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依法行政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27 12:00
    2003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局目标管理考核,实行局长为行政第一责任人和分管局长责任制,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为更好地为职工群众提供周到便捷的服务,在局系统14个窗口单位设置公布栏,加挂办事程序、岗位职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实行首问责任制,指导、帮助为企业办实事336件,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起,要求行政赔偿案件1起,参加行政复议诉讼案件4起,在法定时效内办结案率达100%,行政诉讼案件法院维持率达 100%,被市政府评为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全年共接待群众法律政策咨询来信来访1237人次,按规定结案率达95%以上,做到工作责任落实,承办科室落实,办案职责落实,处理结果落实。被市委、市政府评为信访工作红旗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