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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庭湖大桥奠基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2-27 12:00

   洞庭湖大桥是省“九五”期间交通重点工程之一,是沟通省道1804线(湘北干线)与107国道的最后一座大型公路桥。1995年11月,成立了以市委书记阳宝华任政委、市长黄甲喜任指挥长的洞庭湖大桥筹建指挥部,从交通系统抽调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开始筹建工作。1996年2月,省计委以湘计交字[1996]33号文件正式批准洞庭湖大桥立项。同月,广东省地震安全性评定委员会评审通过了大桥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估报告。4月,省国际咨询公司组织省内外桥梁专家进行评审,一致通过了大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省计委正式批准。7~8月,先后通过了环保、水利审查。9月,全国著名桥梁专家对大桥初步设计进行评审,并一致通过。12月19日,举行大桥开工典礼。
    大桥工程由省路桥总公司等10家负责施工。设计路桥全长9663.5米,其中桥长5783.5米,两岸接线长3880米。东接线按城市道路标准建设,西接线按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路基宽12米。桥型为不等高三塔预应力混凝土斜拉桥,桥宽为双向四车道20米,工程总概算为5.2027亿元。大桥建成后,不仅可沟通鄂西、巴东、湘北和长江中游地区,优化中南地区交通运输网络,促进地区和省际间物资流通,而且对保证洞庭湖区防洪抢险物资运输,保障湖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