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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首次水价调整听证会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17 12:00
为贯彻落实国家计委、建设部《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推行水价改革,经市政府同意,由市物价局、市公用事业局、市自来水公司共同筹备,1999年10月 12日在南湖宾馆召开全市首次水价调整听证会,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市建委有关负责人、市区29家用户代表以及各新闻单位记者共100多人出 席。会议通过了市物价局提出的上调全市水价0.10元/立方米的意见,自当年10月28日起,市自来水每立方米价格为:居民生活用水、行政事业用水 0.87元,工业用水0.96元,经营服务用水1.57元,特种用水3.48元。水价改革在一定程序上理顺了全市水价与成本长期倒挂的关系,促进城市供水 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