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民新村建设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02 12:00
1996年7月间,出现了历史上百年罕见的特大内涝外洪灾害,全市倒塌房屋408371间,损坏房屋417077间,给灾区人民的生产和生活带来了严重困难。为切实抓好灾民住房建设,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确保灾区社会稳定,多渠道、多方式筹措建房资金。全市从救灾专款中解决灾民建房经费1360万元,募捐款641.4万元,香港同胞支持灾民建房550万元,省农业银行支持灾民建房贷款5000万元,保险部门理赔2608万元,共计10159.4万元,兴建灾民新村54处,安置灾民2938户;建房48778户、修复损坏房屋209946户。同时,还重点扶助2013户五保户、1542户烈军属和9285户特困户的建房。灾民新村建设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成立了以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民政、建设、计委、国土、农行、财政、林业、税务等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了灾民建房18项优惠政策和具体措施,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组织、统一施工、统一检查验收”的要求组织施工,从而保证如质如期完成灾民新村建设任务。年底,绝大部分灾民喜迁新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