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监督管理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25 12:00
2002年,全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合同监督管理方面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建立合同日常巡查制,加大对粮食、棉花、建筑、医疗、农资等重要行业和重要商品合同的监管力度,对利用合同骗取钱物、信息费、中介费、接待费、回扣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合同违法行为,给予严肃查处。二是打造“诚信岳阳”,深入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评定省、市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165家,9家省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跻身“诚信湖南”企业行列中。三是开展合同鉴证和合同纠纷调解工作,依法开展企业资信审查,帮助企业防止合同欺诈,调处合同纠纷,协助企业追讨债务,依法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年共鉴证合同2384份,受理企业动产抵押登记72份,办理“三证”133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