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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建设管理逐步规范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03 12:00

    一是市商品市场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城管办、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6家单位于1997年6月联合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搞活城区专业批发市场的意见〉的实施办法》,有效地增强了市场建设管理的政策性和协调市场矛盾的法规力度。同时,对城区图书市场、旧货调剂中心、中药材批发市场、梅溪桥副食批发市场等几个专业批发市场实行一市一策原则,为市区专业批发市场的发展进一步铺平道路。一是严格申报审批制度。1997年共批复新建市场申请报告9个,对每个申请报告都坚持现场察看和可行性论证,确保新建市场的布局合理和“两个效益”,防止和克服了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二是清理整顿拍卖、典当行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精神,对全市拍卖、典当、寄卖和旧货交易市场进行清理、登记和整理,制订相关管理政策,制止了拍卖、典当行业的盲目发展。三是规范专业批发市场管理。对市区4个情况复杂的专业批发市场进行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市场建设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意见,逐个制订规范管理办法,从专业批发市场的设置、市场发展规划、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及收缴办法和市场形象设计、市场文化等都作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