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26 12:00
2005年,岳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紧扣中心工作,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为促进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做了大量工作。
一、围绕民本岳阳建设,审议决定重大事项,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2005年,常委会围绕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召开常委会会议6次、主任会议19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及政府有关部门工作汇报34项。作出决议决定和发出督办函提出审议意见3项。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宏观调控中心的监督作用,加强对计划和预算工作的审查监督。根据代表大会的授权,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全市及市本级2004年财政决算、2005年财政预算和市本级 2005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的报告、市本级2004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普查、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国企改革、财政性负债情况的报告。要求政府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建立企业发展平台,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全年计划任务的完成。办理代表议案,关注沿湖风光带岳阳楼景区的规划和建设。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加快沿湖风光带建设,全面推进旅游事业发展”的议案并被大会立案。对这一集城市防洪、血防灭螺、旅游观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于一体的综合性重点工程,常委会高度关注。2月下旬,对贯彻《湖南省旅游管理条例》,加快旅游事业发展情况进行调研;5月中旬,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和驻会委员对沿湖风光带岳阳楼景区的规划和建设工作进行视察;6月上旬,第十六次常委会进行专题审议;10月下旬,常委会组织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就拆迁工作再次进行现场督查。要求政府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量力而行,分步实施。重视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组织开展“百村调查”活动。4月~6月,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到6县(市)、3区和屈原管理区的94个行政村、居委会,进村入户,就做好村民工作、健全村级工作机制、建设村级安全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和村级民主法制建设情况进行调查研究。
二、围绕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大监督力度,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开展执法检查,推进法律法规的认真贯彻实施。常委会先后对《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科学技术进步法》、《工会法》、《房地产管理法》、《湖南省旅游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检查,听取执法检查情况汇报,并认真审议。配合全国人大、省人大常委会检查《律师法》、《审计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执法情况,开展8部法律草案的立法调研。强化工作监督,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听取东洞庭湖湿地保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社会治安、城建、教育和农业资金的预算安排,住房公积金管理,民事审判、民事检察等工作情况的汇报。组织驻会委员视察沿湖风光带规划和建设、港口建设和生产、劳动就业、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基地建设、招商引资、财源建设、食品安全、城市管理、城市重点工程、社区建设等方面的工作。组织开展岳阳环保行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加强信访工作,加大个案监督力度。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省人大信访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对司法机关办理案件的监督办法(试行)》的规定,开展个案监督。全年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申诉控告876件,交办73件,收到回复126件,对其中54件个案进行重点督办。听取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汇报案件18次,向市中级人民法院交办案件4起,已依法立案再审。
三、依法进行人事任免,切实加强任后监督,不断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公仆意识和法治观念。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65人,其中任命47人,批准任命1人,免去职务12人,接受辞职4人,撤职1人,补选省十届人大代表1名,市人大常委会委员1名。建议罢免市五届人大代表1名,同意对1名市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为把好人事任免关,常委会坚持对拟任人选进行调查了解和法律考试,听取他们的供职发言,对群众有举报的拟任对象,配合党委组织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再会议表决,增强常委会人事任免的透明度。加强任后监督,开展述职评议。常委会对市政府2名副市长、市中级人民法院2名副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进行述职评议,对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国税、地税5个省垂直管理单位进行工作评议。组织9个评议调查组,对评议对象的履职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了解。先后召开座谈会46场,个别征求意见300多人次。主任会议对述职评议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听取调查情况,研究评议材料。评议结束后,常委会对评议个人、单位进行测评,当场公布测评结果。并将评议意见及时归纳整理,形成评议意见摘报,要求评议对象认真整改。常委会还专题听取2004年述职评议人员整改情况的汇报。
四、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密切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搭建履职平台,拓宽代表知政渠道。组织代表开展活动。一年来,常委会组织代表对沿湖风光带规划建设工程、东洞庭湖湿地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议案办理等工作进行视察;吸纳代表参加《劳动法》、《科技进步法》、《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组织代表参与述职评议和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百村调查”;委托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市人大代表就行政区域内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专题视察。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全年共邀请23名省人大代表、47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建立信息网站。2004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开通局域网,利用互联网这个平台,传递人大工作信息,征求代表意见建议。督办代表议案、建议,支持代表当家作主。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议案、批评建议意见155件,3月下旬,召开议案、建议交办会,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将议案、建议落实到责任单位。在各专门委员会跟踪督办的基础上,7月~8月,常委会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到6个重点承办单位进行督办。市政府和各承办单位对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十分重视,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承办人抓落实的责任制,11月底,代表议案、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11月下旬,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办理议案、建议情况的汇报。密切代表联系,创造代表履职条件。4月~5月,结合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百村调查”活动,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走访165名市人大代表,收集意见300多条。11月下旬,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别走访民营企业中的省、市人大代表55名。建立激励机制,发挥代表作用。组织代表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及时宣传推介代表活动积极分子,在《岳阳晚报·民主法制专刊》上开辟“代表风采”栏目,对20多名代表依法履职、为民代言的事迹进行专题报道。建立代表能进能出的机制。常委会制定《岳阳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辞职暂行办法》,并根据《辞职办法》的规定,建议5名市人大代表辞去代表职务。
一、围绕民本岳阳建设,审议决定重大事项,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2005年,常委会围绕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召开常委会会议6次、主任会议19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及政府有关部门工作汇报34项。作出决议决定和发出督办函提出审议意见3项。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宏观调控中心的监督作用,加强对计划和预算工作的审查监督。根据代表大会的授权,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全市及市本级2004年财政决算、2005年财政预算和市本级 2005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的报告、市本级2004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普查、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国企改革、财政性负债情况的报告。要求政府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建立企业发展平台,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全年计划任务的完成。办理代表议案,关注沿湖风光带岳阳楼景区的规划和建设。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加快沿湖风光带建设,全面推进旅游事业发展”的议案并被大会立案。对这一集城市防洪、血防灭螺、旅游观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于一体的综合性重点工程,常委会高度关注。2月下旬,对贯彻《湖南省旅游管理条例》,加快旅游事业发展情况进行调研;5月中旬,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和驻会委员对沿湖风光带岳阳楼景区的规划和建设工作进行视察;6月上旬,第十六次常委会进行专题审议;10月下旬,常委会组织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就拆迁工作再次进行现场督查。要求政府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量力而行,分步实施。重视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组织开展“百村调查”活动。4月~6月,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到6县(市)、3区和屈原管理区的94个行政村、居委会,进村入户,就做好村民工作、健全村级工作机制、建设村级安全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和村级民主法制建设情况进行调查研究。
二、围绕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大监督力度,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开展执法检查,推进法律法规的认真贯彻实施。常委会先后对《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科学技术进步法》、《工会法》、《房地产管理法》、《湖南省旅游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检查,听取执法检查情况汇报,并认真审议。配合全国人大、省人大常委会检查《律师法》、《审计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执法情况,开展8部法律草案的立法调研。强化工作监督,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听取东洞庭湖湿地保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社会治安、城建、教育和农业资金的预算安排,住房公积金管理,民事审判、民事检察等工作情况的汇报。组织驻会委员视察沿湖风光带规划和建设、港口建设和生产、劳动就业、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基地建设、招商引资、财源建设、食品安全、城市管理、城市重点工程、社区建设等方面的工作。组织开展岳阳环保行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加强信访工作,加大个案监督力度。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省人大信访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对司法机关办理案件的监督办法(试行)》的规定,开展个案监督。全年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申诉控告876件,交办73件,收到回复126件,对其中54件个案进行重点督办。听取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汇报案件18次,向市中级人民法院交办案件4起,已依法立案再审。
三、依法进行人事任免,切实加强任后监督,不断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公仆意识和法治观念。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65人,其中任命47人,批准任命1人,免去职务12人,接受辞职4人,撤职1人,补选省十届人大代表1名,市人大常委会委员1名。建议罢免市五届人大代表1名,同意对1名市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为把好人事任免关,常委会坚持对拟任人选进行调查了解和法律考试,听取他们的供职发言,对群众有举报的拟任对象,配合党委组织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再会议表决,增强常委会人事任免的透明度。加强任后监督,开展述职评议。常委会对市政府2名副市长、市中级人民法院2名副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进行述职评议,对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国税、地税5个省垂直管理单位进行工作评议。组织9个评议调查组,对评议对象的履职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了解。先后召开座谈会46场,个别征求意见300多人次。主任会议对述职评议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听取调查情况,研究评议材料。评议结束后,常委会对评议个人、单位进行测评,当场公布测评结果。并将评议意见及时归纳整理,形成评议意见摘报,要求评议对象认真整改。常委会还专题听取2004年述职评议人员整改情况的汇报。
四、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密切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搭建履职平台,拓宽代表知政渠道。组织代表开展活动。一年来,常委会组织代表对沿湖风光带规划建设工程、东洞庭湖湿地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议案办理等工作进行视察;吸纳代表参加《劳动法》、《科技进步法》、《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组织代表参与述职评议和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百村调查”;委托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市人大代表就行政区域内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专题视察。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全年共邀请23名省人大代表、47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建立信息网站。2004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开通局域网,利用互联网这个平台,传递人大工作信息,征求代表意见建议。督办代表议案、建议,支持代表当家作主。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议案、批评建议意见155件,3月下旬,召开议案、建议交办会,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将议案、建议落实到责任单位。在各专门委员会跟踪督办的基础上,7月~8月,常委会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到6个重点承办单位进行督办。市政府和各承办单位对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十分重视,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承办人抓落实的责任制,11月底,代表议案、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11月下旬,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办理议案、建议情况的汇报。密切代表联系,创造代表履职条件。4月~5月,结合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百村调查”活动,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走访165名市人大代表,收集意见300多条。11月下旬,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别走访民营企业中的省、市人大代表55名。建立激励机制,发挥代表作用。组织代表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及时宣传推介代表活动积极分子,在《岳阳晚报·民主法制专刊》上开辟“代表风采”栏目,对20多名代表依法履职、为民代言的事迹进行专题报道。建立代表能进能出的机制。常委会制定《岳阳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辞职暂行办法》,并根据《辞职办法》的规定,建议5名市人大代表辞去代表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