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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27 12:00

    2005 年,市政法机关针对走私、诈骗、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破坏金融税收、侵犯知识产权、洗钱、职务侵占、侵吞国有资产等犯罪活动予以重点打击。公安机关共立案查办各类经济犯罪案件215件272人,批捕46人,挽回经济损失6331.52元;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99件129人,逮捕47人,起诉 52件66人,挽回经济损失3581.34元;法院共审理69件,判决96人。
    全市政法各级各部门坚持执法为民、依法行政,推行服务公开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无偿代办制等5项制度。市公安局全面推行《派出所所长挂牌服务管理办法》,对全市首批83家重点工业企业和重点投资建设工程,由所在地派出所挂牌服务管理,实行所长负责制。针对企业周边群众扰乱企业生产正常秩序的情况,组织整治企业周边环境专项行动,成功处置一批聚集企业滋事闹事事件。市检察院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在办案中要讲究方法,继续做到“三个考虑到”和“五个不轻易”,即办案前,要考虑到运用何种方式才不至于影响经济发展环境;办案中,要考虑到使用何种手段,才能保证经济建设的良好运行;办案后,要考虑到采用何种措施,才能促进经济的继续增长。在企业查办案件时,不轻易开警车着检服到企业调查,不轻易传唤企业人员,不轻易查封企业账册,不轻易冻结企业银行账户,不轻易采取拘传、搜查等强制性措施。这些措施的施行,受到市人大、市政协和企业单位的好评,得到上级领导机关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