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培川利用职权收受贿赂受到党纪国法严惩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2-26 12:00
张培川在担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六九零六工厂副厂长兼迁建工程指挥部指挥长期间,利用其主管基建工程招标、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质量验收结算、进基建材料等职务之便,先后收受基建单位或个体基建包头贿赂50次,现金及物资折款共计人民币197138.9元。1996年5月24日,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1996年10月17日,经市纪委常委研究,并报市委同意,决定开除张培川的党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