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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司法调解中心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19 12:00
    为及时研究乡镇、街道的社情民意,对重大纠纷苗头和群体性事件隐患进行集体“会诊”,把一般纠纷化解在村组,把重大纠纷化解在乡镇,确保农村社会 稳定和基层政权的有效运转,根据省司法厅的统一部署,全市在乡镇普遍建立司法调解中心。司法调解中心一般由乡镇、街道分管政法的副书记任主任,司法所长任 副主任,办公室、派出所、民政、计生、国土等有关部门派员参加,中心日常工作由司法所负责。岳阳市成立司法调解中心的作法得到司法部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关 注,时任司法部部长高昌礼曾在市司法局上报的关于司法调解中心的信息上批示:“星星之火遍湖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