪区第四次代表大会在云溪宾馆召开。参加会议的正式代表245人,请假2人,实到243人。
党内、外列席会议的代表共97人(其中非党人士12人)。中共岳阳市委常委、统战部长李劲夫出席大会开幕式并作重要讲话。长炼党委书记、董事长候勇,岳化党委副书记宾湘华,华能岳阳电厂党委书记唐烂芳,泰格林纸集团副总经理邹小弟,临港产业新区党工委副书记、常务副主任李运帷作为特邀佳宾出席大会开幕式,并代表各自单位致贺词。曾在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大家担任过实职的副处级以上离退休老同志自始至终列席了会议。
大会主要议程三项:一是听取和审议第三届区委的工作报告,二是听取和审议区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三是选举产生中共岳阳市云溪区第四届委员会,和出席中共岳阳市第六次代表大会的代表。
区委书记陈志莲代表三届区委向大会作了题为《建设四区一极、推进科学发展,为实现富民强区而努力奋斗》的工作报告;余炯代表区纪委作了《围绕四区一极、强化预防惩治,为富民强区提供铁的纪律保障》的工作报告。代表们在审议中,回顾总结了第三届区委所做主要工作。认为区第三次党代会以来的5年,是云溪发展史上综合实力提升最快、城乡面貌变化最大、社会建设成效最好、人民群众得实惠最多的时期之一。5年来,云溪区委在中央及省、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团结带领全区人民,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践行民本岳阳的执政和发展理念,大力实施“工业立区、物流兴区、城乡统筹、和谐发展”战略,胜利完成了区三次党代会所确定的奋斗目标。到2010年,全区国民生产总值达到67亿元,是2005年的3倍;人均GDP达到5万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146亿元,5年番了4番;财政总收入达到6.1亿元,是2005年的3.4倍,总量跃居全市12个县市区的第四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73万元,农民人均收入达6903元,比2005年实现翻番,提前一年完成“十一五”主要目标任务。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代表们对报告中指出的问题和不足之处进行了深入分析,认为经济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群众持续增收难度加大,公共服务尚不能满足群众需求等问题,只能通过不断改革、创新,在发展中逐步加以解决。民主法制、精神文明和党的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党员干部队伍中的消极腐改现象,要引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大会提出下一届区委工作的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践行民本岳阳的执政和发展理念,以优势优先、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创新创业、转型升级为主线,以民生改善、和谐社会为根本,以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为保证,全面实施“工业立区,物流兴区、城乡统筹、和谐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四区一极”(即新型工业示范区、现代物流先行区、城乡统筹试验区、环境保护模范区,和岳阳经济新增长极),为实现富民强区而努力奋斗。具体目标:到2015年,国民生产总值突破150亿元,人均达到10万,财政总收入15亿元,进入全省经济强区行列。其中三项产业结构调整为5:65:30,万元GDP能耗降低15%,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森林覆盖率达到38%以上,城镇化水平达到60%左右,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分别达到3.4万元和1.4万元。大会以《决议》的形式一致通过上述两个报告。
大会强调,要切实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切实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更加注意科学理论引领,注意执政能力提升,注意夯实基础,注意保持与群众的血肉联系。
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中共岳阳市云溪区第四届委员会,选出区委委员35名,区委候补委员2名。选出参加中共岳阳市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10名。
6月18日下午,中共岳阳市云溪区第四届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出区委常委9名:陈志莲、田文静、陶伟军、杜宇、余炯、张善保、陈卫成、黄建文、蒋雄波。区委书记:陈志莲,区委副书记:田文静、陶伟军。同时选举产生中共岳阳市云溪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选出委员15名,余炯任书记,丁新华、杨宏任副书记。
大会号召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一定要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始终走在时代的最前列,团结和带领全区人民为实现大会确定的任务,为实现 “十二五”计划,和提前实现小康云溪发展目标而努力奋斗。
附录:
中共岳阳市北区、云溪区历届区委常委名录
(1984.5~2011.6)
建区初期中共岳阳市北区委员会(未设常委)
(1984.5~1985.4)
书 记:高东升
副书记:黎洪涛(~1985.3)龙文杰
委 员:高东升 黎洪涛 龙文杰 何济民 杨汉希
胡成元 周忽报 李平澜(1984.9.任)
张宝堂(1984.9.任)
中共岳阳市北区第一届委员会
(1985.4~1988.6)
书 记:高东升(1986.7.改任区委顾问) 程胜恩(1986.7~1988.6)
邓协清(1988.6.任)
副书记:龙文杰(~1986.9) 朱佳舜 杨汉希(1986.7.任)
易癸已(1988.6.任)
常 委:高东升 程胜恩 邓协清 龙文杰 朱佳舜 杨汉希
易癸已 胡成元 陈铁山 张宝堂 刘孝纯
邓建勋(1985.12.止) 聂庆保(1986.1.任)
佘梅初(1986.7.任)
中共岳阳市北区第二届委员会
(1988.6~1992.11)
书 记:邓协清
副书记:朱佳舜(~1990.3) 易葵已(~1992.9)
易丽珍(女)(1989.1~1990.2) 文建国(1989.12.任)
陈奇达(1990.12.任) 刘衍华(1992.9.任)
常 委:邓协清 朱佳舜 易葵已 易丽珍(女) 文建国
陈奇达 刘衍华 佘梅初(1988.9.止) 陈铁山
湛建军 段 华 聂庆保 孙山青(1988.9.任)
刘传汉
中共岳阳市北区第三届委员会
(1992.11~1997.10)
书 记:邓协清(~1993.2) 程谦逊 (1993.2~1995.2)
司马德坤(1995.2.任)
副书记:文建国(~1994.3) 陈奇达(~1993.7)
刘衍华 司马德坤(~1995.2)
聂庆保 (1994.3~1996.4) 王石生(1995.3.任)
蔡绍忠 (1995.11.任)
常 委:邓协清 程谦逊 司马德坤 文建国 陈奇达
刘衍华 聂庆保 王石生 蔡绍忠 刘孝纯(女)
孙山青 沈六生 刘祖赐 刘传汉 胡金炎(1996.6.任)
袁关保(1994.8.止) 米允礼(1994.6~1996.4)
中共岳阳市云溪区第一届委员会
(1997.10~2002.11)
书 记:司马德坤(~1999.7) 刘衍华 (1999.7.任)
副书记:刘衍华(~1999.7) 王石生(~1998.12)
蔡绍忠(~1999.6) 康代四(女)(1999.7~2001.2)
肖自力(1999.7.任) 段方金(2001.2.任)
秧 励(2001.2.任) 沈六生(2001.2.任)
刘传汉(2001.2.任) 骆岳梨(2001.2.任)
常 委:司马德坤 刘衍华 王石生 蔡绍忠 康代四(女)
肖自力 段方金 秧 励 沈六生 刘传汉 骆岳梨
孙山青(1999.5.止) 刘祖赐(2001.2.止)
胡金炎(1999.4.止) 方归农 文春芳(1999.7.任)
李从明(2000.2.任) 宋杰林 (1999.6~2001.3)
余和平(2001.2.任) 肖云生(女)(2001.2.任)
聂金华(2001.2.任) 涂亚明(2001.6.任)
中共岳阳市云溪区第二届委员会
(2002.11~2006.6)
书 记:刘衍华(~2004.12) 宋爱华(女)(2004.12.任)
副书记:段方金(~2005.1) 肖自力 秧 励 沈六生
骆岳梨
常 委:刘衍华 宋爱华(女) 段方金 肖自力 秧 励
沈六生 骆岳梨 方归农 文春芳 余和平 肖云生(女)聂金华 涂亚明(2003.4.止)
邓春初(2002.11~2006.6) 陈 辉
李军辉(2003.6~2004.5) 徐光华(2004.6~2005.3)
曾建国(2005.3.任) 黄建文(2002.11.任)
中共岳阳市云溪区第三届委员会
(2006.6~2011.6)
书 记:宋爱华(女)(~2006.11) 肖自力(2006.11~2010.8)
陈志莲(女)(2010.11.任)
副书记:肖自力(~2006.11) 骆岳梨(~2007.10)
陈志连(女)(2007.1~2010.11)
文春芳(2007.10~2008.5) 杨 昆(2008.2~2010.12)
田文静(2010.12.任)
常 委:宋爱华(女) 肖自力 陈志莲(女) 骆岳梨 文春芳 杨 昆 田文静 方归农(2007.10.止)肖云生(女)
聂金华 李运帷(2010.7.止) 陈 辉(2011.5.止)
曾建国(2008.2.止) 苏正明(2008.4~2011.3)
黄建文 许 雄 陶伟军 张善保(2007.12.任)
蒋雄波(2007.12.任) 余 炯 (2010.7.任)
朱爱国(2010.10.挂职)
中共岳阳市云溪区第四委员会
(2011.6~ )
书 记:陈志莲(女)
副书记:田文静 陶伟军
常 委:陈志莲(女) 田文静 陶伟军 黄建文 张善保
蒋雄波 余 炯 杜 宇 陈卫成 朱爱军(挂职)
岳阳市北区、云溪区历届人大、政府、政协党组书记、副书记
及人民武装部党委书记(政委)名录
(1984.5~2011.6)
历届人大党组书记、副书记
书 记:何济民(1984.5~1990.2) 陈铁山(1990.2~2002.12)
李从明(2002.12任)
副书记:施振雄(1984.5~1992.12)周忽报(1992.12~1997.12)
李志书(1997.12~2002.12)陈良忠 (2002.12~2007.12)
李岳霞 (2007.12任) 聂金华(第一副书记)(2011.6.任)
历届政府党组书记、副书记
书 记:龙文杰 (1984.5~1986.9) 朱佳舜 (1986.9~1989.12)
文建国(1989.12~1994.3)
司马德坤(1994.3~1995.3)
刘衍华(1995.3~1997.7)
康代四(女)(1999.7~2001.2)
段方金(2001.2~2005.1) 肖自力(2005.1~2007.1)
陈志莲(女)(2007.1~2010.11)
田文静(2010.11.任)
副书记:李棠九(1984.5~1987.2) 隋湘岳(1987.2~1990.2)
湛建军(1990.2~1992.12) 袁关保(1992.11~1994.8)
孙山青(1994.8~1999.5) 李从明(1994.12~2002.11)
邓春初(2002.11~2006.6) 李运帷(2006.7~2010.2)
聂金华(2010.3~2011.6)
历届政协党组书记、副书记
书 记:黎洪涛(1999.3~1997.12) 王石生(1997.12~1999.1)
刘祖赐(1999.12~2007.12) 余和平(2007.12任)
副书记:彭汉涛(1987.2~1990.2) 孙炎林(1990.2~1992.12)
郭石麟(1992.12~2002.12)
李检保(2002.12~2007.12)
余和平(第一副书记)(2006.6~2007.12)
廖小谷(2007.12.任)
人民武装部历任党委书记(政委):
高东升(首任第一书记)(1984.8~1986.8)
邓建勋(1984.8~1985.12) 聂庆保(1986.1~1994.3)
胡金炎(1994.3~1999.4) 涂亚明(1999.4~2003.4)
李军辉(2003.4~2004.5) 李 强(2004.5~2007.2)
苏正明(2007.3~2008.2) 邱爱国(2008.2~2009.2)
陈卫成(2009.2.任)
参考书目
1.中共岳阳市地方史编纂委员会编著:《中共岳阳市地方史》第一卷,中共党史出版社2005年出版。
2.临湘市志编纂委员会编著:《临湘市志》,湖南出版社1996年出版。
3.湖南岳阳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纂:《岳阳百年大事记》(1840~1949),国际展望出版社1992年出版。
4.岳阳市志编纂委员会编:《岳阳市志》1,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出版。
5.中共岳阳市委党史办公室编:《中共岳阳市历史大事记》(1919.5~1999.5),中共党史出版社2000年出版。
6.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南省岳阳市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岳阳市文史资料》第八辑,湖南新出准字(1990)第133号。
7.中国共产党湖南图志编纂委员会:《中国共产党八十年湖南图志》,湖南人民出版社1995年10月出版。
8.岳阳市北区政协文史组编:《云溪文史》第一辑,内部资料,1989年编。
9.岳阳市北区政协文史组编:《北区文史资料》第一辑,湘岳市文准字(1992)第17号。
10.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南省岳阳市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岳阳市文史资料》第七辑,湖南内部刊物登记证(1989)第171号。
11.岳阳市云溪区教育志编纂委员会:《云溪区教育志》,湘岳新出准字(2010)第038号。
12.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南省岳阳市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岳阳文史》第九辑,湘岳市文准字(1995)第19号。
13.中共岳阳市云溪区委员会办公室、中共岳阳市云溪区党史联络组编:《中共岳阳市云溪区历史大事记》(1919~2001),湘岳新出准字(2002)第028号。
14.中共岳阳市地方史编纂委员会编著:《中共岳阳市地方史》第二卷,中共党史出版社2009年出版。
15.中共湖南省岳阳市北区组织史编辑组编:《中国共产党湖南省岳阳市北区组织史资料》(1949.10~1989.10),内部资料,1989年编。
16.临湘市史志办公室编:《中共临湘市历史大事记》(1919.5~2000.12),湘新准字(2001)第17号。
17.中共临湘县委组织史资料编辑组:《湖南省临湘县组织史资料》(1949~1987),内部资料,1987年5月编。
18.中国共产党湖南省组织史编纂委员会:《中国共产党湖南省组织史资料》第二册,1995年10月出版。
19.蒋金阶著:《陆城史话》,华夏翰林出版社2010年出版。
20.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军事志编纂委员会:《岳阳市云溪区军事志》,内部资料,2007年11月编。
21.岳阳市云溪区民政志编纂委员会:《云溪民政志》,内部资料,2007年编。
22.松杨湖农场志编审委员会编:《松杨湖农场志》,内部资料,2000年10月编。
23.中共岳阳市北区委员会办公室编:《岳阳市北区大事记》(1984.4~1994.4),内部资料,1994年编。
24.岳阳市云溪区政协志编纂委员会编:《云溪政协志》,内部资料,2008年编。
25.胡绳主编:《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中央党史出版社,1991年出版。
26.中共岳阳市云溪区委办公室、岳阳市云溪区史志档案局、岳阳市云溪区中共党史联络组征编:《回忆录—纪念云溪建区20周年》,内部资料,2004年编。
27.中共岳阳市史志办编:《岳阳改革开放三十年大事记》,湘岳新出准字(2009)第406号。
28、湖南平江县党史地方志办公室编著:《中国共产党平江历史》(1921~2003),中共党史出版社2006年出版。
29.《人民日报》、《湖南日报》、《岳阳晚报》。
后 记
本书按照中央及省、市党史部门关于编写地方党史正本的部署和要求,经过较长时间的资料积累,于2004年底开始编纂。
编写前,根据党的主要历程及云溪区域所发生的一些历史大事,参照有些地方的党史正本,拟写了纲目,分送有关方面征求意见,基本确定提纲。形成初稿后,又根据省、市党史部门有关文件和意见,对提纲再作调整,最后予以确定。
具体编写工作采取既分工又协作再统稿的办法:初稿(1921~2007)由李丘山执笔;终稿(1921~2011)主要由邓树清执笔,其中第十二、十七、二十章涉及长炼、岳化的内容及中共云溪区第四次代表大会一目由施振雄执笔,中共北区和中共云溪区第一、二、三次代表大会共六目由李丘山执笔。邓树清负责全书的统稿工作,施振雄、李丘山、彭庆海就统稿中部分地方作修改或提出修改意见。
云溪建区时间不长,资料十分匮缺。编者努力克服人手少、资料缺、经验不足等诸多困难,找单位、跑临湘、赴岳阳,四处查阅档案书籍报刊资料,走访老干部和当事人,召开座谈会,打电话发信函,广泛征集资料,反复钻研党史书本,夙兴夜寐、殚精竭力。到2009年秋,将近40万字初稿先后两次编印上百册,分送区内领导、单位、老同志及市有
关部门领导、专家。2010年3月起,在广泛征集反馈意见的基础上,充实史料,进一步调整篇章,最后形成终稿再印百余册分送市、区有关领导、专家、老同志及各县市区史志界同仁,终于争取2011年4月先后召开区、市评审会。
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人武部领导对正本编纂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开会研究,亲自审读书稿,对本书出版印刷给予大力支持。其中原任或现任区领导宋爱华、肖自力、秧励、肖云生、聂金华、蒋雄波曾直接领导本书编纂工作。曾在云溪工作过的市领导宋爱华、程胜恩等亲自审阅书稿。市委史志办副主任吴青萍及党史科秦小燕、肖卫等,对本书确定提纲和修改多次给予具体指导。区党史联络组领导高东升为编纂工作上下联系,尽力创造条件。老领导何济民、黎洪涛、杨汉希、施振雄、周忽报、刘祖赐、李志书、方神赐等,老同志李飞雄、梁金山、熊生华、游南山、杜三保、刘和平、马殊逸、任大湘等,以及县市区史志界同仁对送审稿认真审读,提出许多宝贵意见。史志档案局前任同仁刘小洲、徐剑平、蒋旭红、李啸霆参与筹划初稿。老教师李亚文、蒋金阶、任建溪、苗其华提供许多珍贵史料及修改建议。《云溪区政协志》编纂委员会、平江县史志办李季真及长炼、岳化侯卫平、王熙芳提供一些照片。区其他领导、区直有关单位和乡镇党委办也鼎力支持,积极促进了书稿的成熟完善。
谨此,对所有热情关怀和积极支持本书编纂工作的领导、专家、老同志和同仁们表示由衷的感谢!
云溪情况较为特殊。建区前从1930年原临湘县治外迁,到1949年解放,由于反动势力残酷镇压,境内中共基层组织解体后难于恢复重建。为了避免出现历史断代,编写中,不
得不采取挂靠叙述所在地上级党组织活动状况的变动办法。
对人物的收录,根据省委党史部门文件精神和多数领导及老同志意见,坚持以事系人的原则。政治人物入史,一般掌握在本级组织的主要领导,上级组织的重要领导;同一类型的事件,限于初始事件系及的人物;先进典型,限于省、部级以上劳模,以及受到中央及国家部、委表彰的人物。历史图片收录,以能够充分体现党的发展、战斗历程为主。
鉴于时间紧、人手少、水平有限、一些史料或观点难免有疏漏甚至错误之处,敬请读者多加批评指正。
中共岳阳市云溪区史志档案局
2012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