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在塔市驿、弼时、南阳、长寿、筻口、桃林等大乡镇,建立农村物价管理站17个。其主要任务是:认真执行物价政策、法规,规范农村收费行为,加大物价检查力度,整顿农村市场秩序,切实减轻农民不合理负担。农村物价管理站的建立,改变了以往农村物价“天高皇帝远”违价行为无人管的局面,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