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阅读

市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26 12:00

    2005年6月24日,市长罗碧升主持召开市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会议决定以下事项:
    一、关于传达中央六部委严肃纪律加强公务员工资管理的通知精神。按照中央六部委通知第二条“三个一律不准”的要求,岳阳市拟出台的《关于规范市直机关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津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不予出台,并将这一情况,向市委、市人大报告,向市政协通报。对市直各单位现有的津补贴和福利要按《通知》精神进行规范。财政、监察、审计部门对各单位公务员津补贴、福利的发放情况要进行跟踪监督,发现违规问题,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责任人和财务人员的责任。
    二、关于传达省政府武广客运专线湖南境内征地拆迁工作会议精神。为加强对武广客运专线建设市境内征地拆迁工作的组织协调,市政府成立武广客运专线岳阳境内征地拆迁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三、关于传达省政府落实国有农垦企业职工及家属城镇居民政策工作会议精神。市政府成立落实国有农垦企业职工及家属城镇居民政策工作领导小组。
    四、关于审议《岳阳市城区建设工程报建收费管理的规定》。要按“规范、降标、从简”的要求,切实加强报建收费管理。此规定纳入11种行政性收费,岳阳楼区、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统一执行,云溪区、君山区参照执行,收费方式同一,收费标准可适当降低。纳入统一收费的项目,根据政策变化需要调整的可适时调整。该规定进一步修改后,按程序签发。
    五、关于落实《招标投标法》的措施。要进一步提高依法招标意识。根据职能分工,市发改委要切实负责指导、协调、管理、监督全市的招投标工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招投标管理机构要切实抓好招投标工作的实施。要做好规避招投标项目的清理工作。对2000年以来规避招投标的项目,特别是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建设项目,纪检监察、发改委和审计局要组织专门班子,一个个清理,查明原因,对违纪违法的人和事进行严肃查处。要完善招标投标的配套政策和实施办法。要按照国家《招标投标法》和省人大通过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应该招标的范围,规范招标投标的程序。对100万元以下的财政性资金项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采取邀标形式。邀标对象在具有主营资质的市内国有企业中选择,让职工有事做,减少政府下岗职工生活费补贴支出。对100万元以上的公开招标项目和50 万元以上的邀标项目,必须在市政府工程招投标交易中心进行,严禁场外交易。凡属财政性资金的项目,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由政府采购公开招投标,劳务尽可能由有主营资质的国有企业负责实施,让企业职工受益获利。要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特别是在招投标资质审查上要进行跟踪管理,确保不出现“一流队伍中标、二流队伍进场、三流队伍施工”的现象。发现转包的,要马上中止合同,另行招标,并对违规转包的单位处以罚款,从押金中扣除;对有行贿行为、偷工减料导致工程质量问题等不良记录的单位,三年内取消参与投标的资格。
    六、关于审议《岳阳市城市公共服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增强处置城市公共服务突发事件的责任感。供电、供水、垃圾清运、消防安全、公交畅通等都是公共服务的范畴,都要制订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建立长效机制。
    七、关于南湖水质的保护措施。1.控制生产生活污水直排南湖。城区地下排水管道不能直通南湖,进行改造后并入规划网径,进污水处理厂处理,由副市长刘力群协调建设局、城管局落实;南湖周边机关单位生活污水必须经过污水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南湖,由环保局负责落实;南湖周边房地产开发小区生活污水必须经过污水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南湖,具体由房产局负责落实。2.岳阳经济开发区要尽快规划,启动废水处理工程建设。3.南湖风景区要加强南湖管理,成立打捞南湖漂浮物的专业队伍,制定并组织实施生物治污方案;南湖渔场要严格限量投放污染水质的肥料、饵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