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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 规范领导干部经济行为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27 12:00
——学习“十六大”文献的粗浅体会

岳阳市审计局局长 谢作文
    

   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先后七次强调发挥监督部门的作用,加大监督的力度。报告还特别指出:要“发挥司法机关和行政监察、审计等职能部门的作用”,以规范各级领导者的行政行为和经济行为。我们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各级领导干部都是人民的公仆,必须受到人民和法纪的监督。要通过加强组织监督、法律监督,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和监督机制,以确保“十六大”提出的各项任务的胜利完成。在新的形势下,加强审计监督工作,不仅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而且也是贯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因此,加大审计监督力度,规范领导干部经济行为,是当前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一,建设小康社会,规范领导者的经济行为十分重要
    江泽民同志指出,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但我们必须看到国际国内的复杂形势和复杂情况。各级领导干部务必保持清醒的头脑,既要纵身投入到中华民族伟大的复兴事业中去,又要充分认识自觉接受监督、规范行为,尤其是规范经济行为的重要性。
    环境要优,领导者就必须主动规范经济行为。在当今竞争激烈的经济形势下,如果没有优良的经济发展环境,整个社会都是尔虞我诈,欺上瞒下,说假话、做假账、办假事、汇假报,加快经济建设速度,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就是一句空话。因此,加大领导干部经济行为的监督力度,是优化环境,加速发展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事业要旺,领导者就必须积极规范经济行为。改革能够促进发展,改革能够带来生机。当今,我们的事业日益繁荣,我们的事业日益兴旺,无不得益于改革。但我们必须看到,在繁荣兴旺的背后仍然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不少领导者固步自封、夜郎自大,不循规、不蹈矩,乱拍板、瞎指挥,不按经济规律办事,严重影响了事业的发展。因此,加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严格实行监督制度,这是新形势、新任务对我们提出的新的更高的要求。
    职责要明,领导者就必须自觉规范经济行为。实践已经无数次地告诉我们,因为经济责任不明,下届与上届、此届与彼届之间的功过是非常常很难说清,往往造成“前任不管,后任不理”的局面,对干部政绩的考核也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同时,也给个别别有用心、贪图私欲、中饱私囊者创造了条件。因此,加强监督,及时做好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十分必要的。这样,可以明确经济责任,划清责任界限。领导干部的提升、免职、离休、退休、调动等都没有任何忧虑和侥幸心理。要达到这一要求,领导者就必须自觉规范经济行为,主动请审,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
    二,面临新的形势,规范领导者的经济行为十分必要
    江泽民同志指出,当前我们面临着“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在曲折中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综合国力竞争日益激烈”的新形势,他要求全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严于律己,不断提高自己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因此,各级领导干部认真落实江泽民同志的这一指示精神,努力规范自己的经济行为,认认真真做事,清清白白为官确实十分必要。
    多极化的思想状况,容易引起领导者的头脑发热。因此,规范领导者的经济行为十分必要。由于对外开放的速度加快,世界各种思想潮流涌向国内,如果我们的领导干部不能正面现实、正确对待的话,就会头脑发热,无视党纪国法。近些年来,不少事实已经证明了这一点。很多干部,过去一贯表现尚好,今天则经受不住考验,唯利是图,见钱眼开,什么原则、法律、纪律、身份都抛诸脑后,不安份守纪,沉沦为世人嗤之以鼻的小人。这是一个危险的信号,我们要自觉警惕,严格要求。
    多元化的经济结构,容易引起领导者的私欲膨胀。因此,规范领导者的经济行为十分必要。经济体制的改革,出现了多元化的经济结构现状,因而,人们经济交往的复杂情况就随之出现了。我们的领导干部如果把握不好,就会陷入泥坑。近些年来,极少数领导干部伴大款,捞外快,明里来暗里去,能贪则贪,能占则占,致使国有资产大量流失。这一切都十分严肃地告诉我们,加强领导干部的监督,规范领导干部的经济行为十分必要。
    多样化的社会形态,容易引起领导者的行为越轨。因此,规范领导者的经济行为十分必要。由于中西文化的加速交流,社会形态出现了多样化的趋势。多数领导干部面对这种多样化的社会现象,心态平和,能兢兢业业,恪尽职守。但也有少数干部滥用权力,或大吃大喝,游山玩水,侈奢浪费;或忽视实际,盲目投资造成损失;或图名图利,不量家底,做花样文章,致使债台高筑。这些都严重地增加了国家的负担,影响了党的形象。因此,只有通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审计监督的力度,正确评价其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规范其经济行为,才能进一步提高经济管理水平。
    三,强化监督职能,规范领导者的经济行为十分有效
    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反复强调,一定要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极大限度地“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坚持不懈地开展反腐败斗争,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和团结统一”。江泽民同志的这一指示精神,是我党规范领导干部行为的有效保证。因此,我们要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行为规范。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以查处违规。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交流和通报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研究和解决审计监督中发现的领导干部违法乱纪问题。客观、公正地反映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的政绩,为上级主管部门考察任用干部提供工作业绩、思想作风、工作能力等方面的综合依据,使组织明察,真正做到大浪淘沙,优胜劣汰;对重大的违法乱纪问题,通过联席会议研究处理,可将案件移交给纪检、监察、司法部门。通过查处违法乱纪者来教育干部,规范行为。
    建立公开告示制度,以震慑犯罪。对干部的监督,方式方法是多样的,只要能取得好的效果,我们就要运用。如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可以公开告示。对涉及严重违纪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审计部门可以在被审计单位显著位置张贴公告明示,也可以通过相关媒体,如电视、报纸予以公告,还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召开会议予以公示,把被审计对象应承担的经济责任以及对被审计对象处理、处罚意见公之于众,形成极大的舆论压力,以保证领导干部的经济行为规范化。
    建立过错追究制度,以预防违纪。领导干部在经济领域里的活动范围大、频率高,不可能不犯错误。问题是一部分人无拘无束,可以避免的失误,仅凭一时之豪气、一时之霸气,遗误大事,造成损失,带来浪费,而他们一概无所谓。建立领导干部过错追究制度,是对经济责任人的警示和约束。对在经济活动中有重大过错或造成重大损失的领导者,要追究其责任。对因工作失职,造成国有资产被严重侵占、转移、截留、流失、毁损、被盗者,应追究其法律责任。这样就能够起到杀一做百、规范行为的作用。
    建立谈话训诫制度,以警惕越线。任何人蜕变,都是有一个过程的,不可能一夜之间完成。小洞不堵,必殃成大灾。因此,当一个人小小毛病刚刚出现的时候,如果组织上对他训诫教育的话,他就不会越线出界。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能够发现干部考察一般程序上难以发现的问题。只要审计监督情况能够引起组织的重视,及时指定人员与被监督对象谈话,指出其经济活动中的违规行为,注重批评教育,就可防微杜渐,达到规范经济行为的目的。
    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审计监督,是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审计机关的重要职权。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各级审计监督机关在行使监督权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离宪法的要求、人民的期望,还相差甚远。党的“十六大”就干部监督工作又提出了新的要求,我相信各级审计监督机关会加大监督力度,为保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而贡献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