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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审判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27 12:00
    2005年,全市法院共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9328件,案件诉讼标的总金额27亿元。在商事审判中,着力为国有经济、民营经济、农村经济等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平等、有力的司法保障,引导诚信理念,优化经济环境,审结各类合同纠纷案件3625件,审结涉及国有企业改制的破产、兼并案件29件,配合政府妥善安置1100余名企业职工,依法处理企业转机建制过程中的巨额债务,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民事审判着力弘扬“以人为本”、“以和为贵”,认真贯彻 “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判调结合,案结事了”的办案原则,促进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审结婚姻家庭纠纷案件3707件,公民之间的债务、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781件,民事案件调解率由2004年的25.5%升至34.4%。为使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向贫弱群体提供平等的司法保护,彰显社会正义和司法关怀,进一步健全各种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制度,仅市中级法院就缓减免诉讼费80余万元。岳阳县法院、平江县法院组织巡回法庭;汨罗市法院、临湘市法院建立庭前速裁中心,探索“能简就简,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办案方式,使大量纠纷及时得到解决。全市法院一审民事案件当庭宣判率、简易程序适用率,分别由2004年的 19.6%和57.5%升至34.4%和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