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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实施新的村级财会制度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03 12:00

    按照国家财政部、农业部共同制定的《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试行)》、《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试行)》的要求,从1997年1月1日起,全市3136个行政村(场)财务会计帐目开始结旧建新工作。
    为使财务会计人员掌握新会计业务知识,做好新旧财会制度接轨工作,各县(市)、区通过办班授课等形式,共培训村、组财会人员3372人。会计核算、科目设置、凭证和帐簿、报表编制都按新制度的要求操作。各地还采取“双代管”(村财务交乡经管站代管、资金交乡合作基金会代管)、“三集中”(集中记帐、集中会审、集中保管会计档案)、“二审一榜”(村、组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签章、村逐月张榜公布财务收支)、百分制目标考核等切实有效的措施,推动了新的财会制度的贯彻实施,加强了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规范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