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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改革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27 12:00
    2005年,全市供销社系统大力推进以“两个置换”为主要形式的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在具体的改制形式上,坚持因企制宜,依法依规,分类实施。一是股份制改造。对资产质量较好、净资产数量较多的企业,整体改制成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原企业债权、债务由改制后重组的新企业承担和接受。二是依法破产。对少数严重资不抵债、无法解决改制资金缺口、且职工重组意愿不强的企业,依法实施破产。对个别不具备实施上述两种改革模式条件的企业,实行关门停业,职工置换身份。待条件成熟后,再依法申请破产或注销。至年底,全市系统实施改制的企业共140家,其中破产终结46家,改制重组37家,关门走人47 家,共甩掉历史债务5.9亿元。有偿解除职工劳动关系11172人,办理提前退休276人,由政府兜底安置1647人。所有离、退休人员统一纳入社保部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