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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农业结构调整提供司法保障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22 12:00
    2001年,市中院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重点抓直接影响农业结构调整的大要案件。如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交办的临湘市江南镇因种植“夏阳 303”白菜造成大面积失收,2099户农民状告15个种子经销商的种子质量纠纷案。市中院领导带队、庭长担任审判长,多次深入江南镇察看灾情,与当地党 政领导一起做受灾农户工作,依法驳回被告方提出的管辖异议,防止了群体事件的发生。对本案的讼争焦点,即造成损失的主要原因是种子问题还是气候问题,根据 农户举证不能的困难,决定由法院进行调查取证,先后4次请来湖南省蔬菜研究所专家到现场进行长达2个月的播种、移栽、收获试验,结合气象部门、物价部门相 关资料的证实和大规模实地对比调查结论,并经过公开开庭质证、认证,查明了基本案情,最后判决由被告方向农户赔偿经济损失514.88万元。平江县官塘农 场5个队143户农民诉湖南园艺研究所果树苗损失索赔案也得到依法处理,农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为全面深化对农业、农村和农民工作的司法服务,全市两级 法院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对人民法庭的指导,审结涉及农户的各类案件4600余件,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