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定点行政效能监察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06 12:00

    1998年,市纪委、监察局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在市工商、地税、技监、规划4个单位开展定点行政效能监察,组建工作班子,制定《实施方案》,设立投诉中心,并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与此同时,各县(市)、区也相应开展这一工作。全市全年共查处各类行政效能案件208件,政纪处分170人,其中行政降级以上处分86人。市监察局对湘阴县“2.11”特大客车坠江事故进行处理,追究失职渎职党员干部18人。全市效能监察的经验,受到省纪委、省监察厅领导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