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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03 12:00

    1997年,全市两级法院持续深入开展“严打”斗争,全面加强各项审判工作,大力推进审判方式改革,努力提高司法水平,切实加强法官队伍建设,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共受理各类案件20889件,已审结19611件。刑事、经济、民事、行政审判、执行、告诉申诉、调查研究、法制宣传、政工、纪检、业大、信访、司法行政等17项工作跻身于全省法院的先进行列。
    一、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竭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市法院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严重经济犯罪。全年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1210件,审结1142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880件1265人,充分发挥了刑事审判专政职能。一是突出打击重点,对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杀人、抢劫、爆炸、强奸、绑架勒索、重大盗窃等犯罪,特别是共同犯罪以及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流氓恶势力,坚持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一批震惊全市乃至全省的重大刑事案件的犯罪分子,均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二是精心组织集中打击和专项整治活动。重大节日、香港回归、中共十五大召开前夕,法院都及时组织大规模的宣判活动,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同时,各基层法院根据各地治安形势的需要,开展内容不同的专项整治活动,均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三是严惩贪污、受贿及破坏经济秩序的犯罪。为适应反腐败斗争的需要,对党政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出现的大要案件,抓紧办理,重点打击。同时,对于严重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诈骗、偷税抗税、伪造货币、虚开增值税发票、制造、销售假冒伪劣种子、农药、化肥等商品犯罪,坚持露头就打,有效地保障了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四是注重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通过公开审判,以案讲法、举办《法庭传真》电视节目、召开新闻发布会,加强青少年犯罪预防、审理、帮教、改造工作、开展司法建议、加强劳改释放人员的访问考察工作,有效地预防、分化、瓦解了犯罪,进一步扩大了办案的社会效果。
    二、依法调节经济关系,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全市法院充分发挥经济审判职能、依法调节经济关系,共受理各类一审经济纠纷案件5986件,审结5590件。结案标的80115,9万元。在经济审判中,一是运用法律手段为企业清理债权债务,有效地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市中院审理的市财政信托投资公司诉珠海证券有限公司和广东发展银行潮州分行900万元证券回购纠纷及诉中国宝安集团公司2400万元借款纠纷案,得到及时顺利审结和执行,为企业收回了巨额债权。二是依法积极稳妥办理企业破产案件。全年共受理破产案件119件,其中国有企业71件,非国有企业48件,已办结91件,通过公正审理案件,认真清理债权债务,为破产企业收回债权748.1万元,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三是积极慎重地审理好涉外案件、新类型案件,为改善岳阳投资环境,促进外向型经济的发展作出了努力。
    三、加强民事审判、行政审判、告诉申诉和审判监督工作,切实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两级法院全年共受理各类一审民事案件9892件,已审结9312件。通过依法审理一批农村田土承包、鱼池承包、山林果园等纠纷案件,促进了安定团结,巩固了农村改革成果。依法审理债务纠纷案件,推进了房地产和劳动力市场的发展壮大。正确处理一大批涉及婚姻、家庭纠纷的案件,为稳定家庭,保障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积极审理行政案件,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年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479件,审结468件,其中认定并维持的合法行政行为98件,撤销、变更不合法行政行为56件,当事人撤诉233件,驳回起诉、移送、终结等其他方式处理81件,有力地维护、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通过行政审判,还依法审理了一批涉及农民负担的案件,有效地制止了向农民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加大告诉申诉、审判监督工作力度,切实解决群众“告状难”问题。一是把住信访工作窗口,坚持信访工作“一卡四簿”制度和院领导轮流接待日制度,做到件件有着落。二是抓住信访难点,做好上访老户、缠诉人员的稳定工作。三是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原则,对确有错误的裁判及时纠正。全年共受理审判监督案件283件,已审结227件,其中依法改判71件,依法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切实加强法院自身建设,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全市法院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从严治院,从严治警。一是坚持政治理论教育,牢牢把握政治方向,以邓小平理论武装干警头脑,开展经常性教育整顿活动,增强法官光荣感、使命感,坚定了干警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同时开展业务培训,严格按照《法官法》的要求,通过业大、函大、举办培训班、组织庭审观摩、开展业务竞赛、鼓励自学等形式,全面提高法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通过抓教育、抓整顿、抓制度,严格管理约束干警的言行。自觉抵制各种不良思想影响,确保廉洁执法。把开展的创文明法院、文明庭室、文明法官活动引向深入,激发广大干警的工作、学习积极性,干警思想作风、精神面貌有了较大的改进。
    党组书记、院长 彭迈卿
    副书记、副院长 戴绪军
                  吴明志
    副    院    长 胡绵久
                   汪本立
                   丁 松
    纪  检  组  长 刘太恩
    中院下设庭室
    工 会
    主 席 周翎艳
    立案庭
    庭 长 陈培民
    执行庭
    庭 长 李建平
    法警支队
    队 长 殷米才
    民事审判庭
    庭 长 廖晓华
    经济审判第一庭
    庭 长 李运雄
    经济审判第二庭
    庭 长 吕爱菊
    行政审判庭
    庭 长 李杜芳
    刑事审判第一庭
    庭 长 汪林保
    刑事审判第二庭
    庭 长 杨新保
    监察室
    主 任 许勇保
    政治部
    主 任 盛君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