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使用童工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27 12:00
    2005年8月12日~30日,监察支队开展贯彻实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专项检查,在要求全市887家用人单位和29个职业中介机构进行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329家用人单位、29个职业中介机构进行重点督查,查处违法使用童工案件7起,涉及童工13人,对7家违法企业实施行政处罚,并责令用人单位将13名童工全部送返回家。从9月份开始,在组织全市劳动用工执法检查中,实行城区市、区、街道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三级联动,深入基层,对58家使用童工等严重违法案件进行严厉查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评授予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