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投诉工作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26 12:00
    2005年,市台办在最短时间处理台商投诉工作,尽最大努力为他们减少损失。为了落实省台办7号明码电报精神,抓紧处理重大台商投诉积案,确保连、宋到岳阳访问期间不发生因处理台商投诉案件不力而发生重大事件的指示精神,市台办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向各县(市)、区下发通知,走访每个台资企业,排除各种隐患,确保万无一失。
    3月8日,台商陈有长到市台办投诉:2003年,岳阳楼区粮食局因企业改制,将所属的金穗商城整体转让给他,并于2004年11月10日移交,同时将房产证及国土证转让等手续办妥,岳阳楼区粮食局与各经营户签订的合同是2004年12月31日到期。陈先生接手后,考虑到商场已经营多年,水电设施老化,消防设施也不符合消防要求,无法申请工商注册,准备对商场进行整体改造后整体招租。同时,考虑到经营户系粮食局下岗职工,便将合同期延长1个多月即至 2005年2月5日止,且免收租金等一切费用,并于2005年2月6日正式将各经营户押金退掉。但各经营户强行占有门面不交,并提出种种无理要求,阻挠施工,双方因此发生扭打,前来帮助陈先生装修的工人将2名经营户主打成轻微伤,最后经东茅岭派出所出面制止,事态得到控制。市台办了解情况后,立即派人前往金穗商城找经营户了解情况,到东茅岭派出所进行核实。3月9日上午,30多位原经营户到市台办,要求继续租用原来门面,并要求赔偿被打伤者医药费。市台办主任汪玉松作了大量说服工作,缓和各经营户主情绪,同时,向副市长李湘岳和市委对台经济工作协调小组汇报,并召开由市委对台经济工作协调小组牵头,有市委台办、岳阳楼区粮食局、东茅岭派出所、陈有才和原经营户代表参加的联席会议,经过多次协调,事情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