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第二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个人表彰会议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24 12:00
    2002年8月7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第二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会议。会议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余爱国主持,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赵协成宣读表彰决定,市委副书记张治雄作重要讲话。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主要领导出席会议。来自各县(市)、区分管书记,县(市)、区长,统战部长,民宗办主任,市直、中央和省驻岳单位负责人集体代表、模范个人共182人参加会议。会议对1992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在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法规,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发展民族经济、文化教育事业,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市委统战部等16个模范集体、张旺世等30名模范个人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