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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执法监督,协调执法矛盾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27 12:00
    2003年,市法制办根据《湖南省行政执法条例》和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暂行办法》,明确监督内容和范围,建立完备的监督体制,在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和执法予盾协调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转变作风、建设服务型政府、改善投资软环境的总体要求,市法制办积极配合各行政执法部门,规范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责任,进一步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制度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各县(市)、区和80个行政执法单位重新签订行政执法责任状。二是加大专项执法检查力度。针对群众反映执法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市法制办分别组织对公安、文化、审计、物价、交通运管、渔政、建设、交通等单位的检查。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办法,解剖麻雀、分析原因,对症下药。岳阳县向全县通报违法收费、违法许可、违法处罚的行为,追缴违法所得5万多元。华容县法制办组织人员,深入群众对县行政执法单位进行暗访和民意测验,并将测评结果予以公布,深受群众好评。云溪区、岳阳楼区及时协调厂地予盾,纠正行政机关的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得到群众的称赞。通过监督检查和协调,达到总结经验,交流情况,发现问题,促进整改,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进一步规范全市行政执法工作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三是积极稳妥地推进相对集中处罚权试点工作。按照《行政处罚法》要求,岳阳市正式启动相对集中处罚权试点工作。7月,市法制办派人去武汉、青岛等市学习,成立以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政府法制办。明确指导思想,制定实施方案。四是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换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