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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电业局实行企业年金制度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27 12:00
    2003年,岳阳电力局职工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按照自愿、量力的原则,自主建立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制度是电力企业过去建立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延续和发展。享受企业年金的对象是省电力公司系统工作年限满1年的职工。企业年金由单位按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2%缴纳,其中70%与职工工龄挂钩,职工个人缴纳按职工每年工龄1元/月的标准执行,还有企业年金投资收益分配。职工个人账户累计储存的企业年金在职工退休后一次性或分期支付给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