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02 12:00

    自1991年以来,县公安局连续4年荣获全国优秀公安局称号,县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模范检察院,县法院荣记全国法院系统集体一等功,县司法局连续二届被评为全国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1993~1996年,连续4年华容县被评为湖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1996年(1997年3月颁奖)被评为1993~1996年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其主要作法是:
    一、突出“严打”,加大整治力度。全年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189起,查获各类违法犯罪人员3399人。打掉各类犯罪团伙64个,瓦解团伙成员217人。追回在册逃犯67名。查处治安案件1890起,处罚2910人。铲除非法宗教点24个,拆除土地庙521座。
    二、强化基础工作,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网络。全县普遍落实’两会七个一”乡、村、组、联户岗和农户“五级治安联防”防范管理机制,即治保会、调解会、一室(治安室)、一队(联防队)、一站(户口申报站)、一组(普法帮教组)、一岗(村民联户岗)、一册(综合治理手册)、一档(治安调解档案)。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小区”竞赛活动,万庾镇兔湖村、新建乡胜利村、胜峰乡石伏村、城关镇环城村、李家湖村、桥东街居委会、县二纺织厂、县六中等8个小区被评为全省安全文明小区。
    三、抗洪救灾,危难之处显身手。在抗洪救灾中,出动警力132批次,3800多人次,先后在48处险关险段抢险210多次,解救被洪水围困的群众3.3万多人,抢救物资值2700多万元,组织转移灾民6万多人,运送救灾物资80多万吨。并成立12个流动派出所、法庭和司法所,调处灾民纠纷819起。
    四、提高队伍素质,为全县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公、检、法、司领导班子成员中2人受国家级表彰,记一等功的3人,记二等功的5人,12人次受市级以上表彰。对不合格的干警开除党籍1人,撤销行政职务2人,清退出政法队伍5人。全县政法系统通过办案,为国家、集体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1.3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