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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保险事故的检察技术鉴定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06 12:00

    为了促进保险事业健康发展,维护保险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保险领域诈骗犯罪行为,保障国有企业安全和改革的顺利实施。1999年8月30日签订《岳阳市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岳阳分公司关于建立保险事故技术鉴定关系的协议》和《执行关于建立保险事故技术鉴定关系协议的实施细则》,9月开展工作。至12月,市院技术科共办理各类保险事故鉴定案5件,挽回经济损失6万余元,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岳阳县一汽车烧毁,车主拿着汽车厂方的事故鉴定书为汽车意外失火,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市院技术科受案后,通过审查事故鉴定书和现场调查材料,发现汽车有可能是自燃而引起的烧毁,通过聘请有关汽车方面的专家,去岳阳县对事故车辆及现场进行全面细致的勘验,发现汽车燃烧系汽车线路短路自燃而引起。事故原因查明后,岳阳市人民检察院技术鉴定中心出具了事故鉴定书,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岳阳分公司避免了4万元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