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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规范性文件拟制工作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27 12:00
    2003年,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法制办)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需要,努力适应入世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从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入手,本着维护政府全局利益、投资者利益和群众利益的宗旨,不断改进规范性文件拟制和审查把关,严格制定程序,较好地完成政府行政管理和改善投资环境需要的一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全年共完成规范性文件审核把关49件。同时,对上级立法机关来征求意见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案进行专项调研,并提出修改意见。在规范性文件拟制中,紧扣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急件急办,特件特办。在办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中,深入基层,收集意见,加班加点,仅用2天就如期如质完成交办的任务,得到市政府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规范办文程序,提高办文质量。根据国家《立法法》和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要求,严格按照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从实体和程序上解决立法中的部门利益倾向问题,从源头上提高整体水平。市长罗碧升十分重视拟文程序,规定凡是规范性文件经市政府法制办修改后,直接送政府常务会讨论,其他单位和个人不能再作改动。同时,法制办积极吸纳社会公众参与政府重大项目的研究、论证,对涉及社会热点和公众关心的规范性文件出台后,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在规范性文件制定中,市法制办注重严格把好行政审批、行政收费和行政处罚的设定审查关。临湘市、岳阳县法制办牢固树立精品意识,始终把法制统一性原则放在办文首位,不看眼色行事,不搞人情关系办文。确保每一件规范性文件的高质量出台,维护国家法制的尊严;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全年对各县(市)、区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实行备案审查,针对文件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出修改通知,并限期责令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