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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八条禁令”,狠抓队伍建设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28 12:00
    2005年10月,岳阳市地方海事局颁布“八条禁令”,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严禁工作时间不着装和无证执法;严禁工作时间饮酒;严禁参与赌博和吸、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严禁从事与水路交通管理相关的经营性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玩乐和到基层单位报销费用;严禁向管理对象“索、拿、卡、要”或接受其请吃、请钓、请游、请玩;严禁收费不按规定开票及截留、转移、挪用规费。违反以上禁令者,视其情节分别给予当事人通报批评、工资降级、撤销职务直至开除的处分。造成严重后果、触犯刑律者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其单位领导追究连带责任。对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隐瞒不报、不查处的,一经发现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至年底,未发现违反“八条禁令”者,树立了公正、清廉、高效、亲民的执收形象。