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民团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4-02 12:00
一、团防局
民国元年,湖南都督谭延闿饬令各县开办团防后, 平江、巴陵、华容县先后成立团防队。10年,临湘、湘阴县兴办团防组织,成立团防总局;平江、岳阳、华容县也先后改团防局为团防总局。15年,工农运动兴 起,一些团防被工农武装所控制。共产党员何坤(何长工)被推选担任华容县团防局副局长,中共华容地方组织又派去几名党团员担任团防局中队长等职,积极改造 华容县团防局,使其成为清剿土匪、保卫农民运动、支援北伐的革命武装。平江县将团防总局改为团防局,共产党员余贲民任局长,中共平江地方组织挑选100余 名农会骨干编入团防局,下辖3个排,后发展到500余人枪。16年3月,中共岳阳地方执行委员会将县团防局改编为县农民自卫军,有人枪百余。6月18日, 中共平江县委将团防武装调集县城,驱逐代理县长曹修礼,接着击败夏斗寅一部,缴枪百余支。7月,县团防局编入平江工农义勇军。“马日事变”后,作为地主阶 级统治工具的团防又重新兴起,疯狂镇压革命人民。岳阳县政府重新组建团防总局,残酷镇压工农革命。华容县劣绅卷土重来,控制团防局,拥有400余 人,300余支枪。
二、挨户团
民国17年,湖南清乡督办署颁发《湖南省各县挨 户团暂行章程》,其后两年间,各县先后建立起挨户团以“清乡”、“剿共”。据18年底统计,岳阳县挨户团总局下辖18个分局,共有挨户团常备队600余 人;平江县有挨户团常备队员600余人,长短枪580多支;华容县挨户团总局下辖5个常备队,400人,长短枪315支;湘阴县挨户团7000余人,其中 常备队600余人,枪421支;临湘县挨户团总局有人枪900余。19年9月,湖南省清乡司令部将平江县挨户团改编为保安团。次年3月,又将岳阳县挨户团 改编为保安团,临湘、华容、湘阴挨户团改编为保安大队。
三、“铲共义勇队”
民国19年秋,湖南省清乡司令部为阻止红军进 攻,决定将各县挨户团守望队改为“铲共义勇队”,并颁布《湖南铲共义勇队暂行章程》,扩大组织,强迫民众参加。据19年9月统计,各县共有铲共义勇队员 8.456万人,其中常备队员2603人。10月,湖南省政府设立“平浏绥靖处”,随后,成立“平浏铲共义勇队”,颁布《十大杀令》、《平浏绥靖大纲》, 大肆镇压平浏苏区革命人民。同时制定保甲制度和“连座法”,成立碉堡建筑委员会,在平江修筑碉堡13处,控制全县交通要道,企图捣毁平浏苏区。20年,华 容县铲共义勇队勾结国民政府军队,血洗东山革命根据地,仅8、9两月,就惨杀革命群众5232人,在白土地八斗丘田里,一次就屠杀区苏维埃政府主席蔡大勋 等189人,造成骇人听闻的“东山惨案”。
四、抗日自卫团(队)
民国27年,各县根据湖南省政府颁布的《民众抗 日自卫队章程》,相继建立民众抗日自卫队,分游击、通信、运输、防空、工程、卫生等班。29年10月,第九战区为抗战需要,在平江、湘阴、岳阳、临湘等县 突击编组国民战时任务队,县设总队,乡镇设大队,保设中队,共编队员13万余人,分别担任侦察、运输、宣传、救护慰劳等任务。同时,各地民众纷纷自发组织 各种抗日武装,据不完全统计,共建抗日游击队、自卫队、义勇队等民众抗日武装50余支,约8000余人。32年,根据湖南省保安会议决定,各县成立抗日自 卫团,以县政府为团司令部,县长兼司令,下辖警察大队和常备自卫大队,乡镇设常备自卫中队。原民众自发组织的抗日武装,大多编入常备自卫队。
抗日战争中,民众抗日武装利用地利人和等有利条 件,主动开展游击战,独立或配合守军歼灭日伪军。他们采用时聚时散,时兵时民,忽南忽北,声东击西等灵活多变的方式与日伪军周旋,或选择有利地形设伏歼 敌,或在交通要道埋雷炸车,或引蛇出洞突袭敌巢穴,或伪装偷袭日伪据点。1938~1945年,各县民众抗日武装先后单独对日伪军作战115次,打死打伤 和活捉日伪军1100余人,其中包括击伤日军少将旅团长1名、联队长2名;击落日军飞机1架,炸毁日军军运车10列、汽车与装甲车31辆,击沉日军汽船 29艘,缴获长短枪600余支,轻重机枪和高射机枪17挺,以及大量军用物资;还破坏铁路、公路、水上运输,滞阻日军前进,为守军探敌情、送情报、抢运弹 药、军粮、伤员,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重大牺牲。
五、民众自卫队
民国36年10月,国民政府行政院颁发《民众自 卫队组训规程》,开始组建民众常备自卫队和普通自卫队。常备自卫队士兵均为各乡镇派送壮丁,多系贫民被迫应征,或买卖顶替而来,故不愿安心服役,屡有潜 逃。新中国建立前夕,除湘阴、岳阳部分自卫队参加起义外,余皆逃散或被歼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