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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农建设用地清查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03 12:00

    1997年,根据中央11号文件和省政府《关于开展非农建设用地清查的通知》精神,各地认真开展了“清非”工作。市委、市政府明确规定各级党政一把手为清查第一负责人,成立主管市长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清查队伍。全市三级共组织2000余人的清查队伍,采用“倒剥皮”和“拉网”的方法,对1991年以来各类非农建设用地进行“四查”,即查建设用地是否合理,查用地手续是否合法,查土地利用是否充分,查土地交易是否依法。全市共清查非农建设用地130416宗、87210亩,其中占用耕地23585亩;发现违法行为5475起,5259亩,耕地1289亩,其中未批用地4414宗、3658亩,耕地1255亩,非法批地327宗、94亩,耕地40亩,改变批准用途74宗、148亩,罚款和补收各种税费850万元,收回土地1395亩,处分土地违法责任人6人。其中市国土局收取罚没款108万元,市政府委托市国土局收回土地21宗、1120亩。各地在开展全面清查工作时,结合各自实际,突出专项清查。如岳阳县在清查中突出闲置荒芜土地清查和治理乱建滥造坟墓活动,汨罗、平江在清查中突出砖瓦窑和预制场的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