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获锑品走私案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18 12:00
1998年12月3日,岳阳外轮理货公司代理中国电子进出口公司湖北分公司前来岳阳海关申报铅合金出口,货物重80吨,货值近10万美元,用木箱 包装,由4个集装箱分别出口泰国和比利时。关员在审单时,发现货主没有提供货物品质检验证书,且包装形式可疑,引起高度警觉,他们一面稳住货主,一面向上 作了汇报。岳阳海关领导闻知后立即指示要提取货样、封存货物。经广州海关化验中心鉴定,结果为纯度96.62%的未锻轧锑。岳阳海关调查科迅速立案,在长 沙海关调查处的指导下,依法扣留了主要责任人,并于1999年1月对这起伪报货物品名、企图逃证逃税的走私案件作了处理:依法没收全部走私货物,并对该公 司处以5万元罚款。查获此案的消息由新华社发了海外稿、《欧洲时报》、《深星日报》和《澳门日报》等海外报刊均在显要位置予以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