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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电管理体制改革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17 12:00
    岳阳电业局根据1998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关于改造农村电网改革农电管理体制实现城乡同网同价请示的通知》,在所辖各县(市)电 力局部署农电实行财务收支两条线管理,即乡(镇)农电站电费收入全额上交各县(市)电力局,所需费用支出由县(市)电力局统一核拨的办法,并在各县(市) 电力局进行农电管理体制改革的试点工作。
    1999年,岳阳电业局全面开展农电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改革的主要内容有:撤销原乡(镇)电管站,按供电区域建立由县(市)电力局所属的供电所; 原有农村集体电力资产按上级规定采取自愿上交、无偿划拨的方式由县级供电企业管理与维护;原有的农电工由岳阳电业局统一考试考核,择优录用,实行定员定 编,签订劳动合同;对农村用户实行一户一表,由供电所管理到户、抄表到户、收费到户,坚决取消村电工承包电费;农村居民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最高限价标准交纳 电费,一般分为3个价区,即每千瓦时为0.85元、0.75元、0.65元,取消一切中间加价和搭车收费,并逐步过渡到城乡居民同网同价,即按照国家规定 的目录电价交纳电费。至1999年底,全市163个乡(镇)电管站基本完成资产核定、移交和账务清理,撤销乡(镇)电管站51个,新成立供电所29个。对 农电员进行统一考试考核,定员定编,精减管理电工、140人、村电工477人,岳阳楼区、开发区、云溪区基本完成农电体制改革任务。全市电力直管县有 2342个用电村,至1999年底执行电价在一价区(0.65元)的有40个村,占1.6%;在二价区(0.75元)的有429个村,占17.6%;在三 价区(0.85元)的有842个村,占34.6%;3个价区合计占用电村总数的53.8%,全年为农民减轻用电负担119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