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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办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犯罪大案要案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27 12:00
    2005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犯罪要案和贪污、受贿犯罪数额巨大的职务犯罪大案作为办案重点,共立案侦查涉嫌贪污贿赂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106人,其中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犯罪要案8件,犯罪金额5万元以上的大案51件。原市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廖夭生(正处级)利用掌管市政工程发包等职务之便,收受承包人贿赂17.6万元案;原市长江修防处处长刘运生(正处级)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虚列工程款支出,贪污公款14 万元,利用水利工程发包、结算等职权,收受承包人贿赂23万元案等,通过对这一批大要案的侦查和提起公诉,对国家工作人员勤政廉政起到较好的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