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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管理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04 12:00

   1997年,根据国务院国办发[1997]第11号和省政府湘政办发[1997]第26号文件的通知精神,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全市广泛开展了社团清理整顿工作,对社会团体的政治方向、业务活动、组织人事、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规范。保障公民正当行使结社自由权利,依法确认社团的法律地位,限制和制止那些不符合公民结社原则的非法团体行为,维护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使社会团体活动和社会团体管理工作走上法制轨道。通过调查研究,自清自查,复查登记,全市共有436个社团组织。参加清理整顿,合格社团354个,占清理整顿数的81.2%;注销登记的63个;撤销登记的14个;暂未公布合格的5个。在开展清理整顿工作中,对全市性合法的社会团体予以确认、由市委、市政府主管领导颁发《岳阳市社会团体登记证》和《岳阳市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并于12月8日在《岳阳法制报》上公布了第一批合格社会团体名单;对20多个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的非法社团予以解散或取缔;对不符合社会需要、重复设置、不具备基本活动条件的予以撤并,从而理顺了社会团体与业务主管部门、登记管理机关的关系,加强了社团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了社团工作制度,使全市社团管理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