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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财政工作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03 12:00

    1997年,全市170个乡镇财政所共有干部职工1263人,比上年净增58人,共完成财政收入60064万元,占全市财政总收入的43.2%。其中:乡镇本级预算内收入(不含上划中央,省级收入)27993万元,占全市地方固定收入的28.6%,占县(市)、区地方固定收入的41.5%。乡镇财政本年预算内收入(含一般预算收入、基金预算收入及上划中央、省级收入)36519万元,占全市财政收入的26.3%,占县(市)、区财政收入的41.8%。全市乡镇财政收入按170个乡镇计算,平均每个乡镇353.3万元,按本年终乡镇财政组织的全部收入分档次计算,100万元以下的乡镇45个,超500万元的乡镇10个,其中超1000万元的乡镇2个。全市乡镇财政支出总额49777万元,比上年增长9.8%。全市170个乡镇有168个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节余,2个乡镇出现赤字。全市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的乡镇88个,实行递增包干或超收分成等基地体制的82个,已建立乡镇国库的乡镇46个。实现财政增收的乡镇152个。乡镇财政共办财源建设联系点814个,扶持资金5720万元,被扶持点新增国家税收103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