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
总类
公安工作
检察工作
审判工作
司法行政
监所管理
内容阅读
当前位置:
首页
>
史志书廊
>
岳阳年鉴
>
岳阳市年鉴
>
2003卷
>
政法
>
审判工作
> 正文
依法审判邹东凡、杨娇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
2015-03-25 12:00
1995年以来,邹东凡、杨娇文纠集在一起,采取成立、承包公司或以欺骗手段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为他人虚开或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让他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223份,计价款38471万元,造成国家税款损失4252万余元。2002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2犯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