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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维稳长效机制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27 12:00
    2005年,在全市各地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综治牵头协调、调处中心具体运作、司法部门业务指导、职能部门共同参与,集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于一体,整合资源、整体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机制。市、县两级均成立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乡镇(街道)成立调处中心,社区、村(居委会)、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普遍建立调解组织,并落实调解人员,在全市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调解网络。全市有各类人民调解组织 4200余个,调解员2.45万余人,治安信息员2.35万余人。同时,逐级建立工作台账,严格实行领导干部责任制,坚持“一岗双责”,真正把化解矛盾纠纷的责任落实到各级领导的肩上。各级综治委充分发挥协调和指导作用,不断总结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各项制度,坚持定期排查矛盾纠纷,及时发现和掌握各种不稳定因素。全年共发生各类矛盾纠纷43080件,成功调处42220件,调处成功率达98%以上,其中防止矛盾纠纷激化事件766件。有60%的乡镇 (街道)、近80%的村(居)委会实现“四无”:即无因民间纠纷发现不及时或调处不当引起的非正常死亡,无民转刑案件,无群体性械斗,无集体上访。
    为了提高政法机关处理涉法涉诉上访问题的能力,整治信访源头,畅通信访渠道,维护信访秩序,7月,市委政法委在政法各部门每周一由领导班子成员定期接访的基础上,又制定实施《关于对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实行政法部门定期集体接访的意见》,组织各级政法部门班子成员实行“集体接访日”制度,即每周二上午,由政法委书记或副书记牵头,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人民法院、市司法局班子成员轮流参加,在当地信访局安排的专门接待室集中接访。全市共接待处理群众涉法涉诉信访问题632起,在“归口管理”的原则下,现场解决43起,赔偿、补偿信访当事人经济损失43万余元。共处理初信初访369起,息访325起,息访率达88.1%,比2004年上升21.2%。赴京进省初访52人次,比2004年下降185%。
    对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工作,形成严格的责任制和预防处置工作机制,确保对群体性上访、闹事等事件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理得了,把各类群体性事件化解在基层,处理于萌芽状态。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实行整体联动,各级党政负责人亲临现场,组织对话,参与疏散,协调处理,迅速平息事态,并且严格依法依规妥善处理诉请诉求,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秩序有机结合起来。全年全市因职工工资和福利待遇等基本生活费发放、企业改组改制和兼并破产、征地拆迁、民间纠纷等原因引发的群体性上访127起,全部得以及时平息。岳阳市企业军转干部待遇问题落实工作等方面的经验作法得到中央和省委稳定办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